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 其他社会服务招标公告(桃江县农业农村局2025)
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
交易公告
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05日
受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25】000068号
采购项目编号:JHXM2025-ZB017
项目负责人:高巧丽
联系电话:1989272844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23100000.00
采购项目内容和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
C05990000
其他社会服务
1
项
23100000.00
23100000.00
7360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由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且具备经营本次招标的保险相关险种(包含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或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符合本次招标的相关险种)和承保理赔能力。 本项目允许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指地市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上一级公司对其的授权及上一级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当本项目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起至2025年08月13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人支付服务费最高限价:736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10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9:10
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桃江县桃花镇金盆北路
联系人:李成 电话:07378822259
采购代理机构:江河(湖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团山路23号
联系人:高巧丽 邮编:413414
电话:19892728447 传真:07318256814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相关附件
温馨提示:招标文件仅供查阅下载,请在文件领取时间内到系统内领取.HNYYZF格式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标书,逾期无法下载将对投标造成影响,请投标人知悉!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采购人: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编号:桃财采计【2025】000068号采购代理编号:JHXM2025-ZB017采购代理机构:江河(湖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0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七、合同签订八、政府采购政策九、其他规定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资格审查结果附表1资格审查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2.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投标文件的澄清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6.推荐中标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9.停止评标10.废标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5-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61附件5-2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5-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六、投标函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11-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的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25]000068号3、委托代理编号:JHXM2025-ZB0174、采购项目预算:2310.00万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2年,从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至期满日24时止。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品目分类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包1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1项2310000023100000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由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且具备经营本次招标的保险相关险种(包含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或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符合本次招标的相关险种)和承保理赔能力。本项目允许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指地市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上一级公司对其的授权及上一级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当本项目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9时1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737-411208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投标人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3、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9时1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李先生2、电话:13875398239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桃江县农业农村局(2)地址:益阳市桃江县(3)联系人:李先生(4)邮编:413414(5)电话:13875398239(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江河(湖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团山路23号(3)联系人:高巧丽(4)邮编:413414(5)电话:19892728447、0731-82568148(6)电子邮箱:3245945614@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联系人: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3)电话:0737-4112086(4)电子邮箱:YYSGGZYJYZX@163.com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征集人按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专门对中小企业预留规定份额。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李先生话:13875398239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地址:益阳市桃江县联系人:李先生话:13875398239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江河(湖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桃江县团山路23号联系人:高巧丽话:19892728447、0731-82568148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由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且具备经营本次招标的保险相关险种(包含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或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符合本次招标的相关险种)和承保理赔能力。本项目允许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指地市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上一级公司对其的授权及上一级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当本项目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现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购[2022]17号文,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符合法定条件的投标人凭《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index.htm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3100000.00元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不可竞争报价,投标人响应预算金额即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日起开始计算。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7.1款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形式一:银行转账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对应包号的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形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提交电子保函的请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申请,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具成功。(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下载: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index.htm)形式三: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投标人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取得3星信用。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到账,开标时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现场查验为准。2、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3、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9.1款投标文件副本分数/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9时10分2、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线上不见面开标。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唱标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随机抽取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称: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地址:益阳市桃江县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875398239名称:江河(湖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驻桃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团山路23号联系人:高巧丽电话:19892728447、0731-82568148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政策第33.8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不接受九、其他规定第35.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无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无第35.2款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现行取费政策,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取。第35.3款其他规定中标人应在开标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纸质版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35.3款其他规定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第35.3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电子投标须知1、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对项目报名只需要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即可,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前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通过CA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开标会当天)不需要投标人到开标会现场(也可自行选定到现场进行解密)。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30分钟内为文件解密时间,因自身原因(如电脑故障、网络故障)导致无法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数字证书下载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7-4112269。5、各投标人需要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进行成交公示。6、去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的投标人,请先咨询0737-4112269后,再带齐所需资料前往。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无)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六、投标函七、分项报价八、采购需求响应九、合同条款偏离表十、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二、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适应于货物招标的);(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适应于货物招标的);(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4分包投标人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数字CA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3建议投标人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24.3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4.4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开标不再继续。(3)唱标。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开标关键数据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3.8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人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合同价款支付(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投标人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35.2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现行取费政策,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取。35.3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人提供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负责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3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资格证明文件签字盖章是否响应招标文件。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由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且具备经营本次招标的保险相关险种(包含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或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符合本次招标的相关险种)和承保理赔能力。本项目允许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指地市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上一级公司对其的授权及上一级公司6特定资格条件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当本项目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结论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该项目不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未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规定的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规定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结论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价格部分统一计0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一、评审计分权值: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权重取值1、价格部分(F1)占0%2、商务部分(F3)占50%3、技术部分(F2)占50%∑(1+2+3)=1综合总得分=F1+F2+F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0分)0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价格部分统一计0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商务部分(50分)偿付能力15按照投标人的总公司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5%(含)及以上的,计1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含)—225%(不含)的,计10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含)—200%的(不含),计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计0分。注: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中国保险行业信息披露系统”上披露的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icid.iachina.cn)或者投标人的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风险评级10根据投标人的总公司提供的风险评价评级情况进行评分:2024年四个季度中任意一个季度评价结果为A类的计10分;任一季度评价结果为B类的计5分;任一季度评价结果为C类的计2分,本项目最高计10分。注: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网站页面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业务经验5投标人2022年8月-2025年8月以来(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保单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保单得2.5分,最多得5分。注: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服务网点5对投标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及便民服务网点数量进行评分:设立的分支机构及便民服务网点7个(不含)以上的计5分,7个(含)-5个(含)的计3分,5个(不含)以下的计1分。注:1.提供分支机构或便民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此项是指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便民服务网点。)查勘能力10为适应本项目的调查查勘,投标人自有的查勘车辆在30台(不含)以上计10分,30(含)-15台(不含)计6分,15(含)-5台(不含)计4分,5台(含)以下计2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计分。专业队伍投标人配备有10人以上(不含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的计5分,其他不计分。注:提供相关人员证明资料:人员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人员数量不足的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承保服务方案10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承保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承保方案内容完善全面、设计专业合理,切实可行且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计10分,内容较具体、设计较专业合理,可行性较强且符合项目需求的计8分,方案内容不全面有欠缺、设计欠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计6分;理赔方案欠合理,可行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理赔服务计划10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分,理赔方案内容完善全面、设计专业合理、理赔时间短、切实可行且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计10分,内容较具体、设计较专业合理、理赔时间较短,可行性较强且符合项目需求的计8分,内容不全面有欠缺、设计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理赔时间长,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计6分;理赔方案欠合理,可行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信息保护方案投标人建立了公司信息保护制度,严格控制信息接触人员,限制信息用途,防止泄露信息,杜绝非法使用信息。制度内容详细完整,全部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计5分。制度内容较详细完整,基本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计3分;制度可行内容基本完整,措施不够完善,能较好地实现要求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资金管理方案投标人建立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提高结算支付时效。保险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效,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计5分;保险资金管理制度较健全,较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计3分;保险资金管理制度欠健全,国家法规政策不完善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应急处理机制10投标人具有校责保险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的制度、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流程进行评分,制度健全、流程简便、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计10分,内容不全面有欠缺、设计欠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计5分;方案欠合理,可行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项目管理措施10投标人建立了管理服务规范,能够对人员和系统实施有效管控,规范服务行为,防范操作风险。阐述服务规范和操作风险管控措施内容详细完整,措施科学合理的计5分;服务规范和操作风险管控措施内容较详细完整,措施科学较合理的计3分;服务规范和操作风险管控措施内容不够详细完整,措施不够科学合理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投标人建立并承诺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对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进行评估。服务标准明确详细,服务流程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5分;服务标准较明确,服务流程较合理的计3分;服务标准不够明确,服务流程欠合理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25]000068号委托托代理编号:JHXM2025-ZB017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310.00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投标人投标报价响应此价格即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项目背景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健全居民保险体系,完善救灾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群众综合抗灾能力,切实提升受灾居民灾后住房重建能力,结合桃江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防灾减灾实际需求,有效分散和化解房屋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拟采购本项目服务。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保险社会稳定器功能”的重要精神,构建覆盖城乡的住房财产保险机制,增强居民抵御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保障群众住房财产安全。四、保障对象被保险人:桃江县常驻居民户,共计约313179户,最终以实际投保户数为准。保险标的:坐落于桃江县行政区域内且有人长期生活居住的房屋(居民主房,不含偏屋,杂物屋及畜牧喂养屋)。五、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2年,从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至期满日24时止。六、保障内容城乡居民长期居住房屋因火灾、爆炸造成的实际损失作为保障主要内容,合理设置条款,实行有针对性的保障服务。七、保障标准保险责任保额免赔年保费一、本保单承包桃江县行政区域内且有人长期生活居住的房屋(居民主房,不含偏屋,杂物屋及畜牧喂养屋);二、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钢混结构房屋最高保额:10万元;2.砖木结构房屋最高保额:5万元;3.土木结构房屋最高保额:3万元。每次事故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36.5元/户八、理赔流程出险后,受灾居民所在乡镇应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和承保单位报案,承保单位接到报案后,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开展理赔服务。发生大面积房屋损毁倒塌时,承保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桃江县政府的领导下,与桃江县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家参与。1.报案。根据大数据监测,农业农村、应急、住建等职能部门以及辖区村委会,根据不同情形,将监测到的疑似案件对象相关信息转办给保险公司。或者由农户自行向所在村申报,经村镇两级审核签字盖章同意后,向承保单位报案,并向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报备。2.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根据报案信息和相关资料,在第一时间对保障对象启动调查流程,并出具调查报告和相关处理意见,报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将审核结果向所在乡镇进行反馈。3.评议公示。乡镇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赔付。4.赔付。保险公司按标准对赔付金额进行核算,核算完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赔付。保险公司每月5日前向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报送上月理赔情况。5.完善预付赔款制度。对于损失金额高、社会影响大、保险责任已经明确的保险事故,承保单位要按照《保险法》关于预付赔款的相关规定,完善居民房屋保险的预付赔款工作流程,确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帮助广大农户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九、付款方式保险费原则上按季度支付,可根据桃江县财政收支情况适当调整。十、其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因体制改革发生单位性质变更等情况,本项目存在需变更合同主体,由采购人的改革承接方负责合同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付等)或造成本项目合同自行终止等各种可能性,中标投标人知悉并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改革所需的各项工作。十一、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投标人(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231000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壹拾万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本项目合同期限2年,从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至期满日24时止。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8.合同份数(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投标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2025年-2026年度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九、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居民居住房屋基本财产保险 其他社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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