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除尘器维修招标公告(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号
RA25080500234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5-08-14T08: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8-15T08:00
采购商名称:资材设备)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除尘器维修
DMC-49
1.0
项
2025-12-31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万达荣府26栋604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见附件
四、技术条款: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六、报名要求:现场踏勘确认维修内容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商务条款.docx
技术要求.docx
合同相关条款1.质量技术要求:1.1、质量技术要求:承揽人修复姑山精尾车间化验室除尘设备正常工作。2.违约责任:2.1、如因承揽人原因造成逾期开工、逾期完工或存在其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之情形,每逾期一天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不得超过二周,否则定作人除要求承揽人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必要时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2.2、承揽人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因返工、修理造成逾期交付的承揽人按前款约定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2.3、承揽人交付的承揽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或承揽人隐瞒材料缺陷,或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而影响质量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定作人也有权拒绝接受承揽人的承揽工作成果,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揽人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定作人已支付的款项承揽人应予以全部返还。2.4、如因承揽人反悔不履行本合同中途停止履行本合同或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定作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承揽人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定作人对已承揽人已完工部分不予付款,并有权要求承揽人返还定作人已支付的款项。2.5、如上述前款约定的承揽人行为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则对于超出部分的损失,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6、如因定作人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按承揽人已完成的承揽工作量进行实际结算,同时承揽人应将该已完成的承揽工作成果交付定作人。除此约定外,定作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2.7、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证明。3.其它约定事项:3.1、承揽人交付的承揽工作成果定作人在合理使用下因质量或其他原因给定作人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承揽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2、现场安全由承揽人全部负责,因承揽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及责任等由承揽人全部承担。3.3、因承揽人、承揽人员工、承揽人雇员或与承揽人有合同关系的其他人的原因造成定作人(包括定作人员工、定作人雇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在上述损害发生后,承揽人应尽快与被损害方协商赔偿。如由于承揽人拖延造成定作人不得不先行承担垫付义务的,承揽人则应按定作人实际垫付数额的120%向定作人赔偿。3.4、承揽人员工或雇员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后果。3.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本合同一式四份,定作人三份,承揽人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4.合同总金额、结算方式及期限:4.1、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2、结算方式及期限(1)本合同承揽工作经验收合格凭验收报告,承揽人开具100%全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定作人办理完财务手续后30天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如因承揽人未能提前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定作人付款迟延,定作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双方主要权利义务:5.1、定作人主要权利义务(1)定作人有权中途变更本合同承揽工作的要求。(2)定作人有权在承揽人承揽工作期间,进行必要的监督、检验。(3)对于本合同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4)因定作人原因造成承揽人履行延误的,本合同履行期限相应顺延,除此之外,定作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2、承揽人主要权利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等,完成本合同主要承揽工作。(2)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本合同主要承揽工作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承揽人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承揽人将其承揽的本合同承揽辅助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4)承揽人对于定作人中途变更本合同承揽工作的要求,应当给予完全满足。(5)承揽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6)承揽人对承揽完成的工作成果不享有留置权。(7)在本合同承揽工作成果交付前,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该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该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定作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技术要求姑山矿精尾车间DMC-49单机脉冲除尘器现无法正常运行,经检查需要更换以下硬件并维修。维修内容:1、更换布袋规格:Φ130×200049条2、更换袋笼规格:Φ122×197049根3、空压机保养1套以上备件及维修所需其他辅材均由承揽方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经精尾车和承揽方双方现场调试正常使用后,出具验收单。设备工程部2025年8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除尘器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