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招标公告(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项目

选商编号:

项目编号:

选商方式:

项目概括:
页岩油开发分公司废旧物资对外处置,根据《关于开展资产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长油财务〔2023〕32号、《长庆油田分公司资产集中处置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外处置采用与内部专业服务机构业务合作方式,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目前集团公司指定的资产集中处置的内部专业服务机构。

项目单位:
生产保障中心(土地管理办公室)

项目性质:

项目分类:
第3类

选商资格要求: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公告起止日期:
2025-08-07 00:00:00至2025-08-07 00:00:00

采购文件获取:

项目单位联系人:
李欣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3289279506

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其他:

创建时间:
2025-08-04 17:49:55

更新时间:

附件下载: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项目(1).docx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项目非招标采购方案项目名称: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8月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已由页岩油开发分公司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非招标采购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1采购项目简介1.1.1采购项目名称: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项目1.2.2采购人:李欣联系方式:132892795061.3.3釆购代理机构:大庆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1.4.4计划投资:1.39万元(含税)1.5.5资金来源: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生产成本1.6.6报价方式:报总价1.7.7采购项目概况:页岩油开发分公司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项目,根据《关于开展资产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长油财务〔2023〕32号、《长庆油田分公司资产集中处置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外处置采用与内部专业服务机构业务合作方式,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目前集团公司指定的资产集中处置的内部专业服务机构。1.8.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2.1采购范围: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项目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3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页岩油开发分公司辖区内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直接采购拟邀请的“三商”名单序号拟邀请“三商”名称联系人座机手机电子邮箱1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婷1861174141923…说明:采用直接采购的需填写本表。三、采购组织形式□本项目拟委托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组织选商。本项目拟采取自行组织选商形式。四、采购工作计划1.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月/日;2.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3.谈判采购时间:2025年/月/日;五、“三商”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2.营业执照:“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查验的审计报告查验截图,或取得带有报告编码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4.信誉要求:①“三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②“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③被列入油田公司黑名单的“三商”不得参与本次谈判;5.失信要求: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⑤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再次发生的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发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六、技术标准及要求无七、采购小组组成本项目采购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商务专家2人)。8、评审方法:最低价评价法综合评价法其他最低价评价法(适用于技术相对简单,标准通用统一的项目)1.初步评审:采购小组根据初步评审表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三商”的响应文件作出评价,判断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只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三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采购小组签认允许“三商”澄清、补充、修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三商”。2.谈判/询比采购:询比采购。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三商”按照响应文件的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谈判采购。“三商”按采购文件及谈判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或方案,所有“三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或提交最终方案,采购小组对“三商”最终报价或最终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3.推荐原则: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价法(适用于技术相对复杂、标准要求特殊的项目)1.初步评审:采购小组根据初步评审表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三商”的响应文件作出评价,判断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只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三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采购小组签认允许“三商”澄清、补充、修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三商”。2.详细评审(谈判/询比):询比采购。由采购小组对“三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打分,采购小组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对“三商”依次排序。谈判采购。“三商”按采购文件及谈判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或方案,所有“三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或提交最终方案;采购小组对“三商”最终报价或最终方案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采购小组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对“三商”依次排序。3.推荐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推荐:采购小组根据评审标准、采购情况和最终报价推荐符合资格要求排名前1的为成交候选人。如成交“三商”放弃该项目,成交“三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确认后重新组织谈判或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推荐成交“三商”。其他:1.初步评审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 准“三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3”、“3.7.4”、“3.7.5”、“3.7.6”项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选响应(服务)方案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响应(服务)方案外,采购人不得提交备选响应(服务)方案2资格评审标 准资质要求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2.1款规定人员要求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2.1款规定设备要求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2.1款规定业绩要求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2.1款规定财务要求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2.1款规定信誉要求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2.1款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参加非招标采购)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三商”须知”1.2.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项目内容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1.6项规定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1.10项规定报价符合第二章“三商”须知”3.2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1.9项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承诺(如有)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的相关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三商”须知前附表第1.10.1项规定注: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材料,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效。注:以上所有评审项符合方可通过初步评审;经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认,允许“三商”对其响应文件内容澄清、补充、修正后仍有一项或几项不符合,则不能通过初步审查。2.详细评审(仅适用于综合评价法)注:评审得分按分值区间打分的,如“良得[2,4)分”,意为含2分、不含4分;计算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数。九、合同文本合同编号:资产委托处置服务协议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委托方(甲方):地址:受托方(乙方):地址:第一条委托事项1.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理顺标的资产产权关系、核实资产状况、进行价值分析;2.对标的资产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定位,制定推介方案,组织市场推介,落实推介成果;3.按照甲方意见制定标的资产的处置建议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4.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采取公开处置的方式开展标的资产处置工作;5.组织标的资产转让协议和相关文件的签署,并监督执行;6.根据工作需要,在授权范围内组织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包括产权交易机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工程服务机构、鉴定机构等)开展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工作;7.协助完成资产交割以及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等。第二条甲方工作1.向乙方及时提供关于标的资产的全部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审批资料、资产的权属文件、评估、审计、法律及其他乙方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供尽职调查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3.积极配合乙方组织开展市场推介工作,为乙方组织潜在市场客户进行现场调查等提供条件;4.完成资产处置工作中应由甲方完成的工作,包括内部决策、方案报批、资产评估及备案等工作,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5.按照挂牌公告的要求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资产交易价款、组织与买受方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并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资产交割;6.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项目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和具体处置工作,联系电话:【】。因工作需要变更上述联络人的,需要在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第三条乙方工作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对标的资产的处置工作;2.及时组织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协助甲方理顺产权关系。制定市场推介方案,组织市场推介,最大程度挖掘市场潜在客户;3.按照交易规则和甲方要求,准备标的资产公开交易所需的材料,经甲方确定后公开挂牌;4.公告期间,对接意向客户勘查资产现场,解答与交易相关的问题;5.组织资产转让合同的签署,并协助甲方完成资产过户和资产移交;6.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项目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和具体处置工作,联系电话:。因工作需要变更上述联络人的,需要在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乙方对标的资产的处置进程和处置状况;2.有权对处置方案及价格进行最终决策;3.有权按协议约定收取标的资产的处置价款;4.有义务取得标的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并确保法律权属清晰。因标的资产存在法律瑕疵而无法交易的,由甲方承担责任;5.有义务及时配合并且不干预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与标的资产处置相关的工作,否则应承担因不配合或配合不当所造成的损失;6.有义务及时开展与处置相关的工作,包括经济行为及方案审批、资产评估及备案等;7.有义务按照挂牌公告的时间要求签署资产转让合同;8.有义务在资产交割之前,保持资产原有状态,确保交割资产与资产清单的一致性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9.有义务在标的资产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交接;10.标的资产确定受让方后而转受两方未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前,若转让方申请终结交易,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受让方申请终结交易,甲方有义务对标的资产的后续处置方案进行决策。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保证标的资产处置的合法合规,并承担授权范围内相关工作的费用。2.有权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代甲方收取订金/定金/保证金等款项,并在资产转让合同签署后依照约定交付相关方。3.有权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4.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标的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5.有义务勤勉尽责地完成标的资产的处置工作。6.有义务对标的资产处置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信息予以保密。除非法律明确规定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及行政主管机关命令,以及向与乙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律师、审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披露,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甲方未公开的商业信息;7.标的资产确定受让方后而转受两方未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前,转受两方中任何一方申请终止交易,乙方应勤勉尽职协调双方。甲方对标的资产的后续处置方案决策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执行后续事宜。第六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1.动产类转让,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资产处置服务费。2.不动产类、股权类、其他类资产转让和出租业务服务费采取“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两部制收费:2.1基础服务费2.1.1不动产、股权、及其他资产转让项目,按照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股权、其他资产不动产1000(含)以下0.2%2%1000 以上10000(含)以下0.1%1%10000 以上0.05%0.5%2.1.2资产对外出租项目按照平均年租金的1.5%收取。2.2增值服务费增值部分(成交金额与评估价格的差额)按照5%的比率收费。成交金额与评估价格均为含税价。单笔资产转让、出租项目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不低于3000元、单笔股权转让项目“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不低于20000元。3.企业增资业务服务费按照以募集资金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如下: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差额计费率1000(含)以下0.3%1000以上10000(含)以下0.2%10000以上0.1%单笔增资服务费不低于20000元。4.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费用均为含税费用(包含乙方人员差旅费、市场推介费及进场交易等相关费用),其中服务费增值税税率为6%,税率如发生改变按照国家标准执行。5.甲方同意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超出本协议之外的资产处置项目双方可签署相关合同。资产处置过程涉及解决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若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先行垫付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6.如乙方未完成标的资产(指股权、动产及其他资产)处置工作,乙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不动产处置过程涉及解决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7.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将服务费支付到乙方如下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开户地:8.若甲方分期取得转让价款,则甲方在收到标的资产每期转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支付服务费。9.成交后,乙方按照甲方如下增值税发票信息开具相应发票: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纳税识别号:开户地:第七条违约责任1.标的资产在交割前,甲方有义务保持标的资产的原有状态,对标的资产的遗失或损坏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必须在甲方的委托范围内从事受托工作,保证标的资产处置合法合规,如未经甲方同意,超出委托范围或违规处置资产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处置标的资产后,不得再次委托第三方提供资产处置服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与本协议有关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凡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争端,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报请双方的共同上级单位协调解决。3.除协议双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除非该争议条款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对其他条款的履行造成实质影响。第九条反商业贿赂条款1.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2.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协议中明示。3.双方严格禁止对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一方经办人发生本协议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该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该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4.双方郑重提示:一方反对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协议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本协议本条第2款、第3款和第4款之规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方、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本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协议经办人的亲友。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期限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原则上有效期为五年,期间有多次委托处置项目的,双方以《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处置资产清单为委托依据,分批进行资产处置。2.在本协议有效期结束时,如标的资产挂牌或拍卖公告尚未到期,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到交易期满为止。第十一条其他1.本协议项下的各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用于解释本协议。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若与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以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非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补充协议不具备约束力。「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委托方(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编号:授权委托书委托方(甲方):地址:受托人(乙方):地址:委托事项:委托方全权授权受托方处置委托方合法拥有的,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详见附件资产清单。一、对标的资产开展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进行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市场推介、商务谈判、交易所挂牌等工作;二、选择具有合格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工作,包括□产权交易机构、□拍卖机构、□招标机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工程建设公司等;三、代委托方收取交易定金/订金/保证金等款项。委托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标的资产处置事项全部处理完成为止。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物资对外处置专业机构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