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招标公告(龙口市公安局2025)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44   项目名称: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1.59263万元 最高限价:361.59263万元 采购需求: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 (2)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五、磋商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宋工,咨询 QQ 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2.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并获取磋商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 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获取磋商文件的,或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供应商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登记的不一致的,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下载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5.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到达磋商开启时间公布供应商名单后,供应商须通过CA 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投标过程中用于响应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 7.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龙口市车站西街3号 联系方式:0535-8520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911 联系方式:0535-6686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曼、王善竹 电话:0535-6686585  采购公告.  2.施工磋商文件8.6---护栏工程.pdf  不采用远程异地说明(1).pdf  

龙口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终止或者取消的可能)项目名称: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44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前附表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龙口市车站西街3号联系人:蒋义正联系方式:0535-85206612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及方式代理机构: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911联系人:李明曼、王善竹联系方式:0535-66865853工程名称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4分包不允许分包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7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施工及保修。8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9供应商资质与资格要求1.供应商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9供应商资质与资格要求(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2)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10%为预付款(预付款冲抵进度款,当预付款全部抵扣后,再支付后续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30%并经审核后按审定值的80%支付工程款。余款待工程完工并验收通过1年后,按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定案值支付至97%,完工验收2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12是否需要样品是。供应商应参照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名为:金属栏杆(高护栏)。(1)样品长度为3m,含立柱、立柱帽、护栏片、底座。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样品分为零分。样品质量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样品送达时间:开标当天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一概不予受理。(3)样品送达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3楼样品室(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4)供应商须派专人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到后离场。样品提交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12是否需要样品(5)评审结束后,未成交的样品当天由供应商自行运回;成交人的样品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作为交货时的验收标准之一(若成交人提供的样品低于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验收时以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为准)。(6)供应商自行承担样品运输费用等所有和样品相关的费用,以及样品不能及时提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1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地点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2.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磋商文件。14不见面开标方式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供应商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含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则将无法上传,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2.供应商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15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须使用《烟台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1/20210927/123308.html2.供应商制作标书之前需要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用户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绑定CA数字证书。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均以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为准。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加盖申请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5.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其中绑定的图片(包括word文件中嵌入的图片)大小不得超过系统规定字节,绑定的word文件不得超过系统规定字节。6.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点击“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栏上的“签章”按钮进行电子签章。签章完后再点击工具栏的“上传”按钮,上传响应文件。7.交易平台开标操作步骤为:在线解密→开标结束。15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在线解密: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供应商须在规定的解密倒计时内(20分钟),点击【解密】按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超出解密时间,供应商不能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并解密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单后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开标过程中用于响应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8.二次报价步骤:评委组长开启二轮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签章→提交→评委组长报价结束。二轮报价采用网上签字方式确认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提交后的报价不能再作出调整,请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提交二次报价。如有疑问请致电: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9.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分钟起保持在线状态,及时查看系统内的通知,解答评委提出的疑问,未解释的视为认可评委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的理解。16其他补充事宜1.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宋工,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2.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16其他补充事宜3.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4.下载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rz.cn/),现已启动运行。17自2025年5月30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http://sdgp.sdcz.gov.cn:7100/#/login)。本系统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支持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主体在线提交材料、查询进度、接收文书。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shandong.gov.cn/#/home),点击“行正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0531-968123转4)。18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说明:本项目所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第一部分邀请函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对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采购内容:本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S213龙青线城区段(五洲国际路口)至石黄公路(选矿路口)路段,长度4.5公里,中央分隔带现状为绿化隔离带。现按照城市道路相关规范要求,对中央分隔带护栏进行改造。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二.有关要求:2.1资格要求:2.1.1供应商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2)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2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2.3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10%为预付款(预付款冲抵进度款,当预付款全部抵扣后,再支付后续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30%并经审核后按审定值的80%支付工程款。余款待工程完工并验收通过1年后,按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定案值支付至97%,完工验收2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2.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2.7施工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S213龙青线城区段(五洲国际路口)至石黄公路(选矿路口)路段。三.有关说明:3.1供应商必须完成图纸及工程清单内的施工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2本项目总报价为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拆除费、施工现场水电费用、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规费、税金、原材料涨价、质保金、维护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人员驻场费、审计费、项目验收费及在项目实施中如供应商需要第三方配合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磋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波动、地下降水、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不可竞争费用(暂定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预备费等)按规定计取,不得调整。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施工及材料采购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及设备材料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4质量及验收:本工程要求按现行有关规定要求施工,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12号),由成交供应商自检合格后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6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壹万伍仟玖佰贰拾陆元叁角(¥3,615,926.30),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3.9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3.10相关费用: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1.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3.1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磋商截止时间。3.1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1.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采购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12磋商保证金:3.12.1磋商保证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供应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规定收取磋商保证金;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收款单位名称及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莱山支行;银行账号:38110188000119374;3.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4为进一步畅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创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有效破解我市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困境,切实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根据烟台市财政局要求,将附件“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编入电子采购文件(详见附7附件: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宣传力度。3.15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规定了各采购供应商优先通过此线上系统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申请。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四.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4.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信创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50424/74a9c468-d758-4f72-8118-6d56713a1c34.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供应商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含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则将无法上传,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供应商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4.2供应商需使用“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1/20210927/123308.html)。4.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上传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需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可用笔记本电脑或者交易中心提供的电脑对文件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QQ群:1124305721五、采购议程安排:5.1磋商文件获取:具体详见前附表。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3磋商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①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财采【2021】8号文规定,需要供应商通过线上会议室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直播,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需要各供应商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工具,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②使用工具:腾讯会议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44③会议号(房间号):951-488-148④入会时间:开标前15分钟内⑤会议开始时间:开标时间⑥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⑦备注名称:请各供应商将备注改成各自投标单位的名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投标单位名单后,将不是参加本工程的人员移除会议,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负责)⑧步骤:网上下载“腾讯会议”-自行注册-注册完后登录“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修改“您的名称”(将名称改为投标单位名称)友情提示:为防止现场直播影响您解密等操作,可用手机或另一台电脑观看直播。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龙口市车站西街3号联系人:蒋义正联系方式:0535-852066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911室联系人:李明曼、王善竹电话:0535-6686585电子邮件:sdqy20170703@126.com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采购项目说明本项目为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现场情况、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共分为一个包。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二.工程范围1、项目概况: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位于烟台市龙口市五洲国际路口至石黄公路选矿路口,长度4.5公里,现按照城市道路相关规范要求,对中央分隔带护栏进行改造。2、工程内容:K14+453、K15+368-K15+498段路段挖除原有中央分隔带种植土,路床处理后回填3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至现有基层高度,并依次铺筑透层、封层、10cm厚密级配沥青碎石ATB-25、粘层及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恢复至现有设计路面标高,重新设置为城市机动车分隔栏。K15+498-K17+500段拆除现状中央混凝土护栏,新建城市机动车分隔栏。3、预算金额:361.59263万元4、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5、计划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9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6、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7、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四.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供应商的报价,应根据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相应的费用文件、现行市场价格,并根据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市场状况充分考虑有利条件与风险因素,提出合理优惠的投标报价。1.2本工程量清单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成交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报价须知、合同协议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磋商报价说明2.1本工程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应是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合同内容及包含所有风险因素在内的价格,合同执行时,合同总价不再予以调整。2.2报价为供应商在按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构件及材料的检测试验费、利润、并考虑风险、物价上涨因素等而增加的费用及竣工图测绘费用。(绿化工程全费用单价包括苗木费、栽植费、措施费、苗木损耗费、病虫害防治、两年养护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2.4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除纳入投标价格中的非竞争性费用金额(暂列金额、暂估全费用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特殊项目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设备暂估价等)以及规费和税金外,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得结算和支付。供应商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2.5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2.6供应商的总报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决定。2.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响应文件递交的有关要求。2.8供应商可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应自行联系产品的加工场地、产品的堆放场地、产品的运输;且由此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投标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另行支付。2.9供应商应考虑施工现场因管道排列增加的工程费,含在投标报价中。2.10本清单所列工程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及措施等)和工程量是按施工图纸计算的,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供应商报价时要结合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所有因素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仔细校对,计算出工程造价。供应商接到磋商文件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及措施等)和数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如在报价截止时间5日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少于按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一律按施工图纸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予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大于按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一律按图纸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调整工程价款。2.11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如发生设计变更或调整施工内容,必须严格履行《关于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发〔2012〕92号)、《龙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操作规程》(龙财〔2013〕7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通知》(龙财[2020]30号)所规定的程序,设计变更或调整的工程造价执行以下规定:2.11.1中标价比招标限价下浮小于6%(1)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或调增施工内容,变更或调增部分的工程造价在按相关定额、配套的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龙口市地方材料取定价格、市场调查确定的材料价格及财政部门计价规则计算的基础上下浮6%。(2)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造价)或调减施工内容,变更或调减部分的工程造价在按相关定额、配套的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龙口市地方材料取定价格、市场调查确定的材料价格及财政部门计价规则计算的基础上按中标下浮比例下浮。2.11.2中标价比招标限价下浮大于6%(1)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或调增施工内容,变更或调增部分的工程造价在按相关定额、配套的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龙口市地方材料取定价格、市场调查确定的材料价格及财政部门计价规则计算的基础上按中标下浮比例下浮。(2)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造价)或调减施工内容,变更或调减部分的工程造价在按相关定额、配套的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龙口市地方材料取定价格、市场调查确定的材料价格及财政部门计价规则计算的基础上下浮6%。2.11.3全费用价项目(税后成活价项目)(1)全费用价项目发生设计变更(原设计未包含的项目),除按财政规定不予下浮的项目外,在询价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下浮6%。(2)全费用价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时,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①增加全费用价项目工程量时,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按招标控制价调增;如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按投标报价调增。②减少全费用价项目工程量时,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按投标报价调减;如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按招标控制价调减。2.12材料、设备相关要求(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暂估价材料及设备原则上应由发包人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承包人不计取总包服务费。发包人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承包人支付货款的,据实调整暂估价材料价格及取费。发包人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并支付货款的,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施工的,只计取安装费及取费,不计设备(材料)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按市场调查价和成交下浮率计入造价。(2)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费用暂估价项原则上应由发包人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承包人按投标时承诺的总包服务费费率计取总包服务费。发包人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承包人支付采购款的,据实调整全费用单价及取费。发包人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并支付采购款的,不计入造价。承包人自行采购的,除按财政规定不予下浮的项目外,其余均按市场调查价和成交下浮率计入造价。(3)执行财政内部定额价(指土方工程及建筑垃圾清运)计算的施工项目,不下浮。(4)其余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需经采购人认可,且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相应标准规定。2.13风险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风险):(1)材料价格的变化磋商文件中明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其价格变化不再调整。材料质量及材料供货商的能力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工程自身的要求,且必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确认后方可使用。(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可能带来的费用变化,一经中标,不得再要求因该方面的主管部门要求及参观视察引起的费用调整。(3)环境因素的影响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场地本身及周边环境影响发生的费用,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4)专业管线施工影响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允许专业管线部门进场施工。采购人、监理单位将根据现场情况对其提出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并积极协调督导;成交供应商亦应对其提出合理要求并监督。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专业管线施工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协调效果不明显,专业管线施工部分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处置)引起的费用变化,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5)沿线路口、便道的设置供应商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及周边场地条件于投标时考虑设置的临时路口、便道,其费用不再调整。(6)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采取的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为保证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的措施引起的变更(原设计能满足要求),不再进行费用调整。(7)建筑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费用在报价中考虑。(8)临时水电及办公场所不再调整。施工用临时水电及办公场所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在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9)材料运输及二次搬运不再因材料的运输及场地内的二次搬运进行费用调整。(10)与交叉施工工程等单位的配合,应充分考虑交叉施工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11)与总包及其他分包方的管理费用(含工程资料整理的费用),应根据其他项目清单自主报价,费用不再调整。3.其他说明3.1“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3.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3.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3.4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3.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供应商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3.6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3.6.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措施项目并填报措施费。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报价为“零”的措施费,应有充分的说明和依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报价。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3.6.2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详细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采购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3.6.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磋商文件约定的供应商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3.6.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3.7、其他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3.7.1暂列金额应按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7.2计日工,供应商应按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3.7.3总承包服务费,供应商根据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报价。3.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山东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除磋商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5、对跨月施工的变更工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材料采购的具体月份,市场调查确定的材料价格执行变更期间最低月份的价格。五.项目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拟投入项目组关键岗位人员至少3人(含3人),即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未发生过变更或更换;施工员1人:应具有中等职业(高中)教育及以上学历;专职安全员1人:应具有中等职业(高中)教育及以上学历、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及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备。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会保险证明时间为自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当月或上月的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六.样品供应商应参照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名为:金属栏杆(高护栏)。1.样品长度为3m,含立柱、立柱帽、护栏片、底座。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样品分为零分。样品质量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样品送达时间:开标当天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一概不予受理。3.样品送达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3楼样品室(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4.供应商须派专人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到后离场。样品提交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5.评审结束后,未成交的样品当天由供应商自行运回;成交人的样品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作为交货时的验收标准之一(若成交人提供的样品低于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验收时以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为准)。6.供应商自行承担样品运输费用等所有和样品相关的费用以及样品不能及时提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工期须满足采购人要求进度,并积极配合采购人顺利通过验收,若验收质量不能达到合格标准,将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工程款并予以处罚。注: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2.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采购的通知》(烟财采〔2023〕5号)规定,若工程量清单中具有为优先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的,对优先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给予不超过5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2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下载磋商文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8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3.9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3.10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4.其它4.1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成交与否,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函(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条款及合同文本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提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答疑澄清或答复,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责任自负。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6.2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拟磋商项目的答复为准。6.3澄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答疑澄清或修改,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责任自负。7.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7.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文件的编写8.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common-list.html下载安装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具体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文档下载中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9.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附件)10.1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1.1报价函;10.1.2报价一览表;10.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格式);10.1.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1.6质量、工期、承诺及企业的业绩等;10.1.7供应商自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2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0.2.1技术文件应包括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针对本工程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11.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1.2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1.3各供应商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后三日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及未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送至或邮寄到代理公司。纸质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并装订,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纸质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所造成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2.报价12.1报价均已包括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维护费、运杂费、质检费、验收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政策性规定的全部费用。每次报价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2.2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格式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其组成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等。15.磋商保证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供应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第一部分3.12规定收取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1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1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7.2电子版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部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电子印章);17.3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D响应文件的提交18.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部分邀请函磋商地点:详见第一部分邀请函19.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系统平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递交和修改21.1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E报价、磋商、成交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1)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且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2)电子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4)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无法人代表授权书的;(5)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且无法通过修改、补充达到磋商文件的要求,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总价的基础上,再对报价进行优惠的应视为多个报价;(7)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8)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计划工期、保修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的;(12)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或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缺项的;(13)未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中无相应承诺的;(14)未全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磋商会议开始,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或CPUID等唯一识别码一致,即视为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8)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2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25.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25.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产品。25.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龙财采〔2022〕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优惠政策,是依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龙财采〔2022〕9号)、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25.3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5.4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25.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5.6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5.7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25.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磋商程序26.1磋商会议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进行。26.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招标,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远程会议系统及电子交易平台,待二轮报价开启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轮报价。如供应商因未关注远程视频会议或其他原因导致二轮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6.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注:①多轮报价过程中,请仔细检查报价后再点击提交。因供应商自身输入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多轮报价中每轮报价仅可以提交一次,提交成功后不可修改。③请供应商报价时注意报价时间限制,在倒计时结束前提交报价。④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效报价,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评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打分后,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26.8所有供应商报价虚高、远远高于磋商小组集体商定的合理价格的,经磋商小组集体商定,可重新进行磋商。(适用于无预算情形)评分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分数备注1磋商报价55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5分)其他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55(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类似项目业绩2分自2022年1月1日(合同时间为准)起供应商提供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包括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每具有一份有效业绩扫描件的得0.5分,满分2分。无业绩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3样品15分①样品的外观结构设计;②样品的漆面处理表面光洁度;③样品的外形是否坚固厚实;④样品的切割工艺、细节处理、平整度;⑤样品的制作连结工艺。评委根据以上5项进行评审,每项3分,满分15分。每有一处有瑕疵或欠缺的扣0.5分(每项最多扣1.5分)。提供样品不全或者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者不提供样品的该项得0分。4施工组织设计(28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4分根据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的合理性、可靠性,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3-4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4分根据质量保证措施情况是否切实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3-4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4分根据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规范性、针对性,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3-4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4分根据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3-4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3分根据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清晰明确,分工合理,人员配备齐全,各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2-3责、分工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根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完善合理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2-3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针对本工程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3分针对本工程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情况,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2.5-3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针对本工程提出的建议的合理性,由评委以0.1分为单位在2.5-3分之间独立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描述的,本项得0分。5节能环保加分报价评分项若所投全部产品为品目清单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不含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产品),在其报价分值基础上分别给予投标报价标准分值5%(2.75分)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品目清单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不含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产品),在其报价分值基础上分别根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占投标总报价相应比例加分,即(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2.75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名单和认证产品查询结果当前页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技术评分项若所投全部产品为品目清单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不含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产品),在其技术分值基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分值5%(1.4分)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品目清单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不含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产品),在其技术分值基础上分别根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占投标总报价相应比例加分,即(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1.4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名单和认证产品查询结果当前页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27.磋商纪律27.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7.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磋商情况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7.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2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8.成交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项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项得分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8.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29.成交通知书29.1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29.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通知未成交结果。29.4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10个日历日内。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4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0.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31.相关费用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21388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31.2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银行电汇、现金。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莱山支行开户名称: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811018800011937431.3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最高限价项目100万以下(含)100-500万(含)500-1000万(含)1000-5000万(含)5000-1亿(含)1亿以上工程0.7%0.55%0.35%0.20%0.05%0.01%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本项目最高限价。31.4代理服务费按代理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费;超过50000元的,按50000元计费。32.质疑投诉32.1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2.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该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2.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4自2025年5月30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http://sdgp.sdcz.gov.cn:7100/#/login)。本系统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支持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主体在线提交材料、查询进度、接收文书。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shandong.gov.cn/#/home),点击“行正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0531-968123转4)。3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32.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32.7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2.8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2.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潜在供应商应优先通过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申请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纸质原件同步递交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拒收到付件)。潜在供应商在提交质疑函原件时,须将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保险单位名称须与质疑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同时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以质疑函送达采购人、代理机构为准)。32.10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龙口市车站西街3号联系人:蒋义正联系方式:0535-852066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911联系人:李明曼、王善竹联系方式:0535-6686585电子邮件:sdqy20170703@126.com33.解释权33.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3.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4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工程质量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合格标准。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37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44电东楼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38电东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4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成交通知书、报价函及其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磋商文件及附件、响应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指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各类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5)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响应文件及其附录;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上述组成部分发生矛盾,以该协议或文件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6套工程施工图纸(含2套竣工图),如果图纸数量不足,需增加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另行申请,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但施工所需的材料运输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论场内交通还是场外交通均视为已达到工程施工所需,如承包人认为需进一步完善,费用自行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开工前现有的施工现场,发包人视为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若需平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人可从发包人指定的供电及供水系统接临时水,临时电,承包人自行接表、装表计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电讯线路及电讯费用自理,承包人有责任看护好发包人的供电系统,如有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发包人已视为开通,若承包人仍视为不具备开通条件,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发包人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承包人对地上(下)管线负有保护责任,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各项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将施工现场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图纸交付承包人后3天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在施工期间应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院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以龙口市城建档案馆要求为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质4套,电子1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向发包人/总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套,交发包人/总承包人审核;竣工后30日内向总承包商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须与发包人审核后的图纸保持一致),统一向发包人、物业移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竣工图纸质4套,电子1份。(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提报本月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一式两份,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收到后7日内完成审批核准。(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工作,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要求。如因承包人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措施或夜间施工照明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并发生事故或纠纷,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及设施的要求:提供发包人、监理办公用房各一间,公共会议室一间。(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办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保护工作、保护标准质量应符合发包人、监理单位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规定,运输过程中严禁撒漏,工地进出口要及时清理干净。严禁违章取土,夜间施工不得扰民。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中有关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公用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公用便道、公众便利及他人财产的占有造成干扰和破坏,同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与之相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若施工过程中造成公用道路、地下管线等公用设施破坏,施工企业应自行负责修复。B、承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开工前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必须按月发放一次农民工工资,且发放金额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末结清劳动者剩余应得的工资。企业要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和个人。C、承包人有责任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发包人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服务,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应手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合同具体约定。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合同具体约定。3.3承包人人员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姓名:职务:姓名:职务:姓名:职务:其他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期限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3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合同具体约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合同具体约定。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合同具体约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合同具体约定。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部成员合同条款(1)成交供应商报价时承诺的施工项目部成员岗位证件及施工合同原件必须留存工程现场项目部,以备监察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察,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设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2)项目部成员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擅自变更的违约责任响应文件中项目部承诺的项目部成员要常驻工地,发包人实行考勤制度。项目部成员不到岗的,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岗或变更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a.项目经理不到岗的或擅自离岗的或擅自变更的,承包人每天承担违约金4000元;b.常驻工地的项目部其他成员不到岗的或擅自离岗的或擅自变更的,承包人每人次每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的扣除:发生违约行为后,发包人书面告知违约承包人违约情况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数额,违约人如无异议,项目经理应在该告知书上签字认可。签字认可后首次工程款拨付前,发包人将该告知书报财政部门备案,拨付工程款时财政部门将根据备案的告知书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余款拨付发包人。(3)请销假制度项目部成员确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岗的,需向发包人请假,未经请假批准的,按擅自离岗处理。项目部成员每人每月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4天。项目部成员请假时,请假条一式三份,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项目部各留存一份。(附件12、项目部成员暂时离岗请假条)发包人将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建立施工项目部成员考勤签到台账,周末向施工单位通报本周的考勤签到情况,月底将本月施工单位的违约处罚情况报送财政部门。(4)项目部成员变更制度a.承包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经理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所持注册建造师证件的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响应文件承诺的资质等级。未按本程序进行变更,视为擅自变更,按人员不到岗违约处理。b.发包人因承包人项目部成员履职不到位,影响合同顺利履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变更项目部成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予以变更,并到招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局备案。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变更,每拖延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部成员必须更换。违约金的扣除:发生违约行为后,发包人书面告知违约承包人违约情况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数额,违约人如无异议,项目经理应在该告知书上签字认可。签字认可后首次工程款拨付前,发包人将该告知书报财政部门备案,拨付工程款时财政部门将根据备案的告知书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余款拨付发包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根据发包人实际要求(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工程施工中经济索赔;(2)拨付工程款;(3)调整工期;(4)重大责任事故的处理;(5)增加工程价款的签证、认可;(6)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其他内容。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通用条款;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定规范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含工程照管、材料、设备、成品保护、保管等)事项,其它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定规范要求。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定规范要求(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定规范要求(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不再对施工现场进行修整,场地视为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所需的水、电发包人视为已达到施工条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发包人已视为开通;若承包人认为以上条件需修整或增加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模式评审的说明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模式。主要是由于此项目包含护栏设备采购及安装,护栏作为交通安全设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包括材料物理性能、外观与尺寸、制作工艺、表面处理等因无法通过线上方式满足评审需求,需专家现场查验样品性能或实物对比,远程评审无法实现实物检验环节。护栏作为交通安全设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样品可以作为完工验收的一部分,若验收不合格可能对道路安全、车辆通行及后续维护产生多方面影响:(1)安全性影响a.护栏若未达到抗冲击、抗压强度等力学性能标准,在车辆撞击时无法有效吸收能量,可能导致车辆钻入碰撞或护栏结构失效,增加事故风险。b.护栏若涂层附着力不足或厚度不达标,长期使用易锈蚀,影响防护效果。(2)功能性影响a.若防撞护栏高度/角度不符合标准,可能导致安装不规范,使护栏无法发挥预期作用,可能降低对失控车辆的拦截效果。b.护栏线形不流畅,导致基础施工不牢或易引发护栏倾斜、变扫描全能王20b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关于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预采购情况的说明一、项目概况:采购人名称:龙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项目名称: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项目概况:S213龙青线五洲国际路口至选矿路口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项目,位于烟台市龙口市五洲国际路口至石黄公路选矿路口,长度4.5公里,现按照城市道路相关规范要求,对中央分隔带护栏进行改造。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预算金额:361.59263万元二、选择预采购原因:依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烟财采(2022)32号)第六条第四项:(四)适用预采购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预采购模式。1.预算已批复或确定,尚未正式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未来将一次下达完整指标的;2.采购预算需分年度或分次下达,但采购项目组织活动需一次完成的(含一签多年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采购预算分别下达至不同使用单位,但需要牵头单位统一组织采购的(统采分签、联合采购);4.履约结束前无法确定合同总额,以单价、折扣率、费率为依据计算合同金额的;5.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第一阶段采购工作;6.对未来有可能使用债券指标的项目,及依据审计结果作为支付金额的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算已经财政局批复,但尚未正式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适应于上述第一款预采购情形,可采用预采购模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25年08月04日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护栏工程建设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