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多媒体设备 其他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华安县公安局2025)


华安县公安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华安县公安局会议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会议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CG(2025)1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635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6354.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简要需求或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华安县公安局会议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1(批)
486354.00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工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或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满足相应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8月05日08:30时至2025年08月13日18:00时(北京时间)。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8月05日08:30时至2025年08月13日18:00时(北京时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采用邮件报名,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邮箱FJAHDL006@126.com。邮编标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08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提交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须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开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养老保险缴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承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工采通平台:https://easy-prt.com)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华安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30号
邮编:3638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6-7362088
14.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
邮编:363005
联系人:庄建伟、杨燕玲、史昭菁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附件.docx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数量单位一、LED显示系统1.1大屏体部分1室内P1.86全彩显示单元12.65平米1.2控制部分1台式电脑1台2接收卡38张3视频控制器1台4多屏处理器1台5播控系统1套6LED专用配电箱1台7线材1项1.3配套设施1LED框架包边装饰12.65平米2多媒体插座2台二、多媒体系统2.1扩声系统112路调音台1台2音频处理器1台3专用音箱8寸4只4纯后级功放2台5电源时序器1台6一拖四无线会议麦克风2套7AI智能会议控制混音器1台8反馈抑制器1台9电流声消除器1个2.2配套设施1辅材1批三、视频会议系统1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1台2高清会议摄像机2台3摄像机升降支架2台4MCU接入端口授权1个5电视墙服务器1台665寸返视电视2台三、装饰部分1报告厅后背景等1项四、辅助线材1机柜1套2配套管线1项3安装调试费1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室多媒体设备 其他信息化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