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农房整治招标公告(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2025)



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司前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1-440222-04-01-612358

投资项目名称
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司前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司前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始兴县司前镇辖区范围内

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县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1)设计部分: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此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②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③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④本项目设计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阶段实施,并按业主要求分阶段出具施工图,具体按合同约定。(2)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内容
在始兴县司前镇辖区开展农房微改造工作,推动全镇开展农房平改坡工作,结合岭南客家特色文化,对重点区域、“四沿”地区等关键地区的砖外墙或水泥外墙的住宅房屋进行整治。(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设计、施工工期:共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柒佰零玖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70926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资格资质要求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2.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注:设计企业若不具备工程测绘资质的,中标后必须在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单位来完成该部分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3.相关人员要求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 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5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4.禁止投标条款: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6)为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3
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若组成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司前镇

招标人联系人
谷先生
联系电话
0751-3282101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留村村委会留村七队第三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5622598493

招标监督机构
始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1—331510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7日

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司前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司前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盖章):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章):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7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8第二章中标人须知32第三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461.工程承包方式46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原则463.设计费结算原则474.建安工程结算原则475.工程付款办法50第四章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前期文件535-1、工程的技术要求53第五章招标文件的附件56格式一封面57格式二《投标函》及《工程项目总价表》58格式三各项承诺一览表60格式四授权委托书65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6格式六联合体协议书67格式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9格式八项目经理简历表70格式九项目经理任职声明71格式十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72格式十一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73格式十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66第六章建设工程合同75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司前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2招标人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3项目业主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4项目批准部门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5项目批准文号始发改投审〔2025〕3号6项目代码2501-440222-04-01-612358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8招标代理机构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建设地点始兴县司前镇辖区范围内10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始兴县司前镇辖区开展农房微改造工作,推动全镇开展农房平改坡工作,结合岭南客家特色文化,对重点区域、“四沿”地区等关键地区的砖外墙或水泥外墙的住宅房屋进行整治。(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11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709.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6742600.00元,设计费约350000.00元(其中含测绘费150000.00元)。1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1)设计部分: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此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②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③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④本项目设计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阶段实施,并按业主要求分阶段出具施工图,具体按合同约定。(2)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14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工期:共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划、房屋建筑等设计的规范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1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本章第三节“11点 最高投标限价”。17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资格资质要求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2.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注:设计企业若不具备工程测绘资质的,中标后必须在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单位来完成该部分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3.相关人员要求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 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5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4.禁止投标条款: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6)为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3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若组成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18投标保证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3.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有效期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20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区域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 3人,经济类专家 2人。22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3房屋建筑工程绿色建筑标准本招标项目不纳入绿色建设实施范围。24招标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司前镇联系人:谷先生电话:0751-32821012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留村村委会留村七队第三层联系人(部门):黄工联系电话:1562259849326交易场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联系人(部门):邓工(工程交易股)联系电话:0751-331523627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始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沿江北路1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联系电话:0751-3315107 第2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08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3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5年 08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4网上答疑时间2025年 08 月 18 日16时30分至2025年 08 月 21日16时00分5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08月27日 09 时30 分;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5年 08月 27 日 09 时 30 分。6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7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时间2025年 08 月 28 日09时 00分至2025年 08月28日 09 时 30分8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地点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9开标时间 2025年 08 月 28日 09 时 30 分10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备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经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始兴县农房整治项目的立项申请》的批复(始发改投审〔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440222-04-01-612358。本项目业主为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条件。1.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1.1工程概况1.1.1工程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1.2.1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2.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2.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2.资格资质要求2.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2.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注:设计企业若不具备工程测绘资质的,中标后必须在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单位来完成该部分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3.相关人员要求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5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4.禁止投标条款: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6)为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3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其他要求2.1.5.1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若组成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3招标文件的获取3.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2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3.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投标保证3.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3.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3.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4.工期要求4.1本项目设计、施工工期:共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5.本次设计工程的内容及要求5.1设计部分: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固方案设计、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5.2工程技术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此标准,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返纳质量违约金。5.3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招标人或监理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的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4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返修,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5.5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本项目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要求。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板给招标人确定其颜色、等级等,并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5.6其它:本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及修改文件)中招标人对材料或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要求,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未明确响应者视为默认;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虽有响应但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执行。6.招标工程施工条件及现场踏勘6.1本工程招标人仅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提供场地,其他一切场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含临时道路)。6.2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6.3施工临时便道、交通维护费、施工用水及用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6.4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但会在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具体位置的文字或图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6.5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确保自身安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6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7提问和答疑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纪律与保密要求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语言、计量及投标费用9.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9.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指的币种均为人民币。9.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0.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0.1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和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10.2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其设计文件和设计文件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10.3中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设计文件,其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10.4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1.1.11.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柒佰零玖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7092600.00元)。具体详见下表:序号项目综合单价限价(元)工程量投标下浮率取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元)备注1设计费(建筑外立面测绘费)1.92777830.85≧ 0.00 %/150000.00结算时测绘费=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1-下浮率),投标人应分别报投标下浮率和测绘费。2设计费/≤2.966%200000.00结算时按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3建安工程费≧0.00 %/6742600.00建安工程费报价=6742600.00元×(1-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投标人应分别报投标下浮率和建安工程费4合计(1+2+3)7092600.00/备注:1、各单项或合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2、投标下浮率及投标报价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取费费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三位小数。3、设计取费费率=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暂定价。4、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暂定价为¥6742600.00元。5、以上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增值税)。6、本次招标采用填报测绘费以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设计费以投标报价及取费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2.1.2.12.投标报价12.1本项目计价依据为:①《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②《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具体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2)企业定额;(3)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或修改)公告、招标工程量清单;(4)施工图及相关资料;(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6)市场价格信息或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等资料和本项目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本单位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自行报价,并承担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12.3本招标工程投标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应勘察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地形、地貌、水文、交通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到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应针对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考虑现场情况的影响。12.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2.5投标人负责协调处理因项目实施与周边企业和市民等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12.6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考虑工程保险费,在项目实施前应办理相关保险。12.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中标人工程直接费用投标报价以内,按设计施工图纸编制的预算价超过中标人工程直接费用投标报价时,设计单位必须无条件优化修改设计,直到满足要求。12.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所列的结算原则进行投标及报价。12.9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规模、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规定的所有工程及设备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一切风险,还应考虑工程结算书的编制费、报建和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各项费用的主要内容及其报价方式:投标人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12.9.1设计费投标报价:本次招标采用填报测绘费以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设计费以投标报价及取费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12.9.1.1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自行报价。设计费的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范围)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的所有费用,还应考虑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12.9.1.2设计成果必须按要求满足设计规定的深度。所报的测绘费、设计费应包含投标人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所需的费用。若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更改、工程量增加、费用增加的,由中标单位以测绘费、设计费为限承担责任。12.9.1.3本项目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设计总包服务费、各阶段成果文件的审查费、专家评审费以及所有专业及工程复杂程度相关的调整系数以及报建工作所需的内容等所包含的一切费用,还应考虑任何阶段性设计修改不增加任何费用的风险。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12.9.1.4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中标人须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中所列条款的要求及风险。12.9.2建安工程费用:采用投标下浮率及投标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后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建安工程费的报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规模、内容及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一切风险。12.9.3建设工程费用的报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规模、内容及设计图所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一切风险,有关费用及报建和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工程一切检测费用(除有文件规定必须招标人支付的费用外)、工程有关档案和影像等整理或制作及向相关部门交取的费用。如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的投标报价下浮率超过15%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书中另行作出详细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12.9.4招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或相关政策变化对项目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或减少,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因此调整或减少向招标人索赔,并且必须按调整或减少后的规模及内容完成工程的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该因素并报价。2.1.3.1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1.4.13.1一般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3.1.1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1.2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再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存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13.1.3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13.1.3.1投标文件封面、组成内容中凡注明“签字”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或电子签章;凡注明“签字或盖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或盖其私章(电子印章);凡注明“签字并盖执业印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并盖其执业印章。13.1.3.2投标文件封套、封面、组成内容中凡要求录入投标人名称且注明“盖单位章”处盖单位法人公章(电子印章)13.1.3.3投标文件的签字均为签字人本人亲笔署名或签章(电子印章),其余部分的彩色扫描件无须另行签字、盖章。13.1.3.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签字(电子印章)、盖章(电子印章)即可。2.1.5.13.2投标标书的编制要求13.2.1投标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封面(格式一);(2)目录;(3)《投标函》及《工程项目总价表》(格式二);(4)《各项承诺一览表》(格式三);(5)《授权委托书》(格式四);(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六)及所附资料;(8)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的,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页面截图和银行转账单彩色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附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附电子保单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保证金缴纳信息》页面截图);(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七)及所附资料;(10)《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八)及所附资料;(11)《项目经理任职声明》(格式九);(12)《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十)及所附资料;(13)《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十一)及所附资料;(1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十二)及所附资料;(1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2目“评标方法”要求提供的评审资料;(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例如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未能在投标期间完成变更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关于投标总价下浮率超过15%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13.2.2本节第13.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6)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但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第(7)项内容。13.2.3投标标书应尽量避免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注:1、本次招标投标时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中标后先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然后依据审图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经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2、本次招标投标时不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投标价。中标人中标后依据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编制概算。2.2.14.电子投标14.1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信息,(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并提交投标标书。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照《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指引》。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根据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编辑投标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14.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3.15.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15.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交易指引栏目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15.2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解密环节由代理授权后,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规定时间(代理机构授权后30分钟内)内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程序。(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在评标过程中,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时,在4小时以内解除故障的可继续评标,超过4小时无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评标。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及参与评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主场、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行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情况保密,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与情况。(2)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15.5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2.4.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1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6.4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5)未在指定的时间递交相关资料的(如有);1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到场人员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一致;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可以不是同一人。2.5.17.开标1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陆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17.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7.1.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17.1.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7.2开标程序(1)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开标纪律。(2)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并现场核实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4)招标代理机构会同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和《开标一览表》。2.5.0.1.备注: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17.3投标人对开标相关事项(如开标程序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7.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在开标结束并清场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见证人或监督人见证下对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及对应保密信封进行编号。号码可为随机数字或字母,但应确保同一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文本编号与保密信封编号保持一致。招标人代表编号完毕后,将所有投标人的保密信封取出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并用封条密封。(本条不适用)17.5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料原件(如有)、《开标一览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评标委员会。18.评标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18.1评标委员会18.1.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18.1.2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8.1.3评标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中标结果公布前,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任何方式私下接触投标人。18.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1.5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当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不统一、需要做出表决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和执行表决结果,严禁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评标正常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18.2评标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规模特点,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18.3评审范围:评标委员会应对所有进入评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8.4初步评审阶段初步评审阶段分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三个环节。18.4.1资格评审环节资格评审事项包括:(1)投标人是否符合本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2)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3)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是否合法、有效。(4)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联合体投标的,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是否擅自修改、遗漏《联合体协议书》的实质性内容;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员是否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6)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的,是否按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有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18.4.2形式评审环节形式评审事项包括:(1)投标标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2)本节第13.2.1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18.4.3响应性评审环节响应性评审事项包括:(1)投标有效期、工期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是否擅自修改、遗漏《投标函》《各项承诺一览表》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总价是否唯一;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注:如果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下浮率(投标总价下浮率=100%-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00%)超过15%,又未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不能令人信服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并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而未否决其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判断理由。18.4.4否决投标说明初步评审阶段各个环节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四节“否决投标条件”第1条至第4条中集中列示。投标人有其中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在初步评审阶段任何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不进入下一环节(或阶段)评审。经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8.5详细评审阶段18.5.1“综合评估法”评审程序评评审内容分为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两大部分。其中,商务技术合计满分50分;投标报价满分50分。两大部分之和为100%。除特别注明外,综合得分以及商务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的中间过程计算值和最终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1)商务技术得分Ma.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即为某投标人的商务得分M1。b.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按照《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设计技术建议书)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累加后得出技术评分。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某投标人的技术得分M2。c.M=M1+M2式中:M1为某投标人的商务得分,M2为某投标人的技术得分。(2)投标报价得分Na.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投标报价部分指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D。b.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N,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N=50-(|Di-D|÷D)×100×E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0.5;当Di<D时,E=0.25。(3)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公式如下综合得分=M+N式中:M为商务技术得分,N为投标报价得分。(4)评标委员会汇总、比较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后,取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综合得分第二、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相同,取投标总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此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总价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综合评分表序号评标内容说明1商务得分(50分)施工企业(40分)企业业绩(5分)企业近 5 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情况:1.承接过类似工程的,每个得2.5分。2.未 承接 过类似工程的,不予计分。3.本项最高得5分。 1.类似工程指: 建筑工程类 2.需附有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3.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4.任一业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业绩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②不是以指定身份参建的;③业绩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财务状况(5分)1.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出现过至少连续3日不少于300万元存款余额资金流水证明的,得5分。3.本项最高得5分。1.需附在有效期内的有关证明彩色扫描件。2.存款余额资金流水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存款账户不是基本账户的;②存款时间不符合要求的;③存款额度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9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中,每获得1项认证得3分,最高得9分。2.未获得以上认证的,不予计分。1.需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2.任一认证证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认证证书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5分)1.近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的,得5分;2.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本项最高得5分。1.需提供本单位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未提供本单位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按第2项标准处理。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企业信誉(10)企业(2024年1月1日至今)因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获得过项目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感谢信”或相关表彰材料的得5分。1.需附相关证明彩色扫描件。2.证书须由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3.颁发机构、获奖时间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得分。1.企业连续1年或1年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5分;(其中必须有2024年度)2.本项最高得5分。1.必须提供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证书)及国家税务总局网上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企业综合能力(6分)1.企业同时具有工程总承包服务规范体系认证证书、创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2.未获得以上认证的,不予计分。1.须附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六个月或以上获得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同时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证书有效性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可查。3.认证证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认证证书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未提供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的;②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③获证时间不符合要求的。设计企业(10分)1.1.1.1.类似业绩(2分)投标人近 5 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情况:1. 承接 过类似工程设计的,每个得0.5分。2.本项最高得2.0分。1.类似工程指:设计费合同价≥20万元的房建类工程。2.需附有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3.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任一业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业绩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②业绩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团队成员资历1.1.1.2.(8分)1.1.1.3.投标人拟委派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情况:1.1.1.4.1.拟派相关专业 (给水排水) 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或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1.1.1.5.2.拟派相关专业 (电气) 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供配电 )或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1.1.1.6.3.拟派相关专业 (造价) 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1.1.1.7.4.拟派相关专业 (道路) 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1.需提供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提供拟派人员近三个月(必须有2025年7月)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2投标报价得分(50分)评标基准价D(1)确定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n:用1~21号球分别代表一个下浮系数,由评委代表从这2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3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所抽取的3个号码对应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n。具体号码对应的下浮系数可参考下表。号球1234567下浮系数(%)0.10.20.30.40.50.60.7号球891011121314下浮系数(%)0.80.91.01.11.21.31.4号球15161718192021下浮系数(%)1.51.61.71.81.92.02.1(2)评标基准价D=招标控制价×(1-n)投标报价得分N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N,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N=50-(|Di-D|÷D)×100×E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0.5;当Di<D时,E=0.25。合计商务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总得分备注: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8.5.2否决投标说明详细评审阶段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四节“否决投标条件”第4条中集中列示。投标人有其中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经详细评审后,若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注:投标人在详细评审阶段根据评分方法提供的佐证材料,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不符合要求的,有关评分因素的评分按相应评分标准处理,但不否决投标。19.推荐中标候选人19.1确定排名评标委员会汇总、比较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后,取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综合得分第二、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相同,取投标总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此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总价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19.2推荐方法(1)有效投标人数量达到或超过3个的,评标委员会将前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并标明排列顺序。(2)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将所有有效投标人均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并标明排列顺序。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19.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20.中标候选人公示20.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专家姓名用代码标记)一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20.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必须在以上内容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经招标人书面答复,异议人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异议(投诉)提出、处理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按照《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韶发改办〔2021〕44号)执行。20.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第四节否决投标条件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三节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投标人未有列入本节情形的,评标时一律不得否决其投标。本节所称“规定”均指招标文件的规定。1.资格评审环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不进入形式评审环节。(1)有本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规定的;(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相互不一致的;其资质证书不是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吊销、暂扣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注: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未完成变更的,不得否决其投标;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4)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拟派专职安全员数量不符合规定的;(5)拟派人员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或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注: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未完成变更的,不得否决其投标。鉴于目前继续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不审查其证书的有效期。(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擅自修改、遗漏《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成员同时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为外省企业,但未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的。2.形式评审环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不进入响应性评审环节。(8)本章第三节第13.2.1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中,任何一项有缺漏的;(9)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且该种过错将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作出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出现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但未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10)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3.响应性评审环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11)投标有效期、工期不符合规定的;擅自修改、遗漏《投标函》《各项承诺一览表》实质性内容的;(1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同一个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4.其他在任何评标环节(或阶段),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不进入下一环节(或阶段)。(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4)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一致;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或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⑦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第二章中标人须知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和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公示。3.履约保证3.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3%的履约保证。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合同价3%的支付担保,并将工程款支付担保文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担保期限届至招标人支付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之日后30天)。3.2中标人根据《关于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缴退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的形式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担保、履约保证保险三种,由中标人自主选择。商业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有效期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后28天止。3.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发出第一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招标人发出第二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视其放弃中标,并由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保函或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中标人须主动办理续期手续或提交新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如中标人未及时主动办理续期手续或提交新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招标人有权扣留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施工进度款,直至中标人完成续期手续或提交新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止。3.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即招标阶段的中标人,下同)由于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发包人(即招标阶段的招标人,下同)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3.5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后28天内,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退还给承包人。4.合同订立4.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4.2不正常报价的梳理和确认4.2.1合同订立期间,招标人应对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全面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不平衡报价等不正常报价,并修正其中的算术性错误。招标人不具备以上能力的,可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实施。4.2.2招标人或其授权的造价咨询单位应就发现的以上所有不正常报价分类整理、汇总,形成《不正常报价清单》,并交中标人复核和确认。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不正常报价清单》,构成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4.3本招标工程合同计价方式为:总价合同。4.4合同的标的、质量、履行期限条款和合同的价款、单价、比例条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5若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仍未签订合同,招标人发出第一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0天内仍未签订,招标人发出第二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天内仍未签订,视其放弃中标。4.6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发起退还投标保证的申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5.放弃中标的处理5.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弃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招标人认为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明显不利于招标人的,也可以重新招标。因此种情况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不接受该弃标人再次投标。同时,招标人应将该弃标人的失信行为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5.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其投标保证予以退还,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招标人认为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明显不利于招标人的,也可以重新招标。6.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有专业工程必须分包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总包服务费;其分包合同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双方签订,发包人不参与总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结算,该部分工程的造价仍按总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结算。7.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7.1发、承包双方订立合同时,应就承包人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工资款拨付的期限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承包人的工资专户,并对承包人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7.2承包人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在作业工人进场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实名管理登记及作业工人工资卡开办。承包人应在工资专户开立后2个工作日内,将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开户协议等资料提交给发包人。7.3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将专业工程分包的,应在分包合同中就分包人设立工资专户、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工资款拨付的期限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总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按月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分包人的工资专户,并对分包人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8.诚信登记:无。9.工期进度9.1本项目设计、施工工期:共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9.2施工工期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9.3由于承包人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工作的,承包人须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设计费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没有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时(工期自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起算),承包人须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返纳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10.项目管理机构10.1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为其投标文件确定的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10.2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其中,项目经理若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所述除外情形之一确需变更的,承包人应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办法》附件4)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经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变更,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应与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项目经理的主要条件一致;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若有《办法》第九条所述除外情形之一确需变更的,承包人应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同意方可变更。11.现场管理11.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有关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噪音扬尘、消防爆破、环境卫生、渣土清运、治安保卫等方面的规定,并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11.2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和人员(包括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11.3为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承包人在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车辆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12.监督实施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全方位监督,施工中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施工方案等应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和发包人备案。施工中的质量保证措施等资料均应及时报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备案。13.主材的采购和使用招标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或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材料,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确认后的主要材料的规格、颜色要求采购。如果变更规格或颜色,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报有关审核部门重新核定单价后方可采购,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板给发包人确定其规格、颜色、等级等,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14.竣工资料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备案要求的,编制成册的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含声像档案)一式捌份。15.质量保证15.1本招标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此期间预留金额为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15.2质量保证的形式包括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担保、质量保证保险三种,由承包人自主选择。(1)采用质量保证金形式的,在结清审定总造价时一次性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2)采用质量保证担保或质量保证保险的,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时向发包人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缺陷责任期。15.3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果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质量保证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质量保证中扣除费用。15.4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发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质量保证退还给承包人。16.不良行为处理承包人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包人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不良行为将计入企业及有关个人诚信档案,并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公示。(1)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2)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或在实施过程中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的;(3)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4)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5)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的;(6)项目经理在非本人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7)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的;(8)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17.信用评价条款内容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信用评价。若进行信用评价,评价条款由招标人自拟,条款内容可参考人员到位情况、服务配合程度、服务成果质量、项目后期服务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等。2.5.0.18.其他事项18.1中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现场管理的交通便利(开工至质保期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费用及补偿要求。18.2中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现场办公管理的便利。按工程需要配置办公室、会议室及办公家具、生活设施,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用品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费用及补偿要求。18.3中标人须服从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方位的监理,施工中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施工方案等应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和招标人备案。施工中的质量保证等资料均应及时报送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备案。18.4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中标人应按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质量、数量),将编制成册的施工档案资料(含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提供给招标人、市城建档案馆、住建局、质量监督单位及监理单位,并承担档案涉及的所有费用(制作标准和相关要求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提交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经招标人确认签收后,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18.5为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中标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车辆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并负责施工现场及受施工影响周边道路的卫生。18.6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确认后的主要材料的规格、颜色要求采购。如变更规格或颜色,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有关审核部门重新核定单价后方可采购,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板给招标人确定其规格、颜色、等级等,然后方可使用。18.7中标人须按工程所在地关于建筑渣土管理和扬尘治理等有关规定执行。18.8中标人应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同时也应已勘察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地形、地貌、水文、交通等情况。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已充分考虑在施工中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等因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招标人不予另计费;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的前期工作及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因外界因素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的额外付款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不作任何考虑及答复。如因招标人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开工后全部停滞,工期按相关规定予以顺延。停工发生后,若可复工时,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书后3日内开始复工。18.9若设计超过了限额标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优化,直至达到限额要求为止,设计及施工工期不予以顺延,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18.10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人确,若由于审查过程中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或优化设计,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用。18.11增加工程造价在施工14天前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报价书(含工程项目名称、变更部位、理由、预计造价等)给监理单位核实并报招标人或有关审核部门核定后,方可施工。18.12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前,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主要材料、设备在满足设计规范及建设标准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相应型号、规格的标准材料,若必须采用非标准材料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参照信息价中相近且低于其标准的材料信息价作为该项材料的结算价。施工图设计工作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18.13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EPC建设工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韶财建【2018】6号)文件,本项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18.13.1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后按节点要求上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18.13.2承包人必须根据已批准的有关文件深化和优化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的深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存在遭漏、错误、缺陷和不足导致造价增加由承包人负责;在实施过程中的设计优化,不得增加工程造价;确因发包人原因、法律法规调整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设计变更,按工程变更处理。18.13.3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必须通过审查;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原因导致整体方案改变的,按设计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及施工方案不足处理,增加工程造价由承包人负责及承担费用。承包人因勘察不全面导致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18.13.4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工程物资供货商或者制造厂,只有唯一厂家除外;承包人应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供货商或制造厂。18.13.5主要设备、管材(主材)以及专业工程结算报审要求主要设备、管材(主材)以及专业工程等在工程预算中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进行单列的,实施时确定规格型号、参数及档次、询价确价须经过有关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设备、管材(主材)采购额达到依法招标条件的,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采用招标方式确定设备、管材(主材)供货商或制造厂和价格;结算时需提供选型、确价、实施采购、招标等决策过程文件,互相佐证的采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单等依据,专业工程需提供图纸等相关完整资料。18.13.6承包人不得为了用完设计限额额度,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行为,因此导致造价增加由承包人负责及承担费用。18.14工程质量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18.15(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动工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二)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一位工人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三)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台账管理,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台账、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及时支付,按实结算”的原则,在规定日期前通过银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并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用人单位未建立、保存用工管理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人民币罚款。18.16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和《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通知》(韶市建字〔2014〕1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中标之后,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有粤建市〔2009〕8号第九条所述情形之一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若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通过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站予以及时曝光,并作为今后该单位参与投标的评分扣分依据直至取消投标资格。1.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2.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或在实施过程违反粤建市〔2009〕8号第九条规定更换项目经理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的;3.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4.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5.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的;6.非本人资格证书登记所在的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7.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的;8.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18.17中标单位必须做好临时道路(含进场道路)的建设与维护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如临时道路及设施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由招标人组织安排施工队进行维修,实际完成结算由监理单位审定。18.18中标人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条款(一)工程移交延误违约(1)由于设计原因造成设计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或使工期延误的,中标人除应按招标人要求期限返工外,其返工的设计费、施工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招标人支付相应赔偿金。(2)因中标人的原因,未按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开工令要求时间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天,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迟延开工超过20天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3)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自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起算),从延误的第一天起按合同价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工程合同价款的10%。(4)中标人必须按期完成主要工序的施工任务,若属中标人原因逾期达10天未完成主要节点的施工任务时,除按第(1)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招标人可要求撤换项目负责人,中标人应予以执行,并在总工期不调整的前提下自行消化节点工期的延误。逾期1天,罚款3000元,逾期30天未完成主要节点的施工任务时,属中标人进度严重违约行为,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将中标人作不良纪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进度严重违约责任。(5)中标人承担的进度严重违约责任为:如果中标人出现进度严重违约事件,则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终止合同,并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应予以配合),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完毕。退场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出具《退出完结证明书》,并据此进行相关结算。中标人按履约担保金额支付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金额的部分,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工程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监理人的要求及时为专业工程(电信、电力管线、电力走廊、煤气、道路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给水等)提供工作面及为专业工程穿插施工所需各项配合工作给予方便,中标人应在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专业工程穿插施工所需的穿插工作面及工期,由于中标人未能给予专业工程穿插施工,造成总施工工期的延误,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中标人承担由于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7)中标人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和招标人的规定,逾期完成竣工档案的整理、移交、送审备案工作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违约处理:(1)中标人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过监理人和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按其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果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则需经工程师及招标人审批同意。(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市管理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组织施工。在相关部门的检查中,中标人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被通报批评或下发停工整改通知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中标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如招标人因此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罚金由中标人承担。(3)如果中标人未按招投标文件、本合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招标人要求做好绿色施工安全防护相关措施,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延期一天,中标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4)在本工程余泥渣土清运施工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时,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当地相关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办齐排放有关证照,雇请有合格准运证车辆和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设立专职人员管理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工作,并对分包单位依法排放余泥渣土、建筑垃圾进行监管。中标人因违反本款约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经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中标人未执行本款约定的,每发现一次,中标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违反余泥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5)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足额投入,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实施,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关费用并接受处罚。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投入明细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在合同约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内按实结算。(三)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中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严禁假冒伪劣产品,严禁以次充好,严禁未经招标人批准即以其他产品(包括中标人的产品)顶替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中标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者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送检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应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给招标人。(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3)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设计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期限返工,其返工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4)如工程在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招标人不予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标人返工至合格后方予以支付,并按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返纳质量违约金。(四)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农民工投诉属实的,中标人必须在3天内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2次及以上,经查实,中标人除应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外,还应支付10000元违约金给招标人。因中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招标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过激行动的,中标人应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招标人可用中标人工程款垫付。若中标人在本工程内发生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将被作不良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机械设备、劳动力到位方面的违约责任:(1)中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能及时地、始终地参与本工程施工管理,在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更换。如果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人每更换一人次,需支付10000元违约金给招标人,如果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更换一人次,中标人需支付5000元违约金给招标人。(2)如果中标人未按监理单位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投入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代表检查发现的,将书面告知限期整改。(3)如果中标人未按监理单位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力投入计划投入,经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检查发现的,每发现一次,中标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给招标人。(4)如果检查发现中标人超过三次未按承诺投入的人力、机械、物力组织施工,招标人将作为不良纪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检查发现中标人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推进工程建设,使主要工序的工期延误超过10天,没有按招标人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或者按招标人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后,仍然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进度,招标人将发出书面警告,警告发出后15天内,主要工序的工期延误仍然超过10天,招标人将作为不良纪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此,中标人不得有异议。(5)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须无条件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重要会议,如有缺席,则每人每缺席一次,中标人需支付1000元人民币违约金。(6)设计代表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须无条件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重要会议,如有缺席,则每人每缺席一次,中标人需支付500元人民币违约金。18.20中标人需综合考虑现场因素,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要求(除征地拆迁及管线搬迁造成停工,招标人按规定调整工期)。对此类要求,招标人不作任何考虑及答复。18.21招标代理费及评标专家酬劳的支付: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和评标专家酬劳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按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和评标专家酬劳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第三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6.1.工程承包方式1.1.1承包人按签订的合同价(下浮率)以总承包方式在承诺的工期内对设计、施工(含工、料、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承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若承包人无相应专业资质,确需分包时须与发包人协商,并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1.1包工包料: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报验使用;办理用工保险。1.1.2包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3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4包工期:本招标工程施工必须在招标工期内完成。2.7.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原则2.1、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本项目限额设计要求。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不得超过已批复概算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否则,中标人必须进行调整,直至符合限额设计要求为止。2.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的编制: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规定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查,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并通过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依据为:按(1)GB50500-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主要材料价格按投标当月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单价及市场参考价计算,规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则按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按其平均值计算)。2.3、在预算编制或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政策调整。2.4、工程预算价经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在设计施工图纸未做改动的情况下,审核后确定的工程造价×(1-中标人的投标下浮率)即为此工程项目的结算基准价(建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的综合单价即为结算基准单价。2.8.3.设计费结算原则按中标价包干,投标价就是合同价即是结算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2.9.4.建安工程结算原则4.1、在施工过程中凡设计图纸中包含的工程量不增减的情况下,结算基准价即为结算价,凡设计图纸中包含的工程量而实际未实施的部分,结算时必须按结算基准综合单价全部扣除。4.2、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及基础结构形式改变重大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有漏项错项的,可按新的项目特征和实际项目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4.3、施工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按投标截止之日之后的进行调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4.3.1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已审核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共同签证确认)。因工程变更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规定调整。4.4.2国家政策性人工价差调整:调整方式按省、市有关规定调整。4.4.3当后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安全文明施工费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韶关市、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4.3.4当后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规费、税金等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省政府或省、韶关市、项目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4.3.5当工程施工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材料、工程设备价格(指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或经双方认可的其它主要材料及工程设备)变化超过5%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变化超过10%时,招标人或中标人材料价格可调整5%以外的部分、施工机械使用费可调整10%以外的部分。注: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台班的价差调整基数是以施工当季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台班)为F1与投标当(月/季)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台班)F0比较。1)人工费调整方式:按省、市有关规定调整。2)材料补差方式:调价系数A=(F1-F0)÷F0×100%当材料涨价时,材料补差=F0×(A-5%),当材料跌价时,材料补差=F0×(A+5%),材料补差只计算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施工机械使用费补差方式:调价系数A=(F1-F0)÷F0×100%当施工机械台班费涨价时,机械台班补差=F0×(A-10%),当施工机械台班费跌价时,机械台班补差=F0×(A+10%),施工机械使用费补差只计算相应的规费和税金。4.3.6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GB50500-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据实际变更项目调整工程价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发生变化,出现本合同价款调整方式第4.3.8款情形的,应当按照其规定调整;其他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①结算基准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调整;②结算基准价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调整;③结算基准价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按本结算原则第5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后,相应调整工程价款;④结算基准价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缺项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按本原则第4.3.8条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调整;⑤如招标人只调整材料的等级、规格或品牌,则其综合单价按结算基准价中单价+该项材料的价差(经招标人审定后的材料单价-结算基准价中的材料单价)进行调整,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调整。4.3.7建设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和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按照GB50500-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4.3.8工程造价调整项目若是结算基准价中没有的项目,其造价调整如下:按(1)GB50500-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的综合单价计算,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参考价没有的材料价由甲乙双方市场询价确定,规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则按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以平均值计算),预算包干费及赶工措施费不予计算。经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造价按中标人的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工程结算价。4.4、清单项目如只单独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差的,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均以审定施工图预算中的该清单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准。4.5、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不作任何考虑及答复。4.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设计人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以考虑和补偿,同时按相关违约条款处罚。4.7、项目预备费的结算原则,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由于发包人的要求导致发生设计变更或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其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不发生时应不计入结算总价。(2)国家政策性人工价差调整。(3)施工期间市场物价涨落,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材料价格变化,主要建筑材料(具体参照第3.4.4条款)价格浮动超过+5%的。(4)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工程结算原则第3.4.5款进行结算。(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施工局部调整或施工技术工艺调整或应急工作需要发生的工程量。(6)土石方工程、排洪工程、桥涵基础等相应的投资估算范围之外的及因地质情况引起的基础变更(含溶洞处理)的工程价款调整:其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进行结算。4.8预算包干费:根据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以各专业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预算包干费。本工程的预算包干内容包括: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相关规定。4.9本工程结算不另行计取高温补贴费用、概(预)算编制费、专业分包总包服务及配合费、设计优化及修改增加的费用。4.10、最终建安工程结算价最终建安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基准价+工程调整价-违约金额。最终工程结算价须经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作为最终结算价依据。4.11、本工程为限额设计,结算时,工程结算总造价未超过中标价建安工程总价时按实结算,超过中标建安工程总价则按中标建安工程总价结算。5.工程付款办法5.1设计费支付:分三期支付工程设计费。5.1.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付设计费的30%;5.1.2.完成施工图设计及交付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后发包人付设计费的30%;5.1.3.工程竣工验收并经财审通过后,发包人支付余下的40%设计费;5.1.4.以合同支付为准。5.2建安工程款的支付:5.2.1本工程项目支付施工预付款。5.2.2施工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按以下原则支付和抵扣:(1)施工预付款支付比例为:按施工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支付。(2)本工程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总额的预付款保函。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如预付款保函过期需重新开具新的预付款保函(保证扣回预付款前有效)。发包人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预付款。凡未签订合同、未提供预付款保函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预付工程款。(3)预付款应从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回比例为每支付期的工程进度款的50%,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5.3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月按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含变更及增加工程)申报,承包人必须将《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付款申请书》于当月26日前报监理单位核实。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款(指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该支付期内因承包人违约而应扣除的管理费),于申报次月支付。5.4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中的作业工人工资款项由发包人单独足额拨付到承包人的工资专户。5.5措施项目费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拨付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执行,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支付。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重大安全事故的,发包人可扣除承包人金额相当于所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工程管理费。5.6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经发包人核定后方可支付。5.7结算审核完成后,承包人提交了3%的质量保证担保或质量保证保险的,于次月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5.8本招标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发包人收到退还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进行核实。经双方核实且均无异议后,发包人在核实之日起14天内将应返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承包人。5.9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均应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承包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10暂列金额支付方式:与每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一并报送,在暂列金额的范围内由监理单位进行签认,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确认,需要列明涉及暂列金额的部分。在暂列金额的范围内由监理单位进行签证,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经发包人确认后按支付节点支付该款项的50%,其余部分待结算完成审核后支付至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2.9.0.1.注:由于委托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需待资金到位后方可申请支付,甲方在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由于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2.9.0.23.第四章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前期文件1.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的现行技术规范,包括且不限于:(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13)《建筑环境通用规范》;(1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15)《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16)《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7)其他现行国家、广东省关于房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定额、规程、标准。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的现行技术规范,包括且不限于:(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7)《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8)《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9)《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10)《广东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1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14)《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DB44/T1898-2016);(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15);(16)《电缆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17)其他现行国家、广东省关于市政工程的技术及验收规范、定额、规程、标准。3.设计规范(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版)》;(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3)《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1)《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修订稿)(1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7)《始兴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规划(2021-2025)》;(1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16年版);4.备查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准备至少一套上述规范,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可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规范,并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执行。456.第五章招标文件格式格式一封面(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投标标书)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1.格式二《投标函》及《工程项目总价表》6.1.1.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后,结合自身资质、能力和特点,愿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兹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价竞投承包上述工程。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本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工期为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和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3.本投标函在你方接收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之日起、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不存在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所列出的任何一种情形,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5.我方在此承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准确的,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6.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纳收到的最低投标总价或任何投标总价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要求你方解释我方是否中标的原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1.2.工程项目总价表序号项目投标下浮率取费费率投标报价(元)备注1设计费(建筑外立面测绘费) %/结算时测绘费=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1-下浮率),投标人应分别报投标下浮率和测绘费。2设计费/ %结算时按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3建安工程费 %/建安工程费报价=6742600.00元×(1-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投标人应分别报投标下浮率和建安工程费4合计(1+2+3)/备注:1、各单项或合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2、投标下浮率及投标报价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取费费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三位小数。3、设计取费费率=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暂定价。4、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暂定价为¥6742600.00元。5、以上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增值税)。6、本次招标采用填报测绘费以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设计费以投标报价及取费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三各项承诺一览表各项承诺一览表序号承诺标题承诺内容违约承诺1对招标文件条款自愿接受承诺书我方保证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同意招标文件为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2无禁止投标情形的承诺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相应处理以及有关监督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3自觉抵制围标串标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承诺我方合法正当、诚实守信地参与投标,不组织、不参加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不通过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如果我方组织或参加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我方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相应处理以及有关监督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4履约保证金承诺书我方保证按时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如由于我方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或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5工期、进度承诺书我方保证在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我方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工作的,我方须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设计费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若因我方原因,工程没有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时(工期自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起算),我方须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建安工程费合同价的1‰向招标人返纳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若因我方原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未能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延期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6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我方保证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保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投入。若因我方原因,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者的伤亡,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若我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发包人可扣除我方金额相当于所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工程管理费。7质量承诺书我方保证按照现行的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若因我方原因,工程在竣工验收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没有达到合格标准,我方每次(每分部每分项次)验收检查时按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缴纳质量违约金。并达到合格标准为止,同时承担所有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在建设或监理单组织的质量检查中,一次一个分项工程实测或其他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向建设单位交纳质量违约金¥1000元/次项,分部工程不合格的一次、一个分部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违约金¥2000元/次、项;在省、市监管部门抽查、巡查、专项、随机检查中,一次一个分项工程实测或其他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质量违约金¥2000元/次项,分部工程不合格的一次、一个分部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违约金¥5000元/次、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向建设单位交纳罚金¥1000元;未按规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及时签署验收记录的,一次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违约金¥2000元/次、项;不按规定委派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的,一次向建设单位交纳违约金¥50000元/项,不签署意见的交纳违约金¥50000元。8账户承诺我方保证招标人的资金随时可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若因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资金无法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如时间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9工程的配合服务承诺我方服从业主管理,保证配合与工程承包范围内相关的其他标段(工种、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不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若因我方未及时配合与工程承包范围内相关的其他标段(工种、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给招标人或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及经济损失。10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承诺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工程管理人员全部在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承诺施工期间如左所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要求每日办理签到手续,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未办理签到,向建设单位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500元(项目经理未签到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我方的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如左所述任何一个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同意擅自离岗,在一个月内达到10次/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每月驻场少于20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11对不平衡报价的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对我方投标报价中界定为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承担责任。如我方不同意修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12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按照用工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按照用工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标人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数为限。13施工组织设计承诺我方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编写。如我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招标项目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编写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4设计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设计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并准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如我方中标,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罚款,并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且不另外计取赶工措施费。由于设计人设计工作错误造成工程设计质量事故,根据责任情况,负责赔偿工程损失费,但最高不超过该项目应收设计费总额,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施工期间除发包人要求或特殊地质原因外,因设计质量和深度不够的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需要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每次扣减设计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2%,扣完为止。因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结算超施工招标中标价的,扣除应付设计合同价款中的余款。15综合服务能力承诺我方保证中标后,自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外部问题,协调周边企业、村民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以责任及损失。若我方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按比例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16廉政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有关工程建设廉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廉政合同。如我方违反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有关工程建设廉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廉政合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或查处,招标人可按规定对我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时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17对外协调关系承诺我方保证中标后,自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外部问题,协调周边企业、村民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若我方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按比例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18投标文件信息公开承诺我方提供完整的电子文件。如果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公开我方商务经济标书的全部内容。19按时提交履约保证的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全额提交履约保证。 如果我方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全额提交履约保证,我方接受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相应处理以及有关监督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20按时签订合同的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提出违背或超出招标文件、中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我方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我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提出违背或超出招标文件、中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接受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相应处理以及有关监督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注:所有违约金均从中标人的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结算以扣除违约金总数后的金额为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至年月日(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格式六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一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相关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个):企业资质类型和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技术员经营范围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同单位: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3.主要人员相互任职的。备注说明: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房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农房整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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