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保洁、绿化养护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L-2025-033
项目名称: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7705000
最高限价(元):770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70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主要内容: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地 址: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文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19357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371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商会大厦D座6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戚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6705037
质疑联系人:何杰
质疑联系方式:136558199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docx311.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2: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14: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770.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戚彬

项目联系电话
13606705037

采购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89519357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商会大厦D座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06705037

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DL-2025-033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DL-2025-033项目名称: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预算金额(元):7705000最高限价(元):7705000采购需求: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主要内容: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M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文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19357质疑联系人:陈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63716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商会大厦D座60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戚彬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6705037质疑联系人:何杰质疑联系方式:1365581998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商会大厦D座603;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36067050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招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文件95折计取;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16其他要求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承诺书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易损材料、生产工具、运输工具、修理费、清洗费、卫生用具、办公、车辆停放场地、食宿、通信、劳保(含高温补贴费、反光服、雨衣、夏令防暑等)、人员费用、福利、利润、税金、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最低工资调整和社保保障缴费调整)、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二、服务范围:1、项目服务内容: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综合服务内容,北至大蔡园路,南至余杭塘河,西至城东路,东至运溪路,保洁总面积:255788.36㎡,绿化养护总面积:273335.35㎡,时花种植总面积:857.7㎡,公厕:2座。2、招标范围:道路明细序号道路名起止点长度(m)宽度(m)道路及人行道面积(m2)绿化面积 (m2)人行道树木(m2)时花(㎡)1城东路235国道-文昌阁桥南侧10863431043.49 6120.63 768.00 0.00 2长祥路长松街-留泽街440125557.61 0.00 0.00 0.00 3沙河港路太平桥北侧-留泽街548158530.91 212.17 408.00 0.00 4云联路235国道-余杭塘河南侧9893832359.08 26382.96 0.00 857.70 5途义路235国道-留泽街7041611486.62 0.00 456.00 0.00 6数云路235国道-留泽街7153021567.98 1024.80 380.00 0.00 留泽街-余杭塘河南侧(施工预留段)125303378.53020.00 07褚家塘路235国道-数云路9432019025.59 0.00 520.00 0.00 8仓兴街云联路-途义路3432810021.58 772.26 296.00 0.00 途义路-数云路280287819.96 600.94 176.00 0.00 数云路-褚家塘路305289518.34 765.71 244.00 0.00 褚家塘路-运溪路211286319.67 577.99 220.00 0.00 9长松街城东路-沙河港路4952010593.58 0.00 396.00 0.00 沙河港路-云联路207306158.40 0.00 160.00 0.00 云联路-途义路342206916.87 0.00 276.00 0.00 途义路-数云路295206177.66 0.00 236.00 0.00 10予成街城东路-长祥路198153409.94 0.00 0.00 0.00 长祥路-沙河港路304154818.85 0.00 252.00 0.00 沙河港路-数云路203254977.49 0.00 164.00 0.00 11留泽街城东路-云联路7842419565.69 0.00 488.00 0.00 云联路-数云路6942417034.85 0.00 632.00 0.00 12大蔡园路运溪路-仓前停保基地西侧366289505.67 0.00 272.00 0.00 13永乐工业区河道边绿化///0141822.40.00 014常青藤南侧绿化///02932.480.00 015炬华科技北侧绿化///03912.720.00 016归创通创产业园西侧绿化///08839.240.00 017持正科技东侧绿化///013911.750.00 018恒强科技东侧绿化///09666.170.00 019新坐标西侧绿化///017647.820.00 020长松雅苑周边绿化///031781.310.00 0小计255788.36266971.356364857.7公厕明细1永乐公厕云联路与长松街交叉口西北侧2太平桥公厕太平桥北侧注:1)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承包期内如有道路改建、扩建、新增人行道等情况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面积,原则上纳入中标单位保洁及绿化养护范围,根据中标单价按时结算,原则上不超过中标价的10%。2)以上养护面积为甲方经测量提供的,各投标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踏测自行测量,如面积不一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不作调整。3)保洁总面积:255788.36㎡,绿化养总面积:273335.35㎡,时花总面积:857.7㎡,公厕共:2座。3、保洁要求:道路保洁质量服务标准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条例》(2005年7月1日施行)、《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5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3301/T0475-2024)、《“美丽杭州迎亚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方案》、《新时代杭州环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下发实施“清洁城区”“信访投诉”“队伍督查”“城管宣传”等考核办法的通知》(杭城管局〔2019〕49号)等要求执行(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检查考核文件为准)。偷倒的垃圾清运须达到符合《城市装修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杭州市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要求(如有新文件的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道路保洁验收标准及办法根据杭城管局[2019]49号文件所附《杭州市清洁度评价实施办法(2019年度)》、杭城管局[2021]138号《关于发布2021年版杭州市道路保洁经费定额的通知》文件执行(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检查考核文件为准)及根据采购人发布的考核办法3.1、保洁相关要求3.1.1本项目标项人员要求须符合专职人员基本岗位数量要求。3.1.2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保洁人员(含车辆作业人员)、项目管理员以外,供应商应根据项目保洁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所需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3.1.3保洁人员在岗用工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智慧化管理措施、设施配备。3.1.4大型活动、节假日、新作业方式调整或未达到管理标准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或采购人要求增派保洁人员、保洁设备,以确保保洁质量,增派人员和设备的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3.1.5鼓励供应商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区政府等相关文件要求,鼓励中标供应商招聘失地失业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3.1.6作业车辆、作业时间应符合属地交警部门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后实施。3.1.7供应商提供的机具,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外观,标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2保洁服务内容3.2.1本项目涵盖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及要求招标范围中所有道路的清扫运输、垃圾收集运输、偷倒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3.2.2本项目道路中间绿化带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及道路两侧人行道外建筑物基石边或无建筑物外可视范围内(不少于3米)均包含在保洁范围内。3.2.3本项目涵盖地铁站(如有)出入口台阶以下周边范围的保洁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3.2.4本项目道路所附属的铁路下穿涵洞(如有)、果壳箱、交通隔离栏、路灯杆(2.2米以下部分)、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3.2.5牛皮癣清理:范围内道路、围墙、道路沿线设施(含一层建筑立面)等区域的“乱涂”、“乱张贴”等牛皮癣日常清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3.3保洁基本要求3.3.1三级道路3.3.1.1保洁时长:16小时(4:30-20:30)。3.3.1.2快车道保洁:洒水4次/日(夏季6次);高压冲洗2次/日;洗扫吸三合一作业1次/日,普通机扫2次/日,要求单向两边侧石、隔离栏底下全部覆盖。3.3.1.3慢车道和人行道保洁:常规人工清扫3次/日;洗、扫、吸一体作业1次/周。3.3.1.4空气抑尘:配置空气抑尘设备,每天一次洒水、抑尘。3.3.1.5城市家具:全覆盖擦洗1次/周。3.3.1.6小广告清除: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每天清除小广告。3.3.1.7道路栏杆:配备栏杆清洗车,每10天清洗一次。3.3.1.8绿化带捡拾:配置小型设备,人工配合,每2天1次。3.4其他要求(1)道路冲洗、洒水频次严格按照环卫标准化管理要求操作,洒水必须洒到主车道侧石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铺装)及人行道路面应都列入冲洗范围,道路无积泥、无扬尘、路面见本色。(2)道路保洁范围内的绿化带(绿地)、休闲椅、花坛及铺装面、花钵、树池、窨井沟眼等无积泥积尘、无碎石杂物、无垃圾废土,人行道、树池、侧石边、路肩边基本无杂草杂物、无污迹。(3)机动、非机动作业车不得停放在消防栓、公交车站旁、不得停放在交通路口、应靠近人行道侧石停放,距离不超过20厘米。(4)道路两侧目测范围内(道路路肩外3米内)废土、垃圾应注意及时发现并及时清除。(5)遇有重大活动以及防汛抗台、抗雪抗旱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要求,保证人员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并根据应急指令服从统一调配。(6)加强管理,确保在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检查中不失责任分。4、绿化养护要求:4.1绿化养护质量服务标准:具体服务质量标准根据《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杭园文[2003]42号)、《余杭区城市管理范围内洁化、市政亮化、绿化、序化分级分类及考核办法》(余城组办[2020]9号)及杭州市现行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等文件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要求执行,本采购项目按照绿化三级标准进行养护,本项目服务期内如遇市、区两级绿化养护政策文件更新参照最新文件执行。4.2绿化带养护标准三级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生长势一般,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0%以下,植株保存率不得少于98%;徒长枝不超过30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30cm);草坪覆盖率大于90%,无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10cm。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45㎏/㎡、进口复合肥0.060㎏/㎡。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5%以下。④绿化设施修缮两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1小时内清理完毕。⑥绿化养护人员每1万平方米不得少于1名。4.3养护管理其他要求:(1)投标方在养护作业中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配置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数量规格相符合。加强日常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日记,按时报送工作报表,一般每月25日前将下月工作计划上报采购人。(2)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各部门领导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3)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上路作业时须统一穿戴安全反光背心。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如遇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并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事故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4)①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规定时间内挖除,并在挖除后3天内补种完毕,补种苗木的规格、品种和原苗木基本相同,特殊情况无法补种原规格苗木的,需经采购人同意。②建筑废弃物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完毕并及时外运。③因养护企业巡查不力,遇到因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苗木损坏,包括因重大活动造成的损坏,养护企业必须无条件在3天内补种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补种,须经采购人同意。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挖掘毁坏苗木,一经发现,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5)制定全年及每月绿地养护工作计划,主要包括绿地的各类养护措施(如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植物浇水等)、养护质量及安全保证、养护应急管理预案(抗旱、抗涝、抗台、抗寒、抗雪等)、重点技术措施等,并于中标后及时上报采购人。安排养护管理力量,制定劳动力计划表,做好突击性工作的应急安排等,落实专职养护人员名单,养护管理责任人名单。制定时花调换全年计划,包括图案设计方案、花卉品种、调换时间、养护管理等。(6)道路绿化中标后,应给每一个道路绿化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加强绿化养护应急响应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杭州市城区绿化防台树木支撑工作方案》。①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灾队伍,将应急预案和人员名单上报采购人备案。②建立应急备货制,备货的内容有:抗旱、抗涝、抗台、抗寒、抗雪等物资(支撑钢管、毛竹、水泵、遮阴网、草包等),快速支撑钢管只能做为一部分应急物资储备,不是唯一的抗台应急物资。③遇灾害性天气,听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及时组织人员夏季抗旱、抗台,冬季遇积雪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雪。遇到树木斜倒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清障扶正工作。④做好防台树木支撑工作,在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预警信号以后,立即做好树木支撑工作。(8)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做好各类“迎检”和“创建”准备工作。(9)经过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的绿地内挖掘及占用绿地时,中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复种后的绿地应由中标单位负责正常养护。(10)绿化养护期内产生的各种的垃圾必须进入垃圾中转站,其处理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11)中标单位在养护管理期间,由于养管不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5、时花种植及养护相关要求5.1时花花坛的养护标准:(1)布置效果: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2)花卉生长:花卉植株生长健壮,花色艳丽,始花期方可上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5.4参照《杭州市城区花坛、花境养护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花卉的养护管理。5.5时花更换全年至少为六次,在每一次更换时必须要将时花品种、数量(时花种植每平方不得少于49株、中盆)方案事先向招标方报备,由招标方确定种植方案,否则将作无更换时花处理,种后由招标方现场验收签字确定。6、公厕保洁相关要求6.1公厕管理质量要求和管理时间6.1.1、管理人员和开放时间要求6.1.1.1现有公厕4座,需配备保洁人员不少于8人。公厕实行免费开放,不得计费,且公厕内不得出现任何经营性行为;6.1.1.2公厕内失物应交还失主,未见失主的应交公处理;6.1.1.3工作人员要尊重游客和上厕人员,不得与其发生冲突;6.1.1.4公厕的管理制度及保洁制度按规定公示;6.1.1.5公厕内所产生的垃圾必须每天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6.1.2、公厕内设施的维护要求6.1.2.1公厕内设施出现破坏的,承包方要组织维修人员在2日内完成修复或更换;6.1.2.2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备完好,有效保证使用,除险问题的必须12小时以内修复;6.1.2.3墙壁、地面、隔断板、洗手台、门窗、便器、开关、手柄、门锁等设施损坏的必须要在两天内修复或更换;6.1.2.4公厕内设置的标志保持清洁、完整、规范如出现破损的,必须在2小时以内修复或更换。6.1.3、清掏公厕(包括化粪池)要求,每年清理化粪池不少于2次(6月和12月各一次)。6.1.3.1随时清掏粪便不得外溢;6.1.3.2清掏时不得泄漏、遗撒;6.1.3.3清掏的废物承包方应按照规定运往粪便无害化处理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甲方出示有关无害化处理单据证明,不得乱排乱倒。6.1.4、公厕保洁要求6.1.4.1地面保洁无污物,清洗冲刷地面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志;6.1.4.2墙壁、门窗、隔断板等整洁无乱涂乱画等污迹物;6.1.4.3便器及时冲刷,无粪迹、尿迹和其他污物;6.1.4.4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6.1.4.5纸篓无污迹、无隔夜垃圾;6.1.4.6空气流通无臭味;6.1.4.7厕所设施和工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6.1.4.8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废物;6.1.4.9外墙屋顶及卫生负责区内环境整洁无杂物。6.1.5、人员要求6.1.5.1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男性须小于60周岁,女性须小于55周岁;6.1.5.2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6.1.6、机械设备要求6.1.6.1投标单位自行解决作业工具、设备及保洁用品。车辆产生的养路费、油费、水费、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6.1.7、台帐资料管理6.1.7.1中标单位年度、季度、月度有报表、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6.1.7.2中标单位与主管单位有工作联系单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记录;6.1.7.3中标单位本着以保证环卫保洁管理项目达到优良的标准进行管理,应建立系统、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业规范,加强对作业队伍和作业机械的管理,分工明确,认真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各项基础设施台帐资料齐全,真实可信,并如实上报;6.1.7.4中标单位要建立巡查制度,完善巡查日报,建立月报制度。6.1.8、组织管理6.1.8.1环卫保洁工作由街道环卫所统一管理,保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等工作;6.1.8.2中标单位应强化内部作业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和责任教育,建立完善的作业和巡查登记制度,强化责任考核和整改制度,自觉接受政府、媒体和社会团体的监督;6.1.8.3各社区、企事业和个人对环卫保洁工作负有监管责任。6.1.9、其他6.1.9.1承包方必须根据杭城管局[2019]49号文件所附《杭州市清洁度评价实施办法(2019年度)》、杭城管局[2021]138号《关于发布2021年版杭州市道路保洁经费定额的通知》文件执行(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检查考核文件为准)及根据采购人发布的考核办法和本招标文件进行作业。如在合同期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新的检查考核标准则以最新文件标准作业,合同金额不予调整。6.1.9.2作业人员上岗必须参加养老、人身意外等保险。其中人身意外险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各种意外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概不负责;6.1.9.3如需车辆作业时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保证安全。确保车辆整洁,设施完好,密闭运输,如有破损及时修复。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6.1.9.4鼓励使用本地区的失地或下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6.1.9.5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城管部门、各级领导的检查和社会舆论的监督;6.1.9.6上述保洁标准及要求中未明确的事项根据杭城管局[2019]49号文件所附《杭州市清洁度评价实施办法(2019年度)》、杭城管局[2021]138号《关于发布2021年版杭州市道路保洁经费定额的通知》文件执行(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检查考核文件为准)及根据采购人发布的考核办法。6.1.10、具体管理要求:6.1.10.1、清洁公司责任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6.2.10.2、照明,供水排水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修复,以保证居民正常使用;6.1.10.3、工具、物品等摆放整齐;6.1.10.4、所有公厕对公民实行免费;6.1.10.5、公厕指示牌、标志牌等规范齐全;6.1.10.6公厕内需有厕纸、垃圾袋、除臭液、清洁用品等易耗品三、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1、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者转包,一旦发现分包或转包现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拟投入人员、设施配备最低要求配备表1、拟投入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配备工种数量备注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道路及人行道保洁人员2保洁员相关人员36人含车辆作业人员绿化养护人员3绿化养护员28人公厕保洁人员4保洁员相关人员4人安全人员5项目专职安全员2人注:1、三级道路保洁时长16小时(4:30-20:30),人均清扫保洁面积不超9000平方米,6:30-18:00清扫人员不少于36人,18:00-20:30清扫人员不少于10人,涉及“机器补人”的,按折算后的最低人数计。 2、所有的人工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规格要求最低数量要求备注1清洗车(洒水车)总质量16吨及以上2辆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台2三合一洗扫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2辆3多功能抑尘车总质量16吨及以上1辆4高压冲洗车总质量15吨及以上1辆5高压冲洗车总质量2吨及以上1辆6护栏清洗车电动护栏清洗车1辆7机械化除雪设备(除雪车、大型铲车、加装式铲雪板、滚雪装置、加装式除雪板或山猫、凯斯等大型除雪设备)1台8巡查保障车2辆9快速保洁车三轮车20台10割灌机4台11绿篱机(修剪机)4台12高空作业登高车1辆注:以上设备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自行配备到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否则视为不满足。街道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纳入系统平台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以上设备不得在本街道中标区块以外与其他乡镇(街道)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五、检查考核办法及处罚制度(1)采购单位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将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服务方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根据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罚,并且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2)处罚措施:1.日常养护费用的30%做为设为考核月度基准,考核成绩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保洁及绿化养护经费;95分以下每扣1分扣除当月保洁及绿化养护经费总额的1%,月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下的,每扣1分扣除当月保洁及绿化养护经费总额的2%,以上总计最多扣除日常养护费用的30%;日常养护费用30%扣完的,第一次甲方进行书面警示,第二次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数字城管”存在返工案卷、延期未整改案卷的每件扣款500元,在街道复核中存在未整改问题的每件扣款500元,在市、区“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复核中出现复核不通过,造成街道扣分的按市级每件扣款5000元、区级每件扣款1500元。3.因日常养护不到位,被“公众号”“曝光台”曝光的每件扣款2000元,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每件扣款5000元,其他更严重问题一事一议。4.因被上级部门评比为最不清洁城市道路的每条扣款5万元,最不整洁城市公厕的,每座扣款1万元。每月日常考核检查中根据发现问题的实际情况按情节严重程度一事一议。5.甲方不定期、不定时检查各养护单位人员、设备,需按照招标要求配足,如不符合合同和招标约定,甲方可进行追溯扣款。附件1、城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考核项目项目内容评分标准考核分值道路清扫保洁日常保洁1.未在规定时间内普扫的每条扣5分,未全路段普扫的每条扣2分,机扫路面后垃圾未吸净而形成条或小堆的或清扫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绿地等,扣2分;恶劣天气下,应急保障不力的扣3分,有重要保障任务,应急响应不及时的扣3分。2.日常保洁及道路红线外3米范围内不符合环卫保洁要求每处扣0.5-5分,其中,道路路面、绿化带、树圈等有白色垃圾、烟蒂的,扣0.5分;有卫生死角、道路外成堆暴露垃圾未清理每处扣2分;路面积泥(砂石)的每处扣1分;道路侧石积尘扣0.5分,路面污渍、污水每处扣0.5分;晴天道路明显积水、路面雨水井沟眼堵塞、有积泥(嵌石)每处扣1分;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的扣3分;道路两侧有乱涂写、乱张贴的每处扣0.5分。 车辆管理未按照规定进行洒水、机扫、清洗的每次扣1分;机扫车、洒水车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提示音每次扣1分。环卫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设置不规范每处扣1分。垃圾收集设施出现内外不洁、满溢等每处扣0.5分;垃圾收集设施破损每处扣1分。 公厕制度、设施管理未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和保洁质量监督牌,扣1.5分/处;标识标牌缺失,扣0.5分/处;无故关闭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男女厕位,扣3分/处;未免费向公众提供洗手液和手纸服务,扣1分/处。公厕保洁管理内外环境、厕位、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不洁 ,扣0.5分/处;未设置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垃圾桶或纸篓满溢,扣0.5分/处;有明显臭味,扣2分/处;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有水锈、尿垢、积粪,扣0.5分/处。道路 设施养护路面养护路面裂缝每处扣1分,超出养护标准2倍扣3分;路面破损、网裂、接坡、碎裂等每处扣1分;1平方米以内坑洞、坑槽每处扣1分、超出1平方米扣3分;下沉造成较大面积积水每处扣1-3分;路面其他病害每处扣2分。人行道养护人行道破损每处扣1分、松动每处扣0.5分,超出养护标准2倍扣3分;1平方米以内坑洞、坑槽每处扣1分、超出1平方米扣3分;平侧石破损缺失每处扣1分;无障碍设施不规范每处扣2分;人行道其他病害每处2分。窨井盖养护雨水检查井盖、雨水篦子与道路存在较大高差或破损每处扣1分;其他井盖与道路存在较大高差或破损每处扣1分;窨井井圈、盖板存在破损、断裂的每处扣2分,窨井盖板缺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5分,反盖、错盖、松动每处扣1分。市政基础设施完整率道路无人行道设施或人行道成段断缺、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无照明设施等每处扣1-5分。排水设施市政管网清淤专项检查市政管网堵塞每处扣2分;积泥严重每处扣2分;雨污不分的每处扣3分;雨污井无防坠网的每处扣3分,存在安全隐患的扣5分。路灯设施养护亮灯率亮灯率低于99%的每下降1%扣1分。群众投诉投诉未按时亮熄灯,每处每次扣1分;投诉管养不到位有一盏不亮,扣0.5分。设施完好率路灯设施倾斜、缺损每处扣0.5分;油漆剥落和锈斑、外观不整洁每处扣0.5分。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环卫工人未按规定着装、不遵守交通规则、未文明规范作业,环卫车辆未设置反光标识每处扣2分。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未上报扣2分养护作业发现违章施工每次扣3分,养护不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5分。不文明施工,无围护扣5分、围护不到位扣2分、着装不规范扣2分。监督管理未经审批私自开挖市政道路或未按市政养护规范要求恢复,及管养区域其他市政设施不规范问题等每处扣2-5分。其它事宜评分合计备注1.其它未尽事宜,当月可视情况酌情加、扣1-5分。备注:1、未注明从当月清洁度中扣分的项目,均从被检道路中扣分。附件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评分细则考核分值植物基本养护行道树和乔木死株、缺株,每处扣1-3分。行道树和乔木支撑不规范、支撑架倒塌、断桩、坏桩、树木倾斜严重,每处扣1分。行道树和乔木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徒长枝超过养护标准的,未疏枝、树皮开裂、孔洞未及时填补,每处扣0.5分;修剪不规范造成树木严重受损的,每处扣1分,沿线出现严重修剪问题每次扣2-5分。行道树和乔木长势不佳、偏冠严重、无冠幅,每处扣1分;树木长势较弱,黄叶、焦叶、落叶株数较多,每处扣1分。树穴土壤高于侧石、板结、填充物缺失,每处扣1分;0.5平方米以内树穴裸露扣1分,超出0.5平方米每处扣2分。 绿篱和灌木出现死株、缺株、混种、小道、杂株返祖的、绿植倒伏,每处0.5分;0.5平方米以内黄土裸露每处扣0.5分,超出0.5平方米每处扣1.5分。绿篱和灌木修剪不规范、不平整、窜条、高度影响交通视线的,每处扣2分。草坪高度超出养护标准、草坪边缘不清淅、草坪空秃、草坪覆盖率低的,每处扣0.5分,0.5平方米以内黄土裸露的,每处扣0.5分,超出0.5平方米每处扣1.5分。绿地内杂草超过养护标准的,每处扣0.5分。 花坛花箱内时花缺株、倒伏、枯枝残花、杂草垃圾等每处扣0.5分。绿化补种不规范、以及绿地养护出现其他问题的每处扣1分;管养区域内绿地失管每处扣3分。病虫害防治发生病虫害每处扣0.5分,大面积爆发扣3分。发现病虫害未及时进行防治措施的每处扣1分。病虫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食叶性害虫危害树木,每处扣0.5分。发现活蛀虫和活卵,每处扣0.5分。绿化设施花箱、花坛、树穴破损、缺失扣0.5分,其他设施缺失扣0.5分。公园及绿地内果壳箱有污迹、破损,箱内垃圾未日产日清的,每处扣0.5分。设施有污迹、破损,金属构件设施有锈斑,油漆剥落等现象的每处扣0.5分,公园设施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每处扣2分。卫生及管理树上及绿带内有垃圾袋、零乱草绳、钉子、扎缚铁丝、电线、挂晾晒衣物、堆物、渣土积泥等,每处扣0.5分。绿地内有明显枯叶堆积、白色垃圾、石块、果壳等杂物的每处扣0.5分。乔木及绿带积尘明显每处扣0.5分,沿线绿带色块叶面积灰严重的每处扣2分。抗雪防冻、防寒保暖、抗旱保绿、防高温等应急工作不到位的每处扣5分。未经审批私自开挖绿地或未按绿化养护规范要求恢复等每处扣2分。河道管理每50米内河道漂浮物(除固定圈养的水草)超过3处或单处漂浮物面积超过0.5个平方及以上的每段扣2分;每发现一处河道内渔网渔具的扣1分;河岸10米范围内滩地、岸坡上有新增建筑垃圾倾倒和生活垃圾、枯枝杂树堆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分;如发现用草甘膦等污染水体的药剂处理的每次扣1分。保洁人员须两人一船,单独作业的每次扣1分;工作时间不穿着救生衣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发现电捕网捕等行为及新增晴天排污口的每起扣1分。其它事宜评分合计备注1、其它未尽事宜(如市“绿化双最”评比等市、区相关绿化工作),考核视情况加或扣1-5分。附件3、公厕管理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序号检查项目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1管理制度(10分)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做到制度上墙。1.未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的扣5分/次,2.制度牌破损、字体不清晰、公示的信息缺项及不准确的扣3分/次。24小时免费开放公厕,无障碍间、厕位正常开放使用,并在保洁时段内落实专人管理。16小时免费开放公厕(6:00—22:00),18小时免费开放公厕(5:00—23:00),按人均保洁厕位的定额要求,落实专职保洁人员。四星级(含)以上公厕实行男、女分设保洁管理。1.未经审核同意,无故关闭公厕的扣10分/次,2.无故关闭无障碍间、男女厕位的扣2分/次。3.未落实专职保洁员的扣1分/次,保洁员脱岗的2分/次。4.四星级以上公厕未实行男、女分设保洁管理的,扣2分/次。2作业规范(30分)强化作业规范,不发生有责安全事故事件。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做到在2小时内上报。1.发生有责死亡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的,每起扣1环扣养护得分3分;有责伤人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有责事故扣养护得分1分。2.事故未上报的扣2分,未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的扣1分。强化公厕管理房安全,公厕管理房安全设置100%。1.管理房内、外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现象每处扣2分;2.使用电热毯、电暖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每处扣2分;3.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每处扣2分;4.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每处扣2分。5.在灯具上拴挂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每处扣2分。6.无消防器材配备每座扣3分,保洁员不会使用扣2分。保洁员应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佩带上岗证。免费向公众提供洗手液和手纸服务,保持足够用量。保洁作业时需设置警示牌,冲洗厕所地面和雨雪冰冻天气时需铺设防滑垫。保洁作业时主动避让如厕人员。1.保洁员工作时间未统一着装或未佩戴上岗证的每项扣3分/次;2.未免费向公众提供洗手液和手纸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次;3.作业时未设置警示牌的扣3分/次;4.冲洗厕所地面和雨雪冰冻天气时未铺设防滑垫的扣3/次;5.保洁作业时未主动避让如厕人员,遇到有责投诉的的扣2分/次。公厕内外不得乱接水管。公厕管理员上班期间不得在公厕公共区域从事洗衣及洗碗等事情。公厕管理间只能用于公厕保洁管理人员使用,上班时间不得在管理间内干杂活、睡觉,闲杂人员不得随意在管理间内休息等。必须保持管理间内整洁有序,必要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在管理间内饮酒、吸烟。不得利用公厕从事销售商品(自动售纸机除外)、废品回收等经营性活动。公厕内不得饲养宠物。公厕无障碍间不得容留社会闲杂人员。1.公厕内外乱接水管的每项扣2/次;2.管理间居住与公厕保洁管理无关人员及逗留与公厕保洁管理无关人员的扣2分/次;3.上班时间在管理间内干与公厕保洁管理无关的杂活或睡觉的扣2分/次;4.管理间物品摆放杂乱、不洁的扣1分/次;5.在管理间内饮酒、吸烟的扣2分/次;6.利用公厕从事销售商品、废品回收等经营性活动的扣5分/次;7.公厕内饲养宠物的扣2分/次。粪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经吸粪车转运至粪便处理场所处置,公厕化粪池每半年清理、疏通不少于1次,贮粪池内的粪污水应及时转运。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无满溢问题,若发生满溢问题应在2小时内予以解决。1.粪污水未按照规定达到规范化处置排放要求的扣10分/次,粪污水、粪便污染周边水体等环境的扣10分/次。2.化粪池、贮粪池臭气外溢的扣5分/次,周围地面有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的每项扣2分/次,满溢的扣5分/次,发生满溢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的扣5分/次。3保洁管理(30分)公厕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洗手池及台面、拖把池、大小便厕位隔断、搁物台、上下水管、镜子等无积尘、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画。公厕内的垃圾桶或厕位纸篓,应及时清理,保持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满溢现象。公厕内无杂物堆放。公厕及厕位地面清洁无垃圾、污迹、积水。公厕内通风良好,无臭味。三星以上公厕异味0度以上。1.公厕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洗手池及台面、拖把池、大小便厕位隔断、搁物台、上下水管、镜子等不洁的每项扣1分/次。2.垃圾桶或纸篓破损不洁的,以及垃圾量超过容量2/3的扣1分/次,满溢的扣2分/次。3.公厕内堆放杂物、厕位内乱堆放作业工具的扣2分/次。4.公厕及厕位地面不洁、湿滑积水的每项扣1分/次。5.工具间环境不整洁的扣1分/次。公厕有明显臭味的扣2分/次。倒粪处以及大便器、大便槽清洁,无粪便污垢、无积粪、无堵塞、洁净见底。倒粪处以及大便器、大便槽污垢不洁的每处扣1分/次,有积粪的扣2分/次,堵塞的扣5分/次。小便器(槽)清洁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保持畅通。小便器(槽)有水锈、尿垢、垃圾等不洁的每项扣1分/次,沟眼、管道流水不畅通的每项扣2分/次。公厕外环境(有绿化带的以绿化带外围为界限,无绿化带的外墙起4米范围内)整洁有序,无垃圾、无粪便、无晾晒衣物、无杂物堆放吊挂、无落叶积留。公厕外环境不洁,有作业工具乱放,垃圾、粪便、杂物堆放吊挂、晾晒衣物现象的每项扣1分/次。落叶积留不清扫的扣1分/次。4设施管理(30分)按要求设置公厕指向牌(各路口方向至少两块)、公厕标识牌、夜间灯光指示牌、厕门男女标识牌、无障碍标识牌、管理间标识牌、工具间标识牌、坐厕位标识牌等。厕所各类标识、标牌设置规范、醒目,无破损、遮挡、残缺、歪斜现象。1.公厕指向牌、公厕标识牌、夜间灯光指示牌、厕门男女标识牌、无障碍标识牌、管理间标识牌、工具间标识牌、坐厕位标识牌每缺失一块扣2分/次。2.公厕各类标牌不规范设置的每项扣1分/次,破损、遮挡、残缺、歪斜的扣1分/次。保持公厕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公厕内外墙面无渗漏、破损,地面平整无破损。天花板、门窗及锁、窗栅、大小便厕位隔断、搁物台及金属扣件、镜子、挂衣钩、洗手池台面及水池、大小便器、水龙头、拖把池、水箱、水阀、上下水管无缺失、破损及生锈。公厕倒粪处门、瓷砖等设施完好。1.公厕内外墙面渗漏、墙面破损、乳胶漆脱落的每处扣2分/次,地面不平整、破损的每项扣2分/次。2.天花板、门窗及锁、窗栅、大小便厕位隔断、搁物台及金属扣件、镜子、挂衣钩、洗手池台面及水池、大小便器、水龙头、拖把池、上下水管、水箱、水阀缺失、破损、生锈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扣1分/次。3.公厕倒粪处设施破损、上锁的扣1分/次。公厕供水、供电系统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公厕照明、除臭设备应正常使用。按不同星级公厕的要求维护管理洗手液分配器、干手器、手纸架、空调器,保持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干手器应正常使用,空调器在气温30℃以上,5℃以下启用(特殊情况除外)。除臭设施运行良好,通风无臭味。1.公厕洗手供水过小,造成无法正常洗手的扣1分/次;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扣2分/次;夜间时段公厕照明光线不足的扣1分/次,照明不亮的每处扣5分/次。2.灯具、洗手液分配器、干手器、手纸架、空调器、除臭设备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扣1分/次,缺失的扣2分/次。3.灯具、除臭设备、夜间灯光指示牌、空调未按照规定启用的扣1分/次。无障碍通道畅通,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完好、牢固。无障碍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完好。1.无障碍通道不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次,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缺失破损、松动不牢固的每项扣1分/次。2.无障碍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缺失、破损的扣1分/次。给水和排污管道完好,保持畅通,闸阀严密,无破损。给水、排污管道堵塞、破损的扣2分/次。化粪池、贮粪池密闭性能良好,粪池盖密闭,无缺失、破损、松动现象。化粪池、贮粪池、公厕粪池盖不密闭、缺失、破损、松动的扣2分/次。六、履约保证金: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七、其他要求及说明1.1、绿化养护报价要求1.1.1根据招标要求,招标绿化养护款的70%属于日常养护费、30%作为招标绿地的苗木调整、土壤改良等绿地提升考核费用。1.1.2日常绿化养护费包括:绿化养护人工费用、绿化施肥费、绿化浇水费、绿化防病防虫用药费、绿化零星补植费、防台抗雪等应急物资储备费、其他费用;1.1.3绿化养护人员不少于1人/万平方米,养护人员主要做好绿地养护中各类养护工作,其中包括服从采购人派遣任务、绿化施肥、浇水、植物修剪、绿地保洁、除草、设施维修、补种、喷洒农药、应急响应等养护工作;1.1.4绿化施肥费: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平日应及时追肥,确保绿化生长所必需的养分,用有机肥0.45㎏/㎡、进口复合肥0.060㎏/㎡,该项费用最少不低于日常绿化养护费的6%;1.1.5绿化浇水费:养护企业需及时发现、及时补充绿化所需水份。天气炎热时,养护企业应抗旱保绿工作,及时给喜阴植物搭建遮阴网,确保绿化不因缺水死亡,并及时交纳绿化水费,该项费用最少不低于日常绿化养护费的6%;1.1.6绿化防病防虫用药费:要求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5%以下;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该项费用最少不低于日常绿化养护费的6%;1.1.7绿化零星补植费:因企业养护不力引起乔木死枯株,或灌木(草坪)枯死株面积在10㎡/处以下,养护企业应无条件进行补植相同品种的苗木,该项费用最少不低于日常绿化养护费的6%;1.1.8防台抗雪应急物资储备费:绿化养护企业重点做好绿化养护中抗旱遮阴网、防台抗台毛竹和快速支撑钢管、抗雪竹竿等物资储备和响应工作,其中快速支撑钢管只能做为一部分应急物资储备,不是唯一的抗台应急物资。1.1.9其他费用:主要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须由投标单位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如养护期限内采购人直接委托中标单位养护管理的本项目3%以下工程量的公共绿地(含新接收公共绿地)费用、管理费用及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1.2、绿化更新改造费:①每一期改造竣工验收后,由甲方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按最终审计价支付。若更新改造费尾款低于2万以内,甲方可以通过双方签订零星改造协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决算价下浮20%后进行支付。②若改造工程中涉及到基本审计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支付。③超出综合养护中的更新改造费以及超出部分审计产生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④根据招标范围,养护期内如有绿地改造,苗木迁移、补种等零星绿化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费用结算套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当月《杭州市造价信息》(正刊)和《浙江省造价信息》(正刊),无价材料按市场价;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的当季信息价计取。管理费、利润、组织措施费按定额中值计取;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税金按定额计取;结算优惠下浮率为20%。提升改造,地被、色块不计养护费,乔木、大灌木、球形灌木按定额计取养护费;绿地提升改造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审核后一次性付清绿地提升改造增加面积(养护标段面积以外)的养护费按照养护标段的投标单价实际养护时间进行计取。1.3、时花更换费:时花更换主要用于一年不少于六次的时花更换,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养护期限内,由中标方提出时花更换方案,经招标方论证同意后方可实施,时花更换按时花投标报价(除时花种植面积增加或减少外,投标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取)。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有意不实施且阻挠工程改造的,情节严重的,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1.4付款方式:1)道路及人行道保洁、绿化养护、时花种植及养护、公厕保洁付款方式: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根据街道对中标人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按照处罚措施的约定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道路及人行道保洁、绿化养护、时花种植及养护、公厕保洁款项;其中绿化养护款的70%属于日常养护费、30%作为招标绿地的苗木调整、土壤改良等绿地提升考核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交甲方审核。因甲方支付上述款项须报财政审批,乙方同意在甲方通过财政审批且取得相应款项后支付,具体审批付款流程按仓前街道办事处规定执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的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1客观分客观分业绩业绩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1、供应商提供用于标项的机具满足采购需求中“供应商投入标项机具基本要求”的得12分;不满足得0分,且在本评分项后续的加分项中均不得加分;①加分项:满足采购需求“供应商投入标项机具基本要求”中的总质量16吨及以上清洗车(洒水车):若为纯电动新能源车或天然气清洁能源车辆的,每辆加2分,最高加2分;②加分项:满足采购需求“供应商投入标项机具基本要求”中的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三合一洗扫车:若为纯电动新能源车或天然气清洁能源车辆的,每辆加2分,最高加2分;③加分项:满足采购需求“供应商投入标项机具基本要求”中的总质量16吨及以上多功能抑尘车:若为纯电动新能源车或天然气清洁能源车辆的,每辆加2分,最高加2分;④加分项:满足采购需求“供应商投入标项机具基本要求”中的总质量15吨及以上高压冲洗车:若为纯电动新能源车或天然气清洁能源车辆的,每辆加2分,最高加2分;注:1、自有机具提供证明材料:①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购车发票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车辆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②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机具,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复制件、机具实物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租赁机具提供证明材料: ①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购车发票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车辆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租赁合同复制件,否则不得分;②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机具,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复制件、机具实物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租赁合同复制件,否则不得分。2020客观分客观分投入设备情况投入设备情况3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新增或更新的环卫作业车辆(可上牌)必须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得2分,否则不得分。22客观分客观分承诺书承诺书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须提供以下相关人员(人员不能重复):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环卫项目经理证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成人员中有园林绿化或园林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3)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安全员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人员不能重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本人在本单位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77客观分客观分投入人员情况投入人员情况5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现状了解、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对现有保洁现状了解全面、存在问题分析到位,符合实际,技术措施对策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得5分;对项目现有保洁现状了解较为全面、存在问题分析较为到位,技术措施对策,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好得3分;对项目现有现状了解一般、存在问题分析一般,技术措施对策不够明确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现状了解及重难点解决措施现状了解及重难点解决措施6针对本项目有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运作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进行评分;管理机制完善的得5分,基本完善的得3分,不够完善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管理机制管理机制7道路保洁组织方案应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拟投入的清扫保洁人员、 机具设备安排科学合理,制定时间安排计划方案、不同类别道路的清扫解决方案,进行评分;方案符合的得5分;较为符合的得3分;一般符合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道路保洁组织方案道路保洁组织方案8绿化养护方案应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拟投入的清扫养护人员、 机具设备安排科学合理,制定时间安排计划方案,进行评分;方案符合的得5分;较为符合的得3分;一般符合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绿化养护方案绿化养护方案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人员、车辆、设施、环卫事件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全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管理实施方案管理实施方案10有完善的应急管理方案,能及时响应城市应急(气象灾害、防汛抗台、抗雪防冻)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应急保障任务,有固定应急物资仓储及应急设施设备存放场地,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全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应急管理方案应急管理方案11有完善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能圆满完成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情况;方案全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有完善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能圆满完成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情况;方案全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重大活动保障方案重大活动保障方案12供应商提供的偷倒垃圾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具有针对性,配备专职巡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等能够完全满足本标项实施要求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偷倒垃圾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针对性较强,配备专职巡查人员,建立较完善的考核机制等能够基本满足本标项实施要求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偷倒垃圾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配备巡查人员,建立考核机制内容有缺陷,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的偷倒垃圾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具有针对性,配备专职巡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等能够完全满足本标项实施要求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偷倒垃圾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针对性较强,配备专职巡查人员,建立较完善的考核机制等能够基本满足本标项实施要求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偷倒垃圾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配备巡查人员,建立考核机制内容有缺陷,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13提供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先进的得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14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先进的得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15供应商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操作性强,制度科学合理,并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得5分;投标人的档案管理制度较为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操作性较强,制度较为科学合理,并建立较为完善的考核机制得3分;投标人的档案管理制度一般的得1分;制度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档案管理档案管理16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操作性强、新颖实用的得5分,投标人的合理化建议较为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合理化建议一般的得1分。建议不合理或未提供建议的不得分。55主观分主观分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17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XXX(预先填写)2XXX……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仓前街道2025年度永乐工业园区区块保洁、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单位数量报价(元)备注1道路保洁费项12绿化养护费项13时花种植及养护费项14公厕保洁费项1费用合计总价(1+2+3+4)小写(元)大写(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道路及人行道保洁报价明细表1序号道路名起止点道路及人行道面积保洁(㎡)综合单价(元/平方米/年)合计(元)最高限价(元/平方米/年)1城东路235国道-文昌阁桥南侧31043.49 19.992长祥路长松街-留泽街5557.61 3沙河港路太平桥北侧-留泽街8530.91 4云联路235国道-余杭塘河南侧32359.08 5途义路235国道-留泽街11486.62 6数云路235国道-留泽街21567.98 留泽街-余杭塘河南侧(施工预留段)3378.537褚家塘路235国道-数云路19025.59 8仓兴街云联路-途义路10021.58 途义路-数云路7819.96 数云路-褚家塘路9518.34 褚家塘路-运溪路6319.67 9长松街城东路-沙河港路10593.58 沙河港路-云联路6158.40 云联路-途义路6916.87 途义路-数云路6177.66 10予成街城东路-长祥路3409.94 长祥路-沙河港路4818.85 沙河港路-数云路4977.49 11留泽街城东路-云联路19565.69 云联路-数云路17034.85 12大蔡园路运溪路-仓前停保基地西侧9505.67 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绿化养护报价明细表2序号道路名起止点绿化养护面积(㎡)综合单价(元/平方米/年)合计(元)最高限价(元/平方米/年)1城东路235国道-文昌阁桥南侧6888.63 7.582沙河港路太平桥北侧-留泽街620.17 3云联路235国道-余杭塘河南侧26382.96 4途义路235国道-留泽街456.00 5数云路235国道-留泽街1404.80 留泽街-余杭塘河南侧(施工预留段)20.00 6褚家塘路235国道-数云路520.00 7仓兴街云联路-途义路1068.26 途义路-数云路776.94 数云路-褚家塘路1009.71 褚家塘路-运溪路797.99 8长松街城东路-沙河港路396.00 沙河港路-云联路160.00 云联路-途义路276.00 途义路-数云路236.00 9予成街城东路-长祥路0.00 长祥路-沙河港路252.00 沙河港路-数云路164.00 10留泽街城东路-云联路488.00 云联路-数云路632.00 11大蔡园路运溪路-仓前停保基地西侧272.00 12永乐工业区河道边绿化/141822.40 13常青藤南侧绿化/2932.48 14炬华科技北侧绿化/3912.72 15归创通创产业园西侧绿化/8839.24 16持正科技东侧绿化/13911.75 17恒强科技东侧绿化/9666.17 18新坐标西侧绿化/17647.82 19长松雅苑周边绿化/31781.31 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时花种植及养护费报价明细表3序号集镇道路名时花(㎡)综合单价(元/平方米/年)合计(元)最高限价(元/平方米/年)1云联路235国道-余杭塘河南侧857.70 255.98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公厕保洁报价明细表4序号集镇数量(座)类别综合单价(元/年/座)合计最高限价(元/年/座)1永乐公厕1标准1500002太平桥公厕1标准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绿化养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