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招标公告(临泉县人民医院2025)


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Q2025QT0091
项目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5万元
最高限价:99.5万元
采购需求: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包含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1台、药纸及墨带(耗材)130000米,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机设备: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耗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3.2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方式: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区间(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南路206号
联系方式:0558-6403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
联系方式:18365560312、13093556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谈子辉
电话:18365560312、13093556270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LQ2025QT0091-1]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FYZF

阜阳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1/86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LQ2025QT0091采购人:临泉县人民医院(单位盖章)2025年8月2/86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公告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3/8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Q2025QT0091项目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9.5万元最高限价:99.5万元采购需求: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包含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1台、药纸及墨带(耗材)130000米,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分包机设备: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耗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4/86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3.2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5/86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区间(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南路206号联系方式:0558-6403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6/86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联系方式:18365560312、130935562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刚、谈子辉电话:18365560312、130935562707/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临泉县人民医院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4.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3.4.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是☑否(提醒: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约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处均应勾选是。)3.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jyzx.fy.gov.cn,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免收14.1磋商有效期12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无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查看30.1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财购〔2022〕207号)执行30.1履约保证金□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其他要求:(3)收取单位:临泉县人民医院(4)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前(5)退还时间:项目履约完成后退还31.1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任何费用☑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1、中标(成交)服务费:14925元(大写:壹万肆仟玖佰贰拾伍元整)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元(大写:/元整)。注: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仅适用于工程类示范文本,其他类别示范文本不得收取。2.(1)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4000元,多包段项目代理费每项目不高于6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2)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的,成交服务费定额收取2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3)非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可参照以上标准,由各政府采购中心自行确定3.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按规定填写,否则,中标人(成交人)有权拒绝支付。约定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成交人)变动的,由新的中标人(成交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成交人)。4.如无相关支付费用,本栏目相关内容填写0或用“/”标注。5、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让利中。6、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项目交易地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并备注“××××项目成交(中标)服务费”或“××××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合同公示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相关费用转至中介服务机构账户。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31.1成交服务费市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账户账号:15912311450019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阜阳分行市交易中心(界首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8090102100004099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市交易中心(太和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00445475810300000042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交易中心(临泉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10278839066600000026开户银行: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交易中心(阜南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账号:20000451027566600028429开户银行:阜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市交易中心(颍上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10285334066600000013开户银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管鲍支行34.3质疑函递交的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临泉县人民医院(或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8-6403699、18365560312电子邮箱:gchen@ahbidding.com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南路206号、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706室投诉函递交的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8-6518283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浮翠路6号35其他内容无35.2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35.2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35.3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35.4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5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3.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行融资申请。4.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86电子交易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可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13/86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三、制作响应文件(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响应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响应文件提交(一)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递交。(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86五、响应文件解密(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二)响应文件解密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在线解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隐藏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响应文件请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部门处理,全部解密成功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解密后的响应文件至评审系统等待评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部门联系电话:0558-2390000。六、评审(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审,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15/86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七、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二)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采购操作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解密等采购活动,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活动不暂停、不终止。16/8617/86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2.定义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18/86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需满足采购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19/86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20/86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公告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867.4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7.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22/86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磋商小组来评判。11.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投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3/86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免收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24/86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25/86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26/86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4.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27/86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2.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28/86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3如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可通过远程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行网上澄清、说明或更正,也可凭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参加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因供应商没有登录系统、未及时在线参加等情形而无法答复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3.最后报价23.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3.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3.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29/86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4.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4.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综合总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30/8626.编写评审报告26.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7.保密要求27.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7.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8.成交结果公告28.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8.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注: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31/86当事人名单;(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29.成交通知书29.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告知磋商结果30.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32/86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成交服务费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33/86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4.3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4.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86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供货安装且验收合格后按医院付款程序进行支付。2供货及安装地点临泉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分包机设备: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耗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4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免费质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费≤3万元。35/86二、货物需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详见附件1台12药纸及墨带(耗材)/m130000详见附件1一.整体技术要求序号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技术和性能参数要求1.1设备要求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1.2HIS连接与HIS系统无缝连接,操作界面为简体中文。配备独立的核心控制系统,处理与HIS之间的通信,有独立的服务器(由中标人提供,配置满足使用需求)。各子系统服务器统一由核心控制系统进行控制调配。可根据医院HIS系统及药师具体要求,提供软件定制服务。(注:HIS系统厂家接口服务费不高于4万元,由中标人承担。接口服务费包含在分包机预算总价中。提供承诺函。),本项作为实质响应条款二.基本参数★1.1智能药品分包机储药≥400种,配备所提供机型可储存最大数量的药盒(设备整机高度≤2000mm,设备厚度≤950mm)。1.2可以通过HIS系统接收医嘱信息,按医嘱要求将单剂量的片剂或胶囊自动包入同一个药袋内,并在药袋上打印病区、病床、患者ID、条形码/二维码、药品规格、服药时间、服药数量等相关信息;1.3药品分包机为抽拉式结构;1.4同时为确保设备进场方便及后续扩容升级便利性,设备为上下分体式结构(需提供实物图片)。2.用药安全方面要求2.1药盒上具有药物品名、规格、药品实物照片、剂量、条形码等;2.2药品分包机具备中文语音提示,自动提示药品分包错误的语音提示功能;2.3同一个医嘱内如有高危药品,药品分包机对高危药品进行独立分包,分包在其他药品包的后一袋;2.4药品分包机具有设置每一种药品的最大服用量功能,超过最大用量限值,药品分包机会自动弹出对话框,咨询是否继续或取消,保证患者用药安全;2.5药品分包机内置自动震动除药粉装置,保证落药通道及包装单元无药粉、药渣附着及残留;2.6包药部分的出药口配备安全档板,以防鼠虫侵入;2.7单个非机储药槽≥60格;★2.8药品分包机具备缓存区功能.2.9药品分包机具备散热、静音装置。★2.10药品分包机具备除湿、恒温功能。3、包药效率方面要求3.1包药速度≥60包/分钟;3.2具有子母药盒功能;★3.3药盒应具有防掉泄露自锁装置;3.4具有加药不停止摆药功能;★3.5设备具备药袋堵塞在线检测功能;4、非机储药品处理方面要求4.1具有非机储药品集中处理功能,非机储药托盘打开一次可进行多病人、多医嘱集中添加非机储药品;单次非机储药品添加量不少于一个病区(≥60条医嘱)★4.2药品分包机非机储药槽需配备手工外摆药托盘,可根据处方信息在非机储药槽中提前准备需要添加的非机储药品;4.3非机储药托盘具有LED指示灯功能,添加可通过液晶显示屏显示或通过打印信息单提示;显示药品名称、剂量、药品的摆放位置等。4.4非机储药品托盘具备防护功能;5、机储药品方面要求5.1药盒必须全部为智能药盒。5.2储药盒须采用避光全透明设计,药盒有独立防潮层、单独药样储存格,防紫外线功能。★5.3药盒驱动出药的电机与药盒本体采用分离式结构(提供实物照片)。5.4机储药盒底座必须全部为智能药盒底座。5.5储药盒种类≥4种,能满足各种药品规格的存储(需提供实物图片)。6、耗材方面要求★6.1在不调节硬件,只需软件自动调节,包药纸即可实现使用长度的自动调节,以降低耗材成本,且药包可调节长度种类≥4种(需提供实物图片)。6.2单处方药品装载量超过设定的药袋长度或药袋自动调节的最大长度,具备分成二包分装功能。6.3包药纸通过SGS等权威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并有SGS等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7、药品分包机携带的操作界面要求7.1触摸屏尺寸≥13英寸,且位置设计合理,操作者站立时显示屏与视力平行,无需药师低头操作;7.2具备中文操作系统、中文语音告知及操作指导功能。如:缺药、缺纸、缺碳带、塑封温度不适报警、设备异常错误及设备自检过程中设备故障点的报警等功能。8、药袋打印系统要求★8.1支持在同一个药包袋上打印患者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病房、病床、患者ID)、服药信息(服药日期和时间)、药品信息(品名、数量、规格、厂家、单位、效期、批号、分包日期等)、一维条形码、二维条形码、医师的嘱托、用药注意事项、药品种数、总数量、医院徽标、医院的院训口号等信息;★8.2为防止在落药时药粉残留在落药通道内,药品分包机所有的落药通道(包括垂直落药通道)可随时打开并具备快速拆卸清理功能;(需提供图片证明)★8.3一个病区所有单袋分包口服药,有一个总标签码功能,便于病区扫一个总标签码签收。(提供图片)9、操作控制软件功能要求9.1能够实时显示处方中患者的相关信息(姓名、ID、病区等)和药品信息(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剂量、注意事项、编码等)。9.2具有待包处方优先分包功能。9.3结合HIS系统功能,提供药盒中药品剩余量的预警功能和查询功能:机储药盒的剩余量预警可设定,可从操作系统中打印药品剩余量表,便于集中添加药品。具备对设备内所存放药品进行实时实物准确盘点功能。10.药品分包机机内具有封闭洁净环境。★11.药品的收集方式角度设计合理,避免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泄漏卡药错误。(需提供图片证明)12.配置、配套设施、设备要求12.1调试耗材一套包括:标准包药纸一卷、碳带一盒、打印纸一卷12.2设备所需标准附件一套12.3专用工具箱一套,包括安装、维修、日常维护所需工具12.4提供中文操作手册1套;12.5UPS电源一台,断电情况下能满足≥2小时,确保在断电情况下完成HIS下达的分包任务。12.6控制电脑一台,CPU≥I5,内存≥8G,固态硬盘≥1T。★12.7全自动数药机一台(一拖二双通道,可单机使用,也可联机使用,点数后的数据可与设备工控机互传,实现精确的库存管理功能,带触屏液晶操作屏,操作屏≥4寸,数据自动传输显示在设备电脑端)。(需提供图片)12.8剥药机一台,能够完成多种片剂和胶囊PTP的拆药,具备自由调节功能。★12.9具有药品医保追溯码功能,配备扫码设备,能与医院HIS系统互通。(提供系统功能截图及实物照片)备注:针对非★参数(不含上表中一.整体技术要求中第1.2条),负偏离总数≥10条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三、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1)☑总价报价:本项目按总价进行响应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99.5万元,单价限价详见下表,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序号名称单位单价限价数量总预算价1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台80万元180万元2药纸及墨带(耗材)m1.5元13000019.5万元(2)□费率报价:;(3)□单价报价:;(4)□其他:;备注:说明内容按照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四、其他要求设备配套耗材应为开放式(提供承诺函)。39/86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4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5磋商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6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不得相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6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同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资质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要求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8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9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免费质保期等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6.1商务响应表)10技术参数要求符合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号项参数除外)以磋商响应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提供)或相关承诺(如要求提供承诺)为准11联合体协议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12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70分)技术参数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满分42分。标注★号的条款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3分,共14项。满分42分。注:标注★号的条款以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0-42分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配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0-5分41/86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2)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性不够强,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3分;(3)方案存在明显缺陷仅能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4)方案未提供的得0分。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1、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制、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响应时间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售后服务体制完善、售后服务流程科学规范、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高、响应时间及时高效极大程度利于招标人的得5分;(2)投标人售后服务体制较为完善、售后服务流程较为科学规范、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响应时间满足要求与招标人项目需求不冲突的得3分;(3)投标人售后服务体制不完善、售后服务流程不科学规范、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欠缺可能影响售后服务质量、响应时间基本满足要求、不利于招标人的得1分;(4)方案未提供的得0分。0-5分所投产品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所投同品牌产品(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此项满分12分。注:合同为产品业绩合同,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0-12分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要求(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不得分,每延长一年得1.5分(不满一年不得分),满分3分。0-3分投标人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或证明文件得1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或证明文件得1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得1分。0-3分价格分(30分)1、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价格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价格分(30分)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2、药纸及墨带(耗材)价格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药纸及墨带(耗材)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说明: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时,在系统中填写本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的总价,其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价格和药纸及墨带(耗材)价格由磋商小组按照同比例自行进行换算[换算公示=(二轮或多轮报价/一轮报价*一轮分项报价中各自报价),举例:某单位一轮总报价为90万元、分项报价中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价格为75万元、药纸及墨带(耗材)价格为15万元;二轮报价为80万元,则二轮报价中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价格=80万元/90万元*75万元;药纸及墨带(耗材)价格=80万元/90万元*15万元]。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43/8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某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44/86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45/86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23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47/86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临泉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48/861.7.2向临泉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49/86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50/86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Q2025QT0091项目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9.5万元最高限价:99.5万元采购需求: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包含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1台、药纸及墨带(耗材)130000米,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分包机设备: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耗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3.2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区间(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南路206号联系方式:0558-6403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联系方式:18365560312、130935562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刚、谈子辉电话:18365560312、13093556270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Q2025QT0091项目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9.5万元最高限价:99.5万元采购需求:临泉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采购,包含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1台、药纸及墨带(耗材)130000米,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分包机设备: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耗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3.2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区间(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建设南路206号联系方式:0558-6403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联系方式:18365560312、130935562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刚、谈子辉电话:18365560312、1309355627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口服药品单剂量分包机及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