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 高压冷冻仪 冰箱 超低温冰箱招标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


浙江省本级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项目概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561491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188000
最高限价(元):40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18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高压冷冻仪、全自动免疫组化仪等设备。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本次高压冷冻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传 真:0571-86633113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33367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3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9731840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福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8
质疑联系人:周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3184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2561491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发售86.doc487.4K

ZJ-2561491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发售86.doc

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2561491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5三、投标15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五、评标19六、定标19七、合同授予20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1九、验收2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一、项目概况23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3三、采购货物一览表24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3一、评标方法35二、评标标准35三、评标程序35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9资格文件部分50商务技术文件部分55报价文件部分66附件71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561491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88000.00最高限价(元):406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418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高压冷冻仪、全自动免疫组化仪等设备。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本次高压冷冻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传真:0571-86633113项目联系人(询问):盛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33367质疑联系人:汪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331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17室传真:0571-81061837项目联系人(询问):董福利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8质疑联系人:周峰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3184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1.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核心产品为:高压冷冻仪。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高压冷冻仪、全自动免疫组化仪、大容量4度冰箱、超低温冰箱,属于 工业 行业。配件、辅材等材料不作为中小企业的标的物。说明: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高压冷冻仪)。4分包þ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运输服务等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5)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6)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功能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 /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功能演示需选择以下第三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方式三:采用“不见面”形式演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自行录制的“音视频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其进行播放并以此作为与方案演示有关评审内容的评分依据。各投标人递交的音视频文件光盘或U盘中应有确保文件正常打开的播放器。 演示视频应稳定、清晰,以整体不间断拍摄视频存储于U盘中,每个投标人的讲解视频时间总长不得多于10分钟。以U盘为媒界单独密封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开标地点,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式使用,超过演示时间或未按规定递交的,该项不得分。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节能采购。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 ☑无10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须将设备(软件)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投标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总价包干),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招标范围更改。3、设备费:用户指定位置价。设备费须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设备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以人民币报价。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包含相关设施的施工及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全面、完整的技术方案。如有采购货物清单中未列明但作为整体系统建设所必需的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投标人须自行列入技术方案并将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如有缺漏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线材、辅材等按实际所需进行供货、安装,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国产设备采用人民币报价。7.1进口设备报价条件为CIP浙江中医药大学,即投标报价为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进口设备采用免税人民币报价,对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能享受进口免税政策的设备采用人民币报价,对于不能免税的部分也应予以明示。免税人民币价格=免税美元报价*(开标时中国银行美元现钞卖出价+0.09),进口设备如遇免税无法办出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2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采购、材料、尺寸量丈费用、不合体修改费用、供货、税金、运输、装卸、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外贸代理费、银行手续费、清关费、保险费、汇率风险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价。投标进口产品时,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知悉以下因素:(1)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进口该文件附件“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所列产品均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包含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由采购人委托进口代理机构履行代理进口事宜,外贸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外贸代理费(人民币)=免税美元报价*0.09。(3)因贸易战产生的额外关税由中标人承担。7.3若既有国产设备,又有进口设备,须按照人民币、免税人民币分别报价。7.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风险由中标人承担,由进口代理机构与中标人结算。7.5进口产品原则上要求从国外直接发货,在中国境内保税区发货的,若产生额外报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6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进口该文件附件“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所列产品均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时应当报设备人民币免税价。若遇后期实际供应时需要进行国内供货(设备为已报关进口现存于中国境内的货源),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增加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采购人按免税中标价进行结算。11优化金融服务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鼓励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17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联系人:董福利;联系电话:134861212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方式: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收取标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50%计取,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计取。即:中标金额标准费率≤100万元0.75%100-500万元0.55%500-1000万元0.40%依据上述费率,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费。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按中标结果公告上的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下账号:(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4联合体投标说明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 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规定: 其他资信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其他规定: 15特别说明¨有, / þ无。16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2.2.一、总则2.2.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2.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2.3.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2.2.4.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委托授权范围内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委托授权范围应当在采购代理协议中明确。4.3.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7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2.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2.3.1.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三、投标2.4.1.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2.4.2.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2.4.3.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4.4.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4.5.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联合协议(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11.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须提供授权代表近6个月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4)符合性审查资料;(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6)投标标的清单;(7)商务技术偏离表;(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投标项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及证明材料,,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等材料的查询网站或原件,以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采购人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4.6.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2.4.7.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2.4.8.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2.4.9.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4.10.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2.4.11.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5.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2.5.1.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5.2.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5.3.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五、评标2.6.1.21.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7.六、定标2.7.1.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7.2.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2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2.8.七、合同授予2.8.1.25.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8.2.26.合同的签订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8.3.27.履约保证金27.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8.4.28.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9.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9.1.2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9.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0.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10.九、验收2.10.1.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1.一、项目概况1.项目使用概况:高压冷冻仪、全自动免疫组化仪等仪器是生物医学、中医学、免疫学、材料学和制药学等领域研究的关键设备。作为电镜和病理平台的重要设备,是采购人科研公共服务不可缺少的仪器设备。根据采购需求,本项目为1个标项。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三项内容。2.使用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指定交货及安装地点。3.特别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验收方案,包括:验收标准、参数指标、校准的指标等,供采购人确认。4.本采购文件中标记“▲”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标记“★”的条款为重要指标,允许偏离,但在技术评分时会重点扣分。3.2.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组成的“商务文件”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组成的“商务文件”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组成的“商务文件”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组成的“商务文件”5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供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组成的“商务文件”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高压冷冻仪)7分包本项目如有分包,仅允许本项目实施中的运输服务等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并在投标响应时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未经采购人允许进行分包,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8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投标人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须提供联合协议。9优化金融服务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鼓励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10支持创新发展本项目落实《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首台套产品推广运用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0号);《浙江省经信委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制造精品”认定推广和应用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技术〔2013〕573号)政策意见。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提供产品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证明材料。本次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3.三、采购货物一览表及技术参数(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是否允许进口备注1高压冷冻仪1套是核心设备2全自动免疫组化仪1套否3大容量4度冰箱2台否4超低温冰箱1台否配套标的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振动切片机12烤片机13控制器14专用灯泡1(二)技术参数要求:序号1:高压冷冻仪(1套)1.液氮消耗量:开机到主机冷却稳定,≤8L;每天维持主机运行,≤30L;高压冷冻每样品,≤80mL;2.液氮杜瓦瓶容量:≥15L;3.玻璃化厚度(有效冷冻固定厚度):≤200μm;4.冷冻固定时施加压强:≥2100bar;5.控制面板:一体化触摸屏设计;★6.样品装载系统:可配置3mm、6mm平扁样品装载系统、冷冻断裂3×0.8mm和4.6×0.6mm装载系统、样品活检系统、膜样品托装载系统、3mm蓝宝石片系统(用于细胞表面培养)、3mm光镜电镜联用系统;(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7.降温速率:12000K/s–25000K/s;(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8.LED点照明:≥8600lx;9.体视镜放大倍数:3x–10x(3倍到10倍);10.移动性:内置滚轮,可移动;11.氮气溢出量:≤50m3/天★12.拓展性:可以本地升级一体化光刺激模块:LED模块和程序(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13.样品存储杜瓦瓶:可自动旋转,并分为3个位置,多达9(3x3)个冷冻循环(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14.冷冻介质:不需要使用酒精15.自动液氮再灌注16.数据储存:≥99个文件17.用户可自定义显微镜配置★18.样品载入站和工作台,配置加热台、控温控气氛的样品转移箱、活细胞样品培养仓,样品能够≥16h保持温度、CO2和O2控制(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19.自动排放剩余液氮★20.具有自动烘烤模式(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21.可外接USB设备以存储冷冻数据22.每次冷冻循环之间的复原时间:≤2分钟23.一体化软件教程24.冷冻完成后温度/压力曲线显示序号2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1.★处理方式:单架批量处理,不少于四架独立运行,每架配备独立清洗机械臂系统。(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2.可运行流程:IHC、ISH、FISH、双染、荧光多色染色。3.运行自动化:可运行脱蜡,修复,阻断,标记一抗、标记二抗,显色,苏木素复染;全自动执行荧光多染等步骤。4.温度控制:可对玻片位独立温控。5.★通量:≥48个玻片位。(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6.★速度:48片通量跑一轮最快≤2.5小时(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7.样本类型:组织,细胞,样本8.★试剂位≥66个(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9.试剂瓶容量:不少于2种规格,包含15mL、30mL10.标签管理:试剂瓶条形码识别、样本条形码、二维码识别,可自定义编辑内容11.具有试剂抽打混匀功能。12.移液:钢针吸打液,钢针套管结构,特殊涂层工艺,具有液面探测功能13.系统液瓶:无毒废液(2*5L)、有毒废液(1*5L)、清洗液(2*5L)、纯水(2*5L)、碱性修复液(1*5L)、酸性修复液(1*5L)、无水乙醇(1*5L)、脱蜡液(1*5L)。14.修复功能:碱性修复、酸性修复2种方式15.加热块温控范围:室温至105℃16.加热块温控精度:100℃±1℃17.★试剂制冷:4℃-20℃(自定义设定),波动±2℃(提供官网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18.液体覆盖:含固体液盖膜虹吸19.清洗方式:含固体液盖膜虹吸20.加液精度:30μL,准确度:30μL±5%,重复性:CV≤5%a)150μL,准确度:150μL±5%,重复性:CV≤5%b)2000μL,准确度:2000μL±1%,重复性:CV≤5%21.最大吸液:≥2400μL22.试剂滴加量:50-200μL范围连续设定。23.混合杯自动清洗;24.软件流程全开放可编辑25.开机自检、保养提醒、试剂低液位提醒;26.荧光现配试剂独立混合杯配制,无交叉污染;27.携带污染低于0.1ppm;28.通信接口:采用网口,通讯协议为TCP,数据存储在Mysql数据库中,数据库加密序号3:大容量4度冰箱(2台)1.温度:调整增量为0.1℃,实现2~8℃冷藏柜的温度控制。2.有效容积:≥732L。3.外部材料:电镀锌钢板,聚酯树脂粉喷涂。4.内部材料:电镀锌钢板,聚酯树脂粉喷涂。5.检测孔不少于1个。6.配备脚轮,自带止动装置。7.电源(V/Hz):单相220V/50Hz。198~242V宽电压设计8.变频压缩机:提供品牌,型号9.HC制冷剂:R290。10.外门2扇,带热反射膜的双层平移玻璃门设计11.柜内采用不少于4个交流蒸发风机,强制风冷循环12.循环除霜系统,即使在除霜时仍然保证柜内温度在使用要求范围内。13.控制器功能:可以实现开机延时保护、压缩机保护、显示屏密码保护等。14.带有485接口,可外接网线,MODBUS通信输出温度数据(选配);设备运行状态及箱内温度可使用USB数据接口导出。15.安全装置:多种故障报警,包括高低温报警、门开报警、断电报警、压缩机保护报警、传感器异常报警、蓄电池寿命报警远程报警输出。16.冷凝水汇集后自动蒸发。序号4:超低温冰箱(1台)1.内部容积:≥420升,2英寸冻存盒的存放数量:不少于300个。2.外部尺寸不大于:1981长*978宽*693高(mm),满足单位样品量储存占地小。3.工作温度范围:-50℃至-86℃,微电脑控制,PT1000控制探头,工作温度设定点可调节。4.制冷剂为完全无氟碳氢制冷剂乙烷(R170)和丙烷(R290),节能环保。5.整机内置不少于7个温度探头,全面监控超低温冰箱腔体温度、环境温度、热交换器温度、蒸发器入口温度、蒸发器出口温度、一级吸气管温度、二级吸气管温度等,确保冰箱顺利运行;6.标配不少于3块不锈钢搁板,隔板数量可增加,可调节高度;最大承重不少于56KG。7.电加热式密封条,有效防止门封条及周边结霜,确保最佳密封保温效果;加热器嵌入门内,确保热量不会进入样品存储区域。8.外门配有带加热功能的自动减压阀,可在关门后迅速平衡冰箱门内外压差。可单手操作门把手,要求增加一挂锁,提高安全性。9.冷凝器过滤网易拆卸,可水洗,保护冷凝器免沾灰尘,提高制冷性能。10.用户界面:不小于5.6英寸电容式触摸按键屏,清晰的数字温度显示,面板上的图标直观显示冰箱运行健康状态、以及超温、门半开或电源故障等警报状态。11.具有至少三位数密码保护,安全管理温度设置和报警设置,防止无关人员随意篡改。12.通过控制面板,可进行运行温度和报警温度设置,温度过高警报测试功能,以及温度校准补偿功能。13.控制操作面板高度:1.4至1.5米,方便查看和设置参数。14.控制面板具有屏幕防水设计,可以有效防止清洁时液体进入损坏控制器。15.标配至少25mm的2个直径预留外接端口,可连接外部探头或仪器;16.完善的温度数据和报警信号通信端口:标配RS485,4-20毫安输出端口及DryContact远程报警接口。17.配置要求17.1.1超低温冰箱主机1台17.2.2配置对应空间超低温冰箱储物架及冷冻盒。3.4.四、商务要求(“技术要求”中已有相关说明的除外)1.交货(交付)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通过验收,直至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投标人需针对进度要求,按照本项目总体进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详尽的实施计划,包括提出进度的分解计划、保障方案、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方案等。2.质保期: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3.付款方式3.1国产货物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3.1.1本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无息退回中标人(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3.1.2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向中标人支付40%的货款。货物自中标人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和正常运行(使用)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向中标人支付剩余60%的合同款。3.2进口货物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3.2.1本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无息退回中标人(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3.2.2中标人同意在进口代理机构免税申报表办理完成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总价款的70%支付给进口代理机构,进口代理机构收到70%价款后,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开具合同总价款70%的即期信用证,由外贸合同卖方发货后向银行提交单据进行议付。货物验收合格后,进口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价款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经中标人鉴证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30%的价款支付给进口代理机构,进口代理机构以收到30%尾款为指令,对外电汇支付剩余30%价款。进口代理机构与中标方的结算,与采购人无涉。针对信用证开不了的情况:进口代理机构以收到每票外贸合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为指令,见报关单后对外支付70%货款,并在收到学校验收合格报告后,以收到采购人30%尾数为指令,对外电汇支付剩余30%汇款。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进口该文件附件“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所列产品均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时应当报设备人民币免税价。若遇后期实际供应时需要进行国内供货(设备为已报关进口现存于中国境内的货源),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增加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采购人按免税中标价进行结算。4.安装调试(1)安装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的招标人指定地点。(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1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4)中标人须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并在招标人的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完成整套设备性能的调试与测验。(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6)备品备件及耗材: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及其相关服务内容。(7)中标人应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服务。(8)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5.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要求产品制造商每年对仪器设备性能进行一次设备维护保养活动,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功能正常,有其他相关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补充协议。6.培训(1)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但不仅限于安装后进行现场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原理、操作、基本维护等。(2)通过以上培训,使用户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设备使用过程中故障排除、日常维护等。(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培训方式、地点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等。7.验收:(1)中标人应提供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货物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合同货物验收标准。采购人对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合同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合同货物,并负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3)如中标人委托其他机构负责配合安装,应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分包意向协议(并出具相关的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支撑证明),但中标人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8.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产品发生故障时,有项目所在地及时服务的能力,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最长不超过72小时。配套软件应提供终身升级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设备维护保养活动,并提供维护保养报告。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中标人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部件均无假冒伪劣产品,若发现全部退货或更换。(2)技术支持:投标人应及时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3)质保期满后,设备(仪器)出现故障后,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作出响应,如有必要,维修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维修并解决故障。维修人员到现场后若问题特殊无法现场修复的,中标人需在24小时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质保期满后,若涉及更换零配件的,仅收取成本费用;若涉及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的,回访次数以外的人工费按投标时明确的收费标准计取。投标时详细填写“质保期外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明细表/人工费”(详见“10、备品备件及耗材”)。(4)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范围及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服务响应时间的实施措施、故障解决方案、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以保障在设备交付验收之后,采购人能稳定正常使用所采购设备。(5)投标文件中需对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说明,同时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9.备品备件及耗材(1)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耗材本项目质保期内应提供易损件、备品备件及耗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提供易损件、备品备件及耗材的数量,如采购人未列明,则由投标人根据所投仪器设备情况自行列明提供。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质保期满后的零部件、耗材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易损件、主要零部件(备品备件)的更换周期;质保期满后易损件、主要零部件(备品备件)及耗材报价单【规格、型号、价格(折扣)】;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五、其他要求1.为保证履约质量,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型产品业绩(包含核心产品)。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的总体技术性能及质量水平,包括设备性能先进程度、设备的特点、设备的质量水平、设备的操作说明;使用效果等。3.投标人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维护方案。4.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运输、交货、实施及安装的成品保护方案。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功能测试、试运行方案,确保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能够符合采购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产品的总体性能及配置情况,并在商务技术偏离表中逐一响应商务技术要求。标注“▲”的技术指标(如有)为实质性指标,如有负偏离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条款、参数),应提供证明材料(如软件界面截图或官网参数或产品检测报告),如未提供将被认定为负偏离。所投产品必须是该产品品牌官方网站产品目录中已有机型型号,不接受定制产品。设备应该符合相应的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以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彩页、制造商官网截图、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需为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制造商互联网主页上的产品说明截图,技术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完全证明参数的视为负偏离。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制造商互联网主页截图为准;无官网的以彩页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产品样本资料或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须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不作说明的或经专家核实不一致的或不一致的原因不明确的或专家认为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所采用的技术不可行的,均视作投标产品未响应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在技术评分时不得分。4.第四部分评标办法4.1.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型产品业绩情况(包含核心产品),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合同的得1分,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客观分2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及功能响应(满足)程度:所有指标或功能全部满足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二、采购货物一览表”所述要求的,得26分。重要指标(打★条款)每一项负偏离扣4分,一般技术指标每一项(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偏离表(技术要求须一对一响应)和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截图、技术支持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26客观分3针对本次采购整体的项目实施方案,针对项目情况特征提供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5主观分4项目设备的运输、供货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输、供货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对采购进度与安装要求的响应情况评分。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运输、供货方案。5主观分5对进度安排有详尽的实施计划,包括提出进度的分解计划、保障方案、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方案等。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进度实施计划。5主观分6投标人拟定的安装方案,包括方案内容完整性、与本项目的匹配性及可行性。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安装方案。5主观分7设备调试方案。方案包括调试内容的完整、调试安排计划的可行性,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匹配性等。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设备调试方案。5主观分8售后服务8.1投标人拟定的培训方案,包括方案内容完整性、与本项目的匹配性及可行性。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培训方案。5主观分8.2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服务响应时间的实施措施、故障解决方案、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5主观分9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情况,包括主要零部件及易耗件清单(规格、型号、价格)内容。分值(5、4、3、2、1、0),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备品备件清单说明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内容。5主观分10质保期承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设备质保期比采购文件要求每多半年的加0.5分,最多得1分。1客观分1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4.2.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4.3.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4.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若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优先采购)。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文件中未特别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3.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5.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b.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d.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5)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需要由进口代理机构办理代理进口事宜的进口设备(包括在中国保税区生产的设备),按进口设备合同模板签订合同,支付方式等要求按进口设备合同条款执行;国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中配套的在国内购置的设备)及其他情形的,按国产货物合同模板签订合同,支付方式等要求按国产货物合同条款执行。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设备采购合同(进口设备)(2025年版)项目编号:确认书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供应商):丙方(进口代理机构):中国纺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经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对设备通过方式采购,确定为中标人。由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甲方、乙方、丙方和鉴证方四方根据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采购货物的清单及价款序号进口货物名称厂家(全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总价(人民币元)外贸合同号123免税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 )注:1.本合同总价款系以免税人民币元计(已含外贸代理费),即乙方、丙方系按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与甲方结算。2.配置清单和服务承诺详见合同附件。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风险由乙方承担,丙方与乙方的款项结算由其自行办理。第二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原厂最新生产的全新原装合格进口货物,并系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原装进口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随时退货,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自行选择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退货处理: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价款,同时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最迟在小时内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等),同时采取临时替换等措施,以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及一切费用。5.乙方须确保货物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年内制造商原厂及有资质售后工程师上门维保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故障响应时间小时以内,每日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凡电话技术支持无法排除的故障,确保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故障排除;保修期后,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故障排除时间同前约定。保修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须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同型号全新产品,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保修期后的维保应确保天内排除故障。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必备的附件,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全套中英文对照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含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向甲方退还已付全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等责任。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将所供货物按时、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第六条:调试与验收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依据本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或要求及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到货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到货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到货验收并非最终验收,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的验收方为最终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乙方须按约定期限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同时负责培训甲方的操作人员,做好各种操作指导,直到甲方人员能独立、熟练操作,甲方才进行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合格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有权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到货验收及交付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货物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6.货物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次日起30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须予整机调换或者退货退款,并承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7.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均同意提请国家法定检测机构鉴定,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同时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退货,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七条: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2.乙方同意在丙方免税申报表办理完成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总价款的70%支付给丙方,丙方收到70%价款后,向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开具合同总价款70%的即期信用证,由外贸合同卖方发货后向银行提交单据进行议付。货物验收合格后,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款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经乙方鉴证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30%的价款支付给丙方,丙方以收到30%尾款为指令,对外电汇支付剩余30%价款。丙方与乙方的结算,与甲方无涉。针对信用证开不了的情况:丙方以收到每票外贸合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为指令,见报关单后对外支付70%货款,并在收到学校验收合格报告后,以收到甲方30%尾数为指令,对外电汇支付剩余30%汇款。第八条:其他约定1.甲方、乙方协助丙方在到货前办好进口货物审批和免税手续。2.乙方应根据本次采购结果提供双方确认的进口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配置配件、技术要求、价格、制造厂商或生产国别、售后服务等相关书面资料,以便丙方对外签订外贸合同。3.丙方负责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协助商谈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办理法定商检、对外承付货款、办理进口报关、并在到货后负责送货上门和安装调试等事宜。4.丙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书面通报外贸合同的履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供货进度。5.对需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的设备,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网上申报等有关事宜,并及时领取进口批件。6.丙方应协助甲方催缴乙方履约保证金。7.进口货物到货后,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进口单证。如进口货物发生质量、数量与外贸合同不符的,应及时完成商检,并尽早自行启动索赔程序,但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的相关责任。8.因丙方工作失误,造成进口货物不能及时清关而产生的海关滞报金,超期仓储费等额外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9.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海关等政府主管部门例行年检、抽检及其他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检查资料。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具有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货物非经甲方委托并由乙方专项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行为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乙方或丙方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3.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偿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4.如货物验收不能达到质量或功能(性能)标准的,乙方应于验收后一周内运离甲方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运离)货物的,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作废物处理)。同时,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随时退还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本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及纠纷由四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丙和鉴证方(采购代理机构)四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履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变更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生效并作为各方履行的依据。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丙方、鉴证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附件及采购文件、响应/投标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杭州市滨文路548号地址:电话:0571-86633302电话:传真:0571-86633302传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景江苑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2020 23419100001174帐号: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丙方(盖章):鉴证方(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 邮编: 邮编:电话: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鉴证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配置清单序号进口货物名称数量主要配置(材质、功能、规格、技术参数等)12.服务承诺1)质保期: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定期个月对货物进行回访和维护保养,做好维护保养登记。2)凡发生故障及质量问题,保质期内,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修后立即响应,小时内派维修工程师进行现场维修,个小时内排出故障。如未能在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3)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乙方免费予以更换,否则将没收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乙方按前述约定完成,乙方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免费培训,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常见故障排除等内容。3.中标单位营业执照4.配置中涉及软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授权书兹授权公司为项目(编号:)产品的经销商(分销商),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授权机构:(公章)授权时间:年月日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设备采购合同(国产货物)(2025年版)项目编号:确认书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经采购代理机构对设备通过方式采购,确定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单位:元产品名称厂家(全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合计: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费。配置详见合同附件配置清单,型号规格材质在清单中未标明的,以采购文件、文件标注的为准。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年月份后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技术标准的原厂全新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有权随时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款和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运输距离及货物防潮、防锈、防震、防水、防破损等要求对货物实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完好送达甲方。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校区所在地,并完成安装调试摆放,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保修卡、使用说明等必备资料和必备配附件。第四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为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常使用10天之日起算,除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外,保修包换;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提供配件和维修服务,酌收备件成本费用,易损件长期提供。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发生故障时,最迟在小时内修复,并采取提供临时替用品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第五条:验收乙方将所供货物运至甲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货物从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次日起30天内(不含修理期),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或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的,乙方除调换或退货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项目验收合格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第七条: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40%(预付款具体比例按照财政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的货款,即¥元(大写:)。货物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和正常运行(使用)两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货款,即¥元(大写:)。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具有不按合同约定供货、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行为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逾期超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并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3.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4.本合同货物须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转包、分包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或要求退还)合同价款、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所供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向甲方退还已收全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等)。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和鉴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及采购文件、响应/投标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地址:邮编:310053邮编:电话:0571--86633302电话:传真:0571--86633302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景江苑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帐号: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公章): 地址:代表人:(签字)电话: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6.1.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6.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须提供授权代表近6个月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2.3.3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投标项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2.3.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授权代表近6个月以来在本单位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1质保期内、外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明细表附1:质保期内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明细表序号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主要或价值较高的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三、9、(1)条“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的要求,详细填写本表附2:质保期外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明细表序号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厂商单价折扣(%)备注(主要或价值较高的易损件/备品备件/耗材)……人工费人/次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三、9、(2)条“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的要求,详细填写本表2.结算单价=厂商单价×折扣。3.表中“厂商单价”保持年不变(投标人自行承诺),“折扣(%)”终身不变。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制造商品牌型号配置产地备注注: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表中报价明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6.3.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3)报价情况说明……………………………………………………………(页码)(4)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产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总价不得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特别说明: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投标人最终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提交报价的同时提供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有)注: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服务费结算信息表。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否则将承担相应后果!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网页上明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代理服务费结算信息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详见前附表第13项。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告(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可采用电汇或网银或现金。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如下: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汇款时,请在备注栏(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服务费”。汇款完成后,请将下表填写完整后(Word版)发邮箱41613736@qq.com,便于代理机构及时开具发票并邮寄中标(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开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纳税识别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经贵公司财务确认过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税务部门备案的)地址:(税务部门备案的)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中标(成交)通知书、服务费发票快递接收地址、联系人、电话地址:收件人:电话:邮箱:【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接收】6.4.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压冷冻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填写中型企业或者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的一种);2.全自动免疫组化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填写中型企业或者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的一种);3.大容量4度冰箱(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填写中型企业或者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的一种);4.超低温冰箱(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填写中型企业或者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的一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2561491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5三、投标15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五、评标19六、定标19七、合同授予20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1九、验收2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一、项目概况23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3三、采购货物一览表24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3一、评标方法35二、评标标准35三、评标程序35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9资格文件部分50商务技术文件部分55报价文件部分66附件71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561491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88000.00最高限价(元):406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418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高压冷冻仪、全自动免疫组化仪等设备。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本次高压冷冻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压冷冻仪及全自动免疫组化机等设备 高压冷冻仪 冰箱 超低温冰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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