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 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5)
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
改造工程(市政道路)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工程名称: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境内。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所示等内容。共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施工范围
工期要求
1
一标段
南公路、黄海路、弹琴路、日晖路
120日历天
2
二标段
党校路、碧霞北路、碧霞中路
120日历天
3
三标段
公共路、盐垣路、城中路、宾三路
120日历天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自2025年 8月19日至2025年12月17日止。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的;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电子证书资格查审查有效期过期,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5)项目专职安全员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C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企业自有沥青摊铺机、双轮压路机、距离施工现场40公里以内的沥青拌合楼;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拌合楼所在地点的现场照片扫描件、并提供沥青拌合楼所在地点(详细地址)距离施工现场之间的运输距离40公里内的证明材料(百度地图路线截图)扫描件,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该设备】。
(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4、具体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水务集团”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2025年5月份-2025年7月份中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6、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五、开标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
六、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
七、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水务集团”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陆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分为三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如再次排名第一,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依此类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
联系人:顾工
电话:1985030966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爱民路99号
联系人:许静
电话:15162818355
初设图纸.rar
【招标文件】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pdf
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八月四日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工程名称: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如东县境内。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所示等内容。共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表:序号标段名称施工范围工期要求1一标段南公路、黄海路、弹琴路、日晖路120日历天2二标段党校路、碧霞北路、碧霞中路120日历天3三标段公共路、盐垣路、城中路、宾三路120日历天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2月17日止。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的;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电子证书资格查审查有效期过期,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5)项目专职安全员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C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企业自有沥青摊铺机、双轮压路机、距离施工现场40公里以内的沥青拌合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拌合楼所在地点的现场照片扫描件、并提供沥青拌合楼所在地点(详细地址)距离施工现场之间的运输距离40公里内的证明材料(百度地图路线截图)扫描件,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该设备】。(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四、其他投标条件: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3、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4、具体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5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水务集团”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2025年5月份-2025年7月份中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6、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五、开标需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六、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七、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水务集团”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陆地址详见招标文件。八、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分为三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如再次排名第一,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依此类推。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联系人:顾工电话:19850309660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爱民路99号联系人:许静电话:15162818355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境内31.1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甲供材)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2月17日止。71.1资金来源自筹81.2招标范围共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具体详见图纸。9工程报价方式固定费率报价方式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9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0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现金、本票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户名: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如东城南支行账号:32050164735200000592注:1、如投标人参加三个标段的,只需缴纳一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100000元。2、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3、本项目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131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14公布的招标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项目结算价*75.00%14制价注: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分为三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如再次排名第一,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依此类推。15投标文件份数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822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1925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2026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成。2134履约担保1、中标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50万元/标段。2、履约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联系人:顾工电话:19850309660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爱民路99号联系人:许静电话:15162818355特别提醒:1、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内缴纳,视为本项目报名失败。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开标时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水务集团”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在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的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核验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若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4、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招标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场内外道路:已具备施工条件。(4)其他: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②投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的;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电子证书资格查审查有效期过期,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5)项目专职安全员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C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企业自有沥青摊铺机、双轮压路机、距离施工现场40公里以内的沥青拌合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拌合楼所在地点的现场照片扫描件、并提供沥青拌合楼所在地点(详细地址)距离施工现场之间的运输距离40公里内的证明材料(百度地图路线截图)扫描件,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该设备】。(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9)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金额为:25000元/标段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此费用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准备好代理费用,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束后向代理单位缴纳。(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资格审查标准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招标文件发出后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339468610@qq.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5日内以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339468610@qq.com)提出,所有答复也一并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各投标人。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如东县限额交易(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向所有投标人公示。6.2.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两部分。8.1资格审查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上传至系统内资审文件部分)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1.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1.4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8.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1.7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1.8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2025年5月份-2025年7月份中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8.1.9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C证、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2025年5月份-2025年7月份中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8.1.10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5年5月份-2025年7月份中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8.1.11企业自有沥青摊铺机、双轮压路机、距离施工现场40公里以内的沥青拌合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拌合楼所在地点的现场照片扫描件、并提供沥青拌合楼所在地点(详细地址)距离施工现场之间的运输距离40公里内的证明材料(百度地图路线截图)扫描件,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该设备】。8.1.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满足其一即可:①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如缴纳形式为电子保函,则系统上传PDF格式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手续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备案时相一致。)②如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8.1.13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顺序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的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文件上传之后必须预览,确认正常打开,并且签章有绿色的,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经济标”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2)以上第8.1.1-8.1.5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第8.1.6-8.1.13项为原件彩色扫描件。(3)完整的一套资格审查文件(包含8.1.1-8.1.13项内容)必须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经济标”不参加评审。(4)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资格证书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单位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如投的三个标段的资格审查文件可上传同一个资格审查文件。8.2经济标须包括以下内容:(上传至系统内经济标文件部分)8.2.1投标函;注:(1)完整的一套经济标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2)本项目经济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顺序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的所有经济标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3)经济标须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供。友情提醒:请各投标自行检查所投的对应标段号,如因投标人上传错误导致废标的,后果自负。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0.投标保证金10.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现金、本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户名: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如东城南支行账号:32050164735200000592注:1、如投标人参加三个标段的,只需缴纳一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100000元。2、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3、本项目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10.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10.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相关规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0.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4.1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按时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或放弃中标项目的;10.4.2按照本招标文件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不提交的;10.4.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11.踏勘现场11.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1.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图纸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6.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16.2方式。16.1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6.2固定费率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6.2.1工程结算及调整价款方式1.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方式结算,投标单位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折扣费率),并将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考虑到自己的投标报价中,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错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须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供应商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项目最终结算时,工程量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进行结算。2.结算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7.结算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配套使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8工程量计价18.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费率)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8.2.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等。18.2.2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计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一般计税方法、消耗量水平,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2014年《江苏省市政计价定额》、《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2014年《江苏省安装计价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和计价办法执行苏建函(2025)66号文。18.2.3材料编制依据:以开工当月的《南通市(如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准,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业主确认的价格为准。18.2.4人工工资单价:以开工当日的当期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人工工资指导价为准(若人工工资指导价为区间的,则取平均值)。18.2.5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调整,未经核定,不得计取。18.2.6本工程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项目费率(%)(有区间,取平均值)市政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1.5(暂定)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0.31(暂定)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0.03临时设施费1.1社会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0.34税金9%18.3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于招标文件同时上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8.4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控制价文件递发布后5日内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339468610@qq.com),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发布。19结算工程量计价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2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19.3甲供材说明:管道、井盖和根据主合同要求招标的材料为甲供材。中标人需提供施工、安装等。19.4水、电由投标人自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20.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1投标文件的上传21.1投标人必须自行将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21.2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分别上传在系统相应位置。21.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21.4投标文件以上传系统的文件为准。21.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交招标代理(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在系统相应位置,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及招标代理手机信息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评标、定标24.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25.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6.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7.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8.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不一致的;(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投标人未在水务集团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的。(2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27)投标报价未按投标要求进行报价的。29.评标、定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30.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0.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可匿名发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339468610@qq.com,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31.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前发“答疑澄清或补充通知”,电子文件从如东水务集团官网下载,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32.澄清文件按本章第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如东水务集团网站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授予合同3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保证金34.1中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50万元整/标段作为履约保证金。履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4.1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方法)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经济标评审→确定中标人。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投标人经济标评标进行计分统计,经济标评标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若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时,若总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在前;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分为三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如再次排名第一,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依此类推。二、资格审查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三、经济标评审(100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下(含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投标报价保留至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函与系统报价必须一致,否则为废标)。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项目结算价*75.00%,3、各投标人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策略自主报出工程投标报价。4、投标人的经济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经济标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注:①上述评标基准价以“%”为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四、请各投标人按照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五、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六、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发包人(全称):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标段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施工。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自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费用为项目结算价*%(注:材料价格按服务期内实际施工时间的开工当月《南通市(如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执行,再缺项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不可竞争费根据现行的相关专业定额,取费标准采用相关专业的取费标准执行)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第二节通用条款(略)此部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条款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九部委第23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于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其他: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1.6.3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周施工进度报表;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后3天内提供。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4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工作。(1)现场施工人员、车辆应凭证出入。(2)承包人应建立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施工现场登记制度。(3)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围挡范围内。上述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1.8.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8.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外传。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提供给第三方或转移它用,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外借、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泄露。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支付。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及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2.1相应条款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的权利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利。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经合同各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要求、报告期、提交的时间和份数: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的工程量(计价)报审表、当月工作简报及下月进度计划四份。承包人按照批准的临时设施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及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所有的设备、临时建筑等防火安全,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承包人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人员配备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等相关管理人员。承包人施工期间不得更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意外死亡等不可抗力外,每次更换一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的,应经发包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且须提交变更后人员的由承包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必须经城建档案部门验收合格。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或竣工图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后仍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扣除1%合同价。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肆份(包括竣工图),其中两套必须是原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时,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竣工图标出各类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定位。竣工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送档案馆存档。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或竣工图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后仍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扣除1%合同价。(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安全防护等,并负责安全保卫。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措施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审核批准后执行,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合同价的1%。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2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B.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围的自然景观和环境。C.如果在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承包人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或专门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已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E.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承包方前期手续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须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F.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⑩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有关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在施工之前提出;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变更。3.1.1承包人安全责任:(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需要进行勘察的,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3)承包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4)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5)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6)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应急预案,报送监理人批准。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7)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8)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3.1.2提供临时用水电等资料承包人需要水电等品质、正常用量、高峰量和使用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不另行增加。发包人能够满足施工临时用水、电等类别和数量: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不另行增加。水电等节点位置资料的提交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不另行增加。3.1.3清理现场的费用: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不另行增加。3.1.4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标准实施。②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4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并将场地平整好;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按5000元/天予以扣除。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任何的增加和删减。④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原因而索赔或消极施工,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工作,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⑤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为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专业和现场施工提供配合,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积极进行现场调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作面和作业时间,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工作面移交时,承包人须及时做好工作面的清洁整理工作、无条件提供水电接口,并移走相关的施工设备;承包人在发包人和监理的鉴证下,向其他单位提交相关工作面,不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工程质量的确认,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合同价中直接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周边工程、分项工程的保护。⑦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1.5人力和机具资源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开工前三日内提交6份该工程人力资源计划可包含在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并一同提交。人力资源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6份,报表格式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报表格式。主要机具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开工前三日内提交6份该工程主机机具计划,该计划可包含在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并一同提交。主要机具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6份,报表格式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报表格式。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驻现场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及以上向发包人请假。项目经理应当接受发包人的书面考勤,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检查时,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5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且施工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要求,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承包人常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以上向发包人请假。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管,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缴纳5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不计息)。3.8农民工工资支付: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住建筑〔2020〕253号)、《如东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9〕33号文)。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与检验5.1质量要求5.1.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2质量保证措施5.2.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承包人原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2.3质检部位与参检方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执行最新相关文件;表格形式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表格格式。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监理人与承包人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执行最新相关文件:表格形式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表格格式。第三方检查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第三方一方参检的部位、标准执行最新相关文件;表格形式执行第三方检查单位提供的表格格式。承包人自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承包人一方参检的部位、标准执行最新相关文件;表格形式执行施工单位的表格格式。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标准、表格和参检方的约定: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执行最新相关文件;表格形式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表格格式。施工工序全过程,所有部位均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应当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进行验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并同意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工程开工日期3日以前提交6份。该计划包含在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并一同提交。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2)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如发包人检查到承包人人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5000元/人·次计取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批准后实施。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5)未能达到上述(1)-(3)条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合同价的1%。(6)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7)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每项工程完成后,经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三方验收合格后,交承包人负责总包管理。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之日三天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合同价的1%。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2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6.1.7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之日三天前提交6份。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部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等。发包人或监理每天记录施工人数,实际施工人数小于计划人数时,承包人按所缺人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天。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承包人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落实纠偏调整措施并认真实施,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3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以下原因引起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A.因发包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单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8%以上的;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须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承包人自愿放弃索赔的权利。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工期每推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经发包人三次书面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人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施工单位接替原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已完成的工程均不予计量和给付,且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并不因此解除终止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7.5.1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7.7提前竣工的奖励7.7.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结算审计的甲供材料数量乘以招标时规定的暂定价扣除工程款,承包人超领部分,按发包人采购最高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扣回;承包人领用不足部分,按发包人采购综合平均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对承包人予以增补。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料台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承包人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及材料台账(或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本工程所有按规定应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和费用。(3)发包人在招标时推荐品牌和厂家的材料,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和监理认质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如承包人使用其他品牌,应不低于推荐品牌等级及标准且须征得发包人同意。(4)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招标时暂估价和认质认价材料,发包人保留甲供或另行发包权利。(7)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除更换合格材料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另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8)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或图纸规定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且经发包人和监理方事先认可。(9)承包人投标书中的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中未注明所报品牌,发包人可指定使用可选品牌中的任一种品牌,承包人不得提出调整价差等费用要求。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3.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样品8.4.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5.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10.2变更权监理单位、承包人、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须由发包人技术组组织审核其必要性、技术性、可行性、经济性等。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应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按工程变更实施。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如承包人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1万~10万元的违约金。10.3变更程序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2.1相应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6暂估价10.6.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6.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工程招标时暂估价材料(如有)竣工结算办法:/10.7预留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预留金额使用的约定:本工程预留金额/万元,使用权归发包人。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2.1相应条款执行。11.2、工程结算时合同价调整范围及方法: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一般自然灾害(本合同其他条款明确约定可以调整合同价款之外的自然灾害);因承包人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施工费用的增加;设计失误、施工方案调整、周边管线及建筑物的保护费用的增加等风险因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风险范围内的情形,合同价款不作调整。(1)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出5%的,按下列原则进行调整:1)主要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a=【单位工程某类别建材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含人工、材料风险价差部分)】×100%。当a值>5%时,该材料为主要材料,当a值≤5%,该建材为非主要材料。2)承包人(主体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建材价格涨跌风险幅度b应为5%:主要材料差价的确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三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与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材料用量应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含量乘以实际完成的相应合格工程量。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2)若在施工过程中,非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签证,一律不作调整;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签证,则工程量进行按实调整,综合单价根据“评审价”中计价原则确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计取。(3)如设计施工图中包括的工程内容,实际未施工的,在结算时扣除。(4)承包人在设计图纸通过审查备案后,有下列情况时,发包人予以调整:1)承包人按照已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因发包人原因工程进行返工(但因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瑕疵而为发包人指示所进行之返工除外)。2)除此之外,因本工程施工本身的需要或者承包人为确保本工程达到规定标准而增加的工程内容、工艺更新、用材增加以及因施工图设计导致初步设计范围变更等种种情形,均不属于上述调整范围,因此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以上调价在竣工结算时由承包人(主体单位)申报,由相关部门审定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固定费率合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本工程只考虑施工期间(指评审价编制依据之月至工程完工之日止)主要材料(管材、混凝土、水泥、黄沙)价格波动幅度调整,其波动幅度在5%(含5%)以内的所有其他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其价差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或收益。(2)施工现场周围居民干扰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包含在合同下浮率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工程实施期间,遇到发包人以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下浮率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措施项目费用:单价措施费按项的不予调整,其他单价措施费单价不调整,总价措施费费率不予调整;(5)由承包人(主体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补充、完善设计优化的工程量;(6)承包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施工环境、工作面仔细考察,实际施工中不得因施工场地狭小等原因提出二次搬运等额外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下浮率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缺项,或因设计变更及招标人要求变动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A、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缺项、变更(或新增项目)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计价方法提出,并按投标报价相对的下浮率下浮【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费率)×100%,中标价须扣除相应的规费税金】,经监理方、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B、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原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的投标综合单价的:当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15%以内(含15%)的,其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当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15%以上的:(1)工程量增加在15%以上时,超过15%以上部分综合单价按原投标单价和承包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计价方法提出,并按投标报价相对的下浮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费率)×100%,须扣除相应的规费税金)下浮的综合单价取小的,经监理方、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2)工程量减少在15%以上时,减少15%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按原投标单价和承包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计价方法提出,并按投标报价相对的下浮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费率)×100%,须扣除相应的规费税金)下浮的综合单价取大的,经监理方、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3)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发包人提出对乙供部分材料进行更改,引起的价差,必须办理相关的签证,以签证为准。(5)人工费调整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5)66号)文件执行。(6)预留金额及暂估价详见合同相关条款。(7)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按通建价[2016]22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执行:1)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A、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指/,其他为非主要建筑材料,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业主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业主单位相关要求做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和计价办法等文件执行。人工、材料价格按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期指导价执行,相关费用标准遇政策性文件调整按相应的文件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项目结算时,施工结算费用按双方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编制结算材料(即定额标准*实际工程量=结算价,结算费用为结算价*中标费率),按双方确认实际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 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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