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管道招标公告(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2025)



LYJXSG2025-001-001
1.招标条件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306-330000-04-01-2196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龙游段)通信管道I标段(K153-K168)、II标段(K168-K178)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地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龙游段)。
2.2 招标范围:通信管井,电杆等,其中,□建筑面积 /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201332元(其中I标段为3023789元,II标段为3177543元)。
2.3 施工工期:24个月/标段(配合甬金衢上龙游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度)。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7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龙游县新二路16号
邮政编码:324400
电         话:0570-7566590
投诉受理部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龙游县新二路16号
邮政编码:324400
电         话:0570-756659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162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8657010861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3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70-7075902/18767072068
邮箱:1059567531@qq.com
2025年08月01日

[A3308250980003549001002]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项目(龙游段)通信管道(II标段).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龙游段)通信管道II标段(K168-K178)清单.xls

[A3308250980003549001001]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项目(龙游段)通信管道(I标段).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龙游段)通信管道I标段(K153-K168)清单.xls

甬金衢上龙游段图纸.pdf

甬金衢上龙游段图纸.pdf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项目(龙游段)通信管道(I标段、II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LYJXSG2025-001-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91第六章图纸9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41.☑第一章招标公告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项目(龙游段)通信管道(I标段、II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306-330000-04-01-2196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游段)通信管道I标段(K153-K168)、II标段(K168-K178)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地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龙游段)。2.2招标范围:通信管井,电杆等,其中,□建筑面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201332元(其中I标段为3023789元,II标段为3177543元)。2.3施工工期:24个月/标段(配合甬金衢上龙游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度)。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7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龙游县新二路16号邮政编码:324400电话:0570-7566590投诉受理部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龙游县新二路16号邮政编码:324400电话:0570-75665908.联系方式招标人: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162号联系人:叶先生电话:18657010861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3室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0-7075902/18767072068邮箱:1059567531@qq.com2025年08月01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龙游县广播电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162号联系人:叶先生电话:18657010861 邮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3室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0-7075902邮箱:1059567531@qq.com1.1.4工程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项目(龙游段)通信管道(I标段、II标段)1.1.5工程建设地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龙游段)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7本项目所属行业通信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4个月/标段(配合甬金衢上龙游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度)。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 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公布至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层级)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 08月07日17:00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报名--提出质疑,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0-7075902联系人:徐女士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 ;☑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 ;☑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 / 。(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4套纸质文本)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I标段247.9507万元,II标段260.5585万元;□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 、 、 、 等3~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组 (3~5)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本项扣减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为含税金额。□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90)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 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1.金额:单个标段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 万元整。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保函/转账/数字保函/公共服务平台认可的其他方式。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户名: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帐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缴纳方式: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保证金其他缴纳方式联系龙游县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0-7261080(交易科),0570-7019662(财务科)。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交易中心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5.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3.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其他形式保证金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不同岗位管理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附相关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书或三类人员安全合格证书。11.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1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3.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履行影像考勤承诺书、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可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实体章后复制上传)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使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商务标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不要求造价人员签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其他: 。□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开标室 3(龙游县龙翔路原香溢市场西侧)。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电脑访问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除本次招标明确投标人需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情况外,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4.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移动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参加开标须准备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2.由招标人代表按照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3.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1)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招标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接收要求的。4.开标程序 (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 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电脑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应确保有效)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应确保有效)解密投标文件。(5)抽取系数(若有) (6)确定评审区间(若有)(7)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服务期、质量目标等内容。(8)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9)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现场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当场在线文字答复。(10)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5.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7.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投标人电脑或移动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具体分值详见评标办法。□4.其他 : 。☑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 。☑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5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 。☑2.定标地点: 同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工项目不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详见本章7.2.7款;☑2.企业实力:详见本章7.2.7款;☑3.企业信誉:详见本章7.2.7款;☑4.投标方案:详见本章7.2.7款;☑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详见本章7.2.7款;□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详见本章7.2.7款;☑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详见本章7.2.7款;☑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详见本章7.2.7款;□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需在业务系统上传凭证:主体登录-投标人-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凭证上传。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 。(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 。☑(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10.5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通信工程计价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 内容: ; (2)金额: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本项目合同下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按照浙建〔2020〕7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在项目开工前申请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的开户,民工工资卡的开卡工作,具体细则按该通知实施。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屋建筑工程分段节点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段节点按 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拒绝该投标人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在有效期内或尚未履行完毕的)。(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18.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0.其他: 。10.8商务标报表的格式、内容按提供的电子清单为准;10.9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复制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官网电子件截图,原件复印后的再次扫描的不予认可。10.10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就该报告出具的《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及预算审核意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工程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及招标控制价与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就该项目出具的《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及预算审核意见》不一致的,以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就该项目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准。10.11本项目适用《龙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龙监管办〔2023〕25号)。10.12中标企业应在龙游县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10.13中标单位后续货物和服务采购,应通过线上专业数字化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10.14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不能重复中标,开标顺序按一至二标段依次进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2.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5.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6.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4.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1.1.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等组成。3.1.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目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函;(6)投标函附录;(7)投标总价封面;(8)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9)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3.1.2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按评标办法“技术标”要求编制。3.1.3投标文件资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按评标办法“资信标”要求编制。3.1.4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目录;(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投标承诺书;(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7)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0)履行影像考勤承诺书;(11)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12)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1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注: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资料应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使用CA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签单请勿遮挡相关证书证号,商务标电子签单请勿遮拦清单报价及相关内容,若因此导致评委无法辨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报价1.1.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1.1.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1.1.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1.1.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1.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1.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1.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1.1.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1.1.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1.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1.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9.6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人确认备注(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或通过交易平台反馈。(工程名称标段)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月。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第3章评标定标办法2.1.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四)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初步评审(三)技术标评审(四)资信评审(五)商务标评审(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三、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四、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一)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二)技术标评分(26分)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技术专家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并署名。单项评分最大范围在A分至B分之间(含本数);对低于A分或高于B分的评分表作无效处理。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技术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序号评审因素A分B分1根据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打分2.453.502主要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打分2.453.503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的科学性,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科学性、可靠性;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措施的可靠性打分1.752.504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方案是否严谨、合理、具有可执行性(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周期预期、影响工期因素及对应的保障措施)打分1.752.50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科学性、合理性、到位程度;应急预案保障机制,应急预案保障措施完整性打分2.103.506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根据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性;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满足工程需要的科学性;主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合理性打分1.752.507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管理方案打分0.701.08根据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打分4.207.00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项,该项得0分。五、资信标评审(4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资信评审因素表评审因素内容分值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官网电子件截图,未提供不得分。0-2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0.5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已过有效期的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0-2分六、商务标评审(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二)商务标评分(70分)☑随机抽取法商务评分的计算方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二次平均法、□平均价下浮法、□有限数量评审法、☑动态二次平均法、☑随机下浮率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二次平均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3)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投标报价(不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平均价下浮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招标人在0.5、1、1.5、2、2.5、…、9、9.5、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个由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填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有限数量评审法(1)评分范围:对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评分范围(报价相同时全部进入评分范围;少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分:每个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评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动态二次平均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A+B)/2A值确定: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为报价平均值的85(注:招标人根据工程特性设定)%。出现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报价的,剔除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后,重新计算报价平均值,直至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止,剔除的报价不再参与后序评审。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的报价平均值作为A值。B值确定: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a.等于A;□b.低于A值且最接近A的两个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如低于A值的投标报价只有一家,此报价即为B值;没有低于A值的,则A值即为评标基准价。(注:以上B值的确定仅作为一个范例,招标人根据工程特性自定义B值,但B值不得在剔除的报价中产生)☑c.其他:低于A值高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B值。以上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剔除的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得零分;进入评分范围的其他报价,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随机下浮率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4.0%-8.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房建类工程)☑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市政类工程及装修装饰等专项工程)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最高投标限价。其次,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以上评标控制价、成本控制价计算时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未按抽取的参数计算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其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得分排名靠前的优先;资信标得分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排序。(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投标人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2.☑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票决抽签法:☑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下同)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N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其他定标办法:。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34567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8.1.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修整等)所包含的工程。8.1.1.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天数:天。工期总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关于工期的其它约定:8.1.1.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8.1.1.4.符合《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砖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5073-2005)、《龙游县广播电视总台有线电视工程验收标准》、工程材料合格证作为提交验收的材料之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联合验收。8.1.1.5.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人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建筑业增值税发票。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8.1.1.6.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资质:。注册证号:。8.1.1.7.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8.1.1.8.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中标后续货物和服务采购,应通过线上专业数字化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8.1.1.9.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8.1.1.10.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8.1.1.11.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1.1.12.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1.1.13.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四份,合同备案机构执一份,行政监督部门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9.签署页,以下无正文:发包人: (盖章)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9.19.29.39.49.5.第二部分通用条款9.6.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9.7.第三部分主要专用条款9.7.0.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外的其它投标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监理合同、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以及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现行的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通用条款。1.1.3.10临时占地包括:见通用条款。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浙江省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适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进行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含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及预算审核意见(含控制价文件)(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1)监理合同(12)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等。若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技术标准与规范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印章齐全的纸质施工图(五)套及电子版施工图(如有)和地勘报告(一)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印章齐全、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电子版施工图仅供参考,不作为承发包双方施工或计量等依据。承包人在使用电子版本前,务必与纸质版本核对一致后使用,否则由于电子版的错误而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施工过程中往来文件、备案资料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需报监理人审查批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开工许可等所需的应由承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本合同复印件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复印件等文件需向监理人提供一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的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除外)。须经发包人审批的文件的期限:按本合同7.1.1执行。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的施工图,供发包人及有关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红线范围内由承包人在投标前自行查勘现场,及时与发包人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红线范围外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作为施工现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10.4.1条款。9.7.0.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变更的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监管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按通用条款的相关约定。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9.7.0.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供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全套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入馆存档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贰套(原件)、电子版壹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分别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室至少一间(免费使用),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办公的需要。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e.承包人施工安全生产规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定段开挖、遵守市政、交通、环卫市容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商业惯例和有关法律,承包方要购买施工人员所需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实际工程承包费用中。承包方应参加相关装备及人身的火灾保险、工伤保险、第三方责任及其他必要的保险。承包方应保证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行人的安全,如发生人员伤亡(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或设备财产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费用。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严格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产品。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达到(22)日以上。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应要求限期改正,承包人逾期未改正的,经监理人核实,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缺勤一天计取(20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即罚即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人身意外事故、生病住院不适合再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除上述情形外如经批准同意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10)万元,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20)万元,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计取承包人违约金(20)万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日内。关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达到(22)日以上。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计取承包人的违约金(10)万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生病住院不适合再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允许更换,除上述情形外如经批准同意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每次按(5)万元计取违约金,其他项目班子成员经发包人同意后允许更换不得超过2人,更换超出2人的,按每人每次(2)万元计取违约金,更换到位的人员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等级,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10)万元,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缺勤一天每人次计取违约金(1000)元,每月结算,即罚即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等国家相关法规文件明确禁止的分包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规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等国家相关法规文件明确禁止以外的项目或劳务。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工程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分包人。如因承包人无故拖欠分包人工程款,造成本工程进度拖延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按本合同违约的责任处理。分包企业的合同价款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至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应资料。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金额为合同价款2%。办理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出具后,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保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9.7.0.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所有实施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规范、本省监理相关规定及本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一间。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权限: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签发,工程变更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计量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按监理规范和本省住建厅的有关规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超出合同约定权限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令。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9.7.0.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按照:1)《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3)《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2015);4)《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2016)及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修复、延期等全部费用。如一次性验收不通过,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人返修不通过,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此外,发包方还有权拒付任何工程款项,已支付的款项有权要求承包方全额退回。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明确隐蔽工程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并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现场验收照片、影像等资料。9.7.0.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本工程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其他事项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服从、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建筑垃圾的处理严格按照龙政办发【2018】19号文件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1)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其他:/。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一次性包干,结算不调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费用在工程开工后7日内全部付清。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监理人、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9.7.0.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日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日。监理人(或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日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4)日内,配合完成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等事项。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按工期延误进行扣罚。无论承包人是否提交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60)日内,承包人未正式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承包人的所有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归发包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日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价格调整的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日。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违约金按每天(2000)元计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7.6.1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或地下文物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溶洞等。7.6.2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的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持续(3)日最高温度达到(38)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4)其他需补充的情况:。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本工程中的(/)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提供材料的(除税/含税)价款在/时期的(税前/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回。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提供。(1)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执行。(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设备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4)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监理人备案审核。(5)凡是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注明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要求采购和施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办理。(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需检测的材料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的,按招标文件约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更换后的材料设备价格由发包人签证确认。(8)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使用材料设备的,必须按监理人(发包人)的要求整改到位,同时按本合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处理。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须附中文质保书、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复验费由提出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需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材料采购前先送样品,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样品封存方可批量采购。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7.0.8.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7.0.9.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引起项目或工程量的增减,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按16.2.2(6)、16.2.3(5)等条款处理。(工程变更按具体的程序办理,变更设计联系单、工程变更联系单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发,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①由承包人按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的下降幅度,编制变更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即结算综合单价=按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暂列金*(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确定后的综合单价中,合同如有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②无信息价的材料(衢州市信息价和浙江省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根据“龙监管办[2019]10号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共同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签证材料价不下浮)。③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通过市场调查等方式提出单价,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根据龙监管办[2019]10号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共同确认除税签证综合单价(签证综合单价不下浮)。(4)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综合单价按10.4.1条第(3)款处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增减调整原则及公式(以下公式均按调整幅度15%考虑,如调整幅度为25%按以下公式相应调整):工程量增加超过幅度以上部分,单价调整;工程量减少超过幅度后减少部分,单价调整。公式如下:S增=1.15*Q0*P0+(Q1-1.15*Q0)*P1S减=Q0*P0-15%*Q0*P0-(Q0*(1-15%)-Q1)*P1式中S增——调整增加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S减——调整减少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当为负数时倒扣回;Q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合同约定的工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信管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