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石林县财政局2025)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
采购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08-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8-06 06:00:00至2025-08-13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8-19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
¥4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788578752、15288404393
采购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796408
代理机构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石林县行政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88578752、1528840439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9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3-01977-SLYZ-0016
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3
最高限价(万元):43
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该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与采购人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接受委托方监督,并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考核要求,保证承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服务质量令采购人满意。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06 06:00至2025-08-1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8-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入驻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93号
联系方式:0871-67796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石林县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18788578752、15288404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88578752、15288404393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定稿)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docx
2025-08-06
下载
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2025-08-06
下载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LJC2025-013采购人: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25第四章合同格式....................2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5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1.1项目编号:SLJC2025-0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6TH202500608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C3-01977-SLYZ-00161.2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00元/年1.5最高限价:人民币430000.00元/年1.6采购需求: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保洁服务、绿化管养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餐饮后勤服务等。1.7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8服务承诺:达到国家该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与采购人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接受委托方监督,并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考核要求,保证承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服务质量令采购人满意。1.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10服务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指定地点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3.1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06:00-12:00时,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3.2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3.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五、开启5.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文件开启: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地点为: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5.3响应文件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5.4说明:(一)供应商应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应提前(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现场开标地址: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四)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程序,供应商应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解密文件后30分钟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提示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入驻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93号联系人:罗思弦联系方式:0871-677997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石林县行政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788578752、152884043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思弦(采购人)、张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871-67799788(采购人)、18788578752、15288404393(采购代理机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编号:SLJC2025-0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6TH202500608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C3-01977-SLYZ-00161.3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00元/年。1.4最高限价人民币430000.00元/年。1.5采购需求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保洁服务、绿化管养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餐饮后勤服务等。1.6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7服务承诺达到国家该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与采购人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接受委托方监督,并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考核要求,保证承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服务质量令采购人满意。1.8联合体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9服务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指定地点2.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3.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6.1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0.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7.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金额的 10%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无任何违反合同条款及服务质量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1.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3.供应商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5.开标完成后,投标供应商还须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等待二次报价,报价时间于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政采云平台规定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在此时间段内未进行二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商务部分以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价格为准。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编号:SLJC2025-0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6TH202500608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C3-01977-SLYZ-0016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00元/年1.4最高限价:人民币430000.00元/年1.5采购需求: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保洁服务、绿化管养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餐饮后勤服务等。1.6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7服务承诺:达到国家该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与采购人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接受委托方监督,并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考核要求,保证承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服务质量令采购人满意。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9服务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指定地点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项中规定的条件。2.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根据本章第8条款的内容出具证明材料。2.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按废标处理。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3.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以上费用的承担。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服务要求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5.1任何已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1项中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1项中规定以书面形式发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磋商申请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磋商申请函;(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6)资格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⑥廉政承诺、供应商承诺书;⑦信誉承诺;⑧《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报价说明;(8)项目服务方案;(9)应急预案;(10)内部管理制度;(1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2)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配备;(1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且清晰可辨。9、竞争性磋商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9.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一览表”中标明各项价格,应考虑人员工资、社保、服装费、装备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及合理利润的总和,采购人不再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服务工作费用(包括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工作延期等)。9.3无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属于无效报价。9.4本项目磋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并且此最终报价为最终支付金额。9.5最终报价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应是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合同条款上所列工作范围及服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9.6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款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7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按文件第三章服务技术要求投标。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1项所规定数额、时限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10.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⑤.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投标有效期11.1所投的标书应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1项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8项规定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2.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已要求签章的内容和封面外,还应对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的地方签字或盖公章予以确认)。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注: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公章”均为“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签字”均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12.3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需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3.2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13.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3.1条、13.2条要求进行加密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1供应商应按本章第8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14.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5、竞争性磋商15.1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磋商,其竞争性磋商文件将被拒绝:(1)逾期递交的;(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15.2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3磋商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16、成交通知书16.1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磋商结果和采购人定标确认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相关费用后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6.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16.3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17、履约保证金17.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1项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7.2若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7.3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无任何违反合同条款及服务质量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18、签订合同18.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补充:20.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2关于中小企业20.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0.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0.2.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0.2.4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0.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投标人,在报价评审时不再给与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0.2.6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2.7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财库[2017]141号中相关格式)(详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0.4关于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格式详见附件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0.5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和认证结果查询截图,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20.6质疑20.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0.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0.6.3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0.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0.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序号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数量/面积/人数具体要求备注一保洁服务办公楼(区)内大厅、过道、楼梯、天台、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化粪池清掏,消杀、灭虫除害等。5000余平方1、保证每个周公共区域打扫不少于2次,会议室打扫不少于1次;卫生间不少于5次;上网室不少于1次;场院保持干净。2、保洁用品含:打扫卫生用品、卫生间保洁用品(垃圾袋、草酸、刷子等)等必要的保洁用品。3、配合单甲方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别的迎检考核工作。㎡指机关办公楼(区) 内的建筑物和庭院中发生保洁服务活动的区域 面积,其中建筑物单层保洁服务面积按单层建筑面积计算。此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清洁药剂、清洁工具等低值易耗品。二绿化服务办公楼(区)室外各类植株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病虫害综合治理等日常养护,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生产垃圾的清运,办公楼(区)指定区域和门前规定区域绿植的养护管理等。5000余平方1、含开发票服务类税费、全年养护保洁人工费和全年植物更换费用、人工和车辆搬运费、复合肥、杀菌杀虫剂、精细山红土腐殖土拼配营养土、修剪等一切杂费。2、办公室、会议室、大厅绿植:根据季节、甲方办公室数量,采光情况,每年由乙方适时更换摆放的植物品种,保持常绿常新。㎡指机关办公楼(区)内绿化服务区域面积。此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除草剂、修剪机、杀虫药剂等材料费。三保安服务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5000余平方1、上班时间段前门大厅需保证有人值守、下班期间门卫值班室需保证有人值守,持有保安证。2、在大厅值班期间,一楼大厅卫生及时打扫。㎡指机关办公楼(区)内建筑面积。此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对讲机、安保服装、 照明灯、应急包等材料费。四餐饮后勤服务为机关食堂提供中餐、接待工作餐等的制作,餐饮设施设备、场所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年均人数50 人左右1、持有健康证。2、3月至9月计划供早餐、午餐。3、10月至次年2月计划供三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其他要求(1)保洁服务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办公大楼及办公区域、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合理范围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化粪池清掏,消杀、灭虫除害等。2.供应商派出人员对采购人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解和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3.供应商对其员工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以使员工达到采购人岗位所需人员素质要求。4.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包含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关。5.采购人有权抽查复检经认定经供应商体检合格的员工,对于复检不合格的员工,有权要求及时更换。6.供应商提供必要的保洁用品,含打扫卫生用品、卫生间保洁用品(垃圾袋、草酸、刷子等)等必要的保洁用品。7.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级各类别的迎检考核工作。8.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9.具体事宜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双方面谈商定。(2)绿化管养服务1.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办公区域(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楼大厅及走道)、场院的各类植株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病虫害综合治理等日常养护,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生产垃圾的清运,办公楼(区)指定区域和门前规定区域绿植的养护管理等。在合同期间内,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摆放植物营造节日氛围,年度更换不低于4次大厅绿植。大厅现有绿植(一品红),年度跟换不低于6次,不另行计费。2.供应商负责无偿提供日常所需的肥料、肥土、工具等植物养护材料,采购人应提供植物管护期间所需的水、电、垃圾堆放的条件。3.供应商负责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处定期对植物进行日常浇水、追肥、换土、修剪造型等日常维护、保持其观赏价值。在管护期间如发生植物死亡,或对美化效果差的花木,及时更换,及时清洁对植物叶面上的灰尘和盆面内的枯枝、黄叶、残花等影响景观的植物附着物,以保持其观赏效果。采购人需爱护花木,对摆放在区域内的植物和花盆负责防盗和防人为损坏,损坏者按价赔偿供应商损失。4.供应商对派出的养护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包含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关。5.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6.具体事宜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双方面谈商定。(3)保安服务1.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大门门卫守护、办公大楼及办公区域、甲方指定的其他合理范围的安全防范、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及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在上班时间段前门大厅需保证有人值守、下班期间门卫值班室需保证有人值守。2.供应商派驻安全保卫服务人员需持有保安证等相关证件,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以使员工达到岗位所需人员素质要求。采购人有权抽查复检经认定经供应商体检合格的员工,对于复检不合格的员工,有权要求及时更换。3.供应商派驻人员保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派驻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工作的保密区域。4.供应商遵照采购人的制度对员工实施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除采购人许可外,供应商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5.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或死亡,由供应商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事宜,若存在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及数额的情况由采购人负责赔偿。6.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7.具体事宜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双方面谈商定。(4)餐饮后勤服务1.负责工作日局机关50余名职工餐饮服务(3月至9月计划供早餐、午餐,10月至次年2月计划供三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堂食材、调味料等消耗品及食堂卫生清洁用品。3.经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当面清点现有设备后,供应商可以继续延用机关食堂现有设备,供应商要科学、安全使用设施设备,如果出现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损坏,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耗由采购人承担。4.供应商负责进行膳食营养科学搭配,保证健康用餐。5.供应商负责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餐厨区域环境卫生消防及安全工作。6.供应商负责食堂设施设备巡视维护、固定资产的管理。7.供应商负责食材供应商的选定及日常监管工作。8.供应商负责食材入库及使用管理;9.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包含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关。10.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11.具体事宜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双方面谈商定。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文本)说明:本格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具体合同格式及内容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使用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乙双方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的编号为的“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的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一、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物业。2.座落位置:。3.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二、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合同具体事宜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双方面谈商定。四、物管服务范围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绿化管养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餐饮后勤服务等,并按照服务项目工作量合理设置相应工作岗位。(1)保洁服务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办公大楼及办公区域、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合理范围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化粪池清掏,消杀、灭虫除害等。2.供应商派出人员对采购人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解和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3.供应商对其员工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以使员工达到采购人岗位所需人员素质要求。4.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包含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关。5.采购人有权抽查复检经认定经供应商体检合格的员工,对于复检不合格的员工,有权要求及时更换。6.供应商提供必要的保洁用品,含打扫卫生用品、卫生间保洁用品(垃圾袋、草酸、刷子等)等必要的保洁用品。7.配合单采购人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别的迎检考核工作。8.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2)绿化管养服务1.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办公区域(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楼大厅及走道)、场院的各类植株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病虫害综合治理等日常养护,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生产垃圾的清运,办公楼(区)指定区域和门前规定区域绿植的养护管理等。在合同期间内,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摆放植物营造节日氛围,年度更换不低于4次大厅绿植。大厅现有绿植(一品红),年度跟换不低于6次,不另行计费。2.供应商负责无偿提供日常所需的肥料、肥土、工具等植物养护材料,采购人应提供植物管护期间所需的水、电、垃圾堆放的条件。3.供应商负责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处定期对植物进行日常浇水、追肥、换土、修剪造型等日常维护、保持其观赏价值。在管护期间如发生植物死亡,或对美化效果差的花木,及时更换,及时清洁对植物叶面上的灰尘和盆面内的枯枝、黄叶、残花等影响景观的植物附着物,以保持其观赏效果。采购人需爱护花木,对摆放在区域内的植物和花盆负责防盗和防人为损坏,损坏者按价赔偿供应商损失。4.供应商对派出的养护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包含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关。5.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3)保安服务1.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大门门卫守护、办公大楼及办公区域、甲方指定的其他合理范围的安全防范、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及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在上班时间段前门大厅需保证有人值守、下班期间门卫值班室需保证有人值守。2.供应商派驻安全保卫服务人员需持有保安证等相关证件,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以使员工达到岗位所需人员素质要求。采购人有权抽查复检经认定经供应商体检合格的员工,对于复检不合格的员工,有权要求及时更换。3.供应商派驻人员保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派驻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工作的保密区域。4.供应商遵照采购人的制度对员工实施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除采购人许可外,供应商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5.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或死亡,由供应商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事宜,若存在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及数额的情况由采购人负责赔偿。6.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4)餐饮后勤服务1.负责工作日局机关50余名职工餐饮服务(3月至9月计划供早餐、午餐,10月至次年2月计划供三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堂食材、调味料等消耗品及食堂卫生清洁用品。3.经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当面清点现有设备后,供应商可以继续延用机关食堂现有设备,供应商要科学、安全使用设施设备,如果出现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损坏,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耗由采购人承担。4.供应商负责进行膳食营养科学搭配,保证健康用餐。5.供应商负责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餐厨区域环境卫生消防及安全工作。6.供应商负责食堂设施设备巡视维护、固定资产的管理。7.供应商负责食材供应商的选定及日常监管工作。8.供应商负责食材入库及使用管理;9.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包含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关。10.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五、委托管理期限服务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质量考核(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合计:元/年(大写元/年),上述服务费用包含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二)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三)合同价款调整1.甲方按季度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测评方案由甲方制定,可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进行调整;单次测评满意率低于85%,甲方将按照满意率比例扣减当月合同价款;扣减公式如下:(85%-当次测评满意率)×当月合同价款=扣减价款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审定乙方的后勤管理服务计划及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2、甲方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并督促乙方整改落实,对乙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更换。3、甲方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环境卫生、道路管护与绿化管养服务标准进行检查,并督促乙方落实。如发现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4、甲方提供乙方必要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如办公用房,设备工具房、员工更衣场所,交乙方管理、使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5、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不得无故拖欠,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的履行。6、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后勤管理服务承诺;2、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后勤管理档案资料,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员工花名册、岗位工作情况表。合同期间,人员变更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变更信息,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3、乙方自主聘用管理服务人员(乙方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承诺按国家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管理员工,在聘用员工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4、乙方聘用的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好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房屋、洁具、桌椅和水电、消防、卫生、会议、绿化等设施设备,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转包、转让、转租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并认真履行环境卫生、道路管护与绿化管养等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合同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安全等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6、合同履行期满,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确认。八、违约责任(一)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履行的,均应按后勤管理服务合同每年的总金额%支付违约赔偿金。(二)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在甲方提出整改后,仍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任何补偿。(三)合同期内,乙方出现不经甲方同意转包、转让、转租等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四)合同期内,如甲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拖欠乙方服务费,经乙方催收,仍未给付的,乙方有权要求支付资金占用费,解除本合同继续履行。九、其他事项(一)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为本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府政策规定,应遵从国家,政府政策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四)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县采购办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六)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投标人制作编辑文件时,请将完整投标文件上传至商务技术文件中。】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编号:SLJC2025-01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年)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放在响应文件的扉页。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附件四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本次磋商申请报价为: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年);2、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采购事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磋商申请被接受,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磋商申请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申请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磋商申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磋商申请书保持有效。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附件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或盖章):企业名称邮编企业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 业性 质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其中设备: 万元职工总数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主营范围:1.2.3.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经营业绩年度营业额(万元)项目业绩(万元)20222023202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注:本表格中的具体内容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但应包含上述内容。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⑥廉政承诺、供应商承诺书;⑦信誉承诺;⑧《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A廉政承诺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年月日附件B供应商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附件七分项报价一览表序号服务事项每月单价合价(一年)备注1234..............总报价小写: 大写: 注:1.各项目的单价和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总价合计应与“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一览表”中标明各项价格,应考虑人员工资、社保、服装费、装备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及合理利润的总和,采购人不再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服务工作费用(包括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工作延期等)。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年月日附件八项目服务方案注:格式自拟。附件九应急预案注:格式自拟。附件十内部管理制度注:格式自拟。附件十一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注:格式自拟。附件十二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配备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职业资格技术职称注:项目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表格后附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附件十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竞争性磋商承诺函及最终报价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编号:SLJC2025-013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大写:小写:承诺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注:1.《竞争性磋商承诺函及最终报价表》无须扫描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单独打印,于二次报价时上传于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2.报价时间于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政采云平台规定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在此时间段内未进行二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商务部分报价以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价格为准。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性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5.1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属于中小企业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在报价评审时不再给与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要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2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违法行为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且首次报价及最后报价均未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没有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分值构成:磋商报价:10分;技术及商务部分:90分。5.5磋商报价(10分)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10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以上公式计算。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投标人,在报价评审时不再给与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技术及商务部分(90分)项目服务方案评审(30分)a.总体服务方案响应性优,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案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高;充分考虑用户需求,针对性及操作性高;全面分析用户现状、实施要求,内容阐述充分的,得21-30分;b.总体服务方案响应性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案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一般;基本考虑用户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分析用户现状、实施要求不足,内容阐述一般的,得11-20分;c.总体服务方案响应性较差;基本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案完整性较差;内容阐述一般的,得1-10分;应急预案评审(20分)a.有详细、合理的应急预案,针对性强,预案具体可行,能为业主提供完善、高效预案的,得11-20分;b.应急预案针对性一般,预案内容描述不具体、针对性弱、相对较差的,得1-10分;c.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内部管理制度评审(满分10分)a.内部管理制度较为详细、明确,划分具体,有针对性且完整,得6-10分;b.内部管理制度基本详细、明确,划分得当,针对性一般,得2-5分;c.内部管理制度不够详细、明确,划分不清晰,针对性较差,得0-1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a.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规范、具体可行且针对性强,违约承诺具体的得9-15分;b.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4-8分;c. 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内容较差、基本可行,针对性较差的,得1-3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审(15分)a.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针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配置合理、经验丰富。人员配置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10-15分;b.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针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配置基本合理、具备一定的经验。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5-9分;c.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配置简单,配置针对性差的,得1-4分。一、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124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审程序2.1资格审查(通过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通过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磋商(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4最后报价;2.5详细评审;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三、评审原则3.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及商务部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4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四、磋商过程的保密4.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侯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资料。五、评审办法及标准5.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为通过制。评审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为通过制,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评审过程。5.2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评审为通过制。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评审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性评审为通过制,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评审过程。5.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4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注: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程序,供应商应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解密文件后30分钟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提示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5.5详细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打分项进行详细评审,综合比较,进行打分,详细评审部分满分为100分。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招标秩序,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其磋商申请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不进入综合评分程序。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评分中,磋商小组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计算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注: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竞争性磋商公告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1.1项目编号:SLJC2025-0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6TH202500608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C3-01977-SLYZ-00161.2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00元/年1.5最高限价:人民币430000.00元/年1.6采购需求: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保洁服务、绿化管养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餐饮后勤服务等。1.7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8服务承诺:达到国家该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与采购人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接受委托方监督,并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考核要求,保证承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服务质量令采购人满意。1.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10服务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指定地点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3.1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06:00-12:00时,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3.2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3.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五、开启5.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文件开启: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地点为: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5.3响应文件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5.4说明:(一)供应商应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应提前(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现场开标地址: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四)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程序,供应商应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解密文件后30分钟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提示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入驻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93号联系人:罗思弦联系方式:0871-677997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石林县行政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788578752、152884043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思弦(采购人)、张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871-67799788(采购人)、18788578752、15288404393(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