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招标公告(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2025)
关于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劳务分包谈判文件
分包采购信息公示
关于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劳务分包谈判文件
1、本项目为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
2、本次分包范围:酚氰废水处理站因硬度偏高三效蒸发工段频繁结垢、清洗,导致处理能力无法达到设计满负荷要求。根据生产要求,对深度处理单元工艺漏洞问题进行改造,增加一座高密池去除硬度的全部土建、设备安装的劳务分包作业。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具备施工条件后75天。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4、未详尽的部分按现行规范要求施工。
附件: 谈判文件-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劳务).doc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谈判文件文件编号:LAGC-GG-2025-L016审批:审核:编制:项目名称: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通知..................................2第二部分须知.......................................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4第四部分谈判文件装订顺序及标准.....................27第五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28附件邀请回复....................................33第一部分邀请通知一、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就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以谈判方式进行工程合同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二、承包人名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四、施工方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五、资金来源:自筹。六、工程概况:1、本项目为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2、本次分包范围:酚氰废水处理站因硬度偏高三效蒸发工段频繁结垢、清洗,导致处理能力无法达到设计满负荷要求。根据生产要求,对深度处理单元工艺漏洞问题进行改造,增加一座高密池去除硬度的全部土建、设备安装的劳务分包作业。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具备施工条件后75天。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4、未详尽的部分按现行规范要求施工。七、工程最高控制价:308496.19元八、谈判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8月11日下午3: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钢构工程分公司三层会议室九、现场勘查或图纸查阅联系人:项目经理王珂联系方式:15234533919。文件咨询联系人:钢构分公司工程办郭瑞铎联系方式:13835578240。第二部分须知一、本次谈判依据我公司《潞安工程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修订)》,采用谈判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队伍,诚邀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施工单位踊跃参与谈判。二、意向参加本次竞价报价谈判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在2025年8月10日17点前做出参与谈判的邀请回复,邀请回复须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gfgsjyb@163.com。有意向参加工程施工谈判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日期参加谈判、无故不参加谈判或恶意谈判的,直接取消其谈判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列入我公司“暂缓合作名单”;在工程项目谈判过程中如发现有串通报价情形,一经发现,谈判结果无效,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进入公司承揽施工业务。三、计算规则:执行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计算规则;合同价款计算办法:总价。(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审定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出现偏差,结算金额以经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为基数进行调整,据实结算)四、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同时提交委托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保险证明、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的施工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按公司制度规定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单项合同总价大于等于1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分包合同总价的10%缴纳;单项合同总价小于1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需缴纳;分包合同执行单价分包的,须预计分包合同总价。六、谈判原则:一)合理低价原则;二)“公平、择优、效益”原则;三)保密性原则。七、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交相应资料,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第3部分合同条款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承包人: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北渔泽电话:0355-5945905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1404240730571472开户银行名称:建行山西省长治市常村分理处开户银行账号:14001648539050010229分包人:注册地址:电话: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1.一、总包工程概况(一)总包工程名称:(二)总包工程地点:(三)总包工程立项及批准文号:/1.21.31.4.二、分包方式、作业范围及内容1.5.分包方式:劳务分包。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三、劳务分包作业期限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月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35天。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1.6.四、劳务作业质量、安全标准(一)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合格标准,并符合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本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级合格安全文明工地标准。1.7.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合同价款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1、总价方式签约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税率:%。(结算金额以经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为基数进行调整)2、单价方式签约合同单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税率:/%。签约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税率:/%,计算方式:(结算金额以经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为基数进行调整)3、其他计价方式签约合同暂定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税率:/%。计算方式:。1.8.(结算金额以经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为基数进行调整)1.9.六、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方式和时间为/。(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方式和时间为。七、分包人资质资质证书编号:资质专业及等级:1.10.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补充协议;(2)合同协议书;(三)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四)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五)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六)通用合同条款;(七)技术标准和要求;(八)图纸;(九)已标价工作量清单;(十)免责声明;(十一)其他分包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11.九、承诺(一)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分包工程分包给分包人,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在支付价款前分包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分包人承诺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三流合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取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三)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四)分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分包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五)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专业分包工作,确保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将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依据合同所产生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不进行转包、再分包。(六)合同当事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分包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另行签订与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1.12.十、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屯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十一、附则(一)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二)合同订立地点: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四)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五)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五份,分包人执一份。(本页为《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签署页)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0355—5945905电话:传真:传真:电邮:电邮: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北渔泽村西地址:邮编:046031邮编:23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施函[2014]74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1.1.一般约定4.1.1.1.1标准和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与承包合同约定一致。4.1.2.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分包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分包合同文件。4.1.3.1.3图纸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纸4套;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涉及工程施工的全部施工图。4.1.4.1.4联络双方应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5.2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4.1.5.1.5保密承包人、分包人关于保密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2.2.承包人4.2.1.2.1劳务作业现场和工作条件2.1.1关于承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1.2关于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劳务作业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2.2.2.2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等级:;注册证书编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履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负责现场协调分包人施工,并为分包人施工提供方便。但有关本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工程结算等和经济相关的事项须由承包人另行书面授权。4.3.3.分包人4.3.1.3.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1)分包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4.3.2.3.2分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等级:/;注册证书编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分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分包人代表负责履行分包人的权利义务。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交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分包人未提交上述证明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予以处罚0.5万元罚款,并将分包人列入不合格分包人名单,承包人不再与其合作。分包人更换分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负责的责任和承诺。如承包人不同意分包人代表换人,分包人坚持换人,则视为分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分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劳务作业现场的时间要求及违约责任:分包人项目负责人在劳务现场的时间应不少于正常作业期间的85%(每月不少于26个工作日);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累计超过3次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并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3.3.3.3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分包人提交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分包人应在接到劳务作业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分包人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4.4.4.劳务作业人员4.4.1.4.1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分包人无故撤换劳务作业人员或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劳务作业人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每人次500元;累计超过3次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且不免除分包人继续履行承包人指令及合同的责任和义务。4.5.5.作业期限及进度4.5.1.5.1劳务作业方案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方案的时间:劳务作业方案应包括劳动力安排计划、小型机具及辅料供应计划等。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方案的时间为开工前7日。4.5.2.5.2劳务作业及保险5.2.1劳务作业准备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劳务作业准备工作: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分包人应完成的劳务作业准备工作:1.分包人必须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存档备查,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2.分包人须为其本项目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办理分包人在执行相关工作中所使用的机动车辆时用于第三方和乘客责任保险。上述保险资料复印件须在承包人处备案。3.特别声明:承包人办理理赔事宜的行为不会与分包人下属工人形成劳动关系,分包人保证其下属工人不会对承包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果发生,则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人承担。4.5.3.5.3作业期限延误5.3.1因分包人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因分包人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连续延误超过10天,加倍处罚,全年累计延误时间超过30天及以上的,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分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为决算金额的3%。4.5.4.5.4劳务作业暂停5.4.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府、政策因素)或承包人非主观原因引起的劳务作业暂停不予进行费用补偿和价格调整,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4.6.6.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4.6.1.6.1机具、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6.1.1承包人应提供的机具、设备和材料及规格、型号和数量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用主要材料和设备,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分包人负责使用和保管,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丢失、浪费和设备损坏,由分包人双倍赔偿。4.6.2.6.2承包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合理损耗承包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合理损耗率:/。超出合理损耗率的扣款单价和计算方法/。4.7.7.合同价款计算及结算方式4.7.1.7.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计算及调整方法为:(1)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该不含税合同总价中所包含的内容:1)人工方面:施工范围内所有人工、机械操作工、管理人员工资、看场工;2)材料方面:钉子、铁丝、电焊条、焊剂、薄膜、绑丝、氧气、乙炔等;3)机械方面:除吊车等大型机械以外的小型机械设备;4)安全文明方面:安全文明所有人工费、工人体检费、保险费;安全文明费用按不含税合同价的3%考虑;5)签证工内容:周转材料场内、场外领取和退库、工程场区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发生的签证工(比如抽排水、材料整理堆放、安全演练等用工);6)增值税税率为3%或9%,如遇政策性因素,做相应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审定工程量与谈判工程量出现偏差,偏差部分工程量据实调整,价款根据相应报价进行增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变更签证部分根据相应报价进行增减;报价没有的部分,依据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按实套取定额,计取方式与报价方式一致;人工价差执行土建、安装149元/工日,装饰165元/工日,签证工工日单价按建筑安装工程176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196元/工日计取,人工价差、签证工只计取税金;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调整。(2)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可调价合同计算方法:/。7.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临时设施:本项目发生的临设费由总承包方确认工程量,按2018版《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套取定额,以(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技术措施费中的人工费)*90%+(直接工程费中相应机械费+技术措施费中相应机械费)+人工价差计取为安全费用投入;7.3支付方式1.关于款项支付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在业主支付当期工程款前提下,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含签证、变更)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业主审定后,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0%,审计按实扣减;剩余10%的质保金。2.进度款办理程序每月25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月度预结算,月度预结算只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由承包人项目现场工程师负责办理《分包单位履约验收单》,并交相关岗位人员评定,每月15日前办理月度预结算。3.月度预结算流程承包人项目现场工程师办理《分包单位履约验收单》——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协调配合等方面进行评定后——承包人项目部财务按规定审核——承包人项目经理终审。4.8.8.劳务作业计量与支付劳务作业工作量计算规则:。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每月25日分包人按进度盘点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编制月进度结算表(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由承包人分公司及项目部审核后结算,结算比例为核定工作量的90%。4.9.9.增值税发票开具4.10.9.1增值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1.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时,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确认的付款数额,在接到承包人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10日内送达承包人。承包人凭分包人提供的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经税务机关认证且抵扣税款后向分包人结算。2.分包人提供内容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承包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要与本协议约定内容保持一致,专用发票备注栏中要根据协议内容,注明项目地址、项目名称。同时,分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能有污损和折叠,发票专用章不能遮挡发票金额。因分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由分包人承担,且不免除其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4.11.10.验收与交付4.11.1.10.1劳务作业整改验收1、中间验收:分包人自检合格后,应提前48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及时报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验收。2、竣工验收:分包人在分包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向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日起14日内通知发包人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3、分包人质量不合格,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分包人负责无偿整改,作业期限不予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人损失。分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承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单位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整改后质量仍不合格的,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返修、返工费用以及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处罚承包人的费用之和的1倍。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分包人应付的违约金。4.11.2.10.2劳务作业交付劳务作业交付条件与日期的约定:劳务作业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指示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人。4.12.11.劳务作业完工结算与支付4.12.1.11.1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分包人必须将完整的完工结算书(包括与此有关的所有结算资料)一次性交承包人项目部审核。分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承包人对分包人结算的审核,承包人项目部应在收到分包人结算书30日内审核完毕,经承包人项目部经理确认后报公司终审,承包人公司负责人签章作为完工结算的最终依据,承包人应在审核完毕分包人结算书30日内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完工结算程序:分包人预算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办理《分包单位履约验收单》,再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编制工程完工结算书,与验收单一起递交承包人项目部审核——承包人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协调配合等方面进行评定后——承包人项目部按规定审核——承包人项目部经理审定签字——承包人公司终审——承包人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完工结算办理时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完工结算书所包含的内容:(1)分包工程结算价格;(2)结算工程范围;(3)承包人已支付分包人的款项;(4)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5)承包人应支付分包人的合同价款。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资料清单:1.完整竣工资料2份;2.竣工图2份。4.12.2.11.2完工结算支付承包人完成完工结算支付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双方协商确定。4.12.3.11.3最终结清分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2年后。承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清申请90日内。4.12.4.11.4退场承诺书分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向承包人移交工程后7日内。退场承诺书:我承诺:工程结算完毕,项目部出具的《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量和价款准确无误,过程中的分歧及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自愿承担所施工工程在缺陷责任期间发生的因我方施工缺陷产生的各项费用。承诺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外欠款已全部结算完毕,再发生第三方债权债务与承包方无关,我公司()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分包人办理完毕完工结算30日后,扣减应由分包人承担的费用后余额无息退还。4.13.12.违约4.13.1.12.1承包人违约16.1.2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分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期限。4.13.2.12.2分包人违约12.2.1分包人违约的情形分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接受发包人任何指令。如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由分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承包人可以立即与分包人解除合同,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承包人可以立即与分包人解除合同,同时分包人除应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应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因分包人原因,安全文明达不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应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分包人应确保施工所需劳动力人数。如分包人减员,分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劳动力,且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天/人;分包人减员人数不得超过施工所需总人数的3%,如超过3%承包人不给分包人办理相关手续,该分包人即被承包人列入不合格分包人名单,不再与其合作。5.分包人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分包人不得拖欠克扣。如因此引起纠纷、上访等,由分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分包人应每月底向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施工人员工资明细表,承包人予以备案。分包人拖欠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的:承包人有权从次月进度款中按分包人备案于承包人处的劳动合同进行直接扣除相应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给承包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承包人对分包人予以处罚0.5万元罚款,并将分包人列入不合格分包人名单,承包人不再与其合作。6.分包人不开具或未按承包人要求按时足额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或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不合法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向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且不免除分包人向承包人继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7.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后续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以上违约金及相关费用。4.14.13.合同解除4.14.1.13.1合同解除的情形13.1.1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其他情形: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总包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13.1.2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分包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的;2.分包人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无法整改的;3.分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作业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工作的质量、安全、作业期限,且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4.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暂停持续超过56天不复工的,或虽未超过56天但已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5.分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雇用人员支付报酬,导致引发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的。4.14.2.13.2合同解除后的处理13.2.1合同解除退场承包人发出撤场通知的期限要求:承包人提前7天向分包人发出撤场通知,分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撤离劳务作业人员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分包人逾期撤离劳务作业人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分包人逾期撤离劳务作业人员,每延误一天分包人承担合同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4.14.3.14.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14.1缺陷责任期:自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4.2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全部分包工程内容。14.3质量保修:属于分包人保修范围和内容的分包工程项目,分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派人修理;分包人不能及时派人修理时承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分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分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4.4质量保修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分包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1)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约定。14.5质量保证金及返还: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分包合同总价款的10%,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后,承包人扣减分包人应承担费用后将质保金余额无息返还分包人。若有纠纷或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责任期顺延。4.14.4.15.其他约定15.1分包人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款项不及时导致承包人资金紧张,分包人应给予充分理解,分包人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15.2由于分包人的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承包人被起诉或仲裁,分包人需承担一切不利后果(该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判决或裁决要求承包人支付的费用及承包人应诉所产生的差旅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15.3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承包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承包人滋事、聚众停留承包人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承包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按照0.5万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分包人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承包人无须支付剩余款项。15.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若与他方发生纠纷,而使另一方被列为被告或第三人、被执行人的,则视为该方放弃对另一方享有的一切债权,本合同自此终止,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15.5未经承包人书面授权,承包人项目部章及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不得用于签订经济合同或确认与经济相关事项,如发生使用此类未经授权印章签订的合同、协议及确认文书均为无效。分包人对此已明确知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附件二: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协议附件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承包人、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一、施工安全责任范围分包人在施工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责任。二、安全责任内容(一)承包人、分包人双方责任1、双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双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分包的工程由分包人按承包人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承包人审批,分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3)开工前承包人对分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交至操作人,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4)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承包人组织专家论证。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承包人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分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承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5、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承包人不得指派分包人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分包人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7、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分包人指派为本工程项目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工作的联系工作。(二)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对分包人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安全情况。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分包人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有协助分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分包人有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权利。3、承包方有义务协调分包方提出的用水、用电配合等工作。(三)分包人责任1、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应向承包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本工程所需相关资质证书;分包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法》和《管理条例》所规定资质。否则承包人可将分包人清退出场。2、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3、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承包人的检查和指导。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分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承包人可要求立即停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4、分包人应参加承包人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无故不参加,一次处罚50元。5、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分包人负责费用并监督施工人员按规佩戴。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起重吊装等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该机械操作规范严格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7、施工单位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应符合《管理条例》规定的验收程序;使用由承包人提供的机械、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人应会同分包人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特种设备还需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8、分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可向承包人借用。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9、分包人需用承包人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承包人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0、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分包人应事先与承包人取得联系,经承包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并由分包人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分包人负担。5、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分包人提出申请,经承包人批准。双方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分包人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12、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因分包人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发生的事故由分包人全部负责。分包人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分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分包人责任造成承包人人员、第三人伤亡等),承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分包人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14、分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5、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承包人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承包人应创造条件为分包人使用提供便利。16、分包人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当地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四)补充事项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三、安全保证责任承包人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分包人的安全保证金。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分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分包人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份数与合同正本一致。承包人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附件二: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协议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为了保证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以达到本地区环保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分包人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施工环境保护责任范围分包人在施工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施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责任。二、环境保护责任内容(一)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贯彻、落实国家、地**府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分包人在施工现场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如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施行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二)分包人的权利与义务1、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地**府、集团公司及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施工,如分包人违规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需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的环境保护相关文件,施工过程中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减少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和当地标准要求。3、分包人应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施工现场应由专人负责环保工作。4、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进行围挡,现场大门和围挡要牢固、整齐、美观、规范,现场清洁、整齐,主要道路硬化,有排水措施。5、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应及时清理。垃圾处理应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7、施工现场存放水泥、砂石、灰土等物料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堆放整齐,并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降尘。8、分包人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现场随时打扫,保持整洁卫生。三、补充事项1、承包人与分包人应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2、分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分包人指派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3、如分包人出现违反本环境保护协议的情形,承包人有权依据承包人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处罚规定对分包人予以相应的处罚。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份数与合同正本一致。承包人: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第四部分谈判文件装订顺序及标准序号资料名称1报价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人、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B证(劳务可不附项目经理)6纳税人级别(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7公司相应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操作工证件8具备近三年工程业绩9具有近一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10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记录中不得存在失信记录(要求附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11专业施工方案(劳务可不附)12(一)报价汇总表(二)最终报价表13清单(或预算)序号资料名称1报价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人、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B证(劳务可不附项目经理)6纳税人级别(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7公司相应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操作工证件8具备近三年工程业绩9具有近一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10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记录中不得存在失信记录(要求附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11专业施工方案(劳务可不附)12(一)报价汇总表(二)最终报价表13清单(或预算)装订要求:胶装,密封。第五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一、报价函致: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施工的谈判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四份。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3、我方理解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有关谈判会议的各项规定。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完成。7、我方若未中标,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8、本次报价:元(不含税);谈判代表(委托人)姓名:职务:施工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办理与贵公司的工程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及施工等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公司签署相关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办理结算等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对其行为,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从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在授权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不允许转委托。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代理人:(签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委托单位:(盖章)年月日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三、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谈判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谈判前基础不含税报价大写:总价:小写: 元(不含税);税率: % 。质量标准承诺工期 项目经理(负责人)级别及编号对谈判文件的认可程度 二次不含税报价总价: 元(不含税);税率: % 。此报价一览表内内容尽量充实。四、最终报价单报价单位 (名称并盖章)工程名称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 最终不含税报价: 元(大写: ),税率: %。委托代理人: 日 期:备注:此表只用盖章及填写工程名称,最终报价由委托代理人现场填写、确认。5、清单或预算附件:邀请回复悉收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关于潞安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项目工程的谈判文件(电子版),经仔细阅读和考察,我单位意愿参加贵单位于年月日举行的工程谈判,并保证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如期参加。特此告知。单位:委托人:联系方式:日期:注:邀请回复可直接在邮箱中回复,不需另附word文本,本附件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可不用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酚氰废水处理站增加高密除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