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第三方实验室招标公告(广汉市妇幼保健院2025)
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6812025000134
项目名称: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83万元,服务期限一年(按单价采购,据实结算);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了论证;3.财政监督部门:广汉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8-5241410。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5.因系统录入问题,本项目意向公告链接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汉市雒城镇衡阳路一段28号
联系方式:0838-609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远街一段276号102生活广场1栋1-23-6
联系方式:0838-655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
电话:0838-6556599
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本项目意向公告链接.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汉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
广汉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7: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8-6556599
采购单位
广汉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汉市雒城镇衡阳路一段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8-609716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绵远街一段276号102生活广场1栋1-2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8-655659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3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3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1.00(项)83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项%不设定下浮比例磋商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系统对接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成本、耗材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再不支付其1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项%不设定下浮比例他任何费用。★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外送第三方实验室项目序号符号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序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服务要求(实质性要(一)服务清单求)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外送检验项目清单序号序号项目名称三乙收费(元),即最高限价序号1丙肝RNA测定66序号2乙肝DNA测定60序号3过敏原吸入组10项300序号4过敏原食物组10项300序号5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测定90序号6血清胰岛素测定29序号7血清生长激素测定29序号8钙磷测定19序号9IGF-BP-390序号10生长激素30分钟29序号11生长激素60分钟29序号12生长激素90分钟29序号13生长激素120分钟29序号1417a羟孕酮测定19序号15硫酸脱氢表雌酮29序号16雄烯二酮测定29序号17抗磷脂抗体253序号18多种代谢疾病检测556序号19疱疹DNA测定65序号20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289序号21心肌酶谱55序号22G6PD8.5序号23地中海贫血筛查58序号24类风湿因子22序号25抗链球菌O16序号26液基细胞学检查155序号27丁肝抗体检测24序号28微量元素五项37序号29微量元素六项49序号3024h尿蛋白定量5序号31产前血清检测212序号32铁四项33.5序号33百日咳杆菌核酸检测65序号34大便培养(沙门、志贺),细菌培养法3235大便培养(沙门、志贺)+药敏32+一项5元36尿液培养+药敏+菌落计数32+一项5元37全自动血培养(需氧)+药敏80+一项5元38全自动血培养(厌氧)+药敏80+一项5元39痰培养+药敏32+一项5元40细菌培养+药敏32+一项5元41咽拭子培养+药敏32+一项5元42维生素A、D、K测定(质谱法)234元43“两癌”筛查液基细胞学检查12元注:以上目录为采购人部分采购需求品目,供应商应提供不高于限价的服务。本项目以统一下浮比例报价(外送检验项目清单中第43项““两癌”筛查液基细胞学检查”除外,此项采购人将按每例人民币12元结算),如服务单价高于统一下浮比例后的价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具体服务要求1.本次采购的所有常规检验项目需在供应商实验室内完成,不得转送其他实验室。2.信息化服务:供应商报告系统与医院LIS系统对接,检测结果实时传输,可在医院查询和打印检测报告,并提供后续的系统维护。3.基本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标本检测工作满足临床需求,专人、专车收取样本,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专人和对接科室完成标本交接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检测准确性,在规定时间负责取标本、运送、检测工作。4.供应商周一至周六每天至少1次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检验科搜集标本,搜集标本的材料、器具由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保障送检标本的保存及运输遵守国家法规和生物安全的要求,并对其管理负责,如因保存、运输、管理不善导致标本损坏、污染、遗失等情况,使检测工作不能完成的,所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发送报告:加急检验项目在6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电话通知采购人科室并上传报告。普通标本2日内出具检验结果及网站上传工作。如供应商检测报告超出约定时间而又未出具书面通知采购人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造成医疗纠纷、有群众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等),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供应商实验室检测到危急值时在经过复核后应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具体科室人员并进行记录。7.至少为本项目派1名驻点人员,提供临床样本收发、报告递交、协助报告解读等服务。8.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样品,需要复检时,不另行收费。9.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冷链物流要求,满足《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42186-2022)标准。并向采购人提供可供追溯的运输记录,冷链标本运输箱具备温度监控功能,能实现全程实时监测。10.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检验活动中对检验的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检验的所有信息。11.供应商需保证外送检验项目的检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检验规范操作,并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因供应商检测结果不准确导致误诊,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2.成交后可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定期(每月一次)向采购人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培训。13.售后服务: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提供电话、网络、微信多种渠道供医院远程进行业务咨询和报告查询,积极处理反馈和投诉。(三)检测能力要求1.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季度):季度≤1‰。2.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5例,每季度≤10例。3.若标本丢失、运送错误、延误送达率超过月、季度累计,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检测款项,依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并有权单方面依法解除合同。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方式进行报价,按《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外送检验项目清单》中单价最高限价报统一下浮比例(外送检验项目清单中第43项““两癌”筛查液基细胞学检查”除外,此项采购人将按每例人民币12元结算)。成交人与采购人结算服务费用时,按照该下浮比例对所提供检测项目的单项价格进行下浮后与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核算确定,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为止(或服务期限结束,以先到为准)。2★采购项目的价磋商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系统对2★格构成接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成本、耗材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再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其他要求1.因相关外检项目涉及的相关资质等问题给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采购人因业务需要,增加目录外的检测的项目,依据医院必须执行的相关收费标准,按照供应商报价下浮进行据实结算。3.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则应以最新的收费标准根据供应商所报下浮比例据实结算。4付款进度安排(因系统录入固化,3.3.2.商务要求中5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30日历天内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供应商对服务款进行预警,当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年度采购预算的80%时,供应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以书面文件(加盖公司鲜章)通知采购人;当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总价最高限价的100%后,如供应商仍继续提供服务,采购人对超过总价最高限价部分金额不予支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2、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3、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4、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5、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5付款进度安排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6、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7、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8、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9、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10、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11、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12、检验服务费每月据实核算,当月服务费核算完成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①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②采购人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③供应商不能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日常服务和应急服务需求,不能交付服务或逾期交付服务,交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均视作违约。④如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供服务,造成社会危害,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⑤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争议解决:①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诉讼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采购人与供应商具有约束力。③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④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原件应当采取当面递交方式,如当面递交困难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在寄出前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确定收件单位的地址收件人和收件人联系方式,并提供邮寄件的单号和有效查询方式。若因质疑人未提前联系告知邮件单号导致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及时收到质疑函的,责任由质疑人负责。质疑提出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之日起计算,质疑收到日期则以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3.供应商按照评分办法所需,提供相关本项目评审相关资料:(1)项目服务方案,包含:①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的解决措施;②整体服务流程;③标本接收及运输方案(包括样本采集、标本收取、标本运输);④检验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检测工作流程、方法等);⑤信息系统服务(系统对接,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等);⑥检验结果送达方式;⑦检验报告出具时间;⑧检验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质量保障);⑨应急方案(包括加急项目响应,措施结果异议,危急值处理,报告丢失,标本丢失);⑩科研支持。(2)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包含:①项目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②实验室管理制度;③各岗位管理职能职责。(3)类似业绩:磋商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01月01日(含)以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医学检验服务)。注:以提供的完整合同(完整合同的定义:包含完整合同正文及完整附件)复印件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本项目意向公告链接(2025-07-02):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notice&id=ee515523-44da-4b9e-a331-aa57a3bb911d&planI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送第三方实验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