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



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川南发电

截止时间:

2025-08-27 17:00

公示内容: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范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标准要求编制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交四川省水利厅审查并取得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1个省厅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封面、业绩相对方联系方式页面、签字页、批复文件及相关内容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因涉及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板块的网页截图或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本企业的企业信用报告,截图或报告应体现完整清晰的相关信息内容,需加盖公章)。
5.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6.已按招标文件“3.投标人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比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比选保证金。
7.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招标人(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进厂路1007号)正大门门卫室,请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送达方式:通过快递送达或亲自送达,送达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进行检查,经检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不接收该投标文件;通过快递送达的,招标人有权将该份投标文件退回,无法联系到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该份投标文件,该份投标文件将不被纳入本项目评审范围。
4.比选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10:00。
另注:为防止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形式、格式要求产生理解偏差,请各投标人将其投标文件(正本)的每页加盖公章,避免自身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而被废标。
四、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13551736384;0830-3268068。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8月27日17:00前通过下载附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附件:   1.技术规范书
2.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通过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invest.com.cn/)、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zcnfd.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官网发布。

附件:

附件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doc
附件1:天明二期2×1000MW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书.doc

1.1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二〇二五年八月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2项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3招标范围详见《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书》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5质量标准合格6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及银行贷款7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第一章商务部分第5条合格的投标人”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投标文件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壹元整),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网银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存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户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泸州江阳支行账号:2304343119122102403投标人须以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上账户,非投标人账户的,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受。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30日内退还所有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11踏勘现场不组织12投标文件封装密封要求及格式附后13投标文件份数页码和小签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本1套: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比选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 开标地点:川南发电公司行政楼16评选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审法17履约保证金合同含税总金额的10%18分包不得转包、分包。19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0830-3628068说明:1.投标文件可通过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13551736384。2.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封条应全面覆盖密封袋封口处且封条四角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参考格式附后。请所有投标人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不将其纳入评审范围。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人评审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密封格式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 密封密封密封国图密封密封国一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正面)(密封反面)第一章商务部分2.1.定义1.1项目: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1.2招标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比选阶段称为招标人,在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1.3投标人:指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比选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1.4中标人:最终被授予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1.5技术规范书:指《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书》,合同阶段称为《技术协议》或《技术条件书》。2.工作范围、工作要求、验收标准(项目实质内容,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乙方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标准要求编制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交四川省水利厅审查并取得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3.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第三章)4.投标报价说明:4.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根据其自身的技术条件、人员安排、管理水平等进行比选报价(招标人新增零星项目委托或《技术规范书》另有约定条款除外)。4.2投标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技术规范书》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踏勘、调研、试验等辅助性工作以及组织招标方进行类似工程项目的考察、购买相关气象水文资料、专利、知识产权、报告编制、运输、税金等,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4.3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本项目现场情况而导致的工作量变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招标人批准。4.4本项目仅允许正偏离,提出负偏离的投标将被招标人否决,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需进行的变更除外。5.合格的投标人(凡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不合格投标人)5.1投标人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3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省厅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封面、业绩相对方联系方式页面、签字页、批复文件及相关内容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5.4投标人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因涉及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板块的网页截图或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本企业的企业信用报告,截图或报告应体现完整清晰的相关信息内容,须加盖公章)。5.5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5.6已按招标文件“3.投标人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5.7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6.投标保证金(见比选须知前附表)6.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后30日内退还所有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在合同签订完毕,中标人足额缴纳履约金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2.1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6.2.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6.2.3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6.2.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比选纪律的。7.合同价款7.1合同含税价款为中标人综合含税总报价,合同签订时确定。7.2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金额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合同含税金额=原合同含税金额÷(1+合同签订税率)×(1+调整后的适用税率)。8.付款方式(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8.1乙方完成报告编制完毕,通过内审并经甲方确认报告内容符合天明二期项目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合同含税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含税总金额的20%;8.2本项目在通过外部审查并取得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本项目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合同含税总金额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有关按时支付项目工资、劳务费等费用的承诺书》(详见附件)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含税总金额的100%。9.项目管理考核及合同违约责任(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9.1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9.2乙方应知悉本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和甲方安全作业管理要求。对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履行合同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及时主动了解并应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协议》《环保管理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包括甲方已发布和合同期内新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相关协议、制度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9.3若乙方委派人员的数量(含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数量)、技能、工器具等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经甲方通知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与乙方一同完成本项目,甲方因此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合同结算费用中扣减,乙方无权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和被扣减费用提出异议。9.4乙方应按时足额向项目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工资等费用,在合同期内,若本项目发生项目工作人员、劳务工讨薪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名单。9.5乙方未在考核通知规定时限内缴纳考核款的,根据甲方制度将加倍考核,甲方将从乙方应得款项中扣除上述考核款。9.6双方任何一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未正确完善执行,或人员违章,或环保措施未正确完善执行,或职业病防治设施投入不到位等原因于甲方生产现场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含损坏设备事故),或职业病事故,或环保事故,事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非责任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非责任方因此承担责任的,非责任方有权向责任方追偿。9.7乙方编制的报告发生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解决或承担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9.8其余管理及考核详见《技术规范书》、《廉洁协议》和招标人执行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10.项目期限(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乙方需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并提供编制所需资料清单,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并取得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本方案的审查批复文件。11.履约保证金(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11.1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人含税总报价的10%,乙方应自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甲方账户,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从合同应付款项中考核7000元(该考核不免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义务),经甲方催告后的1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送达地址之日起解除。11.2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项目全部竣工验收通过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许可和批复文件,乙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甲方审核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通过甲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无息);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12.合同的解除(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12.1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不向其退还履约保证金。12.2若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提前60日告知甲方,并在甲方新合作方到场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若乙方拒不配合,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2.3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费用,项目合同终止。12.4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情形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相对方送达地址之日起解除),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3.协议签订安全协议、环保协议、廉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一并签订。14.其他责任和义务14.1乙方应按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甲方关于该项目的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14.2合同期间内,乙方自行考虑项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食宿、差旅并承担相关费用。15.保密条款投标人、中标人应对从招标人处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生产情况、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投标人、中标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6.不可抗力16.1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16.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项目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17.比选纪律17.1所有参与比选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比选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招标人监督人员的监督。1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审情况,不得与招标人、同类项目单位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17.3投标人只能通过公告允许的方式向招标人送达投标文件,严禁投标人与招标人工作人员私下互通、接触。17.4严禁投标人向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同类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项目中标。17.5投标人有关响应招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比选申请资格等书面材料应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允许的方式向招标人送达,招标人有权不受理投标人逾期送达的相关书面材料(招标人要求澄清的除外)。17.6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17.7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比选过程中违反比选纪律的,有权取消其比选申请资格,已被招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7.8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各投标人认为比选过程中存在违反比选纪律的行为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0830-3628021;0830-3628067。举报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算的3日内提出异议及相应证明材料,未在3日内提出异议和证明材料的,视为对本项目比选过程无异议,招标人不再受理。附件:有关按时支付项目工资、劳务费等费用的承诺书(模板)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贵我双方签订的《XXX项目合同》(合同编号:XXX)约定,XXXX项目现已竣工并通过贵方验收,现我公司承诺我方将依法向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工作人员、劳务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务费等费用,若上述人员因本项目发生讨薪情形的,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XXXXX公司(盖公章)年月日安全管理协议发包人(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乙方):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合同项目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财产免遭损失,特签订本协议书;乙方在履行项目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循本协议的约定。一、安全文明生产目标(一)川南发电公司2×600MW机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杜绝以下事故: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人身伤害事故;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事故;3.不发生误操作事故;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灰场垮坝事故;6.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7.不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8.机组强迫停运次数≤1次;9.年度实现3个百日安全生产记录。(二)创全国一流安全文明生产现场。(三)甲乙双方各自安全管理目标应以上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为基础,不得以自身原因影响上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二、安全管理依据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实施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依据主要有:(一)国家《安全生产法》(最新修订)、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文件。(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国家电力公司或原电力部有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国家及行业有关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的技术要求、《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等。(五)甲方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文件。(六)相关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七)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管理标准》、《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安全环保奖惩管理标准》《不安全情况调查分析及统计报告管理标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及管理标准》、《公司文明办公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防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管理制度》、《入厂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及队伍、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八)承包人依据上述法令、规定或文件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且经批准后执行的规定和制度。(九)《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1123-2009)(十)《四川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实施标准(第一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四川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012年发布)中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作业的要求。(十一)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上述管理依据均以国家、行业及上级部门规定、甲方公司管理制度最新标准执行。乙方在履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上述法规、规则。三、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建立完善好安全生产责任制。2.按有关规定要求,甲方负责组织成立川南发电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安全文明监督组按有关规定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3.甲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第二条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规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违章指挥。4.甲方有责任对其在生产场地的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5.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二)乙方的安全责任1.乙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管理要求。2.乙方应事先掌握项目所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按时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鉴于甲方安全管理的需要,特定要求乙方从业人员超过30人(含30人)时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从业人员不足30人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项目除外)。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其了解作业中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必须采取的防范措施。乙方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乙方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作业环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经常向现场甲方汇报安全监督管理情况。3.乙方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第二条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和生产特点,编制适合自身安全需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注重落实和执行。4.乙方根据本生产现场和作业特点,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审通过后执行;方案中必须包括:完善的安全技术设施、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组织施工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确保施工安全。5.乙方服从甲方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参加本现场有关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活动(会议、检查),接受有关奖惩细则、办法和考核。6.乙方通过合同(或协议)进行外委项目对管辖的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改造、新建设施等工作,必须报请甲方同意,并由乙方具体负责组织施工;乙方若对管辖的设备进行改造或新建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向属地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报检和备案,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产生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7.乙方有责任加强对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劳务队伍的安全事故责任乙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由承包商及乙方负责;乙方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民工、合同工和新进场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着装要求,必要时应当佩戴工作标志。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人员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从事国家规定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工作人员必须职业健康检查合格。8.乙方应根据工作中的风险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满足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在所有施工场地,现场所有人员都至少应穿戴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工作服。9.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人员免受高温、粉尘、噪音造成的危害。10.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上岗。乙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焊接作业、起重作业、机动车驾驶、搭架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危险品作业、消防设备维修、机械加工、无损检验、爆破作业等)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否则不得安排工作。11.当发生不安全事件(包括不安全趋势或隐患),危及或可能危及双方或第三方人员安全、危及运行设备安全时,乙方必须立即停止所有工作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及时将实际情况汇报甲方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12.工作中双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报告现场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两个及以上在甲方同一区域内作业的乙方,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人员、联络方式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甲方备案。13.乙方施工前应完善封闭施工措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类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宣传标语、危险点分析、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等。1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两票三制”工作规定,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的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负责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担任工作票负责人。15.乙方应根据合同实施特点,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司机进行教育培训;督促司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管理制度》《入厂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交通管理制度;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和超速、超载、超限行驶;禁止在车辆行驶途中使用手机或从事其他与驾驶无关的工作;禁止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入甲方厂区等一切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16.乙方在正式履行合同前,应主动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安全培训,提交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相关安全管理证明文件。四、事故处理(一)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现场组织机构及有关安全负责人,同时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二)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五、安全考核制度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及时对不安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款由乙方到甲方财务部门缴纳现金,对拒不缴纳或未按时缴纳者甲方有权从合同款、质保金中进行扣除。(一)若乙方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甲方将按公司规定按时按质按量拨付工程进度款。(二)若乙方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甲方有权每次从工程款中扣减20万元,合同金额不足20万元的,扣减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三)若乙方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扣减5万元/1人·次。(四)若乙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扣减1万元/1人·次。(五)若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发生职业病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六)若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照原价赔偿或完全修复(修复费用乙方负责)并每次从工程款扣减20万元,合同金额不足20万元的,扣减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七)若乙方原因造成一般设备损坏事故,照价赔偿或完全修复(费用乙方负责)并每次从工程款扣减3000-5000元。(八)若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扣减20万元/次,合同金额不足20万元的,扣减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九)若乙方原因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扣减500-2000元/次。(十)若乙方原因造成所辖设备事故、障碍、异常,将按照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如考核项目与上述有重复,不进行重复考核)(十一)若乙方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损坏)未遂瞒情不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扣减5000元/次。(十二)若乙方在生产现场(厂区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扣减5000元/次。(十三)若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甲方将按照公司有关环保管理标准进行考核。若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环境污染责任或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十四)若乙方原因造成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生产事件,乙方承担责任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接受本公司有关考核。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若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将参照国家、地方相关处理指导意见进行问责。(十五)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上述情况,但管理、作业人员发生管理违章、装置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等情形时将按照甲方《安全环保奖惩管理标准》及技术协议书、检修手册等规定进行经济考核。六、本协议书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不吻合的,以上级为准。七、安全考核制度从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之日执行。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制度)协商解决。九、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中涉及安全管理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在合同期内一直有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乙方:年月日环保管理协议发包人(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乙方):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环境保护原则,强化企业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制,确保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设备检修、设备维护项目过程中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环保措施执行到位及废气污染物稳定实现超低限值排放,减少生态破坏,有效保护环境,特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在履行项目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循本协议的约定。一环保生产目标(一)四川泸州川南发电公司2×600MW机组环保管理目标:实现突发环境事件零目标,杜绝以下事件:1.不发生因对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或突发环境事件;2.不发生因野蛮施工、误操作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3.不发生因设备改造、检修维护过程中未采取环保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4.不发生因处置不当或未及时进行处置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5.不发生因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定期巡视、检查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二)甲乙双方各自环保管理目标应以上述环保管理目标为基础,不得以自身原因影响上述环保管理目标的实现。二环保管理依据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有关环保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实施环保管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新修订)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实施限期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其他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文件。(二)环境保护部《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五)甲方上级有关环保管理的规定或文件。(六)相关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环保条款。(七)川南发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安全环保奖惩管理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及管理标准》、《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等。(八)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上述管理依据均以国家、行业及上级部门规定、甲方公司管理制度最新标准执行。乙方在履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上述法规、规则。三甲乙双方环保管理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建立健全完善员工环保生产责任制。2.按有关规定要求,甲方负责组织成立川南发电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和环保监察办公室,负责公司环保日常管理及监察事务;实施环保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3.甲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第二条中有关环保生产管理的规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环保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违章指挥。4.甲方对乙方作业有监督职责,乙方发生不环保行为,甲方按照合同或《安全环保奖惩管理标准》进行考核。5.因甲方原因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环保生产责任制,满足环保管理要求。2.乙方应建立健全现场环保管理组织机构,进行环保管理。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乙方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作业环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经常向现场甲方汇报环保监督管理情况。3.乙方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第二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和生产特点,编制适合自身环保管理需要的环保管理制度,并落实和执行。4.乙方根据生产现场和作业特点,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审通过后执行;方案中必须包括:完善的环保技术设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5.乙方服从甲方环保领导小组及其环保办公室和环保监察办公室对环保生产的管理,随时接受环保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参加现场有关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环保活动(会议、检查),接受有关奖惩细则、办法和考核。6.乙方有责任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环保工作管理,劳务队伍的突发环境事件责任乙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由承包商及乙方负责;乙方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民工、合同工和新进场人员的环保管理和教育。7.乙方施工前应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设置各类完善的安全环保警示标识、宣传标语、危险点分析、预防隔离等。8.乙方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环保安全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在甲方厂区内工作的人员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四、事故处理(一)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乙方应按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现场组织机构及有关环保负责人,同时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件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甲乙双方对事件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五、环保考核制度甲方对乙方实行环保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及时对不环保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款由乙方到甲方财务部门缴纳现金,对拒不缴纳或未按时缴纳者甲方有权从合同款、质保金中进行扣除。(一)若乙方发生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件严重性每次从工程款中扣减5-20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二)若乙方发生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件严重性每次从工程款中扣减1000元-3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四)若乙方发生Ⅲ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物短时超标排放、环保隐患整改不力、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环保管理不到位等异常情况,每次将按照甲方《安全环保奖惩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六、本协议书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不吻合的,以上级为准。七、环保考核制度从签订合同环保管理协议书之日起执行。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制度)协商解决。九、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中涉及环保管理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在合同期内一直有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乙方:年月日廉洁协议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廉洁诚信工作环境,保证甲乙双方廉洁开展商务合作,合法合规履行合同,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货物运输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2.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二、甲方的责任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2.不向乙方泄露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3.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4.不在乙方和关联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要求、暗示及接受乙方和关联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6.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7.不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关联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三、乙方的责任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关联单位、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2.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关联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3.不准为甲方和关联单位、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四、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双方均有义务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向有关司法机关进行举报。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费用、赠送礼金礼品或其他可计算的金额予以10倍处罚,发生商业贿赂行为,导致守约方项目遭受经济损失或影响守约方企业形象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举报途径1.乙方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甲方人员违纪行为:受理部门:纪检工作部举报电话:0830-3628952举报邮箱:cnfdgs20210301@163.com2.甲方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乙方人员违纪行为:受理部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六、其他1.本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2.本廉洁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四川泸州江阳区江北镇地址: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第二章评审办法1.评审机构及成员1.1本项目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1.2评审小组共5人,由招标人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另设监督组1人。2.评审程序和内容(先技术评审,再商务评审)2.1阅读比选书及有关资料。对证明具备比选资格的原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等)、授权委托书等进行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比选资格:(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申请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二次报价或澄清的除外;(五)比选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违反比选纪律的行为。2.2投标人文件澄清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人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人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在形式上存在瑕疵的或投标文件有表意不清的地方,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瑕疵进行补正,但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全新的、可额外增加其评审得分的证明资料。评审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投标人接到评审小组书面澄清问题后的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及补正资料回复至评审组,未在时限内完成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评审组应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投标人澄清回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澄清问题回复将成为投标人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澄清文件收发邮箱地址为:cnfdjzxtp@163.com。2.3综合评价与比较评审应依据评审原则、评审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统计排序。2.4编制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编写评审报告。3.评审办法3.1符合性审查对照“合格的投标人”内容一一审查各比选申请单位的投标文件,得出各比选申请单位的符合性结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被否决,评审专家不再对其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3.2技术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权重0.4,见下附表1)技术评分表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资质业绩40①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在近五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省厅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得15分。②每增加1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加5分,最多得25分。①+②不超40分。2组织方案30①组织方案内容一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措施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1-10分);②组织方案内容较完整,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措施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 (11-20分);③组织方案内容完整,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措施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21-30分)。3服务和进度计划20①服务和进度计划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控制措施不完善 (1-7分);②服务和进度计划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较为完善的控制措施 (8-13分);③服务和进度计划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完善的控制措施 (14-20分)。 5投标文件完整性及响应程度10投标文件完整性及响应程度一般(1-5分); 投标文件完整及响应程度好(6-10分)。 总分100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取各评审专家所评审的技术总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3报价评分(满分100分,权重0.6)3.3.1确定评审价(以综合含税总价为评审价)评审价为经调整后的投标人综合含税总报价。说明:(1)若因税金不一致,则在评审时修正到同一个标准。(2)评审价仅作为评审时将各投标人比选报价调整到同一水平,以便进行比较,中标后合同价仍然为投标人比选报价。3.3.2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中的最低价为有效最低评审价,得分为100分。其他投标人的评审价高于有效最低评审价,每高1%扣0.5分,扣完为止。计算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报价得分=100-[(评审价-有效最低评审价)/有效最低评审价×100]×0.5。4.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权重为0.40;报价得分权重为0.60。比选申请单位综合得分=技术得分×0.4+报价得分×0.65.中标规则5.1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作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同意,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书面合同。5.2若中标人未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完成合同签订或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或因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招标人通知解除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3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取消中标人资格或中标人因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招标人通知解除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排序与下一顺位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投标文件单位名称: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一、目录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业绩证明文件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或截图5.项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7.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3)8.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9.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10.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格式见附件6)11.工期计划及保障措施表(格式见附件7)12.组织方案13.(投标人其他资料)附件1:评审时不进行二次报价(但本项目经两次比选失败的除外)。项目报价表项目名称综合含税总报价(元)税率备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此项费用为完成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综合含税总报价金额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说明:A、投标人须按照以上格式,自制表格填写报价,本项目第一次比选截至后不足三家,招标人选择进行第二次比选的,本报价及投标文件仍有效,招标人有权不退回且将该报价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中的其他投标人一起作为本项目评审对象。B、投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税率进行报价,并注明税率、税种。C、中标人应派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招标人现场,必要时,应适时增派专业技术人员,以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完全履行本项目合同义务。D、以“综合含税总报价”(或根据评审规则修正后总价)作为评审价。E、该报价为完成本项目规定范围内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费用(考核除外)。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明细综合含税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合计(即综合含税总报价)注:此表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合计金额因与项目报价表中的综合含税总报价一致。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名称)送达地址:(中标后合同及合同履行资料邮寄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专用章)联系电话:年月日注: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报价而不委托代理人报价,盖单位公章/专用章即视为投标人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附件3: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报价而委托代理人报价,盖单位公章/专用章即视为投标人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附件4:承诺书致: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已充分了解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我方自愿参与并完全了解和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要求。我公司同意报价截止之日起120天内本项目报价及投标文件一直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随时被贵方接受。1.我方承诺我公司依法设立,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资质和经济技术能力,并且合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服务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或受到行业协会严重处理,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存在下列情形:(1)曾违反项目合同约定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的;(3)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4)存在与利益相对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系、管理关系的;(5)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因重大责任问题受到相关行业、相关单位等严重处理(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若中标,我方承诺不对综合含税总报价进行调整(贵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减少或国家调整税率、合同订立的现实或法律依据发生变化的除外),并严格按照我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和贵方采购文件要求施工,保证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设备、材料的知识产权合法合理,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并接受贵方的监督及验收。若因我公司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或导致贵方遭受损失的,我方承诺按合同条款要求进行赔偿,结算时贵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减。3.若中标,我方自贵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同贵方成立本项目的合同关系,并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经济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为工程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成果。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我方承诺尽快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若中标,因我方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技术规范书要求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贵方有权扣除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5.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关于比选纪律的相关要求,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6.我方理解招标人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资格的声明函项目名称:日期:致:我公司自愿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比选申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特此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澄清文件收发邮箱地址:送达地址:(中标后合同及合同履行资料邮寄地址)附件6:组织机构岗位定员表(投标人填写)岗位名称定员岗位主要职责备注注:投标人填写,所填写人员需为本项目实际执行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人员配置表(投标人填写)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备注1...附件7:工期计划及保障措施表(投标人填写)序号项 目 名 称时间保障措施123...注:投标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期安排,并制定可行的推进设计进度措施,加快设计进度,尽可能缩短评价及评审工期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书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五年八月目录1总则12工程概况13技术要求34成果要求65报送、审查与审定66双方的责任和义务67节点工作及要求78组织及服务保障79资料档案移交81总则1.1为了充分发挥火电支撑性作用,满足四川全省及绵阳地区负荷用电需求,提高负荷中心供电可靠性,增强电力系统抵御严重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供电安全可靠性,改善四川电源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增强四川电源调峰能力,受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南发电”,下同)拟开展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明二期项目”)前期论证,并组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2本技术规范就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范围及内容提出了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天明二期项目现场勘察,并根据本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1.4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有1个省厅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无该业绩)。1.5投标人编制工作涉及的踏勘、调研、试验等辅助性工作以及组织招标方进行类似工程项目的考察、购买相关气象水文资料等所需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方不再另行外委;如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终止,则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核定完成比例。1.6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评审并取得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本方案的审查批复文件。1.7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没有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相关标准的的优质服务。1.8如果本技术规范书前后出现有不一致的描述,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1.9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将视为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1.10招标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仅是初步资料,后续有可能会发生更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1.1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组织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相关工作安排,进度计划,时间节点控制及报告成果评审时间安排等计划(作为商务投标文件的一个附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交正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并提供编制所需资料清单。1.12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文件经技术澄清后,承诺内容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2标准规范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技术规范的基本条文。如标准被修订,使用本技术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四川省实施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7)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3工程概况3.1厂址气象和地理条件3.1.1电厂厂址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厂址西南距江油市区约20km,东北距广元市区约110km,西北距窦团山风景区约11km,双河镇位于厂址以西约3km。3.1.2气象资料根据江油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统计得到多年气象特征值(以下数据指江油气象站)。(1)气压(hpa)多年平均气压:953.5多年极端最高气压:978.4(2005.11.21)多年极端最低气压:931.6(1991.5.24)(2)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6.0多年极端最高气温:37.5(2002.7.2、2006.7.16)多年极端最低气温:-6.8(1975.12.15)(3)相对湿度(%)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多年最大相对湿度:100(NT)多年最小相对湿度:6(1971.4.28)(4)降水量(mm)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094.1多年最大年降水量:1824.5(1961年)多年最小年降水量:599.4(1969年)多年最大一日降水量:274.8(1961.6.26)多年最大一小时降水量:111.8(1990.8.13)(5)其他极大风速:30m/s平均雷暴日数:26d最多雷暴日数:45d最大积雪深度:8cm最近10a最多冻融次数:2次3.1.3地质条件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图A1),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场地类别为II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特征周期为Tg=0.40s。根据天明一期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近厂址的断裂构造主要为龙门山构造带北中段,且断裂构造与厂址之间距离,满足中强烈全新活动断裂及发震断裂与厂址之间的安全避让距离要求,近场区的活动断裂对厂区稳定不构成威胁。拟建厂址场地内除砾岩层中有轻微溶蚀现象外未见大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稳定。4工作范围、内容、原则4.1工作范围、内容投标人负责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标准要求编制天明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提交四川省水利厅审查,并取得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4.2工作要求4.2.1方案编制应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深度要求。4.2.2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及项目区概况、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4.2.3方案应明确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4.2.4方案编制应贯彻落实国家水土保持方针,遵循“因地制宜,分区防治;统筹兼顾,注重生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与主体工程相衔接,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原则。4.2.5方案中应提及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利用处置情况,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危害。4.2.6编制方案时,应全面、准确、充分地掌握所需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必要时进行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4.2.7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深度和格式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4.2.8方案要求文字简洁,文本规范,具有可操作性,资料翔实,论述全面、准确、规范,符合实际。5成果要求51.1成果内容须符合制定的编制原则、编制范围等要点的规定。52.2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53.3提供各阶段成果文件20套。文本文件规格为A4。各阶段研究成果应准确、完整地表达研究的意图和内容。全部成果(包括最终报告、图纸、调查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word的格式文件,图形采用AtuoCADR14的dwg的格式文件,调查数据及处理结果采用MicrosoftExcel的格式文件(全部文件采用PDF格式归档),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U盘2套。6报送、审查与审定成果文件必须在指定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成果文件通过投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最终成果完成后,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及项目终期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最终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报告。7双方的责任和义务71.1招标人的责任和义务7.1.1向投标人提供项目可研报告。7.1.2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和认可。72.2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7.2.1收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所需资料;7.2.2对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校核。7.2.3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7.2.4必要时组织招标人及相关方考察类似工程。7.2.5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评审通过的书面文件,协助招标人取得四川省水利厅批复文件。8节点工作及要求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日程计划安排(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和项目组织结构,并详细阐述项目开展的具体组织管理方式,具体工作节点要求如下:81.1按招标人工程进展情况,提交四川省水利厅审查并取得通过的批复文件。9组织及服务保障91.1投标人应投入充足的、具有多年勘测设计经验的优秀设计骨干力量,成立强有力的工程项目组织机构,满足本次工作任务要求,保证按照投标书承诺的工期完成勘测设计工作。组织机构岗位定员(投标人填写)岗位名称定员岗位主要职责备注人员配置表(投标人填写)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备注92.2投标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期安排,并制定可行的推进设计进度措施,加快设计进度,尽可能缩短评价及评审工期。工期计划及保障措施(投标人填写)序号项 目 名 称时间保障措施123…….93.3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取得编制报告所需技术资料。94.4投标人工作中应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实时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弥补。95.5投标人应根据业主需要,实时调整计划,安排相应人力、物力资源满足工程进度要求。96.6投标人应派遣专人跟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取得批复文件等工作。97.7投标人应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针对该项目编制质量控制文件和保障措施,健全档案管理。98.8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派遣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急需解决问题进行现场服务。一般事项,投标人人员应在一天内到达现场;特急现场问题,投标人须12小时内到达现场。10资料档案移交101.1投标人资料移交数量、时间应满足招标人项目要求。102.2最终成果文件应在项目结束后10天内移交招标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