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招标公告(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



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5-0065
项目名称: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1990.74元
最高限价:771990.74元
采购需求: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递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原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f)进行注册,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所投标包采购文件, 并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后方能打开,请供应商前往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在“下载中心”菜单栏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包”,如有疑问请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 400-6123434。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镇原县东街社区原州中路37号(县政府办公楼前2楼)
联系方式:0934-5952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号丽晶公寓2219室
联系方式:1911986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有才
电话:0934-5952216

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
2025年08月07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区域
镇原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6: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网络递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预算金额
¥77.1990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管理员

项目联系电话
19119866688

采购单位
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镇原县东街社区原州中路37号(县政府办公楼前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4-5952216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号丽晶公寓221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119866688

附件:

附件1

同心采购人审核意见:2025.8.7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八月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招标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3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6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7第七章附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一、磋商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对其“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能及时提供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编号:ZYZC2025-0065二、采购需求: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三、公告期限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1.公告期限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见公告。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见公告。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四、须注意事项: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磋商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磋商时间:见公告。磋商地点:见公告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镇原县东街社区原州中路37号(县政府办公楼前2楼)联系方式:0934-59522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号丽晶公寓2219室联系方式:191198666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有才电话:0934-5952216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7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ZC2025-0065项目名称: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项目预算金额:771990.74元最高限价:771990.74元采购需求: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内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络递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5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原分中心第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无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f)进行注册,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所投标包采购文件,并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后方能打开,请供应商前往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在“下载中心”菜单栏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包”,如有疑问请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400-6123434。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镇原县东街社区原州中路37号(县政府办公楼前2楼)联系方式:0934-59522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号丽晶公寓2219室联系方式:191198666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有才电话:0934-5952216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8日7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YZC2025-00652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杜有才联系电话:0934-5952216联系地址:镇原县东街社区原州中路37号(县政府办公楼前2楼)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贵银联系方式:19119866688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号丽晶公寓2219室4资金来源:2025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项目预算金额:771990.74元。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磋商语言:中文。7磋商有效期:90天(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9磋商报价的说明:本项目的响应报价是指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采购需求),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税费等过程的全部费用。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份数、截止时间、地点:(1)份数:电子标书一份。(2)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递交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处须加盖电子“签字章”或法人电子印章、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处须加盖电子“投标人公章”,其他每页也须加盖电子公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主体共享平10台互认的电子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负责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磋商时间、地点:(1)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审查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响应。13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14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前一日至磋商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3)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资格审查结束时间。(4)查询结果:以磋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6)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在确认进度工程量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采购人停止付款;2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承包人支付17%,剩余3%满一年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16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文件[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等付款16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7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8为进一步保障“承诺+信用”准入管理规范运行,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应用,预防失信供应商违规提交承诺函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开展信用甄别。经调查核验,供应商作出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19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s://www.qysggzyjy.cn:7071:9099/)办理融资业务。“政采贷”的服务主体为依法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享受此优惠政策。20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供应商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供应商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供应商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SF(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或.ZGTF(后审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204.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5.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必须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职称及岗位证书、企业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业绩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诚信承诺书》(监理、设计、勘察)和《庆阳市建筑业监理企业工程项目投标信息登记表》等)。6.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供应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供应商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7.采用远程开标后,供应商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供应商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供应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其他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指定开标系统,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9.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设备。(2)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当前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20M及以上网络宽带。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于开标前1小时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并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操作指南中查看,或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21注:1.招标文件描述的供应商须知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及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采购申请,并得到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现通过磋商来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知悉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专用术语解释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得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2“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3“采购人”本项目系指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5“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6“其他组织”系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2.7“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8“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9“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10“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2.11“货物”系指供应商成交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等。2.12“服务”系指供应商成交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各种类型的服务。2.13“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4.1磋商邀请函4.2磋商公告4.3供应商须知4.4采购需求4.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5.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县一体化)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磋商及其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采购申请,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磋商,在满足采购需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2.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五款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有能力提供磋商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3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2.5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响应。2.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3.磋商有效期说明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报价说明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磋商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采购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供应商确定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本次磋商报价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的磋商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税费等过程的全部费用。4.3供应商只允许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4.4磋商一览表中必须填写本项目的响应总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4.5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报价。4.6本项目报价是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4.7响应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5.磋商保证金说明:见公告。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等说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提交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6.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6.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磋商响应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6.1.2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6.1.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等)组成。按如下顺序编制:一、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二、联合体说明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四、特定资格要求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价格部分(三)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四)业绩证明文件(五)商务部分其他资料三、技术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二)项目管理机构(三)其他技术资料四、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工具获取途径见投标人须知)6.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章6.2.1份数:供应商通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系统默认格式;6.2.2签章:磋商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处须加盖电子“签字章”或法人电子印章、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处须加盖电子“投标人公章”,其他每页也须加盖电子公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地点7.1递交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2递交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澄清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方式、地点9.1接收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2接收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磋商响应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应使用中文,若提供中文以外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字,否则将不予认可,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10.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技术和价格加分);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加分及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第七章)。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第十二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本项目对参加和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界定标准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1、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五)磋商小组的组成及职责1.磋商小组的组成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1.2由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原分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2人组成、采购单位代表1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单数。2.磋商小组职责2.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接受供应商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同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7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串通响应疑点和线索的,应当采用询问等方式进行核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表决作出认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并作书面记录,同时书面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属于恶意串通情形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3.磋商小组工作纪律3.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3.2遵守评审纪律,不在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不与其他专家串通,不受人之托评审,不与任何供应商或与采购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取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3.3不得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不得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4对评审过程保密,不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况。3.5应当回避的,主动回避。3.6按时参加评审,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审活动的提前请假。3.7评审过程中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3.8接受、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3.9不携带通信工具、摄像、录音等器材进入评审现场,不篡改、销毁、灭失响应、评审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审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六)磋商、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磋商会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供应商可不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但供应商须按时使用CA证书登陆甘肃中工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125.75.150.106:3210/Login/Bidder),按照规定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参加磋商,如未按时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参加磋商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磋商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30分钟内登录“开评标系统”点击解密按钮解密(使用CA证书解密),30分钟内未解密视为放弃响应资格。3.磋商程序及评审、成交的说明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第一轮报价。截止磋商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同时满足三家以上方可正常磋商。4.磋商程序及评审、定标的说明4.1磋商会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负责记录,由参加磋商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4.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3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③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④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6综合说明2.6.1评审原则(1)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2)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3)评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4)评审只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评审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磋商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6)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以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客观的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评审得分排列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7)从磋商会议直至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前,评审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采购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8)供应商提交的关于资质、业绩、技术指标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9)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或授标工作。(10)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审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响应资格。(11)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2.7资格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承诺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1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2.7.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磋商小组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响应,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审。2.7.3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磋商小组按无效响应处理。2.8.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报价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3内容真实性响应文件的内容真实,不存在虚假证明资料、虚假技术文件;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全部实质性要求;5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串通投标投标人未串通投标;8报价合理性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磋商小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1.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过”或“未通过”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论为“未通过”)。2.8.1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3若供应商对应作出而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8.4磋商小组评审时,供应商或其磋商响应文件出现符合审查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的磋商响应文件:2.9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3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3分2安全质量事故1.自查并承诺近三年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得1分,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的得1分。(满分2分)2.自查并承诺近三年来投标人施工现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得1分,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的得1分。(满分2分)4分3人员配备1.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专业土木建筑类技工,达到4人及以上的得4分;达到2人及以上的得2分;2人以下的不得分,满分4分。2.2.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专业园林绿化类技术人员,达到4人及以上的得4分;达到2人及以上的得2分;2人以下的不得分,8分3人员配备满分4分。8分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管理措施、机械设备安排、施工横道图、工程协调、配合验收等)的得15分,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扣3分,扣完为止。15分2质量控制与措施投标人提供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方案、技术力量搭配、项目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人员、制度)、物资配备情况)的得10分,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详尽、不完善的扣2分,扣完为止。10分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投标人提供完整有效的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计划措施、工期保障措施),措施完整且符合本项目施工工期要求得6分,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分,扣完为止。6分4安全保障投标人提供完整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防护、安全保障),方案完整得8分;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详尽、不完善的扣2分,扣完为止。8分5文明环保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文明环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文明施工措施、环保措施)方案完整的得6分;每缺一项或有一项不合理扣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者不得分。6分售后服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3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计划、应急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承诺、不达标工程整改方案),方案完整且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缺少一项或有一项欠合理扣2分,扣完为止。10分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报价评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报价分值权重;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最小值,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30分2.9.1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供应商确定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定的,其响应无效。2.9.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9.3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采购标的数量、供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相符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必须响应的情形。对以上所列的情形负偏离或反对的,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2.9.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无效。2.9.5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2.9.6磋商2.9.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且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9.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的,则变动部分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磋商小组关于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通知后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9.6.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须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项目报价轮次为二次,标书为第一轮报价,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并做出项目有关承诺。投标单位多轮报价及相关承诺书须加盖电子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由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单独就涉及的问题进行磋商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购买服务项目(依据“财库〔2015〕124号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之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9.7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为最后报价,是参与评审的唯一价格,以最后磋商报价为成交价格。2.9.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方案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按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供应商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2.10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及磋商报告编写说明2.10.1成交供应商的推荐(1)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响应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2)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拟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2.10.2磋商报告编写说明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完成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组长编写磋商报告。磋商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磋商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磋商日期和地点。(2)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磋商会议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2.11成交供应商确定的说明2.1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达采购人。2.1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1.3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磋商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12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13终止采购情形受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影响,采购需要发生变化等情况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1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磋商、评审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磋商小组成员分发采购资料和磋商响应文件;做好磋商和评审会议记录;对评审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拟成交结果进行复核。2.15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镇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整个磋商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审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七)成交通知书和合同的说明1.成交通知书1.1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1.3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合同2.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4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如需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八)询问、质疑、投诉情况说明1.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办理;1.1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8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9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10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11质疑、投诉文书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1.12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13本项目接收质疑、投诉单位分别为:(1)采购人:镇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934-5952216联系地址:镇原县东街社区原州中路37号(县政府办公楼前2楼)(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铖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119866688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号丽晶公寓2219室(3)监督管理部门:镇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7126630联系地址:镇原县城关镇2.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2.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2.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质疑函的。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九)响应无效及串通响应情形1.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2.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认定其响应无效:2.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2.2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或者随机方式(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或者恶意串通行为进行排查甄别,做好证据留存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随同其他采购档案一并保管。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认定其响应无效:3.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3.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3.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4.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4.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的;4.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二、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第1页共1工程名称:拆除,维修改造工程,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11601001001砖砌体拆除1.砌体名称:拆除砖围墙及门墩2.垃圾外运:5kmm327.562011602001001混凝土构件拆除1.构件名称:拆除砼台阶2.垃圾外运:5kmm213.353011605001001平面块料拆除1.纪念碑基座2.拆除的基层类型:原石材面及垫层m220.11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第1页共1工程名称:地表清理,修改造工程,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10101001001平整场地1.类别类型:清理地表2.弃土运距:5kmm2965.5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第1页共工程名称:电缆,修改造工程,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30408001001电力电缆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3*10m15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第1页共工程名称:汉白玉栏杆,改造工程,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11503003001栏杆1.扶手材料种类、规格:新建0.8m高汉白玉栏杆m26.362011503003002栏杆1.扶手材料种类、规格:新建0.9m高汉白玉栏杆m41.5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第1页共1工程名称:花园墙,维修改造工程,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10101003001挖沟槽土方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2.挖土深度:0.9mm314.492010103001001回填方1.填方材料品种:3:7灰土m34.833010504001001直形墙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m33.514011204003001块料墙面1.墙体类型:外墙m238.06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工程名称:纪念碑基座扩展,维修改造工程,第1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10101004001挖基坑土方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2.挖土深度:1m内m323.762010201001001换填垫层1.材料种类及配比:150mm厚3:7灰土m33.963010501001001垫层1.混凝土强度等级:100mm厚C20砼垫层m32.114010504004001挡土墙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基础m314.655010103001001回填方1.密实度要求:夯填2.填方材料品种:2:8灰土m33.046011204001001石材墙面1.安装方式:干挂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芝麻白花岗岩m219.87010501001002垫层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100mm厚C25砼垫层m32.388010501001003垫层1.垫层种类:碎石干铺m30.699011102001001石材楼地面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20mm厚火烧板m220.1510011107001001石材台阶面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二八灰土2.粘结材料种类:100mm厚C15砼垫层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20mm厚火烧板m22.9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工程名称:纪念碑基座扩展,维修改造工程,第2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1011702001001基础1.垫层模版m223.76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工程名称:检查井及雨水口,修改造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雨水口1040504009001雨水口1.雨水箅子及圈口材质、型号、规格:380*680mm平蓖式单篦雨水口座4分部小计检查井2010507006001检查井1000*1000mm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300mm厚三七灰土2.100mm厚C15混凝土垫层3.200mm厚C30混凝土壁4.C15混凝土流槽5.高分子防水涂膜6.φ700铸铁井盖7.φ20钢爬梯座6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修第1页共1工程名称:龙背墙改造,改造工程,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11407001001墙面喷刷涂料1.外墙乳胶漆m2170.522030412004001装饰灯1.灯带m90.53030411004001配线1.名称:塑料护套配线2.型号:bvvb3*2.5m45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镇原县三岔镇烈士陵园维工程名称:绿化,修改造工程,第1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50102001001栽植乔木1.名称:圆柏2.胸径:10cm3.起挖乔木70CM以内4.场外运苗土球直径70cm5.挖土坑土球直径70cm以内6.栽植乔木土球直径70cm以内7.三级养护8.全冠,树形优美162050102001002栽植乔木1.名称:白玉兰2.胸径:4Cm3.起挖乔木80CM以内4.场外运苗土球直径80cm5.挖土坑土球直径80cm以内6.栽植乔木土球直径80cm以内7.三级养护103050102002001栽植灌木1.名称:冬青球2.冠幅:80cm3.起挖灌木60CM以内4.挖土坑土球直径60cm以内5.栽植灌木土球直径60cm以内6.养护164050102002002栽植灌木1.名称:迎春花2.冠径:40cm3.起挖灌木20CM以内4.挖土坑土球直径20cm以内5.栽植灌木土球直径20cm以30本页小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