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阳极 电推油化船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牺牲阳极
600X250X50 GB/T 4950-2021
468.0
套
牺牲阳极
250X(85+100)X85 GB/T 4950-2021
984.0
套
牺牲阳极
600*250*50
216.0
套
牺牲阳极
600*250*50
648.0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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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7999DWT电推油化船阳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700DWT/7999DW电推油化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7999DW电推油化船牺牲阳极采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要求;
供货范围:7700DWT6条船阳极及7999DWT4条船阳极采购,具体供货要求详见附件清单明细。
质保要求:船舶交付后1年
2.2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仓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工程项目的类似牺牲阳极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 2025年8月12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 18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管咀村四航大道12号
邮 编:529145
联 系 人:梁琴超
电 话:18998155513
电 子 邮 件:lqinchao@cccc4.com
2025年8月5日
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船舶项目部在建项目阳极采购(招标编号:CGB-C2-2025-522)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8月5日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总则112.招标文件183.投标文件194.投标235.开标236.评标247.合同授予258.纪律和监督27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附:评标标准371.评标方法382.评审标准383.评标程序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1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48附件一:双方签字版技术规格书49附件二:合规保护标准条款50第二卷53第五章供货要求54供货要求55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55二、物资需求一览表55三、质量标准55四、验收标准55五、相关服务要求55第三卷5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一、投标函60二、报价表及供货清单明细表62三、资格审查资料64四、随货专用工具清单70五、随货备件清单71六、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证明、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72七、近年工程项目类似牺牲阳极业绩表及证明73八、信用承诺书76九、其他为响应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方案、技术规格书等文件78十、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91.第一卷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7999DWT电推油化船阳极采购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7700DWT/7999DW电推油化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1.2.2.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7999DW电推油化船牺牲阳极采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要求;供货范围:7700DWT6条船阳极及7999DWT4条船阳极采购,具体供货要求详见附件清单明细。质保要求:船舶交付后1年2.2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仓库1.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工程项目的类似牺牲阳极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2.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2.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1.1.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1.1.6.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管咀村四航大道12号邮编:529145联系人:梁琴超电话:18998155513电子邮件:lqinchao@cccc4.com2025年8月5日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管咀村四航大道12号联系人:梁琴超电话:18998155513技术负责人:黄太圻电话:189025868191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管咀村四航大道12号联系人:梁琴超电话:189981555131.1.4招标项目名称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7999DWT电推油化船1.1.5工程项目名称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7999DWT电推油化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阳极采购1.3.2交货期以采购部下发的确认单为准1.3.3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仓库1.3.4质量标准满足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3)投标人业绩:有工程项目的类似牺牲阳极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4)信誉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5)其他要求: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投标预备会R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1.10.4偏差R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0日09时00分前形式: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出时间:2025年8月10日09时00分前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2.3.1招标文件修改的发出时间:2025年8月10日10时00分前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3个点增值税专用发票3.2.4最高投标限价R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3.3.1投标有效期18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R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R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不适用)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R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不适用)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不适用)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http://114.255.239.59/PMS/)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R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4)(A) 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线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中交招采网评标专家库中抽选。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R不要求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R是,具体要求:1、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仅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2、电子版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2.1.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适用)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十一)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二)确保拥有承接此项目的有效资质证件和对应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产品、品牌、类型和数量。(十三)本人已知晓《航通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实施细则》,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单(盖章):年月日1.2.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2.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报价表及供货清单明细表;(3)资格审查资料;(4)随货工具清单(5)随货备件清单;(6)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证明、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7)近年工程项目类似牺牲阳极业绩表及证明(8)信用承诺书(9)其他为响应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方案、技术规格书等文件(10)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8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适用)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工程项目类似牺牲阳极业绩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适用)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次招标不适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招采网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招采网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2.5.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招采网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招采网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2.6.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不适用)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1.2.8.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不适用)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适用)…………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23附: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A商务部分75 A1报价70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X%(X为0-15之间的数值,由评委开标时进行确定),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扣至零分为止。A2付款条件3优于标准付款条件:3分;等于标准付款条件的:2分;低于标准付款条件的:0分。A3交货速度2根据交货速度的快慢,依次由高至低得分。B技术部分25B1技术要求15根据对招标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方案的优劣,以及品牌、配置情况等进行评分。得分0-15分。B2生产组织供应、质量保证能力 31、总体供应能力及供应方案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得1分;2、具备合理质量保证能力方案得1分;3、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并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B3过往业绩51、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牺牲阳极产品供货业绩。每项1分,最多4分;2、与“中交”有类似牺牲阳极产品的供货业绩,得1分;3、没有完成过类似牺牲阳极产品业绩,不得分。B4售后服务能力2在满足本次询价文件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售后服务能力进行评分。如质保期、调试服务、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得分0-2分。3.0.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3.0.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0.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1.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但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由评标委员会审议剩余的有效投标文件,如剩余有效投标文件仍具有竞争性,则由评标委员会决定继续评标。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买方: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卖方:工程名称:签订时间:签约地点:江门新会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数量及金额: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合计(元)不含税总计(元)税金总计(元)备 注1234总计含税总价人民币: (大写): (如因国家税率变化导致合同税费增减的,合同不含税价不调整,合同总价按税费增减幅度相应调整。)以上货物必须提供:1、合格证;2、第三方检测报告;3、出厂检测报告等双签版技术协议中要求的证书资料。1、以上价格包括但不限于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发票货物名称以及送货单名称必须与合同货物名称一致)、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油漆费、装卸费、运费、包装费、船检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各项含税费用。2、合同履行期间,若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买方调整需求计划(增加或减少)时,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卖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卖方的责任。如果不使用现汇支付的,因支付方式变动而增加的交易成本,在甲方按下列方式确认后可调整合同价格,乙方向甲方开出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乙方在甲方指定机构办理贴现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确认。2)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报价,以甲方书面确认的费率计算调整数。3、卖方承诺:(1)为完成本合同货物的供应,卖方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储存、运输和装卸。(2)卖方雇员或其分包商或其他关联方的雇员在买方工厂或者船上或为履行本合同需到的任何其他地方时,必须具有符合特定环境作业的身体素质,严格遵守买方的各项管理规程和安全指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对自身的安全负责。(3)卖方开具或提供的票据、证书、报告、资质证明、承诺书是合法、有效的,因作假或失效导致买方损失的,卖方负责赔偿。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安全、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其产品经过正确安装、规范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寿命期内运转良好。2、质量技术要求:满足双方确认的《设备订货技术规格书》(签订时间:_______,协议号:________)、双方确认图纸。2、其它要求: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确认图给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买方收到确认图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买方无任何意见。三、质量保修1、质保期为船舶交付后1年,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2、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卖方应在买方告知后12小时内给予回复,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抵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人为损坏除外),并承担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采购费、运费、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和车、船、机票费等。若卖方未能及时派员保修,买方有权委外修理或更换,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并在质保金中扣减,不足扣减部分,卖方应另行支付给买方。由于货物设计、卖方采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货物潜在缺陷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卖方更换合格货物并向卖方索赔。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是全新的并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卖方仍应提供新的2年的质保期。4、应买方的要求,质保受益权可转移给业主或其委任人。四、包装要求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方式及要求:由卖方负责包装,包装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由于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散失,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2、包装物由卖方供应,不作回收。3、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导致货物遭到损毁、灭失的,不论何时何地发现,卖方应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五、运输方式及标的物风险承担1、由卖方负责运输,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付给合同中约定的买方指定的收货人。2、卖方承担装货、运输及卸货过程中损毁、灭失的风险。六、交付时间、地点1、交付时间:实际送货以采购部下发的确认单为准,分批送货,分批结算,经买方提前1个月通知卖方调整交付时间,交付时间应当变更,卖方须按照被通知的交付时间交付。2、交付地点:买方仓库(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仓库),经买方提前1个月通知变更交付地点,卖方应当在被通知的交付地点交付,但是变更的交付地点仍然应当在武汉范围内。3、仓库收货人:;联系方式:。/买方采购部人员履行合同,负责物资验收、结算、发票核销和证书的索取、登记和交接,以及合同进度款的预算、请批支付、售后联系等工作。以下为买卖双方约定联系人:买方: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12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卖方: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4、交付时(随货物)卖方必须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上要标明合同编号)、《装箱单》、《设备附件及备品备件清单》。并在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注货物名称、数量、项目工号等信息。由于卖方标识不清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5、货物交付后10日历天内,《证书、图纸、完工资料、中英文操作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一式三份,必须用EMS或顺丰快递寄至: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仓库。6、经双方签字确认货物交付完成后,货物在买方仓库产生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但由于卖方货物或包装的问题所引起的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七、验收及异议1、货物交付前,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出厂质量合格证、说明书、操作手册、船检证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证明货物与合同约定相符。2、卖方需提前7个日历天通知买方到卖方工厂进行出厂前检验,提供根据船检规范、国家相关规范、技术规格书等要求编制的试验大纲及各种检验表格,并将检验表格及试验大纲发给买方认可。在卖方工厂检验时,卖方必须提供必要的检验条件及检验的设备。买方在卖方工厂的检验既不能代替货物到达现场后检验,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所承担的义务。买方收到出厂前检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反馈意见给卖方,表示买方放弃出厂前检验的权利。3、买方在出厂前检验中如发现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以及零部件的产地、品牌等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以及双方认可的文件规定或约定,自检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4、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负责处理并通知买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承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5、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在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在交货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出免费换货的,卖方同意免费换货。6、货物到货时不能详细清点的,买方在使用货物前进行详细清点,买方提前___天通知卖方清点时间和地点的,卖方须派员参加买方指定时间和地点的清点工作,否则,卖方应认同买方自行清点的结果。7、买方的验收和买方或双方的详细清点并不因此减少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八、技术服务1、卖方应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试验),买方根据生产进度的安排,将提前5工作日通知卖方并确认服务时间。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时间、地点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买方通知卖方后,卖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反馈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买方约定地点提供服务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需向买方支付每天为合同总价的0.5%的违约金。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派出到现场服务工程师不具备应有的素质,卖方应无条件更换服务工程师。2、卖方应协助买方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操作,免费对买方员工进行相关技术培训。九、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价款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100%,买方发出发票签名回执即视为买方收到发票的唯一证据;发票货物明细与合同货物明细不一致,买方有权拒收。2、甲方可以现汇或票据、国内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十、违约责任1、买方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卖方有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逾期未付价款的利息。2、卖方违约责任(1)卖方迟延交货,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每日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卖方延迟提供图纸、证书、资料等文件,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2%每日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卖方提供的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与本合同或《设备订货技术规格书》的约定不符,买方要求更换货物的,因更换货物造成迟延交货的,按卖方迟延交货处理;(4)卖方迟延交货超过20日历天,或提供的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与本合同和《设备订货技术规格书》的约定不符且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买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损失、合同结算单价与市场价的差价以及其他费用。十一、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本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合同一方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在客观上履行不可能或不实际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如一方遭受的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在三个月内终止或消除,则另一方有权在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出现三个月后至其结束前的任意时间选择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合同任意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此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等。十二、知识产权卖方承诺所供货物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买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的损失。十三、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事项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应以书面方式进行。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所约定的双方各自的义务。4、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5、本合同所写地址是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文件、资料等信息(包括合同一方发给对方的以及第三方发给合同任意一方的)送达的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设备订货技术规格书》、认可图纸)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卖方(盖章):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邮编:529145邮编:3.0.2.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双方签字版技术规格书附件二: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本条款。公务人员的定义本合规标准保护条款中的“公务人员”应做宽泛解释,但至少应包括下列含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即,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遵守反腐败法律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及合作期间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及合作期间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雇员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雇员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声明。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附件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4.第二卷4.1.第五章供货要求4.2.供货要求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4.2.1.一、总体要求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7999DWT电推油化船牺牲阳极采购,供货范围、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质保要求:船舶交付后1年。4.2.2.二、物资需求一览表4.2.3.详见附件报价清单明细4.2.4.三、质量标准详见附件报价清单明细4.2.5.详见附件报价清单明细4.2.6.五、相关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报价清单明细5.第三卷5.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5.35.4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7700DWT电推油化船牺牲阳极(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报价表及供货清单明细表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人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制造厂家资格声明(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四、随货工具清单五、随货备件清单六、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七、近年工程项目类似牺牲阳极业绩表及证明八、信用承诺书九、其他为响应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方案、技术规格书等文件十、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4.1.一、投标函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包件号、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报价表及供货清单明细表;(3)资格审查资料;(4)随货工具清单(5)随货备件清单;(6)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证明、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7)近年工程项目类似牺牲阳极业绩表及证明(8)信用承诺书(9)其他为响应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方案、技术规格书等文件(10)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5.4.2.二、报价表及供货清单明细表(一)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1设备名称牺牲阳极2型号规格 详见供货明细清单 3设备数量 1批 4生产厂家 5报价(元) 6指导安装、试验和培训等服务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7付款方式(见合同模版) (响应/不响应,若不响应请在此处写明)8交货期限(最快)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9质保期船舶交付后1年10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仓库备注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2)以上价格包括但不限于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装车费、运输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包装费、指导安装及调试费、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费用以及技术规格书中要求包含的相关费用等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4)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证书资料。5)牺牲阳极发货前和采购部确认,按项目现场要求供货。6)此报价表后须附上详细的供货清单。格式见下方“供货清单明细表”报价有效期: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价日期:(2)供货清单明细表6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船舶工号备注1阳极REFER TO A11H-4 GB/T 4948-2002 600x120x50,见附图套468HTJ24205/06/07/08/09/10螺栓螺母垫片垫板按照节点图配齐,节点详图见附图1;厂家产品证书(厂家需要提供型式认可证书)2阳极REFER TO ZT-7 GB/T 4950-2002 250x(80+100)x85,见附图套984HTJ24205/06/07/08/09/10螺栓螺母垫片垫板按照节点图配齐,节点详图见附图1;厂家产品证书(厂家需要提供型式认可证书)1铝-锌-铟-镉螺栓固定式铝阳极GB/T 4948-2002 A11H-13300*150*50提供配套M20 SUS316螺栓螺母垫圈,见附图套216HTJ24202/03&HTJ25201/02螺栓螺母垫片垫板按照节点图配齐,节点详图见附图1;CCS型式认可证书+CCS工厂认可证书+厂家产品合格证2螺栓固定式阳极GB/T 4950-2002 ZT-7250*(80+100)*85提供配套M16 SUS304螺栓螺母垫圈,见附图套648HTJ24202/03&HTJ25201/02螺栓螺母垫片垫板按照节点图配齐,节点详图见附图1;CCS型式认可证书+CCS工厂认可证书+厂家产品合格证3合计2316备注:1、根据各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明细报价,产品需满足要求。2、以上报价需含税(13%)含运费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仓库。3、送货时间:以上数量为10条船数量,供货时间为暂定时间,实际送货时间以采购部下发的确认单为准,4、结算方式:分批送货,分批结算。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价日期:6.4.3.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法人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制造厂家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人情况:1.(1)制造厂家名称:1.(2)地址:1.(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1.(4)主管部门:1.(5)企业性质:1.(6)职员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1.(7)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23年12月31日止)a)固定资产:原值:净值:b)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c)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d)资金类型:生产资金:非生产资金:2.制造报价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1)制造报价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制造厂家生产此报价货物的历史(年数):4.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5.有关开户行的名称和地址:6.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制造商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职务:电话号码:电传号码:传真号码:公章:若为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则需另外单独提供一份“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必须提供)(五)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2021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6.4.46.4.56.4.66.4.76.4.86.4.96.4.106.4.116.4.126.4.13四、随货专用工具清单标的设备名称:(以下设备工具数量,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序号名称件号数量单价备注以上工具为免费赠送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6.4.1477.0.0.1五、随货备件清单标的设备名称:(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序号名称件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以上配件为免费赠送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0.9.17.0.107.0.11.六、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证明、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1、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2、质量保证能力(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已供货同类型牺牲阳极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资料;3、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方案应附投标人售后服务组织人员、方案等证明售后服务能力的文件七、近年船舶项目类似牺牲阳极业绩表及证明(2021年-至今)(一)业绩汇总表序号购买单位购买数量购买时间使用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2345.....注:1、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2、仅限报价人独立完成的销售业绩,不含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业绩。需根据“(二)业绩情况表”格式附业绩证明(提供对应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否则业绩无效)(二)近年完成的工程项目类似牺牲阳极业绩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船舶类似牺牲阳极业绩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88.0.11.18.0.11.2八、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十一)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二)确保拥有承接此项目的有效资质证件和对应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产品、品牌、类型和数量。(十三)本人已知晓《航通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实施细则》,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单(盖章):年月日九、其他为响应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方案、技术规格书等文件备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产品的技术方案文件。8.0.12.十、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航通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实施细则(试行)编制/修订记录版本号/修改号修改原因及内容摘要修改审核会签审签批准生效日期编制胡婧审核邱海平会签曾泰、覃娟、**飞、张杰丰审签韦扬批准陈楚粦时间2022.11.7时间2022.11.7时间时间时间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要求、十九大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建筑行业生态治理的有关精神,有效保护航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分包、设备租赁、咨询服务等领域商务合作中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预防和治理破坏社会经营正常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及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及中交集团、四航局、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司属各单位。第三条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事项,按照分级管理、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方法,逐步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第四条对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司属单位引入新合作市场主体时,必须严格核查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有无关联。应从历史名称、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关系、历史业绩、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业务联系人等方面开展对比核查,坚决杜绝黑名单市场主体“改头换面”再次合作。第六条加强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控,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传播,否则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由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承担。第七条本细则中提到的“黑名单”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及中交集团、四航局、公司规定,认定并发布的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是指存在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标准的市场主体名单;“市场主体”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或已经同公司有业务合作的供应商、分包商、其他类别服务商及其相关人员等。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是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统筹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门报送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进行认定。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第九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采购部、安质环保部、办公室(党工部)、纪委办公室作为相应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业务线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建设管理职责,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信息收集和初步调查工作,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定性等工作(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第十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管理本单位层级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第十一条公司定期上报本单位层级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填写《新增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报表》(见附件2),注明具体事实和情形。情形认定第十二条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第十三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中交集团、四航局及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举报、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国家《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第十四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一)由于能力、合作态度等原因,致使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推进,被清退或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二)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四)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五)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六)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惩戒措施第十五条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公司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行合同的,要填写《让步使用审批单》(见附件3)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核实,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让步使用市场主体,在合作期间予以重点监管,严禁超比例支付款项,保障合同正确履行,到期后终止合作。第十六条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公司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再次被提请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公司黑名单。第十七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发布后,公司工程管理部、采购部等归口部门和各司属单位应立即组织筛查、处置工作。工作机制第十八条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七项工作机制。(一)告知与承诺机制1.公司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应列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联合惩戒规定、认定标准、处置措施、申诉处理以及信用修复等内容,履行事前告知义务。2.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应作为投标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的组成部分。未出具签名盖章《信用承诺书》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投标和采购交易等活动。(二)报送机制1.对公司和各司属单位直接合作的市场主体,由公司各部门按职能提出拟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对拟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由各部门、司属单位提交新增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表相应归属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步核实后填报以下材料,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提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认定:(1)新增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报告(盖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5)。(2)本单位有关主管机构决策产生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会议纪要或者签报材料(盖章扫描件)。(3)失信事实认定等材料(盖章扫描件)。(4)新增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报表。3.公司在各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一名黑名单系统管理人员,经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核实认定需上报四航局的,由相应的黑名单系统管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在交建通黑名单系统中向四航局归口管理部门报送以上材料。(三)调查机制1.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能负责本业务条线涉及的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调查工作。调查过程中,应对相关市场主体涉案金额、次数、人数、时间跨度等事实深入核查,客观记录相关市场主体配合调查的态度,为后续惩戒定档提供依据。2.原则上,涉及违纪违法失信问题由公司纪委办负责调查,其他失信问题按照业务管理职能,由相应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四)认定机制1.相关廉洁诚信共建企业推送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原则上按照推送信息中的处理方式执行。2.有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3.公司各部门、司属单位报送的有关市场主体,按照如下分类提交给相应归口部门及处理方式列入黑名单:(1)公司纪委办核实、报送的有关市场主体A.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B.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C.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D.存在以上行为的,同时提请报送四航局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2)安质环保部核实、报送的有关市场主体A.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受到罚款超过2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B.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C.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公司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D.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E.达到局相应标准的,同时提请报送四航局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3)工程管理部核实、报送的有关市场主体A.在公司开展的分包商考核评价中,年度考核评价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B.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50万元的,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C.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100万元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D.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E.达到局相应标准的,提请报送四航局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4)采购部核实、报送的有关市场主体A.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B.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C.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D.存在以上行为的,同时提请报送四航局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5)办公室(党工部)核实、报送的有关市场主体存在不诚信行为第9条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并提请报送四航局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4.报送的其他有关市场主体,原则上应根据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依法依规认定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五)发布机制1.经公司调查认定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经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涉及的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别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部通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提请报送上级单位的按上级单位规定执行。2.公司黑名单可依法依规提供给政府监管部门、经授权后根据授权范围可提供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推送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不诚信、不廉洁有关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不诚信、不廉洁行为情况及有关处理情况等。(六)修复机制1.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2.信用修复需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6),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发布公示后可从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中撤出。已上报给四航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需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上报给四航局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七)监督机制1.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交建云商、电子商城和四航局供应商管理系统、分包商管理系统等有关信息系统平台禁入的方式,列入本单位层级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由归工程部、采购部等归口管理部门在业务批注审核时进行把关,原则上各司属单位、部门不得使用列入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2.将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巡察、专项整治、审计、纪检监督等工作的重点内容。对于在名单认定、上报、执行、信用修复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信息化运用第十九条依托中交集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信息系统平台,以及四航局供应商管理、分包商管理等系统,实现信息数据链接导入功能。第二十条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具体负责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信息系统涉及相关市场主体所需信息的收集、核实、录入、更新等工作。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如与公司现行有关制度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工作简要流程2.新增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报表3.让步使用审批单4.信用承诺书5.关于将××公司列入公司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报告6.信用修复审批单附件4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v(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十一)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二)确保拥有承接此项目的有效资质证件和对应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产品、品牌、类型和数量。(十三)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单(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牺牲阳极 电推油化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