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5)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 其他服务
项目概况
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52161
项目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292200
最高限价(元):3292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92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现场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邮寄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投标人于2025年08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注: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5、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城后堂街2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练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2816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2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27820697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ZC-252161_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定稿】.pdf1.1M
ZJZC-252161_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定稿】.pdf
意向公开不足30天说明.pdf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ZC-252161项目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需求二、技术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二)定义(三)采购方式(四)投标委托(五)投标费用(六)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八)特别说明(九)关于分公司投标(十)关于知识产权(十一)质疑和投诉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二)投标人的风险(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四、开标(一)开标准备(二)开标程序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方法(三)评标程序(四)评标过程保密六、定标七、评标过程的监控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二)履约保证金九、特别说明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委员会二、评标方法三、评标过程四、投标无效的情形五、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252161项目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92200元最高限价(元):32922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32922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现场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邮寄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投标人于2025年08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注: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5、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城后堂街2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练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2816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2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传真:0574-87179089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质疑联系人:综合部吴盛霞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需求签订合同时间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在项目活动正式开始5天后,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且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即合同总价的3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其他要求1、成交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2、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供应商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招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上报上级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取消本次招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二、服务要求一、项目总体概况本项目以深入贯彻海洋强国战略,深化落实关于“发挥桥海优势、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城市”重要指示,紧扣“八八战略”实践要求,大力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象山产业动能切换,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推进“青年与海”教科人一体化改革2025年标志性项目清单》工作要求,举办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作为2025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区(县、市)专场活动之一。二、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瞄准深海科技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海洋经济为主题、青年人才为主角、创新创业为主线,围绕“海洋味、年轻态、未来感”三大特征,设置“海洋科创、海洋文旅、海洋治理”三大板块,进一步深化海洋人才梯队建设,展现新时代象山海洋文化新面貌,助推象山海洋经济新发展,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投身象山海洋经济建设浪潮,全力打造宁波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标志性场景,争取办成中国海洋经济领域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创新创业类活动。三、主题口号中文: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英文:WarmlyEmbraceEverythingNew四、时间地点时间:暂定于2025年9月8日—12日(具体视宁波人才科技周时间定)地点:宁波(大目湾)海洋青创城五、组织单位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象山县委(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党工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协办单位:浙江省青年联合会、浙江省人才发展集团、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宁波人才发展集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承办单位:中共象山县委(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单位:宁波(大目湾)海洋青创城、宁波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象山黄金海岸雷迪森酒店等赞助单位。六、参会人员预计参加嘉宾300—350人(1)领导嘉宾: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有关领导,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太平洋学会、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科协、宁波市委组织部领导、海洋经济示范区代表(共16家,视情邀请)等。(2)海洋青年1.企业家代表:海洋经济企业代表(含未来独角鲸企业)、象山新生代企业和企业家代表;2.投资机构代表:投资机构代表(含未来独角鲸捕手);3.项目代表:参加2025海洋经济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代表、青创团队代表、签约项目代表;4.专家代表:涉海类高校和科研院所代表(含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5.其他青年代表:“青年与海”城市合伙人代表。(3)单位代表:主办、协办单位代表,合作单位代表,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4)媒体观察员、新闻媒体记者代表。(5)向有志于科技创新海洋发展的年轻人开放部分参会名额。七、重点活动内容协助采购人做好嘉宾接待工作并做好主会议、鲸夜SHOW以及青年创业市集的整体策划及落地工作,负责对接2025“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寻访揭晓和走进象山活动及走访对接活动。(1)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开幕式。(主会议)1.领导致辞。2.2025“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揭晓颁奖。3.“青年与海”科技创新青年突击队授旗仪式。4.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代表作“新发布”。5.象山“小八仙”授牌。(待定)6.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7.聘任2025“青年与海”城市合伙人。8.“青年与海”城市合伙人代表分享。9.发布《海洋强国象山宣言》。10.项目签约。11.青年说:①知乎大咖《如何看待“青年与海”》(待定);②台州《一号公路》/舟山《小岛驿站计划》。12.海洋领域杰出代表人物主题演讲。(2)鲸夜SHOW。1.节目show5个2.节目:脱口秀演出《当海洋青年遇上AI浪潮》。3.节目:AI科技秀《机器人&机器狗舞蹈秀》。4.互动游戏。5.节目:《魔术秀》。6.节目:海洋环保时装秀《重生之海》。7.互动环节:海洋愿望瓶。(3)2025“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寻访揭晓和走进象山活动。(4)青年创业市集。(5)走访对接。八、宣传规划(1)宣发平台持续发挥“N30青年与海”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作用,强化以青年人才为主角的传播主阵地。全内容宣发平台:至少包含“N30青年与海”公众号、象山全媒体等。图文媒体矩阵:至少包含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青年报、自然资源报、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宁波日报、象山发布等。视频平台:至少包含优酷、搜狐、腾讯视频、B站。泛信息传播渠道:至少包含朋友圈、创业者社群进行转发传播、百度贴吧、豆瓣、知乎。(2)宣发形式宣发内容通过图文报道、视频发布、泛信息传播、视频直播、泛信息传播秀等多种形式进行宣发。九、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整体策划及活动执行、场地布置、嘉宾接待、物料设计制作等。2、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1.1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整体策划及活动执行、场地布置、舞台声光电设备运输及搭建撤场;主持礼仪、摄影摄像等人员服务;网络直播推送、视频制作(环节仪式部分所需颁奖视频、启动视频等);道具、电子签约系统及设备、技术支持人员等设备所需配套;1.2供应商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平面、空间舞美设计;方案策创、流程规划及创意输出;现场流程及人员管理,及其他必要的现场服务和支持。执行团队人员差旅(国内差旅交通、差旅补贴、住宿、餐饮等)。1.3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接待。提供相应商务车、中巴车等车辆保障;提供嘉宾参会期间住宿保障;提供会议期间参会期间参会嘉宾用餐服务;1.4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包含活动主视觉,平面创意设计,电子邀请函画面设计,证件、会务手册、奖杯奖牌、台签、手卡等各类物料延展设计制作等;1.5供应商需具有海洋领域的企业资源和投资机构资源。1.6供应商应配备专业化的项目服务团队,团队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组织架构完善,人员组织分工科学合理,且项目服务团队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报价为包含完成第二章采购需求所要求的一切费用。2、本项目最高限价:32922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4.1本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4.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4.3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0301220002750854.4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政采云系统导出)1份。(是否递交,由报价人自行决定。)(3)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备份U盘,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U盘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于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前,将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文件密封,序号内容、要求3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现场投递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邮寄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2B业务部,何云海,0574-27820697。邮寄送达: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投标人于2025年08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U盘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U盘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U盘。*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浙江中创序号内容、要求8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3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十)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内容;(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6.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采用电子签章或按要求签字后扫描上传均认可。3、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政采云系统导出)1份。4、电子投标文件:4.1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项目重新招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第四章。(三)评标程序评标程序见第四章。(四)评标过程保密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六、定标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九、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2.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货物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4%(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本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工作;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二、评标方法(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分权重评分项目商务技术分(分)价格分(分)权重8020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五)废标情况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评标终止: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评标过程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5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其他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并通过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到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安排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并承担后果。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标的次序和时间是根据评委对投标文件审查的具体情况安排的,如果评委认为已经理解或不需要澄清的投标文件,将可能不再安排投标人进行询标。4.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四、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不同供应商的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响应。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五、评分标准评委打分表评审项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技术分80分1.项目理解程度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情况了解是否准确到位,项目定位合理,内容全面合理进行评议:1)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情况了解准确到位,项目定位合理,内容全面合理的得8分;2)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情况了解较到位,项目定位较为合理,内容较为合理的得6分;3)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情况了解基本清晰,项目定位与内容存在缺陷和不足的得4分;4)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情况了解不清晰,项目定位不合理,内容不合理的得2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2.会场设计布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会场设计布置方案是否符合“海洋味、年轻态、未来感”三大特征及“海洋科创、海洋文旅、海洋治理”三大板块的总体要求进行评审:1)会场设计方案布置全面、准确,完全符合主题且设计新颖的得8分;2)会场设计方案布置较完整、较准确,较符合主题且设计较为新颖的得6分;3)会场设计方案布置基本完整,基本准确,和主题基本相符的得4分;4)会场设计方案布置存在一定缺陷,和主题不相符的得2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3.会议活动方案3.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宣传推广方案的宣发平台、宣发内容进行评审:1)宣发内容全面、准确,且具备高辨识度与记忆点,宣发平台用户量、活跃度高的得6分;62)宣发内容较全面、基本准确,且具备较高的辨识度与记忆点,宣发平台用户量、活跃度较高的得4分;3)宣发内容存在一定缺陷,宣发平台用户量、活跃度较低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大会策划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海洋科创、海洋文旅、海洋治理”三大板块的总体要求进行评审:1)大会策划方案内容全面、准确,完全符合主题特征且设计新颖的得6分;2)大会策划方案内较完整、基本准确,基本符合主题特征且设计较为新颖的得4分;3)大会策划方案内存在一定缺陷,和主题特征不相符,且缺乏新颖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3.3、根据投标人掌握的海洋领域企业资源和投资机构资源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人掌握的海洋领域企业资源和投资机构资源体系丰富,专业化程度高,专业齐全,能完全有效保障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2)投标人掌握的海洋领域企业资源和投资机构资源体系较丰富,专业化程度较高,专业较齐全,能比较有效保障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3)投标人掌握的海洋领域企业资源和投资机构资源体系不足,专业化程度低,专业不够齐全,无法完全保障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4.拟投入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4.1、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科学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及开标前三2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4.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对投标人拟派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包括人员数量、人员工作经验等进行评审: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数量充足,人员工作经验丰富的得6分;2)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数量较充足,人员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得4分;3)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数量不足,人员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注:投标时提供团队人员的清单列表、工作经验佐证材料及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64.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组织架构、人员组织分工等进行评审:1)投标人制定了完善的人员组织架构,人员组织分工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6分;2)投标人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人员组织架构,人员组织分工比较合理,基本可行的得4分;3)投标人制定的人员组织架构存在欠缺,人员组织分工不太合理,可行性低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注:投标时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65.项目实施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服务进度计划安排进行评审:1)投标人制定了详尽的进度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合理可靠、时间节点设计切实可行、能有效保障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得6分;2)投标人制定了较详细的进度计划安排,进度控6制及时间节点设计部分细节存在欠缺、能基本保障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得4分;3)投标人制定了进度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及时间节点设计明显错误,难以保障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1)管理制度内容详实健全,针对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2)管理制度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3)管理制度内容相对简略,针对性差,不太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7.应急预案保障措施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应急预案保障措施(包括应急保障机构、应急保障人员配置、应急处理便捷性、响应时效)进行评审:1)应急预案制定内容详实健全、能解决突发事件的实际问题、应急响应机构设置便捷合理,能把突发事件对于本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的得6分;2)应急预案制定内容相对完整、能解决突发事件的部分问题、应急响应机构设置相对便捷,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效果的得4分;3)应急预案制定内容简单、有缺陷、应急响应机构设置不够便捷,对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预期效果不佳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8.配套售后服务方案8.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勤保障方案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后勤保障方案内容全面、准确,可有效保证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2)投标人提供的后勤保障方案内容较全面、基本准确,可基本保证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63)投标人提供的后勤保障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无法完全保证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活动会完毕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议:1)能提供完整的后续保证服务方案、拆除方案合理、现场清理工作到位的得6分;2)能提供较为完整的后续保证服务方案、拆除方案基本合理、现场清理工作能基本完成的得4分;3)后续保证服务方案存在缺失、拆除方案存在不合理之处、现场清理工作不到位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9.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2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20注:1、评委独立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2、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邀约情况及中标(成交)服务单位实际承诺结果据实增补或调整,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甲方: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乙方:招标编号:招标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标的技术内容、范围、安全保密、形式和要求等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方经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服务的提供单位,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期限7.1合同期限: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履行时间:8.2履行方式:8.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9.1付款方式: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1.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服务成果进行合理修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副本份,(用途)。(正文完。)甲方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公章)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城后堂街21号电话:开户银行:XXX账号:XXX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XXX账号:XXX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无正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选用):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条件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格性审查一、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不通过第()页-()页(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第()页-()页(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第()页-()页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不通过第()页-()页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通过□不通过第()页-()页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通过□不通过第()页-()页五、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通过□不通过第()页-()页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不通过第()页-()页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你贵司,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商务技术文件一、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选用):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通过□不通过第()页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通过□不通过第()页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通过□不通过第()页其他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不通过第()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通过□不通过第()页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通过□不通过第()页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通过□不通过第()页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第()页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通过□不通过第()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ZC-252161项目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需求二、技术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二)定义(三)采购方式(四)投标委托(五)投标费用(六)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八)特别说明(九)关于分公司投标(十)关于知识产权(十一)质疑和投诉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二)投标人的风险(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四、开标(一)开标准备(二)开标程序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方法(三)评标程序(四)评标过程保密六、定标七、评标过程的监控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二)履约保证金九、特别说明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委员会二、评标方法三、评标过程四、投标无效的情形五、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252161项目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92200元最高限价(元):32922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32922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现场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邮寄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投标人于2025年08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注: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5、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象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城后堂街2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练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2816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2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传真:0574-87179089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质疑联系人:综合部吴盛霞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需求签订合同时间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在项目活动正式开始5天后,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且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即合同总价的3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其他要求1、成交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2、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供应商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招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上报上级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取消本次招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二、服务要求一、项目总体概况本项目以深入贯彻海洋强国战略,深化落实关于“发挥桥海优势、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城市”重要指示,紧扣“八八战略”实践要求,大力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象山产业动能切换,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推进“青年与海”教科人一体化改革2025年标志性项目清单》工作要求,举办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作为2025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区(县、市)专场活动之一。二、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瞄准深海科技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海洋经济为主题、青年人才为主角、创新创业为主线,围绕“海洋味、年轻态、未来感”三大特征,设置“海洋科创、海洋文旅、海洋治理”三大板块,进一步深化海洋人才梯队建设,展现新时代象山海洋文化新面貌,助推象山海洋经济新发展,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投身象山海洋经济建设浪潮,全力打造宁波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标志性场景,争取办成中国海洋经济领域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创新创业类活动。三、主题口号中文: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英文:WarmlyEmbraceEverythingNew四、时间地点时间:暂定于2025年9月8日—12日(具体视宁波人才科技周时间定)地点:宁波(大目湾)海洋青创城五、组织单位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象山县委(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党工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协办单位:浙江省青年联合会、浙江省人才发展集团、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宁波人才发展集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承办单位:中共象山县委(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单位:宁波(大目湾)海洋青创城、宁波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象山黄金海岸雷迪森酒店等赞助单位。六、参会人员预计参加嘉宾300—350人(1)领导嘉宾: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有关领导,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太平洋学会、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科协、宁波市委组织部领导、海洋经济示范区代表(共16家,视情邀请)等。(2)海洋青年1.企业家代表:海洋经济企业代表(含未来独角鲸企业)、象山新生代企业和企业家代表;2.投资机构代表:投资机构代表(含未来独角鲸捕手);3.项目代表:参加2025海洋经济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代表、青创团队代表、签约项目代表;4.专家代表:涉海类高校和科研院所代表(含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5.其他青年代表:“青年与海”城市合伙人代表。(3)单位代表:主办、协办单位代表,合作单位代表,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4)媒体观察员、新闻媒体记者代表。(5)向有志于科技创新海洋发展的年轻人开放部分参会名额。七、重点活动内容协助采购人做好嘉宾接待工作并做好主会议、鲸夜SHOW以及青年创业市集的整体策划及落地工作,负责对接2025“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寻访揭晓和走进象山活动及走访对接活动。(1)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开幕式。(主会议)1.领导致辞。2.2025“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揭晓颁奖。3.“青年与海”科技创新青年突击队授旗仪式。4.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代表作“新发布”。5.象山“小八仙”授牌。(待定)6.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7.聘任2025“青年与海”城市合伙人。8.“青年与海”城市合伙人代表分享。9.发布《海洋强国象山宣言》。10.项目签约。11.青年说:①知乎大咖《如何看待“青年与海”》(待定);②台州《一号公路》/舟山《小岛驿站计划》。12.海洋领域杰出代表人物主题演讲。(2)鲸夜SHOW。1.节目show5个2.节目:脱口秀演出《当海洋青年遇上AI浪潮》。3.节目:AI科技秀《机器人&机器狗舞蹈秀》。4.互动游戏。5.节目:《魔术秀》。6.节目:海洋环保时装秀《重生之海》。7.互动环节:海洋愿望瓶。(3)2025“海洋强国青年科学家”寻访揭晓和走进象山活动。(4)青年创业市集。(5)走访对接。八、宣传规划(1)宣发平台持续发挥“N30青年与海”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作用,强化以青年人才为主角的传播主阵地。全内容宣发平台:至少包含“N30青年与海”公众号、象山全媒体等。图文媒体矩阵:至少包含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青年报、自然资源报、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宁波日报、象山发布等。视频平台:至少包含优酷、搜狐、腾讯视频、B站。泛信息传播渠道:至少包含朋友圈、创业者社群进行转发传播、百度贴吧、豆瓣、知乎。(2)宣发形式宣发内容通过图文报道、视频发布、泛信息传播、视频直播、泛信息传播秀等多种形式进行宣发。九、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整体策划及活动执行、场地布置、嘉宾接待、物料设计制作等。2、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1.1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整体策划及活动执行、场地布置、舞台声光电设备运输及搭建撤场;主持礼仪、摄影摄像等人员服务;网络直播推送、视频制作(环节仪式部分所需颁奖视频、启动视频等);道具、电子签约系统及设备、技术支持人员等设备所需配套;1.2供应商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平面、空间舞美设计;方案策创、流程规划及创意输出;现场流程及人员管理,及其他必要的现场服务和支持。执行团队人员差旅(国内差旅交通、差旅补贴、住宿、餐饮等)。1.3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接待。提供相应商务车、中巴车等车辆保障;提供嘉宾参会期间住宿保障;提供会议期间参会期间参会嘉宾用餐服务;1.4供应商负责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项目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包含活动主视觉,平面创意设计,电子邀请函画面设计,证件、会务手册、奖杯奖牌、台签、手卡等各类物料延展设计制作等;1.5供应商需具有海洋领域的企业资源和投资机构资源。1.6供应商应配备专业化的项目服务团队,团队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组织架构完善,人员组织分工科学合理,且项目服务团队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青年与海”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采购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报价为包含完成第二章采购需求所要求的一切费用。2、本项目最高限价:32922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4.1本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4.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4.3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0301220002750854.4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政采云系统导出)1份。(是否递交,由报价人自行决定。)(3)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备份U盘,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U盘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于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前,将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文件密封,序号内容、要求3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现场投递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邮寄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2B业务部,何云海,0574-27820697。邮寄送达: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投标人于2025年08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U盘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U盘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U盘。*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浙江中创序号内容、要求8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3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十)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内容;(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6.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采用电子签章或按要求签字后扫描上传均认可。3、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政采云系统导出)1份。4、电子投标文件:4.1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项目重新招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第四章。(三)评标程序评标程序见第四章。(四)评标过程保密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六、定标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九、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2.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货物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4%(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本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工作;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二、评标方法(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分权重评分项目商务技术分(分)价格分(分)权重8020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五)废标情况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评标终止: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评标过程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5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其他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并通过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到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安排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并承担后果。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新创业周系列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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