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招标公告(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2025)



关于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需求:
1、项目名称: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
2、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24万元(含税);
3、项目需求:
预计投放周期:3个月;
投放数量6个,具体点位、尺寸/制作规格需求详见报价清单;
服务内容需涵盖:
(1) 画面设计:含首次画面设计及修改优化;
(2) 广告制作:包括样稿打样、主体画面制作及质量把控;
(3) 行政审批:负责广告位投放申报、城管备案及数字城管协调等;
(4) 安装实施:含安装人工费、辅材及现场施工管理;
(5) 后期维护:投放期间的画面维护、结构安全检查及应急处理;
(6) 安全责任:承担安装、投放及维护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拥有至少3个同类广告投放成功案例,并提供三份同类广告投放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起与不同开发商签订的至少3份同类广告投放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万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经评标小组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如低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另行重新组织招标)。
3、以不含税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价者中标,若中标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其余投标方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递补。
四、投标报名提交材料及格式要求
(一)报名材料
附件1:投标函 加盖公章;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附件3: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加盖公章;
附件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加盖公章;
附件5:合作确认书 加盖公章;
(二)投标报价
附件1:投标报价函 加盖公章
附件2:投标报价单 加盖公章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人密封盖章提交投标文件,于8月6日17时前送至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01。
注: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文件或电子文件,请投标单位投标负责人密封盖章提交,并以当面确认签字为准。
联系人:费思远
报名热线:0551-63456711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楼401
(四)开标
投标截止后立即进行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
五、招标日程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地点

1
招标文件发布
2025年8月4日
合肥滨湖集团公共平台

2
投标文件提交
截至2025年 8月6日17时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3
开标时间、地点
2025年8月7日(暂定)
合肥滨湖集团4楼会议室(暂定)

投放周期:3个月。
招标控制价:24万元(含税)。
投放点位如下:

尺寸/制作规格
投放数量及具体点位(共6处)

发布尺寸:不小于5*3米画布基础构成:聚氯Z烯膜和水刺无纺布复合成型的户外用防雨1号布(520 网状 34 丝结构)画布喷绘:海德堡8喷头高清丝印喷绘框架结构:镀锌防锈角钢基础固定钢架,螺丝附属固定或钢丝拉力固定
南二环路与宁国路交口

水阳江路与徽州大道交口

望江东路与宁国南路交口

祁门路与宁国路交口

祁门路与桐城路交口

望江东路与马鞍山路交口

报价需包含3次画面制作安装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项目推广需求需调整点位,需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在7日内完成新点位申报及落地投放。

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招标文件.docx
城市更新项目桁架广告投放报价单.xlsx

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对“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及需求:1、项目名称: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2、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24万元(含税);3、项目需求:预计投放周期:3个月;投放数量6个,具体点位、尺寸/制作规格需求详见报价清单;服务内容需涵盖:(1)画面设计:含首次画面设计及修改优化;(2)广告制作:包括样稿打样、主体画面制作及质量把控;(3)行政审批:负责广告位投放申报、城管备案及数字城管协调等;(4)安装实施:含安装人工费、辅材及现场施工管理;(5)后期维护:投放期间的画面维护、结构安全检查及应急处理;(6)安全责任:承担安装、投放及维护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拥有至少3个同类广告投放成功案例,并提供三份同类广告投放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起与不同开发商签订的至少3份同类广告投放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万元)。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评标方法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2、经评标小组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如低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另行重新组织招标)。3、以不含税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价者中标,若中标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其余投标方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递补。四、投标报名提交材料及格式要求(一)报名材料附件1:投标函加盖公章;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3: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加盖公章;附件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附件5:合作确认书加盖公章;(二)投标报价附件1:投标报价函加盖公章附件2: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三)投标要求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人密封盖章提交投标文件,于8月6日17时前送至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01。注: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文件或电子文件,请投标单位投标负责人密封盖章提交,并以当面确认签字为准。联系人:费思远报名热线:0551-63456711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楼401(四)开标投标截止后立即进行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五、招标日程表序号内容时间地点1招标文件发布2025年8月4日合肥滨湖集团公共平台2投标文件提交截至2025年8月6日17时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3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8月7日(暂定)合肥滨湖集团4楼会议室(暂定)投放周期:3个月。招标控制价:24万元(含税)。投放点位如下:尺寸/制作规格投放数量及具体点位(共6处)发布尺寸:不小于5*3米 画布基础构成:聚氯Z烯膜和水刺无纺布复合成型的户外用防雨1号布(520 网状 34 丝结构)画布喷绘:海德堡8喷头高清丝印喷绘框架结构:镀锌防锈角钢基础固定钢架,螺丝附属固定或钢丝拉力固定南二环路与宁国路交口水阳江路与徽州大道交口望江东路与宁国南路交口祁门路与宁国路交口祁门路与桐城路交口望江东路与马鞍山路交口报价需包含3次画面制作安装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项目推广需求需调整点位,需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在7日内完成新点位申报及落地投放。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在项目、数量、材质、工艺、产品统一的原则下,最低价中标确定合作单位。第三条采购人将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采购人内部监督小组,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记录、联络及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第二节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服务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通过投标初审;(四)报价不低于投标成本,高于限价;(五)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第七条评委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第八条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统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报价表单进行评审。附件一:一、投标函致: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项目的招标邀请书,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服从采购方管理,严格按照采购方相关规定履行业务。(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招标方要求的日期内提供优质服务。(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二:2、投标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单位)授权本公司(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参加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项目,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反面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性别:身份证号: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三、投标人信用承诺一、我公司申明:1.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我公司和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我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我公司未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6.我公司未存在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7.我公司与其他投标人无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不存在串标、围标等行为,否则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可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我公司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四、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三份同类广告投放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起与不同开发商签订的至少3份同类广告投放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万元);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五:合作确认书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项目合作要求如下:1、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内所有指定投放点位上刊;2、招标文件内所涉所有投放点位须连续投满30天,如因外界因素间断投放,间断次数不可超过1次,中断天数不可超过7天;3、合作期内每周五发送所有投放点位可查水印照片;4、乙方应在点位确认后7日内完成广告画面的首次制作、报批、安装等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次投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将不予支付全部款项,取消后续参与滨湖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资格,另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签字确认公司签章日期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投标报价(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2.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3.(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附报价清单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设置安装的形式、位置、规格1.发布安装位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经城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安装点位坐标图供甲方书面确认,实际发布位置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2.发布时间:3.广告发布起止日期及每日实际投放时长须明确,如实际未达应顺延。广告持续天数以甲方验收合格及实际正常曝光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4.安装标准:。乙方未按本条和第二条约定的安装标准作业的,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于24小时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全部违约责任。第二条、广告画面的设计与制作1.广告画面提供: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画面由甲方负责设计和提供,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发布画面进行制作、安装、发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画面内容、尺寸、材质或表现手法进行调整、替换或修订,且不得擅自添加任何第三方标识或商业信息。乙方擅自改动广告画面设计导致知识产权纠纷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不得将甲方广告画面、相关设计、资料等用于自身宣传、展示、二次开发、转授权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否则须向甲方承担高额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画面等相关作品、衍生物的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2.画面制作、安装要求:乙方安装的广告画面应当在广告发布全周期内保持平整、无破损。第三条、合同总价款乙方应于画面安装完成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安装完成确认单,甲方签署确认单视为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以投放周期内不少于三次监测记录为准。1.广告投放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税率:%;税费为:元,大写:;不含税价格为:元,大写:)1.1上述广告费用为一价全包,包括广告位租金、首次制作安装及合同履行期间的全部维护费用,广告位维修、保养费用,发布广告之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保养费用,政府审批、管理、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及广告牌首次制作安装、维修、保养、运输、保险、后期拆除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目要求增加费用。1.2在协议期内,乙方提供次免费画面更换服务(含制作、拆卸、安装全流程),如甲方在合同规定免费的画面之外仍需更换画面,乙方另行收费,制作、安装费用为元/平米。1.3以上广告发布费和画面更换费均为含税价,税率为%,本合同项下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如增值税税率调整,以税前价为基础锁定合同支付义务,税负增减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增加甲方实际成本。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1.付款方式:公司全称:付款账号:开户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标准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无误后一次性付清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第五条、甲、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广告发布监测报告,包含画面完整度检测记录及现场照片。未按时提供视为未履约。1.甲方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的发布广告;甲方对广告物料、服务内容及投放进度享有最终单方验收和决定权,乙方不得就甲方验收标准提出异议。验收异议以甲方书面意见为准。2.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画面设计稿及申报材料,因甲方原因导致画面发布的延迟,双方另行协商处理。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画面的首次制作、安装,并通过城管部门验收(遇雨、雪、大风天气且足以影响安装的,时间应当顺延)。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广告发布画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策的要求进行审查,如甲方提供的画面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并应书面提示甲方对广告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由此造成的画面发布延误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5.乙方负责独立办理广告画面的所有报批、报建、备案、政府协调及手续,并承担全部合规风险和因违法违规产生的处罚、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审批工作,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所需材料及对应反馈期限,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乙方对材料不足等问题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逾期未通知导致审批延误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画面申报审批等需要的相关材料,因甲方提供材料拖延、不全等原因造成相关报批及画面发布受阻或者延迟,甲方应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或修改发布内容,以保证画面发布的合法。7.广告发布期间,因广告牌脱落、坠落、倒塌等造成的损害责任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广告牌结构安全问题导致行政处罚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费用外另支付相当于行政处罚金额120%的违约金。8.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须按政府要求发布公益画面或临时拆下对接政府检查的,造成广告发布暂时性中断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总价不变,广告发布到期时间期限予以顺延,延长时间为占用的未发布时间。乙方须第一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政府书面指令原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方有权选择同意顺延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未履行期间对应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主张自动顺延,亦不得以此为由免除赔偿责任。9.乙方负责画面的制作、安装和更换工作,广告发布期间不得张贴、插播他方宣传物料或利用甲方资源开展任何第三方宣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退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到期款项为由拒绝或迟延履行画面更换义务,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10.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广告牌正常使用,如出现牌面的破损、断裂,乙方应及时主动进行维修或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如乙方超过48小时未修复的,按每日合同总额3%计收违约金,或每延迟一小时按合同总价0.1%支付违约金。因维修占用的时间,乙方应予以顺延发布时间,对顺延天数、顺延安排及恢复时间甲方有最终决定权。第六条、保密条款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双方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如因泄露甲方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造成甲方损失,除承担实际损失外,另需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设计元素、项目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相关素材应在服务完成后10日内彻底销毁。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交付的物料质量、数量、规格有不符合清单内容与合同约定或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不予支付乙方本次款项。乙方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导致甲方物料损坏的,乙方应按该物料价值的二倍向甲方赔偿损失。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本次款项,另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3.乙方承诺其具有发布广告的经营资质。乙方应按约定期间及时发布广告并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备案手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发布延迟的,乙方应在广告发布日前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发布期间相应顺延(延误一天补二天)。若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须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每延迟一日按合同总额0.5%计罚。4.不论因何种原因,若广告停播超过连续72小时、累计120小时或3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未播放天数对应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5.在合约期内如出现甲方广告漏播、少播或内容出错情况,乙方应以“漏一补二,少一补二”(漏播一天补二天,少播一天补二天)的方式延长甲方广告发布天数,补播时段段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甲方选择不顺延,乙方无条件返还全部未履行期间对应费用,并每次支付违约金不少于10000元,违约金可累加且不设上限,不影响甲方依法主张实际损失(含商誉及预期收益损失)。第八条、其他事项1.整体物料视具体情况而定,质保期不少于个月,质保期起始时间为广告全部验收合格且正常发布之日,且截至日期不早于项目实际终止或拆除日。质保期内如因产品本身或安装质量问题产生瑕疵,乙方须无条件免费修复,且修复期内所占广告未发布时间应顺延或从费用中扣除;因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为质量问题的,按其结论执行。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且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质保期内同一问题累计维修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广告牌整体结构,并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所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因人为和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无需乙方承担。2.乙方需提前勘察现场施工环境和安装点位,并就场地和安装点位的适用性、合规性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出具勘查确认意见。若乙方未在实际施工前就存在问题出具书面异议,则视为完全认可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和安装条件,后续发生任何因场地问题引发的责任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因甲方提供的安装位置不符,造成影响施工进度和安全隐患的由甲方承担相应修改费用和责任。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业务转包或分包,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支付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后,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仅在经甲方法人代表或法定授权高层书面审批后方可生效。若乙方因税务、用工、违规经营、被查封或吊销执照等原因丧失履约能力,甲方可直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返全部未履行部分价款及赔偿全部损失。6.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总额20%作为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约及质量的担保,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质量争议、无违约罚款扣除后的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8.广告载体设施除甲方书面要求保留所有权之外,其余情况下广告载体设施的处置、废弃物拆除和后期清理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此发生纠纷或行政处罚,由乙方单独负责。在争议或诉讼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直至争议解决。第九条、合同组成及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通知送达条款: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为有效联系方式,作为本合同项下各方送达各类通知、函件等文件材料,以及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关送达各类诉讼文书、仲裁文书、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地址变更未提前5日书面通知的,原地址仍视为有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
城市更新项目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报价单

甲方: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服务内容
尺寸/制作规格
投放数量及具体点位(共6处)
单价(元/31天)
数量
总价
备注

城市更新项目户外桁架广告投放包含:
三次画面设计费
主体制作费用及申报
安装费/后期维护/安装辅材
投放申报流程/数字城管协调等,
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发布尺寸:不小于3*5米
画布基础构成:聚氯Z烯膜和水刺无纺布复合成型的户外用防雨1号布(520 网状 34 丝结构)
画布喷绘:海德堡8喷头高清丝印喷绘
框架结构:镀锌防锈角钢基础固定钢架,螺丝附属固定或钢丝拉力固定
南二环路与宁国路交口

3

水阳江路与徽州大道交口

3

望江东路与宁国南路交口

3

祁门路与宁国路交口

3

祁门路与桐城路交口

3

望江东路与马鞍山路交口

3

上述报价包含3次画面制作安装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项目推广需求需调整点位,需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在7日内完成新点位申报及落地投放。

不含税小计:

税费( %):

合计:

报价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营业执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线下道路桁架广告投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