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租赁 小型汽车租赁 小型车辆租赁招标公告(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巨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501000316
2、征集项目名称:巨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详见征集文件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技术参数及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小型汽车租赁
小型车辆租赁
无
详见征集文件
0.00
中大型汽车租赁
中大型车辆租赁
无
详见征集文件
0.00
5、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山东省菏泽市菏泽市巨野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6、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小型汽车租赁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无
(2).分包名称:中大型汽车租赁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客运类范围)。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 2025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交易中心
3、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第一步.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第二步.在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右侧交易平台,点击“网上商城”并登陆,点击“框架协议采购”进入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后台并免费应标和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步.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该证书对通过“投标(响应)客户端”(下载地址: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操作指南-投标(响应)客户端下载)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请见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8282/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1487001)-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须知。
否则将因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电脑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成功安装驱动并通过检测工具(互认助手)检测。
未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无法响应。
4、征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2、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426号
联系方式:0530-5319027
技术支持:4001602277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征集人: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巨野县麒麟大道路北行政办公楼(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0-8209058
征集人: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巨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采购项目预览文件pdf(SDGP37172400020250100031620250806001).pdf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巨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501000316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第1页-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501000316(二)项目名称:巨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四)征集人: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五)项目所属分类:服务类(六)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七)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八)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山东省菏泽市菏泽市巨野县所属采购单位(九)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理由: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标段/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1响应书少于90天投标无效。2营业执照等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期内。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明书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6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标段/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序号响应书少于90天投标无效。2营业执照等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期内。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明书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6信用记录信用记录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无标段/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客运类范围)。三、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一)项目概述: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精神,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提供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在我县平台车辆不能满足各单位公务出行的情况下,统一确定小型车辆租赁服务机构、大中型客车包车服务机构。不保证定点租赁公司均能形成业务量,不保证形成平均业务量,具体由车辆使用单位自主选择。(二)服务明细:采购包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标的物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节能产品采购环保产品小型车辆租赁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实际采购为准否不涉及不涉及2中大型车辆租赁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实际采购为准否不涉及不涉及服务要求标段/包1:采购标的:小型车辆租赁(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轿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5万元含以下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180(元/天2服务标准小型汽车租赁-车型:轿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5万元含以下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4700(元/月)3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轿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5万元含以下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12500(元/3月)4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轿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5万-18万(含)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365(元/天5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轿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5万-18万(含)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8300(元/月)6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轿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5万-18万(含)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24000(元/3月)7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商务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20万(含)以下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390(元/天8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商务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20万(含)以下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8800(元/月)9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商务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20万(含)以下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26000(元/3月)10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商务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20万至25万(含)(2018年以前的商务车为20万-35万)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490(元/天11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商务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20万至25万(含)(2018年以前的商务车为20万-35万)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11000(元/月)12服务内容小型汽车租赁-车型:商务车: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20万至25万(含)(2018年以前的商务车为20万-35万)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30000(元/3月)13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小型客车车辆报价为裸车租赁费用,不含司机及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而定。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司机,司机费不超过150元/天;如需司机用餐和住宿,餐费不超过30元/餐,住宿不超过同行人员标准。序号服务项类型-第4页--第5页-服务项对应描述(1)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优先服务用户,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车辆包车服务工作,在与使用单位约定的时间前提前到达。(2)小型客车车辆要求:轿车或越野车或商务车(9座(含9座)以下车型),大中型客车车辆要求:大中型客车(39座以上(不含39座))。所有拟租赁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根据实际拥有的车型情况填写):《供应商自有小型车辆明细表》、《供应商自有大中型客车车辆明细表》以及所有自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复印件。第三方托管车辆须提供《供应商第3方托管车辆明细表》以及托管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托管协议》的复印件。(4)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为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以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率险。(5)入围供应商应按承诺的险种及保额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用户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出现诉讼情况,将入围供应商及车辆所有人共同纳入被告,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7)供应商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接受用户的意见和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8)供应商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14其他服务要求其他要求-第6页-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9)服务期间,保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入围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30分钟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户用车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用户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10)对于部门各种租赁车辆,租赁车辆根据采购人后期要求加装北斗定位装置并纳入汽车管理平台,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1)供应商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租赁服务,选派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提供车辆驾驶服务。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得用户同意。(12)入围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用户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同时,相应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13)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电话、投诉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出现不能联系到入围供应商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4)供应商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向用户提供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其中,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是随车必备物品。如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用户,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14其他服务要求其他要求-第6页-行协议(15)司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而定,如需司机用餐和住宿,餐费不超过30元/餐,住宿不超过同行人员标准。(19)入围供应商不得在提供服务之前要求用户提供押金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6)应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整洁卫生;司机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定期体检(17)小型客车车辆报价为裸车租赁费用,不含司机及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用户和入围供应商协商确定。如果需要供应商提供司机,司机费不超150元/天,由用户和入围供应商协商确定;如需司机用餐和住宿,省内餐费30元/顿,住宿和同行人员一样标准;省外食、宿和同行人员一样标准。(18)大中型客车车辆报价应承担包车期间发生的司机费、燃料费。租赁期间发生的停车、抵押、信用授权等(20)监督、管理措施采购人将联合监察、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所供应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对不按照协议执行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标段/包2:采购标的:中大型车辆租赁(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中型客车租赁-车型:10-17座100公里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最高限制单价:700(元/天车)2服务内容中型客车租赁-车型:10-17座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最高限制单价:5(元/公里)3服务内容中型客车租赁-车型:17-26座100公里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最高限制单价:800(元/天车)4服务内容中型客车租赁-车型:17-26座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最高限制单价:6(元/公里)5服务内容大型客车租赁-车型:40座以上100公里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最高限制单价:990(元/天车)6服务内容大型客车租赁-车型:40座以上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最高限制单价:7(元/公里)7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大中型客车车辆报价应承担包车期间发生的司机费、燃料费。租赁期间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而定;如需司机用餐和住宿,餐费不超过30元/餐,住宿不超过同行人员标准,根据实际产生而定。3服务内容-第8页-(1)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优先服务用户,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车辆包车服务工作,在与使用单位约定的时间前提前到达。(2)小型客车车辆要求:轿车或越野车或商务车(9座(含9座)以下车型),大中型客车车辆要求:大中型客车(39座以上(不含39座))。所有拟租赁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根据实际拥有的车型情况填写):《供应商自有小型车辆明细表》、《供应商自有大中型客车车辆明细表》以及所有自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复印件。第三方托管车辆须提供《供应商第3方托管车辆明细表》以及托管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托管协议》的复印件。(4)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为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以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率险。(5)入围供应商应按承诺的险种及保额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用户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或8其他服务要求其他要求-第9页-出现诉讼情况,将入围供应商及车辆所有人共同纳入被告,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7)供应商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接受用户的意见和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8)供应商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9)服务期间,保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入围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30分钟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户用车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用户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10)对于部门各种租赁车辆,租赁车辆根据采购人后期要求加装北斗定位装置并纳入汽车管理平台,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1)供应商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租赁服务,选派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提供车辆驾驶服务。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得用户同意。(12)入围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用户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同时,相应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13)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电话、投诉电话8其他服务要求其他要求-第9页-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出现不能联系到入围供应商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4)供应商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向用户提供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其中,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是随车必备物品。如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用户,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15)司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而定,如需司机用餐和住宿,餐费不超过30元/餐,住宿不超过同行人员标准。(19)入围供应商不得在提供服务之前要求用户提供押金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6)应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整洁卫生;司机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定期体检(17)小型客车车辆报价为裸车租赁费用,不含司机及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用户和入围供应商协商确定。如果需要供应商提供司机,司机费不超150元/天,由用户和入围供应商协商确定;如需司机用餐和住宿,省内餐费30元/顿,住宿和同行人员一样标准;省外食、宿和同行人员一样标准。(18)大中型客车车辆报价应承担包车期间发生的司机费、燃料费。租赁期间发生的停车、抵押、信用授权等(20)监督、管理措施采购人将联合监察、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所供应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对不按照协议执行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报价内容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计价单位限价报价类型报价说明1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180(元/天)元/天最高限价:180.00单价2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4700(元/月元/月最高限价:4,700.00单价3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365(元/天元/天最高限价:365.00单价4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8300(元/月元/月最高限价:8,300.00单价5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390(元/天元/天最高限价:390.00单价6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8800(元/月元/月最高限价:8,800.00单价7散租(元/天)最高限制单价:490(元/天元/天最高限价:490.00单价8月租(元/月)最高限制单价:11000(元/月)元/月最高限价:11,000.00单价9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12500(元/3月)元/3月最高限价:12,500.00单价10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26000(元/3月)元/3月最高限价:26,000.00单价11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30000(元/3月)元/3月最高限价:30,000.00单价123月租(元/3月)最高限制单价:24000(元/3月)元/3月最高限价:24,000.00单价报价说明:无-第11页-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计价单位限价报价类型报价说明1100公里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最高限制单价:700(元/天车)元/天车最高限价:700.00单价2100公里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最高限制单价:800(元/天车)元/天车最高限价:800.00单价3100公里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最高限制单价:990(元/天车)元/天车最高限价:990.00单价4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最高限制单价:5(元/公里)元/公里最高限价:5.0单价5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最高限制单价:6(元/公里)元/公里最高限价:6.0单价6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最高限制单价:7(元/公里)元/公里最高限价:7.0单价报价说明:无(三)服务内容与要求:标段/包1:标段/包2:(四)商务要求:标段/包1:标段/包2:四、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12页-(一)评审方法采购包1:质量优先法采购包2:质量优先法(二)入围淘汰规则标段/包1:本采购包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2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如有小数点按照向下取整进行取整。例: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为11家,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为20%,淘汰数量计算结果为2.2家时,向下取整后淘汰2家。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在并列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相应数量入围供应商后,剩余供应商淘汰标段/包2:本采购包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2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如有小数点按照向下取整进行取整。例: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为11家,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为20%,淘汰数量计算结果为2.2家时,向下取整后淘汰2家。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在并列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相应数量入围供应商后,剩余供应商淘汰(三)评审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价格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详细评审小型车辆配置①小型车辆(10分):供应商提供单位自有小型车辆(包含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在满足8辆的基础上,每增加提供1辆车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不满足基数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②第三方托管车辆(10分):供应商提供小型车辆和大中型客车(第三方托管),每提供1辆车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须同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托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注:若供应商第①项分值(10分)已得满分,尚有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单位自有车辆(包含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的,并且同时第②项未得满分的,提供单位自有车辆(包含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可以作为第②项得分标准进行得分。20.00客观供应商服务能力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服务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服务时间及保障服务的服务措施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其他优惠服务承诺等酌情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的实际性、合理可行性等酌情得0-2分。(不提供不得分)15.00主观-第14页-方案和配备情况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认识定位、整体服务思路、技术方案等酌情得0-10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内部管理制度、措施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职责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配备车辆的种类、车况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5.根据供应商实施方案合理性,质量、进度、安全相关保障措施及承接本项目自身优势等酌情得0-10分。(不提供不得分)35.00主观价格评审小型汽车租赁服务要求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单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0.00客观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采购包2: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价格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详细评审大中型车辆配置①大中型客车(10分):供应商提供单位自有大中型客车车辆(包含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每提供1辆车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须同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②第三方托管车辆(10分):供应商提供小型车辆和大中型客车(第三方托管),每提供1辆车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须同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托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注:若供应商第①项分值(10分)已得满分,尚有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单位自有车辆(包含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的,并且同时第②项未得满分的,提供单位自有车辆(包含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可以作为第②项得分标准进行得分。20.00客观供应商服务能力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服务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服务时间及保障服务的服务措施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其他优惠服务承诺等酌情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的实际性、合理可行性等酌情得0-2分。(不提供不得分)15.00主观-第17页-方案和配备情况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认识定位、整体服务思路、技术方案等酌情得0-10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内部管理制度、措施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职责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配备车辆的种类、车况等酌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5.根据供应商实施方案合理性,质量、进度、安全相关保障措施及承接本项目自身优势等酌情得0-10分。(不提供不得分)35.00主观价格评审中、大型汽车租赁服务要求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单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0.00客观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五、合同要求合同要求1、付款途径:由各使用单位支付2、付款方式:根据各单位使用情况由各单位据实自行结算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一年合同结束后,由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评估各定点服务商服务、履约情况,决定是否授予第二期合同,以此类推(注:如遇政策性变动等情况不再续签)。根据定点服务商的履约情况,巨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权对构成严重违约的定点服务商取消其服务资格,中止服务合同,违约服务商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19页-5、争议的解决: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巨野县人民法院。六、入围供应商清退、补充及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一)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7)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二)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1)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2)补充征集在原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完成。(3)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4)补充征集有效期与原框架协议有效期相同。(5)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本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框架协议补充征集。(6)补充征集期间,本项目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七、其他要求(一)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是否专门面向监狱企业:否(三)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四)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五)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六)是否答疑会:不组织标前答疑(七)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包1:序号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适用规则1直接选定本项目适用于直接选定采购包2:序号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适用规则1直接选定本项目适用于直接选定-第2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定点租赁 小型汽车租赁 小型车辆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