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产品开发代理服务招标公告(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2025)
遴选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
业务公告
遴选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
ID
341
发布人
aT上海代表处
时间
2025-08-04 14:33
※ 声明:
该招募公告非aT主办项目,相关咨询请直接联系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遴选中国专用产品(
产品
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
服务内容:
?
分析中国最新消费者趋势及竞争品牌设计特性
?
开发
产品
命名(中文)及品牌标志(各
7
款)
?
规划并开发包装设计
(
7
款
)
?
申请知识产权(命名
7
款+标志
7
款)
?
后期管理
任务概况:详见提案邀请书
基础金额:
1
0
0,000,000
韩元(含中国当地税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止
合同方式:通过协商签订合同
2.
参与资格
中国境内本地注册的设计专业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与食品包装设计相关项目)
以公告日为基准,最近
3
年内具有相关项目执行实绩的设计专业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且在提案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的企业
3.
推进日程及提交材料
提案截止:
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
一
)
16: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接收地点: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
?
地址: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二峴路
30
街
45-19 1
层
事业运营本部
?
电话:
031-526-1375
提交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
cdh83@krfa.or.kr
)
提交材料:详见提案邀请书
4.
提案书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
:
由
协会选
定的
评审
委
员会进
行的
评
估。
评审结果通知
? 2025
年
8
月
14
日(星期
四
),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5.
中标人决定方式
评价及选定
?
通过对提案书技术评价(
80%
)与价格评价(
20%
)的综合评分,按高分顺序确定谈判对象。但提案书技术能力评价得分须达到总分
85%
(
68
分)以上方可作为谈判合格对象。
-
若无谈判合格对象,则通过重新招募方式选定承包商
?
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为优先;若技术能力得分亦相同,则以技术能力细项中分值较高者为优先
-
技术评价得分未达到总分
85%
(
68
分)时,不得作为谈判对象
谈判顺序及日程通知:选定谈判对象后另行通知
实施谈判
?
按谈判顺序进行,若谈判达成,则不再与其他谈判合格对象进行谈判
?
若谈判对象未在指定谈判时间到场,则视为放弃价格谈判,按次顺位谈判合格对象顺序进行谈判并确定中标人
?
按谈判对象顺序,以谈判基准金额为基准开展谈判,若谈判达成,则确定为中标人
?
技术评价得分未达到总分
85%
(
68
分)时,不得作为谈判对象
6.
申报无效
所提交的提案书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如发现所提交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企业选定并解除合同
7.
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须充分理解提案邀请书及其他相关要求后进行申报
所提交的提案书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如发现所提交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企业选定并解除合同
咨询处
?
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
事业运营本部
负责人
崔大韩
?
邮箱:
cdh83@krfa.or.kr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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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第2025-009号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遴选招募为遴选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特公告如下。2025年7月28日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会长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遴选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服务内容:◦分析中国最新消费者趋势及竞争品牌设计特性◦开发产品命名(中文)及品牌标志(各7款)◦规划并开发包装设计(7款)◦申请知识产权(命名7款+标志7款)◦后期管理□任务概况:详见提案邀请书□基础金额:100,000,000韩元(含中国当地税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合同方式:通过协商签订合同2.参与资格□中国境内本地注册的设计专业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与食品包装设计相关项目)□以公告日为基准,最近3年内具有相关项目执行实绩的设计专业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在提案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的企业3.推进日程及提交材料□提案截止: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接收地点: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地址: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二峴路30街45-191层事业运营本部◦电话:031-526-1375□提交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cdh83@krfa.or.kr)□提交材料:详见提案邀请书4.提案书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由协会选定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的评估。□评审结果通知◦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通过电子邮件通知5.中标人决定方式□评价及选定◦通过对提案书技术评价(80%)与价格评价(20%)的综合评分,按高分顺序确定谈判对象。但提案书技术能力评价得分须达到总分85%(68分)以上方可作为谈判合格对象。-若无谈判合格对象,则通过重新招募方式选定承包商◦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为优先;若技术能力得分亦相同,则以技术能力细项中分值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价得分未达到总分85%(68分)时,不得作为谈判对象□谈判顺序及日程通知:选定谈判对象后另行通知□实施谈判◦按谈判顺序进行,若谈判达成,则不再与其他谈判合格对象进行谈判◦若谈判对象未在指定谈判时间到场,则视为放弃价格谈判,按次顺位谈判合格对象顺序进行谈判并确定中标人◦按谈判对象顺序,以谈判基准金额为基准开展谈判,若谈判达成,则确定为中标人◦技术评价得分未达到总分85%(68分)时,不得作为谈判对象6.申报无效□所提交的提案书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如发现所提交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企业选定并解除合同7.其他事项□申报企业须充分理解提案邀请书及其他相关要求后进行申报□所提交的提案书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如发现所提交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企业选定并解除合同□咨询处◦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事业运营本部负责人崔大韩◦邮箱:cdh83@krfa.or.kr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提案书2025.7.28Ⅰ.提案一般事项1.任务概况□服务名称: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分析中国最新消费者趋势及竞争品牌设计特性◦开发产品命名(中文)及品牌标志(各7款)◦规划并开发包装设计(7款)◦申请知识产权(命名7款+标志7款)◦后期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基础金额:100,000,000韩元(含中国当地税费)□参选申请及提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四)16:00前□提交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地址: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二峴路30街45-191层事业运营本部◦邮箱:cdh83@krfa.or.kr2.参与资格□中国境内本地注册的设计专业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与食品包装设计相关项目)□以公告日为基准,最近3年内具有相关项目执行实绩的设计专业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在提案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的企业3.选定方法□选定方式:通过海外公开招募方式选定□合同方式:通过协商签订◦书面提案书评价◦谈判按照提案书技术评价(80%)与价格评价(20%)的综合评分高者顺序确定。但提案书技术能力得分须达到总分85%(68分)以上方可作为谈判合格对象-若无谈判合格对象,则通过重新招募方式选定承包商◦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为优先;若技术能力得分亦相同,则以技术能力细项中分值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价得分未达到总分85%(68分)时,不得作为谈判对象◦可要求补充资料-若评审过程中认定有必要,可要求补充资料,提案单位须配合提交※编制提案书时不得包含可识别企业身份的标识、公司名等信息4.评审计划□提案书评审: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由协会选定的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书面评价□评审方法:◦提案书评审采用算术及综合评分方式,综合各项要素进行评价◦提案书评审由技术能力评价及价格提案书评价决定◦提案单位不得对协会制定的评审程序及评价标准提出异议,且提案书评审结果及协商结果不予公开□优先谈判对象公布:◦协商合格对象根据企业提交的执行提案书及价格提案书进行技术评价(80%)与价格评价(20%)的综合评分,按高分顺序确定。但提案书技术能力得分未达到总分85%(68分)时,不得作为谈判对象◦优先谈判对象通过单独通知5.实施协商□按谈判顺序进行,若谈判达成,则不再与其他合格对象谈判□若谈判对象未在指定时间出席,则视为放弃价格谈判,按次顺位谈判合格对象顺序协商并确定中标人□若与所有谈判对象协商均未达成,可重新招募□按谈判对象顺序,以谈判基准金额为基准开展谈判,若谈判达成,则确定为中标人□代理商选定日程:◦公告发布: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提案接收截止: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6:00◦书面评审: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谈判优先顺位公布: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签订合同: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合同签订日程可根据协商结果调整6.申报无效□所提交的提案书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如发现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企业选定并解除合同7.保密义务□为确保本任务保密,"合同相对方"须指定管理负责人,并对参与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管理涉密资料,如因管理疏忽导致资料外泄,责任由"合同相对方"承担□与本任务相关的任何资料,未经“协会”事先批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对外公开、泄露□在任务执行中或任务完成后,对所取得的资料及所有成果等需保密的事项,“合同相对方”不得自行持有、复制或外泄8.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中标人自收到发包机构中标通知后7日内,须按规定格式签订合同□中标人自合同签订日起5日内须提交详细执行计划书(含详细推进计划、详细时间表、推进体系图等),并按阶段定期提交项目执行实绩□中标人须履行合同,若不履行合同,将被限制参与后续项目Ⅱ.提案内容1.概况□项目名称: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项目目的及推进方向◦以中国为核心食品出口市场,通过本地化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实现品牌资产化,结合当地调研与趋势分析,开发统一设计与实用包装,提升流通成果并保护相关权益□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主办/主管:韩国农水产品流通公社/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主要内容◦分析中国最新消费者趋势及竞争品牌设计特性◦开发产品命名(中文)及产品标志(各7款)◦规划并开发包装设计(7款)◦申请知识产权(命名7款+标志7款)◦后期管理□所需预算:100,000,000韩元(含当地税费)2.提案要求内容□配备可进行韩中双语沟通的人员□分析中国最新消费者趋势及竞争品牌设计特性○调研基于中国消费者偏好及市场趋势的包装设计战略所需的基础资料-分析中国主要消费群体的消费趋势及设计偏好特性-收集并分析竞争品牌产品案例,提炼差异化要素及可借鉴内容-分析各产品类别偏好命名、包装形态、色彩、材质、文案等设计元素-根据分析结果提供商品开发方向性所需的洞察□开发品牌命名(中文)及品牌标志设计(各7款)○通过开发适合中国市场的产品命名,提升当地消费者认知度及强化品牌识别度-提炼便于中国消费者发音、含义直观且视觉可读性高的命名要素-开发体现产品属性(产品特性、核心信息、情感关键词等)的故事型命名-通过分析竞争品牌名称,策划并提出差异化的命名概念方案-所开发命名需由当地律师(专利代理人)进行中国商标局驳回可能性事前审查示例1示例2○开发体现韩国高端产品形象、引导中国消费者情感消费的专用产品标志设计-以可视化表现产品特性与品牌价值为目标,策划基于叙事的标志方案-综合考虑设计趋势与文化感性,开发兼具现代感与韩国特色的情感化标志设计-提交标志使用规范手册(韩/中对照标注)-所开发标志需由当地律师(专利代理人)进行中国商标局驳回可能性事前审查□包装设计策划与开发(10款)○通过开发符合中国消费者趋势的各产品包装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综合反映【任务1、2、3】成果,开发各产品包装设计方案-结合中国流通环境及消费者购买行为,综合设计包装形态、色彩、信息构成、语言(中文)使用方式等-不仅追求视觉完成度,还需兼顾当地流通适应性及印刷、生产便利性,体现实用性设计□知识产权(IP)申请(命名10件+标志10件)○为保护品牌及防止仿冒品流通,对所开发产品标志、品牌命名等视觉资产在中国申请知识产权(IP)-针对各产品品牌命名及标志向中国商标局申请IP-如被中国商标局驳回,需分析驳回原因,修改商标后重新申请□后期管理○后期管理期限:至2026年1月○任务结束(2025年10月31日)后,如协会或参与企业有需求,须在单品范围内最多提供3次设计修改3.最终成果物□中国最新消费者趋势分析及竞争品牌设计特性调查报告□品牌命名(中文)7款相似商标事前审查报告□品牌标志开发原始设计稿(AI或PSD)及相似商标事前审查报告□包装设计原始设计稿及印刷稿(AI或PSD)□向中国商标局提交的命名及标志设计申请文件□项目成果报告、结算报告(收据、发票等)□本项目所制作的全部成果物之所有权归发包机构——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所有4.项目工作汇报□业绩及成果报告分类具体内容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启动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启动时(启动阶段)提交项目计划书随时报告1.就突发问题发生情况及解决方案进行报告2.每周工作报告(每周提交一次主要推进内容)随时、每周问题发生时先行口头报告,制定对策后提交书面报告中期报告产品命名、标志设计完成后,向参与企业及协会进行中期线上或现场汇报完成报告项目完成后连同最终成果物一并汇报并提交项目结束后7日内(完成阶段)提交成果及结算报告*可根据推进情况进行调整□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在执行本任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著作权、使用权或专利权等需由承包方自行审查及处理(相关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对任务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公司信息等保密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须严格遵守,确保信息安全5.行政事项□为实现本项目目标,除提案邀请书中所列方案外,如有更优且更有效的方案,可由承包方提出□承包方在执行本项目时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物质及人员事故负全责,若在任务完成后出现缺陷,须由承包方自费立即补救Ⅲ.提案书评审1.评审标准□提案书评审标准(满分100分):技术评分80分,价格评分20分项目评审内容/要素评审标准分值技术评分(80)A.项目执行实绩与食品相关的命名、包装设计及相关项目实绩·10件以上:6分·5件以上:3分·4件及以下:2分6B.参与人员构成是否配备设计、商标申请等专业人员·专职团队10人以上:4分·专职团队5人以下:2分·专职团队4人以下:1分4C.人员雇佣形式是否为内部人员·全员为内部人员:4分·内部+外部人员:2分·全员为外部人员:1分4D.财务健全性以最近1年财务报表为准,自有资本及盈利状况·无资本蚕食+盈利:4分·满足其中一项:2分·均未达标:0分4E.作品集最近3年内食品设计作品集·(食品)10件以上:2分·(食品)10件未满:1分2F.提案内容创意性·提案内容创意性·文化诠释的创意性·方法论、消费群体匹配度、差异化20G.中国市场理解度·反映当地消费者偏好·在中国申请商标/IP经验·提案中是否反映文化、法律要素10H.执行计划具体性·日程、人员分配、预算测算及反馈体系·日程/分工的可行性及执行力10I.设计专业性及品牌感知力·以作品集为基础的视觉完成度·品牌呈现能力·提交方案或案例的质量与说服力10J.协作适配性·与协会的协作架构、沟通计划·协作沟通计划10价格评分(20)20[参考事项]定性评价□评审标准:按5个等级差异化评分○技术评分项目F~J由选定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评价等级评审标准权重A完全满足评审标准所要求的评审内容100%B在相当程度上满足评审标准所要求事项的情况90%C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评审标准所要求事项的情况80%D为满足评审标准要求需投入较大额外努力的情况70%E评审标准所要求的评审内容严重缺失或不足的情况60%*分数计算:该项目分值×等级权重2.提交资料区分份数备注1.项目参与申请书1份【附表第1号格式】2.公司一般现况及主要项目执行实绩1份【附表第2号格式】3.食品设计相关主要实绩1份【附表第3号格式】4.参与人员履历及构成明细1份【附表第4号格式】5.项目金额书及金额测算依据表1份【附表第5号格式】6.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提供同意书1份【附表第6号格式】7.营业执照1份8.财务报表副本1份向中国税务局申报资料9.主要实绩作品集1份与食品包装相关10.参与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份11.在职证明1份12.大学毕业证明1份13.发包方出具的实绩证明或合同副本1份证明食品设计相关主要实绩14.项目提案书1份参照提案书编制指引3.提案书的效力□已提交的提案书内容,除非提出要求,否则不得更改,并在后续选定承包商时视为已提出的合同条件□如有必要,可要求提案方追加提案或补充资料,所提交的资料与提案书具有同等效力4.注意事项□提案方不得对评审标准及评审结果提出任何异议,且提案书评审结果的详细内容不予公开□已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能客观证明提案书内容的依据资料须作为附件一并提交□提案书及与提案书相关的所有资料原则上均不予公开□若已提交的提案书存在虚假情况,则提案资格将被取消□各提案方须自行核实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提案邀请机构对提案邀请书及其他附件中的错误或遗漏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提交的资料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须谨慎编制□如日后上级机关提出资料协助等要求,服务机构应予以配合。□最终成果物中不得包含敏感或刺激性内容。□包括提案书封面及内页在内,禁止出现可识别提案企业的任何标识Ⅳ.附表格式【附表第1号格式】项目参与申请书项目编号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第2025-009号提交日期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本公司为参加上述编号所公告的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项目,完全接受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所规定的各项事项,并备齐附件资料,特此申请参与该项目。附件:营业执照2025年月日申请单位地址:公司名称:代表人:(印)(电话:)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会长阁下【附表第2号格式】公司一般现况及主要项目执行实绩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业务领域地址电话号码公司成立年度月日相关领域从业年限月日~月日(年个月)主要沿革(请在一页内填写)【附表第3号格式】食品设计相关主要实绩项目名称项目期间合同金额发包方主要实施内容注)1.仅填写与本提案任务直接相关、单项合同金额在5千万韩元以上的项目2.包含正在执行中的项目,按年度顺序填写,仅限与本提案课题相关的项目3.必须附上可证明业绩的资料,如发包方出具的实绩证明、合同(副本)等【附表第4号格式】参与人员履历姓名公司名职务年龄岁学历大学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年个月研究生专业资格证本项目职责项目参与期间参与率%主要经历项目名称参与期间(年月~年月)负责工作发包方备注注)须另附参与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职证明、毕业证明(按人数对应逐一附上)参与人员构成明细项目总负责人姓名:部门部门部门部门部门负责人执行人员负责人执行人员负责人执行人员负责人执行人员负责人执行人员【附表第5号格式】项目金额书编号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第2025-009号提交日期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韩元(≒元)竣工年月日本公司根据任务指示书进行投标,如本提案被贵机构采纳,承诺将按照合同一般条件及特别条件,以上述项目金额在竣工期限内完成该服务,并提交项目金额书。附件:金额测算依据表2025年月日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法人编号:法人代表:(印)[附件]金额测算依据表科目区分金额(人民币)金额(韩元)构成比(%)备注项目费累计(A)一般管理费(B)B×5%利润(C)(A+B)×10%小计(D)A+B+C增值税(E)D×10%合计(F)D+E*请另附项目费明细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印)【附表第6号格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提供同意书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阁下贵协会在与贵司的遴选程序相关过程中,如需收集、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本人之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第1款第1项、第17条第1款第1项及第24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须取得本人的同意。对此,本人同意贵协会按下述内容收集、使用或提供本人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目的用于遴选程序的推进及企业选定过程中所需信息的确认等收集・使用项目【必填信息】▪个人(法人)识别信息:姓名、居民登记号码等唯一识别信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选填信息】▪除个人识别信息外,所提供的参与人员履历等信息:部门职务及学历、经历等保管・使用期限上述个人信息自同意收集・使用之日起,至企业选定结束时止,将为上述使用目的而予以保管、使用及提供。若企业选定及合同结束后,仅在必要范围内保管、使用及提供。保管期限:5年保管依据:依据《公共记录物管理相关法律施行令》所适用的记录管理标准拒绝同意的权利及拒绝同意时的不利影响上述个人信息中的必填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为企业选定程序所必需,须同意上述事项后方可参与本项目。对于上述个人信息中的选填信息,您有权拒绝同意,若不同意,可能在技术评分时受到不利影响。收集・使用同意与否本人同意贵司依上述方式收集・使用本人的个人信息。▪必填信息(同意□不同意□)▪选填信息(同意□不同意□)唯一识别信息同意与否本人同意贵司为上述目的收集・使用以下本人的唯一识别号码。▪唯一识别号码:居民登记号码(同意□不同意□)*本人已充分理解本同意书内容,并确认同意提供・使用个人信息。2025年月日姓名:(印)Ⅴ.提案书编制指引1.提案书编制○本提案书需明确体现对项目提案邀请书内容的理解,并阐述提案方对执行范围的执行策略及具体推进方法等达成目标所需条件。○对于本提案邀请书未明确列示的事项,若认为为顺利执行任务所必需,可提出补充方案。○对于整个项目执行所需的各部门物品名称、规格、价格等详细项目,须另行编制价格测算明细。目录(编制项目)编制时参考事项(编制方法)Ⅰ.项目提案概况1.项目目标-明确理解项目的目的及提案邀请项目的各任务目标,并提出提案方拟达成的目标2.推进方法2.1.项目推进方向-提出为推进目标任务的方向2.2.项目执行策略-阐述各目标任务达成的执行策略与方法-提出为达成目标所必需的行动手段2.3.提案特点及优势-说明目标任务的执行体系(组织)3.预期效果-阐述若由提案方执行该项目,能够有效达成项目目标的证明要素4.预期效果-阐述若按提案方的方法推进项目,可实现目标与达成项目目标的有效性Ⅱ.各任务推进计划1.中国内消费趋势及竞争品牌调研1.1.推进方向-调研中国的食品消费趋势,重点聚焦于大米加工食品或类似方便食品,提出可实际应用于品牌设计及命名战略的可操作性方向1.2.详细内容-结合提案邀请事项中的任务内容及任务细节,编制如何高效执行任务的具体方法论(参考)提交时注意事项-明确注明分析资料的出处(如为在线截取,须附URL)-以PPT或韩文文档形式,韩中双语并列标注2.品牌命名开发(10款)2.1.推进方向-从中国消费者角度出发,开发能直观传达含义、发音简便且视觉上印象深刻的品牌名称2.2.详细内容-结合提案邀请事项中的任务内容及任务细节,编制如何高效完成任务的具体执行方法与操作方案(参考)提交时注意事项-禁止提议使用普通名词、模糊或无法作为品牌受保护的词汇*必须事前由当地律师进行知识产权(IP)注册可行性审查3.品牌标志设计开发(10款)3.1.推进方向-结合提案邀请事项中的任务内容及任务细节3.2.详细内容-结合提案邀请事项中的任务内容及任务细节,编制如何高效完成任务的具体执行方法与操作方案3.3.重点考虑要素-禁止提议使用普通名词、模糊或无法作为品牌受保护的词汇*必须事前由当地律师进行知识产权(IP)注册可行性审查4.包装设计开发(10款)4.1.推进方向-开发在实际流通现场具备销售可行性的实用且富有感性的设计4.2.详细内容-结合提案邀请事项中的任务内容及任务细节,编制如何高效完成任务的具体执行方法。(参考)提交时注意事项-需考虑韩国本地印刷工艺及生产方式(须事前审查技术可行性)。5.商标权(IP)申请(命名10款+标志10款)5.1推进方向-对所开发的品牌名称及标志向中国商标局申请知识产权(IP),建立法律权利保护基础。5.2详细内容-结合提案邀请事项中的任务内容及任务细节,编制如何高效执行任务的具体方法论。(参考)提交时注意事项-如无法自行申请,应提出与中国境内官方代理人(如律师等)合作推进的执行架构。-明确说明各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商品类别及类似类别)2.提案书编制指引○所有文件须以韩中双语并列编制。○提案书须使用HWP(或MSWord)编制,纸张规格以A4为准,书写格式原则上为纵向书写。○提案书正文内容篇幅不限,须按提案书标准项目所列目录顺序编写。○提案书须附带提案方的公函及附件清单,并须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注册印章(印鉴)。○提案书应以提案邀请书所示内容为基础,重点突出任务顺利执行所需的独创性与可实现性,可包含更优的意见或创意。○提案书中所使用的词语或句子如含有模糊表述(例如:“~可以”、“~计划”、“~正在考虑”等),在解释时视为“~不可以”或“~不可行”等处理,并在评分时扣分。○若提案书目录所对应的项目无具体内容,须注明“无此事项”。○预算测算内容须对各项费用的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不得包含不当费用,并须避免超出正常价格。3.提案书效力○提案书作为合同附属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案书所载内容视为合同条件之一。○合同签订后,协会向提案方书面提供或答复的资料,视为任务指示书,并与之具有同等效力。4.提案书注意事项4.1权利、责任及保密事项○提案方对提案书编制指引及提案内容如有异议或对未明示事项有疑问时,应遵从发包方的解释与决定。○提案方须严格遵守发包方所要求的保密事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提案方不得对评审、标准及结果提出任何异议,评审结果的详细内容不予公开。○提案方不得将发包方的提案邀请书及相关资料用于除编制提案书以外的任何目的。○因本提案项目所产生的所有成果物及信息归发包方所有,不予退还。4.2禁止不正当行为等○提案方不得进行串标、妨碍公正性及透明性的行为,以及对评审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提案方不得侵犯或盗用第三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4.3合同解除及赔偿等○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出现下列情形,发包方可解除或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如需解除合同,发包方须提前7日通知提案方。1)因不可抗力(如天灾等)2)因提案方过失未能完成任务3)提案方实际执行内容或项目成果明显未达到任务指示书所规定水平4)提案书内容存在夸大或虚假记载5)未经事先批准,擅自更改、修改、删除或替换提案书内容,或未执行发包方的要求○对于因自身过失导致发包方作出的合同解除决定,提案方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5.提交方法○提案书须于截止日期前直接提交。但若提案方为海外法人,可由代理人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提案书须使用左侧活页夹装订或以册子形式装订,附属文件须与提案书分开提交。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第2025-009号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遴选招募为遴选中国专用产品(产品命名、标志及包装设计)开发代理服务企业,特公告如下。2025年7月28日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协会会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用产品开发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