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招标公告(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25)



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5-08-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8-07 06:00:00至2025-08-14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8-18 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1幢2单元五楼503室开标室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佳艳

项目联系电话
18787448404

采购单位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个旧市大屯街道锡缘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72290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1幢2单元五楼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87448404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3-01898-YNSL-0030
项目名称: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6
最高限价(万元):26
采购需求: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帮助医院对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涉及软件运行的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更好的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07 06:00至2025-08-1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8-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1幢2单元五楼503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 有 意 参 加 竞 标 的 供 应 商 , 须 在 政 采 云 平 台 办 理 数 字 证 书 ( CA ) CA 申 领 链 接 : 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 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 CA 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 年 1 月 1 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 CA 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 CA 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以及云南 CA 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 CA,400672766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个旧市大屯街道锡缘路1号
联系方式:0873-3722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1幢2单元五楼503室
联系方式:18787448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佳艳
电 话:18787448404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025-08-06
下载

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云赛招字2025-0461采购人: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六章采购需求522.第一章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对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云赛招字2025-046预算金额:260000.00元最高限价:260000.00元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内容: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帮助医院对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涉及软件运行的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更好的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竞争性磋商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份。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其他补充事宜8.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8.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8.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8.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8.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大屯街道锡缘路1号联系人:金志毅联系电话:0873-3722908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1幢2单元五楼503室联系人:向伟电话:186873522112025年08月06日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 称: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大屯街道锡缘路1号联系人:金志毅联系电话:0873-37229082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1幢2单元五楼503室联系人:聂佳艳电话:187874484043项目名称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4资金来源自筹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6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帮助医院对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涉及软件运行的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更好的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7服务期限一年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份数成交单位领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电子版一份(介质为U盘,电子文件须为:①全套word版响应文件;②盖章签字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13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00时地点:通 过 “ 政 采 云 ” 平 台 在 线 提 交 ( 政 采 云 平 台 https://www.zcygov.cn/)。 14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00时地点:通 过 “ 政 采 云 ” 平 台 在 线 提 交 ( 政 采 云 平 台 https://www.zcygov.cn/)。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6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7其他注意事项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视为无效。 2、磋商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二次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获得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机会,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4、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6.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 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11、关于中小企业: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关于监狱企业: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2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则1.采购人、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2“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4“货物”系指采购人拟采购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原材料、燃料、办公和生活家具、工具、器具、仪表等有形产品。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成交人承担的如运输、保险及其它服务,或提供技术协助、技术服务、培训及其它义务。2.6“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2.7“单位公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的法人名称全称的公章,简称“公章”。2.8“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2.9“企业法人”系指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或分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11“正本”系指具有法定效应的,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正式签署和印章的正式文本。2.12“副本”对应正本,是正式文本的复制文本或抄本。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落实一笔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范围”所列内容。3.2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采购范围、履约期限、采购预算、服务要求、服务质量4.1本项目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帮助医院对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涉及软件运行的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更好的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4.2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4.3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60000.00元。4.4本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5.合格供应商5.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5.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6.磋商费用6.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和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6.2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计费,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8.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等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供应商必须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代理机构澄清或答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答复,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已参与报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该澄清、答复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9.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2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参与报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1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10.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0.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响应文件: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6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作为供应商的风险,该磋商被否决。10.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了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专业化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1.磋商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供应商与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磋商响应件,应以中文为准。11.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位。11.3磋商以人民币报价。12.响应文件构成1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13.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3.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4.磋商报价14.1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所报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并结合供应商自身实力情况等进行磋商报价。14.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相应报价表格填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14.3磋商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磋商有效期15.1供应商应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被否决。15.2在原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6.1响应文件的密封: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6.2响应文件的递交16.2.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6.2.2除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2.3磋商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磋商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16.2.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6.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6.3.2磋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要求加盖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磋商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16.3.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磋商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视为无效。16.3.4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供应商未按本章第1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7.3下列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可以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8.1供应商应将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8.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迟磋商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8.3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9.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19.3本项目不涉及样品。2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0.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20.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磋商与评审21.磋商21.1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2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不予接受:(1)逾期送达的;(2)未按规定时间内解密的;21.3磋商程序本项目的磋商程序如下: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开标程序。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22.评审22.1磋商小组的组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磋商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2.2.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2.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2.2.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2.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的。22.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4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分别与每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质量、服务、价格进行磋商,响应人进行最终报价,报价次数为一次。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方按照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过程的保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23.响应文件修正错误的原则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4.磋商及评审方法24.1本项目磋商及评审方法为“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规定的磋商及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六、成交结果25.合同授予25.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25.2成交通知25.2.1代理机构在磋商、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5.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5.2.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5.2.5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5.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25.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5.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25.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5.3.3履约担保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份额,约定的履约担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25.4签订合同25.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澄清说明(如有)、最后报价及承诺函订立书面协议,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5.4.2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因素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采购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不良市场行为记录。25.4.3在合同履行中,成交人无故要求变更磋商承诺和报价的,采购人不得给予调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由此造成采购人的实际损失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不良市场行为记录。25.4.4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5.4.5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七、其他事项26.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1重新磋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l)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26.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纪律和监督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评审工作。2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27.4对与磋商、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评审活动中,与磋商、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7.5质疑和投诉27.5.1质疑27.5.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7.5.1.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质疑受理部门为采购人平级财政采购监管部门,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7.5.1.3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共同进行答复。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部门备查。27.5.1.4采购人或供应商对成交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27.5.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5.1.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7.5.2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8.招标代理服务费28.1由成交人依据国家有关计价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29.备选方案29.1本项目磋商不接受供应商的备选方案,即只能有唯一报价。29.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磋商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竞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在对有备选方案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0.验收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31.付款条件合同所载内容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支付价款。32.法律责任32.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处理,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自律,诚信参与竞标。32.2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成交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处理。33.政府采购政策33.1小微企业优惠33.1.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33.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33.1.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4.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34.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34.3没有在“报价一览表”中明确初次报价的;34.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名的;34.5原则上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34.6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34.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的;34.8法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但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35澄清:磋商会开始后,磋商小组认为有利于磋商,可随时请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某些内容予以澄清。澄清的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所有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要求或超过预算时,磋商小组可否决所有响应文件并不做任何解释。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标准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要求说明资格评审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文件等一致。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磋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要求说明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基本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采购政策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声明。标准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要求说明符合性评审报价要求报价合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或证明文件清晰可见、能准确辨识、按规定格式签名和盖章。签字或盖章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服务期限一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磋商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符合《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其它实质性条件不存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无效情形。技术要求磋商内容(采购需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项规定.权利和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二、磋商评审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的磋商评审。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由3人构成。一、评审程序:1、评审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评分。4、提交评审报告。二、评审办法1、商务部分评审(满分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二次)磋商报价)×1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符合性评审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2、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审(满分90分)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满分60分)对项目的理解评审评分(满分1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②项目需求分析;③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④问题的原因分析;⑤解决办法;5项内容。(每项内容满分3分,合计15分)每项内容的评审细则如下:(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5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未贴合项目需求,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1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维护方案评审评分(满分30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维护(如信息统计记录等);②系统运行监控与故障处理(如数据异常等);③数据管理和维护(如数据备份等);④功能与性能优化;⑤安全维护;⑥用户支持与培训服务;6项内容。(每项内容满分5分,合计30分)每项内容的评审细则如下:(1)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得5分;(2)每有一项内容有缺漏,重点不突出,针对性、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得3分;(3)每有一项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得1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突发情况应急解决方案评审评分(满分9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流程及措施;②应急响应时效;③重大保障,3项内容。每项内容应均有完整、具体详细、合理可行的方案描述,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性的扣1分。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满分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数据安全保障措施;②保密措施;③违约承诺;3项内容。每项内容应均有完整、具体详细、合理可行的方案描述,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性的扣1分。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满分30分)项目服务周期和进度计划(满分6分)(1)服务周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办法,有项目进度计划,能满足项目时间安排,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完整,流程清晰,安排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可行的,得6分。(2)服务周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违约处罚办法,有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完整,流程清晰,安排基本合理的,得4分。(3)服务周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无违约处罚办法,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有缺陷或矛盾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满分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②违约承诺;2项内容。(每项内容满分3分,合计6分),每项内容的评审细则如下:(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考虑全面、充分,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能有效保证项目高质量实施的,得3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常规服务,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1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评审评分(满分13分)①项目负责人评审评分(满分7分)a.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得3分。b.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满分4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缴纳社保证明(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具体内容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评审不得分。②项目团队人员评审评分(满分6分)项目团队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提供1名驻场人员,且能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项目团队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数据管理员、应用维护工程师、系统管理员等。类似项目业绩(满分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参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补充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拟签订合同条款,具体以双方签订为准)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项目磋商申请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投标报价部分格式(3)技术及商务部分格式注:响应文件请从目录开始编制页码(包括资质证书、报价书及其他复印件)。5.1.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格式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格式7其他资料格式7-15.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等。格式7-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证书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拟任职务类似项目经验: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评价意见123......注:1.本表后请附相对应人员资料,人员的证明资料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等相关要求;2.供应商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7-3项目团队人员信息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1.人员的证明资料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等相关要求。2.供应商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7-45.1.2.类似项目业绩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345…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成交)或合同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5.2.二、投标报价部分格式格式1磋商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后磋商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2.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格式3磋商报价表(一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 目磋商总报价1磋商总报价(元)小写:大写: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质量承诺 5备注注:(1)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2)磋商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234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55.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实填写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成交单位享受本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格式65.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75.2.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技术及商务部分格式(根据评审办法要求,供应商自拟格式编写)最终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 目内 容1最终磋商报价(元)小写: 大写:2说 明供应商全称: (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磋商报价方式:采用总价的方式在第一次报价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2、最终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网上直接填报。磋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项目名称:滇南中心医院2025年度智慧运营管理系统维保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预算:26万元服务期限:一年。项目实施地点:医院指定智慧运营管理系统部署地点。二、维保服务清单序号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服务范围1OES-医院系统管理平台服务√2OES-医院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简称:财务会计]V6.0√3OES-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简称:预算管理]V6.0√4OES-医院智能报销管理系统[简称:智能报销]V6.0√5IOS版医掌宝系统[简称:医掌宝APP]V6.0√6安卓版医掌宝系统[简称:医掌宝APP]V6.0√三、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序号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1滇南中心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数据库采用 SQL Server 2008 R2 ,采用 B/S 架构,分 别与HRP、HIS、平台等系统进行接口数据共享交互。(二)主要维护要求1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日常维护此项服务为基本服务,帮助医院 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涉及软件运行的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更好的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1.1硬件设备型号、数量、版本等信息统计记录1.2系统软件产品型号、版本和补丁等信息统计记录1.3网络结构、网络路由、网络 IP 地址统计记录1.4其它附属设备变更的统计记录2应用系统维护此项服务主要针对运行的应用软件,进行日常维护,服务内容包括:2.1系统软件日常维护,巡检数据库、中间件维护,是否有异常数据增长、必要的过期数据备 份后移除,系统的参数配置是否合理准确,服务器及存储的资源使用是否在合理范围。2.2数据库及应用备份是否正常。2.3应用软件日常维护,应用系统参数配置是否适当,用户使用是否流畅。2.4保障应用系统与其它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的接口的正常运行。3人员服务要求3.1日常工作服从医院项目负责人调派。3.2遵守用户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用户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3.3与用户运行维护体系其他部门和环节协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技术支持工作。3.4出现疑难技术、业务问题和重大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医院项目负责人和公司项目经理报告。3.5现场技术支持时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接听电话时要文明礼貌,语言清晰明了,语气和善。3.6遵守保密原则。对医院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 据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医院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公司及运维人员和医院签署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4现场支持工程师在进行现场支持工作时必须在保证数据和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4.1现场支持时出现暂时无法解决的故障或其他新的故障时,应告知招标人并及时上报负责 人,寻找其他解决途径。4.2故障解决后,支持工程师要详细记录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提出人和问题描述,并形成 书面文档,必要时应向用户介绍故障出现的原因及预防方法和解决技巧。5非现场服务要求5.1对于运维工程师无法解决的医院问题,公司应当调派研发人员,协助其解决问题。一般问 题,10 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业务运行的48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 小时内解决。5.2应急响应,对于应用软件发生重大故障,或其它应用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维保系统时,公 司必须派出资深技术人员8 小时内现场排除或协助。5.3重大保障,对于医院重大机房、网络、服务器调整或搬迁,医院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 知公司,公司必须派出相关人员协助。6服务期限 1 年四、付款及验收要求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1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2、项目验收成交单位提供年度运维总结,双方签字确认验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财务OES维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