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莆田市涵江区热实验小学2025)



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一、项目概况

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PTXECG2508010004)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2508010004

项目名称:
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35,143.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约187万元

服务范围:
详见附件竞价文件。

服务期限:
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服务基本内容:
详见附件竞价文件 。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竞价文件 。

详见附件:

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竞价文件.pdf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竞价文件 。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
352.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1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省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917号2号楼2301室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18859610870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田市与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监理竞价文件(试行范本)最低价法项目名称: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PTXECG2508010004项目编号: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热实验小学(盖单代单信,福建省海的业有限公单位章)文件编制白期:2025年月使用说明《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施工竞价文件》(以下简称“施工竞价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小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竞价文件试行范本》分为《随机抽取法施工竞价文件试行范本》、《最低价法施工竞价文件试行范本》、《平均值法施工竞价文件试行范本》三种竞价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随机抽取法(固定下浮率)、最低价法、平均值法”三种竞价方式的小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竞价文件试行范本》主要章节包括第一章“竞价须知”、第二章“竞价说明”、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和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竞价文件与竞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竞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在不同时间段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施工竞价文件试行范本》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价文件或竞价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在编制竞价响应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编制竞价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竞价响应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目录第一章竞价须知第二章竞价说明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如有时)第一章竞价须知一、竞价条件本项目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福建省海峡置业有限公司(代建)。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参加工程竞价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www.ptszyc.com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价响应文件。二、竞价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报建编号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报建编号:/项目编号:22-1工程预算价1、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5143元。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暂以187万元为计费额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0(专业调整系数)×0.8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3、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33%)4、本项目以施工结算价作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上述收费参考依据并按中标人的报价下浮率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33-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3-2承包方式(专业承包)3-3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3-4工程建设规模约187万元3-5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3-6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3-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44-1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注: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性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及各省市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相关文件执行。4-2拟担任本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若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职称上或者岗位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projects)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4-3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注:投标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只需承诺按竞价文件要求配备其他监理人员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标后按竞价文件要求承诺到位。4-4违约条款1、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竞价文件和福建省现行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监理人员。2、投标人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到位,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监理岗位名称人数最低资历要求备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需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1需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1需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机构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2万元的违约金。55-1踏勘现场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竞价项目现场已经了解。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2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3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5-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5备选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66-1电子交易方式电子竞价6-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3评标办法最低价法6-4电子竞价规则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定标规则。即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情况均能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系统默认最低价者中标,报价相同时,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77-1竞价保证金1)保证金形式。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7-1竞价保证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保证金金额。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3)保证金退还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7-2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情形(1)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因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8-1竞价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竞价截止时间后开始计算)99-1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9-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3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9-4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报价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或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应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9-5公示期限5个日历天1010-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若出现工期延期,中标人应及时办理履约担保延期手续。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招标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10-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签订合同期限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1111-1建设单位(简称:招标人)名称:莆田市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福建省海峡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联系人:联系电话:11-2电子竞价平台及发布媒介发布媒介: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平台网址:www.ptszyc.com咨询电话:400-1516-8781212-1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中标人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将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是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则招标人对其已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章竞价说明(一)总则1、工程说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竞价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竞价项目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代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以下统称有关咨询单位);(4)与本竞价项目的有关咨询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竞价项目的有关咨询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6)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7)本项目竞价活动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竞价活动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8)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竞价项目投标;(11)在本竞价活动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2)竞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竞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价响应文件与递交竞价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竞价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上述费用。4、保密参与竞价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价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二)竞价文件7、竞价文件的组成内容本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竞价说明、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工程图纸、竞价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等组成。8、竞价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8.1投标人在阅读竞价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竞价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投标人可在“竞价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未提出疑问的,视为认可竞价文件所有内容;8.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竞价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竞价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地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9、投标人注册9.1投标人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在进行注册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竞价操作规则。9.2投标人应按平台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用户。10、竞价响应文件10.1竞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一)竞价承诺函(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五)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六)其他资料(若有时)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竞价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价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响应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1.2“第四章竞价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处是指加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如需)。11.3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12、响应文件的递交12.1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登录系统后台递交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2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经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12.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开标13、开标13.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组织线下开标会。13.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定标规则。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响应情况进行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并默认推送中标候选人一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后台,组织评审小组核验拟中标候选人及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响应情况,并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响应情况和评审结果确认竞价结果。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价格及能力核查的,招标人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投标人并按照系统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说明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的依据,以此类推。13.3若最终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情形,应当终止本次竞价活动。(五)评审14、评审14.1本项目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由招标人或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3人以上单数组成,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竞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核验、项目保证金缴纳情况、企业季度信用得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14.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其他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4.3评审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前,评审小组应当对拟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竞价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竞价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4.4投标人所提供的竞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人:(1)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独立法人资格的;(2)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3)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满足竞价须知前附表要求的;(4)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5)投标人所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6)未按照竞价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所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竞价承诺函中载明的报价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8)竞价承诺函与资格证明材料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的;(9)竞价承诺函中载明的工期超过竞价文件要求的;(10)竞价承诺函中工程质量低于竞价文件要求的;(11)项目保证金未按竞价文件要求缴纳的;(12)附有竞价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条件的;(13)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14.5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六)确认成交结果15、确认成交结果15.1招标人应根据定标规则及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15.2招标人确认成交结果后,应当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15.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授予16、履约保证金16.1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竞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16.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签订合同17.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中标通知书、竞价文件和中标人的竞价响应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竞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7.2中标人逾期同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项目保证金。17.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监理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八)特殊情形18、特殊情形的处理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竞价加活动:(1)在报价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竞价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评审小组决定否决所有报价及响应文件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组织竞标的其他情形。18.2招标人终止竞价活动的,应当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竞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竞价文件(如有)或者已经收取项目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项目保证金。(九)异议19、异议19.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价文件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审结果的异议);(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19.2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竞价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竞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19.3招标人收到对竞价文件或评审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异议时效的。(十)解释权20、招标人或其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本次竞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第三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名称: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全称):莆田市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乙方(全称):福建省海峡置业有限公司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莆田市涵江区;3.工程规模:187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专用条件;3.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三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暂按,。包括: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计取,合同暂定价为万元。本工程监理酬金人民币:(¥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监理期限: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提交完整,丙方监理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按施工保修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的保修规定。(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承诺1.丙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乙方向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莆田市涵江区。3.本合同一式玖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传真:电子信箱:年月日电子信箱:年月日电子信箱: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乙方”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丙方”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乙方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丙方受乙方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丙方受乙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丙方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丙方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丙方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丙方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丙方完成正常工作,乙方应给付丙方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丙方完成附加工作,乙方应给付丙方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乙方或丙方;“双方”是指乙方和丙方;“第三方”是指除乙方和丙方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乙方和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三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丙方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乙方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乙方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乙方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乙方;(15)经乙方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乙方;(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乙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三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丙方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丙方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丙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乙方书面报告,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丙方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丙方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乙方。2.3.4丙方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乙方可要求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乙方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丙方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乙方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丙方应协助乙方、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乙方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丙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丙方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乙方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乙方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丙方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乙方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乙方。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丙方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丙方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丙方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乙方的财产丙方无偿使用由乙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乙方的财产,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乙方,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乙方的义务3.1告知乙方应在乙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丙方、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乙方应无偿向丙方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丙方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乙方应为丙方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乙方应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丙方无偿使用。3.3.2乙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乙方代表乙方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丙方联系。乙方应在三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乙方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丙方。当乙方更换乙方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丙方。3.5乙方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乙方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丙方,由丙方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乙方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乙方认可。3.7支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丙方的违约责任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丙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丙方向乙方的索赔不成立时,丙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4.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丙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4.2.2乙方向丙方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丙方由此引起的费用。4.2.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丙方的原因,且丙方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乙方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乙方对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和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三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丙方原因导致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乙方。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丙方应立即通知乙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丙方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三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三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丙方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三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丙方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丙方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丙方的部分义务导致丙方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乙方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乙方可通知丙方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丙方遭受的损失应由乙方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丙方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丙方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乙方应通知丙方限期改正。若乙方在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丙方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丙方时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丙方之日,但丙方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丙方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丙方可向乙方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丙方仍未获得乙方应付酬金或乙方的合理答复,丙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乙方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乙方与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三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三方不能在14天内或三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三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乙方同意,丙方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乙方要求丙方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乙方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丙方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丙方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乙方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三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丙方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乙方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2.丙方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规定的工作内容;②经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建设部门、工商部门、技术部门的法规、规章、文件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丙方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丙方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丙方不需请示乙方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丙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依照施工合同以及本合同通用条件规定。2.7使用乙方的财产由乙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七日天内移交乙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无偿完整移交。3.乙方义务3.4乙方代表乙方代表为:,。3.6答复乙方同意在三天内,对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丙方的违约责任4.1.1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①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②在工程造价签证或审核中,丙方有重大失误或弄虚作假的,应当按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100%支付赔偿金。4.2乙方的违约责任4.2.3乙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100%,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计取,合同暂定价为。本项目监理费暂按投资估算费用187万元作为计算基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0。最终监理费以审后预算价为计算基数。若本项目的审后预算价超过187万元,监理费计算基数按187万元计取;若本项目审后预算价价低于187万元,监理费计算基数按实际审后预算价计取。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支付申请书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监理酬金。2.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并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以为:现金转帐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丙方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二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乙方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乙方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6保密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工程有关的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外传。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工程有关的监理资料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予外传。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发生时约定。8.8著作权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本工程有关的图片以及载明具体内容的文稿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外传。9.补充条款有发生时约定。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施工监理竞价响应文件(通用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竞价承诺函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六、其他资料一、竞价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及编号)施工监理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工程完(竣)工时以施工结算价作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基数计取。根据施工图纸、监理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等要求承担上述工程施工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标准。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竞价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2.我方承诺在报价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价响应文件。3.如若中标,我方承诺:(1)我方将派出(姓名)(总监姓名及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我方保证按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4)按照竞价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5.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竞价活动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竞价文件第二章、第二条规定的任一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编制说明投标人须根据竞价文件的要求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具体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资格评审小组应将其视为无效证书进行评定。附1:企业营业执照;附2:企业资质证书;我司保证上述证照真实,有效。若有需要,可通知我司提供原件校验。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项目名称及编号)施工竞价响应文件及其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编制说明投标人须附上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身份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竞价须知前附表。附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附2: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我司保证上述证照真实,有效。若有需要,可通知我司提供原件校验。投标人:,(盖单位章)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标后,按照竞价响应文件的承诺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并按照竞价文件和福建省现行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监理人员。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按竞价响应文件的承诺到位,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因我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单位责任。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2万元的违约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其他资料编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如有时)(另册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及设施设备修缮改造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