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路灯安装招标公告(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2025)
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02202500089Q
项目名称: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 75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数量:300
预算金额(元):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3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 1.4 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5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谈判保证金 2.1.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千溪乡
联系方式:13638152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鼎源汇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融府天地 5-23-5号
联系方式:15902570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岚
电 话:15902570329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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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最终发布版 (1).pdf
项目概况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2202500089Q项目名称: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预算金额(元):750000最高限价(元)(如有):750000;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标项名称: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数量:300预算金额(元):7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2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1.3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1.4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5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谈判保证金2.1.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千溪乡联系方式:136381521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鼎源汇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融府天地5-23-5号联系方式:159025703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岚电话:15902570329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敬告: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采购人: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贵州鼎源汇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内容第三章谈判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谈判程序及评审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八章附件第一章谈判公告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5-520502-D01-D01-5278项目概况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2202500089Q;项目名称: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750000.00元;最高限价:750000.00元;采购需求: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1.灯杆:6米字型灯杆(加少数民族元素),Q235钢材,口径60-140mm;2.厚度:3mm,法兰260*260*10mm,整体热镀锌,静电喷塑;3.光源:30W高功率LED光源,160LM通光率,型材散热灯具;4.光伏板:130W多晶高效光伏板,转换率17.5%。铝型材边框;5.电池:80AH耐高温14.8伏锂电池,内置智能型控制器;6.地笼:对⻆260mm,16mm钢筋。7.配件:电线,螺丝,遥控器(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附件5: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文件(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谈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谈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0点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2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1.3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1.4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5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谈判保证金2.1.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2.3.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之间递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4联系方式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询问、质疑联系人:段岚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59025703294.报价响应时间: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电话:0857-831729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千溪乡联系方式:13638152107(王凡)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鼎源汇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融府天地5-23-5号联系方式:15902570329(段岚)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凡、段岚联系电话:13638152107、15902570329第二章谈判内容2.1、标的物: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详见《谈判文件》附件5: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2.2、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附件5: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2.3、供应商保证所提供数据是真实、可靠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和主要技术指标要求。2.4、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5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将丧失谈判资格(报价符合性审查项)。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6、投标人需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随时对我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材料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对此无任何异议(符合性审查项)。2.7、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的所有标的物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产品的有关技术、专利、检验、商务等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有能力承担因所供货物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符合性审查项)。2.8、商务要求2.8.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税金等其它相关的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包装、运输费和保险费,二次搬运费、投标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质量保证等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3)谈判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要求的其他采购内容产生的费用。2.8.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2.8.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8.4数量:一批,详见《谈判文件》附件5;2.8.5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2.8.6包装和运输:投标人需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免费送货,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投标人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运输和保险费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2.8.7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货物进行验收。2.8.8售后服务售后服务:(1)在质保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定期上门技术服务。接到采购人报障电话后,应在30分钟内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派员到场进行维修,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设备,以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使用。(2)如质保期内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的则质保期顺延。在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继续提供维护和维修服务,所有费用只收取工本费。2.8.9质保期质保期: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和行业规定时限质保。2.9、其他: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2.10、本次采购的货物(含附属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并完全符合采购人的使用需求,若验收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并终止合同。2.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依序按技术、商务的得分情况,得分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一个产品包中包含多个产品)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采购需求中按照技术构成明确核心产品;或未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核心产品的,按产品价格比重确定。注:敬告:1、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备件备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清单外的配件、辅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另行计费。3、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报财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第三章谈判须知3.1总则3.1.1本《谈判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谈判。3.1.2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谈判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⑴《谈判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简称,是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谈判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谈判应遵循的规则;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谈判而提交(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谈判评审的依据;⑶“谈判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谈判的贵州鼎源汇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⑷“供应商”是指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⑸“甲方”是指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⑹“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3.1.4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谈判小组、采购人、代理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注:采用银行转账的)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壹万元整(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帐户退还,如供应商有帐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须承诺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6报价:(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谈判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谈判参考。供应商在谈判中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标的物一次性包干报价,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供应商在谈判中填报的最后报价与按《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分项报价计算之和的差额即为供应商谈判优惠比例,各分项涉及增减时以此比例结算。(2)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本项目采购谈判时,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写的基础报价不得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基础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谈判会线上报价高于上一轮报价的,丧失谈判资格。3.1.7恶意低价竞争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规定,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120分钟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说明和材料”可以为:①成本构成。包含货物、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售后、税收等说明。②较其他投标人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3.包括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以低于本次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的总报价中标并顺利履约的同类业绩证明,包括同类业绩项目的最高限价、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4.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评审不足以说明或未递交证明材料,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视为低于成本报价。3.1.8成交通知:按谈判结果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2%收取。供应商的投标预算中包含此项费用。3.1.10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谈判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1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3.2供应商资格要求3.2.1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2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了《谈判文件》;3.2.3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谈判保证金;3.2.4《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3.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当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发布谈判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未购买《谈判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可不作答复。3.3.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3.3.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发布谈判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3.4在谈判会议期间,《谈判文件》中存在的笔误或疏漏由谈判小组进行明确或更改。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4.1《响应文件》的格式:(1)投标文件的签署:谈判文件附件格式和审查项有要求盖章的,按谈判文件附件格式和审查项的要求盖章(由于系统原因,盖章未盖到指定位置的,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所有的承诺及声明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响应文件》资料须逐页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A4幅面。《响应文件》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等,响应文件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3.4.2《响应文件》的内容:(1)报价文件: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谈判文件》“附件1”的格式制作,并盖章)(报价符合性审查项);B.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谈判文件》“附件2”的格式填报。(报价符合性审查项)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及资料。(2)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C.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文件(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按附件3格式制作);D.提供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回执复印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扫描件。(3)技术文件:A.参加谈判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B.检验检测报告承诺:投标供应商需承诺验收时提供主要产品(LED光源、光伏板、锂电池、灯杆)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技术参数必须与采购清单的采购标的物技术参数相符合或优于(符合性审查项)。C.技术偏离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标的物要求的技术参数比较偏离情况说明;参考“响应文件”附件4的格式制作填写;同时供应商还应承诺:本技术偏离表内容完全属实,若因我方提供的设备产品技术参数实际情况与本技术偏离表阐述情况不一致的,应视为我方属于虚假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没收我方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同主管部门对我方按照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我方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符合性审查项)。D.施工组织计划、安装、调试、检验与验收方案:1)本项目原材料准备、安装施工、调试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设备计划:3)检验与验收方案;E.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4)商务文件:A.投标人须承诺如下:(符合性审查项)1、验收标准及要求承诺: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提供符合《谈判文件》中的设备产品规格及参数要求(或提供高于本项目要求的货物)的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并抽样送省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复检(送检样品数量不少于3套,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抽样复检不合格的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该批次整体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全部退换该批次货物,且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有权单方面取消采购供货服务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备件备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3、质量标准承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4、供货期限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B、售后服务承诺:(1)在质保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定期上门技术服务。接到采购人报障电话后,应在30分钟内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派员到场进行维修,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设备,以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使用。(2)如质保期内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的则质保期顺延。在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继续提供维护和维修服务,所有费用只收取工本费。(符合性审查项);C、质保期承诺: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和行业规定时限质保(符合性审查项)。D、易损件更换服务承诺:必须承诺免费提供LED光源、光伏板、锂电池、灯杆、基础地笼、电线防水接头的备品备件(符合性审查)。E、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性文件及资料。3.4.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按系统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加密上传。(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3.5谈判3.5.1供应商应按系统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加密上传;3.5.2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否则后果自负;3.5.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6谈判资格的丧失3.6.1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6.2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会议前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将丧失谈判资格;3.6.3供应商没有按要求上传属于资格审查项的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将丧失谈判资格;3.6.4供应商没有按要求上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的技术商务文件或属于符合性审查项技术商务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6.5谈判期间供应商没有保持在线参加谈判的,视为自动退出谈判;3.6.6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承诺的内容,投标人未按要求作出承诺或承诺不符合的,视为不响应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项);3.6.7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是合法有效的,若经采购人查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3.6.8本《谈判文件》要求响应的内容,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方法4.1.1本次谈判由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谈判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补充响应等进行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具备资格条件或不能从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丧失进行最后报价资格。4.2评定成交原则4.2.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前3名依次为本次谈判的第1、2、3成交候选供应商,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以采购人能接受其报价并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4.2.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最高投标限额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4.2.3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除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外。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放弃成交权利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谈判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审办法和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评审工作由本公司组织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2/3。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评审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谈判文件;(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4.4.3谈判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⑵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B.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C.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D.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4.4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谈判会议。4.4.5谈判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谈判会议期间,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谈判、评审情况透露给与谈判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谈判会议结束后,与谈判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左右谈判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4.4.8评审的标准是《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等进行评审,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谈判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独立承担责任。4.4.9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五章谈判程序及评审5.1谈判小组、监督人员到达会场,并登录系统签到。主持人宣布本次谈判开始。5.2主持人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部门人员,介绍谈判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宣读《评审纪律》(或播放录音)。5.3熟悉谈判文件。5.4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5.5工作人员解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开始谈判。5.6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只有具有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7第1轮谈判:5.7.1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等谈判。5.7.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5.7.3技术与商务补充响应: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第1轮谈判结束后,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就谈判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归纳,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谈判组长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5.8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情况以及《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等进行符合性审查。5.9价格谈判:5.9.1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谈判组长将现场报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线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谈判小组评审。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最后一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是确定供应商是否成交的依据。5.9.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10确定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评审意见拟写《评审报告》,按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成员、监督部门代表签名确认。5.11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5.12主持人宣布谈判会议结束。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6.1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下后及时与甲方商定合同草案,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优于《谈判文件》的承诺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和本公司对合同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一并送本公司备案。6.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6.3供货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⑴供货期限:合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⑵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⑶验收:项目的履约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进行。⑷付款: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商。6.4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还应当赔偿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2)乙方逾期完成工作内容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当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的,其验收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书面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验收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4)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工程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除了向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6.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七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7.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7.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注: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附件6提供)评审价格扣除标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不再享受价格的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7.2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以上所指的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7.4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声明函》;第八章附件附件1(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采购人)我方已收到贵公司制发的P520502202500089Q号《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1.提交《响应文件》。2.愿意以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谈判,并在谈判会上在线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标的物,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对标的物的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质量、售后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服务费。3.我方愿意在谈判会议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壹万元整(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贵单位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谈判保证金:3.1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3.2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3.3谈判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3.4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谈判或谋取成交;3.5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谈判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7.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2(指定格式):开标一览表序号谈判文件采购清单中的项目名称投标响应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总价:大写:小写:特别说明:投标报价总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合计金额计算有误的,按单价重新计算总价,以重新计算的总价参与评审,重新计算的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件3(参考格式):授权委托书致: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操作员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中的有关事务,该操作人员在谈判中的所有行为,我单位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委托附全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其他联系方式: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3.1(参考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七星关区千溪彝族苗族白族乡人民政府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4(指定格式)技术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采购清单中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采购清单要求的技术参数投标响应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谈判文件》中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投标响应技术参数,并附《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以便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比较。投标人每有一项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5: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七星关区千溪乡法郎村、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清单项目名称项目个数项目属性项目类别项目建设内容(规格参数/工程做法)单位数量备注千溪乡小计:2七星关区千溪乡千朗沟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1新建村内道路及村民聚居区域的照明设施1.灯杆:6米字型灯杆,Q235钢材,口径60-140mm:2.厚度:3mm,法兰260*260*10mm,整体热镀锌,静电喷塑:3.光源:30W高功率LED光源,160LM通光率,型材散热灯具;4.光伏板:130W多晶高效光伏板,转换率17.5%。铝型材边框:5.电池:80AH耐高温14.8伏锂电池,内置智能型控制器:6.地笼:对角260mm,16mm钢筋。8.配件:电线,螺丝,遥控器9.少数民族元素盏150七星关区千溪乡法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1新建村内道路及村民聚居区域的照明设施1.灯杆:6米字型灯杆,Q235钢材,口径60-140mm:2.厚度:3mm,法兰260*260*10mm,整体热镀锌,静电喷塑:3.光源:30W高功率LED光源,160LM通光率,型材散热灯具;4.光伏板:130W多晶高效光伏板,转换率17.5%。铝型材边框:5.电池:80AH耐高温14.8伏锂电池,内置智能型控制器:6.地笼:对角260mm,16mm钢筋。8.配件:电线,螺丝,遥控器9.少数民族元素盏150注:采购人提供的采购产品核心技术参数仅供投标人参考表明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技术参数可以优于或等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但不得低于,低于的视为投标人未响应本项目的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按无效标处理。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要求填写的标的名称为按附件5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格参数/工程做法)中的设备名称如实填写(如填写第1项的标的名称为“灯杆”,第2项的标的名称为光源,以此类推按格式填写(光伏板、电池、地笼、电线、螺丝、遥控器等标的物))。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太阳能路灯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