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堆高车 电动堆高叉车招标公告(关联公司2025)



跨越速运2025-2026年2T电动平衡重、电动堆高车招标项目

KYZB202508000403

标的负责人:鞠雨澎

预估金额:8000000.0(元)

招标保证金:1000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8:00 介绍答疑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00-18:00 报价时间: 第一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5:00 - 15:30 第二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5:30 - 16:00 第三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6:00 - 16:30 竞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6:30 - 17:00 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8:00
(1)报名方式:
①移动端:微信关注“跨越精采”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供应商平台,在“我要投标”→“招标大厅”搜索招标编码:KYZB202508000403,进行报名。
②PC 端网址:https://zb.ky-express.com,注册/登录供应商平台,在“招标管理”→“招标大厅”搜索招标编码:KYZB202508000403,进行报名。
(2)交纳保证金:
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及有效性。初次投标方须交纳【10万元】保证金;未满足上述条件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机场支行
账号:4425 0100 0046 0000 0031
注意:对公账户转款,请备注“KYZB202508000403投标保证金”
(3)报价规则说明:
首轮报价前【10 名】进入次轮,次轮报价前【7 名】进入三轮,第三轮报价前【5名】入围竞价环节。
注意:竞价环节为线上最终价格,仅有一次报价机会,请谨慎报价!
备注:若线上报价未达我司预期,跨越速运会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竞价第一名投标方进入议价环节。
(4) 特别说明:
线上系统报价结果均真实有效,请谨慎报价。投标人在参与所有投标项目过程中,投标报价将严格以供应商平台所记录的报价为准。在此特别强调,若投标方试图通过微信、邮件、短信或书面通知等任何非供应商平台途径对已提交报价进行修改,且该修改行为未事先获得跨越明确的书面认可,那么此类修改均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概视为无效操作,相应投标报价仍以供应商平台初始记录为准,各供应商务必严格遵守此项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影响投标结果。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公司注册满2年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具备电动叉车生产或代理资质,具备全国配送能力,具备全国维修售后能力;
(2)标的详情:详见附件;
(3)技术商务标准:详见附件;
(4)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5)结算账期:以收到发票日为基准月结60天(不含送货当月)付款;
(6)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业务联系人:鞠雨澎18011832351
招标联系人:鞠雨澎18011832351
招采邮箱:17322049597@ky-expres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后瑞社区汉莎产业园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若您在投标环节遇到刻意阻碍、不公平或不公正对待等情况,可联系跨越监察部。专用投诉邮箱kyejcb@ky-express.com,电话:0755-23233726;跨越监察部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

附件下载:
2025-2026年跨越速运2T平衡重、堆高车招标《跨越速运招标书》.docx

附件下载:
2025-2026年跨越速运2T平衡重、堆高车招标《投标函&投标授权书》.docx

附件下载:
2025-2026年跨越速运2T平衡重、堆高车商务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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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采购框架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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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书一、招标公告欢迎参与本次招标项目。请仔细阅读本招标书内容后按要求参与投标报名。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跨越速运2025-2026年2T电动平衡重、电动堆高车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YZB202508000403资质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8:00(请务必在此时间前提交完整且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8:00(过时系统将关闭报名通道,无法进行报名操作)招标介绍答疑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00-18:00线上报价时间:第一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15:00-15:30第二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15:30-16:00第三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16:00-16:30竞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16:30-17:00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18:00二、招标人简介跨越速运集团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主营“限时速运”服务的大型科技化综合速运企业,在物流行业内具备深厚的底蕴和强大的实力。资质荣誉:拥有国家AAAAA级物流企业资质,同时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物流行业30强优秀品牌”“中国电商物流行业知名品牌”“广东省诚信物流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彰显了企业在行业内的高品质服务水平与良好口碑。运输资源:集团拥有21架全货机,掌控80%华东华南腹舱资源,配备60架大型无人货运飞机,拥有8万余名企业员工以及2.8万余台自有运输车辆,构建起了覆盖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域、500多个城市的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9%以上,每年服务企业达100万+家,服务履约率高达98%,日均寄件量已超54000吨,为各类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运力保障。业务发展:近年来,跨越速运连续三年以35%以上的复合增速实现业务快速增长,于2023年突破营业额200亿大关,并蝉联2022、2023中国零担物流排行榜前三甲次席。2024年更是以近300亿的营业额和35%的迅猛增速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充分展现了其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三、招标流程:本次招标遵循以下流程开展,各参与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相应操作:供应商投标报名(同步交纳保证金)→跨越招标答疑→供应商报价竞价→供应商议价→跨越定标。四、标的介绍(1)标的详情:详见附件《标的详情》(含标的明细介绍、业务运营方联系人);(2)技术商务标准:详见附件《技术商务标准》;此标准将作为后续评标环节中对供应商商务及技术方面进行考量的重要依据,请供应商按照标准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进行申报。(3)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以跨越速运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叉车采购框架合同》;供应商应认真研读合同条款,确保对所有要求清晰明了,并在后续参与过程中严格遵守。(4)合同签约期限:预计2025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19日止。(5)结算账期:以收到发票日为基准月结60天(不含送货当月)付款;五、参与招标1.投标方资质要求1基本法人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未存在重大异常状态。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证明等有效证件。税务登记说明:税务登记证上无一般纳税人红章的,需单独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以确保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且发票税率要求为13%。重大异常状态界定:未存在重大异常状态,是指企业未被列入“跨越速运限制投标有效期内的黑名单”、“与跨越速运存在尚未妥善解决的纠纷”、“市监局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市监局公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运商”、“企业法人在被限高限飞期间”、“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可能破产状态”等重大异常的状态。2关联企业投标限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此项目同一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避免出现关联企业不正当竞争的情况。3公司注册及注册资金要求:公司注册满2年以上,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以上,具备电动叉车生产或代理资质,具备全国配送能力,具备全国维修售后能力。4其他特殊要求:详见附件《标的详情》,供应商应仔细查看附件中提及的特殊要求,确保自身全面符合各项投标条件。2.投标说明:(1)招标形式:全部参与投标企业,均需在供应商平台招标系统进行报名、报价,不接受线下邮件、纸质标书等形式投标;投标方需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评标维度:依据投标方的商务及技术得分综合评定;(3)商务标说明:参与投标企业需按时在系统完成报价、竞价,超期将无法报价、竞价;3.报名报价说明(1)报名说明:1移动端:微信关注“跨越精采”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供应商平台,在“我要投标”→“招标大厅”搜索招标编码:KYZB202508000403,进行报名。2PC端网址:https://zb.ky-express.com,注册/登录供应商平台,在“招标管理”→“招标大厅”搜索招标编码:KYZB202508000403,进行报名。3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及有效性。初次投标方须交纳10万元保证金。未满足上述条件者取消投标资格。4报名后续安排:请及时上传相关资料并按时报价,参与入围标的议价,配合跨越进行现场考察;(2)报价说明:竞价环节为线上最终价格,仅有一次报价机会,请谨慎报价!备注:若线上报价未达我司预期,跨越速运会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竞价第一名投标方进入议价环节。(3)线上系统报价结果均真实有效,请谨慎报价。投标人在参与所有投标项目过程中,投标报价将严格以供应商平台所记录的报价为准。在此特别强调,若投标方试图通过微信、邮件、短信或书面通知等任何非供应商平台途径对已提交报价进行修改,且该修改行为未事先获得跨越明确的书面认可,那么此类修改均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概视为无效操作,相应投标报价仍以供应商平台初始记录为准,各供应商务必严格遵守此项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影响投标结果。4.保证金说明投标保证金指定打款账户:账户名称: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机场支行账号:44250100004600000031注意:对公账户转款,请备注“KYZB202508000403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企业:评审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全额无息退回;中标企业:招标结束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投标方需按合同要求的七(7)日内,立即向跨越补足相应履约保证金差额;六、违法/舞弊处理:6.1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跨越速运有权直接扣除本次投标保证金,切停已有业务,限制投标,行为极其恶劣的,保留永久拉黑权利:(1)投标方参与投标报价后,非因招标方原因弃标;(2)中标人接到中标(入围)电话后弃标的;(3)未按照招标要求报价扰乱招标排名等恶意报价行为的;(4)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业务能力证明等方面提供不实信息,破坏了招投标的诚信环境;(5)故意隐瞒与招标有关的重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资质证书、投标前与投标后打样不合格的;影响招标方对投标方真实情况的判断的;(6)投标期间内有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和恶意竞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7)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跨越签订合同(及或订立合同后未履约就解除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跨越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8)行贿、严重泄露跨越保密信息等违背跨越反腐及保密原则的行为;(9)我方承诺所有参与投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供应商平台中报价为准,我方通过微信、邮件、短信、书面通知等修改报价的行为未得到贵司认可均视为无效;(10)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应扣除投标保证金的行为。6.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严禁串通投标。出现以下情形,将视为串通投标或严重危害招标合规性:(1)与招标人工作人员串通:向其打探其他投标人信息、私下商议投标条件或价格、赠送礼品、有经济往来。(2)投标人之间串通:互相协商、指定中标人、排挤其他参与人。(3)投标文件异常: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相同、内容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差异、相互混装、实质性内容多处细节错误或格式特征一致。(4)投标操作关联: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等、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参加人员为其他投标人在职人员。(5)投标保证金问题: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6)其他串通迹象:多家报价相同无合理解释,以及招标人有理由怀疑且投标人无法合理解释。(7)若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行业通报权利。(8)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9)投标方入围:开标前我司会对投标承运商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承运商将无法进入后续环节;(10)评标形式:线上评标为准,竞价环节第一名投标方进入后续的议价环节,请谨慎报价;(11)合同签署:中标企业需在【3】个自然日内(具体合同签署时间安排根据采购通知为准)完成合同签署,未按期签署合同的将视为有责弃标,跨越速运有权直接扣除本次投标保证金,切停已有业务,限制投标,行为极其恶劣的,保留永久拉黑权利;(12)合同执行:业务启动前需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缴纳后未按约定执行合同的将被扣除投标保证金,跨越速运有权直接扣除本次投标保证金,切停已有业务,限制投标,行为极其恶劣的,保留永久拉黑权利;(13)弃标:因投标方自身原因弃标的则为有责弃标,跨越速运有权直接扣除本次投标保证金,切停已有业务,限制投标,行为极其恶劣的,保留永久拉黑权利;(14)招标方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资质等级、履约能力评估、历史合作评价、战略匹配度以及项目需求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参照招标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开展评标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依据每一位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分与综合考量,以此确定符合要求且综合表现最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倘若出现所有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实质性要求这一情况,比如关键技术指标不达标、商务条款存在重大偏离等,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商议、综合评估后,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终止本招标项目,并及时向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通知。(15)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的报价排名仅供参考,绝非中标最终排名的判定依据。评标环节,招标方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展开工作,其中重点考量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是否合格、履约能力强弱、技术方案优劣、有无丰富可靠的项目经验、能否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是否到位等。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估形成的最终排名,会通过招标方依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予以确认。(16)投标人确认已知悉并同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标书编制费、技术方案设计费、差旅支出、人员成本等所有前期投入,属于投标人自主商业决策范畴,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成本。七、开标说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招标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不得就相关损失主张赔偿:1所有投标方案均未达到招标技术要求:即经评标,所有投标方案在关键技术指标等方面不符合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项目无法按预期技术标准推进。2招标方战略规划或采购需求发生重大调整:例如因市场变化、企业战略转型等原因,原招标相关需求不再适用,招标方为契合发展需要可终止招标。3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实施基础丧失:像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使项目实施必备条件缺失,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时,招标方可终止招标。八、联系我们业务联系人:【联系人:鞠雨澎;电话:18011832351】负责业务答疑,可电话/微信咨询招标联系人:【联系人:鞠雨澎;电话:18011832351】负责本次招标全流程,可电话/微信咨询招采邮箱:【17322049597@ky-express.com】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后瑞社区汉莎产业园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九、招标文件详见供应商平台招标系统的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一:标的详情附件上传附件二:投标授权书附件上传附件三:合同附件上传附件四:技术商务标准附件上传跨越监察部专用投诉邮箱kyejcb@ky-express.com,电话:0755-23233726;跨越监察部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8月1日投标函致: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司招标编号:KYZB202508000403项目名称:“跨越速运2025-2026年2T电动平衡重、电动堆高车招标项目”的规定,我司自愿参加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所有招标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招标材料的理解与审核投标人已详细查阅、深入理解并严谨审核全部招标材料及要求,确保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开展的各项投标活动均以招标材料为依据,不存在任何因误解或忽视招标要求而导致的违规行为。二、履行责任与义务投标人愿意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从项目筹备、实施到验收等各个环节,均按照既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贵司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如遇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三、提供相关证据或资料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信息,如有需要,将积极配合贵司进行资料的补充、核实等工作,确保投标过程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四、遵守法律法规投标人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并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招投标活动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五、投标有效期承诺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投标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不会擅自撤回或变更投标文件内容,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将提前书面通知贵司并经贵司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操作。六、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与执行如果我方中标,将按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及时与贵方签订合同,并保证在本招标项目执行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的规定,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调配充足的资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质量标准、服务要求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交付并达到预期效果。七、投标文件的约束力在签署及执行正式合同以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发出的书面往来文件将作为我们双方之间的相互约束的组成部分,双方均应按照其中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如出现争议或纠纷,将以这些文件作为判断依据,通过友好协商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八、对报价接受的理解我方完全理解,贵方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贵司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文件质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选择,我方将尊重贵司的评标结果,不以任何不正当理由质疑或干扰评标及定标工作。九、廉洁自律与诚信投标我方承诺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如本单位中标,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或解除合同,并向有关机构举报本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外披露本单位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我司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与声誉损失。在参与贵方所有投标项目过程中,投标报价将严格以供应商平台所记录的报价为准。在此特别强调,若我方试图通过微信、邮件、短信或书面通知等任何非供应商平台途径对已提交报价进行修改,且该修改行为未事先获得贵司明确的书面认可,那么此类修改均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概视为无效操作,相应投标报价仍以供应商平台初始记录为准,我方将严格遵守此规定,确保投标报价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十、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各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参加活动真实、有效,遵守诚信原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1投标方参与投标报价后,非因招标方原因弃标:在进行投标报价后,若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贵司同意,自行放弃投标,导致招标流程受阻或影响正常评标工作的,我司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处理结果。2中标人接到中标(入围)电话后弃标的:若有幸中标(入围),在接到贵司通知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合同或履行后续相关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同意贵司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未按照招标要求报价扰乱招标排名等恶意报价行为的:保证按照招标要求进行合理、规范的报价,不通过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的招标排名秩序,杜绝恶意报价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若违反此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罚。4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证明材料等均真实可靠,不存在任何伪造、篡改、隐瞒等虚假情况,若发现有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甘愿接受投标保证金被没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追究。5故意隐瞒与招标有关的重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资质证书、投标前与投标后打样不合格的:在投标过程中,将如实披露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不隐瞒可能影响评标及项目实施的关键事实,若因故意隐瞒导致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6投标期间内有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和恶意竞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杜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和恶意竞标等违规违法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若违反此规定,将依法依规接受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没收及其他法律责任追究。7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跨越签订合同(及或订立合同后未履约就解除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跨越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若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同意贵司按照约定采取相应措施,如没收投标保证金等。8行贿、严重泄露跨越保密信息等违背跨越反腐及保密原则的行为:严格遵守贵司的反腐及保密要求,不从事任何行贿行为以及严格保护贵司的商业秘密、项目机密等信息,若出现违反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追究、商业信誉受损以及投标保证金没收等。9我方承诺所有参与投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供应商平台中报价为准,我方通过微信、邮件、短信、书面通知等修改报价的行为未得到贵司认可均视为无效:再次强调对投标报价修改的规范性要求,确保报价的唯一性与确定性,维护招投标报价环节的严肃性与公正性,若违反此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罚。10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应扣除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扣除的行为,我方将认真研读并严格遵守,避免出现违规情况导致保证金损失。11、串标行为规定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严禁串通投标。出现以下情形,将视为串通投标或严重危害招标合规性:1与招标人工作人员串通:向其打探其他投标人信息、私下商议投标条件或价格、赠送礼品、有经济往来。2投标人之间串通:互相协商、指定中标人、排挤其他参与人。3投标文件异常: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相同、内容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差异、相互混装、实质性内容多处细节错误或格式特征一致。4投标操作关联: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等、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参加人员为其他投标人在职人员。5投标保证金问题: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6其他串通迹象:多家报价相同无合理解释,以及招标人有理由怀疑且投标人无法合理解释。7若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行业通报权利。11、评标工作相关说明招标方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资质等级、履约能力评估、历史合作评价、战略匹配度以及项目需求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参照招标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开展评标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依据每一位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分与综合考量,以此确定符合要求且综合表现最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倘若出现所有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实质性要求这一情况,比如关键技术指标不达标、商务条款存在重大偏离等,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商议、综合评估后,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终止本招标项目,并及时向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通知,我方对此评标流程及相关规定表示理解与认可,将积极配合贵司及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以供评审。十二、投标排名相关说明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的报价排名仅供参考,绝非中标最终排名的判定依据。评标环节,招标方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展开工作,其中重点考量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是否合格、履约能力强弱、技术方案优劣、有无丰富可靠的项目经验、能否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是否到位等。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估形成的最终排名,会通过招标方依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予以确认,我方清楚知晓并认同此排名规则,将致力于从多方面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以争取更好的评标结果。十三、自主承担投标成本与风险投标人确认已知悉并同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标书编制费、技术方案设计费、差旅支出、人员成本等所有前期投入,属于投标人自主商业决策范畴,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成本,不会因投标未成功等原因向贵司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我方将以理性、谨慎的态度参与投标活动,做好成本控制与风险评估工作。十四、招标程序终止相关情形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招标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不得就相关损失主张赔偿:1所有投标方案均未达到招标技术要求:即经评标,所有投标方案在关键技术指标等方面不符合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项目无法按预期技术标准推进,在此情况下,为保障项目质量与可行性,贵司有权终止招标,我方理解并接受此决定,不会提出异议或不合理诉求。2招标方战略规划或采购需求发生重大调整:例如因市场变化、企业战略转型等原因,原招标相关需求不再适用,招标方为契合发展需要可终止招标,我方认识到商业环境的动态变化性,尊重贵司基于自身发展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因招标终止而要求贵司承担额外责任。3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实施基础丧失:像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使项目实施必备条件缺失,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时,招标方可终止招标,我方认同不可抗力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此情形下将配合贵司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不会就招标终止造成的影响寻求不合理赔偿。十五、其他事项说明本投标函未约定内容以具体招标资料为准,我方将仔细研读并遵守所有招标资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与贵司合作的顺利开展。投标授权书致: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兹有(填写投标方公司名称)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我司授权以下人员(本公司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招标编号:KYZB202508000403项目名称:“跨越速运2025-2026年2T电动平衡重、电动堆高车招标项目”投标活动事的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标、述标、项目及合同谈判、合同签约等行为,我司承诺对被授权人的上述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与相应后果。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正面反面跨越速运2025-2026年电叉年框招标项目商务技术要求1、商务要求:1、标的物及采购数量:2T电动平衡重叉车、步形式电动堆高叉车;预估年度总计采购叉车数量250台,最终按照招标单位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电池容量预计总量(台)收到订单后交付时(天)电动平衡重叉车提升3米,载重2吨≥80V/135AH10020电动堆高叉车 (步行式)提升2米,载重 1.5 吨> (12V*2) 100AH/ (12V*4) 40Ah150152、价格:人民币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需含运费、送货上门、上楼及卸货费用。3、开票要求:涉及上牌叉车车辆签收后发票同步开出以及需将叉车车辆编码写到发票备注栏;4、送货:招标单位订单指定地点(中国境内);5、起订量:1台起送;6、供货能力:按照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滚动备货;2T电动平衡重叉车:滚动备货10台;电动堆高叉车:滚动备货20台;7、付款方式:以收到发票日为基准月结60天(不含送货当月)付款;8、中标单位须响应《合同模板》详见附件,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一年;9、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逾期七天内(包括七天)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的,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货款的15%支付违约金。如招标单位仍有损失的,投标单位还应赔偿。10、不能交货:乙方确认并接受订单后,逾期交货超过二十天的,甲方有权取消订单或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不能交货部分对应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接受货物,乙方应按不能交货部分对应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招标单位仍有损失的,投标单位还应赔偿。11、质保及售后要求:1)质保期:所有叉车整机质保1年,仅电动平衡重叉车磷酸铁锂电池电芯质保5年/6000小时先到为准,锂电池由电芯、BMS、电气件等组成,除电芯外配件质保仅1年(含易损件)。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含易损件),投标单位上门进行维修。2)整车过保后与中标单位签署质保外维修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投标单位可选择指派中标单位或第三方维修,如指派中标单位则投标单位付费维修。3)人为损坏场景详见附件清单4)质保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会转为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合同期满后无质量异常及维修时效异常无息退回。12、维修时效及步骤:1)报修:招标单位在跨越维修平台向乙方发起报修并发出维修指令,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单位指令执行维修。2)上门检测:投标单位收到跨越维修平台通知后,按照约定时间5个自然日(120小时,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含指派当日,18:00后指派从次日开始计算)内完成全部维修服务。投标单位每次维修时,应对该叉车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存在故障但投标单位并未报修的,投标单位应当一并提出并向投标单位提供维修建议方案。3)线上报价:供应商现场检测完毕后根据实际故障情况,在跨越维修系统进行报价。4)经招标单位确认后,投标单位需在剩余时效内完成维修。当维修配件费用>2000元时,双方针对维修事项另行约定维修时效,乙方需在甲方通知的时效内完成维修。特殊维修事项:电叉电池,充电机,电机,控制器等大型非标件最长时效不能超过10个自然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5)超时未完成维修的投标单位按照500元/台/次向投标单位支付违约金,(维修时效不及时如可免费提供备用车辆可不予处罚)12、投标单位每批送货产品必须附上送货单,送货单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须与招标单位采购订单记载的品目、数量、参数要求保持一致。人为损坏场景:分析业务确认叉车行驶相撞,导致外壳损坏更换人为损坏违规暴力使用(必然有明显撞痕)人为损坏由于扶手碰撞而损坏扶手底座(必然有明显撞痕)人为损坏驱动轮后面钢板撞凹进去,把驱动轮卡死,导致转向板损坏的人为损坏充电器插头压坏人为损坏电车雨天在室外使用淋湿损坏的人为损坏油管撞坏漏油、液压油人为损坏其他人为损坏招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双方确认备注:以上人为损坏场景均需要提供佐证。二、技术参数要求电动平衡重叉车(2吨)分类序号参数单位实质性要求常规1动力形式\电动2驾乘方式\座驾式3额定起重量kg≥20004自重(含电池)kg按各家实际标准轮胎5轮胎形式\实心轮胎门架6门架类型mm两级全***架7最大起升高度mm≥30008门架不起升时全高mm≤20009货叉尺寸(长×宽×厚)mm长度≥1220mm底盘10整机长度(含叉齿)mm<400011整机宽度mm<130012最小转弯半径mm<2000性能13行驶速度(满载/空载)km/h>1114起升速度(满载/空载)m/s>0.2515下降速度(满载/空载)m/s>0.416最大爬坡度%>12电池17电池类型\磷酸铁锂18电压/电容(可选配)V/ Ah≥80V/135AH19锂电充电机\≥80V65AH其他20侧移器\包含21语音播报(倒车请注意)\包含22三面灯\包含23叉齿套\包含24上牌要求刷卡器、安全带、刹车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确保招标单位采购叉车能上牌步形式电动堆高叉车主项目序号子项目单位参数基本要求1操作方式\步行式2额定载荷能力kg≥15003门架类型\两级标准(叉车专用型钢)4提升高度mm≥20005最高点载重量kg13006自重(包含电瓶)kg471(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7控制器\国产车轮8轮胎类型\聚氨酯9驱动轮尺寸mmφ210×7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0承载轮尺寸mmφ80×7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1平衡轮尺寸mmφ115×55(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2驱动轮/平衡轮/承重轮 数量个1×+1/4尺寸13最低门架高度mm≥179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4门架最大起升高度mm≥250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5货叉最低高度mm≤9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6整车长度mm≤180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7车体长度mm≤60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8整车宽度mm≤80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19货叉尺寸mm50/160/1150(按各供应商实际数值为准)20货叉方式mm可调节21转弯半径mm≤2000性能22行驶速度,满载/空载km/h≥3.0/4.023起升速度,满载/空载mm/s≥75/10525最大爬坡度,满载/空载%>6/826制动类型\电磁制动电机和蓄电池27电池类型\免维护铅酸电池28电池电压、容量V/Ah≥(12V*2)100AH/(12V*4)40Ah29充电机V/Ah24V10ah / 48V5Ah30电池重量kg按实际重量为准其它31噪音水平dB≤7032转向类型\机械转向33KYE资产编码\包含如下图片:仅供参考HEU35合力锂电 品1大功率,高性能起升2.侧驱动设计,转弯半各3.永电机驱动系统,体积4.德国原装进口防水微动开HEUI5.四色显示LED电量表,简6外置式充电器,散热性7.超长操作手,集成起开理,操作简单舒适:加装,自动缓慢复位,经久8高密度铁丝防护网,编维9.免维护的蓄电池。Characteristics:1.Hgh-powerandhigh-eerfodearwngdesgngesThedfingswsernwlhsmaliioWater-proofindingstcharshnngcendtons5.ForcolersLEDelecti.Eemalpositonedcharge7.itsmorecomfortaleandinlegralesiningbullonkeysrgonomicsmoreaocuraeurablewheehghguaityuemalicalyresetiromeolgdwhhighelleet9.Mainlenanee.leeballeryDC15以上商务及技术文件,我司完全承诺并响应满足。投标方(盖章):日期:年月日叉车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编码:签订日期:甲方(需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联系地址:甲方指定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乙方(供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联系地址:乙方指定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及/或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1.合作内容及合作流程1.1.1.合作方式1.1.1甲方的供应商平台(PC端供应商平台网址https://zb.ky-express.com和微信公众号跨越精采中发布的招标内容,以下统称为:“供应商平台”),包含甲方的产品信息等功能模块。1.1.2乙方通过注册甲方的“供应商平台”,注册成功后获取对应账号。乙方登录账号后可以进行查阅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可以自进行投标等操作。甲方可能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系统功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以系统展示为准。1.1.3乙方注册开通“供应商平台”的用户名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用户名登录账号为乙方提供的手机号码,初始登录密码由甲方或“供应商平台”通过手机发送,乙方收到后应在三天内进行修改登录密码,乙方妥善保管好维修系统的账号、密码,乙方账户的一切操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1.1.4乙方中标招标项目后,甲方在“供应商平台”向乙方发送采购订单(产品信息、送货日期、送货地点等)信息推送给乙方,乙方应按照推送的信息完成订单,乙方逾期交货、交付产品不合格等违约情形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1.1.5乙方应妥善保管登录甲方供应商平台的账户名称及账户密码,所有通过乙方的账户名称及密码登录甲方系统进行操作的行为均视为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行为,并对相应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已充分知悉账户名称及密码的重要性及因保管不善导致账户名和密码被泄露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并承担所有责任。1.1.6本合同标的物及价格详见供应商平台或附件《产品基本信息及验收标准》,甲方或关联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电话、QQ、邮件、微信/企业微信、短信、供应商平台等方式向乙方发送采购订单(如有样式详见附件)。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均可以本条款约定的通知方式作出。1.2.2.甲方指定业务联系人或对接人【】负责专门对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单、取消订单、变更订单、结算、发送业务相关文件等,乙方需与甲方指定对接人直接对接业务相关事宜,除此之外,乙方与甲方其他员工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意均不发生法律效力。如该业务对接人发生变更,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均以本合同指定对接人为准。1.3.3.如因情况特殊,甲方有权在乙方发货前取消或变更订单/合同(按甲方特殊要求定制的产品,且乙方已经生产完成或虽未生产完成但已经投入生产导致无法取消的除外),乙方同意配合处理。因甲方原因修改或取消订单需在发货前提前五个自然日通知(含微信、邮件、电话)乙方。1.4.4.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则本合同关于质量与售后的条款依然有效直至交付给甲方的产品质保期满及有关质量问题处理完毕。1.5.5.本合同为非独占性合同,甲方有权指定其他供应商来执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乙方发出订单,不对委托的业务量做出承诺。1.6.6.关联公司适用条款1.6.6.1.1.1.根据业务的需要,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关联公司(如有,详见附件,下同)可向乙方下订单或支付合同款项,具体以关联公司与乙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1.6.6.2.2.2.针对双方关联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形,双方同意:出于合作的便利性,甲、乙双方互相承诺,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各方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合作业务,无需另行签署合同,双方及关联公司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交易,均适用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约定,遵照本合同执行。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附件清单中的公司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1.6.6.3.3.3.发生前述情形,甲乙双方承诺作如下处理:在本合同后增加附件《乙方关联公司》,乙方督促乙方关联公司遵守本《采购框架合同》,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另外,在实际交易中,如出现乙方关联公司(含日后新增的关联公司)拖欠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的情形,乙方同意协助处理,并承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2.结算及履约保证金2.1.1.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率为%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乙方须确保发票各项信息的准确性;若所开具的发票错误、发票丢失(因乙方原因)或应甲方需要变更相关信息,乙方应及时补开或重开对应发票。2.2.2.付款:乙方交付产品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且甲方收到全额合格发票之后天,甲方向乙方付款,若付款日为非工作日(包括但不限于周末、法定节假日),则甲方付款日顺延至非工作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合格发票,未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前,甲方不予付款。2.3.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详见本合同首部。乙方保证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基础上至少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2.4.4.合同价格承诺2.4.4.1.1.1.本合同约定价格只限于合同期限内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采购乙方产品,甲方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母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分公司。2.4.4.2.2.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保证给甲方提供的价格为“最优价格”,不得高于相同或类似交易条件下其它客户所获取之最低价格。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低于甲方的执行价格时,乙方应当及时将该优惠价格通知甲方,并从甲方下次执行采购时开始执行“最优价格”。双方确认:乙方同第三方的交易所涉及的数量、付款时间等交易条件并不成为影响“最优价格”的因素。2.5履约保证金2.5.1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保证金支付:□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否则,乙方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金额2%的违约金。如乙方迟延支付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在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乙方最迟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纳,每逾期一日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或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货款中扣除对应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如超过,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无息退还多余保证金。2.5.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及附件项下的应付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冲抵顺序由甲方自行决定)或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及其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支出或债务;如甲方未行使本条约定的对“保证金”进行扣付的权利,乙方仍有义务按合同的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支付滞纳金等的违约责任。前述对“保证金”的规定不应影响合同或由法律规定的甲方的任何其它权利和救济。2.5.3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有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作为供应商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仍然不足以冲抵合同项下乙方所有应付款项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7日内向甲方另行支付差额。2.5.4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在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应付款。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冲抵应付款(包含本合同应付款及其他合同项下的应付款)后,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至原数额,乙方未按期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所有应付未付款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5.5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重新采购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预期利润损失等。2.5.6尽管有前述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主张以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冲抵合同项下的应付款,亦不得主张以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应付款。2.5.7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可自行在甲方线上“供应商平台”中操作发起保证金退款,甲方在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否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①乙方已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②乙方与甲方合作的所有合同无履约保证金欠款情况;③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或虽有违约行为但已妥善解决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④质保期已满产品无质量问题的或出现质量问题但双方已妥善解决的。3.交货及运输3.1.1.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通过公众号“跨越精采”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承诺按照采购订单的数量、交货地点在接到订单后天内交付产品(如遇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乙方供应给甲方的产品,乙方工厂应维持库存为台,如甲方单次或单月累积下单超过该库存数量的,产品交付周期按第3.10条款约定执行。同时交付货物明细清单和其它有关单证、资料。若甲方在下达采购订单后需更改交货日期或交货地点,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满足交货要求。变更的具体交货信息以甲方通知为准。交货时,双方应签署送货交接单(具体名称以现场交接签署的交接材料为准)。3.2.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或为履行本合同,自行或者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模具(如有)、样品或进行测试或做其它准备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模具所有权属于乙方,样品及测试结果资料乙方赠送给甲方。若涉及各方的知识产权,按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使用前述模具、样品。3.3.3.样品确认3.3.3.1.1.1.乙方在新品打样或改型产品小批量验证阶段,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样品或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详细列出规格范围、实际的测量值、判定结果),必要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通过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批量生产。前30台下单为样单,如无问题则可批量下单;若首次样单不合格,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交付样品做终样确认;终样不合格将自动淘汰,乙方在不合格后3天内将样品拖回,如未按时拖回,视为乙方放弃该批样品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置。3.3.3.2.2.2.对于产品的一些缺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提供限度样品,经甲方权责人员签名认可后,方可用于该缺陷的判定。3.3.3.3.3.3.乙方有责任合理保存样品并使其维持原样。当样品发生变化不再适用时,乙方应提供新样品并向甲方申请重新签样。3.3.3.4.4.4.如乙方交付产品与样品不符或缺陷超过限度样品,甲方有权按不合格品处理。3.4.4.如甲方提出产品技术要求或改装要求,乙方必须评估制定相应的产品改装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3.5.5.乙方在交货前应至少提前3日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并至少提前1日通知甲方收货仓库。乙方送货未提前通知的,会严重增加甲方临时调度人工成本。乙方未提前预约送货和未系统推送质检单,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重新安排送货时间。如甲方接受货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首次支付违约金50元;其后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3.6.6.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的送货时间、地点、数量按时交货,不得擅自提前、延迟;乙方每批送货产品必须附上送货单,送货单物料编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须与甲方采购订单记载的品目、数量保持一致,不得少于或超过采购订单中所记载的数量。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应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基础上至少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并回复乙方。3.7.7.在货物交付之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装卸费)均由乙方承担。除了本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好的各项费用之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如乙方需要聘请甲方的人员进行装卸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装卸费用(包括人工费用、装卸设备使用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各类费用等,具体装卸费标准以甲方招标项目材料和订单信息为准),乙方需负责支付在装卸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确保装卸工作顺利完成,且不得再就装卸费用向甲方另行主张或要求额外补偿。3.8.8.货物的所有权、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货物后由乙方转移到甲方。3.9.9.产品供应保障:质保期内,乙方不得停止生产或停止供应甲方所订的产品及其零配件(不可抗力除外);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需停止生产或供应,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自停止之日起过去十二个月(无论是否是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采购总额的20%作为赔偿;同时,甲方可向第三方采购替代性产品,因此增加的费用(含采购价差、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3.10.10.甲方单次或单月累积下单数量超过乙方工厂维持库存时:序号数量范围交期1 台至 台 天2 台至 台 天......4.质量与验收4.1.1.质量标准4.1.1.1.1.1.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应满足国家标准(如有)、地方标准(如有)、行业标准(如有)、厂家有关标准(如有)、样品标准(如有)以及采购订单、本合同相关条款和附件《产品基本信息及验收标准》等载明的要求;如有多个标准或相互冲突的,以本合同标准为准,合同未约定标准的则以最高标准为准。4.1.1.2.2.2.乙方交付的产品须为原厂在送货地认可的原装正品行货(本合同及附件中所称“原厂”是指该货物品牌的授权生产厂家出厂的货物,下同)。4.1.1.3.3.3.产品的外观颜色以双方确定的色版或效果图为准。4.1.1.4.4.4.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标准,凡未达到任何其中一项标准的,均属不合格品。4.2.2.验收过程4.2.2.1.1.1.甲方若有要求指定人员在乙方现场进行验货的:产品发货交付前,乙方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甲方组织验货,经验货合格或甲方明确回复无需验货后方可发货,但并不代表甲方验收通过,需在到货后进行再次检验。如甲方指定人员在乙方现场进行验货,乙方应提供必要配合(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待检产品、检验工具设备和检验场所等)。4.2.2.2.2.2.到货检验:所有产品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且无破损,产品装箱单必须与实物一一对应。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可依甲方要求到场共同确认外箱序列号与原厂提供清单一致。4.2.2.3.3.3.初步验收方法:验收以抽样检验方式执行,抽样方法由甲方制定(如有),并知会给乙方知晓。若甲方开箱检验:所有产品外表无损伤及使用过痕迹,产品型号、数量、配置与合同一致。4.2.2.4.4.4.产品测试(如有):从完成初步验收(含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日为产品试运行期。此期间内经甲方技术人员鉴定合格且未发生质量问题,则最终验收通过。4.3.3.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产品存在其它异常的,甲方有权按下列方式处理,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在处理产品异常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4.3.3.1.1.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分析不合格原因,在要求的期限内制定并实施经甲方认可的改善方案或补救措施,并加盖公司公章回传至甲方。甲方接受重做/更换的,乙方应及时落实以满足甲方需求。重做/更换后交付时间不得晚于重做/更换后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4.3.3.2.2.2.甲方不同意重做的或实际不能重做的或重做会影响产品性能/价值的或重做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且按质量条款处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处理不合格品,必要时提供相关不合格品的去向证明。4.3.3.3.3.3.若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轻微瑕疵,重做无法应对甲方紧急需求时限的,甲方可以按质量条款处理或按双方协商的其它方式处理后予以接受。4.3.3.4.4.4.不良退货:乙方需在5个自然日内从甲方仓库拉走退货物资,超过约定时间甲方无义务保管,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4.4.如果产品在交付时未发现质量问题或无法对质量进行判定/测试,在交付后的质保期内(包括使用过程中)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的,按下列方式处理,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在处理产品异常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4.4.4.1.1.1.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直接予以更换无质量问题的新品,并承担更换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返工、运费等),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对于已经消耗完毕,或甲方虽未消耗完毕但甲方同意不更换新品而继续使用的,该批次的采购订单已交付或/及已送货部分对应的总费用按附件二《质量问题处理细则》中使用部门投诉约定处理;如有需要乙方退回的款项,甲方可从其它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4.4.4.2.2.2.大型机械设备类的,乙方直接予以更换新品或进行维修,但同一/同类问题发生两次以上,则直接更换新品,不得再继续维修。4.5.5.发生前述4.4情形,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或者甲方据实情自行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因此发生的费用(如维修费、运费等)由乙方负担。5.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5.1.1.在产品保修期内,乙方须按照以下服务条款执行。5.1.1.1.1.1.异常处理响应按照以下执行:服务区域响应方式响应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1.1.2.2.2.双方确认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之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故障,乙方收到甲方的质量反馈或投诉时,小时之内派人免费进行维修,小时之内维修完毕,若维修时效>小时,乙方需额外提供备用车,如未提供备用车,乙方按照200元/天向甲方支付维修超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支付损失差额。并立即隔离不良产品(包括原材料、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封存控制,避免不良品扩散),采取补救措施以降低甲方的损失。5.1.1.3.3.3.若产品质量问题无法通过远程方式解决,乙方应免费维修,维修方式为:□上门□送修,如甲方将故障产品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维修,乙方维修完成后邮寄至甲方指定地址(寄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完成后寄回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1.1.4.4.4.乙方负责设备软硬件系统(如有)运行的稳定性,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负责所有由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5.1.1.5.5.5.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5.1.1.6.6.6.质保期:双方确认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其他易损件(轮子、轴承)质保三个月,质保期之内设备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进行维修。5.2.2.保修期外售后服务内容及收费方式5.2.2.1.1.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可由乙方提供有偿保修,服务方式为□上门□送修,本合同所含标的物相关主要配件收费标准如下,同时,乙方承诺维修费、配件费不高于乙方向任何第三人就同类合约标的提供维修服务所收取之合理费用:序号配件名称单位单价(RMB)质保期维修时效12345备注以上价格包含配件费、维修人工费等相关费用。6.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6.1.1.若合同约定交付的产品内含有甲方标志的(包括不限于公司名称、商标、LOGO、VI等标识),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商标样式印制,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并不得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范围外使用甲方标志。6.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违反约定超额生产带有甲方标志的产品,如在采购交易过程中有库存产品、退换货、不良品、尾货的,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处理(如去除商标、LOGO等标志),不得发生产品外流或针对这类产品设置抵押等担保。6.3.3.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甲方的其他权益,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自行支付费用并承担以下责任:(1)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该产品和服务的权利,或修改产品和服务使其不侵权并符合合同约定,或用不侵权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和服务替换该产品或服务;(2)如果甲方要求退货或终止服务,乙方应同意该要求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或服务费。6.4.4.双方均须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使用商业秘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乙方如违约披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除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最低不少于30万元的违约金,如甲方仍有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6.5.5.本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自一方接触或知悉对方的保密信息时开始,至保密信息经合法渠道向公众公开时止,合法渠道指且仅限于一方自行公开或事先得到一方的书面许可或者有权监管机构要求或根据法律法规披露的情形。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影响本保密条款项下保密权利义务的履行。7.违约与赔偿7.1.1.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逾期七天内(包括七天)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的,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货款的15%支付违约金。7.2.2.不能交货:乙方确认并接受订单后,逾期交货超过二十天的,甲方有权取消订单或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不能交货部分对应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接受货物,乙方应按不能交货部分对应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3.3.如乙方产品的制造商、原产地、构造、规格、材质、制造工艺与流程(含外形、尺寸、功能、性能参数、)有任何变更时,乙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变更文件及产品样机、样品(如有),如经甲方书面确认且对甲方无不利影响的,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单价,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乙方怠于通知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或组合方式处理:1)取消订单;2)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3)自乙方怠于通知之日往前计算一年,所有订单总金额按照9折重新结算。7.4.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合同价格承诺约定的,应当无条件退还甲方前期交易所支付的超出“最优价格”的金额,并向甲方支付该期间总交易金额5%作为违约金。后续订单按照现有最优价格进行结算。7.5.5.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中质保或售后服务条款任何一项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涉及售后服务产品自报修或送修之日起追溯至一年之内该型产品总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如给甲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支付损失差额。7.6.6.乙方供应给甲方的产品生产地址为:。乙方需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均在此地址生产加工(甲方在生产期间将驻场跟进生产),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生产、供应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处理的(乙方未在约定地址生产加工的,视为乙方擅自转包处理),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承担下列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1)取消订单;2)要求乙方支付相关订单金额20%的违约金;3)拒绝收货、检验或要求作退、换货处理,并分别按乙方交货不能或产品质量问题为由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甲方同意收货、验收的,可与乙方协商按折扣价处理;5)解除合同、终止合作。7.7.7.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不得不向第三方采购、租用合格替代品、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的,甲方的实际损失按下列标准计算:1)弥补甲方的采购差价或向第三方支付的租金、维修费用;2)补偿甲方经济损失。7.8.8.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该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如有异议,应当在甲方发出通知后3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依据,异议不成立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甲方主张的金额。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支付完毕,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乙方的违约行为触犯本合同多个条款且违约金存在差异的,则以高者为准计算。若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乙方确认甲方有权直接从本合同或双方其他合同未付款中扣除前述各项费用。7.9.9.乙方违反与甲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协议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支付赔偿金、违约金或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径直在本合同服务费中扣除。7.10.10.本合同中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损害赔偿、人工费、差旅费、调查费、检测费、客诉索赔费用、营业/运营损失、品牌信誉损失、诉讼与和解等法律程序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律师费)、罚款和处罚等。8.其它8.1.1.不可抗力:当发生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疫情管控等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对方,并且在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因没有及时通知或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违约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事宜。8.2.2.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采购订单、补充协议等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8.3.3.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后,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包含甲乙双方及其关联公司其他合作、合同关系)应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承担的债务,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中的任一主体(无论该主体与前述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债权主体是否一致)均有权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予以抵消。8.4.4.通知送达:双方均同意以本合同首部约定联系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如上述地址未约定,以双方注册地址为送达地址。若送达地址变更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等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8.5.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盖章日以合同首页上的日期为准;如双方以电子签章方式签署,则以电子签章系统记载的时间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8.6.6.本合同的附件以及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采购订单、报价单、送货单、交接清单、维修单、补充协议等,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廉洁协议》、《质量问题处理细则》、《产品基本信息及验收标准》、《采购订单》、《甲方关联公司名称》(如有)。8.7.7.乙方知悉且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对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就本合同项下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向乙方进行了合理提示,并已就该等条款及合同其他条款向乙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乙方对该等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附件一:《廉洁协议》说明:本协议的甲方是指需求方,乙方是指供应方。鉴于双方即将或已经开展合作,为创造公平、合法、诚信、廉洁的合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第1条定义(1)甲方人员:包括投资人、股东、董事、代理人、甲方员工、居间人、经纪人、代理人、甲方委派的其他人员和甲方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乙方:包括乙方公司、关联公司、乙方投资人、股东、董事、居间人、经纪人、代理人、乙方员工、乙方委派的其他人员和乙方的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是指甲方或乙方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和朋友,以及为甲方或乙方提供银行账户、借用名义/姓名及其他便利、帮助的自然人或法人。(2)“合作”是指:甲乙双方之间存在买卖、租赁、加工承揽、委托服务等商业往来(或称经济活动)。“合作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合作实际发生之日往前1年起至合作实际终止之日往后2年时止,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受本协议的约束。第2条禁止行为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输送利益,亦不得有合作、合伙、共同投资、共同创作等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为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安排或提供工作、合作机会、学习、养老、出国、旅游、餐饮宴会、娱乐、保健保养或其他有偿服务;2)直接或变相使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获得利益,如馈赠、资助、出借、转让、租赁、买卖、授权、特许、报销、允许占有、给予承诺、代付日常开支等;3)与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存在资金往来,包括互相借款、借用账户、代收款项等;4)与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推荐的机构或个人产生商业往来,包括向后者投资或出借财物、向后者采购商品或服务、发展后者为代理商或特许经营合作方、与后者合作经营等。2.前款未尽情形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在本协议所禁止之列:1)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因此受益的;2)有违反公平、公开、守法、诚信、廉洁情形的;3)乙方以关联公司、委托代理人等方式间接从事上述行为的。第3条回避与示明1.乙方与甲方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自行回避或向甲方示明:1)甲乙双方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男女朋友关系、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合作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2)乙方人员曾在甲方任职;3)甲方人员曾在乙方任职。2.合作期间乙方与甲方人员不得私下共同会餐(工作餐除外)、娱乐、旅游观光、出入对方私人住宅等。3.在合作期间,甲方人员从甲方离职后乙方不得录用,亦不得以顾问、咨询服务等方式与其合作。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发生前述情形的,乙方应当主动披露且安排相关人员回避。第4条检举、揭发1.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事项为双方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双方不可逾越的底线。甲方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举报:1)甲方人员索取、接受本协议禁止行为的任何一项利益的;2)甲方人员故意刁难乙方迫使向其输送利益的;3)甲方人员以明示、暗示方式向乙方透漏和乙方具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与甲方的合作事宜的;4)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甲乙双方利益的。2.经甲方调查发现相关人员违反禁止、回避、示明事项的,乙方应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不得隐瞒;如甲方要求乙方作证的,乙方不得拒绝。3.乙方主动向甲方检举揭发甲方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的,甲方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乙方责任。甲方检举电话:18102250170(微信同号),固定电话:0755-23233726;邮箱:kyejcb@ky-express.com。甲方将对检举人及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4.乙方主动检举揭发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将其列为优先合作对象。第5条违约赔偿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视为以欺骗、违法方式与甲方订立合同,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属于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所有协议,尚未签订的则有权终止签订。前述原因终止的甲方无需承担责任。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违约金(以下违约金标准由甲方选择,或者按照金额较高的适用):1)由甲方向市场公开询价,如有低于乙方合同价格的报价,则以该最低报价为标准重新核算甲乙双方已履行的合同费用,乙方向甲方退还所有差额;如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按照该最低报价继续履行。2)按照双方协议总价款的30%计算违约金。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直接或间接损失、为处理违约事项付出的人工费等。损失难以计算的按50万元计算。4.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差旅费等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员工办理的,按每个诉讼阶段壹万元整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向社会公开披露乙方的不廉洁行为。第6条其它约定(1)若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本协议签订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本协议签署前有管辖相关约定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2)乙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对涉及双方合作事宜的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持续定期向乙方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职业道德、贪腐的社会危害等培训。乙方保证乙方人员充分知悉本协议约定的禁止情形和应当自行回避或示明的情形,并自愿遵照执行。乙方不采取培训、考核措施的,或默许、放任绝对禁止情形发生的,或应当回避而没有自行回避或向甲方示明的,都视为乙方具有主观故意。(3)是否违反本协议不以是否实际发生或造成损失为判断依据,而应以在合作期间是否具有禁止行为或具有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情形为依据。若在合作期间具有前述行为,则判定违反本协议,无论是乙方组织实施还是乙方人员个人行为,都应由乙方承担责任。(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主合同(合同正文)同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二:《质量问题处理细则》本协议的甲方是指需求方,乙方是指供应方。当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包括交付后使用过程中)发生以下违约及质量异常情形时,甲方除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其他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有权视具体情况单独或同时对乙方进行以下违约措施处理。问题来源定义项目分类违约措施处理方式(可择一或择多适用)入库验收定义:乙方送货到甲方,由甲方收货人员质检时发现的问题,视为入库验收不良外观&尺寸不符不良率10%以内:乙方对不良品换货或修复,合格品收货,不作处理。不良率10%以上:乙方对不良品换货或修复,并处以300元/次的违约金。外包装严重破损、变形、湿损产品质量未受影响的前提下:受损纸箱≤20个:乙方补寄全新纸箱,不作处理;受损纸箱>20个:乙方3天内安排上门更换,否则退货处理。包装数量不足开箱后如出现少数或缺少配件,按实际数量入库,由乙方补齐,并向甲方支付200元/次的违约金。功能不良不良率10%以内:按实际不良上门调试或换货,不作处理。不良率10%以上:拒收,由乙方安排换货,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违约金。规格不符拒收,作退货/换货处理,重新安排送货。重量不足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附条件收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实际不良数量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影响业务使用:拒收,由乙方安排换货。使用部门投诉是指甲方验收后,流入到使用环节发现的质量问题A类投诉以下情形,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批交付订单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1、导致甲方业务停滞或系统混乱的;2、出现重大客户投诉并索赔的;3、弄虚作假,使用假冒品牌的;4、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B类投诉以下情形,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批交付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外观类不良,批不良率≥10%,但不影响实际使用的;功能性不良,批不良率≥6%,但未出现导致甲方业务停滞或系统混乱的严重后果。C类投诉以下情形,由乙方进行换货处理:外观、尺寸、功能类不良,超出AQL允收值的;条码类不良,不良数量不超50份的;如1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问题,或甲方已经消耗或不退换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交付订单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附件三:《甲方关联主体及付款方式》特别说明:下表中“自行出款”即由采购订单上的主体自行向乙方支付结算,“集团代付”即集团代采购订单上的主体向乙方支付结算(无需另行开具代付款的委托书)。发票开具事宜按本合同正文约定执行。序号公司名称付款方式序号公司名称付款方式1北京跨越速递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2呼和浩特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常州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3湖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成都市跨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4江苏跨航贸易有限公司自行出款4嘉兴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5金华跨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江苏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56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江苏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7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南昌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8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9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宁波市跨宇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0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0宁波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1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跨航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1青岛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2拉萨跨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2山西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3南昌跨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3上海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64南京跨跃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4上海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5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5深圳市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6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6深圳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7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禄口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7深圳市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8南通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8深圳市信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69宁波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方桥营业部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9沈阳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0宁波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0石家庄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1宁波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1天津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2泉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22天津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73厦门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3无锡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4厦门跨航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4武汉市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5上海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5武汉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6上海跨宇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6西安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7上海跨跃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7长沙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8深圳市跨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8郑州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79深圳市跨跃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29重庆跨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0深圳市跨跃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0北京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1深圳市跨越航空运输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1北京信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2深圳市跨越新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出款32成都市跨海物流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3深圳市跨越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3成都市跨越仓储有限公司自行出款84沈阳跨越物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4东莞跨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5石家庄跨越物流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5东莞跨宇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6石家庄跨越物流有限公司清苑区营业部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6东莞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7天津跨跃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7佛山市跨宇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8天津跨越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出款38佛山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89天津信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39甘肃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0温州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0高安市跨航运输有限公司自行出款91温州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灵昆营业部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1广西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2乌鲁木齐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2广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3武汉市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3广州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4西宁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4广州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5云南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5广州市跨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行出款96长春市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6广州信海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7浙江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7贵阳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8郑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8哈尔滨领速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99中山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49海口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00中山领速运输有限公司自行出款50杭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101中山市跨越速递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51合肥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自行出款/集团代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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