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立即登录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8-016(2)-ZC 
    项目名称:立即登录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立即登录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含采购人院内所有计量器具(包括国家强检(不收费)、非强检、手术室层流、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配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报告。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工作按照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执行。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年预算50万元,根据实际检测数量及金额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授权范围覆盖乌鲁木齐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立即登录
地 址:立即登录
联系方式:立即登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立即登录
地 址:立即登录
联系方式:立即登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立即登录
电 话:立即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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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二次)2025.07.31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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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gXinzhijianEngineeringgConsultingCo.,Ltd磋商文件文件编号:XZJ258-016(2)-ZC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联系电话:0991-751112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联系人:朱金玉、汤梦雨联系电话:0991-45199282025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附表7A说明14B磋商文件14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6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E磋商程序19F授予合同26G磋商失败条件27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29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35第五部分范本格式3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58-016(2)-ZC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00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包含采购人院内所有计量器具(包括国家强检(不收费)、非强检、手术室层流、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配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报告。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工作按照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执行。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年预算50万元,根据实际检测数量及金额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授权范围覆盖乌鲁木齐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75111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联系方式:0991-45199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金玉、汤梦雨电话:0991-451992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目录A.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的供应商4.供应商资格5.磋商费用B.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7.磋商文件澄清8.磋商文件的修改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10.磋商语言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3.磋商报价14.磋商货币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6.磋商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7.磋商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9.磋商保证金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1.磋商截止时间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E.磋商程序23.磋商24.磋商过程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6.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30.成交通知书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3.采购代理服务费G.磋商失败条件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ZJ258-016(2)-ZC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内容:全包含采购人院内所有计量器具(包括国家强检、非强检、手术室层流、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配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报告。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工作按照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执行。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500000.00元 /年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元,(其中手术室层流最高投标限价为1500元,若不满足此项则视为重大偏离,其余检测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2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联系电话:0991-75111284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联系人:朱金玉、汤梦雨联系电话:0991-45199285(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 元(壹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银行转账(网银或电汇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 (3)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 (4)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5)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6)银行信息: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备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退款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6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近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及近一年任意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可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供应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授权范围覆盖乌鲁木齐市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即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届满后立即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截至开标日后90日历天。8投标报价:报价需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并列分项清单明细。本项目报价中包含完成检定/校准所需的所有计量费及选派专业人员的人工费、伙食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若后期实际检测数量调整,则以中标人所报各检测设备的单价进行据实结算。9投标文件的数目: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1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系统上传到指定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上传及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系统上传到指定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2数量调整:投标总价的±10%。13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响应采购人要求。履约期限:按照各院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时间,中标公司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服务,并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工作,检定完医疗设备保证能正常使用。检测完成后7天内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检测/检定/校准报告。15履约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响应采购人要求。15付款方式:按实际计量检测设备数量结算为准,按要求完成医疗设备和医疗设施的检测校准,并出具主管部门认 可的校准检测报告及设备检测分析报告后并且协助院方做好检定报告及台账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检测数量金额不超控价,3个月内不计息结算。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响应采购人要求。1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为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招标文件后附相应模板,格式不得修改。若未按要求完整提供,则视为重大偏离。依据2011年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17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如果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有偏离,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另外,供应商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 “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9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注: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22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成交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23解释权:构成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如采购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A说明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买方”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按照规定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B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4)合同一般条款;(5)范本格式。6.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澄清及修改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至质疑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7.3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质疑须知8.1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公司有权不予受理。8.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8.4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5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8.6招标公司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公司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8.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公司有权不予受理。8.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公司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9投标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8.10质疑接受联系人: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金玉、汤梦雨联系电话:0991-4519928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10.磋商语言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2)资格证明文件;填写供应商简介表一份(3)所投服务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包括服务方案);(4)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合同特殊条款中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近3年(2022年7月至今)同类业绩;(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情况表;(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成册,并制作目录。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13.磋商报价13.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格式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3.2磋商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2.1磋商报价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涵盖的所有费用。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3.1当以小写表示的金额与大写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13.3.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3.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磋商担保。14.磋商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16磋商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1)服务方案。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采购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磋商的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磋商无效)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8.1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18.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9.磋商保证金19.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19.2本次磋商可接受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磋商无效。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2.1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19.5.2.2按须知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9.5.2.3按本须知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20.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1)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3)项目编号:(4)供应商单位名称:(5)授权代表:(6)联系电话:21.磋商截止时间2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前付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21.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21.3出现前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2.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2.3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E磋商程序23.磋商23.1本次采用网上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通畅,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3.2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23.3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23.4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3.5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3.6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3.7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23.7.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23.7.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23.7.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7.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3.8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24.磋商过程24.1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24.2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3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监督人员将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确定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将被拒绝。项目评审因素资格性检查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可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授权范围覆盖乌鲁木齐市.3、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评标活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近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5、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未完整提供,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若查询后符合要求则该项通过,若查询内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7、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有效的银行汇款凭证/保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详细评审。24.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如果确定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磋商。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技术磋商响应文件须满足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2商务磋商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签署、盖章(未明确标注处,以文件模版内要求盖章方式执行)3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商务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商务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7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8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详细评审。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2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占8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评分因素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商务、技术因素(80分)业绩10分投标产品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以来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同类校准检测服务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分为10分,无法辨识或未提供不计分。业主评价5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服务质量业主评价良好,需提供业主评价函或履约验收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业主满意度良好等,每提供一项有效业主评价记录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无法辨识或未提供不计分。技术参数响应20分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设备检定具体内容及要求”内的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1、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0分。 2、每有一项一般指标要求有负偏离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每项扣4分,本项最高得20分,最低为0分。拟投入专职人员12分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具有从事医疗器具计量检定、校准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满足得3分。本项目组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具有3名及以上一级注册计量师及3名及以上二级注册计量师。项目组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或计量检定员证或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全部满足得9分,每少一人或每有一人证照不全扣1.5分。证明材料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小组人员名单、单位聘用合同或该公司为该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如有)或从业证书(如有)及身份证信息等,人数不足或证照不全均予以扣分。检测方法的要求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方法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具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应依据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出具检定证书;具有校准规范的设备,应依据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出具校准证书;没有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设备,可采用与招标人约定的方法(如国家标准GB/T、行业标准YY等)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全部满足且方案优秀,得5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部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计量及时性要求4分根据计量及时性方案由评审专家进行比较,综合认定:计量到期前1个月通知到采购人,到期前2周再次通知,到期前1周第三次通知,确保不超期;送检设备周期应尽可能短,减少对临床日常使用的影响;证书/报告应按照投标人承诺及时提供,以备各类检查。如有电子版检测报告,中标人需提供电子版检测报告。全部满足且方案优秀,得4分;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检测实施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团队人员工作安排2.人员上岗培训方案3.检测过程中有关保护检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4.实施计划及周期安排4.校准检测方案5.检测过程中的项目对医疗、办公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处理措施以上内容均提供且具有可行性得15分,每缺少一项口3分,每项内容里每有一项存在瑕疵或不合理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存在瑕疵或不合理或不符合之处是指内容套用或错用、凭空捏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其他服务承诺3分各投标人应对检测后续服务内容、特种设备检测沟通及送检、应急事件响应等作出服务承诺。由专家进行比较,综合认定:内容完整、清晰、可行,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得3分;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对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投标人有详细明确的质量目标及分期目标,并提供具体可行、详细准确的的保证措施得4分;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其他服务2分关于计量检测平台、特种设备平台等相关报检平台操作及维护等提供服务及服务安排,提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评委对各供应商技术、商务内容量化打分时,合计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20%以上时,应当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磋商产品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中非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提供一项国家正规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评审价格扣除0.5%。磋商产品为《国家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中的产品,提供一项国家正规机构出具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评审价格扣除0.5%。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方。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7.1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8.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按规定的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2.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3.采购代理服务费33.1成交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方须向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33.1.2在宣布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方须按第33.1.1条规定的标准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4.1供应商在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新财购【2022】17号。34.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G磋商失败条件35.1无效磋商条款35.1.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5.1.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35.1.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5.1.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5.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35.1.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5.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1.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5.1.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35.1.10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35.1.11本项目采购产品中若有信息安全产品的,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5.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磋商的情形。35.2废标条款:3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3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35.2.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服务概况、范围及相关参数:1、本次服务范围包含我院所有计量器具(包括国家强检、非强检、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配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报告。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工作按照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执行。2、服务年限:1年。3、国家强检设备检定费用参照相关规定执行。4、本项目报价中包含完成检定/校准所需的一切伙食、交通,中标服务商自行解决车辆运输及工作餐等。5、投标人承诺设备检测/校准不得影响科室正常工作。6、投标人承诺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规定强制检定设备,不收取相关检定费用。7、中标公司按照医院提供的服务项目清单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依据计量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检定或校准方案,在服务周期内依照检定规程要求完成周期检定,如清单内因医院人为或设备的原因无法进行的检定或校准工作,则双方协商处理。(检测不合格的设备,经维修后再次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8、中标公司到院内使用科室进行现场检定或校准(部分计量器具应按环境要求需带回中标公司除外,对被带回的设备在检测时如发生损坏的应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9、针对需要送检到中标公司或者中标公司需外送第三方检测进行计量检定/校准的仪器,中标公司应派人到我院进行现场收件并在完成计量服务工作后,派人送还至我院指定地点。(所有检测项目均需在本地乌鲁木齐市完成)10、在计量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现场指导、纠正,工作结束后将计量结果告知医院管理部门并填写计量确认单,对于不合格设备出具不合格通知书并提出建议,设备维修后尽快复检,复检不收取费用。11、中标公司需帮助甲方单位完成特种设备平台及计量检定平台维护、申请、检定、报废等相关平台操作及维护。12、计量检定清单如下(以下内容需包含,其余未体现的检定/校准项目据实结算):(一)需要检定/校准清单序号仪器名称单位单价备注1心电图机台2多参数监护仪台3血压计个4电子血压计个5医用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台6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台7医用诊断螺旋CT x射线辐射源台8医用诊断DSA系统x射线辐射源台9医用诊断全景牙科X射线辐射源台10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台11焦度计个12验光仪台13验光镜片箱台14压力表个15氧气压力表个16真空表个17压力真空表个18膜盒压力表个19戥子台20呼吸机台21麻醉机台22高频电刀台23心脏除颤器/除颤监护仪台24胎儿监护仪台25生物安全柜台26洁净工作台台27医用离心机台28酶标分析仪台29婴儿培养箱台30婴儿培养箱(婴儿辐射保暖台)台31血液透析机台32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台33医用注射泵单通道台34医院注射泵双通道台35医用注射泵三通道台36医用输液泵台37低温冰箱(医用低温冰箱)台38低温冰箱(医用低温保存箱)台39超低温冰箱台40二氧化碳培养箱(二氧化碳细胞培养箱)台41培养箱(电热恒温培养箱)台42精密压力表台43人体秤台44体重秤个45婴儿秤台46婴儿秤(婴儿体重秤)台47氧气吸入器个48负压吸引装置个49高压蒸汽灭菌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台50保温柜(箱)台51解冻柜(箱)台52冷藏/冷冻柜(箱)台53血液培养仪(温度部分)台54陈列柜(箱)台55阴凉柜(箱)台56保存柜(箱)台57冰柜(箱)台58恒温柜(箱)台59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台60机械温湿度表台61生化分析仪台62温湿度表个63冰箱温度计台64移液器台65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台66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台67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梯度PCR扩增仪)台68电子温湿度表台69电子天平台70游标卡尺台71玻璃量器台72PH计台73电导率仪台74电子秤台75度盘秤台76氧气气体探测器台77数字智能测氧仪台78超低温冷链探头台79冷链探头台80洁净工作台台81振荡保存箱台82消毒清洗机台83小型温度压力灭菌器、灭菌锅台84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台85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台86水浴锅台87原位杂交仪台88血细胞分析仪台89手术室检测间序号场所名称单位单价备注1手术室/层流检测等间该项最高投标限价为1500.00元,若超过此金额,则视为重大偏离注:上述设备清单根据医院每年设备购置及更新可能会有变化,仅供参考,具体以每年的设备清单为准,不得超最高控价50万。13、售后要求:1)、同一设备在不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计量检测出具证书在有效期内保证量值数据的可溯源性2)、临床科室对检定正常的设备质疑,检定方应给予解释说明。3)、如发现检测后不能正常使用,需予以解决,且检定费用不可增加。备注:1、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供应商报价含检测工作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2、各投标单位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足量、足范围检测并出具最终经质监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3.检测时间根据采购单位通知要求,检测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质监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4.上述设备清单根据医院每年设备购置及更新可能会有变化,仅供参考,具体以每年的设备清单为准。5.各投标人报价时需对上述所有检测内容分别进行单价报价,若后期实际检测数量调整,则以所报各单价进行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最高控价50万。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服务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注:最终合同已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部分范本格式项目投标书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全权代表:联系方式:年月日1、磋商响应书致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投标内容服务期限一年质保期一年备注投标总报价小写(元):大写(元):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折扣条件与折扣声明应在表下注明。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仪器名称单位投标报价(单价)备注1心电图机台2多参数监护仪台3血压计个4电子血压计个5医用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台6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台7医用诊断螺旋CT x射线辐射源台8医用诊断DSA系统x射线辐射源台9医用诊断全景牙科X射线辐射源台10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台11焦度计个12验光仪台13验光镜片箱台14压力表个15氧气压力表个16真空表个17压力真空表个18膜盒压力表个19戥子台20呼吸机台21麻醉机台22高频电刀台23心脏除颤器/除颤监护仪台24胎儿监护仪台25生物安全柜台26洁净工作台台27医用离心机台28酶标分析仪台29婴儿培养箱台30婴儿培养箱(婴儿辐射保暖台)台31血液透析机台32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台33医用注射泵单通道台34医院注射泵双通道台35医用注射泵三通道台36医用输液泵台37低温冰箱(医用低温冰箱)台38低温冰箱(医用低温保存箱)台39超低温冰箱台40二氧化碳培养箱(二氧化碳细胞培养箱)台41培养箱(电热恒温培养箱)台42精密压力表台43人体秤台44体重秤个45婴儿秤台46婴儿秤(婴儿体重秤)台47氧气吸入器个48负压吸引装置个49高压蒸汽灭菌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台50保温柜(箱)台51解冻柜(箱)台52冷藏/冷冻柜(箱)台53血液培养仪(温度部分)台54陈列柜(箱)台55阴凉柜(箱)台56保存柜(箱)台57冰柜(箱)台58恒温柜(箱)台59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台60机械温湿度表台61生化分析仪台62温湿度表个63冰箱温度计台64移液器台65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台66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台67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梯度PCR扩增仪)台68电子温湿度表台69电子天平台70游标卡尺台71玻璃量器台72PH计台73电导率仪台74电子秤台75度盘秤台76氧气气体探测器台77数字智能测氧仪台78超低温冷链探头台79冷链探头台80洁净工作台台81振荡保存箱台82消毒清洗机台83小型温度压力灭菌器、灭菌锅台84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台85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台86水浴锅台87原位杂交仪台88血细胞分析仪台89手术室检测间序号场所名称单位单价备注1手术室/层流检测等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公章:年月日注: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XXXXXX本公司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ZJ258-016(2)-ZC)的磋商活动,并声明: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已清楚磋商文件所有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本公司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ZJ258-016(2)-ZC)的磋商活动,并声明:本公司参加本磋商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7、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8、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9、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的业绩表10、资格证明文件1、内容见“供应商须知”。2、其它一切有利于产品和供应商的证明材料。11、服务方案12、(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年龄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从事本专业时间职 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成果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人及联系电话说明:本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所需附资料详见评审表内所需内容。(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123…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本表中的项目拟派成员所需附资料详见评审表内所需内容。13、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招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4.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后附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文件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响应性文件中无上述证明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企业类型声明函,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一)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如下:1.“单位名称”应填写采购人名称。2.“项目名称”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3.“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细化载明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4.“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承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5.“企业名称”应填写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6.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部分,供应商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二)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提交要求1.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鼓励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一并提供对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按采购文件所属行业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表:退磋商响应保证金的函各投标供应商请将以下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制作在贵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最后一页(或将以下内容制作完成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发送至13209974015@163.com),我司将在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期限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缴纳日期年 月 日退还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账 号开户行行 号联系人电 话电子邮箱说明:请将本表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学装备计量检定年度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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