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西林县林业局2025)
项目概况
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3-300132-Gxgh
项目名称: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之日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供应商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评审说明: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7.在线竞标的有关说明:(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林县林业局
地 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政兴路11号林业局
项目联系人:王力玉
项目联系方式:0776-868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高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前程路9号泰和家园小区第1幢1层71号
项目联系人:潘丽兰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66669
附件信息:
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pdf2.1M
广西高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项目编号:BSZC2025-C3-300132-Gxgh采购人:西林县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高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2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六章合同文本......64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70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15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C3-300132-Gxgh项目名称: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采购需求:序号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01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1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人民币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15点0分(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间:2025年8月14日15点0分(北京时间)后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评审说明: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7.在线竞标的有关说明:(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一办事服务一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4)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林县林业局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政兴路11号林业局联系方式:王力玉,0776-86820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高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前程路9号泰和家园小区第1幢1层71号联系方式:0776-28666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丽兰电话:0776-28666694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如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一、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参数1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1项一、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规划基础数据采集与处理1.数据获取与整合(1)收集西林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后续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林草资源图、历年森林资源管理档案等基础数据(2)收集覆盖县域近3年的高分辨率遥感及航空影像资料,分辨率需满足林地落界精度要求。(3)整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划数据。2.规划林地落界(1)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X自然资发(2023)53号)1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1项要求,结合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落实林地管理属性和类型。(2)在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前提下,明确规划期内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范围,将规划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形成规划林地落界矢量数据库。(3)开展规划林地落界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规划林地范围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二)专项调查与专题研究1.林地补给与消耗调查(1)补给能力调查:评估规划期内退耕还林规模、工矿废弃地修复治理为林地的规模、可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造林绿化适宜非林地规模、园地乔木经济林(如油茶、核桃等)发展规模及其他适宜补充为林地的土地资源。(2)消耗情况调查:统计规划期内城镇开发、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面积及分布,分析耕地保护目标、耕地恢复任务及补充耕地涉林规模,掌握林地消长变化趋势。2.森林保有量与林地生产力专项调查(1)开展适宜造林地调查,评估可治理石漠化土地分布及石山灌木林演替为乔木林的潜力,衔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为造林绿化工程提供依据。(2)结合退化林本底调查,开展低产低效林地数量、分布及成因调查,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提供数据支撑。3.专题研究(1)开展西林县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及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现状问题。(2)开展森林资源结构优化、生态修复治理、林地管理与生态红线管控关系等专题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提供决策支持。(三)规划编制与成果完善1.规划文本编制(1)按照“三下三上”工作方式,编制西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内容包括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目标与布局、林地保护措施、林地合理利用、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2)明确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占用林地定额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天然林保有量、公益林比率、林地生产力等预期性指标。2.图件与数据库建设(1)绘制西林县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包括林地分布图、林地保护等级图、林地质量等级图、重点工程布局图等专题图件,比例尺不小于1:10000。(2)建立规划数据库,包括规划林地落界矢量数据库、规划指标统计表、专题图件数据库等,数据库结构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1955-2022)要求。3.成果评审与修改完善(1)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征求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图件及数据库。(2)确保规划成果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四)规划实施保障服务1.公众参与与意见征集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西林县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认同度。2.成果公告与数据汇交协助西林县林业主管部门将经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向社会公告,同时将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至自治区林业局,纳入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管理平台林保规划管理系统。3.技术培训与指导为西林县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提供规划编制技术培训,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规划实施工作,确保规划落地见效。二、成果材料要求(一)规划基础成果1.数据库成果(1)规划林地落界数据库:包含图斑(小班)属性数据和政区界线数据,图斑属性包括标识码、地类、保护等级、质量等级、规划措施等字段,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以GDB格式提交。(2)专题数据库:包括林地补给与消耗调查数据库、低产低效林调查数据库、专题研究成果数据库等。2.统计表成果(1)各类林地面积统计表、林地面积按保护等级统计表、公益林按事权等级统计表、林地生产力统计表等,格式参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1955-2022)。(2)规划目标指标汇总表,包括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占用林地定额等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二)规划文本与图件1.规划文本: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文本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措施可行,符合《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LY/T1956-2022)要求。2.专题图件(1)现状图:西林县林地资源现状分布图、林地保护等级现状图、林地质量等级现状图等。(2)规划图:西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布局图、重点工程规划图、林地功能分区图等,制图精度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三)专题报告与其他材料1.专题研究报告:包括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研究报告、林地补给与消耗分析报告、森林质量提升专题报告等,不少于5项专题研究成果。2.其他材料: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公众意见征集与处理记录、成果公告文件等。(四)成果材料份数及格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二、商务条款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完成时间按照自治区林业局相关文件要求为准。)2.服务地点:西林县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差旅住宿、交通伙食、劳务劳保(保险)、实地考察、数据采集、调查测绘、技术审查、项目备案、专家评审、税费等所有费用。付款方式及票据要求1.付款方式:乙方向采购人提交“广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的成果材料,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乙方根据采购人要求,分2批次向采购人开具发票,每次按照合同金额的50%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2.票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三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量标准要求1.技术规范符合性: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LY/T1956-2022)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2.数据精度要求:规划林地落界图斑区划合规率≥95%,属性逻辑错误率<3%,空间拓扑检查无断线、重叠、缝隙等错误。专项调查数据与国家和自治区核查结果偏差≤5%,关键指标(如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满足规划目标要求。3.成果完整性与规范性:成果材料完整、格式规范,数据库结构符合要求,文本表述简明准确,图件清晰直观,专题研究报告论证充分、结论可靠。4.服务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内部自查、互查和专家审查,确保各阶段成果质量符合要求,通过自治区级以上质量检查验收。项目实施要求1.供应商需组建项目团队,项目组采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设立专人跟踪项目进展,并定时组织协调会,能够全面、及时并迅速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关键节点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2.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技术问题需要现场解决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问题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及时处理。验收标准1.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进行验收。2.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3.在服务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4.其他验收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复制、传播、引用所接触到的采购人各类业务数据、工作措施等信息,如出现业务数据泄漏,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并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9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万元≥400002000≤<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800006000≤<80000300≤<6000<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5营业收入()万元≥400005000≤<400001000≤Y<5000<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万元Y≥300003000≤<30000200≤<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01000≤<30000100≤<1000<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万元≥300002000≤<30000100≤<2000<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万元≥≥100002000≤<10000100≤<2000<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万元≥100002000≤Y<10000100≤<2000<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1000<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万元Y≥100001000≤<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1000<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1000300≤x<1000100≤x<300<100营业收入()万元Y≥50001000≤<5000500≤<1000<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2<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10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口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或缴费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自拟);6.对应采购需求的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格式自拟)。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服务实施方案(部分格式后附);3.服务承诺方案(部分格式后附);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5.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3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差旅住宿、交通伙食、劳务劳保(保险)、实地考察、数据采集、调查测绘、技术审查、项目备案、专家评审、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响应报价包含验收费用口响应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30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25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的顺序口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14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磋商小组如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28.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0.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名称:西林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776-8682052通讯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政兴路11号林业局(2)名称:广西高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联系电话:0776-2866669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前程路9号泰和家园小区第1幢1层71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分到12时0分,下午15时0分到18时0分。30.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方式名称:乐业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兴乐路1号联系电话:0776-792262232采购代理服务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口否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口采购人支付:(支付方式)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项目(成交总金额/口采购预算/口暂定成交金额/口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32采购代理服务费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机构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口收费基准价格下浮/口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口固定采购代理收费:。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账户的信息开户名称:广西高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龙景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761100000088133.1解释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3.2其他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33.2其他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竞标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17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18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9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撒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拾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20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2.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项目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供应商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皮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2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2.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如有)。四、评审及磋商23.磋商小组成立2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3.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2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4.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4.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5.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5.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25.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5.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在评审报告中书面体现。25.3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5.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8.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5(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0.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1.验收31.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631.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2.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27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原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28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29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30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31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审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6磋商小组收齐本项目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32注:如磋商小组要求提供最后报价附件的,需按规定的时间提供。最后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商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最后报价表提前准备,以免耽误最后报价。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分得分、商务分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标准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3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分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3.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报价)×10分10分2技术分78分2.1服务实施方案分(满分24分)注:未提供服务实施方案或服务实施方案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8分)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简单,方案内容包含项目背景、工作思路、数据采集与处理的方式方法、编制依据、调查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工作内容认识等。有对施工进度计划的简单介绍,方案中对项目服务内容的理解没有明显错误,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二档(16分):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内容较详细,内容包含项目背景、工作思路、数据采集与处理的方式方法、编制依据、主要工作调查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工作内容认识等。方案能结合采购人的需求,对各个阶段服务工作安排、人员分工及实施进度进行说明,各项内容描述较详细,思路清晰,方案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三档(24分):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详细、明晰,能够紧密结合采购人地域的基本现状和需求进行分析。方案内容包含项目背景、工作思路、数据采集与处理的方式方法、编制依据、主要工作调查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工作内容认识等。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安排合理,提供直观的项目工作流程图,清晰说明各个阶段工作流程及安排;且能结合本项目业务特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保证能按时按质完成服务任务。方案完全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4分2.2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分注:未提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或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未达最低档的得06分2.2(满分6分)分。一档(2分):提供简单的项目服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包含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周期要求的工作计划安排等内容,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二档(4分):提供较详细的项目服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包含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周期要求的工作计划安排、进度控制质量及进度控制工作内容、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等内容,保障措施计划较合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三档(6分):提供的项目服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详细、明晰,包含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周期要求的工作计划安排、进度控制质量及进度控制工作内容、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等内容,措施切实合理,且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分2.3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满分6分分)注:未提供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或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2分):有提供应急事件处理方案,但内容过于简单,不严谨。二档(4分):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内容描述较详细,能围绕突发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分析,制定较合理的应急预案,且能明确应对工作的总体要求。三档(6分):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内容描述详细,能围绕突发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可针对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特定的应急预案、各类报警应急等,预案切实合理,能明确应对工作的总体要求,且有利于项目的实施。6分2.4质量控制方案分(满分12分)注:未提供质量控制方案或质量控制方案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4分):提供简单的质量控制方案,质量控制重点分析不到位,不能充分体现对项目质量的控制能力。二档(8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有质量控制、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标准和规范的工作内容,较详细描述了项目实现方式,质量控制重点分析较合理,针对本项目质量控制重点提出了较切实合理的措施,能有效保证质量控制的。三档(12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有质量控制、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标准和规范、质量保障措施和改进措施的工作内容,内容详细明晰,详细描述了项目实现的方式,方案切实可行,质量控制重点和所采用技术12分2.4质量控制方案分(满分12分)的优势分析合理,能有效的对项目的所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切实地确保项目质量。12分2.5服务承诺方案分(满分12分)注:未提供服务承诺方案或服务承诺方案未达最低档的得0分。一档(4分):服务承诺方案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二档(8分):服务承诺方案较详细,服务人员及专业配置基本合理,内容体现了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项目完成后出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能相互结合,更好地推动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三档(12分):提供的服务承诺方案有针对性,切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内容严谨、简练。内容体现了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服务响应措施、项目完成后出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保密承诺措施、后续服务方式、时限承诺等内容,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用户需求。保障各阶段项目服务工作的高效对接,同时能充分考虑到项目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12分2.6拟投入人员配备方案分(满分18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林业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满分1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满分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满分12分。本项目满分18分。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上所述人员为同人员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证书,按照得分最高的证书计分一次,不可重复计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及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毕业证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8分3商务分12分3.1业绩分(满分12分)2022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满分12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2分总得分=1+2+37.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3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37第二节评审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分得分、商务分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3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的格式(参照此格式自拟):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40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413.声明函的格式: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口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口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2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的格式(参照此格式自拟):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43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443.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的格式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斤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年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6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47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口法定代表人口负责人口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486.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二...注:1.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或者“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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