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2025)
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4日 09时1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373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说明:1.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履约期内合同资金往来凭证(收款或支付证明均可)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如为分期付款的,提供履约期内任意一次资金往来凭证扫描件;2.合同须明确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且符合前述时间要求。3.单个合同中应体现全部服务内容。】;(2)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时1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时1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000.00元/年
预算品目: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龙大道四段2799号
联系方式:17608004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
联系方式:85825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婷、万晨鹞
电话:85825012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表上传.docx
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表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一名供应商,为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市场监管所提供秩序维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等,以及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服务事项。(二)人员配置要求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配置要求备注公共秩序维护岗91.①号服务点位: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共5个岗位。工作时间分3班倒制,24小时在岗。第一班:8:00-16:00,门岗1个岗位,巡逻岗1个岗位;第二班:16:00-24:00,门岗1个岗位,巡逻岗1个岗位;第三班:00:00-08:00,门岗1个岗位。2.②号服务点位: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和③号服务点位:市场监管所,共4个岗位。工作时间分3班倒制,24小时在岗。第一班:8:00-16:00;门岗1个岗位(负责②号服务点位门岗工作),巡逻岗1个岗位(负责②号和③号服务点位的巡逻工作)。第二班:16:00-24:00;1个岗位(负责②号和③号服务点位的巡逻工作)。第三班:00:00-08:00。1个岗位(负责②号和③号服务点位的巡逻工作;如遇①号服务点位突发情况,须协助①号服务点位人员处理)。3.负责24小时的秩序维护;负责车辆指挥、违停清理、消防巡逻、节能排查、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来访人员登记、引导,人员进出管理;负责对公共区域的安全巡视和监管。4.待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采购人通知时须保证0.5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如遇突发工作需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安排人员到岗。5.巡逻频次:白天、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1.在岗位配置的人员中1人兼任项目经理,同时具备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说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服务的物业项目名称及业主名称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2.完成相应岗位工作的同时还负责对所管辖物业项目的整体管理;负责与采购人联系、沟通、协调;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服务团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提示排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物业服务全方位管理流程。环境维护岗51.服务点位:①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岗位数3个;②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岗位数1个;③市场监管所,岗位数1个2.负责镇政府大院、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市场监管所范围内所有公共场所、会议室、值班室(含值班休息室)、卫生间、公共设备、道路等一切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循环保洁、定期清洗、拖洗、大扫除(一月一次)及值班休息室床上用品的清洗等工作。3.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每天卫生必须在9:00前清理完毕;其余时间保洁人员在自己所负责的区域内不定时巡回保洁。4.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点位至少安排2名人员在岗。其他点位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5.待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工作需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安排人员到岗。注:(1)上表描述内容为通过岗位数量及要求体现本项目工作量(部分岗位明确岗位数和对应的在岗人数,供应商在响应时不得低于要求),岗位数量不等同于对实际服务人数的实质性规定,供应商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根据岗位配置要求、服务要求及自身经营情况,核定所需人数、器材和机具,并进行相应配置。(2)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人员配置表或配置方案,逐岗位明确配置人员数量及工作机制,确保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如未提供或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所有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无犯罪前科、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上述所有关材料至采购人备案。(4)配置的服务人员应系该公司正式员工,且只能服务于本项目,持中标后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须提供服务团队全体人员清单(清单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经采购人同意后入场,服务期间若有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予签订合同,不予签订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供应商须按投标(响应)文件的项目拟配人数足额满编运行,服务人员因辞退或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岗,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天数未到岗,则按未到岗天数对应物业费的五倍扣除物业服务费。(6)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与上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全员购买社保,依法用工。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设置。供应商对拟派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用工纠纷等各类纠纷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劳保、工作服、胸卡、福利、住宿、交通、办公设备等有关费用。(8)供应商应为所有服务人员配置工作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每人冬季、夏季、春秋季服装各不低于两套,每人共计不低于六套,服务人员在岗时间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二、服务质量标准(一)基本要求1.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方案中明确的内容落实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打卡制度、保密承诺等。2.供应商所有职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语言文明。3.公示24小时值班电话,遇见紧急事情须白天10分钟内、晚上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设有紧急服务电话。(二)公共秩序维护供应商对所负责辖区提供24小时的秩序维护、车辆指挥、违停清理、消防巡逻、节能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突发事件的预案控制等相关工作;未作24小时服务要求的提供常态化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管理内容及标准(1)建立传达车辆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办公区域安全。(2)出入口24小时值守,办公区有巡逻人员定时巡逻,确保秩序井然有序。(3)对外来人员速行验证、登记,发现疑点及时询间,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广告推销、商业推介进入办公区域,积极疏导群访人员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4)有效疏导进出车辆,保持出入畅通。(5)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6)设置行车指示标识,规定行驶路线,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7)停车场应24小时专人管理,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监控、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8)指挥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9)监控设施应24小时正常运行,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记录。(10)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等报警信号及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立即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处理并报警,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预案对人员进行疏散。(11)监控资料至少保持3个月(特殊要求除外)。(12)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14)依据《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有健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机关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15)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保证设施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楼梯出入口、电梯口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警示标语,安全疏数示意图;消火栓和灭火器箱张贴消防段施器材使用方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炼。(16)合理安排巡查路线,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被盗事件的发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现场采取必要措施。(17)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18)为保障24小时执勤值守,采购人提供工作午餐和节假日用餐保障。2.管理措施(1)落实并完善秩序维护人员管理和奖惩制度,严格付诸实施,以增强秩序维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2)强化秩序维护人员的内务管理,开展系统化素质培训,提高秩序维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落实并完善《紧急事故处理办法》,定期组织演习。(3)加强对秩序维护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要求服装统一,语言文明,举止得当。(4)严格执行点到制度,确保秩序维护质量。(5)保证值勤记录详细、完备,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三)环境维护1.管理内容及标准负责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市场监管所范围内所有公共场所、会议室、值班室(含值班休息室)、卫生间、公共设备、道路等一切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循环保洁、定期清洗、拖洗、大扫除(一月一次)及值班休息室床上用品的清洗等工作。通过日常保洁工作,使公共环境和公共部位整洁,公共设施洁净、无异味、无破损。公司监管人员每天须到位进行监督,保洁人员的服装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所有的清洁工具、用品、耗材由采购人提供。2.环境维护明细(1)负责镇政府大院1号办公楼(政府办公大楼):3862.57㎡(含阳台、走廊、楼梯间、一楼大厅、便民大厅、展览厅、公用卫生间、二、三楼会议室、顶楼地面等公共区域)。(2)负责镇政府大院2号办公楼(农技服务中心):2286.25㎡(走廊、楼梯间、一楼大厅、公用卫生间、会议室、6个值班室等公共区域)。(3)负责镇政府大院3号楼(司法楼):123㎡(除去伙食团二、三楼等公共区域)。(4)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1372.97㎡(便民服务中心和文化站一楼、二楼办公区、楼道等公共区域卫生)。(5)负责市场监管所(室内、室外):1933.56㎡(办公区、楼道等公共区域卫生)。(6)对办公楼外公共区域,即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区域内的道路、广场、草坪、停车位、垃圾桶、路灯、交通标志等区域)保洁。(7)对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含顶楼地面)保洁。(8)办公室室内、公共区域垃圾的收集、清理服务。(9)值班室床上用品的清洗服务、清洗次数必须每天一次,清洗机器由采购人提供(保障维修),清洗的洗涤液由采购人提供。(10)协助采购人进行各类会议保障及有关临时性保障等工作。3.环境维护标准(1)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便民中心(文化站)、市场监管所区域保持清洁,地面无纸屑、烟头和其他杂物。(2)办公楼楼道走廊地面干爽洁净,无污渍、积水、杂物等,楼道、扶手、栏杆、玻璃干净无灰尘,公共门框和墙壁无积尘和蜘蛛网,公共区域盆景内无纸屑、烟头和其他杂物。(3)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大厅地面无污迹,玻璃窗无积尘污迹,厅内饮用水具、沙发等设施干净整洁,大厅立柱、墙壁、灯具、顶部无积尘污迹。大厅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大理石、花岗石等材质定期养护,出、入口地垫整洁;公共通道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尘无污溃;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天花板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指示醒目。(4)1、2、3号办公大楼建筑内立面墙体干净、无污迹。(每月一次大清理、设备工具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未做一次扣除3500元,未达标要求重新返工)(5)办公室:指定服务的办公室每日清洁1次,地面、桌面保持干净,办公家具设备及门窗整洁,茶具清洁;其他办公室,定期清洁门窗、玻璃。(6)楼梯及楼梯间:每日清洁2次,梯步、扶手栏杆、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7)卫生间:每日清洁6次,循环保洁,地面干净,无污无积水;洁具洁净,无污渍;门窗、墙壁、隔断、玻璃、窗台表面干净,无污迹,金属饰件有金属光泽,天花板表面无蛛网;换气扇表面无积尘;洗手台干净无污垢;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8)开水间及清洁间:每日清洁1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9)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配电箱、设备机房、消防栓、报警器及开关插座等每周清洁1次,保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等无尘无斑点。(10)供应商负责值班室(含值班休息室)卫生管理。(1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道路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路标、标志、宣传栏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室外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半月清洁1次。(12)绿化带及景观每日清洁2次,绿地内无杂物,花台、雕塑、景观表面干净无污渍,景观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漂浮物,建筑整洁无涂污。(13)办公楼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平台、屋顶,每月度清扫1次;雨季期间,每半月清扫1次;每月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14)对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进行预防性卫生消杀,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15)定期对所管理区域实施消毒工作。公共卫生间至少每日消毒1次,垃圾收集容器至少每日消毒2次,公共区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毒。(16)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室等会后及时消毒;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容器每日至少消毒2次;公共区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毒。(17)设置垃圾分类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对垃圾进行强制分类,垃圾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箱)身表面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垃圾中转房地面每日拖洗1次,无明显异味;垃圾袋装,日产日清。(18)每天卫生须在9:00上班前清理完毕。如遇突发紧急保洁事件,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0.5小时内安排人员实施紧急保洁。(19)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执情。(20)为有效保障全时段保洁,采购人为保洁人员提供工作午餐。三、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对本要求进行响应,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相应)供应商应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沟通,制定包含以下几项内容的方案或制度,并承担制度上墙的费用。如供应商未按承诺内容完成相应工作,采购人有权不予其签订合同:1.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打卡制度、奖惩制度、保密承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秩序维护:管理区域内车辆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3.环境维护:管理区域内保洁工作制度、卫生消毒消杀方案。4.实施计划制定:制定周、月、季、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方案。5.应急预案: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6.其他采购人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服务方案、各类制度、管理要求等。 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续签时间及条件1.续签时间:合同一年期满,经采购人考核(以《黄龙溪镇政府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为准)合格后可续签合同。2.续签条件:续签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前提条件:(1)未出现物业服务一年合同期内出现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情况。(2)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转包和分包的情形。2★付款方式及约定(本项目支付方式及付款进度以此处要求为准进行响应,如未按此处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按季度支付,且采购人按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累计扣除相应费用,考核结算后的费用为最终支付金额,由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交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上季度最终结算的服务费。2.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均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人员工资发放证明材料,采购人收到齐全的付款手续后进行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3.供应商最后一个季度服务费待供应商退场且无劳资纠纷后支付。4.付款公式:季度支付金额=成交金额/4-季度考核结果累计扣除费用。5.季度考核结果累计=本季度3个月月考核结果应扣除费用相加。3★权利与义务1.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区域和服务范围进行现场明确和现场指导。(2)负责向供应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3)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根据采购文件中岗位配置要求及合同条款要求对供应商实际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服务情况(括但不限于配置人员数量、资格证件、工资及社保购买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逾期没有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作业经费。(5)负责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8)采购人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供应商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供应商应及时支付拟派人员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若因迟延支付或者拒不支付而引发的相关劳动争议纠纷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采购人先行赔偿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同时,采购人还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9)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的考核按照《黄龙溪镇政府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的规定执行。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采购人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相关约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作业质量标准完成各项作业任务。(2)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对采购人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快速整改到位。(3)供应商定期组织和安排对派驻到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常规体检。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和设置工作人员休息点。(4)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操作、文明作业。合同期内,供应商在物业管理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概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有权在完成服务内容的基础上,要求采购人按时足额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6)供应商提供的物业人员劳动关系属于供应商所有,在合同期间发生工伤意外及人身意外等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及处理相关事宜。(7)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采购人有权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岗位人员,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5日内重新提供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到岗,且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8)供应商因工作疏忽、泄露工作秘密或违法犯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依法赔偿。泄露采购人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人正当权益的,采购人有权制止,涉嫌犯罪的,采购人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供应商负责为上岗人员开展适应性技能服务培训事宜。 4★知识产权1.供应商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2★服务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指定区域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2.每月以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考评,考核验收以《黄龙溪镇政府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为依据,总分100分。 (1)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则在考核结束后按照结算金额全额转款; (2)考核85分(含85分)至89分,在89分的基础上每扣1分,则从当月服务费中扣罚100元; (3)考核80分(含80分)至84分,在84分的基础上每扣1分,则从当月服务费中扣罚200元; (4)考核75分(含75分)至79分,在79分的基础上每扣1分,则从当月服务费中扣罚400元; (5)物业服务考核得分低于75分达两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秩序维护人员及保洁人员;物业服务一年合同期内出现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黄龙溪镇政府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表详见附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按季度支付。,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按照“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执行,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 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进行响应。本说明后的内容为系统模板,不作响应要求。,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违约责任 (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2)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应在收到供应商齐全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服务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付款除外)。其余情况逾期,则按应付金额每日1‰标准向供应商赔付违约金。 2.供应商违约责任 (1)因供应商疏于管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公共秩序防范义务,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一年合同期内出现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4)如供应商发生违约事项,采购人可以从采购人应付或将付给供应商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5)因管理服务不善造成出现消防、安全、保密等事故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出现上述重大事故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供应商进行人员调整,须事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关于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以保证服务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给予扣减服务费等相应惩罚。 (7)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业规章等,合法经营;发现供应商严重违反规定非法经营,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扣除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转包、分包本项目,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9)若供应商服务人数不足合同约定人数的,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且采购人有权扣除未派驻人员对应的服务费,并有权从第三方处采购该人员对应的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0)若因供应商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供应商违约解除或基于供应商违约采购人行使解除权解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1)如因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致使采购人遭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费用、为维权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损失。 3.以上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时,守约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违约方赔偿。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非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或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策变化)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采购包1:★一、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采购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以非现金的方式提供。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支付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二、本章节注明的“★”要求均为本项目不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逐条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单独响应的,须按要求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