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2025)


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MCHC-DZ-ZC20251230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39589元

最高限价(元):1939589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395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

方式:无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

五、响应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地 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17885011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18984151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

电 话:18984151543

九、附件

【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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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文件(2025年8月)项目序列号:P520182202500088Y项目编号:ZFCG20250804045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项目名称:采购品目编号:P520182202500088Y001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品目名称: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人: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五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六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七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八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供货期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2运输2.3交付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期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工期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工期第3条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3.2质量检查第4条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竣工和验收4.3试运行4.4竣工清场第5条保修责任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第7条履约担保第8条不可抗力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10条节能环保第11条合同解除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3条争议的解决第14条违约责任第15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服务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第3条服务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为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预算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2.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联系人:李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7885011732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3.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4.联系电话/传真:18984151543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8900277详细地址:花溪大学城群升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717室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服务。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无(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服务要求。二、项目执行的相关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及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执行。三、服务要求:(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2.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631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4123.2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改造32.2千米,渠道断面5×6.5米;其中车田河改造18.43千米,冷饭河改造6.5千米,中坝河改造1.3千米;湖潮河改造4.85千米,云贡河改造1.12千米。改造DN600-DN1500混凝土排水管道10.2千米;其中DN600的混凝土管道2.1千米,DN800混凝土管道1.58千米,DN1000混凝土管道3.15千米,DN1200混凝土管道2.63千米,DN1500混凝土管道1.04千米。(二)采购范围:1、主要代建事项:(1)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配备代建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代建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对代建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环保和安全负全责,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项目管理等工作。项目管理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投资所需组织的设计审查、造价控制、工程发包、现场管理以及项目相关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等所有工作。(2)采购人对项目代建的所涉事项有知情权和最终决定权,并对代建单位有监督权。采购人委托代建单位进行从开展设计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完善项目成本控制方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完善项目管理涉及全部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及时办理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代建事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管理a.审查并评价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性,手续是否完善;b.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建议;c.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d.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e.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f.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g.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和管理;h.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i.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j.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k.参与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前期准备a.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及其实施方案;b.指导项目施工组织及总设计纲要;c.编制项目信息报告;d.编制项目管理专题报告;e.制定信息管理方案;f.编制项目管理简报;g.审核建设管理大纲;h.报建流程及注意事项咨询;招标采购管理协助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协助合同谈判。接受和保管前期和后续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招标过程中各类文件。施工管理a.协助合同审查及合同管理;b.审查材料、设备等采购、使用;c.负责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管理,协调各项目标实现;d.负责施工安全文明监督;e.负责协调管理;f.负责信息管理;g.现场办公室的综合集成管理工作。监理管理a.审核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b.进度控制;c.质量控制;监理管理d.履行安全生产监理法定职责;e.合同管理;f.信息管理;g.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施工阶段设计管理a.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b.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c.协助审查施工图及负责审核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落实甲方设计优化建议;d.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甲方和档案管理部门。竣工验收管理a.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b.竣工模型创建、审查;c.协助办理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d.组织综合竣工验收;2、代建单位主要义务(1)组建不少于2人的常驻现场管理团队常驻现场(人员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应以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等为主要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当采购人认为常驻现场管理团队或其中人员不具备相应管理组织能力时,代建单位无正当理由应予更换;(2)建立会商制度,根据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建设进展以及需要采购人决策或协调处理的事项,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3)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度审核、质量控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报采购人批准后执行;(4)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5)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采购人批准;(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7)在主要参建单位选择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参与招标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的制定,代建单位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主要参建单位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8)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主要材料、设备的选型、采购工作;(9)负责草拟零星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按计划执行;(10)代表采购人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工作,确保建设过程有序推进;(11)对参建单位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参建单位提出的进度款支付申请,交采购人批准支付;(12)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采购人参与和监督;在项目移交给采购人之前,负责前期管理;(13)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义务向采购人的提出建议;(14)监理单位选定后,与采购人、代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根据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完成监理工作,向采购人负责。同时采购人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审计,代建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妥善解决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5)在每个项目完成3个月内,督促参建单位完成结算编制,代建单位审核后交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16)负责向采购人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17)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采购人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移交。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基本要求:1.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4.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二、付款方式:代建费支出采取分期支付,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代建单位暂定代建费的30%;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每月根据完成投资(以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计算,不含土地相关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规定计算代建费,采购人拨付80%代建费至代建单位;完成竣工验收,采购人拨付90%代建费至代建单位,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代建单位支付至审定代建费的97%,决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三、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四、限制条款:代建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代建单位追责:1.不得在代建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以及监理等工作;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管理工作转包和分包;3.不得擅自更改调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4.不得自行选定参建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5.不得与参建单位串通,弄虚作假,或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五、工作要求:1.代建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手续,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目标实现。2.建设过程中因新区管委会或其他主管部门等指示安排,涉及投资、规模、标准等重大变化事项,代建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并严格按照采购人书面回复的意见开展工作。3.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实施组织管理,严格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严禁擅自调整、提高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确因客观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待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按照工程设计变更程序开展实施工作。具体设计变更程序为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预计会导致工程总投资超过概算批复总投资10%以上或导致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须按程序重新报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按程序审查,并按程序调整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4.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指挥部或协调工作组等),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代建工作。六、违约责任:1.当发现代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合同已签订的视同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代建单位要求赔偿。2.代建单位保证其审核后结算的准确性,若该结算经采购人委托审计单位审核后核减超过10%的,属于代建单位原因其超过部分的造价咨询费或审计费用(含追加费用)由代建单位协调相关参建单位负责承担(施工或监理单位),并将本条款写明在参建合同当中;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本品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要求。8购文件中的其他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审查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3报价评审异常低价审核。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价格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磋商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最后报价。2.本服务由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0~10.0分主观分(15.00)代建服务总体方案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0.0~10.0分主观分(15.00)代建服务总体方案1.管理服务方案思路清晰、方案详细、计划安排完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2.管理服务方案思路较清晰、方案较详细、计划安排较完善,相对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3.管理服务方案思路一般、方案较为合理、计划安排较一般,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4.管理服务方案思路粗糙、方案不合理、计划安排不详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0~10.0分防范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防范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防范措施分析具体、针对性高、方案详细、建议可实行度高,得5分;2.防范措施分析具体、针对性一般、建议可实行度较高,得4分;3.防范措施分析一般、针对性一般、建议可实行度一般,得3分;4.防范措施分析不够清晰、针对性不够严谨,0.0~5.0分建议可实行度较低,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5.不提供不得分。客观分(75.00)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的得10分,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2.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3.除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外,供应商拟配备人员中,每具有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以上人员不得一人多职,也不重复计分,提供职称证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25年任意3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0.0~40.0分企业业绩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得5分,本项满分20分。注:①同类项目指项目代建管理项目;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委托函)或合同(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0.0~20.0分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认证证书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均不得分。0.0~15.0分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评标基准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标专家(签字):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三、磋商流程1.会议准备:投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贵阳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完成后自动转入评审流程。解密后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评审流程: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3.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资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3磋商及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磋商指令,供应商在系统提示的时限内完成承诺函填写(承诺函内容中包含最后报价),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提交。未在时限内完成提交承诺函的,视为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换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4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3.5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推荐,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排序。3.6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3.7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8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3)采购文件和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磋商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在评标委员会评审期间(未发出磋商指令前),供应商应保持在设备旁,确保及时完成在线磋商活动。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五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六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包干价22129.00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4020021096711217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省新支行第七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采购人可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第八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供货期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2.2运输2.2.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2.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2.3交付2.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2.3.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3.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3.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3.3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3.4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5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第4条质量保证期4.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材料验收之日起算。4.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设备/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4.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三)标的;(四)数量;(五)质量;(六)价款或者报酬;(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MCHC­DZ­ZC20251230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939589元最高限价(元):1939589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93958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方式:无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方式:178850117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189841515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电话:18984151543九、附件【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MCHC­DZ­ZC20251230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939589元最高限价(元):1939589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93958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方式:无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方式:178850117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189841515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电话:18984151543九、附件【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MCHC­DZ­ZC20251230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939589元最高限价(元):1939589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93958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方式:无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方式:178850117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189841515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电话:18984151543九、附件【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MCHC­DZ­ZC20251230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939589元最高限价(元):1939589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93958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方式:无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方式:178850117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189841515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电话:18984151543九、附件【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MCHC­DZ­ZC20251230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939589元最高限价(元):1939589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93958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方式:无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方式:178850117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189841515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电话:18984151543九、附件【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MCHC­DZ­ZC20251230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939589元最高限价(元):1939589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93958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方式:无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方式:178850117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189841515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电话:18984151543九、附件【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文件(2025年8月)项目序列号:P520182202500088Y项目编号:ZFCG20250804045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项目名称:采购品目编号:P520182202500088Y001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品目名称: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人: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五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六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七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八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供货期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2运输2.3交付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期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工期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工期第3条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3.2质量检查第4条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竣工和验收4.3试运行4.4竣工清场第5条保修责任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第7条履约担保第8条不可抗力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10条节能环保第11条合同解除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3条争议的解决第14条违约责任第15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服务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第3条服务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为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采购预算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39589.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2.地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联系人:李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7885011732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3.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4.联系电话/传真:18984151543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8900277详细地址:花溪大学城群升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717室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服务。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无(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贵安新区湖潮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服务要求。二、项目执行的相关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及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执行。三、服务要求:(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2.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631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4123.2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改造32.2千米,渠道断面5×6.5米;其中车田河改造18.43千米,冷饭河改造6.5千米,中坝河改造1.3千米;湖潮河改造4.85千米,云贡河改造1.12千米。改造DN600-DN1500混凝土排水管道10.2千米;其中DN600的混凝土管道2.1千米,DN800混凝土管道1.58千米,DN1000混凝土管道3.15千米,DN1200混凝土管道2.63千米,DN1500混凝土管道1.04千米。(二)采购范围:1、主要代建事项:(1)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配备代建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代建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对代建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环保和安全负全责,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项目管理等工作。项目管理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投资所需组织的设计审查、造价控制、工程发包、现场管理以及项目相关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等所有工作。(2)采购人对项目代建的所涉事项有知情权和最终决定权,并对代建单位有监督权。采购人委托代建单位进行从开展设计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完善项目成本控制方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完善项目管理涉及全部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及时办理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代建事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管理a.审查并评价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性,手续是否完善;b.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建议;c.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d.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e.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f.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g.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和管理;h.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i.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j.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k.参与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前期准备a.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及其实施方案;b.指导项目施工组织及总设计纲要;c.编制项目信息报告;d.编制项目管理专题报告;e.制定信息管理方案;f.编制项目管理简报;g.审核建设管理大纲;h.报建流程及注意事项咨询;招标采购管理协助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协助合同谈判。接受和保管前期和后续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招标过程中各类文件。施工管理a.协助合同审查及合同管理;b.审查材料、设备等采购、使用;c.负责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管理,协调各项目标实现;d.负责施工安全文明监督;e.负责协调管理;f.负责信息管理;g.现场办公室的综合集成管理工作。监理管理a.审核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b.进度控制;c.质量控制;监理管理d.履行安全生产监理法定职责;e.合同管理;f.信息管理;g.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施工阶段设计管理a.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b.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c.协助审查施工图及负责审核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落实甲方设计优化建议;d.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甲方和档案管理部门。竣工验收管理a.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b.竣工模型创建、审查;c.协助办理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d.组织综合竣工验收;2、代建单位主要义务(1)组建不少于2人的常驻现场管理团队常驻现场(人员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应以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等为主要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当采购人认为常驻现场管理团队或其中人员不具备相应管理组织能力时,代建单位无正当理由应予更换;(2)建立会商制度,根据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建设进展以及需要采购人决策或协调处理的事项,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3)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度审核、质量控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报采购人批准后执行;(4)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5)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采购人批准;(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7)在主要参建单位选择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参与招标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的制定,代建单位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主要参建单位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8)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主要材料、设备的选型、采购工作;(9)负责草拟零星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按计划执行;(10)代表采购人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工作,确保建设过程有序推进;(11)对参建单位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参建单位提出的进度款支付申请,交采购人批准支付;(12)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采购人参与和监督;在项目移交给采购人之前,负责前期管理;(13)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义务向采购人的提出建议;(14)监理单位选定后,与采购人、代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根据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完成监理工作,向采购人负责。同时采购人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审计,代建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妥善解决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5)在每个项目完成3个月内,督促参建单位完成结算编制,代建单位审核后交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16)负责向采购人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17)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采购人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移交。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基本要求:1.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4.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二、付款方式:代建费支出采取分期支付,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代建单位暂定代建费的30%;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每月根据完成投资(以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计算,不含土地相关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规定计算代建费,采购人拨付80%代建费至代建单位;完成竣工验收,采购人拨付90%代建费至代建单位,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代建单位支付至审定代建费的97%,决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三、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四、限制条款:代建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代建单位追责:1.不得在代建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以及监理等工作;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管理工作转包和分包;3.不得擅自更改调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4.不得自行选定参建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5.不得与参建单位串通,弄虚作假,或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五、工作要求:1.代建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手续,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目标实现。2.建设过程中因新区管委会或其他主管部门等指示安排,涉及投资、规模、标准等重大变化事项,代建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并严格按照采购人书面回复的意见开展工作。3.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实施组织管理,严格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严禁擅自调整、提高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确因客观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待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按照工程设计变更程序开展实施工作。具体设计变更程序为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预计会导致工程总投资超过概算批复总投资10%以上或导致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须按程序重新报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按程序审查,并按程序调整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4.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指挥部或协调工作组等),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代建工作。六、违约责任:1.当发现代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合同已签订的视同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代建单位要求赔偿。2.代建单位保证其审核后结算的准确性,若该结算经采购人委托审计单位审核后核减超过10%的,属于代建单位原因其超过部分的造价咨询费或审计费用(含追加费用)由代建单位协调相关参建单位负责承担(施工或监理单位),并将本条款写明在参建合同当中;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5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本品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要求。8购文件中的其他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审查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完全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3报价评审异常低价审核。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价格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磋商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最后报价。2.本服务由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0~10.0分主观分(15.00)代建服务总体方案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0.0~10.0分主观分(15.00)代建服务总体方案1.管理服务方案思路清晰、方案详细、计划安排完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2.管理服务方案思路较清晰、方案较详细、计划安排较完善,相对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3.管理服务方案思路一般、方案较为合理、计划安排较一般,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4.管理服务方案思路粗糙、方案不合理、计划安排不详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0~10.0分防范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防范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防范措施分析具体、针对性高、方案详细、建议可实行度高,得5分;2.防范措施分析具体、针对性一般、建议可实行度较高,得4分;3.防范措施分析一般、针对性一般、建议可实行度一般,得3分;4.防范措施分析不够清晰、针对性不够严谨,0.0~5.0分建议可实行度较低,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5.不提供不得分。客观分(75.00)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的得10分,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2.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3.除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外,供应商拟配备人员中,每具有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以上人员不得一人多职,也不重复计分,提供职称证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25年任意3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0.0~40.0分企业业绩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得5分,本项满分20分。注:①同类项目指项目代建管理项目;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委托函)或合同(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0.0~20.0分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认证证书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均不得分。0.0~15.0分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评标基准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标专家(签字):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三、磋商流程1.会议准备:投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