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2025)
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06 10:2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元),其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或江苏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费用 5 万元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报价清单中。
3、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桥工程、疏浚工程、码头工程、装卸工艺工程、堆场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及港外部分配套设备设施配套工程(指工可报告包含的港区道路、铁路连接道路、供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口岸监管设备设施、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部分建筑与结构、港作车船、暖通、动力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等。本次采购为上述工程及实现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临时工程的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对整个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服务或安全咨询类服务工作;
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服务项目或安全咨询类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 年 02 月~2025 年 04 月或 2025 年 03 月~2025 年 05 月或 2025年 04 月~2025 年 06 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应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备管理服务团队。驻场人员不少于 1 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过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项目业绩经历。驻场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驻场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 年 02 月~2025 年 04 月或 2025 年 03 月~2025 年 05 月或 2025年 04 月~2025 年 06 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6、承担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勘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监理、第三方设计审查、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等工作的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3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佳慧,18252478128;邮箱:1078240281@qq.com)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到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
六、支付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本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资料收集、编制、汇报、评审相关费用、现场管理、教育培训、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现场勘测、交通调查相关费用、报告评审会、会务费以及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各支付阶段的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56 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当期支付条款需扣除当期约定违约金(如有),具体详见合同支付条款。
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保税十路与保税十一路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
联系方式:18252478128
2025年8月
附件:
1-竞磋文件-南通港通海港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docx
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元),其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或江苏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费用5万元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报价清单中。3、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桥工程、疏浚工程、码头工程、装卸工艺工程、堆场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及港外部分配套设备设施配套工程(指工可报告包含的港区道路、铁路连接道路、供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口岸监管设备设施、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部分建筑与结构、港作车船、暖通、动力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等。本次采购为上述工程及实现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临时工程的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对整个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基础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资格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服务或安全咨询类服务工作;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服务项目或安全咨询类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或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或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3、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应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备管理服务团队。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过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项目业绩经历。驻场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驻场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或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或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6、承担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勘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监理、第三方设计审查、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等工作的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三、获取磋商文件1、申请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申请方式: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佳慧,18252478128;邮箱:1078240281@qq.com)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到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不予接收。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六、支付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本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资料收集、编制、汇报、评审相关费用、现场管理、教育培训、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现场勘测、交通调查相关费用、报告评审会、会务费以及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各支付阶段的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6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当期支付条款需扣除当期约定违约金(如有),具体详见合同支付条款。七、公告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保税十路与保税十一路交叉口东160m联系人:冯佳慧(商务)联系方式:182524781282025年8月附件1申请函致: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单位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进一步获取所需信息,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人视情况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发出。三、磋商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四、响应文件的编写、密封及标记(一)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除另有规定者外,磋商响应人不得修改。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4、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技术响应文件、③投标报价响应文件、④电子版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纸质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具体要求详见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3、在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④密封至③的封袋内。2、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标明正、副本字样。3、密封后,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4、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5、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①、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五、磋商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报价方式及要求:(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成果文件(包括全部基础资料电子文件以及文件最终稿),以及调研、资料收集、文件编制、汇报、评审、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会务费、协调费、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时应主动查阅本项目的有关文件、技术经济等资料。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与合同实施过程中存有偏差。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采购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因此而进行调整。(3)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4)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预期成交价。(5)本项目首轮磋商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元),其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或江苏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费用5万元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报价清单中,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2、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七、保证金1、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2、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开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对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给与履约担保优惠20%,即金额为8%签约合同价。八、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九、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人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具体需求说明一、服务要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桥工程、疏浚工程、码头工程、装卸工艺工程、堆场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及港外部分配套设备设施配套工程(指工可报告包含的港区道路、铁路连接道路、供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口岸监管设备设施、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部分建筑与结构、港作车船、暖通、动力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等。本次采购为上述工程及实现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临时工程的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对整个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项目特点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审核施工承包单位和其他工程参建单位编制的专项风险评估及项目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做好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参加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3.规范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提交安全巡查报告和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4.根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季节施工的特点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通知和采购人要求,制定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组织各类专项安全检查。5.协助采购人建立安全责任制体系,明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完成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等各类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并协助采购人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工作。6.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公路水运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和规范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参加评审,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报告进行审查。7.协助采购人依据安全协议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考核。8.协助采购人组织总体应急预案演练,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工程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应急演练。9.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派专家团队前往现场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10.指导并配合做好“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创建和申报工作,每月组织对平安工地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出具书面报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邀请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工地)”考评专家组前往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平安工地”模拟考核、预评审(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1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评价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中要求的安全评价指标,协助采购人完成建设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导其他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12.协助采购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及考核工作。13.配合采购人对各承包单位及其他工程参建单位上报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审查。14.协助采购人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会议。15.协助采购人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16.审核项目管理中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17.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及档案等。18.为采购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整理并提交相关报告。19.协助采购人完成所有必须由采购人开展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三、计费及支付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本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资料收集、编制、汇报、评审相关费用、现场管理、教育培训、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现场勘测、交通调查相关费用、报告评审会、会务费以及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各支付阶段的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6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当期支付条款需扣除当期约定违约金(如有),具体详见合同支付条款。四、服务要求质量目标: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交工质量核验合格;创建江苏省交通优质工程(如有),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安全目标:执行《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规范》(DB32/T4981-2024)、《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评价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第四部分评审程序和内容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三、磋商的原则及方法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估和评价。商务技术分是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9、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四、评审步骤1、评审步骤规定: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评审。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含符合性审查)。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第三阶段:以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内容主要是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磋商明确各供应商符合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能完全响应磋商内容后,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磋商现场给出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同时最终报价中可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优惠承诺等。如磋商内容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若无须对项目方案进行澄清、修正、补充等,则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磋商现场集体给出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人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第四阶段: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明显低于成本的,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价除外)。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2、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4、响应文件是否完整;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不完整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五)本次项目磋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75%(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5%(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值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响应文件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值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项目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六)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得分高者优先。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由总分且最终报价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按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抽签确定)。(七)磋商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八)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六、评审标准(一)商务技术分(75分)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0~所设分值之间酌情打分。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业绩15投标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增加一项水运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或咨询服务项目(须包含驻场服务)的企业业绩的,得分增加 1.5分,最多加 3 分。上述业绩中:(1)每有一项企业业绩服务范围包含码头工程的,另加 1.5 分,最多加 1.5 分。(2)每有一项企业业绩获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地”或省级“示范工程”或江苏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得分增加 0.5分,最多加 0.5 分。(3)每有一项企业业绩获评部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平安工程”冠名的,得分增加 1分,最多加 1 分。注: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一次;②需提供有效合同、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组人员实力20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 5 分;在此基础上:(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增加一项水运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或咨询服务项目(须包含驻场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 1 分,最多加 1 分;如上述业绩中每有一项包含有码头工程的,另加 1分,最多加 1 分;(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1 分。2、拟投入的其他人员中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7.2 分;在此基础上:(1)拟投入的驻场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加 1 分,最多加 1 分;(2)拟投入的驻场人员每有一项码头工程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增加 0.6 分,最多加 1.2分;(3)拟投入的驻场人员参与的公路水运项目每有一项获得过省级“平安示范工程”的,增加 0.8分,最多加 1.6 分。3、安全管理服务团队中有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工地)”考评专家的,增加 1 分,最多加 1 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均未体现担任项目负责人,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策划方案10根据“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的创建和申报策划方案思路进行评分:优6~10 分,良 3~6 分(含6分),一般 0~3 分(含3分)。4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重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本工程危大工程重要风控点和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优 6~10 分,良 3~6分(含6分),一般0~3 分(含3分)。5安全服务工作亮点及创新举措10针对本工程特点和安全管理风险,利用创新思路和先进手段高效地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问题、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分:优 6~10分,良 3~6 分(含6分),一般 0~3分(含3分)。6工期进度、工作质量、效率、保证措施10针对本项目的措施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工作服务的目标、保证进度的措施、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否对本项目实施有指导作用,以及以往服务工程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等方面进行评分:优 6~10 分,良3~6 分(含6分),一般 0~3分(含3分)。(二)价格分(25分)按照财库〔2007〕2号文件规定,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报价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分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九、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四、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及服务人员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其他项目采购活动。五、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六、合同条款内容合同编号:NTTY-THMT3-AQGLFW-202507-041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以下简称乙方)受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开展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周期及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项目特点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审核施工承包单位和其他工程参建单位编制的专项风险评估及项目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做好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参加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3)规范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提交安全巡查报告和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4)根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季节施工的特点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通知和甲方要求,制定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组织各类专项安全检查。(5)协助甲方建立安全责任制体系,明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完成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等各类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并协助甲方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工作。(6)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公路水运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和规范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参加评审,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报告进行审查。(7)协助甲方依据安全协议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考核。(8)协助甲方组织总体应急预案演练,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工程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应急演练。(9)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派专家团队前往现场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10)指导并配合做好“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创建和申报工作,每月组织对平安工地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出具书面报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邀请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工地)”考评专家组前往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平安工地”模拟考核、预评审(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1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评价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中要求的安全评价指标,协助采购人完成建设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导其他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12)协助甲方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及考核工作。(13)配合甲方对各承包单位及其他工程参建单位上报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审查。(14)协助甲方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会议。(15)协助甲方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16)审核项目管理中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17)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及档案等。(18)为甲方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整理并提交相关报告。(19)协助采购人完成所有必须由采购人开展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按甲方要求执行。3.质量要求:乙方根据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管理服务工作。二、责任和义务:甲方:1.按合同的约定负责承担并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2.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协调乙方工作范围不同建设方和参建单位;3.对安全管理服务过程、结果进行监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4.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基本情况资料等;指定专人负责与受托方的工作联系,协调各方面工作,帮助乙方的服务团队进入现场工作;5.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作出书面答复;6.有权对乙方派出的机构与驻场人员提出要求,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人员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乙方:1.乙方负责按照本项目竞磋文件、投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开展安全管理服务。2.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入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一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3.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驻场人员时,须提前3天提交与拟更换人员具备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资质报甲方批准,经甲方批准后,乙方须按照竞磋文件中有关条款内容支付甲方5万元/人次的约定违约金。4.若甲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甲方接受的人员进行更换。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提高安全服务的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控制,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技术咨询服务的数据、结果负法律责任。6.乙方应为其完成本合同的人员和设备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乙方应确保安全生产,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7.在合同有效期间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在工作周期间及合格的技术数据交付后3年内,不得将工程的任何资料向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8.乙方如需查阅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应征得甲方同意。9.乙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甲方等相关单位必要的帮助与配合。三、履行地点本合同项目在南通市履行。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税金:人民币¥元(大写:),该费用为乙方完成本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资料收集、编制、汇报、评审相关费用、现场管理、教育培训、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现场勘测、交通调查相关费用、报告评审会、会务费以及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付款申请及合法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各支付阶段的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6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当期支付条款需扣除当期约定违约金(如有)。(二)结算支付方式:1.合同实施过程中,若有关本项目的国家税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变化(如国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或调降有关税率),则最新国家税收政策(如国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或调降有关税率)的得益方为甲方。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管理服务工作如有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服务期限,应相应延长服务期,但并不因工作周期的延长原因调整各项单价及总价。3.第一部分:(1)安全管理服务期开始之日起4个月之后且乙方工作经甲方确认无异议的,支付至乙方报价清单第一部分的20%;(2)安全管理服务期开始之日起8个月之后且乙方工作经甲方确认无异议的,支付至乙方报价清单第一部分的40%;(3)安全管理服务期开始之日起12个月之后且乙方工作经甲方确认无异议的,支付至乙方报价清单第一部分的60%;(5)安全管理服务期开始之日起16个月之后且乙方工作经甲方确认无异议的,支付至乙方报价清单第一部分的80%;(6)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工作经甲方确认无异议的,支付至乙方报价清单第一部分的90%;(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工作经甲方确认无异议的,一次性支付乙方报价清单第一部分剩余款项。第二部分(1)本项目获得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或江苏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后支付乙方报价清单第二部分的全部费用。使用方法:达成创建目标的,将凭成功创建的相关文件获得第二部分费用的全额支付;否则,除不能获得第二部分费用外,另须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直接从相关项目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因政策原因,未能获得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不能获得第二部分费用,不须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注:上述付款均不计息。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费用,每超过一日,应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按照LPR利率计算对乙方应付的损失赔偿金。(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说明,并支付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对应的费用,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或赔偿义务。2.乙方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将任务转包或者分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约定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支付的履约担保。(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场开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未按照国家及省市现行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未根据甲方的指令进行变更,或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给甲方造成损失等,如发生上述任何行为,甲方将按合同价的5%~10%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乙方发生上述行为后,经甲方限期改正后甲方未能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约定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支付的履约担保。(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更换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驻场人员时,乙方须按照竞磋文件中有关条款内容支付甲方5万元/人次的约定违约金。(4)如因乙方管理原因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将按以下约定承担的违约金:连续1个月内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2人次以上的,承担违约金5000元;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事故的,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人次;发生一般事故的,承担合同价的10-20%的违约金。(5)乙方应根据甲方考勤要求,确保每天不少于1位驻场人员长期在现场服务,驻场人员应满足竞磋文件要求,如每天少于1人驻场,乙方应支付甲方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6)上述(1)~(5)款累计支付约定违约金限额为20万元。若累计支付违约金达20万元或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已委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并扣除乙方支付的履约担保,乙方无条件接受。(7)就上述乙方应付的约定违约金,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或履约担保中自行扣除,履约担保经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补足。六、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果有互相矛盾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1)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附表;(4)合同条款;(5)技术规范;(6)投标文件;(7)构成本合同组成的其他文件。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他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委派作为代表,与乙方建立工作联系,联系方式:;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2.在现场工作时,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甲方及有关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对由于自己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在作业现场,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3.本项目的第三方责任险、乙方装备险和乙方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相关保险均由乙方投保,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赔偿。4.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引起该技术管理服务费变化,以及因物价变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等其他因素而引起费用变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5.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研究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提交正式成果报告终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各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文本共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叁份。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作业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全称)(以下称甲方)与咨询服务单位(以下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乙方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负责人到具体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6、受托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2、本合同本合同文本共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服务合同履约完成后失效。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应参照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四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声明函原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4、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及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1、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2、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价格响应文件1、磋商报价表。四、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均存入一份U盘即可。同时提供所有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得设置密码并保证无病毒。第一部分格式: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一)资格审查文件附件1:资格声明函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我单位(单位名称)认真对照(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含所有澄清、修改文件),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响应,并郑重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响应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我单位(单位名称)自愿参加项目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2.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3.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4.若我方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并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立日期现 有 职工 人 数资质等级证书(如有)等 级: 证书号:单位简介:技术人员总数: 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第二部分格式:南通港通海港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1、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2、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三部分格式: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码头工程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合计(元)备注1第一部分1.1......(供应商自行编写)1.2......(供应商自行编写)......2第二部分2.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或江苏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费用50000(本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3投标报价1+2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供应商此表为首轮报价,最终报价在磋商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总计(首次)的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