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 气体监测设备招标公告(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站、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
项目编号:GXQ25A00126_758829616340365312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8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GXQ25A00126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1131AH
项目名称: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4,000.00元
最高限价:81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814,000.00元
1
批
整套系统实现:包含甲烷气体浓度监测,硫化氢气体浓度监测;化粪池液位超限预警;气体浓度超过预警值后自动处置至正常水平;通过无线网络将数据传输到监控中心服务器,自动发送报警信息;监控中心服务器可对传回的数据进行分析、记录等。
最高限价总计:81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6日 至 2025年8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站、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经办人:龙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603392
采购人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敬杰 唐玮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261 6752324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敬杰 唐玮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261 67523244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电子标-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GXQ25A00126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1131AH招标项目名称: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七、投标有关规定-7-八、联系方式-8-九、现场踏勘-8-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0-※一、招标项目一览表-10-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要求-13-二、报价要求-14-三、售后及运维要求-14-四、付款方式-15-五、知识产权-15-六、其他-1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二、评标方法-17-三、评标标准-18-四、无效投标条款-20-五、废标条款-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21-二、招标文件-21-三、电子投标文件-21-四、开标-23-五、评标-24-六、定标-24-七、中标-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交易服务费-26-十一、签订合同-27-十二、项目验收-2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8-一、合同主要条款-28-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3-一、经济文件-34-二、技术(质量)文件-36-三、商务文件-38-四、其他-41-五、资格文件-47-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81.40.81(二)“标的”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气体监测设备工业1.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涉及本表内容的,需按照本表所列内容填写。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81.4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0:00—202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4: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4:0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4:0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投标人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投标人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1.转账(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1.1保证金递交1.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项目名称: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GXQ25A00126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信息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5101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1.2保证金退还方式1.2.1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2.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以电子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电子保证金保函,电子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担保期限至少覆盖投标文件有效期。2.2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证金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或打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2.1条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以纸质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纸质保证金保函。投标人提交的纸质保证金保函须包含的实质性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担保期限至少覆盖投标文件有效期。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保证金保函的扫描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保管,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3.1条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3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证金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23-68603392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敬杰唐玮电话:023-6770726167523244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四)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数字证书: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98460(工作日)注: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采购,全程以电子数据为主。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采购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该项目征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1.9.九、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潜在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他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23-6860339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说明:1.“※”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2.“△、○”标注的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1.101.1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项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气体监测设备50套本项目是对高新区50个化粪池安装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终端,对化粪池内的甲烷气体实行24小时在线动态监测和管理。软件平台1套1.12.二、招标项目技术及质量需求※(一)系统整体功能要求整套系统实现:包含甲烷气体浓度监测,硫化氢气体浓度监测;化粪池液位超限预警;气体浓度超过预警值后自动处置至正常水平;通过无线网络将数据传输到监控中心服务器,自动发送报警信息;监控中心服务器可对传回的数据进行分析、记录。1.气体监测:监测危险源中CH4、H2S气体浓度的变化。2.浓度报警:当浓度达到报警阀值时能够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管理人员发出报警信息。3.数据管理:设备应具有数据记录、查询和分析的功能。(二)气体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及标准序号分项名称功能配置甲烷气体气体检测仪△1.量程范围0-100%vol。△2.准确度:浓度0<X<10.00%CH4,误差:±1%CH4;浓度10.00≤X≤100%CH4,误差:±5%CH4。○3.传感器原理:红外吸收。○4.传感器气室:防水汽冷凝、自动排水功能。○5.工作环境:工作温度-20—65℃、相对湿度5%—85%。硫化氢气体检测仪△1.硫化氢0-100μmol/mol量程气体浓度分析及信号处理,报警状态输出。MPE:±10%显示单元○1.尺寸:≥93.4(W)X70.0(H)。○2.显示视域:≥72.0(W)X39.0(H)。○3.点阵数:128X64 Dots。○4.化粪池气体显示专用协议屏。电路主板○1.具有化粪池多状态采集和多气体采集,数据分析的专用逻辑处理功能。○2.具有防止系统死机的复位功能。○3.具有气体校准功能。数据传输单元△1.4G及以上无线通信模块。○2.配套天线增益大于5db,具备断线自动重链。○3.支持化粪池数据特定校验加密的注册信息/心跳包/自动上传任务功能。满溢检测单元△1.具有对化粪池内液位超过报警设定值发出报警信息的功能。电源单元○1.安全隔离电压:1500VAC。※2.输出短路保护,符合CCC认证标准。○3.支持485通讯及内部计量及断电功能。气体预处理单元△1.具有采样气体干燥及水汽分离的功能。○2.具有过滤采样气体的功能。采样及气路清洗单元○1.具备气路转换及空气清洗功能。△2.采用泵吸式采样。○3.采集气泵参数≥1.0L/min。○4.可根据需求灵活配置采集气泵工作间歇时长,也可根据采样浓度多态调整采样间隔。1浓度报警自动处置单元△1.气体浓度超过预警值后自动处置至正常水平。1机柜△1.满足通风散热、防水设计要求。○2.表面喷塑处理。○3.安全标识完整清晰。○4.根据需求定制UV图案与安装环境匹配。※注: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正品说明,合格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三)软件平台功能1实时监控系统刷新实时显示终端浓度数据和终端状态数据2历史记录系统需能够保存5年之内终端数据并提供灵活方便的查询方式3统计分析具有统计分析功能,如终端报警统计、终端下线统计等,并能生成各种报表及图形4报警记录具有存储报警记录及其处理结果的功能5报警方案具有动态配置报警方案及批量绑定终端的功能6地图显示可在地图上划分区域,并实现范围定位和精准定位的功能7管理级别按城市、区县、区域、地点类型的顺序依次逐级管理,并能灵活配置,具有方便的多级管理功能8安全管理可以建立不同的角色,根据需要灵活赋予其管理不同功能模块的权限,及赋予其可管理的区县数据的权限。不同角色的管理员登陆系统后,只能管理与之权限相匹配的功能模块和数据。9文件导出可将报表导出到EXCEL10终端配置具有远程配置终端参数的功能。11短信报警浓度超过报警值后系统能自动短信报警,且电话号码和报警次数需可配置。12对接要求按要求接入区级或市级平台。※(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专门的项目团队,包含开发人员、安装人员等。2.投标人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施工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设施(含其他成品)等造成损坏,应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原状及承担一切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人对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负责,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2.1.※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要求(一)实施时间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重庆高新区范围内)。(三)验收要求1.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各环节的验收工作,采购人参与点位设置、基础设施服务验收的过程监督,并跟踪督促项目进度。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形成验收材料提交采购人备案。2.检查依据2.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2.2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2.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4本项目补遗(或更正)文件;2.5项目合同及其附件;2.6第三方检验检测(或测试)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注:第二篇“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的技术参数,货到时向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测(或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其对应的技术参数内容在检验检测(或测试)上全部得以体现并满足,否则采购人将拒绝验收,解除合同并追求其责任。3.过程监督采购人以中标人响应文件的参数、承诺及方案,以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等为依据,对项目的前端点位、硬件设施设备等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建设进度。3.1点位和覆盖率核查。3.2设施设备核查。按照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设施设备品牌、参数、规格、型号标准进行验收。3.3中标人软、硬件试运行不低于1个月。3.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至正式交付使用前,应每月向采购人书面报告项目进度,及时说明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和措施。对不按月报告进度,不说明问题和困难,不协商解决,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经济责任)。3.5中标人对建设期和服务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建设期和服务期的网络安全责任)及意外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备案材料服务备案检查清单序号资料名称出具方数量1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人电子版1套、纸质版1套2项目合同及其附件3施工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进度计划4全部材料签收单5产品合格证6安装点位清单7第三方检验检测(或测试)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8验收报告9其它材料2.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平台对接费、保险费、基础施工费、安装调试费、线路布设暗敷涉及的恢复费、各类税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质保期(运维期)内的维修维护费、升级费用等所有费用。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所报费用须为履行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因投标人漏报、错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追加额外费用。2.3.※三、售后及运维要求(一)产品质量保证期及系统运维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投标人对其所提供气体监测设备原厂质保达到3年;(提供针对所投产品的承诺函(承诺对应产品由原厂进行服务,格式自定),并在验收时提供原厂售后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制造商出具的材料)供采购人验收留存,若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投标人对整套系统提供1年的运维服务。(二)运维服务内容1.中标人在运维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运维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系统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系统进行升级服务。2.运维期外服务要求2.1运维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4.※四、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无(二)合同支付1.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相关费用,采购人支付相关费用前,中标人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延期支付费用。2.具体支付方法为: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运维期1年满后采购人支付剩余费用(不计息)。2.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6.※六、其他(一)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3.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质量)部分(56.1%)技术响应(28.62)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8.62分。2.扣分条款:2.1重要技术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篇“(二)气体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及标准”中“△”号标注的部分):1条不满足扣1.78分,共9条。2.2一般技术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篇“(二)气体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及标准”中“○”号标注的部分):1条不满足扣0.6分,共21条。“△”号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任一种资料:制造商通过官网或书面发出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官网的技术指标截图证明或技术说明书或技术确认书或产品手册等)的扫描件,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或测试)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或测试)报告扫描件。注:①上述技术参数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可通过单个或组合多个证明材料的方式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所提供的的证明材料均能反应所对应的技术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所对应条款。②技术支撑材料属于非中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文件中文翻译件,并附在原文后面。③若对应条款明确了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建设方案(19.5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认知及理解2.建设的重点难点分析3.建设进度3.系统质量4.系统融合5.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管理制度;7.生产管理制度;8.项目质量管理制度;9.项目技术管理制度;10.安全责任制度及职责11.文档管理制度12.质量控制措施13.培训方案评审内容:上述各项内容,每一项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得19.5分;1.对应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5分; 2.对应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分; 3.对应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0.5分;4.对应项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得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工作方案,格式自定。注:1.所提供方案须建立(或结合)在本项目使用场景之上,否则对应方案按0分处理。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2)缺少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5)方案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6)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注: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一处瑕疵。应急预案(5分)投标人根据建设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应急预案目标2.应急组织架构3.应急措施、风险分析、场景分类4.应急响应流程设置5.资源准备(含软件、硬件突然风险的替代等)及预案维护与演练评审内容:上述各项内容,每一项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1.对应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分; 2.对应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0.5分; 3.对应项内容存在2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得0分。技术实力(2.98分)投标人具有与化粪池气体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98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注:若名称不一致但功能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软著说明。3商务部分(13.9%)8.9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8.9分。注:类似业绩是指项目内容包含危险、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相关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注:同一业主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5投标人承诺在运维期内,每升级1台智能管控机器人终端设备(可实现实时数据就地显示、语音识别功能、微生物处置单元、多气体采集功能、联动消杀的功能、智能计量断路器等功能)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含单价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4.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三、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覆盖投标文件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七)修正错误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4.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4.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4.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4.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4.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4.12.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4.13.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5.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费用。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6.3.1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前,供方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期支付费用。6.3.2具体支付方法为: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运维期1年满后甲方支付剩余费用(不计息)。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5.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1.逾期责任因供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逾期到货的,每逾期交货1个日历日,供方按合同总额的0.1%赔偿给需方。若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2.其余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6.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6.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3.本表所填写货物“制造商”需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一致。6.2.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6.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自拟)6.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的重庆高新区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6.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化粪池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 气体监测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