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村居环境服务招标公告(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2025)
其他交易|国企采购;交易公告信息;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项目名称: 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5(CC)XZ0041
交易机构名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JG2025(CC)XZ0041
2.招标项目名称: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
3.招标项目总控制价:107679365.22元,包组一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控制价为60446080.20元,包组二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东片区、 北片区)控制价为47233285.02元。
4.招标项目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控制价金额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
包组一
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
60446080.20元
1家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为准
包组二
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东片区、 北片区)
47233285.02元
1家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为准
5.其他:
(1)投标人可以选择1个或多个包组投标,但不能将任一包号拆分投标。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中标人。已获得包组一的中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包组二的评审,且不具有包组二的中标人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最高的作为该包组的中标人。本项目的评审顺序按照采购包号从小到大排序,即首先评审包组一、再评审包组二。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如个别采购包出现改变排序或者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等改变成交结果的情形,其他采购包的排序和评审结果均不作任何调整,且其他采购包的中标人不再参与个别采购包的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不具有中标人推荐资格。
(3)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含劳务)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组一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包组二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综合平台中投标人称呼为“供应商”,以下称呼为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1.供应商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指引”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07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招标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9楼开标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33号
电 话:0757-83997349转8012
联系人:吴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颜小姐
电话:0757-83136381
3.投诉处理机构名称
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审监室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
0757-
82136932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
33号
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07日
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定稿.pdf
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委托协议.pdf
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定稿.docx
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招标文件SDLITEA招标编号:JG2025(CC)XZ0041源区公市真业有限2管理咨询行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中国·佛山二O二五年八月第1页共267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项目内容一、商务要求(适用于各包组)二、技术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适用于各包组)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适用于各包组)第2页共267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3页共267页投标邀请函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项目编号:JG2025(CC)XZ00412.招标项目名称: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3.招标项目总控制价:107679365.22元,包组一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控制价为60446080.20元,包组二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东片区、北片区)控制价为47233285.02元。4.招标项目内容:包组号采购内容控制价金额中标人数量服务期包组一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60446080.20元1家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为准包组二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东片区、北片区)47233285.02元1家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为准5.其他:(1)投标人可以选择1个或多个包组投标,但不能将任一包号拆分投标。(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中标人。已获得包组一的中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包组二的评审,且不具有包组二的中标人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最高的作为该包组的中标人。本项目的评审顺序按照采购包号从小到大排序,即首先评审包组一、再评审包组二。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如个别采购包出现改变排序或者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等改变成交结果的情形,其他采购包的排序和评审结果均不作任何调整,且其他采购包的中标人不再参与个别采购包的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不具有中标人推荐资格。(3)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含劳务)分包、转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第4页共267页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组一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包组二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综合平台中投标人称呼为“供应商”,以下称呼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1.供应商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指引”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07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5.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询问、质疑1.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招标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询问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质疑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9楼开标6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33号电话:0757-83997349转8012联系人:吴先生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颜小姐第6页共267页电话:0757-831363813.投诉处理机构名称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审监室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757-8213693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33号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07日第7页共267页第二章项目内容第8页共267页一、商务要求(适用于各包组)(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适用于各包组)1.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为准。2.服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报价要求(适用于各包组)报价中包含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人工资、加班费、高温补贴、福利费、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保洁费、管养费、绿化养护费、耗材及设备、车辆/设备、作业工具、工作服(按招标人要求定制)、智能电子工卡(按招标人要求定制)、公众责任险、水电费及报装费、业务和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三)付款方式和条件(适用于各包组)1.按月核定服务费,每月以合同管养费、变动经费和检查考核办法及质量验收标准扣减款确定当月的服务费。中标人提供招标人要求所需资料和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在1-2个月内支付服务费;若遇特殊情况,则延期1—3个月结算。2.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3.支付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保理代付等,以上支付方式不影响合同价格,中标人不得以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4.中标人必须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及社保购买等记录,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若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滞留中标人服务费,直至中标人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真实资料为止。若中标人存在恶意克扣工人工资、加班费、高温补贴、福利费,不给工人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中标人必须足额补偿工人上述费用,并且招标人有权扣减中标人足额补偿工人费用5倍的费用。(四)验收要求(适用于各包组)1.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2.招标人根据相关计分方式对中标人进行每月考核,且双方书面确认。考核相关内容详见检查考核办法及质量验收标准。(五)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各包组)(1)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2)投标保证金金额:包组一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包组二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六)履约保证金(适用于各包组)1.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转账或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注:中标人若选用第9页共267页银行保函形式则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若选用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则提供有资质的不可撤销的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若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满后服务期尚未完成,中标人须办理续保手续。采用现金形式的,须把款项缴交到招标人提供的账户)2.履约担保递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履约保证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递交。4.履约担保期限:至合同约定的责任期结束为止。5.履约担保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的担保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担保金,如果中标人没有及时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可作为招标人损失的弥补;如果中标人承担了相关责任,则招标人应在合同责任解除后退还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项目服务,招标人有权扣缴所有履约保证金。7.其他:(1)若中标人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若中标人采用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期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若中标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招标人可在任何时间内书面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中标人发生本合同约定处罚、损失赔偿、违约情形的,处罚、损失赔偿、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优先在服务费中扣除,仍然不足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补足。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补足。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余下履约保证金。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七)违约责任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2.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数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含5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并且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4.中标人不得将合同(含劳务)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八)工资专用账户(适用于各包组)第10页共267页中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招标人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人需将服务费和工人工资完成支付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招标人审核。审核无误后招标人将服务费和工人工资分别划拨到对应银行账号。其中设立用于本项目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归垫或发放作业工人工资,不作它用。1.中标人应确保进行了实名信息采集的作业人员使用银行卡领取工资。银行卡由作业工人本人保管,中标人和其它个人不得非法代持作业工人的银行卡。2.中标人应编制作业工人工资表,经作业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并委托银行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作业工人的银行卡。注:中标人需有垫付工人工资能力,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第11页共267页二、技术要求包组一: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一)总体要求1.环卫作业范围包括:负责项目可视范围5米内的道路人行道、车行道人工及机械保洁、人行道冲洗、机动车道冲洗及洒水降尘、内街巷的路面及空地面积的清扫清洗、村居垃圾收集、无主建筑余泥及装修弃物清理,辖区内含的所有主干道和村居“牛皮癣”的清除、废旧家具清理等,以及辖区内招标人要求的应急抢险。2.绿化管养范围包括:负责项目可视范围5米内村居道路两侧、绿化带、村居内部花基花圃及小游园(包括但不限于修剪,施肥,补种,除杂草,淋水,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清理场地,绿化带垃圾清理,清运垃圾以及园建维护)等绿化管养作业,以及辖区内招标人要求的应急抢险(不含行道树的日常管养)3.负责项目范围内农村下水道管养。4.项目范围详见下表:序号项目内容面积/数量1居委保洁2221549.324(㎡)2村委保洁25546.26(㎡)3绿地管养273332.19(㎡)4农村下水道保洁3946(m)(二)人员、车辆/设备要求(1)具体人员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人)备注1其他人员数量21.1项目联系人11.2文秘人员12一线人员数量4802.1居委保洁人员4302.2村委保洁人员52.3绿地管养人员402.4质量巡查人员42.5农村下水道保洁人员1第12页共267页人员数量合计,482注:具体的派遣人数及各岗位职责情况需要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进行确定,以实际发生为准。(2)车辆/设备要求序号车辆/设备名称基本配置要求数量备注10.6T或以上高压清洗车(带磨盘)清洗装置由前清洗装置、柱状单点清洗装置、手动喷枪装置、手推式喷管清洗装置等组成(双缸发动机)7辆2电动三轮清洗车(容量300L)用于果皮箱、垃圾桶清洗保洁工作21辆3电动快速保洁车密闭容器,用于保洁及垃圾收集工作90辆4人力保洁车车身需印LOGO,样式需跟招标人沟通确定143辆5480L手推垃圾箱保洁车须能与招标人已采购的后压式垃圾车配合使用12台6手推打草机5匹马力或以上2台7背式剪草机2台8绿篱机5台9油锯18-20寸2把1014寸2把1112寸2把12高枝油锯2把13高枝锯6把14手锯9把15高枝剪9把16大剪9把17农药喷雾机喷雾高度不少于15米2台18其它简易绿化工具根据绿化作业需要1批19劳保工具1批20工作服及反光衣中标人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服和反1批20工作服及反光衣光衣,样式需跟招标人沟通确定,需带招标人要求的LOGO标识1批(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切实可行的进场计划书,确保本项目顺利交接。(4)中标人必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确保本项目各项工作正常运作。(5)必须确保人员配置数量、车辆/设备数量不少于上表所示数量,实际投入数量以投标承诺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车辆/设备数量配置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根据服务质量情况,在服务项目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按需合理增加作业人员、车辆/设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人员、车辆/设备的数量进行不定时抽查。(6)中标人必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配置齐全所投入的全部人员。如达不到要求,将视为中标人违约,缺员部分每人每月在当期服务费中扣减人民币5000元(缺员部分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且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中标人需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两个月内配置齐全所投入的全部车辆/设备,并可投入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配置齐全所投入车辆设备,缺额部分每辆(套)每月在当期服务费中扣减人民币1万元(缺额部分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8)中标人投入本项目各类型车辆设备的整体配置标准不得低于现时佛山市禅城区环卫部门作业项目使用车辆设备的最高配置标准。(9)中标人在购置或租赁本项目车辆/设备前需将相关车辆/设备的技术参数书面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购置或租赁,中标人购置或租赁相关车辆/设备后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交至招标人。(10)中标人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设备需是原厂配置,不得改装。(11)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所投入车辆、设备需符合当地的安全、环保使用要求。(12)如遇突发事件时,需提供相关应急车辆、设备投入工作,相关车辆包含但不限于扫路车、钩臂车等车型。(13)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两个月内所投入的车辆/设备、机械、垃圾桶、果皮箱等设备需有清晰的标识(按招标人要求)。(14)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穿工作衣服、着装整齐规范、干净,工作服样式需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统一佩戴智能电子工卡(按招标人要求定制)。(15)服务期间需将所有作业人员纳入招标人考勤管理云平台,中标人需将每天具体的排班作业表递交给招标人备案,(1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17)因作业人员的语言、行为,而导致发生群体性或其他恶性事件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第14页共267页(18)若中标人采用新技术或者机械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在保证养护质量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少作业人员。中标人应书面提出方案和申请,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减少作业人员。2.对投标人的服务要求:(1)★中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劳动法律法规为作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若因中标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引发劳动纠纷或行政处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费用、罚款、赔偿金等。(2)★中标人应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规范,严格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招标人规章制度的作业人员,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调岗或召回等措施。若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中标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相关纠纷。(3)对作业人员具有培训能力,培训内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注:带有“★”的技术指标或要求为不可负偏离项,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任何一项要求的,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服务具体要求一)环卫作业1.人力清扫及保洁(1)道路保洁时间从5:00~22:00,共17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2:00~14:30全面大扫一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随脏随保洁。(2)道路临街、住宅及店铺垃圾收集与清扫保洁同步进行,要求每天上门收集4次,上、下午各2次。(3)保洁所收集的垃圾要与收运车辆或者招标人指定的垃圾点配合实现无缝接运,整个收运过程收集容器、车辆要密闭运输,如需招标人安排大型收运车辆协助收运,中标人有义务通知招标人,以及协助招标人车辆完成收运,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4)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遇雷电时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5)行道树的树穴要进行保洁,清除人行道和树穴内的杂草、苔迹、垃圾,无瓜果皮核、纸片塑膜、烟蒂、人畜粪便、污迹、鼠迹等存在。(6)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并视实际需要或应招标人要求进行降尘或冲洗。(7)道路的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果皮(片/1000㎡)纸屑、塑(片/1000㎡)烟蒂(个/1000㎡)痰迹、香口胶(处/1000㎡)污水、积水(㎡/1000㎡)其它(处/1000㎡)≤5≤5≤5≤5≤0.5≤2注:为方便实际操作,测算面积可适当调整,各类指标按比例折算(8)道牙石、路沿石、排水口、沙井盖、吊渠口、沟底、花箱、花台、花坛、花圃、廊架、雕塑、座椅等各部位整洁,无积沙、积水、余泥、烟蒂、纸屑、瓜果皮核、痰迹、人畜粪便及其它污物等废弃物,第15页共267页井盖下无垃圾堆积。(9)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10)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飘蓬、线杆及可视范围内无悬挂的垃圾,保洁工具摆放规范,不得放在绿化地上。2.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1)道路清扫时间从4:00~20:00,共16小时,要求4:00~7:30全面大扫一次,13:30~16:0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2)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遇雷电时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3)清扫车辆收集的垃圾必须中标人自行处理,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合规倾倒,不得偷倒或焚烧。(4)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路面基本见本色,交通标识线整洁;②快车道中间分隔带侧石垂直1米为宽度的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得超过0.2升;③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超过0.2升;④任意300㎡地面,胶袋、纸张、果皮、烟头、香口胶等不超过5个(块);⑤任意300㎡地面,痰迹、油迹、污迹、青苔不超过5个(处);⑥地面无积水、积尘存在;⑦护栏、花台、花坛等公共设施立面无泥沙、痰迹、油迹、污迹、青苔、香口胶存在;(5)机扫车辆在清扫保洁时动态行驶时速要求,大扫作业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保洁作业时速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不得超速,禁止鸣笛,并落实安全警示。(6)机扫车辆清扫保洁时所有扫把要同时落地,不能干扫,出水量要充足,不能断续出水。(7)作业时不能有洒漏、偷排污水、污染路面等现象。(8)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按招标人要求自行处理,不得偷倒或焚烧。(9)在遵守机械清扫保洁作业相关管理条款,确保作业质量以及只针对目前作业量的前提下,机械清扫道路在早上和下午的两次全面清扫期间,中标人安排上路同时作业的洗扫车不得少于2台,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质量及管理条款完成工作的,中标人需随时增加洗扫车辆。(10)在遵守机械清扫保洁作业相关管理条款,确保作业质量以及只针对目前作业量的前提下,机械清扫道路在巡回保洁期间,中标人安排上路同时作业的洗扫车不得少于2台,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质量及管理条款完成工作的,中标人需随时增加洗扫车辆。3.道路夜间清洗及洒水降尘(1)中标人夜间冲洗及洒水降尘车辆作业期间发生坏车更换、交通事故、司机更换、路面施工阻碍、汽车乱停放阻碍等问题时,日间发生的影响作业的情况须在当天上午9:00前进行上报,上午9:00后发生的影响作业的情况须在第二天早上8:00前进行上报。第16页共267页(2)中标人对于因路段施工而造成无法进行夜间冲洗或洒水降尘作业的,需当天立即对计划进行修改后上报。如不清楚施工具体期限,则先将整个月计划进行修改,待施工完毕后再上报恢复原计划。(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作业,不得缺漏,不得私自对夜间冲洗及洒水降尘的计划路线、车辆、人员等进行更改。(4)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清洗、冲洗作业,清洗、冲洗时间为22:00至次日6:00(以实现24小时保洁无缝衔接)。机械化清洗限速25~30公里/小时,机械化冲洗限速25~30公里/小时,洒水降尘限速25~30公里/小时,机械化作业时禁止鸣笛。(5)道路清洗分机动车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机动车道清洗作业要求,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再用洗扫车清洗,两车相距不能大于30米(用前冲后洗同步的方式进行,洗扫车扫把必须落地作业)。人行道清洗作业要求,采用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同一道路的人行道清洗,除司机外每组不得少于5人)。道路清洗须使用清洁剂及配置后备光源。道路清洗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落实每天不间断作业,作业期间保持轻声文明作业,尽量减少扰民现象(注:道路清洗的次数根据招标人工作要求进行调整)。(6)人行道清洗要求:普扫后用平面清洗圆盘高压磨洗,不得直接用高压枪冲洗,高压磨洗后,再用小型高压清洗车全面清洗,同时花台、花坛、道牙石、路沿石、花圃、花箱、廊架、雕塑、座椅等市政设施一并清洗,将污水推至下水道。(7)夜间清洗道路的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路面基本见本色,交通标识线整洁;②快车道中间分隔带侧石垂直1米为宽度的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得超过0.2升;③慢车道侧石垂直1米为宽度的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得超过0.2升;④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超过0.2升;⑤任意300㎡地面,胶袋、纸张、果皮、烟头、香口胶等不超过5个(块);⑥任意300㎡地面,痰迹、油迹、污迹、青苔不超过5个(处);⑦地面无积水、积尘存在;⑧护栏、花台、花坛等公共设施立面无泥沙、痰迹、油迹、污迹、青苔、香口胶存在;(8)中标人须次日早上对夜间清洗道路的清洗效果进行复查,若复查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须重新清洗直至达到符合质量要求。(9)每天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对于灰尘较大的道路要随时增加降尘次数。(10)每条道路洒水降尘的洒水覆盖率要达到洒水路面的100%。(11)中午和夜间车辆作业时禁止播放提示音乐。4.住宅小区保洁和住户垃圾收集(1)清扫保洁时间从5:00~22:00,共17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2:00~14:3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随脏随保洁。(2)住户早、晚垃圾收集时间分别为7:30-9:30、19:00-21:00,如果项目需要重新调整收集时间,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第17页共267页(3)垃圾收集不得有洒落、漏水现象。(4)收集到的垃圾要用密闭收集车装载并运至指定地点收集,不得设点裸露随意摆放。(5)必须保持小区内明渠及收水格栅、收水口整洁,雨棚、窗台、飘蓬、线杆等可视范围内无悬挂、吊挂的垃圾及杂物。(6)必须积极做好垃圾收运工作,包括垃圾收集点的调整及撤销。(7)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存放废旧物品。(8)按要求定点摆放有盖垃圾桶,每天清洗一次或以上,保持桶身干净整洁、无明显积垢,垃圾桶破损要及时修复或更换。(9)小区绿地上的袋装或归堆生活垃圾,要及时进行收集清理,不能在绿化内放置垃圾桶。(10)保洁人员,统一穿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样式需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11)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做好有害生物防治。(12)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5.车辆监管(1)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无缺损、标志应清晰。(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3)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冲洗干净,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4)按招标人要求定期翻新或更新作业车辆外观,并按要求统一标识。(5)车厢体周边不能有悬挂杂物的现象。(6)车辆驾驶室要保持整洁,不能堆放杂物,工具摆放整齐,并配备性能良好的灭火器及警示标志。(7)司机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车辆作业线路不得随意更改,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遇车辆维修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指定车辆的,要及时上报。(8)车辆作业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和做好安全措施。(9)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妨碍交通现象。(10)作业车辆必须车牌标识清楚,专用标志清晰完整,车尾应有反光标志。6.垃圾收集容器保洁与维护(1)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一天全面清洗一次,一天清倒不少于两次(上、下午各一次),不能有满溢现象。(2)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体光洁无明显积垢,内壁清洁,箱体周围无垃圾堆积、无积水、地面无污迹,做好有害生物防治。(3)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应随时保持正常完好状态,果皮箱出现歪斜、松脱或不能使用的,要24小时内维修或更换。(4)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按招标人要求定点摆放,不得摆放在绿地上,缺失、损坏情况要24小时内上报并补装。第18页共267页(5)道路施工拆除的果皮箱、垃圾分类亭、要收集保存好,施工完成后要及时进行补装。(6)每季度核查统计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数量,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十号前提交书面报告至招标人。7.乱张贴、乱涂画和废旧家具清理(1)每天6:00~22:00清理辖区包括主干道范围内的乱张贴和乱涂画、废旧家具。(2)清理所辖道路的乱张贴和乱涂画,包括建筑物外墙、门闸、道路路面、道牙石、路沿石、信号灯、树木、花台、花坛、花圃、花箱、廊架、座椅、雕塑等市政公共设施的乱张贴和乱涂画。(3)每天对所辖区域必须全面巡查一次以上,发现有乱张贴、乱涂画立刻清理,废旧家具的在2小时内清理。(4)确保对乱张贴、乱涂画清理的效率和质量,先用清洁剂清洗,严禁用涂料直接覆盖,清理涂料应与墙面原色接近,离开时将现场清理干净。(5)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6)每日8:00前,垃圾站周边的废旧家具全面清理完毕。(7)接到废旧家具清理群指令,必须20分钟响应,2小时内清理完毕。(8)废旧家具清理时必须同时清理混杂在废旧家具堆放处的其它垃圾。(9)要积极响应上门收运电话和派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10)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8.安全生产(1)每季度不少于1次进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各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3)作业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作业时必须使用专业的环卫设备、工具,按规范作业。(4)作业人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统一穿着带反光标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志、LOGO的全套工作服,着装整齐。(5)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6)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7)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行车记录等相关工作,完善车辆档案。(8)定期全额购买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保障员工相关劳保福利。(9)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10)作业区内禁止吸烟或存在明火,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新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11)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第19页共267页(12)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1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的,要在1小时内如实上报。(14)站场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15)车辆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按作业规范做好安全措施和引导工作。(16)作业期间,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机动车驾驶人员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17)配置1人或以上的安全生产人员每天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等工作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18)作业人员要文明作业,不能有打骂、伤害他人等不文明行为,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19)防止发生生产事故。9.其他(1)积极落实完成节假日期间、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及招标人特派任务时的公共环境卫生保障工作。(2)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机械设备、环卫绿化项目人员及其他人员。(3)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劳资纠纷,并承担相关的费用。(4)中标人必须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及社保购买等记录,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若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滞留中标人服务费,直至中标人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真实资料为止。若中标人存在恶意克扣工人工资、加班费、高温补贴、福利费,不给工人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中标人必须足额补偿工人上述费用,并且招标人有权扣减中标人足额补偿工人费用5倍的费用。(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停工造成垃圾堆积。(6)中标人及时清理交通事故现场及各种路障。(7)中标人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具体要求包括:①负责清理辖区范围内的无主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渣土余泥、废旧家具等偷倒形成的所有卫生死角。②负责清理道路两旁闲置空地及其他闲置空地的所有卫生死角,包括绿地、绿篱、树木边沿的卫生死角。(8)因下雨天造成道路水浸,应急人员必须上路作业(遇雷电时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及时扶正歪斜的果皮箱及垃圾箱。(9)中标人必须健全质检人员管理制度,要求质检人员每天填写质检记录,每月5日前把上个月质检情况书面上报招标人。(10)中标人必须健全作业质量管理队伍的使用、监督机制,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分工及工作方案需报招标人备案。第20页共267页(11)招标人特派的应急任务,中标人必须有质量管理人员全程跟进,履行对承包作业监管的职责。(12)中标人必须应招标人要求如实向招标人报送各作业片区、道(线)路、工种的人员和设备使用情况资料,并按招标人要求将车辆、人员等分类编号,归档管理。(13)中标人必须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于当月20号前上报下个月的工作计划,针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标及措施,且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工作书面总结一次,工作计划及总结必须报招标人备案。(14)招标人有权规定本项目及各作业片区、道(线)路、工种等的人员、设备和车辆的使用数量,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执行。(15)若中标人已按要求数量配置车辆/设备、人员,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仍不足以满足工作需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在2个月内增置车辆/设备、人员直至满足作业需求为止。(16)中标人按合同要求配置的人员、车辆/设备必须按计划每天进行日常作业。(17)招标人给中标人使用管理的设施,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设施的使用功能,并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合同终止时要按基本保持原样的状态交还招标人。(18)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为解决收费问题而进行的相关工作,如垃圾核量、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监督和跟踪等。(19)所在服务区域内如有受服务单位明显增加或减少垃圾收运量的,要及时上报,并核实工作量。为招标人提供真实的收费依据。(20)中标人不得在服务区域内擅自收取垃圾收集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道路保洁费等物价局规定的由招标人收取的费项或其他与招标人利益有关系的费项。(21)中标人有责任协助招标人核实工作量,招标人安排的各项工作、各类回复的案件和各类要求上报的资料要按时按质完成,不得弄虚作假。(22)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按招标人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堆放。(23)中标人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回收废旧物品。(24)中标人有从事其他环卫工作或有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必须向招标人如实说明垃圾的处理去向与数量。(2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服务区域以外的垃圾运回招标人辖区或辖区内的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点等。(26)中标人有责任协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单位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27)中标人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服务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的在市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28)各类交办的案件要按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回复,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29)对投诉事件或检查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处理。(30)对投诉事件,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31)中标人对环卫、园林、下水道管养必须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并报招标人备案。第21页共267页(32)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市级)。(33)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区级)。(34)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街道级)。(35)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其他应急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重点保障,配合做好创文,登革热防控、卫生城市复审、城市管理考评、城市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二)农村社区园林绿化养护2.1服务内容:村居管辖的绿地养护、绿地环境保洁、绿地水面保洁、绿地内硬地(铺装)保洁、道路、河涌乔木养护以及绿地喷淋、设施维护。2.2服务要求:(1)单丛灌木: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浓绿,保持造型,无折损枝、枯枝。无缺水、缺肥现象,无缺枝。及时松土、除草,穴位土壤疏松,无板结现象,穴内无垃圾、杂物。及时防治病虫害并对缺株和枯死株及时补种。(2)草皮、地被植物(如片植灌木、蟛蜞菊等):绿地无裸露土地。地被类植物表面平整青绿,无混种,草皮(台湾草)高度应控制在5cm以下,其它种类的草坪或蟛蜞菊高度在15cm以下。要求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无明显的病虫害。(3)清洁卫生:绿地和绿地内硬地要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余泥、砖石、瓦碴等杂物。绿地上不能用带刺的铁线围边。绿化管养和保洁所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堆放和收集,及时清理,不得偷倒,绿地、绿篱、树木周边不得有卫生死角。(4)安全生产:每季度要组织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业务技能集体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内容除技术技能、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外,还要特别强调作业安全,做到警钟长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5)绿地出现草皮大面积死亡,树木出现枯死、倒伏现象如不及时补种或处理的,招标人有权在服务费中扣除苗木补植款(按市场价计算),另请它人进行补植。(6)中标人负责绿地红火蚁、白蚁等病虫害防治工作,红火蚁、白蚁防治需委托专业的公司或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并提交委托管理合同。(7)古树名木按照规范要求加强管养,应建立生长发育和养护管理台账资料。绿化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古树名木生长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每月25前上报当月台账资料。三)农村下水道管理(1)负责对农村区域的排水检查井和收水井等的井盖及格栅设施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工作。(2)每天安排人员对各村道路上下水道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如发现井盖丢失、破损和下水道堵塞等排水问题,必须在1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3)中标人对农村区域的各类井盖设施、井盖和格栅周边0.5米范围内的道路破损进行维护,井盖和格栅要求更换的,原则上与原有的材质一致,需要更改材质的,需经村同意,井盖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损坏、缺失井盖的属非标准规格的,可用12mm厚的钢板代替。(4)要求落实好井盖、格栅疏水孔的疏通工作,保证排水功能正常,每2月对沙井进行清理一次。第22页共267页(5)针对投诉反映或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并在48小时内处理完成并做好记录回复。(6)每年必须进行2次或以上的全面清疏工作,做好台账,并经村确认,报招标人备案。(7)各类调查、验收表格必须如实填写,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日常管理资料的搜集积累工作。(8)下水道塌陷和管道破裂等开挖工程由各村负责。四)应急工作内容(1)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2)突发公共事件的环境卫生保障。(3)交通事故现场清理。(4)各种路障及道路污染等应急工作。(5)绿化应急处理抢险工作。(6)每次应急工作投入的人次、车次、工作量、费用及图片必须收集和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7)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防疫物资,以保证防疫工作顺利开展。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做好各类传染疫情的防疫应急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项目运营期间正常实施。项目运营期间中标人须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排查,坚持日常体温检测,做好异常情况登记,落实工作场所、人员密集地的防控措施。(8)中标人要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包括重要检查(含国家、省、市、区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现场清理、极端天气、各种路障及道路污染等应急预案)。按招标人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管养范围的管理工作符合考评、检查和应急的要求,所有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均应提前报备招标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四)其他约定1.对合同中的漏项、错项、错算工程量等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本合同总金额不作调整。2.本项目出现的计算测绘误差,不论在招标前还是中标后发现,招标人不作任何费用的增减,视作捆绑打包处理,中标人同意无条件服从。需认定有误差的工作量,可由双方确认,但不可调整本合同费用(各村按三方协议规定)。3.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招标人履行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如包括作业监管、质量检查、综合评价、评分、扣减承包费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4.合同终止后若中标人有意拖延、拒绝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事等方面责任与义务或处理不力时,招标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解决前述相关事项问题,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解决相关事项问题时,缺额资金仍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5.履约期间,如中标人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中其它约定中规定的相关责任时(如劳资纠纷、安全生产事故、税费交纳等),招标人有权动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服务费先行垫付处理。第23页共267页6.健全质检人员管理制度,要求质检人员每天填写质检记录,每月5日前把上个月质检情况书面上报招标人,中标人的人员分工、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在公司内部上墙公布,提高管理透明度。7.中标人必须健全作业质量管理队伍的使用、监督机制,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分工及工作方案需报招标人备案。8.中标人必须应招标人要求如实向招标人报送各作业片区、道(线)路、工种的人员和设备使用情况资料。9.中标人必须每月制定工作计划,针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标及措施,且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工作书面总结一次,工作计划及总结必须报招标人备案。10.招标人有权规定本项目及各作业片区、道(线)路、工种等的人员数量,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执行。11.招标人给中标人使用管理的设备设施,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并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合同终止时要按基本保持原样的状态交还招标人。12.不得在服务区域内擅自收取垃圾收集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道路保洁费等物价局规定的由招标人收取的费项或其他与招标人利益有关系的费项。13.有责任协助招标人核实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14.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按招标人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堆放。15.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回收废旧物品。16.如中标人有从事其他环卫工作或有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必须向招标人如实说明垃圾的处理去向与数量。17.不得将服务区域以外的垃圾运回招标人辖区或辖区内的中转站或垃圾收站(点)等。18.有责任协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单位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19.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服务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的在市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20.中标人需落实上门收集垃圾并由垃圾收集车无缝接运,同时要求保洁期间收集的垃圾实现不设点收集,由密闭垃圾收集车进行巡回流动收集,招标人有权调整或撤销垃圾收集站(点),且招标人不另外增加费用。21.招标人要求交办的各类案件要按时按质回复处理,要求上交的资料要按时按质提交,并做好相关存档工作,不得弄虚作假。22.对投诉事件或检查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处理。23.市级或以上、区、街道的各类交办的案件,按时按质进行处理回复。24.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积极解决本地区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作业人员自愿的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优先接受原项目标段的作业人员。25.农村社区或现有承包公司从事市政工作的低保户、困难户及军烈属人员,在提出聘用要求时,同等条件下中标人必须优先聘用。26.中标人必须为在职满一年的员工制定年休假期制度并实施。第24页共267页27.中标人因履行本合同与招标人外的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由中标人自行处理,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己承担,与招标人无关。28.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对现有和新增的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收集点配置专业的密闭收集运输车进行垃圾接驳收集运输。29.中标人应响应相关政策要求,配合招标人进行企业、小区等的上门回收垃圾工作。30.中标人应针对自然灾害及管养范围内的设施等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购买相应的保险,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意外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1.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其他应急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重点保障,配合做好创文,登革热防控、卫生城市复审、城市管理考评、城市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中标人因自身人手不足导致不能满足项目应急事项时,招标人如需另行安排人员、车辆或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应急保障,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应急保障不及时进行考核扣罚,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32.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工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项。33.中标人必须按劳动法规定向工人发放工人工资、加班费、节日金、员工福利、劳保费、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等。34.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与招标人无关。(五)检查考核办法及质量验收标准检查考核办法: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的质量检查分日常巡检和月度检查。考核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履行质检的职责。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1.检查考核流程:(1)日检:发现存在问题→通知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处置单→签名确认。(2)月检:随机通知检查→现场检查考核→集中评分→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处置单→签名确认。2.检查办法:(1)日检办法:每天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给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或处置单并作扣减处理,对已作扣减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但未按要求整改的,作出双倍以上扣减,并再次发出整改通知,直至达到整改要求。扣减经费从当月服务费内扣减。(2)月检办法:对承包项目进行综合检查考核,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分采用100分制,评分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全月评分结果不合格的,每差一分扣当月服务费的0.5%(不足1分按1分计算);合同期内连续二个月(含二个月)评分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一合同年度内累计四个月月检评分不合第25页共267页格的,在此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内增加扣减20%的服务费。合同期内连续二个月月检不合格或一合同年度内累计四个月月检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当考核方对大项目总体进行月检,出现月检不合格需要扣减当月服务费的情况时,所扣减的罚款按招标人、包组一中标单位和包组二中标单位各自作业内容被扣分值占总扣分值的比例进行分摊,因招标人和包组一中标单位共同责任扣分的分值,则由招标人占30%和包组一中标单位占70%进行分摊;例:(1)总扣减罚款:假设考核方对大项目在月度检查结果为78分,总扣分值为22分,本月需扣减罚款金额为45005.79元。(2)总扣分值:当月合计总扣分值为22分,经核查属于招标人责任的扣分值为3分,包组一中标单位责任的扣分值为7分,包组二中标单位责任的扣分值为10分,招标人和包组一中标单位共同责任扣分的分值为2分;(3)扣减罚款分摊计算:按照各方扣分值占总扣分值的比例进行分摊,由招标人承担份额为[(3+2*30%)/22]x45005.79=7364.58元,包组一中标单位承担份额为[(7+2x70%)/22]x45005.79=17184.03元,包组二中标单位承担份额为(10/22)x45005.79=20457.18元。3.扣减结果的确认:(1)日检:招标人质检人员对日检发出的处置单,由中标人代表到现场签字确认,接通知后20分钟内不到现场或拒不签字的,可由招标人质检人员签名确认,并留存现场照片作证。在一个日历月内或双方认可的一个质检月度内,如中标人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超时未到现场确认的,在当月内自处理第三起违章事件开始,招标人有权不需要中标人到现场确认,由招标人质检人员记录好事件详情,留照片备查,直接由招标人质检人员签名确认,即可成为有效的扣减依据。此种扣减形式维持到当月结束为止。(2)月检:月检评分结果由招标人汇总通知中标人签名确认。4.具体考核内容如下: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考核内容。《环卫检查考核表(日检)》要求及标准未能达到扣减(分)扣分情况(一)人力清扫及保洁1.道路保洁时间从5:00~22:00,共17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2:00~14:30全面大扫一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随脏随保洁每次(每处)22.道路临街、住宅及店铺垃圾收集与清扫保洁同步进行,要求每天上门收集4次,上、下午各2次每次(每处)13.保洁所收集的垃圾要与收运车辆或者招标人指定的垃圾点配合实现无缝接运,整个收运过程收集容器、车辆要密每次(每处)1第26页共267页闭运输,如需招标人安排大型收运车辆协助收运,中标人有义务通知招标人,以及协助招标人车辆完成收运,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4.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遇雷电时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每次(每处)5.行道树的树穴要进行保洁,清除人行道和树穴内的杂草、苔迹、垃圾,无瓜果皮核、纸片塑膜、烟蒂、人畜粪便、污迹、鼠迹等存在每次(每处)6.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并视实际需要或应招标人要求进行降尘或冲洗每次(每处)7.道路的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注:为方便实际操作,测算面积可适当调整,各类指标按比例折算每次(每处)8.道牙石、路沿石、排水口、沙井盖、吊渠口、沟底、花箱、花台、花坛、花圃、廊架、雕塑、座椅等各部位整洁,无积沙、积水、余泥、烟蒂、纸屑、瓜果皮核、痰迹、人畜粪便及其它污物等废弃物,井盖下无垃圾堆积每次(每处)9.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每次(每处)10.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飘蓬、线杆及可视范围内无悬挂的垃圾,保洁工具摆放规范,不得放在绿化地上每次(每处)11.保洁工具摆放规范,不得放在绿化地上每次(每处)(二)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1.道路清扫时间从4:00~20:00,共16小时,要求4:00~7:00全面大扫一次,13:30~16:0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每次每50米不足50米按50米计算2.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遇雷电时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每次(每处)3.清扫车辆收集的垃圾必须中标人自行处理,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合规倾倒,不得偷倒或焚烧每次(每处)4.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路面基本见本色,交通标识线整洁(2)快车道中间分隔带侧石垂直1米为宽度的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得超过0.2升(3)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超过0.2升(4)任意300㎡地面,胶袋、纸张、果皮、烟头、香口胶等不超过5个(块)(5)任意300㎡地面,痰迹、油迹、污迹、青苔不超过5个(处)(6)地面无积水、积尘存在(7)护栏、花台、花坛等公共设施立面无泥沙、痰迹、油迹、污迹、青苔、香口胶存在每次(每处)果皮(片/1000㎡)纸屑、塑(片/1000㎡)烟蒂(个/1000㎡)痰迹、香口胶(处/1000㎡)污水、积水(㎡/1000㎡)其它(处/1000㎡)≤5≤5≤5≤5≤0.5≤2第27页共267页5.机扫车辆在清扫保洁时动态行驶时速要求,大扫作业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保洁作业时速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不得超速,禁止鸣笛,并落实安全警示。每次(每处)6.机扫车辆清扫保洁时所有扫把要同时落地,不能干扫,出水量要充足,不能断续出水。每次(每处)7.作业时不能有洒漏、偷排污水、污染路面等现象每次(每处)8.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按招标人指定场地倾倒每次(每处)9.在遵守机械清扫保洁作业相关管理条款,确保作业质量以及只针对目前作业量的前提下,机械清扫道路在早上和下午的两次全面清扫期间,中标人安排上路同时作业的洗扫车不得少于2台,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质量及管理条款完成工作的,中标人需随时增加洗扫车辆。每次(每处)10.在遵守机械清扫保洁作业相关管理条款,确保作业质量以及只针对目前作业量的前提下,机械清扫道路在巡回保洁期间,中标人安排上路同时作业的洗扫车不得少于2台,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质量及管理条款完成工作的,中标人需随时增加洗扫车辆。每次(每处)(三)道路夜间清洗及洒水降尘1.中标人夜间冲洗及洒水降尘车辆作业期间发生坏车更换、交通事故、司机更换、路面施工阻碍、汽车乱停放阻碍等问题时,日间发生的影响作业的情况须在当天上午9:00前进行上报,上午9:00后发生的影响作业的情况须在第二天早上8:00前进行上报每次(每处)2.中标人对于因路段施工而造成无法进行夜间冲洗或洒水降尘作业的,需当天立即对计划进行修改后上报。如不清楚施工具体期限,则先将整个月计划进行修改,待施工完毕后再上报恢复原计划每次(每处)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作业,不得缺漏,不得私自对夜间冲洗及洒水降尘的计划路线、车辆、人员等进行更改每次(每处)每次(每处)4.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清洗、冲洗作业,清洗、冲洗时间为22:00至次日6:00(以实现24小时保洁无缝衔接)。机械化清洗限速25~30公里/小时,机械化冲洗限速25~30公里/小时,洒水降尘限速25~30公里/小时,机械化作业时禁止鸣笛5.道路清洗分机动车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机动车道清洗作业要求,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再用洗扫车清洗,两车相距不能大于30米(用前冲后洗同步的方式进行,洗扫车扫把必须落地作业)。人行道清洗作业要求,采用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同一道路的人行道清洗,除司机外每组不得少于5人)。道路清洗须使用清洁剂及配置后备光源。道路清洗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落实每天不间断作业,作业期间保持轻声文明作业,尽量减少扰民现象(注:道路清洗的次数根据招标人工作要求进行调整)每次(每处)6.人行道清洗要求:普扫后用平面清洗圆盘高压磨洗,不得直接用高压枪冲洗,高压磨洗后,再用小型高压清洗车全面清洗,同时花台、花坛、道牙石、路沿石、花圃、花箱、廊架、雕塑、座椅等市政设施一并清洗,将污水推至下水道每次(每处)7.夜间清洗道路的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每次(每处)第28页共267页(1)路面基本见本色,交通标识线整洁(2)快车道中间分隔带侧石垂直1米为宽度的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得超过0.2升(3)慢车道侧石垂直1米为宽度的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得超过0.2升(4)任意100㎡地面,沙泥石块不超过0.2升(5)任意300㎡地面,胶袋、纸张、果皮、烟头、香口胶等不超过5个(块)(6)任意300㎡地面,痰迹、油迹、污迹、青苔不超过5个(处)(7)地面无积水、积尘存在(8)护栏、花台、花坛等公共设施立面无泥沙、痰迹、油迹、污迹、青苔、香口胶存在8.中标人须次日早上对夜间清洗道路的清洗效果进行复查,若复查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须重新清洗直至达到符合质量要求每次(每处)9.每天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对于灰尘较大的道路要随时增加降尘次数每次(每处)10.每条道路洒水降尘的洒水覆盖率要达到洒水路面的100%每次(每处)漏洒面积达总面积10%以上漏洒面积达总面积20%以上10,并可终止合同11.中午和夜间车辆作业时禁止播放提示音乐每次(每处)(四)住宅小区保洁和住户垃圾收集1.清扫保洁时间从5:00~22:00,共17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2:00~14:3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随脏随保洁每次(每处)2.住户早、晚垃圾收集时间分别为7:30-9:30、19:00-21:00,如果项目需要重新调整收集时间,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每次(每处)3.垃圾收集不得有洒落、漏水现象每次(每处)4.收集到的垃圾要用密闭收集车装载并运至指定地点收集,不得设点裸露随意摆放每次(每处)5.必须保持小区内明渠及收水格栅、收水口整洁,雨棚、窗台、飘蓬、线杆等可视范围内无悬挂、吊挂的垃圾及杂物每次(每处)6.必须积极做好垃圾收运工作,包括垃圾收集点的调整及撤销每次(每处)7.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存放废旧物品每次(每处)8.按要求定点摆放有盖垃圾桶,每天清洗一次或以上,保持桶身干净整洁、无明显积垢,垃圾桶破损要及时修复或更换每次(每处)9.小区绿地上的袋装或归堆生活垃圾,要及时进行收集清理,不能在绿化内放置垃圾桶每次(每处)10.保洁人员,统一穿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样式需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每次(每处)11.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每次(每处)12.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每次(每处)(五)1.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一天全面清洗一次,一天每次(每处)垃圾收集容器保洁与维护清倒不少于两次(上、下午各一次),不能有满溢现象2.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体光洁无明显积垢,内壁清洁,箱体周围无垃圾堆积、无积水、地面无污迹,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每次(每处)3.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应随时保持正常完好状态,果皮箱出现歪斜、松脱或不能使用的,要24小时内维修或更换每次(每处)4.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按招标人要求定点摆放,不得摆放在绿地上,缺失、损坏情况要24小时内上报并补装每次(每处)5.道路施工拆除的果皮箱、垃圾分类亭,要收集保存好,施工完成后要及时进行补装每次(每处)6.每季度核查统计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桶数量,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十号前提交书面报告至招标人每次(每处)(六)车辆监管1.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无缺损、标志应清晰每次(每处)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每次(每处)3.站场内要设置车辆冲洗场地和设备每次(每处)64.每天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冲洗干净、无臭味,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每次(每处)5.按招标人要求定期翻新或更新作业车辆外观,并按要求统一标识每次(每处)6.车厢体周边不能有悬挂杂物的现象每次(每处)7.车辆驾驶室要保持整洁,不能堆放杂物,工具摆放整齐,并配备性能良好的灭火器及警示标志每次(每处)8.司机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车辆作业线路不得随意更改,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遇车辆维修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指定车辆的,要及时上报每次(每处)9.车辆作业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和做好安全措施每次(每处)10.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妨碍交通现象每次(每处)11.作业车辆必须车牌标识清楚,专用标志清晰完整,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每次(每处)(七)乱张贴、乱涂画和废旧家具清理1.每天6:00~22:00清理辖区包括主干道范围内的乱张贴和乱涂画、废旧家具每次(每处)2.清理所辖道路的乱张贴和乱涂画,包括建筑物外墙、门闸、道路路面、道牙石、路沿石、信号灯、树木、花台、花坛、花圃、花箱、廊架、座椅、雕塑等市政公共设施的乱张贴和乱涂画每次(每处)3.每天对所辖区域必须全面巡查一次以上,发现有乱张贴、乱涂画立刻清理,废旧家具的在2小时内清理每次(每处)4.确保对乱张贴、乱涂画清理的效率和质量,先用清洁剂清洗,严禁用涂料直接覆盖,清理涂料应与墙面原色接近,离开时将现场清理干净每次(每处)5.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焚烧,不得偷倒或者扫入排水口、绿化带和闲置地每次(每处)6.每日8:00前,垃圾站周边的废旧家具全面清理完毕每次(每处)7.接到废旧家具清理群指令,必须20分钟响应,2小时内清理完毕每次(每处)8.废旧家具清理时必须同时清理混杂在废旧家具堆放处的其它垃圾每次(每处)9.要积极响应上门收运电话和派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每次(每处)10.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每次(每处)第30页共267页(八)安全生产1.每季度不少于1次进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各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每次(每处)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次(每处)3.作业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作业时必须使用专业的环卫设备、工具,按规范作业每次(每处)4.作业人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统一穿着带反光标识LOGO的全套工作服,着装整齐每次(每处)5.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每次(每处)6.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每次(每处)7.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行车记录等相关工作,完善车辆档案每次(每处)8.定期全额购买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保障员工相关劳保福利每次(每处)9.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每次(每处)10.作业区内禁止吸烟或存在明火,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次(每处)11.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每次(每处)12.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每次(每处)1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的,要在1小时内如实上报每次(每处)14.站场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每次(每处)15.车辆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按作业规范做好安全措施和引导工作每次(每处)16.作业期间,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机动车驾驶人员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每次(每处)17.配置1人或以上的安全生产人员每天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等工作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每次(每处)18.作业人员要文明作业,不能有打骂、伤害他人等不文明行为,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每次(每处)10-2019.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事故,不能造成负面影响。每次100-20020.发生一般生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每次20-100(九)其他1.积极落实完成节假日期间、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及招标人特派任务时的公共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每次(每处)20-402.积极落实完成节假日期间、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及招标人特派任务时的公共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不能造成负面影响每次月费用5%-10%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机械设备及环卫绿化项目人员:(1)具体人员要求序号人数(人)备注每次(每处)1.车辆每次202.人员每次10岗位名称第31页共267页1其他人员数量21.1项目联系人11.2文秘人员12一线人员数量4802.1居委保洁人员4302.2村委保洁人员52.3绿地管养人员402.4质量巡查人员42.5农村下水道保洁人员1人员数量合计482序号车辆/设备名称基本配置要求数量备注10.6T或以上高压清洗车(带磨盘)清洗装置由前清洗装置、柱状单点清洗装置、手动喷枪装置、手推式喷管清洗装置等组成(双缸发动机)7辆2电动三轮清洗车(容量300L)用于果皮箱、垃圾桶清洗保洁工作21辆3电动快速保洁车密闭容器,用于保洁及垃圾收集工作90辆第32页共267页4人力保洁车车身需印LOGO,样式需跟招标人沟通确定143辆5480L手推垃圾箱保洁车须能与招标人已采购的后压式垃圾车配合使用12台6手推打草机5匹马力或以上2台7背式剪草机2台8绿篱机5台9油锯18-20寸2把1014寸2把1112寸2把12高枝油锯2把13高枝锯6把14手锯9把15高枝剪9把16大剪9把17农药喷雾机喷雾高度不少于15米2台18其它简易绿化工具根据绿化作业需要1批19劳保工具1批20工作服及反光衣中标人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服和反光衣,样式需跟招标人沟通确定,需带招标人要求的LOGO标识1批4.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劳资纠纷,并承担相关的费用每次105.中标人必须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及社保购买等记录,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若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滞留中标人服务费,直至中标人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真实资料为止。若中标人存在恶意克扣工人工资、加班费、高温补贴、福利费,不给工人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中标人必须足额补偿工人上述费用,并且招标人有权扣减中标人足额补偿工人费用5倍的费用每次工人费用5倍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停工造成垃圾堆每次100-200第33页共267页积7.中标人及时清理交通事故现场及各种路障每次(每处)8.中标人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具体要求包括,①负责清理辖区范围内的无主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渣土余泥、废旧家具等偷倒形成的所有卫生死角。②负责清理道路两旁闲置空地及其他闲置空地的所有卫生死角,包括绿地、绿篱、树木边沿的卫生死角每次(每处)109.因下雨天造成道路水浸,应急人员必须上路作业(遇雷电时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及时扶正歪斜的果皮箱及垃圾箱每次每缺10.中标人必须健全质检人员管理制度,要求质检人员每天填写质检记录,每月5日前把上个月质检情况书面上报招标人,中标人的人员分工、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在公司内部上墙公布,提高管理透明度每次11.中标人必须健全作业质量管理队伍的使用、监督机制,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分工及工作方案需报招标人备案每次(每处)12.招标人特派的应急任务,中标人必须有质量管理人员全程跟进,履行对承包作业监管的职责每次(每处)13.中标人必须应招标人要求如实向招标人报送各作业片区、道(线)路、工种的人员和设备使用情况资料,并按招标人要求将车辆、人员等分类编号,归档管理每次(每处)14.中标人必须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于当月20号前上报下个月的工作计划,针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标及措施,且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工作书面总结一次,工作计划及总结必须报招标人备案每次(每处)15.招标人有权规定本项目及各作业片区、道(线)路、工种等的人员、设备和车辆的使用数量,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执行每次(每处)1016.若中标人已按要求数量配置车辆/设备、人员,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仍不足以满足工作需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在2个月内增置车辆/设备、人员直至满足作业需求为止每次(每处)1017.中标人按合同要求配置的人员、车辆/设备必须按计划每天进行日常作业每次(每处)118.招标人给中标人使用管理的设施,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设施的使用功能,并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合同终止时要按基本保持原样的状态交还招标人每次(每处)19.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为解决收费问题而进行的相关工作,如垃圾核量、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监督和跟踪等每次(每处)20.所在服务区域内如有受服务单位明显增加或减少垃圾收运量的,要及时上报,并核实工作量每次(每处)21.中标人不得在服务区域内擅自收取垃圾收集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道路保洁费等物价局规定的由招标人收取的费项或其他与招标人利益有关系的费项(可合并处罚)每次退还越权所收款项每次20-10022.中标人有责任协助招标人核实工作量,招标人安排的各每次(每处)第34页共267页项工作、各类回复的案件和各类要求上报的资料要按时按质完成,不得弄虚作假23.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按招标人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每次(每处)24.中标人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回收废旧物品每次25.中标人有从事其他环卫工作或有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必须向招标人如实说明垃圾的处理去向与数量每次(每处)2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服务区域以外的垃圾运回招标人辖区或辖区内的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点等每次(每处)27.中标人有责任协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单位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每次(每处)28.中标人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服务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的在市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每次(每处)29.各类交办的案件要按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回复,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每次(每处)30.对投诉事件或检查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处理每次(每处)31.对投诉事件,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每次(每处)2032.中标人对环卫、园林、下水道必须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并报招标人备案每次(每处)33.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市级)每次(每处)1.6(明检双倍扣罚)34.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区级)每次(每处)1.2(明检双倍扣罚)35.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街道级)每次(每处)1(明检双倍扣罚)36.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其他应急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重点保障,配合做好创文,登革热防控、卫生城市复审、城市管理考评、城市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每次(每处)37.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应急保障,并保障时效性,招标人如需另行安排人员、车辆或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应急保障的每次(每处)按实际严重情况决定分值累计扣分情况中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1.第(八)、(九)同样适用于园林绿化养护、下水道管理。2.如有扣分则在扣分情况中写对应的分值,如没有扣分则打“/”。3.当出现扣分时,每扣1分则从当月服务费中扣减500元,不设上限,扣完为止。《绿化检查考核表(日检)》标准和要求未能达到扣减(分)扣分标准和要求未能达到扣减(分)情况(一)古树名木1.古树名木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管养。每次(每处)2(二)灌木与木本地被、竹类、藤本、水生植物、草本花卉、草坪植物、立体绿化1.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开花适时,花繁叶茂,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植株无折损枝、病虫枝、枯枝叶、攀缠植物、残花,不影响景观。每次每株0.62.地被植物生长旺盛,覆盖率达到99%以上;无杂草,无死株、缺株。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层次分明,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不能混种每次每株(每平方米)0.63.造型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8次),得当,线条齐整、圆滑、流畅。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体量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立体绿化、藤本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0%,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藤本植物牵引得当、及时。每次每株(每平方米)0.64.土壤透水透气性良好,水分管理适宜,植株无萎蔫。每次每株(每平方米)0.65.不能使用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的工业和生活废水等浇灌。每宗每处26.观花灌木的施肥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地被植物、一般灌木不少于2次,观花的挺水植物不少于1次。每次(每处)0.67.施肥方法不正确,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进行,长势差,植株叶色差或叶片被灼伤。每次每株(每平方米)0.68.植株老化、死亡或重度残损要及时换种(3天内),残花、枯萎的黄叶和花蒂(梗)及时清除;因病虫致死的植物,应进行土壤消毒或更换种植穴土壤方可进行补植。每次每株(每平方米)0.69.植株无病虫害危害,被害植株不超过3%,被害叶片不超过植株总叶片总量的10%;绿地红火蚁、薇甘菊等危害未处理。每次每株(每平方米)0.6-110.随机目视抽检,草坪植物杂草覆盖率超过1%,不能影响景观;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或草坪衰老,应及时更新或重建。每次每平方米0.2-0.411.及时修剪、有效控制草坪高度及修剪留茬高度。每次(每处)0.212.草地平整、无积水、无裸露、无混种(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每次每平方米0.4(三)绿地、绿道及配套设施清洁与保洁1.公园及绿地清扫保洁时间为6:00-20:00,7:30前完成首次大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每次(每处)2.绿地、园路铺装、园林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无污垢、无乱涂乱画等城市“牛皮癣”,园路、铺装上的青苔或杂草等不影响景观或行人安全,无鼠洞和蚊蝇孳生地等。每次(每处)3.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桶要齐全,不能缺失。每次(每处)4.分类垃圾桶要有分类标志或分类标志规范清晰、分类垃圾桶须密闭、不能有破损、不能有明显污渍(含周边地面)、不能有明显异味、垃圾满溢、垃圾桶里垃圾混合收集等情况。每次(每处)5.已设置的分类亭须正常投入使用、如出现故障损坏,须及时响应上报维护的,垃圾桶破损须及时更换。每次(每处)6.分类运输车辆要求密闭、车容整洁、不能有异味、分类标志规范清晰、运输过程中不能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垃圾收运驳接时不能把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每次(每处)第36页共267页7.绿地、树池没有余泥、砖石、瓦碴、垃圾、杂物。每次(每处)8.绿地没有粪便及动物尸体严重影响环境。每次(每处)9.工具规范摆放,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装载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做到及时清理,不过夜。每次(每处)10.园林水体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每次(每处)11.经常清理下水口、排水沟,避免下雨天出现水浸现象。每次(每处)12.园凳、果皮箱、洗手池等园林设施每天清洗一次,园灯、指示牌、沉沙井、明沟、围栏、井盖等随脏随保洁。每次(每处)13.定时进行病媒消杀、病媒生物监控、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有效控制蝇蛆滋生,无鼠迹、苍蝇存在,有真实的喷药时间和数量记录。每次(每处)14.水体不能有非自然原因导致的下述物质:①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积物,②漂浮物,如碎片、浮渣、油类或其它一些引起感观不快的物质,③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④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毒性或不良生理反应的物质,⑤易孳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生物。每次(每处)(四)设施维护1.保证所有设施正常使用、美观、无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保养、翻新。园路及铺装平坦、无积水,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的要求涂刷油漆。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准应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GB8408—87的规定。每次(每处)2.各类标牌应当保持整洁完备,标牌上的文字图形应当规范,损坏、丢失的,应当及时更换或者补设。每次(每处)3.各类设备、设施(含绿化管养给、排水设施)应当定期维护检查,保持完好、安全、有效。每次(每处)4.花架、亭、廊等园林建筑应保持外观整洁和室内外墙面清洁,应及时清除其屋顶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的植物。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每次(每处)5.有木质构件的,应防止白蚁等蛀虫的危害,定期涂漆保护木质构件。每次(每处)6.园林小品应保持外形美观。如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应及时按原貌修复。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先对现场进行围闭,并设置警示标志,对超出维修权限的,按规定报招标人。每次(每处)7.花基、树池、园路、铺装广场应整洁完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复;每次(每处)8.花基、树池、园路、铺装广场如发现变形、下沉或危及游人时,应局部围闭暂停开放,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报告。每次(每处)9.保持灌溉设施完好,正常使用,无漏水。每次(每处)10.喷水池、喷泉等设施按规定正常运行。每次(每处)11.围栏、护树架、门窗、灯杆等设施完好无破损,每年翻新不少于两次,损坏及时修复。每次(每处)12.水面、假山等险峻景区(点)应设危险警告牌。每次(每处)13.修复园林建筑、小品和其它设施应保持与原貌质量一致。每次(每处)(五)车辆管1.车辆性能良好,车容整洁,无臭味,外观无缺损、标志应清晰,运输不得超限。每次(每处)理2.按招标人要求定期翻新作业车辆外观,并按要求统一标识。每次(每处)3.车辆驾驶室及车厢体周边要保持整洁,不能有悬挂杂物、堆放杂物的现象。每次(每处)4.绿化垃圾应覆盖运输,不得存在漏洒垃圾、污染道路等其他违规现象。每次(每处)5.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时收运,做到上下午收集各不少于一次。每次(每处)6.水车淋水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且禁止使用河涌水进行淋水作业。每次(每处)7.车辆作业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应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遇车辆维修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指定车辆的,要及时上报。每次(每处)(六)站场管理1.站场整体环境清洁干净。每次(每处)2.站内各种设施保持完好无缺损,能正常使用。每次(每处)3.站场内需设置车辆冲洗场地及设备。每次(每处)4.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非工作车辆不得留场过夜。每次(每处)5.劳动工具应整洁,并做到定点摆放。每次(每处)6.沟渠畅通、无垃圾积聚。每次(每处)7.站场监控室、值班室保持整体环境清洁干净。每次(每处)8.定时进行病媒消杀、病媒生物监控、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有效控制蝇蛆滋生,无鼠迹、苍蝇存在,有真实的喷药时间和数量记录。每次(每处)9.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每次(每处)(七)安全生产1.每季度不少于1次进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各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每次(每处)2.车辆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次(每处)3.作业人员应使用专业的园林设备、工具,按规范作业。每次(每处)4.作业人员应按招标人要求统一穿着带反光标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志、LOGO的全套工作服,着装整齐。每次(每处)5.作业时应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每次(每处)6.应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每次(每处)8.定期全额购买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保障员工相关劳保福利。每次(每处)9.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每次(每处)10.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每次(每处)11.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每次(每处)12.在各类作业期间,应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每次(每处)13.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和标识。每次(每处)第38页共267页14.公园内施工需对工地进行合适的围敝和设置警示。每次(每处)15.高空作业人员须有高空作业证,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每次(每处)16.截除较大的树枝、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体或大树移植时,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要按照操作程序作业。每次(每处)1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的,要在1小时内如实上报。每次(每处)18.站场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每次(每处)19.站场内仓库和作业区内禁止吸烟或存在明火,且有张贴禁烟标志,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要定期举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次(每处)20.车辆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要按作业规范做好安全措施和引导。每次(每处)21.配置1人或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等工作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招标人进行查阅。每次(每处)22.种植容器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每次(每处)23.台风季节应逐株检查植株,采取对应的防御措施,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的园林植物,采取疏枝、立柱、绑扎、培土等防御措施。每次(每处)24.避免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事故,造成负面影响。每次(每处)40-10025.避免发生一般生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每处)10-4026.作业车辆运行应尽可能避开市民多的时间和路径,无法避让时,应注意疏导市民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防范交通意外发生。每次(每处)427.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禁止焚烧。每次10-20(八)管理制度及特别规定1.遇突发事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呈报,并在1小时内做出相应应急措施,绿地卫生2小时内处理完毕,日常补植按《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要求落实,其它在3天内完成。每次(每处)102.有责任协助招标人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接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车辆应急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不得无故拖延。每次(每处)103.积极落实完成节假日期间、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及招标人特派任务时的管养工作。每次(每处)10-404.积极落实完成节假日期间、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及招标人特派任务时的管养工作,不能因保障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每次5%-10%当月经费5.招标人给中标人使用管理的设备设施,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并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零星维修,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合同终止时要按基本保持原样的状态交还招标人。每次(每处)2-66.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服务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的在市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每次(每处)4-107.中标人对管养片区范围内违章搭建广告、乱摆卖、垂钓和其它未经招标人批准的经营项目等情况要及时发现、制止和清除。每次(每处)第39页共267页8.施肥、喷洒农药、乔木修剪等大范围作业应至少提前三天报招标人审核后方可实施。每次(每处)2-69.建立健全管理架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及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三防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制度)。每次(每处)10.质量巡查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按上报工作内容开展工作。每次(每处)111.工人作业期间应有质量巡查管理人员全程跟进,履行对承包作业质量监管的职责。每次(每处)12.中标人服务范围内产生所有垃圾杂物(包括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废弃家具等)都应定点收集,不能随意倒放到服务范围外的地方。每次(每处)113.公园、绿地实行定人定岗制度,上班时间不能有人员缺岗情况。每次(每处)0.614.项目实施期间应当月10日前制定并上报次月各类专项养护管理工作计划,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总结,针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标及措施,且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工作书面总结一次,工作计划及总结应报招标人备案。每次(每处)615.禁止在绿地、树木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层;禁止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垃圾和焚烧物料;禁止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禁止在公园绿地、树木保护范围内有吊挂、缠绕杂物或晾晒,禁止在树上刻划,钉铁钉,以树承重或就树搭建。每株每平方米古树名木每株每平方米416.管养需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或养护规范的情况。每次(每处)累计扣分情况中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1.如有扣分则在扣分情况中写对应的分值,如没有扣分则打“/”。2.当出现扣分时,每扣1分则从当月服务费中扣减500元,不设上限,扣完为止。《下水道检查考核表(日检)》考核标准未能达到扣减(分)扣分情况1.一小时内未作处理缺失检查井盖及收水格栅每次2.48小时内未恢复缺失井盖、格栅原状,井盖、格栅周边0.5米修复的每次3.未经同意,更换井盖、格栅不符合原有材质或同等质量的材质与尺寸每次4.更换井盖过程中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每次5.不详细如实填写各类作业记录每次6.各类交办的案件要按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回复,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每次作,未能达到的7.对投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每处)28.二次投诉属同一事件的每次(每处)109.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每次(每处)20累计扣分情况中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1.如有扣分则在扣分情况中写对应的分值,如没有扣分则打“/”。2.当出现扣分时,每扣1分则从当月服务费中扣减500元,不设上限,扣完为止。《农村排水井盖管理与维护(日检)》考核标准未能达到扣减(元)扣钱情况1.一小时内未作处理缺失检查井盖及收水格栅每次5002.48小时内未恢复缺失井盖、格栅原状,井盖、格栅周边0.5米修复的每次5003.未经同意,更换井盖、格栅不符合原有材质或同等质量的材质与尺寸每次5004.更换井盖过程中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每次5005.不详细如实填写各类作业记录每次5006.各类交办的案件要按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回复,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每次10007.对投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第一次投诉每次(每处)10008.对投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二次投诉属同一事件每次(每处)50009.对投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每次(每处)1000010.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属于市级或以上暗检每次(每处)80011.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属于区暗检每次(每处)60012.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属于暗检每次(每处)50013.各类交办案件,经查证属实,按上述相对应的各级明检案件作双倍扣减每次(每处)根据实际级别双倍扣减累计扣钱情况第41页共267页中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如有扣钱则在扣钱情况中写对应的数值,如没有扣钱则打“/”。《环境卫生管理考评标准(月检)》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一)道路、道路可视范围内(含车道、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1.城区道路每天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每天普扫时间:夏秋季早上7:00以前完毕,冬春季早上7:30以前完毕。保持路面、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零散垃圾(包括较长时间未清扫的落叶)和成堆垃圾,无泥沙、积水。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路面按相应等级道路保洁标准执行,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保洁标准按该路段保洁标准执行。1.道路可视范围内有零散垃圾,每平方米(处)扣0.8分;2.道路可视范围内有成堆垃圾,每0.3立方米(处)扣0.8分;3.道路可视范围内有泥沙、污泥、污水、积水(雨天除外)或污渍、青苔,每平方米(处)扣0.8分。2.道路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侧平石不洁的,每米0.2分;2.道路交通标识线不洁每10米扣0.5分。3.道路隔离栏栅需定期清洗,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的隔离栏栅每两周须清洗一次,其余镇街的主要道路隔离栏栅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清洗时需避开交通高峰。道路隔离栏栅清洗作业计划每月报备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注:纳入考评的道路以市城管执法局核定为准。)1.道路隔离栏栅不洁每个栏栅扣0.5分,一体式栏栅每10米扣0.5分;在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内清洗护栏,每次每条保洁路段扣1分。2.每月20日前报备下月道路隔离栏栅的清洗工作计划,未及时上报的每延迟一天扣0.8分;3.发现瞒报、漏报的情况,每条路扣1.5分;4.未提前报告市城管执法局,擅自改变作业计划的,每条保洁路段扣0.8分。4.垃圾容器应美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无破损,并及时清掏垃圾,不满溢,保持外观干净整洁,果皮筒内垃圾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清扫、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Ⅰ、Ⅱ级道路的果皮筒外表每天洗刷一次,Ⅲ、Ⅳ级道路的果皮筒外表每两天洗刷一次。1.垃圾容器不整洁、有倾斜、有歪倒现象的,每个扣0.8分;有破损、油漆剥落较严重的,每个扣0.8分;2.垃圾容器满溢或周围有垃圾,每个扣0.8分;3.有使用垃圾箩筐等不密闭收集垃圾现象的,每例扣0.8分。第42页共267页5.归堆后的垃圾杂物需摆放在隐蔽的地方,清扫工具需集中摆放在工具房。(工作中除外)1.归堆后的垃圾杂物未摆放在隐蔽的地方,每处扣0.8分;2.清扫工具未集中摆放在工具房或露天存放,每处扣1.5分。6.城区禁止焚烧垃圾。1.焚烧垃圾每例扣1.5分。7.保洁人员和用于保洁的机动车辆在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路的机动车道上作业时应穿戴、粘贴反光标志,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含双闪灯)。1.在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路上作业时,保洁人员未穿戴有反光标志的服饰,保洁路面、道路隔离栏栅等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每项扣5分。8.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整洁美观,无垃圾、污物;湖泊、水池等水域清洁明净,无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垃圾密闭收集,垃圾容器摆放规范,外表干净,周围无垃圾,日产日清。1.公共场所室内外地面可视范围内有泥沙、污泥、污水、积水(雨天除外)或污渍、青苔,每平方米(处)扣0.8分;2.公共场所室外地面可视范围内有零散垃圾,每平方米(处)扣0.8分;3.公共场所室外地面可视范围内有成堆垃圾,每0.3立方米扣0.8分;公共设施外观不整洁的,每平方米(处)扣0.8分;4.水面有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每平方米(处)扣0.8分;5.水池底部有垃圾或沉渣,每平方米(处)扣0.8分;6.公共场所垃圾容器不整洁、有倾斜、有歪倒现象的,每个扣0.8分;公共场所垃圾容器有破损、油漆剥落较严重的,每个扣0.8分;7.公共场所垃圾容器满溢或周围有垃圾,每个扣0.8分。公共场所有使用垃圾箩筐等不密闭收集垃圾现象的,每例扣0.8分。(二)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1.纳入考评的道路,须严格按照《佛山市环卫行业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暂行规定》(佛建管〔2012〕259号)中设定的道路保洁标准进行划分。全市考评范围内的道路清洗、清扫计划按照要求表格,每月由各区城管执法局汇总后报备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杜绝瞒报、漏报或降级上报的现象发生。(注:纳入考评的道路保洁标准以市城管执法局核定为准。)1.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的环卫保洁工作计划,未及时上报的每延迟一天扣1.5分;未按照市城管执法局要求表格上报计划,存在作业时段、使用车辆不详细等现象的,每次扣1.5分;2.未提前报备至市城市管理考评系统或市环卫车辆智能管理平台,擅自改变作(二)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各区应对辖区的道路清洗、清扫作业情况进行监管考评。业计划的,每条保洁路段扣0.5分;3.发现瞒报、漏报或降级上报的情况,一级道路每条保洁路段扣1.5分、二级道路每条保洁路段扣0.8分、三级道路每条保洁路段扣0.5分。4.未对道路清洗、清扫作业进行考评,或考评记录、图像资料不全的,每次检查扣3分。2.参照《佛山市环卫行业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暂行规定》(佛建管〔2012〕259号),道路清洗分为车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车道清洗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再用清扫车清洗。人行道清洗采用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一级保洁:车道每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清洗一次;步行商业街区的人行道,每天清洗一次;二级保洁:车道每天清洗一次,人行道每十天清洗一次;三级保洁:车道每周冲洗一次,人行道每月清洗一次;四级保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冲洗。道路清洗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以下情况须报至市城市管理考评系统进行审批、备案,并在清洗、清扫计划以及环卫保洁道路等级数据库中做标注说明,包括:(1)对于主车道单边停车且路宽小于8米、主车道双边停车且路宽小于10米、单行道等特殊情况,相应路段车行道进行单向作业的;由于道路无人行道,相应路段无安排人行道清洗作业的,各区须将上述特殊路段于每年11月底统一报送。(2)由于更换保洁公司、道路施工等原因造成短期内部分路段无法进行正常机械化清洗、清扫或车辆GPS核查,需及时报送。1.未按照计划完成道路保洁任务的,一级道路每条保洁路段扣1.5分、二级道路每条保洁路段扣0.8分、三级道路每条保洁路段扣0.5分;道路清洗后,道路可视范围内有泥沙、污泥、污水、积水或污渍、青苔,每平方米(处)扣0.8分。3.夜间机械化清洗、清扫限速20公里/小时,洒水作业限速30公里/小时。机械化作业车辆的提示音乐仅允许在日间作业时使用。全天禁鸣喇叭。1.超速作业每车次扣0.8分;2.夜间作业使用提示音乐每车次扣0.8分;鸣笛每车次扣0.8分。4.禁止在22:00-6:00时段外冲洗、清洗道路(降温、降尘作业除外)。如有特殊因素,需在上述时段外冲洗、清洗道路,须报市城市管理考评系统审批、备案。当气象部门发出台风黄色或以上、暴雨橙色或以上、寒冷橙色或以上、大雾橙色或以上、雷雨大风黄色或以上、冰雹橙色或以上等预警信号时,保洁单位可根据各区主1.审批未通过,擅自在22:00-6:00时段外冲洗、清洗道路,每条保洁路段扣1分。第44页共267页管部门的指示暂停环卫机械化作业。5.道路环卫机械化设备的完好率和规范操作实行定量不定期专项检查,设备完好率要求达100%。1.完好率每少10%扣1.5分;2.违规操作设备,每次每台扣1.5分。6.环卫作业车辆应整洁,车体外无污物、污垢。1.车容不整洁,每车次扣1分。(三)居民社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管理1.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价活动。居民区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每天普扫时间:夏秋季早上7:00以前完毕,冬春季早上7:30以前完毕。1.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各扣0.8分;未定期开展检查评价活动的扣0.8分。2.环境整洁、下水道通畅、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地面、顶棚、遮阳棚无垃圾;室外无成片蛛网;实行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垃圾房干净整洁,无破损;社区(城中村)垃圾收集站点参照环卫垃圾站要求管理,设置相关规章、标牌;无焚烧垃圾现象;街巷有专人清扫,无垃圾。1.道路及可视范围内有泥沙、污泥、污水、积水(雨天除外)或污渍,每平方米(处)扣0.5分;2.地面有零散垃圾,每平方米(处)扣0.5分;3.有成堆垃圾,每0.3立方米(处)扣0.5分;4.顶棚、遮阳棚上有垃圾的,每处扣0.5分;5.蛛网每处扣0.5分;6.垃圾容器外表不洁,每个扣0.5分;7.垃圾容器破损、油漆剥落较严重的,或垃圾容器有倾斜、歪倒现象的,每个扣0.5分;8.垃圾容器满溢或周围有垃圾的,每个扣0.5分;9.清扫工具未集中摆放在工具房或隐蔽摆放,每处扣0.5分;10.有使用垃圾箩筐等垃圾不密闭收集现象的,每个扣0.5分;11.有露天垃圾斗、露天垃圾池、露天垃圾收集点的,每例扣1.5分;机动车辆非密闭运输垃圾,每车次扣2分;12.垃圾收集站点未定时灭蝇灭鼠消毒,可视范围内苍蝇多于3只/座或发现鼠迹的每例各扣0.8分;第45页共267页垃圾房破损、脏乱、满溢、污水外流的,每项扣1分;13.垃圾收集站点未参照环卫垃圾站要求管理,设置相关规章、标牌的,每项扣0.5分;14.焚烧垃圾每例扣1.5分。15.有乱写、贴、画或不整洁美观的,每处扣0.2分。墙面有污渍的,每处扣0.5分。3.社区(城中村)河涌堤坝、滩涂和水面清洁,无垃圾杂物。1.漂浮垃圾,每平方米(处)扣0.3分;2.沿岸滩涂、堤岸垃圾杂物,每立方米(处)扣0.3分;建造直排厕所的,每例扣1.5分。累计扣分情况中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1.如有扣分则在扣分情况中写对应的分值,如没有扣分则打“/”。《园林绿化管理考评标准(月检)》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一)灌木、木本地被、竹类、攀藤类、水生植物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无杂草,无死株、缺株。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造型植物修剪及时、得当,线条齐整流畅。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体量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牵引得当、及时。水生植物生长旺盛,无明显病虫害,无枯枝败叶,整体景观良好。1.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叶色差,每株或者每平方米扣0.2分。2.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或有明显杂草影响景观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3.修剪不适当、不及时、未按规范修剪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3分;人行横道和道路交叉口处3.5米以内分车带中灌木或绿篱的控制高度超过70厘米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3分。4.造型缺株,影响整体效果的,扣0.5分/处。5.竹林、藤本植物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养护,视情况扣0.5—2分。6.水生植物生长不旺盛、有明显病虫害、不及时修剪枯干枝叶、未按规范养护,视情况扣0.5—2.0分。7.植株受病虫危害的,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的10%的,每平方米或每株扣0.2分。8.植株老化影响景观,不及时换种的,每平方米或每株扣0.3分。9.死亡、缺株或重度残损未及时补种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3分。1.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或萎蔫,每平方米扣0.3分。(二)草本花卉和地被草本花卉和地被生长旺盛,株型匀称、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宿根或球根花卉及时翻种更新。2.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或有明显杂草影响景观的每平方米扣0.2分。3.残花、枯萎的黄叶和花蒂(梗)未及时清除的,每平方米扣0.3分;未及时修剪影响景观的,每平方米扣0.2分。4.受病虫危害,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量的10%的,每平方米扣0.3分。5.死亡、缺株未及时补种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扣0.3分;植株老化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扣0.2分。6.宿根或球根花卉未根据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及时进行翻种更新的,每宗扣1.0分。(三)草坪植物草坪植物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枯黄叶;草坪的绿色期、覆盖率、杂草的覆盖率达到相应级别养护标准要求;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1.草坪植物叶色枯黄,生长不良,长势差,每平方米扣0.1分。2.草地凹凸不平或有积水(海绵设施除外)的,每平方米扣0.2分。3.一级考核点杂草覆盖率超过1%、二级考核点杂草覆盖率超过3%的,每平方米扣0.1分,最高扣4分。4.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或草坪衰老,未及时更新或重建的,每平方米扣0.2分。5.未及时修剪、未正确控制草坪高度及修剪留茬高度的,每平方米扣0.1分,最高扣4分。6.手工拔草时未将目的草压实的,视情况扣0.1—0.5分。7.有病虫危害未处理,视情况扣0.2-2.0分。8.黄土裸露的,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四)绿地、绿道及配套设施清洁与保洁1.绿地、绿道、园路铺装、园林设施、厕所等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无鼠洞和蚊蝇孳生地。2.花架、亭、廊等园林建筑物应保持外观整洁,及时清除建筑物屋顶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的植物。园内设施无污垢、无乱涂乱画等城市“牛皮癣”。3.每天应在上午7:30时前完成公园绿地首次全面清扫,从上午7:30至晚上8:00时进行巡回保洁;绿地养护、修剪产生的垃圾应当天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运至指定地点。4.园林水体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人工水池的池壁应干净美观。控制好水的深度,及时清除杂物和1.管理地段(绿地、绿道、园路铺装、配套设施、厕所等)需保持清洁卫生,发现有垃圾杂物、石砾砖块、粪便污物、积水(海绵设施除外)、悬挂物、鼠洞或蚊蝇孳生场所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或每0.3立方米扣0.5分;园路、铺装上的青苔或杂草等影响景观或行人安全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扣0.5分;花架、亭、廊等屋顶有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植物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扣0.5分。2.绿地、园路、铺装场地的保洁时间每天为16小时,公园绿地每天7:30前须完成首次全面清扫,7:30至20:00进行巡回保洁,每发现1次不到位的扣0.5分。3.园凳、垃圾箱、导游牌、警示牌、花台、花坛等园林设施每发现1处不清洁的扣0.5分。绿道设施不洁的,每处扣0.5分。4.景观水池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人工水池的池壁应干净美观,不合要求的视情况扣0.5—1.0分。5.绿地、绿道及配套设施有污垢、乱涂乱画及“牛皮癣”的,每处扣0.5分。6.保洁工具未摆放在相对隐蔽的地方,每次扣0.5分。7.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堆放在绿地、道路、路旁,未日产日清,未运至指定地点,焚烧垃圾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或每0.3立方米扣1.0分。8.管理地段范围内垃圾收集容器乱摆放的,每处扣0.5分。9.湖、园林水体、人工水池水体内有非自然原因导致的下述物质:(1)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积物;(2)漂浮物,如碎片、浮渣、油类或其它一些引起感观不快的物质;(四)绿地、绿道及配套设施清洁与保洁湖面漂浮物,定时清洗水池,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必须有人分管,定期监测,记入档案。(3)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4)易孳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生物。每处扣0.5分,面积超过100m²扣1.0分。(五)园林建筑、小品、园路、铺装场地和配套设施及绿道设施保证所有设施正常使用、美观、无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保养、翻新。园路及铺装平坦、无积水。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GB50212—91的要求涂刷油漆。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准应符合GB8408—87的规定。1.园路及铺装场地发现变形、下沉、破裂、缺损、存在安全隐患,园林建构筑物、小品、游乐设施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处扣0.2-0.5分;木质设施未及时进行涂刷油漆等维护管理,视情况每处扣0.2-0.5分。2.照明设施、灯饰、果皮箱、导游牌、护树架、围栏等园林设施损坏不修复,或被盗不及时恢复的,设施功能失效的,每处扣0.5分。3.灌溉、排水等设施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0.5分。4.水景设施不按规定正常运行的,每处扣0.5分。5.围栏、护树架、门窗、灯杆、导游牌等设施未按要求及时翻新的,每处扣0.2分。6.水面、假山等险峻景区(点)未按要求设危险警告牌的,每处扣1.0分。7.绿道路面、标识、标线等设施有损坏或不全,每处扣0.2-0.5分。8.公园内无垃圾箱、果皮箱,每处扣1分;每个垃圾箱、果皮箱设置间距未达30-50米,每处扣0.2分。9.园林绿化设施修补效果欠佳,影响整体效果和使用功能的,每处扣0.2分。10.绿地的竹枝、木枝等围栏欠整齐美观的,每处扣0.2分。(六)安全管理与防护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在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后方可工作。截除较大的树枝、清除枯死树体,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建立热带风暴和寒害防御应急预案,在风暴或寒害来临前做好对应的防御措施,风暴或寒害过后要及时处理受害的植株。植物配置和修剪须符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1.机械使用过程中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和标识的,每次扣0.5分;公园内施工没有对工地进行合适的围敝和设置警示的,每例或每宗扣0.5分。2.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未披戴反光标志背心,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的,每项扣2.0分。3.截除较大的树枝、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体或大树移植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按照操作程序作业的,每项扣2.0分。4.因施工或养护单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7.0分。5.台风及寒潮来临前未做好对应防御措施而造成损失的,视情况扣0.5—2.0分。6.风暴过后未及时清理阻碍交通或影响观瞻的树体或枝叶,对倒伏、受损的,未及时扶正、支撑,扣0.5分/株。7.公园内低洼地的积水(海绵设施除外)未采取措施排除的,每平方米扣0.2分。8.道路交通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保持行车视线通透,绿化隔离带上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面高度0.9m至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行车视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9.在绿地范围内发现红火蚁等有害生物未及时处理的,视危害程度每宗扣1.0—2.0分。10.绿地或绿道危险边坡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每处扣1.0分。11.管养垃圾的运输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0分。12.有机动车(包含电动车)未经许可在公园绿地范围内行驶的,四轮以上(包括四轮)的车辆每辆次扣2.0分,四轮以下的车辆每辆次扣1.0分。(七)绿地、绿道和园林树木保护(包括古树名木保护)按省和本市相关规定对占用城市绿地、砍伐迁移树木进行审批,按《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等有关要求保护绿地、绿化树木以及古树名木,清理有害的外来入侵生物。1.每发现一宗违规占用城市绿地或绿道或砍伐迁移树木的,扣5.0分;未经审批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每处扣3.0分;未按有关法规规定程序报批擅自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的,每株扣5.0分。2.未按《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要求设立古树名木标志的,每株扣1.0分。3.对已死亡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未根据合法的程序清除及销号的,每株扣2.0分。4.在绿地、树木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层;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垃圾和焚烧物料;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的;在公园绿地、树木保护范围内有吊挂、缠绕杂物或晾晒的,在树上刻划,钉铁钉,以树承重或就树搭建的,每株或每处或每平方米(每0.3立方米)扣1.0分,古树名木每株每项扣2.0分。5.位于交通要道及游人量较多较集中的绿地中的古树名木,未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每株扣2.0分。6.对有害的外来入侵生物不及时清除的,每处扣0.5分。7.古树名木的病虫害控制不及时,视情况每株扣1.0-2.0分,其中对已被白蚁或其它害虫蛀食的古树名木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采取正确处理办法的,每株扣2.0分。8.对濒危古树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采取科学合理的拯救和复壮措施的,每株扣3.0分。9.绿道及控制区内有破坏绿道设施,或倾倒垃圾、渣土或排放其它废弃物等,视情况每宗扣0.5-2.0分。10.在城市绿地或绿道范围乱摆卖、违规经营等情况,每宗扣2.0分。乱停车的,四轮以上(包括四轮)的车辆每辆次扣2.0分,四轮以下的车辆每辆次扣1.0分。11.公园运营管理中存在违反《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城〔2016〕36号)的规定,每宗扣5.0分。(八)其他情况1.新建、扩建、改建园林绿化工程的树种选择应遵照相关规定和指引,苗木和土壤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1.因树种应用明显失当或苗木、土壤质量低劣等原因造成管理困难的,每项或每宗或每处扣1.0分。2.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或养护规范的情况,每项或每宗或每处扣1.0分。累计扣分情况中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1.如有扣分则在扣分情况中写对应的分值,如没有扣分则打“/”。第50页共267页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项目编号:JG2025(CC)XZ00412.招标项目名称: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3.招标项目总控制价:107679365.22元,包组一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控制价为60446080.20元,包组二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东片区、北片区)控制价为47233285.02元。4.招标项目内容:包组号采购内容控制价金额中标人数量服务期包组一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60446080.20元1家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为准包组二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东片区、北片区)47233285.02元1家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为准5.其他:(1)投标人可以选择1个或多个包组投标,但不能将任一包号拆分投标。(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中标人。已获得包组一的中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包组二的评审,且不具有包组二的中标人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最高的作为该包组的中标人。本项目的评审顺序按照采购包号从小到大排序,即首先评审包组一、再评审包组二。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如个别采购包出现改变排序或者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等改变成交结果的情形,其他采购包的排序和评审结果均不作任何调整,且其他采购包的中标人不再参与个别采购包的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不具有中标人推荐资格。(3)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含劳务)分包、转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若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组一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包组二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综合平台中投标人称呼为“供应商”,以下称呼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1.供应商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指引”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07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5.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询问、质疑1.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招标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询问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质疑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9楼开标6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33号电话:0757-83997349转8012联系人:吴先生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颜小姐电话:0757-831363813.投诉处理机构名称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审监室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757-8213693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33号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07日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编号:GY-F-202508-HY-001项目委托采购代理协议项目名称: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甲方: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乙方: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日期:2025年8月6日1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编号:GY-F-202508-HY-001甲方: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乙方:广东善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将以下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2.采购预算:人民币107679365.22元(实际金额以最终招标控制价为准)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具体时间按甲方通知为准;2.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和采购文件;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5.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7.组织评审工作;8.整理评审报告送甲方及有关部门;9.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投诉;11.协助甲方做好备案等工作,并将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2.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编号:GY-F-202508-HY-001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的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5.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7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制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编制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2.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依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工作;4.乙方应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5.乙方应向甲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采购流程。并以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向甲方提供合理合法的建议和采购方案;M6.乙方应以专业技术与技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结合项目需求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7.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3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编号:GY-F-202508-HY-001求应予拒绝;8.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9.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10.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甲方不对外公开的信息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12.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3.乙方承担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14.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制度;15.乙方不得泄露采购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项目相关不对外公开的任何采购资料和情况;16.乙方应按相关要求对本项目采购过程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含电子版),并及时移交给甲方;1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标准完成本合同采购服务各项工作。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民法典》规定的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有关费用理1.乙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总价收取,包组一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中心城区)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小写:75229.74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贰佰贰拾玖元柒角肆分。包组二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东片区、北片区)代4431祖庙街道村居环境服务项目编号:GY-F-202508-HY-001理服务费(人民币)小写:58774.07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零柒分。2.支付时间: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收取。3.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印刷和装订费;刊登招标公告所需费用;开标、评标场地费;评标期间专家的评审费用及食宿费用等)。4.一次采购未成功的,乙方应重新组织采购,乙方只能收取一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且无权请求甲方另行支付报酬。若责任被认定为属乙方过失造成,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甲方提供为完成各阶段采购代理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每项任务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甲方发出整改后7日内乙方仍未完成整改的,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村居环境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