山西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2025)
内容: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7-FW3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项目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公司检测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项目。
2.2招标范围
主要为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招标人不保证任何采购工作量,具体采购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2.3服务期限
单个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服务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之日起10日内。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各地市加气站。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本项目估算金额为126 万元(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及人员、机械设备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2资质要求
具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须包含DD2。
3.3业绩要求
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 个,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需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所有人员需提供合同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3 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6.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6.6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2投标人承诺开具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8 月1 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 年8 月6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步骤①为报名操作,步骤②为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费用操作,请务仔细阅读,分别进行操作!)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请务必准确填写系统中开票信息)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关于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购买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400电话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8 时4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 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www.sxtba.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B座52层5207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中海国际中心B座11层1110室
联系人:续彩红
联系人:孙志杰、程浩杰
电话:17703469168
电话:0351-5660608、151351793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zgszbk@163.com
2025年8月1日
公告附件.rar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1/24目录1平台登录…………………………………………………………………………………………………………………………….31.1登录地址…………………………………………………………………………………………………………………31.2首次登陆………………………………………………………………………………………………………………….31.3投标商端登录(用户名密码登陆)………………………………………………………………………….41.4投标商端登陆(验证码登陆)…………………………………………………………………………………52搜索项目…………………………………………………………………………………………………………………………..63购买项目(标段)招标文件……………………………………………………………………………………………….73.1电汇支付…………………………………………………………………………………………………………………83.2钱包支付…………………………………………………………………………………………………………………103.3支付成功页面………………………………………………………………………………………………………….123.4支付失败页面…………………………………………………………………………………………………………123.5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133.6获取招标文件电子发票…………………………………………………………………………………………..144缴纳投标保证金……………………………………………………………………………………………………………….154.1电汇缴纳保证金…………………………………………………………………………………………….……..174.2钱包递交保证金………………………………………………………………………………………………………185缴纳中标服务费………………………………………………………………………………………………………………..195.1电汇缴纳中标服务费…………………………………………………………………………………………….205.2钱包缴纳中标服务费……………………………………………………………………………………………..215.3获取中标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226我的钱包…………………………………………………………………………………………………………………………..232/241平台登录1.1登录地址投标商端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1.2首次登陆投标商信息和账号信息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账号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商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操作步骤:1.输入用户名后点击获取签证码,2.确认账户信息和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后点击确定3.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点击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回到首页服热线:400-8800-114请确认您当前用户名(sunhao)绑定的联系人手机号为:137****3486,请确认是否将验证码发送至该手机号迎登录中国石取消发送确认发送验证码登录sunhao请输入验证码发送验证码登录202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3/24首次验证码登录成功后,页面跳转到设置登录密码页面,投标商用户需要设置登录密码。密码设置规则:密码为8-20位,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必须四选三如:ABC.123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设置窗码1.3投标商端登录(用户名密码登陆)操作方法:选择账号密码登陆,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完成图片验证后登陆商城首页,用户名密码登录界面如下图:4/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7欢迎登录西采1.4投标商端登陆(验证码登陆)操作方法:选择验证码登录输入用户名(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一致)后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系统弹出确认账号信息,手机号码信息弹框,确认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发送按钮,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后进入商城首页。验证码登录页面如下图: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欢迎登录白话TE5/242搜索项目进入首页,在顶部搜索栏输入项目信息,点击搜索按钮。跳转项目搜索页面,投标商可根据项目类型、招标中心、项目分类、项目名称/编码对需要参加的项目进行检索。6/243购买项目(标段)招标文件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到项目详情页看到标段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开标时间,招标中心,所在地,招标公告详情,售卖截止时间。注意事项:1.当售卖截止时间结束后不可以购买该标段,请及时购买。7/243.1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详情页,招标文件费用下方显示【仅支持电汇支付】,则当前招标文件只支持电汇支付。*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仅支持电汇支付方式百度百科:电汇是付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话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交款方式。点击立即购买按钮,页面跳转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显示支付方式(电汇支付),系统默认勾选电汇支付显示招标文件的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编号,标包名称发票信息:系统默认勾选电子普通发票(不可取消),以及公司的相关信息。8/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端,投标商操作手册选择完支付方式,核对发票信息后点击去支付页面跳转到支付页面。进入电汇支付页面,可以查看项目的项目信息、公司基本账户信息,汇款信息,注意事项:页面获取收款账号,此收款账号仅用于当前项目,当前标段,当前投标商支付标书费使用。(每一个项目-标段-付款类型(招标文件费用,保证金费用,中标服务费)-收款账号都不同,请投标商在汇款时注意汇款账号的正确性)9/24点击获取汇款账号:系统生成项目-标段-费用类型、与投标商关联的唯一汇款账号(该账号仅用于当前项目-标段-标书费使用。不能作为其他费用的汇款账号使用),需向收款账号打款支付招标文件费用。3.2钱包支付首页点击【立即参与】进入招标文件详情页面招标文件详情页,招标文件费用下方显示【仅支持钱包支付】,则当前招标文件只支持钱包支付。投标商首次使用钱包需要进行绑定钱包。绑定成功后向钱包转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仅支持钱包支付方式10/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端,投标商操作手册4缴纳投标保证金当购买招标文件完成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15/24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跳转到缴纳保证金页面。16/244.1电汇缴纳保证金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系统定时生成保证金的虚拟账户,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为电汇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仅支持电汇支付方式注意事项:页面查看到的汇款信息,此收款账号仅用于当前项目,当前标段,当前投标商支付投标保证金使用。(每一个项目-标段-付款类型(招标文件费用,保证金费用,中标服务费)-收款账号都不同,请投标商在汇款时注意汇款账号的正确性)(该账号仅用于当前项目-标段-保证金使用。不能作为其他费用的汇款账号使用)17/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端,投标商操作手册4.2钱包递交保证金订单列表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跳转到缴纳保证金页面。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为钱包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仅支持钱包支付方式投标保证金页面显示:钱包可用金额,应缴纳保证金,已缴纳保证金点击递交保证金按钮,确认金额后点击确定。系统将从钱包扣除保证金费用。缴纳成功后,可在交易记录明细查看本次交易信息:交易流水号,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时间18/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端,投标商操作手册5缴纳中标服务费当收到中标通知后,在我的订单中会显示中标服务费按钮。19/24点击中标服务费按钮,跳转缴纳中标服务费页面。5.1电汇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为电汇的,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仅支持电汇支付方式注意事项:页面查看到的汇款信息,此收款账号仅用于当前项目,当前标段,当前投标商支付中标服务费使用。(每一个项目-标段-付款类型(招标文件费用,保证金费用,中标服务费)-收款账号都不同,请投标商在汇款时注意汇款账号的正确性)(该账号仅用于当前项目-标段-中标服务费使用。不能作为其他费用的汇款账号使用)中标服务费缴纳规则:需缴纳金额=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会将差额原路退回缴纳账户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补缴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直接进行金额抵扣,此时不需要退回,也不需要补缴20/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端,投标商操作手册5.2钱包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为钱包的,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为钱包。*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仅支持钱包支付方式21/24点击递交服务费,确定递交金额后点击确定。递交成功后,可在交易记录明细查看本次交易记录5.3获取中标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直接联系项目经理获取。22/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端,投标商操作手册6我的钱包个人中心点击我的钱包,页面跳转到我的钱包页面投标商首次使用钱包需要进行绑定钱包。绑定成功后向钱包转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可在我的钱包进行1.转入:向钱包打款2.提现:将钱包的钱款提现到银行账户3.查看钱包交易记录:可根据交易时间,交易流水号,交易类型进行快速查询23/2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端,投标商操作手册24/2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投标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诚信自律,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所属企业和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所属单位)招标项目中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失信行为人是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第四条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二)审慎评判、严肃处理;(三)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第五条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是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管理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工作;(三)负责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第七条所属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二)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核查认定、信息发布以及惩戒处理等工作;(三)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异议管理;(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五)协调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第八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资料收集、初步认定、告知和信息提报。集团公司招标中心负责总部授权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第九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进行判定,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第三章失信行为的分级分类和记分第十条集团公司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和量化积分管理。第十一条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一)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投标等行为;(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三)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四)不当异议:异议提起人缺乏事实依据或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异议,或在处理异议过程不配合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相关部门取证等行为;(五)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六)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第十二条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第十三条投标人失信行为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分级与记分标准详见附件1)。第十四条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积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第四章失信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第十五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发现投标人失信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失信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第十六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失信行为证据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二)失信行为初步认定并记分;(三)失信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件2);(四)异议处理(如有);(五)失信行为发布信息提报;(六)失信行为核查认定(审核表见附件3);(七)信息发布。第十七条投标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失信行为认定部门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失信行为认定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第十八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第十九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件4)。第二十条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录自动失效。第五章失信行为惩戒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积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失信行为人积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第二十二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条款,对投标的失信行为人予以惩戒。第二十三条失信加价。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将失信积分折算为失信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第二十四条失信扣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将失信积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分值,失信分权重不低于商务分值的10%。计算公式如下:第二十五条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第二十六条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第二十七条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所属单位投标应受到同等惩戒。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八条工程和物装管理部对所属单位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按照集团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对投标人失信行为隐瞒不报的;(二)违反规定改变失信行为信息的;(三)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四)更改、销毁或泄漏失信行为重要证据信息的;(五)在失信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的;(六)对失信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七)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采用谈判采购、询比采购和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活动失信行为管理参照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工程和物装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中油物装〔2019〕144号)同时废止。附件:1.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2.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3.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4.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附件1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等级失信记分标准基础分加重分弄虚作假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严重80~2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严重80~2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严重80~2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严重80~2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严重80~2SX-T-XJ-06-B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严重80~2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对投标人中标履约能力考查及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严重80~2SX-T-XJ-08-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串通投标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80~21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严重80~21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严重80~21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严重80~21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严重80~21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严重80~21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严重80~21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关键信息或资料相互混装。严重80~21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严重80~21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严重80~21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严重80~22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严重80~22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严重80~22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严重80~22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严重80~22SX-T-CT-17-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80~22中标违约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较重40~22SX-T-WY-02-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严重80~22SX-T-WY-03-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重80~22SX-T-WY-04-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拖延合同签订。较重40~23SX-T-WY-05-B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严重80~23SX-T-WY-06-B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严重80~23SX-T-WY-07-C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较重40~23SX-T-WY-08-X投标人中标后发生的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3干扰招标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较轻10~23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较轻10~23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一般20~23SX-T-GR-04-C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明显低于成本价等的异常低价竞标。较重40~23SX-T-GR-05-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SX-T-GR-06-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4SX-T-GR-07-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较重40~24SX-T-GR-08-C投标文件出现同项目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信息的。较重40~24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严重80~24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严重80~24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严重80~24干扰招标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严重824SX-T-GR-13-C在调查异议有关情况时,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较重40~24SX-T-GR-14-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4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没有必要的证据,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的。一般2/4SX-T-YT-02-C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较重4/5SX-T-YT-03-C不按规定的时限或程序提出异议的。较重40~25SX-T-YT-04-C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较重40~25SX-T-YT-05-B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严重80~25SX-T-YT-06-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其他SX-T-QT-01-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5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5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5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5SX-T-TB-04-A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附件2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投标人名称:贵公司(单位)在xx所属企业xx项目(招标编号)招标过程中,具有(失信行为描述)失信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惩戒,记xx分,(相应的惩戒措施)。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规定形式提出异议,视为贵公司(单位)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特此函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3项目名称提交单位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失信行为人情况失信行为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其他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失信行为情况具体行为描述及证据描述失信类别适用失信行为代码基础分加重分相关证据资料列表(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所属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附件4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序号失信行为人名称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⑤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发布人1 2 3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基础分加重分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SX-T-TB-XX-A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注:1、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2、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1章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山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督,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自律,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的招标、非招标项目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细则,参股公司参照执行。第3条本细则所称投标人是指在招标和非招标项目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4条本细则所称投标人负面行为,是指投标人在(非)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5条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信息共享的原则。第6条投标人负面行为记录纳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第2章职责与分工第7条公司企管法规部(公司选商管理部门)是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第7条(1)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制度;第7条(2)负责投标人负面行为的核查认定、提请决策审批、信息发布以及惩戒等工作;第7条(3)负责处理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第8条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履行以下职责:第8条(1)负责将发现的涉及本部门选商项目投标人负面行为的信息、证明资料提交选商管理部门;第8条(2)负责对分公司提出的投标人负面行为的处理结果提出本专业线意见;第8条(3)审计部负责对选商工作审计监督。分公司负责其选商项目投标人负面行为的信息、证明资料收集并提交公司选商管理部门。第9条招标专业机构应协助进行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相关工作。第3章负面行为的分类、等级划分第10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负面行为实施分类管理,将投标人负面行为分为一般负面行为、严重负面行为。第11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负面行为:第11条(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但在开标会议前5天(即开标日往前5个工作日起算)内提供正式《弃标函》,导致选商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而未达法定开标条件、影响招标人正常开标的;第11条(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同一项目中任意2个及以上投标人存在相同否决事项的;第11条(3)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第11条(4)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第1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负面行为:第12条(1)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空壳公司投标;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行为等;第12条(2)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或阅读中标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第12条(3)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部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关键资格证书被吊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第12条(4)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在处理异议(投诉)过程中取证等行为;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第12条(5)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违法转包、转让、违规分包等行为;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第12条(6)其他负面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第4章负面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第13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发现投标人负面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投标人负面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第14条对一般负面行为,由选商管理部门依据《弃标函》或《评标报告》中的否决事由直接作出负面行为认定并信息发布。第15条对严重负面行为,按以下程序进行:(1)负面行为证据及相关信息收集;(2)对照标准对负面行为进行初步认定;(3)负面行为审核(审核表见附件1);(4)负面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件2);(5)异议处理(如有);(6)信息发布。第16条投标人对负面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负面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程序。第17条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由选商管理部门在公司网站发布。第18条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负面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负面行为具体描述、惩戒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件3)。第19条负面行为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次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负面行为记录自动失效。第5章负面行为的惩戒第20条公司对负面行为人的惩戒: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第21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评审条款,对负面行为人的投标予以限制。第22条暂停投标资格。对一般负面行为,暂停投标人在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为观察期,期间一年。观察期内有限恢复投标资格,即:只允许参加公司级、工程类100万元(不含本数)、服务和物资类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选商项目(不含集中类招标)。观察期内再度被公司定性为一般负面行为的直接评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第23条取消投标人资格。对严重负面行为,取消在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第24条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公司及分公司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第25条投标人一经被评定为具有负面行为的,其与公司的其他在履约期间的项目合作,物资和服务类的合同应终止合同的履行,工程类的合同可视情况继续履行,但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管。第26条对负面行为人的惩戒结果应在公司网站公告并抄送选商项目单位存档备案。第6章监督与责任第27条公司企管法规部对分公司的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第28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1)对投标人负面行为隐瞒不报;(2)违反规定改变负面行为信息;(3)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4)更改、销毁或泄漏负面行为重要证据信息;(5)在负面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6)对负面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7)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第7章附则第29条本细则由公司企管法规部负责解释。第30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投标人负面行为审核表附件2:投标人负面行为告知函附件3: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附件1:投标人负面行为审核表项目名称提交单位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负面行为人情况负面行为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负面行为情况具体行为描述及证据描述相关证据资料列表(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选商项目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选商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公司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附件2:投标人负面行为告知函投标人名称:贵公司(单位)在中油山西销售分公司xx项目招标过程中,具有xx负面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列为负面行为,并将实施其它相应惩戒。如对该负面行为认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贵公司(单位)对该负面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特此函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3: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序号负面行为人名称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③项目名称负面行为具体描述惩戒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1 2 3 …… 附件:汇款路径操作说明1、投标人登录系统找到对应的项目报名后,点击立即购买。欢迎来到中国石油招标中心!tbrtest1一个人中心客服电话:400-8800-11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请输入要查询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当前位置:首页》项目详情项目编号:开标时间:¥200.00标段编号:文件费用:标段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位买距文件售卖截止时间:1天13时54分14秒公告详情项目编号:开标时间:¥200.00文件费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位买距文件售卖截止时间:1天13时54分14秒公告详情0202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扫一扫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020258号400-8800-114关注微信公众号根据语音导航提示-说出“电子招投标”即可转接成功2、进入后,如果投标人还未设置邮寄地址(用于接收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的地址),需要点击【去填写】欢迎来到中国石油招标中心!tbrtest1个人中心客服电话:400-8800-11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搜索请输入要查询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提示支付方式该项目信息缺少邮寄地址!请跳转添加默认邮寄地址。电汇支付去埴写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编号:标包名称:邮寄信息收货人:收货电话:省/市/区:详细地址:发票信息电子普通发票①公司名称:基本账户行纳税人识别号:发票补全:关闭发票说明:1.发票补全:【关闭】状态开出的标书费发票只包含名称和税号。2.发票信息修改:【个人中心】【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发票信息修改3.【去支付】前请先确认发票信息无误,以免财务无法核销。3、然后点击【添加新地址】,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欢迎来到中国石油招标中心!tbrtest1一个人中心客服电话:400-8800-11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搜索请输入要查询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当前位置:个人中心》收货地址全部功能收货地址我的订单收货地址企业信息8个人信息8修改密码添加新地址高我的钱包全部功能收货地址我的订单收货地址企业信息8个人信息添加新地址8修改密码高我的钱包添加收货地址×姓名手机号选择省选择市选择区详细地址姓名手机号选择省选择市选择区详细地址确定取消4、增加多个地址后,当【默认】为灰色时,说明该条收货地址为默认收货地址(建议:用户在支付相关费用涉及发票时,先确认默认收货地址后,再操作购买。)收货地址+添加新地址默认删除修改默认删除修改5、如果已经填写收货地址,会直接展示以下页面,点击【去支付】。支付方式电汇支付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编号:标包名称:邮寄信息收货人:收货电话:省/市/区:详细地址:发票信息电子普通发票①公司名称:基本账户行纳税人识别号:发票补全:关闭发票说明:1.发票补全:【关闭】状态开出的标书费发票只包含名称和税号2.发票信息修改:【个人中心】-【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发票信息修改。3.【去支付】前请先确认发票信息无误,以免财务无法核销。¥200.00应付金额:去支付6、确认自己报名的邮寄地址、发票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确认无误】。提示邮寄信息收货人:收货电话:省/市/区:详细地址:去填写发票信息电子普通发票①公司名称:基本账户行纳税人识别号:发票补全:关闭去填写发票说明:1.发票补全:【关闭】状态开出的标书费发票只包含名称和税号。2.发票信息修改:【个人中心】-【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发票信息修改。3.【去支付】前请先确认发票信息无误,以免财务无法核销。确认无误7、然后进入付款页面,点击【获取汇款账号】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编号:标包名称:200.00标书费(元):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基本账户名称:基本账户行基本账户账号:汇款信息本账号随机生成,仅用于本次支付标书费使用获取汇款账号8、弹出确认窗口,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述内容后,选择【我已仔细阅读协议,并同意协议要求】,然后点击【确认】。注意事项×1.投标人汇款时需准确无误填写上述汇款附言,不得错填、少填、多填、或填写其他内容等。汇款附言有误的汇款无法到账,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标书费”即为标书费到账情况。数据将在汇款完成30分钟后自动更新。请投标人务必在汇款完成30分钟后重新进入或刷新页面查看汇款是否到账。3.如汇款完成30分钟后“标书费”金额仍未更新,则该笔汇款未到账,请及时与该项目招标机构联系人联系,避免影响投标。4.操作付款前,请投标人向企业开户银行网点确认企业付款账户是否支持第二代支付系统,如果不支持需要投标人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开通二代支付(超级网银),否则可能会因为汇款附言无法正常获取导致标书费支付失败。我已仔细阅读协议,并同意协议要求确认关闭9、在汇款时,应准确填写汇款附言(如有),但是由于银行不同,导致浦发银行接收人民银行的内容可能略有不同,包含但不限于:附言、摘要、备注(建议:全部填写汇款附言的识别码(如有))备注:1.投标人汇款时需准确无误填写上述汇款附言(如有),即汇款附言必填,区分大小写,不能有其他额外的内容,不得错填、少填、多填、或填写其他内容等。汇款附言有误的汇款无法到账,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标书费”即为标书费到账情况。数据将在汇款完成30分钟后自动更新。请投标人务必在汇款完成30分钟后重新进入或刷新页面查看汇款是否到账。3.如汇款完成30分钟后“标书费”金额仍未更新,则该笔汇款未到账,请及时与该项目招标机构联系人联系,避免影响投标。4.操作付款前,请投标人向企业开户银行网点确认企业付款账户是否支持第二代支付系统,如果不支持需要投标人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开通二代支付(超级网银),否则可能会因为汇款附言无法正常获取导致标书费支付失败。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编号:标包名称:200.00标书费(元):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基本账户名称:基本账户行基本账户账号:汇款信息汇款附言必须正确填写,否则将无法成功支付标书费收款账号:收款人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联行号:汇款附言:20240122001532导出一键复制上述为标书费支付过程,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补缴同上,同一项目下不同类型的付款均为独立的汇款附言(如有),注:不同的费用类型不能共用附言的识别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