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维保 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2025)



南京机场飞行区管理部拟通过自主招标方式开展南京机场2025年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内容:
南京机场2025年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不少于1个柴油发电机组安装施工或维保业绩。(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下载附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文件密封投标,逾期投递的或者未投递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2.递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综合业务楼216室。
3.截止日期:2025年8月11日11 时整。
4.中标人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份。
五、联系方式:
现场勘查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5951001768。
投标文件寄送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637282372。
查看附件:
南京机场2025年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招标文件.docx

南京机场2025年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招标文件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采用自主招标方式选择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服务单位,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为统一投标文件的编制标准,明确如下事项:一、项目内容1.招标内容:柴油发电机组维保。2.招标限价(含税):5万元。3.服务期限:1年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不少于1个柴油发电机组安装施工或维保业绩。(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四、评标方法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含税)。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物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或服务条款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提供实质性满足证明的。(8)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0)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1)超过项目招标限价的(如有)。(12)投标人为招标人内部员工参股、投资的有控制权的单位。(13)投标人MAC或IP地址与其他投标人完全相同的。五、中标及合同授予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未接到中标通知的单位视为不中标,招标人没有义务解释不中标原因。2.中标单位如在项目实施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招标方公司相关规定,以及产品、服务质量差,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取消该单位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招标方可通知第二候选单位中标。3.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等材料文件造假,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且该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4.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拒签合同或中标人严重违约的,该中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5.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单位之后其它项目的投标。6.中标单位如在项目实施时,隐瞒其为内部员工参股、投资的有控制权的企业的事实,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取消该单位中标人资格,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7.中标单位与该项目其他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将该中标单位及关联投标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同时有权拒绝上述单位其它之后项目的投标。六、合同条款格式详见附件二。七、现场勘测1.现场勘测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提前联系现场勘测人员预约勘测时间。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14:00-16:00。2.如投标人未按时现场勘测,则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需求。3.现场勘查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5951001768。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组成:详见附件三。2.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文件密封外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1时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5.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密封后由投标人快递(顺丰或EMS)寄至: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综合业务楼216室。6.联系人:杨工、夏工,联系电话:13637282372、69820913。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飞行区管理部2025年8月4日附件一:项目技术要求一、设备概况1.柴油发电机组机组主用功率机组型号发动机型号发电机型号台数投运日期生产厂家850KWSDG1022P4008TAG2AMX-850-41台2013年苏美达850KWSDG1022P4008TAG2AMX-850-41台2013年苏美达560KWSP770D4006-23TAMX-560-41台2016年辛沃动力850KWSP1100D4008TAG2AMX-850-41台2016年辛沃动力2.移动发电机规格型号台数投运日期品牌TSV7500E1台2015年日本大洋TSV25000TE1台2015年日本大洋3.照明车规格型号台数投运日期品牌TML-4000N1台2013年美国吉尼Genie二、维保内容柴油发电机组更换三滤器、润滑油、冷却剂。移动发电机更换移动发电机机油及滤清器。照明车发电机更换照明车发电机机油及滤清器。三、巡检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测量并记录柴油发电机组启动蓄电池电压;2.检查柴油发电机组阀门、油路、水路和附件是否渗漏,如有异常,及时修复;3.检查柴油发电机组水加热器,如有异常,及时修复;4.清洁柴油发电机组及相关设备;5.检查发电机房的通风设备,如有异常,及时修复;6.检查柴油发电机组排气管、燃油、润滑油和冷却剂是否有渗漏,如有异常,及时修复;7.检查并记录柴油发电机输出电压、频率、转速、油温、水温、油压等参数,如有异常,及时修复;8.检查柴油发电机组是否异常发热,如有异常,及时修复;9.观察柴油发电机组排出气体的颜色是否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修复。移动发电机1.检查移动发电机燃油、润滑油和冷却剂是否有渗漏,如有异常,及时修复;2.检查并紧固移动发电机外露的各零部件,如有异常,及时修复;3.检查移动发电机电线(缆),如有异常,及时修复;4.测试移动发电机功能;5.清洁移动发电机。照明车发电机测试照明车发电机供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修复。四、其他内容1.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专业技术维护人员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一维保内容对设备进行1次全面维护保养2.乙方合同期内分4次派出专业技术维护人员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一巡检内容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束需提供工作总结,在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增加1-2次例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项目技术要求进行修复。3.为确保招标方柴油发电机安全、可靠正常运行,投标方须承担招标方柴油发电机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合同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投标方须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赶至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一般故障报修应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报修,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在约定的时间内投标方未到现场排除故障的,招标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排除故障,产生的费用直接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4.投标方在对设备进行故障维修、保养及预防性维护时,应及时更换受损部件。在维保结束后,须向招标方提交书面维保报告,经确认后备案待查。报告中必须体现所有维保项目及检查结果。5.投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具备三年(含)以上设备维保经验的专业人员,并严格执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因投标方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附件二:合同条款格式南京机场2025年柴油发电机组维保合同甲方: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签订地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乙方: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一、项目名称:南京机场2025年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三、项目实施地点及维保期限:1.该项目实施地点为甲方所在地。2.维保期(含订货期)为2025年月日到2026年月日,每次维保工期为接到甲方通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四、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序号类型名称型号品牌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总价(元)1维保类0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DG1022P/1台1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DG1022P/1台2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P770D/1台3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P1100D/1台移动发电机TSV7500E日本大洋1台移动发电机TSV25000TE日本大洋1台照明车发电机TML-4000N美国吉尼Genie1台小计2配件类柴油滤清器4个机油滤清器12个空气滤清器8个机油640L蓄电池8块防冻液-36°560L小计不含税总价(1+2)维保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件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总价如果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自新增值税税率执行之日起且本合同项下未开票部分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不含税合同价款保持不变。2.付款方式:2.1该项目维保期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通知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后45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支付100%维保款;配件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支付95%配件费用并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供收据后付清。2.2甲方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目前使用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款项的收付操作。具体账户和开具发票信息如下:甲方开票信息乙方收款信息名称: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纳税人识别号:91320000134795187R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江宁区禄口街道025-69820172开户银行: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禄口机场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01476721767联行号:备注:若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盖章)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担。五、配件要求:1.乙方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所有设备维保所需的配件。2.乙方在维保中,如需更换配件清单以外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配件,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免费维修更换;单价在2000元以下配件及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所提供、更换的配件,应为未使用过的、新的原厂配件。如用国产、进口件替代原厂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替代件最多只能占到配件清单总量的10%,并附维保质量承诺书。4.蓄电池品牌限定范围为:骆驼、风帆、Sonnenschein(德国阳光)。5.机油品牌限定范围为:胜牌康明斯道达尔。6.防冻液品牌限定范围为:胜牌康明斯道达尔。六、验收标准:验收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一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在每次维保、巡检结束后,乙方必须出具维保报告或巡检记录的书面文档交甲方维修设备所在部门有关人员确认,以备案待查,报告和记录中必须体现所有维保、巡检检查项目及检查结果。七、技术服务要求:1.乙方合同期内分4次派出专业技术维护人员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一巡检内容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束需提供工作总结,在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增加1-2次例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项目技术要求进行修复。2.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专业技术维护人员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一维保内容对设备进行1次全面维护保养3.为确保甲方柴油发电机安全、可靠正常运行,乙方须承担甲方柴油发电机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合同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乙方须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赶至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一般故障报修应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报修,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到现场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排除故障,产生的费用直接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4.乙方在对设备进行故障保养及预防性维护时,应及时更换受损部件。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具备三年以上设备维保经验的专业人员,并严格执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甲方承诺:1.甲方应在项目维保前和项目维保结束后,做好设备的交接工作。2.甲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乙方,对所更换的部件进行确认。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维保项目的最终验收工作。九、乙方承诺:1.乙方负责对现场维保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偿。2.乙方在每次维保、维修完毕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保、维修报告。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所有参加项目维保的管理、维保人员进场前必须要认真学习、熟悉民航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办理好相关的证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为甲方提供无偿的技术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操作方法、日常维保常识、规定、标准、常见故障检查、排除故障方法和程序。十、违约责任及争议:1.因乙方提供的材料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要求。乙方应无偿更换或返工。由此造成工期延长的按工期违约处理。2.因乙方原因在约定的工期内或质保期内未完成维保、质保等服务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开始计算工期,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维保、维修义务。约定工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三(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支付违约金的金额累计不超过逾期金额的3%。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供应,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损失。6.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7.除与甲方协商一致外,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20%的违约金。十一、合同有效性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2.合同总价包含维保费、材料配件费、管理费、食宿费、交通费、证件办理费、税金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3.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相关方安全协议(通用条款)”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为确保本合同的有效履行,双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司法送达及其他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文书留置或退回之日视为有效送达。本合同未载明通讯地址的,以住所地为联系地址。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必填):杨春联系人(必填):地址(必填):南京禄口机场翔燕路1号综合业务楼216室地址(必填):手机/电话(必填):025-69821144手机/电话(必填):微信号(选填):/微信号(选填):/电子邮箱(选填):yangchun@njairport.cn电子邮箱(选填):/(以下无正文)甲方: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代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相关方安全协议(通用条款)甲方: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机场公司管理职责边界划分的相关文件,明确甲乙双方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运行安全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共同确保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7号)《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CCAR-139-II-R1)《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机场公司管理职责边界划分的相关文件制定,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如有修订版本,按其修订版本执行。第二条在本协议中,乙方指乙方公司自身及其协议单位(其中协议单位不包含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乙方协议单位遵守本协议约定。第三条甲方对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组织、协调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负责组织成立机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南京机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第四条甲方应将批准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使用手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安全管理手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相关章节发放给乙方。第五条乙方依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甲方共同维护机场的运行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作为机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委员会相关文件和要求,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奖惩考核。第六条乙方应当遵守有关机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民航规章、行业标准以及甲方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机场正常运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运行规则。第七条乙方应当将《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使用手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安全管理手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的相关章节印发给本单位相关部门及相关岗位人员,并将相关部分内容纳入本单位的运行管理中。乙方应定期就手册组织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熟知手册的相关内容,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手册的规定。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手册内容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第八条甲方每年对机场的运行安全状况组织一次评估,对评估中发现涉及乙方的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乙方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甲方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计划。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向乙方反馈,并及时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备案。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甲方作为南京机场的运行管理主体,制定机场运行的相关制度标准,按照集团公司授权,履行机场管理机构职能,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组织制定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第十条甲方将乙方纳入南京机场安全管理体系(SMS)中,统一协调管理,形成有效融合。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对乙方在南京机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甲方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应要求项目暂时停止实施或采取特殊措施等,并监督乙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组织制定的南京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结合甲方安全要求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第十三条乙方应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SMS),该安全管理体系须与南京机场安全管理体系适配并形成有效衔接。第十四条乙方应依据《民航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理规定》,按照甲方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制度程序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参与甲方开展相关安全管理活动,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主动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五条如乙方在机场发生不安全事件,甲方按照《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事件调查程序》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乙方配合开展调查,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第三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甲方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机场应急管理体系,实施统一协调管理。第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机场应急管理相关制度程序要求,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并组织培训和定期演练。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机场应急管理体系相关要求,组织或配合开展南京机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或参与涉及南京机场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第四章消防管理第十九条甲方负责建立健全机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救援演练,通报机场消防安全管理动态。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章,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工作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落实整改要求,向甲方报告消防安全隐患,主动积极地维护机场消防安全。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共同保护好公共消防、应急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挪动消防设施设备。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法律法规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本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未经甲方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明火、释放烟雾、粉尘和使用电、气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等。乙方应确保本单位车辆或设备的摆放不影响消防通道、消防设备以及应急逃生通道的使用。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人员发现火情或火灾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025-69820257)和甲方消防救援支队(电话:025-69820119)并采取先期灭火措施。第五章空防管理第二十四条甲方负责制定《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对机场空防安全实施统一协调管理。第二十五条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航空安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负责南京机场控制区的封闭式分区管理;甲方负责对办理通行证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办证条件者,核发控制区通行证件;甲方负责机场范围内各类非法干扰行为的处置,乙方应予以配合。第二十六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等国家、行业、地**府空防安全法律、规章、标准,并严格落实《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规定的航空安全保卫措施,对违反空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乙方应根据国家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和《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以及《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航空安保方案,并对所属员工实施培训,确保各项空防安全措施得到落实。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建立航空安保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本单位航空安保措施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第二十九条乙方人员和车辆必须持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或国家法规允许的通行证件(持空勤登机证人员仅限执行飞行任务时使用,乙方非工作原因一律禁止进入其他航空公司航空器),方可从指定的安检通道进入控制区,并主动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如乙方员工有退休、离职、工作调动、通行证件丢失或遗失等情况的,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立即将证件在系统中注销;乙方对需办证人员事前进行背景审查,并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乙方有义务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民航局以及南京机场关于航空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并教育所属员工遵守有关规定。第三十条乙方如有南京机场控制区施工项目,必须经过甲方审核批准,且服从甲方管理。第三十一条乙方建设施工所使用的工具、物料、器材等,必须在进入控制区前按照《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进入控制区的工具、物料、器材的审批程序》向甲方提交备案和审批,并主动接受安全检查,离开控制区时需配合机场安检机构进行外出核销。乙方对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入控制区的具有威胁性的物品负有完全管理责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丢弃和遗失。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建立安保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均有免费提供各自安保信息的义务和使用对方安保信息的权利。这些安保信息未经双方允许,不得擅自发布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向旅客、货主等开展航空安全保卫措施和程序的宣传。第六章设备设施管理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各自在机场运行的有关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持续适用。第三十五条甲方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管理相关制度程序,对机场范围内相关设备设施实施统一协调管理。第三十六条乙方应落实设备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所辖设备设施完好可用。第三十七条乙方应遵守《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飞行区车辆准入及退出管理规定》有关机坪车辆及设备设施的管理规定和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不得损坏、挪用、占用、遮挡机坪基础设施和设备,并负责将所属非保障作业需要、故障或已报废的车辆和设备及时清除出机坪。第三十八条乙方因保障作业需要放置于机坪内的特种车辆、工作梯等特种设备,应当停泊或放置于指定的车辆停放区和设备停放区内。作业人员离开后,车辆、设备应当保持制动状态,并将启动钥匙与车辆、设备分离存放。保障工作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将所用设备放回原区域,并摆放整齐。第三十九条除上述相关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要求外,如涉及特种设备、专用设备的使用操作等情况,乙方还应严格遵守《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及行业对设施设备的相关管理要求。第七章安全信息第四十条甲方负责制定安全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程序,履行机场管理机构的安全信息报告职责。对机场范围内发生的涉及航空安全的事件,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上报民航主管部门。第四十一条甲方应建立维护统一的机场运行信息平台,收集汇总相关安全信息,对接报的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置。第四十二条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各类运行安全信息。上述信息均为无偿提供。第四十三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在机场内发生不安全事件或发现影响机场运行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甲方运行指挥中心(电话:025-69820257)和安全质量办公室(电话:025-69820159)。第四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发布或私自泄露甲方重要航班保障信息、各类数据指标、航线发展规划等各类安全信息或工作秘密。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建立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发生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事件或隐患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第八章人员资质及培训第四十六条甲方负责制定相关制度程序,将乙方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监督管理体系,并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予以必要的支持、协助。第四十七条乙方负责落实本单位员工资质的培训和考核,国家、民航局和民航规章要求持有从业资格的岗位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机场内所有与运行安全有关岗位的员工均应持证上岗,具体按《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机场运行安全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机场运行安全知识,熟悉机场运行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第四十九条乙方从事机坪保障作业的人员,应接受甲方组织的运行安全知识、场内道路交通管理、岗位作业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机坪从事相应的保障工作。培训和考核的内容由甲方确定,培训和考核的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培训和考核的实施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落实。乙方应当建立在空侧从事相关保障作业的所有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档案。第五十条乙方应当对申办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人员进行航空安保培训并建立档案。已持有机坪区域通行证的人员,由乙方组织复训,每年需参加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复训考核(含FOD管理年度复训考核工作),考试合格后方可续办证件。凡复训考核未通过且补考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证件机坪通行资格。第九章网络信息与保密第五十一条甲方负责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五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并督促落实,提供必要的技术协助;对乙方在南京机场的网络安全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第五十三条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常态化网络信息安全提醒、风险提示和检查评估,并督促乙方定期开展人员、产品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第五十四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五十五条乙方应加强对私搭测试系统、系统代码托管、敏感信息泄露、数据大规模窃取等风险的源头治理。有效防控硬件设备、商用软件、第三方组件等安全风险,重视和加强商用软硬件产品网络安全漏洞信息的收集,如有问题隐患应及时修复。第五十六条如甲方项目涉及相关机密、数据、人员信息等,乙方应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甲方为保护其自有项目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除用于履行与乙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上述机密信息;不得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上述机密信息。第十章奖惩第五十七条甲方实行自愿报告制度,如乙方主动报告(口头、书面均可)安全生产问题,可视情减轻或免予处罚。第五十八条甲方根据南京机场安全生产奖惩相关规定对乙方相关工作给予相应奖惩。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九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本协议的,或因一方原因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第六十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3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每次顺延3年,顺延次数不限。如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时,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在收到对方书面同意通知30日后,本协议即行终止。第六十一条本协议如有修改和补充时,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方能生效。本协议未能涵盖的,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执行。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十三条本协议载明的地址适用于协议履行及其后可能的诉讼程序,寄送至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函件及诉讼文书等,受送达方必须签收,并在签收后3个自然日内将回执寄送给送达方。如受送达方未签收,则留置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联系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对方出具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回执,变更自回执载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则变更无效。本协议未载明通讯地址的,以住所地为联系地址。甲方(盖章):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乙方(盖章):禄口国际机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附件三:投标文件组成一、投标人承诺书(格式附后)二、投标函(格式附后)三、报价清单(格式附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二条内容)六、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一、投标人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承诺书致(招标人):本公司作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在此郑重承诺:1.我单位认可,从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的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等)及上传的应答文件(投标文件等)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2.我单位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责任。3.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4.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我单位投标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将一直保持在线,否则,错过提醒信息、价格谈判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无权追究招标人的责任。5.我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如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何为准的裁定权归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如电子投标文件如与纸质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有权判定我单位投标无效。6.本承诺既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约束力,如有任何违反,招标人有权判定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无效。7.若我单位存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非招标人原因中标后拒签合同、履约过程中严重违约等不诚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将我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并有权拒绝我单位之后其它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投标函(格式)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有关活动,为此:1.提供投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2.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考察了项目现场后,我们已完全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外部条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RMB________元)的报价(报价表附后),完成本合同工作及其缺陷修复。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报价,我们将保证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完成各项工作,达到招标人满意的程度并通过验收。4.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收到的任何报价;同时也理解招标人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报价费用。5.与本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往来联系电话(手机):;邮件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三、报价清单(格式)项目名称:南京机场2025年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序号类型名称型号品牌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总价(元)不含税总价(元)1维保类0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DG1022P/1台@continue@@continue@1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DG1022P/1台@continue@@continue@2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P770D/1台@continue@@continue@3号灯光站 柴油发电机组SP1100D/1台@continue@@continue@移动发电机TSV7500E日本大洋1台@continue@@continue@移动发电机TSV25000TE日本大洋1台@continue@@continue@照明车发电机TML-4000N美国吉尼Genie1台@continue@@continue@小计小计小计2配件类柴油滤清器4个@continue@@continue@机油滤清器12个@continue@@continue@空气滤清器8个@continue@@continue@机油640L@continue@@continue@蓄电池8块@continue@@continue@防冻液-36°560L@continue@@continue@小计小计小计不含税总报价(1+2)不含税总报价(1+2)不含税总报价(1+2)不含税总报价(1+2)不含税总报价(1+2)不含税总报价(1+2)维保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保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保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保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保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保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件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件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件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件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件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配件类增值税税率(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总报价含税总报价含税总报价含税总报价含税总报价含税总报价备注:1.总报价包含维保费、材料配件费、管理费、食宿费、交通费、证件办理费、税金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2.型号及配置参数需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可能被作废标处理3.不含税总报价为评标依据;含税总报价为签订合同的金额。如不含税价与含税价计算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为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全称(盖章)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参与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柴油发电机组维保 柴油发电机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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