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勐海县殡仪馆2025)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5-X1-00388-MHXG-0012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购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20
最高限价(万元):20
采购需求:中大型MPV 公务用车;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公务用车购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08 06:00至2025-08-1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8-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勐海县殡仪馆
地址:勐海县勐遮镇黎明农场凤凰生产队第八居民点
联系方式:0691-5135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勐海县泼水广场英茂公园内
联系方式:1390879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彦含
电 话:139087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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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询价通知书 海采(询)202508(2).pdf
勐海县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询价文件项目编号:海采(询)202508(2)采购人:勐海县殡仪馆(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2025年8月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勐海县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审查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是否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是香食2是否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是香合3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器4是否将国家己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额5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器6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是否7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是8是否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量6香9是否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潜在投标人。量6香10是否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是香11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著12是否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是否13是否违法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是香14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著15是否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是香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毛瑞日期:2025年8月7日盖章:填表说明:表中所列问题,审查结果如选择“是”,请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办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样式-26-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6-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69-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章询价公告勐海县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询价公告项目概况公务用车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海采(询)202508(2)2.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购置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200000.00元5.采购需求:序号品目名称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1公务用车1、车辆类型:中大型MPV2、长*宽*高(mm):W5212*1893*18233、轴距(mm)W30604、整备质量(kg)W20605、最大满载质量(kg)W27806、最大功率(kW)W1857、最大扭矩(N·m)W4008、排量:≤2.0T9、能源类型:汽油10、档位:8挡自动11、驱动形式:前置前驱12、前悬挂:麦弗逊式独立悬架1辆200000.00序号品目名称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1公务用车13、车身结构:承载式14、轮胎规格:W225/55R1815、天窗:分段式电动天窗1辆200000.00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8日(00:00:00)至2025年8月13日(00:00:00)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注:(1)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2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01月0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渤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3)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也可以选择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4)按上述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询价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招标资格。(5)未按要求办理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2025年8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勐海县集采开评标室。3.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3-//www.zcygov.cn)(网上提交)4.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于2025年8月18日9:00进行网上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开标注意事项4.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l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响应文件解密,-4-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4.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5.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全部内容,询价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在政采云平台发布。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动1.采购人信息名租县殡仪馆地地3勐海县勐迎真黎明农场凤凰生产队第八居民点联系方762989881139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勐海县勐海镇纬五路联系方式:0691-30890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治洪电话:189881139072025年8月7日-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勐海县殡仪馆2采购代理机构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购置4项目编号海采(询)202508(2)5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6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8交货时间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9交货地点勐海县殡仪馆。10质量保修期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1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3合格的供应商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4费用(1)代理服务费:无。(2)不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关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5投标有效期60天(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计算)16询价保证金0元17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18询价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询价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的地方应加盖供应商企业电子公章,要求签字或盖电子私章的地方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私章)。19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1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开标。注:①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按“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供应商提前熟悉“政采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序号名称编列内容22技术支持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智能开标系统使用技术支持: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2.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2.1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采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采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3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4询价小组的组成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应当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若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导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8-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适用范围定义本询价文件适用于询价过程中所述货物的询价采购。1.1.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1.2.1采购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交货时间及地点1.3.1交货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交货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质量保修期及履约保证金1.4.1质量保修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合格的供应商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9-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查询,无须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1.7保密1.7.1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1.7.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询价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询价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询价文件的组成2.1询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样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2.2除第2.1款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或网上公布形式发出的对-10-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3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1)供应商若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网上递交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对于没有提出询问质疑又参与了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价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公布形式答复询价文件收受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标时间前随时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询价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对询价文件中的采购清单、评审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4)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有关该项目询价文件的修改内容。(5)询价文件澄清、询价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澄清、询价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实质性要求和响应“实质性”要求和响应,是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1-技术规范等要与询价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差。出现以下任何一条不满足本项目招标实质性要求时,将视为投标无效。资格性审查条件;符合性审查条件;投标有效期;询价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视为投标无效。3.响应文件的组成3.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资格、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2)本次询价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其它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若对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修改、删除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3.3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投标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车价、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落户费、运费,税费等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地点进行送货。(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响应文件时在投标内容(响应方填写)中填写的报价应为阿拉伯数字,-12-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没有按照要求填写,按未实质性响应处理。(3)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4)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3.4编制依据(1)市场供求状况;(2)综合考虑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3)投标总报价由供应商结合市场价格和自身实力自报。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小微型企业查询渠道:“小微企业查询名录”网站(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3.6供应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将查询结果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方可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3.7投标有效期(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8询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详见须知前附表。-13-3.9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要求(1)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电子私章的地方应加盖供应商企业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私章)。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公司电子签章。(3)供应商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签名的响应文件(此文件必须网上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相关材料以及供应商与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4)“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应对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对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进行加密的,视为无效标书。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5)电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6)供应商须按本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7)该响应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询价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为准。(8)响应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格式为PDF)应与原件大小保-14-持一致,至少不小于A4幅面(纵向或横向),扫描内容应当保证清晰可辨。3.10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逾期上传或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均不予受理。(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1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有关电子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3)响应文件一经递交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补充或者更正,除去询价小组需要供应商提供澄清疑问的文件以外,任何迟交或补交的文件均不予接受。(4)询价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和需要澄清的相关内容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询价小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向供应商发起澄清程序,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澄清程序中要求的内容和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做出答复,供应商必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答复,供应商的答复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及实质内容。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价或投标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价或投标报价总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15-内以书面形式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询价小组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开标(1)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解密响应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响应文件时在“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报价应为阿拉伯数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没有按照要求填写,将可能导致开标时系统不能读取投标报价无法唱标,而响应文件是否有效性将会提交询价小组审核,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开标时,“开标记录表”中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评审5.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会议由采购人委托的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5.2评审程序(1)推选询价小组组长,评审会议在询价小组组长的主持下进行;-16-(2)询价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4)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5)评审会议结束。(6)采购人委托的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5.4无效投标情形不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中“初步评审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要求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5.5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成交结果通知6.1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6.2中标人确定后,成交结果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进行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6.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原因。7.签订合同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8.质疑和投诉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受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4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勐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18-8.5质疑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9.1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9.2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及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份数:1份。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3)供应商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响应文件,以确保上传响应文件的正确性。-19-10.技术支持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智能开标系统使用技术支持: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2.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2.1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采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采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20-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1-第三章评审办法1.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编号:海采(询)20250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1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封闭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干扰询价小组的正常工作。1.2评审原则: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询价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2.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是指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核心产品为公务用车。2.1初步评审因素及标准(包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两部分)2.1.1资格性检查:询价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符合性检查。符合以下检查标准的,通过资格性检查:-22-①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含询价文件格式中的封面、目录)。②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电子签章)。③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近3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满1年的作出说明即可,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盖电子签章)。④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者上税为零,应该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或者其他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否则,依据不齐全。(若为新成立公司未足1个月的应作出说明)(扫描件盖电子签章)。⑤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扫描件盖电子签章)。⑥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2符合性检查:询价小组成员要认真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符合以下检查标准的,通过符合性检查:①响应文件内容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的投标总报价,并对本项目采购的内容按要求进行报价,无缺项报价的情形。②响应文件组成完整(请按照询价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包括格式、签署、盖章、扫描件数据资料清晰等),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23-③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④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正向偏离⑤质量承诺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⑥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方案包含:全年无休服务,出现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供应商须提供服务热线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电话随时保持畅通)。2.2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2.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小微型企业查询渠道:“小微企业查询名录”网站(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2.2.3供应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将查询结果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方可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2.3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应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编写完成后提交采购人。评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由询价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少数服从多数。-24-第四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25-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26-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公务用车购置,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散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28-,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9-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30-,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开户名称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34-,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5-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6-,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38-,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9-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40-,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42-,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编号)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编号)供应商:,(盖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章)日期:年月日-46-,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和提交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以致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不能一一对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格式文件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真实、有效、全面、完整、正面回答;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须按要求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全面的提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有效及准确的;4.询价小组应当根据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5.凡要求签字、盖章的必须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6.本采购文件中除需要供应商填写的空栏以外,其余的条款及格式内容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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