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审计服务招标公告(山东省大数据局2025)
山东省大数据局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8月6日10时25分
发布人:山东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山东省大数据局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仲路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1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8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5930
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1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
1
详见附件
1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0分至2025年8月13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仲路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1006室)
3.方式:供应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备案成功后,须将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③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体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或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⑥标书费汇款证明等报名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sdhz1006@163.com,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为邮件标题,咨询电话:0531-82989996。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标书费须从供应商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出,并备注“标书费-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收款单位:山东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济南齐鲁银行二环东路支行,开户账号:00000076600380000473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仲路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1006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10楼山东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大数据局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大数据局)
联系方式:0531-51785067(山东省大数据局)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县(区)兴仲路/号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1006室
联系方式:0531-8298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69162801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docx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pdf
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16号)、《山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数字〔2025〕5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对已完成验收的3个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采购、建设、验收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3500万元。其中,100万-500万的项目1个,500万-1000万的项目1个,1000万以上的项目1个。二、审计服务内容1.项目前期决策及建设程序履行情况。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有无违反决策程序、建设程序问题。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概算批复文件是否齐全,按规定需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是否已完成核准或备案。2.招投标管理情况。招标投标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是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条款是否完整、严谨,依据是否充分、公平、合规,违约处置条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3.项目建设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审核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约定内容开展工作,审核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1)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参数、配置、服务、保障等是否与合同文件、补充协议、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要求相符。(2)核对功能清单,防止发生减少功能、提高开发或集成费收费标准、虚构功能点等问题。(3)审核信息化项目是否拥有软件著作权、源代码、专利等知识产权,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文件是否移交,是否预留必要的二次开发接口。(4)审核是否满足相关项目的安全要求,是否依照承诺采取了保密措施,符合数据安全的要求。(5)按照审计服务采购人要求审核其他涉及项目服务的内容。4.项目交付、财务核算及管理、履约验收管理及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情况。已完项目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是否及时交付使用并办理交接手续。资金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合规,有无资金截留、变通、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问题;财务核算相关资料依据是否完整、可靠;有无将应由其他项目承担的费用列入本项目支出等情况。对项目履约验收程序审计,是否存在未依据采购合同及中标人投标文件验收,导致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实属“不合格”;采购的服务项目中标人是否存在与服务内容不符、数量不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等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项目,是否要求中标人整改,并重新验收;是否存在未经履约验收,向中标人付款情况。三、审计服务要求1.具体服务要求:(1)明确审计目标。按照审计服务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工作任务要求,明确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审计计划。(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建项目审计组。(3)编制审计方案。针对项目特点和合同工作内容,根据审计服务采购人提供的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经审计服务采购人批准后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计需求分析;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内容;审计工作流程。(4)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预算管理、内部制度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审计工作量。(5)审计实施工作。根据审计工作方案,选择合适的工作方法,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6)审计资料(含电子资料)归档。对项目审计报告及底稿等审计资料(含电子资料)整理编档,按移交方案与审计服务采购人交接归档。2.安全保密要求审计服务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未经审计服务采购人书面许可,审计服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3.文档交付要求审计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审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等要求,提交审计方案、审计报告。4.服务期限要求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审计服务采购人进度安排开展相应工作。审计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供应商应实行三级复核机制。一级复核:由主审人员进行复核,检查审计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二级复核: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复核,对审计的合理性及科学性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建议。三级复核:由公司专项审核人员进行最终复核,确保审计的权威性。★5.服务人员要求审计服务供应商的审计组成员不少于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计服务供应商应承诺参与本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均为供应商的正式人员,须提供团队人员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半年内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6.服务验收要求审计报告应全面反映服务内容和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及措施。项目验收工作由审计服务采购人按照内部验收的有关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16号)、《山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数字〔2025〕5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对已完成验收的3个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采购、建设、验收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3500万元。其中,100万-500万的项目1个,500万-1000万的项目1个,1000万以上的项目1个。二、审计服务内容1.项目前期决策及建设程序履行情况。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有无违反决策程序、建设程序问题。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概算批复文件是否齐全,按规定需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是否已完成核准或备案。2.招投标管理情况。招标投标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是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条款是否完整、严谨,依据是否充分、公平、合规,违约处置条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3.项目建设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审核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约定内容开展工作,审核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1)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参数、配置、服务、保障等是否与合同文件、补充协议、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要求相符。(2)核对功能清单,防止发生减少功能、提高开发或集成费收费标准、虚构功能点等问题。(3)审核信息化项目是否拥有软件著作权、源代码、专利等知识产权,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文件是否移交,是否预留必要的二次开发接口。(4)审核是否满足相关项目的安全要求,是否依照承诺采取了保密措施,符合数据安全的要求。(5)按照审计服务采购人要求审核其他涉及项目服务的内容。4.项目交付、财务核算及管理、履约验收管理及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情况。已完项目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是否及时交付使用并办理交接手续。资金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合规,有无资金截留、变通、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问题;财务核算相关资料依据是否完整、可靠;有无将应由其他项目承担的费用列入本项目支出等情况。对项目履约验收程序审计,是否存在未依据采购合同及中标人投标文件验收,导致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实属“不合格”;采购的服务项目中标人是否存在与服务内容不符、数量不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等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项目,是否要求中标人整改,并重新验收;是否存在未经履约验收,向中标人付款情况。三、审计服务要求1.具体服务要求:(1)明确审计目标。按照审计服务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工作任务要求,明确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审计计划。(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建项目审计组。(3)编制审计方案。针对项目特点和合同工作内容,根据审计服务采购人提供的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经审计服务采购人批准后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计需求分析;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内容;审计工作流程。(4)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预算管理、内部制度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审计工作量。(5)审计实施工作。根据审计工作方案,选择合适的工作方法,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6)审计资料(含电子资料)归档。对项目审计报告及底稿等审计资料(含电子资料)整理编档,按移交方案与审计服务采购人交接归档。2.安全保密要求审计服务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未经审计服务采购人书面许可,审计服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3.文档交付要求审计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审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等要求,提交审计方案、审计报告。4.服务期限要求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审计服务采购人进度安排开展相应工作。审计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供应商应实行三级复核机制。一级复核:由主审人员进行复核,检查审计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二级复核: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复核,对审计的合理性及科学性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建议。三级复核:由公司专项审核人员进行最终复核,确保审计的权威性。★5.服务人员要求审计服务供应商的审计组成员不少于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计服务供应商应承诺参与本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均为供应商的正式人员,须提供团队人员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半年内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6.服务验收要求审计报告应全面反映服务内容和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及措施。项目验收工作由审计服务采购人按照内部验收的有关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