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
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160000
最高限价(元):112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9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长山江路8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18115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1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508号创意设计大厦1101-2室(鄞州分公司)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菊琴、陈斌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8881328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NBMC-20258071G 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定稿】8.1.docx272.2K
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年):1160000最高限价(元/年):1123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年):116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9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长山江路8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史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18115质疑联系人:张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183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508号创意设计大厦1101-2室(鄞州分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菊琴、陈斌武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8881328质疑联系人:方芳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食堂餐饮服务,属于 餐饮业 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5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 ☐B组织。6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7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节日费、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各类保险)】,食材费(包括米、油、调料、蔬菜、水果、牛奶或酸奶),易耗品(包括餐巾纸、洗洁精、牙签、保鲜袋、洗衣粉、清洁球、扫把、威猛等),人员工作服,劳保用品费,员工每年体检费用、办理健康证费用,管理费,应急保障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及其他与完成本项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2300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9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508号创意设计大厦1101-2室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收件人:陈斌武,联系方式:18868652201。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3)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0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方式:供应商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根据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下浮20%,以三年中标总金额为收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账户:20010122000443166(4)支付流程: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3302172248@qq.com(财务联系电话:0574-8710127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5投标方案;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业绩一览表;11.2.8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明细表(见格式)。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件外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合同履约期限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服务有关要求1、服务地点/服务现场:业主指定或认可地点;2、应提供的其他辅助服务/工作任务: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及付款办法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2、预留60000元作为考核奖惩费用(其中每季度12000用于考核扣罚,3000作为奖励费用),具体详见“(五)考核办法”。3、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即每季度支付金额=(年度合同金额-60000)/4+季度考核奖惩费用。核拨的服务费用在预付款中扣除,扣完后继续按季度进行核拨支付。注:(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支付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比例。(2)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制度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有权延期付款或拒绝付款。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于次季度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当季服务费用。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二、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加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的服务管理工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优质可口、营养美味的员工餐,以及改善提高就餐品质,特提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的要求。(二)服务要求1、餐饮及菜谱要求(1)中标人要保证饭菜餐品新鲜、样式丰富、每日更新,并做好就餐期间刷卡管理工作,要保证早餐面点及点心8种及以上,饮品、流食3种以上;中餐热菜12种以上,其中:海鲜2种及以上,肉类2种及以上,半荤半素3种及以上,蔬菜自助(蔬菜4种及以上,粗粮1种),并提供现煮面食(面条等);中、晚餐提供鲜奶或酸奶、水果。根据季节变化和节假日,提供甜品(如绿豆汤、银耳羹)、应节食品。(2)饭菜品种应当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菜谱执行审批制度,一周一定,并做好每日的菜单编制,要经常与业主沟通,主动了解各级口味,积极更新菜品、饮品种类,做到一周内菜式花样品种不重复,标准达到有关要求,并做到菜单上墙。(3)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临时性餐饮服务:如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由招标人提前通知中标人。2、用餐方式与餐食供应标准(1)用餐方式:早餐零售模式,中晚餐套餐模式(二荤+二素+米饭+汤)。(2)餐食供应标准:早中晚按需刷卡,其中早餐餐标明码标价零售,中、晚餐餐标为20元/人/餐。需做到开始和结束有同样的菜品。(3)就餐时间:早餐时间:一般7:00—8:20,中餐时间:一般11:30—13:00,晚餐时间:一般17:00—18:30。(4)就餐人数:职工人数约220人,就餐人数按实际就餐人员数量为准。接待用餐、会议用餐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3、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序号职位名称人员数量要求年龄1食堂经理1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备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50周岁以下2厨师长1名从事烹饪工作5年以上,精通浙江菜系,并能重点掌握其他各菜系的烹饪知识及操作过程,熟悉厨房各项设备的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懂得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及食品营养知识,能带动厨师挖掘传统菜,研制创新菜;50周岁以下3厨师1名从事烹饪工作5年以上,精通浙江菜系,了解各种原料的性质和不同部位的用途及加工方法,并了解其他菜系的一般烹饪知识,能掌握制作各种菜点;50周岁以下4面点师1名掌握中点、西点的制作20个品种以上,能熟练制作中式及西式面点,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0周岁以下5餐厅服务人员4名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认真。55周岁以下合计8名说明:★(1)本表要求的人员数量配置为最低人员数量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如中标后配置具体人员的,须在投标方案中列明拟投入人员的数量)。(2)总体原则必须保证所有工作能正常开展,同时能应变突发性、临时性情况发生,在管理过程中,如有工作衔接不顺畅的情况发生,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不做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可酌情扣除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3)中标人做好食堂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自行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必须保证所有食堂上岗人员均持有健康证。(4)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5)食堂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6)中标人须妥善安排原有的食堂服务人员。(三)采购人权利、义务1、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等,并承担食堂所用的水、电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厨房设备日常维护,采购人可对中标人能耗使用进行监督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使用标准且进行考核。2、监督中标人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供餐时间及标准,有权更改菜单及供餐模式。4、有权对中标人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考核。5、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中标人。6、负责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调整,保证供电、供水。7、通过各种途经对用餐人员进行文明用膳的宣传教育,协助中标人开展工作。(四)中标人权利、义务1、提供餐厅所用的易耗品,如餐巾纸、洗洁精、牙签、保鲜袋、洗衣粉、清洁球、扫把、威猛等。2、负责食材采购。食材采购由中标人自行控制食材成本,自负盈亏。3、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按采购人的餐饮标准落实菜肴质量。4、保证伙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自主聘用食堂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时足额支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全责承担负责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5、严格按时供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6、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规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妥善保存、加工食品,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做好菜品留样制度。7、确保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厨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到一日三扫,一周大扫,做到窗明墙净,地面桌面无油迹,食堂无虫害。8、中标人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及其他安全事故等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后确定;9、中标人应认真妥善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服务期间,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属于中标人,由中标人承担责任;10、中标人每一年向采购人提供工作人员体检报告,及时替换体检不合格人员。(五)考核办法合同生效之日起,采购人每季度采用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经费为15000元(即年度考核经费60000元÷4),其中每季度12000用于考核扣罚,3000作为奖励费用,如季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未出现扣款的支付考核经费12000元。季度考核成绩分为三档,即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季度考核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1、季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不扣该季度考核经费;2、季度考核成绩不合格为80(不含)~70(含)分的,以80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除1200元;3、季度考核成绩不合格且在7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该季度考核经费。中标人须进行整改,经整改后,如下季度考核成绩仍在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两个季度考核达到优秀的,按6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四个季度考核达到优秀的,按12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奖励费用于年度合同到期后一次性支付。5、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具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内容、标准的权利。附件1:满意度考核表调查内容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早餐面食花色6543质量、口味6543饭菜质量米饭质量6543菜品口味6543菜品花色6543菜品新鲜度6543汤口味6543食物卫生7653餐后酸奶或鲜奶酸奶或鲜奶品质6543就餐环境食堂环境7543地面卫生7532餐桌清洁度7532餐具清洁度7532服务质量服务态度6543纸巾、调料更换及时度6543其他总体就餐感受5432总得分100分意见建议考核要求(1)满意度考核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2)工作标准必须符合清洁卫生、服务质量及要求,考核后评分必须达到80分以上,每低1分作扣罚1200元。同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格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加倍扣除管理费,并视情终止合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备注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了解6根据供应商针对服务项目的情况了解程度进行评审:①熟悉本项目情况,思路清晰、合理,设想新颖、独特,整体内容齐全、完善的得6分;②了解本项目情况、思路合理,设想不够新颖,整体内容不够齐全的得4分;③不了解本项目情况,思路不合理,无整体内容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服务方案6食堂经营管理方案:①提供了详实可行的方案,贴合采购需求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②提供了内容基本完善可行的方案,虽根据采购需求进行了阐述,但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③提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或影响项目良好实施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6菜谱特色及菜肴创新方案:①菜肴创新方案新颖、独特、菜肴点心种类多、具有独特的创新思路的得6分;②菜肴创新方案合理、菜肴点心种类多,但无创新思路的得4分;③菜肴创新方案差、菜肴点心种类单一、无创新思路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①食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基本完整、细节上略有欠缺,但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求的得4分;③食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缺漏、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食材采购及配送方案6食材采购方案(食材来源及产地、质量安全控制):①供应的食品品种丰富、进货渠道正规、合作商实力强、合作范围广的得6分;②供应的食品品种较为丰富、进货渠道较为正规、合作商实力较强、合作范围欠广的得4分;③货渠道欠正规、合作商实力欠强、合作范围较小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6食材配送方案(配送方式及能力、储藏方式等):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6分;②方案内容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4分;③方案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节能管理方案6节能管理措施:①节能降耗方案新颖,工作项目、工作范围齐全、完整的得6分; ②节能降耗方案可行,但工作项目、工作范围不够齐全的得4分;③节能降耗方案描述不清,工作项目、工作范围不清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设备设施管理方案6设备设施管理方案:①提供了详实可行的方案,贴合采购需求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②提供了内容基本完善可行的方案,虽根据采购需求进行了阐述,但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③提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项目良好实施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突发事件处置6各类突发事件(停电、停水、食物中毒等)处置方案: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符合要求,能及时妥善处理,保障突发情况下食堂经营工作正常进行,能够保障用餐正常的得6分;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符合基本要求,有提供各类突发事件(停电、停水、食物中毒)处置方案的得4分;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整,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6对遇到大型活动、紧急供餐、临时加餐等情况的紧急预案:①紧急预案符合要求,重点突出且应对处理方案合理可行,人员调配合理,有利于本项工作实施的得6分;②紧急预案符合基本要求,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③紧急预案不完整,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项目实施团队配备及管理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团队:具有三级/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6各类人员岗位配置安排:①配备的各类人员岗位安排的齐全性、合理性、科学性较强的得6分;②配备的各类人员岗位安排的齐全性、合理性、科学性略有欠缺的得4分;③配备的各类人员岗位安排的齐全性、合理性、科学性不合理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6人员培训方案:①培训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②培训方案基本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4分;③培训方案不够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6人员管理制度:①人员职责明确、分工细致合理、规章制度健全、有详细且全面的考核奖惩制度的得6分;②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基本合理,规章制度完整但不够具体细致,考核奖惩制度不够明确的得4分;③人员职责不清、分工明显不合理,或没有完整的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不合理的得2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服务便捷性5服务便捷性:①服务便捷性优势方面的描述合理的,可行的得5分;②服务便捷性优势方面的描述一般的得3分;③服务便捷性优势方面的描述有欠缺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主观分履约能力3投标人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证认可(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客观分业绩1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①同一业主同一项目不同年份合同只认定为1个业绩;②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客观分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方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乙方:签订地:宁波市鄞州区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注:“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供应商要约情况及甲方实际承诺结果增补或调整”。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方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服务的服务单位,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项目概况1、服务内容: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2、服务期: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一阶段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或认可地点。二、合同金额、付款办法及考核办法1、合同金额(1)甲方支付乙方全年(12个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2)该服务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节日费、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各类保险)】,食材费(包括米、油、调料、蔬菜、水果、牛奶或酸奶),易耗品(包括餐巾纸、洗洁精、牙签、保鲜袋、洗衣粉、清洁球、扫把、威猛等),人员工作服,劳保用品费,员工每年体检费用、办理健康证费用,管理费,应急保障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及其他与完成本项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2、付款办法(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2)预留60000元作为考核奖惩费用(其中每季度12000用于考核扣罚,3000作为奖励费用),具体详见“(五)考核办法”。(3)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即每季度支付金额=(年度合同金额-60000)/4+季度考核奖惩费用。核拨的服务费用在预付款中扣除,扣完后继续按季度进行核拨支付。注:(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支付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比例。(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制度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有权延期付款或拒绝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于次季度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服务费用。3、考核办法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每季度采用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经费为15000元(即年度考核经费60000元÷4),其中每季度12000用于考核扣罚,3000作为奖励费用,如季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未出现扣款的支付考核经费12000元。季度考核成绩分为三档,即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季度考核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1)季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不扣该季度考核经费;(2)季度考核成绩不合格为80(不含)~70(含)分的,以80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除1200元;(3)季度考核成绩不合格且在7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该季度考核经费。乙方须进行整改,经整改后,如下季度考核成绩仍在7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两个季度考核达到优秀的,按6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四个季度考核达到优秀的,按12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奖励费用于年度合同到期后一次性支付。(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具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内容、标准的权利。三、技术资料及保密1、乙方应按单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其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资料使用和管理甲方提供的既有资料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不得扩展到其他项目或其它单位。项目完成后,相关数据应交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使用权在合同项目完成后自行终止。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相关资料保密的法律义务。四、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4、招标文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如有)。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七、服务要求1、餐饮及菜谱要求(1)乙方要保证饭菜餐品新鲜、样式丰富、每日更新,并做好就餐期间刷卡管理工作,要保证早餐面点及点心8种及以上,饮品、流食3种以上;中餐热菜12种以上,其中:海鲜2种及以上,肉类2种及以上,半荤半素3种及以上,蔬菜自助(蔬菜4种及以上,粗粮1种),并提供现煮面食(面条等);中、晚餐提供鲜奶或酸奶、水果。根据季节变化和节假日,提供甜品(如绿豆汤、银耳羹)、应节食品。(2)饭菜品种应当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菜谱执行审批制度,一周一定,并做好每日的菜单编制,要经常与业主沟通,主动了解各级口味,积极更新菜品、饮品种类,做到一周内菜式花样品种不重复,标准达到有关要求,并做到菜单上墙。(3)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临时性餐饮服务:如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2、用餐方式与餐食供应标准(1)用餐方式:早餐零售模式,中晚餐套餐模式(二荤+二素+米饭+汤)。(2)餐食供应标准:早中晚按需刷卡,其中早餐餐标明码标价零售,中、晚餐餐标为20元/人/餐。需做到开始和结束有同样的菜品。(3)就餐时间:早餐时间:一般7:00—8:20,中餐时间:一般11:30—13:00,晚餐时间:一般17:00—18:30。(4)就餐人数:职工人数约220人,就餐人数按实际就餐人员数量为准。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餐饮服务。3、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等,并承担食堂所用的水、电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厨房设备日常维护,甲方可对乙方能耗使用进行监督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使用标准且进行考核。(2)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供餐时间及标准,有权更改菜单及供餐模式。(4)有权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考核。(5)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6)负责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调整,保证供电、供水。(7)通过各种途经对用餐人员进行文明用膳的宣传教育,协助乙方开展工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餐厅所用的易耗品,如餐巾纸、洗洁精、牙签、保鲜袋、洗衣粉、清洁球、扫把、威猛等。(2)负责食材采购。食材采购由乙方自行控制食材成本,自负盈亏。(3)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按甲方的餐饮标准落实菜肴质量。(4)保证伙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自主聘用食堂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时足额支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全责承担负责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5)严格按时供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6)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规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妥善保存、加工食品,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做好菜品留样制度。(7)确保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厨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到一日三扫,一周大扫,做到窗明墙净,地面桌面无油迹,食堂无虫害。(8)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及其他安全事故等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后确定;(9)乙方应认真妥善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服务期间,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属于乙方,由乙方承担责任;(10)乙方每一年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体检报告,及时替换体检不合格人员。九、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服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具体实施。十一、违约责任、处罚及其他要求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履约规定,履约方提出索赔,则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履约方赔偿。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若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将保密资料用于其它用途,或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则乙方按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8、甲方人员用餐后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经有关部门鉴定由乙方制作的食品所致,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罚款或终止托管关系。9、乙方因自身管理不善而被相关部门查罚的,由乙方自理。10、食堂内部管理包括饭菜的质量由乙方把控负责,就餐人员的管理由甲方负责。11、食堂能源节约工作由乙方落实,禁止空开浪费现象。12、乙方应强化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程,因食堂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鄞州区。十四、合同终止和解除1、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依据每餐留样检测且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涉;2、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的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单位的_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5)投标方案…………………………………………………………………………(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业绩一览表………………………………………………………………………(页码)(8)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一、投标函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若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5投标方案;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业绩一览表;2.2.8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投标方案注:方案及格式自拟。6、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7、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MC-20258071G】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招标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鄞州区云龙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最高限价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声明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单位及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计注:以上表格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进行调整,上述投标报价合计金额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的报价金额一致。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