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防洪评价招标公告(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括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邱隘立交段)、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二期工程(西段+中段)、宁波市盐田大道东延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期防洪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邱隘立交段)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二期工程(西段+中段)位于鄞州区下应街道、潘火街道、邱隘镇,工程西接一期工程(诚信路转弯处),上跨杭深高铁及北环铁路,至盛莫路后沿规划诚信路转至东外环路与二期工程东段相接。宁波市盐田大道东延工程位于北仑区梅山岛,西起梅东疏港连接线,东接疏港一桥。
2.2招标控制价:Ⅰ标段82667元,Ⅱ标段141667元,Ⅲ标段146667元。
2.3招标范围:Ⅰ标段为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邱隘立交段)范围内施工期防洪评价,主要内容为施工期防洪评价,并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要求;Ⅱ标段为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二期工程(西段+中段)范围内施工期防洪评价,主要内容为施工期防洪评价,并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要求;Ⅲ标段为宁波市盐田大道东延工程范围内施工期防洪评价,主要内容为施工期防洪评价,并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在甲方提供项目技术资料完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评估报告);根据专家论证评审意见修改,在收到专家意见后10日历天内修改完善报批稿,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具体时间满足道路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要求)。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报批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2.6标段划分:3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内且备案专业包含水利水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 2022年 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月 5日9:00至 2025 年 8月 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分标段缴纳,每个标段分别人民币15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8月 2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 月 25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 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 系 人:周玉琪、俞蒙蒙、翁梦梦、王皓、金鑫、王灿、黄斌
电  话:15990215819、131363226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