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招标公告(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
湖州市本级 | 装修工程
项目概况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C-2025(H)057
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8日 17:00 时)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6.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6.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137、18698580797)。6.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学府路2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363699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2364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70107
质疑联系人:杜伟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7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传真:/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doc493.6K
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632.4K
(定稿)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doc
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财政审批编号:[2025]13339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HZHC-2025(H)057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采购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盖章)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2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6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2六、其他内容………………………………………………2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25]13339号)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5(H)057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标段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1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1项人民币315万元详见磋商文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8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联系电话:0572-2170107,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政采云系统)。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七、磋商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整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相关工作。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7:00时)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6.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6.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137、18698580797)。6.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为:建筑业.十一、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翁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7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2、采购人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2364828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572-2170098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8月1日1234567891011.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与定位湖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包括湖笔制作技艺、双林绫绢(丝)、长兴紫砂(瓷)、安吉白茶、长兴紫笋、莫干黄芽(茶)、鄣吴折扇等。依托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与空间优势,建设以“湖笔技艺”为核心,融合丝、瓷、茶等非遗文化的综合性传承基地,打造集保护传承、文化展示、教育培训、创新开发、产业推广于一体的非遗文化生态圈,构建“非遗+教育+文旅+科技”的生态体系。主题:“笔墨湖州·非遗万象”以湖笔技艺为核心脉络,串联丝绸、瓷器、茶文化、陶艺四大非遗板块,融入苏东坡、赵孟頫、陆羽等湖州历史名人文化及《茶经》、三癸亭等标志性场景,打造“可学、可玩、可购、可传”的沉浸式非遗综合体。1.构建全国首个“非遗+名人IP+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基地。2.传承湖州非遗技艺,推动活态保护与创新。3.打造产学研融合平台,助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4.构建沉浸式文化体验空间,提升公众参与度。(二)项目目标文化传承:建立湖笔技艺及其他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平台,培养新一代非遗传承人。产教融合:结合学院专业(如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等),开发非遗文创产品,研学产品、孵化创新创业项目(三)空间规划与功能分区场地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使用面积2700平方米,划分为以下功能区:1.非遗文化展示区(核心区)湖笔文化主题馆:展示湖笔历史、制作工艺、名家作品,结合多媒体互动(如AR湖笔制作流程演示)。设置“湖笔工坊”、丝瓷茶文化长廊:分设“丝绸(绫绢)”“瓷器(紫砂)”“茶文化”三大主题展柜,陈列非遗实物、图文及影像资料。结合动态装置(如织机模型、茶艺表演台),增强观赏性。2.技艺传承与培训区非遗大师工坊集群:引入湖笔、绫绢、紫砂等领域传承人驻场,开展“师徒制”教学。如湖笔工坊(非遗传承人驻场)、绫绢织造室、紫砂陶艺坊等。多功能培训教室:配备传统工具与现代设备(如3D打印、激光雕刻),用于非遗技艺培训、文创设计课程、非遗公开课、陶艺拉坯教学、电商直播培训等。湖州金石书画传习所:由学校书法教授领衔经湖州市委宣传部认定的湖州市宣传文化系统“领军人才工作室”。3.设计中心与数字实验室文创产品研发中心数字非遗创新实验室4.电商直播与产业推广区非遗直播间矩阵搭建专业直播场景5.公共活动与研学区非遗文化沙龙研学体验角非遗体验工坊非遗主题咖啡吧6.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临展厅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底蕴,设置临展厅,可用于临时主题展陈或相关活动举办二、布展陈设要求:1.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内涵。文化氛围浓厚,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传播与非遗相关的文化知识,展示非遗技艺工艺与技术应用等。2.有多样的教研手段。宣传教育设施齐全,采用先进的教育演习方式,向受众群体传播非遗技艺文化;有实物或模型展示;展板设计新颖、造型美观;有供受众体验、实践的科普内容,突出知识性、教育性、互动体验性和趣味性。设计单位亦可根据后期收集实物与资料,结合布展空间自行提出其他内容。三、场地平面图1②4⑧⑨0002009000900000075007500到安用®®①①m型可®®科到直@到制首美®®卖到间®®涠内量①L务89景-0500008003000900900300000020090007800750020一层原始平面图1:120改造面积:2463.5m①②③⑧三、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经深化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2.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设计负责人、设计班子主要成员、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服务期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成交供应商在实施服务期间,必须对进场材料设备、已完工的工作面进行成品保护,如有损坏,自行妥善处理;自身不能妥善处理的采购人有权作出赔偿决断,费用从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减。4.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实施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相关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成交供应商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类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5.成交供应商施工(制作)完成的项目必须达到采购文件和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要求的效果,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另行指定施工单位完成此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隐蔽工程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制作)。四、商务条款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2.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为预付款;(2)完成深化设计并经过采购人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签约价的60%;(3)项目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签约价的80%;(4)结算审核完成后,采购人按审定金额支付剩余款项;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 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HZHC-2025(H)057财政审批编号: [2025]13339号3磋商内容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 4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5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8日下午 17:00 时)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竞争性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磋商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7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联系电话:0572-2170107,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磋商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整10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1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2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3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4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5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其中报价文件必须为含有最终报价)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1.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1.2采购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壹万伍仟零叁拾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11.3.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下午17:00时)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磋商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2.1项目实施方案;2.2整体设计方案;2.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文件:3.1商务响应表;3.2服务承诺;3.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法人为代表前来投标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条款)4.4供应商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资格审查条款)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①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8供应商情况表;4.9企业业绩;4.10企业认证;4.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5.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9.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磋商报价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3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等,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9.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5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6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7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8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9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名确认;9.10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1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2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11.4.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联系电话:0572-2170107,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11.5.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会。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供应商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或参加磋商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项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的;17.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3.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3.7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17.3.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9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10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11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12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13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5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7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8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9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最后报价的;17.3.20最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7.3.21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22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23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7.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7.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7.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7.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7.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7.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7.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7.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7.6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7.6.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7.6.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7.6.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2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7.6.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1-4.7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项目编号:HZHC-2025(H)057)”磋商文件。11.6.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1.7.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2.(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2.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三、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活动时间、实施地点1.活动时间: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将相关信息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八、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确保服务期间服务场所、服务对象的安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应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其聘用人员的工资,乙方拖欠工资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直至乙方将拖欠工资缴清。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磋商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项目编号:HZHC-2025(H)057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备注对应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2、商务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3、资信及其他部分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商务文件格式:商务响应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表在磋商、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开户银行 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业绩要求详见评分标准;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报价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项目编号:HZHC-2025(H)057响应文件名称:首次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3、首次报价文件目录………………………………………响应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的电子备份文件U盘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HZHC-2025(H)057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 磋商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声明函需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作为不提供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需要对企业类型以及是否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进行声明,否则声明函无效。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声明函无效。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飞英街道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账号:33100010201000009655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磋商小组总人数的⅓。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5、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6、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7、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商务部分8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报价部分:2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0×20%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得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附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技术分60分1项目实施方案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理解、目标、方案思路分析到位,描述清晰、分析到位的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6分;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理解、目标、方案思路分析明确合理的得5分;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理解、目标、方案思路分析欠缺、不清晰的得4分;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理解、目标、方案思路分析有相关描述、不全面的得3分;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理解、目标、方案思路分析不到位的得1分。最高得6分。2.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及操作计划实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6分;方案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的5分;方案内容有描述、不完整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6分。 3.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节点进度安排和周期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障方案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时间节点明确具体,周期计划切实有效,得6分;方案符合需求,关键节点分解明确,时间安排合理,周期计划基本完善,得5分;方案基本满足需求,时间进度安排合理,周期计划基本具备,得4分;方案较为简单、关键节点分解不够清晰的,周期计划不够完善,得3分;进度方案整体存在重大缺陷的,关键要素缺失,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最高得6分。 4.应急方案及实施计划: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方案及实施计划满足项目需求、合理、可行强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6分;应急方案及实施计划满足项目需求、合理、可行强的得5分;应急方案及实施计划能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整体较合理、可行一般的得4分;应急方案及实施计划一般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最高得6分。5.与采购人的配合方案科学、合理、全面的得4分;配合方案较为合理、全面的得3分;配合方案基本合理、全面的得2分;配合方案一般的得1分。28分2整体设计方案1.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内容目标控制明确,理解透彻完整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设计目标明确,理解透彻完整的得7分;设计目标较明确,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设计目标不够明确,方案存在欠缺的得3分;设计目标不明确,方案不完整的得1分。最高得8分。2.主题明确特色鲜明:主题设计明确,构思理念新颖、主题特色鲜明的得8分;方案内容完整,主题设计贴近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贴合采购需求,设计主题较为明确的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欠缺,主题设计不够明确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主题设计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最高得8分。3.设计方案对空间布置和功能理解深刻,总体布局巧妙合理,高度契合项目需求,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得8分;方案基本理解空间布置与功能,总体布局较合理,满足大部分项目需求,有一定设计理念得7分;对空间布置和功能理解一般,布局存在明显问题得5分;设计方案较为贴合采购需求,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严重缺乏对空间布置和功能的正确理解,布局混乱,多处不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4.效果图:至少出五张效果图,能充分展现布展区域功能特点及设计效果。效果图极为清晰,方案编排逻辑严谨、合理有序,设计理念通过画面鲜明突出,全方位契合项目需求,能精准传达设计意图得8分;效果图清晰,方案编排整体合理,设计理念较为突出,仅存在个别细节编排不够完善,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效果图清晰,较为贴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效果图清晰度一般,方案编排存在一些明显问题,理念展现不够突出,需较大改进得3分;效果图提供不完整的得1分。32分二商务分13分3服务承诺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措施、产品质量保证、回访、零配件优惠措施等内容)全面周到的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基本合理周到的得4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承诺不明确或存在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本项目质保期在采购需求2年得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不得分,每提前1小时加1分,共2分。13分三资信及其他分7分4企业业绩根据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定:供应商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公章。1分5企业认证1、供应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6分磋商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HZHC-2025(H)057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 磋商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项目标段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项目采购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0572-2364828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翁霞0572-2170107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是口否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口是口否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口是回否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口是口否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口是否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口是否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口是否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口是否9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口是否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口是否1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口是口否采购人审核意见:未发现影响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大:((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或盖章)2025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财政审批编号:[2025]13339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HZHC-2025(H)057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采购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盖章)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2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6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2六、其他内容………………………………………………2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25]13339号)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5(H)057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标段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1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1项人民币315万元详见磋商文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8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联系电话:0572-2170107,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政采云系统)。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七、磋商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整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相关工作。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7:00时)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6.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6.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137、18698580797)。6.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为:建筑业.十一、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翁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7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2、采购人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2364828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572-2170098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8月1日1234567891011.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与定位湖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包括湖笔制作技艺、双林绫绢(丝)、长兴紫砂(瓷)、安吉白茶、长兴紫笋、莫干黄芽(茶)、鄣吴折扇等。依托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与空间优势,建设以“湖笔技艺”为核心,融合丝、瓷、茶等非遗文化的综合性传承基地,打造集保护传承、文化展示、教育培训、创新开发、产业推广于一体的非遗文化生态圈,构建“非遗+教育+文旅+科技”的生态体系。主题:“笔墨湖州·非遗万象”以湖笔技艺为核心脉络,串联丝绸、瓷器、茶文化、陶艺四大非遗板块,融入苏东坡、赵孟頫、陆羽等湖州历史名人文化及《茶经》、三癸亭等标志性场景,打造“可学、可玩、可购、可传”的沉浸式非遗综合体。1.构建全国首个“非遗+名人IP+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基地。2.传承湖州非遗技艺,推动活态保护与创新。3.打造产学研融合平台,助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4.构建沉浸式文化体验空间,提升公众参与度。(二)项目目标文化传承:建立湖笔技艺及其他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平台,培养新一代非遗传承人。产教融合:结合学院专业(如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等),开发非遗文创产品,研学产品、孵化创新创业项目(三)空间规划与功能分区场地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使用面积2700平方米,划分为以下功能区:1.非遗文化展示区(核心区)湖笔文化主题馆:展示湖笔历史、制作工艺、名家作品,结合多媒体互动(如AR湖笔制作流程演示)。设置“湖笔工坊”、丝瓷茶文化长廊:分设“丝绸(绫绢)”“瓷器(紫砂)”“茶文化”三大主题展柜,陈列非遗实物、图文及影像资料。结合动态装置(如织机模型、茶艺表演台),增强观赏性。2.技艺传承与培训区非遗大师工坊集群:引入湖笔、绫绢、紫砂等领域传承人驻场,开展“师徒制”教学。如湖笔工坊(非遗传承人驻场)、绫绢织造室、紫砂陶艺坊等。多功能培训教室:配备传统工具与现代设备(如3D打印、激光雕刻),用于非遗技艺培训、文创设计课程、非遗公开课、陶艺拉坯教学、电商直播培训等。湖州金石书画传习所:由学校书法教授领衔经湖州市委宣传部认定的湖州市宣传文化系统“领军人才工作室”。3.设计中心与数字实验室文创产品研发中心数字非遗创新实验室4.电商直播与产业推广区非遗直播间矩阵搭建专业直播场景5.公共活动与研学区非遗文化沙龙研学体验角非遗体验工坊非遗主题咖啡吧6.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临展厅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底蕴,设置临展厅,可用于临时主题展陈或相关活动举办二、布展陈设要求:1.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内涵。文化氛围浓厚,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传播与非遗相关的文化知识,展示非遗技艺工艺与技术应用等。2.有多样的教研手段。宣传教育设施齐全,采用先进的教育演习方式,向受众群体传播非遗技艺文化;有实物或模型展示;展板设计新颖、造型美观;有供受众体验、实践的科普内容,突出知识性、教育性、互动体验性和趣味性。设计单位亦可根据后期收集实物与资料,结合布展空间自行提出其他内容。三、场地平面图1②4⑧⑨0002009000900000075007500到安用®®①①m型可®®科到直@到制首美®®卖到间®®涠内量①L务89景-0500008003000900900300000020090007800750020一层原始平面图1:120改造面积:2463.5m①②③⑧三、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经深化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2.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设计负责人、设计班子主要成员、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服务期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成交供应商在实施服务期间,必须对进场材料设备、已完工的工作面进行成品保护,如有损坏,自行妥善处理;自身不能妥善处理的采购人有权作出赔偿决断,费用从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减。4.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实施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相关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成交供应商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类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5.成交供应商施工(制作)完成的项目必须达到采购文件和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要求的效果,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另行指定施工单位完成此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隐蔽工程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制作)。四、商务条款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2.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为预付款;(2)完成深化设计并经过采购人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签约价的60%;(3)项目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签约价的80%;(4)结算审核完成后,采购人按审定金额支付剩余款项;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 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HZHC-2025(H)057财政审批编号: [2025]13339号3磋商内容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 4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5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8日下午 17:00 时)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竞争性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磋商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7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联系电话:0572-2170107,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磋商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整10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1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2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3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4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5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其中报价文件必须为含有最终报价)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1.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1.2采购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壹万伍仟零叁拾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11.3.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下午17:00时)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磋商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2.1项目实施方案;2.2整体设计方案;2.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文件:3.1商务响应表;3.2服务承诺;3.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法人为代表前来投标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条款)4.4供应商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资格审查条款)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①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8供应商情况表;4.9企业业绩;4.10企业认证;4.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5.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9.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磋商报价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3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等,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9.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5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6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7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8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9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名确认;9.10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1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2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11.4.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联系电话:0572-2170107,电子邮箱:757809420@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11.5.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会。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供应商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或参加磋商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项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的;17.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3.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3.7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17.3.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9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10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11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12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13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5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7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8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9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最后报价的;17.3.20最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7.3.21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22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23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7.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7.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7.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7.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7.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7.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7.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7.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7.6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7.6.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7.6.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7.6.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2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7.6.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1-4.7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项目编号:HZHC-2025(H)057)”磋商文件。11.6.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1.7.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2.(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2.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三、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活动时间、实施地点1.活动时间: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将相关信息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八、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确保服务期间服务场所、服务对象的安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应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其聘用人员的工资,乙方拖欠工资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直至乙方将拖欠工资缴清。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磋商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项目编号:HZHC-2025(H)057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备注对应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2、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布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