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示[A3310811140002290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项目代码:
2507-331081-04-01-614580
标段(包)名称:
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10811140002290001001
招标人:
名称: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9****0006
电话:189****5057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07 15:48:14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12 16:30:00
信息来源: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预公示版招标文件(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pdf
温岭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249-6.2025-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人: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徐航挺联系电话:0576-86128286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李存锭(主代)、赵萱、朱丽英(从代)联系电话:189686550572025年7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推荐、定标申报资料(格式详见附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岭市新河镇。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668.9平方米(以国土证为准),拟建计容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及配套用房等。设计内容须满足“工业上楼”的目标,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非生产性建筑高度≤50m,生产性建筑高度≤40m,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项目建设地址:温岭市新河镇。2.2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涉及专业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设计、钢结构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非标门窗设计、亮化设计、充电桩设计、变配电设计等)等后续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的国内设计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3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自2022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的设计建筑面积在12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月日9时0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事项7.1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7.2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7.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3.0】”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7.4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8、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河镇市民西大道99-17号新商大厦1幢地址:温岭市沪商大厦17A楼1803室-1联系人:赵萱联系人:徐航挺电话:0576-86128286电话:18968655057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路1号联系人:徐航挺电话:0576-8612828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沪商大厦17A楼联系人:赵萱电话:189686550571.1.4招标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新河镇。1.1.6项目建设规模用地约67亩,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建设包含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及配套用房。1.1.7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755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000万元)。1.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涉及专业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设计、钢结构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非标门窗设计、亮化设计、充电桩设计、变配电设计等)等后续服务。1.3.2设计服务期限招标人确定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修改;方案确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会审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上传。相关专业、专项设计需根据发包人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能力、信誉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保证金、技术标、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周期承诺、履约担保承诺、违约经济责任承诺、主要项目人员配备及服务承诺和计划等初步评审内容。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号:V3.0)”制作。2、前期文件。其他:以上制作工具有更新最新版本的,可以最新版本制作相关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书面形式。2.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设计费用上限15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银行转账。2.金额:人民币伍万元。3.交纳要求(银行转账):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313345400028)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6:00时整(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4.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须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提交,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必须在2025年月日前(含当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2025年月日16:00前选择“其他方式”绑定本项目,且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3.4.1投标保证金函(保单)的出具日期必须在2025年月日前(含当日)。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险保单(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递交至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四楼开标厅(一)。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中有效期(保险期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个月(或者270日)。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由系统随机生成(即虚拟子账号),此账号只能在本项目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交纳保证金,将会导致投标无效。(2)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尽量提前交纳。(3)投标人转账账号必须是企业基本账户,且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登记,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将会导致投标无效。(4)支付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费用,须一函一付。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电子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则支付保函(或保单)费用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将会导致投标无效(通过浙江省数字保函平台办理的除外);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投标保证保险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的,另须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上传企业基本账户支付本保函(保单)费用的转账凭证的PDF格式文档。(5)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保函(或保单)中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受益人)等信息须与本项目相对应,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无效(通过浙江省数字保函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除外,以解密后保函或保单中内容为准)。(6)银行(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收到招标人出具的《索赔通知书》后,应遵循“见索即付”的原则,按照保函(保单)约定,在10日内足额赔付。书面索赔通知书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资料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保单)的有效期(保险期间)内;2)载明理赔的金额;3)载明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责任的情形。(7)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4)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份数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包括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Tdxe”。2.投标人应将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原件、企业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按要求密封,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纸质保单(保函)”、“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密封袋封口接缝处封条粘贴,并在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采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用现场再次递交)4.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将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Tdx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投标人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其他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则须另将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原件、企业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四楼开标厅(一)。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保单(保函)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保单(保函)不予签收。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保单(保函)的,应持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保单(保函)不予签收。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4.开标平台:投标人可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实时观看直播。地址:https://ggzyjy.wl.gov.cn:5443/live/list.html。5.2开标顺序(1)开标顺序:投标时间截止后在开标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依次开启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2)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CA数字证书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5。若有效投标人≤5名时,全部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7.1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4定标前考察、质询本项目定标前不考察、不质询。7.2.8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采用附加投票方式确定。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开户行:工商银行温岭支行户名: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2070411092005302659.5投诉投诉受理部门: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6-86215169传真:0576-86143682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号投诉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第23号令修改)办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10需补充的其它内容10.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须完成解密,投标人必须及时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特别说明:1、解密的CA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一致,否则将无法解密。2、延期后的CA数字证书必须及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重新绑定,否则将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造成投标人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或者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0.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予补偿。10.8知识产权(1)投标须知前附表4.2.3项规定退还投标文件外,否则招标人给予未中标人进行经济补偿后,投标文件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招标人有权在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已补偿过投标人成果的部分内容。(2)投标人拥有技术标的著作权(版权)。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技术标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3)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1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目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工程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若中标人自身无能力完成本项目部分专业、专项设计,经发包人同意后可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完成。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标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推荐、定标申报资料(格式详见附表)(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布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不足15日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通过宁波杰瑞公司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导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后缀名为“.tdxe”。电子投标文件容量控制在300M以内。电子投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3.1.1资信标,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温岭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4)温岭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5)项目设计人员配备表;(6)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①银行转账形式的,须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复制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制件;②投标保证金是纸质保函(保单)形式的(即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其他方式”办理的),须提供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单)复制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制件、支付保函费用的转账凭证资料复制件(保费若是委托第三方公司收取的,还须提供委托协议复制件);③投标保证金是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的,须提供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单)复制件】;(8)证书、其他资料:①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②项目负责人证书、其他设计人员相关证书,以上人员证书上不能反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资料;③对法院审核查明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已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尚未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屏蔽的,须提供由执行法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有);④与资信标评分所需的相关资料(如有);⑤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如有)。以上证书中若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可提供有效地企业、从业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以上“(8)证书、其他资料”中,由于电子复制件不够清晰而无法识别的,将会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注意。(9)投标人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注:如上述资料未体现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工程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等相关信息的,该业绩不予认可。3.1.2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目录;(3)设计说明书: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总体构思、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各设备专业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各专项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4)总平面图以及相关设计图纸,包括但不仅限于:a、总平面图;b、设计分析图(功能分区、交通、环境景观、日照及其它相关的分析图等);c、建筑平面图;d、主要立面图,体现设计特点;e、主要剖面图,说明建筑空间关系;f、鸟瞰图及重要视点的效果图若干;g、反映设计意图的表现图若干;h、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图纸。(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编制要求: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封面格式详见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不得在技术内容中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技术标控制在150页及以内(含封面)。3.1.3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投标函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设计成果各项内容(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前期工作、后续服务(含调研、踏勘、成果印刷、邮寄、税收、管理等费用)、设计成果(方案文本、初步设计文本文件、设计概算、施工图等文本份数及电子文件必须满足评审需要、并按合同要求提供)、组织评审费、会务费、评审专家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利息时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利息时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下列相应规定进行处理:(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其投标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4)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3.5.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须附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标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相关资料均为清晰的复制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必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1小时内完成,否则视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网络故障、断电等非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的除外),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1.4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温岭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办法规定评标基准价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不变。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定标标准和方法7.1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7.2定标程序7.2.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无效标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日为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投诉的,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定标。有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并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为1名或2名的,按评标委员会计算的投标人得分高低,确定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再启用定标程序;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3-5名的,推荐给招标人进行定标。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7.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7.2.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2.4考察、质询按照投标人须知表前附表规定,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7.2.5组建定标委员会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由5名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在招标人的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于定标会议当日随机抽取产生,具体组建方式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温改办发〔2023〕4号)规定执行。7.2.6召开定标会议定标会议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投诉的,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再召开。定标会议应在评标的交易平台召开,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派)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可以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必要时也可以邀请该项目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7.2.7定标要素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还可以参考以下要素:①企业实力;②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③企业信誉;④投标价格;⑤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7.2.8定标办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需注明投票理由。定标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采用附加投票方式确定。7.2.9定标结果公告与备案7.2.9.1定标委员会应当即时形成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并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过程;定标结果。7.2.9.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后3天内将定标结果(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日。7.2.9.3招标人应当把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作为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的一部分。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7.3中标通知7.3.1中标候选人公示合格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7.3.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计算的投标人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7.3.3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递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以及一份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指派人员到场签约。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依此否决全部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或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或备案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解释权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设计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10.3弄虚作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4违法违规资料移交若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查取,请招标人将资料整理后在开标结束后及时移交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名称发生变更后,证书中不一致的,须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解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1.2资信标初步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串通投标不存在本章第3.1.5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2.1.3技术标初步评审技术标编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项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技术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其他不得在技术标内容中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2.1.4商务标初步评审标准商务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3项规定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函按规定内容填写齐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2.2详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评标细则”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办法,按照附件“评标细则”规定的评分办法或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本办法前附表。2.1.2资信标初步评审标准:见本办法前附表。2.1.3技术标初步评审标准:见本办法前附表。2.1.4商务标初步评审标准:见本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本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资信标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前附表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3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前附表2.1.3、2.1.4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不按本章第3.3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按本章第3.1.6项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的;(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5串通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否决其投标的处理结果。(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的;(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①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网卡信息一致,②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ID一致】;(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6)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7)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8)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9)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0)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3.1.6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其余算术错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修正。3.1.7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认定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1项。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标准规定的投标文件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详细评审3.2.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确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相应得分。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3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5定标办法3.5.1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充分竞争、优质优价、诚信守约的原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3.5.2定标组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7.2.5,定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3.5.3定标程序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投诉的,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定标。有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并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为1名或2名的,按评标委员会计算的投标人得分高低,确定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再启用定标程序;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3-5名,推荐给招标人进行定标。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定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3.5.4完成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2.定标程序;3.定标结果;4.定标委员会名单。附件:《评标细则》评标细则一、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本章3.1初步评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信标分值计算(2分)资信标具体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见下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1投标人业绩1自2022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2万㎡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项目规模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2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自2022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12万㎡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注:由于电子扫描件不够清晰而无法识别的不得分,请各投标人注意。三、技术标分值计算(78分)技术标投票,主要原则如下:(1)对设计理念与本设计方案的结合,项目的重、难点进行分析、评价;(2)对方案设计中平面布置①总平面布置、②平面功能、③建筑防火、④绿化景观及环境、⑤与周边情况衔接进行分析、评价;(3)对方案设计中交通组织①交通安全要求、②道路通行能力、③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进行分析、评价;(4)对方案设计中建筑效果①创新立意(建筑设计具有特色型、美感)、②外观、造型整体效果(简洁、明快、大方、实用)、③立面选材、④建筑与功能统一性、实用性(整体协调)、⑤色彩运用得当进行分析、评价;(5)对方案设计中适用效果①建筑功能设置、布局合理性、②对项目设计需求的符合性、③采用结构形式的科学性、④竖向层次布局、采光等效果进行分析、评价;(6)对方案设计其他方面①新材料、新技术合理应用及效果、②经济技术指标分析、③方案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7)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对方案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以及咨询工作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以上评标原则对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分别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对设计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以差额选举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设计文件的排序,具体办法如下:每位评委对每份设计文本进行第一至第N名(N为有效投标方案家数)排序投票,并按下表换算投票得分,并累计投票总得分后,以投票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依次根据获得第一、第二、第三……第N名的票数多少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设计文件得分为78分,排名第二的设计文件得分为68分,排名第三的设计文件得分为58分,排名第四的设计文件得分为48分,排名第五的设计文件得分为38分,以此类推,最少得0分。得第一名得N分得第二名得N-1分得第三名得N-2分…………得第N-2名1票3分得第N-1名1票2分得第N名1票1分四、商务标分值计算(20分)4.1、判断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4.2、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的90%作为风险控制价。经上述评审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以下简称“计算范围内投标报价”)。4.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3≤经上述评审后剩余有效投标文件家数<5时,经上述评审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经上述评审后剩余有效投标文件家数≥5家时,经上述评审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若报价相同时,则招标人直接指定去掉的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经上述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文件家数少于3家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具有竞争性的,以经上述评审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4.4、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20分。投标单位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个百分点扣报价分0.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20分为止。中间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满分100分,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六、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给定标委员会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顺序。若剩余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按评标委员会计算的投标人得分高低,确定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再启用定标程序。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一)技术标得分高者;(二)资信标得分高者;(三)投标报价低者;(四)招标人抽签确定。七、其他除特别说明外,所涉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2.批准文号:2507-331081-04-01-614580。3.工程地点:温岭市新河镇。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岭市新河镇。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668.9平方米(以国土证为准),拟建计容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及配套用房等。设计内容须满足“工业上楼”的目标,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非生产性建筑高度≤50m,生产性建筑高度≤40m,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委托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涉及专业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设计、钢结构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非标门窗设计、亮化设计、充电桩设计、变配电设计等)等后续服务。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其余送有关单位备案使用。发包人:(公章),设计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具体内容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浙江省标准。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无;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无;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无;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无;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1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10年。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无。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项目开始工程设计通知、暂停设计通知、复工通知的发布权;2、提供相关资料给设计人。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5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无。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工作,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40000元/次。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40000元/次。更换3次及以上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合同履约担保。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递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5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20000元/人·次。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若设计人自身无能力完成本项目部分专业、专项设计,经发包人同意后可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完成。3.4.3设计人向发包人递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无。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无。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无。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浙江省标准。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无。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递交的时间:合同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开始时间、关键节点、完成时间。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个工作日内。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不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按期提供设计进行的必不可少的资料。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递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3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递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AutoCAD(后缀名为.dwg)格式、word格式和JPG的图片格式等。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20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20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无。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3)其他价格形式:。10.3定金10.3.1定金的比例定金的比例:签约合同价的10%。10.3.2定金的支付定金的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7天内,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3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1.6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后,设计人应于7日内完成设计变更初稿,经发包人确认后,3日内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合同条款。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设计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不退还已付的定金。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支付应付设计费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履约担保金额。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情况严重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合同履约担保。14.2.5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后,设计人未按11.6条款约定时间完成设计变更,每逾期一天支付赔偿金10000元,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30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递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递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18.1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退还,按下列第种方式:(1)履约保证金形式(即现金、转账、电汇),金额: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还。(2)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形式,金额: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解除。18.2设计文件的组织评审费、会务费、评审专家费已包含在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承担。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递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略)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略)附件5:设计进度表(略)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略)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后续服务。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三、各阶段服务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4)协调景观、交通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2.初步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关规定;(2)制作报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3.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4.施工配合阶段(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提供技术咨询工作;(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递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方案报批后)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提供招标人确定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修改;方案确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会审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上传。相关专业、专项设计需根据发包人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分别出具设计文件。根据所属专业,各个阶段的成果需满足建设部相应专业相应设计阶段的最新要求2初步设计【含业主认可的完整的CAD、word、JPG格式的电子文档(能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要求且不得设置密码锁)及相应的概算】3施工图【含业主认可的完整的CAD、PDF、JPG格式的电子文档(能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要求且不得设置密码锁)及相应的概算】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不得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签约合同价:,元。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单价(元/平方米)。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无。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无。4.特别约定:(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和服务费。项目评审及批准过程中涉及的评审会务费及专家费由设计人承担。(2)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核定,多退少补。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设计费=中标时承诺的固定单价×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四、设计费支付方式付费次序金额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定金)支付签约设计费的1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支付至签约设计费的20%完成方案批复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支付至签约设计费的30%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款支付至签约设计费的7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五次付款付清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1:5,0001、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鉴风尚帽都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2、项目位置: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南鉴村、屿詹村。3、拟建内容:总用地面积约为67亩(以国土证为准),拟建计容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用房(面积≥m2)、非生产性及配套用房等。设计内容须满足“工业上楼”的目标,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非生产性建筑高度≤50m,生产性建筑高度≤40m,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4、地块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岭市新河镇南鉴村,东至新河大道(规划宽度36米),南、西均至用地边线,北至泽新公路(规划宽度36米)。(详见用地红线图)N后街新村镇2025-10-201南鉴村横陶村项目位于温岭市新河镇南鉴村,可享中心城区便利的商业、交通、生活配套,且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地块条件适合打造成为现代化产城高度融合的产业社区。紧邻两高联络线和两条一级公路,道路网络完善,距离温岭高铁站、台州路桥机场均在20分钟车程内,对外交通联系便捷。用地周边情况请设计单位自行踏勘,如对项目布局有影响,应在设计中综合考虑。二、设计规范依据和标准现行国家、浙江省、台州市及温岭市规范和标准;本地块用地资料及周边的其他基础资料;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和二类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约44668.9平方米,其中地块的规划控制性经济指标为:容积率≥3.5(容积率含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建筑密度≥40%,非生产性建筑高度≤50m,生产性建筑高度≤40m,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具体指标及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要点。2、投资金额:投资金额:7559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4000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限额设计上限暂定34000万元人民币)。中标人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严格管理设计单位按照限额目标推进各专业设计工作。四、项目介绍及要求本项目以打造风尚帽都低碳智造产业园为核心,深化低效用地开发,提升全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高效能治理、高质量保障、高效率利用,实施“工业上楼”创新模式,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品质提升。结合本地产业特色,打造以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为主要功能的创新产业园区。打造以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为主要功能的创新产业园区。1、设计原则应体现人性化和开放性,强调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以人为本、创造多元适宜的使用空间。2、园区整体风格和谐统一,建筑立面造型应具有较强的现代感,较强的辨识度,同时反映温岭市的人文与环境特征。3、功能布局合理,空间层次丰富,各功能配置比例满足产业园区运营的需求。4、合理设置流线系统,货运流线高效便捷。合理规划布局,统筹人、货、车不同流线组织。5、生产用房设计合理,满足工业上楼的标准,通过采用合理的设计布局、结构布置方式等技术手段严格控制产品造价,满足成本控制要求。6、充分考虑企业入驻需求,保证产品既具有针对性又有普遍的适用性。四、设计要求1、规划设计要求:(1)本项目主要拟建有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及配套用房,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面积≤5%,地下室面积根据机动车位需求而建,地下机动车位≤100辆。(2)建筑设计应最大限度匹配工业生产的合理性,营造合理、高效的空间形态。(3)园区应具有良好的绿化生态环境,公共空间形态丰富,尺度宜人,且具有较大的弹性及活动范围,营造相对丰富的绿色生态环境。2、平面功能设计要求:(1)厂房:柱网、承重设计合理,具体参数符合工业上楼需求,并参考相关设计规范。(2)其它配套用房要求,按设计规范及规划条件等相关规定合理、科学配置。3、立面设计要求:园区整体风格和谐统一,建筑立面造型应具有较强的现代感,较强的辨识度。4、深度要求:(1)工程各阶段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相应专业相应设计阶段的最新要求。(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5、其它要求:(1)总体布局:总平面中应综合解决好功能分区、出入口、停车场、道路、绿化、日照、消防等问题,注意建筑朝向与功能房间的关系。(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选型合理,结构布局与空间布局有机统一。(3)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设备用房、消防车通道、绿化等的合理设置,配套设施按照温岭市相关设计规执行。(4)施工阶段服务响应:按规定参加有关工程例会、施工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工程管理工作并签署有关文件,在收到建设单位通知后到现场时间及给出处理意见时间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各阶段定时到现场进行设计管理及跟踪服务。六、附件:1、项目用地CAD图纸;2、项目规划条件初稿。规划条件初稿一.用地范围:东至新河大道(规划宽度36米),南、西均至用地边线,北至泽新公路(规划宽度36米)。(详见用地红线图)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4668.9㎡。(采用台州2000坐标系)三.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100102)、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四、土地开发强度:(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1.容积率:≥1.5(容积率含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2.建筑密度:≥40%。3.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50m。(涉及民航应有该条款)建设高度(黄海高程正负零零至建(构)筑物及施工塔吊最高点)具体详见民航相关批复文件。本地块应同步做好机场管理单位备案手续。4.绿地率:≤20%。5.建筑系数:≥40%。五、建筑后退用地边线(或城市道路)(详见用地红线图):1.后退东侧新河大道不小于8米,其中高层建筑后退不小于12米;2.后退南侧用地边线不小于5米,其中高层建筑后退不小于7米;3.后退西侧用地边线不小于3米,其中高层建筑后退用地边线不小于7米;4.后退北侧泽新公路不小于8米,其中高层建筑后退不小于12米;5.后退泽新公路与新河大道道路交叉口用地边线不小于10米,其中高层建筑后退不小于15米。6.相邻地块建设项目地上建筑联体建造的,联建部分可不退让边界。六、围墙后退用地边线(或城市道路):1.若设置围墙,围墙后退东侧新河大道与北侧泽新公路均不小于2米,其余用地边线可为围墙线。2.围墙外皮可与相邻用地边线吻合,但围墙基础不得逾越用地边线;相邻建设用地的围墙中心线可与用地边线吻合。(本条款适用于两相邻地块均做地成熟,几乎同年启动出让手续)3.围墙应采用通透式(通透率不得小于50%)或绿篱式,高度不宜高于2.4米。4.符合《温岭市建筑退线管理规定》(温建[2021]89号)文件要求的门卫、值班室沿路侧设置时,后退可以与围墙对齐。七、建筑间距:符合消防、日照、环保、管线埋设、结构安全等规范要求。按要求应当进行日照分析的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标准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执行。八、室外场地设计标高(1985国家高程基准):原则上不应高于4.3米,室内外高差不大于0.5米(除公共设施、装卸平台外),且须结合周边道路及场地的标高,做好地块的竖向设计,允许绿化景观的标高按环艺要求进行设计。九、道路交通要求:1.交通出入口要求:沿泽新公路和新河大道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并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要求。(涉及到公路、主干道的开口,应有交通论证确定,具体由做地主体提前落实。)2.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执行,其中微型车位尺寸按照垂直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2×4.3米,平行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2×5.0米;小型机动车车位尺寸按照垂直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6.0米,平行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6.2米。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执行。4.电动自行车配建指标不得小于非机动车应配建指标的50%。电动自行车地面集中充停场所、室外非机动车棚,不纳入容积率计算且不计算建筑密度。独立建造且高度不大于5米的停车棚(架),其后退距离可按围墙后退距离控制;高度大于等于5米的,退让按建筑后退距离控制。5.交通组织方式:合理组织交通流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优先安排室外地面、地下室。十、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1.使用功能:停车、人防和公共配套设施功能,上述功能均不计入容积率。2.地下空间后退要求:后退用地边线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不小于5米;若按上述规定,后退用地边线距离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技术论证,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3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边界线。相邻地块建设项目协商地下室联体建造的,可不按上述要求控制连接处退界距离,但应满足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3.地下空间利用引导:地下机动车库须大空间布置。4.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坡道及地下出地面楼梯须设置顶盖,顶盖须在建筑控制线内。十一、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1.建筑风格:建筑的体量、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屋顶严禁采用蓝色系。2.若配建集体宿舍,临泽新公路和新河大道的宿舍建筑立面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3.凡需在屋顶设屋顶水箱、空调冷却塔等附属设施或者构筑物的,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宜明确位置及遮挡措施,并在立面和剖面图上明确表示。4.建筑需考虑空调位设置,并须作遮挡处理。5.景观绿化带设置按照住建局相关规定执行。十二、公共设施配置要求:不宜单独布置:1.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配置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修订〈台州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台建规〔2010〕430号)执行。2.环卫设施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存放点的面积配置要求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新建项目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1〕20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导则的通知》(台分类办〔2021〕7号)执行。3.若配建集体宿舍,配建邮政快递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8㎡,面积配置要求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技术标准》(DBJ33/1260-2022)执行。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面积配置要求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36号)执行。(按建设用地面积每40000㎡配建不少于一处移动通信基站且基站天线设置高度距地不宜超过50米)。十三、容积率计算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J33/T1152-2025)执行。十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和详细规划执行。十五、本规划条件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壹年。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该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碳智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