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面滩地保洁招标公告(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2025)



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

项目概况        
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J-XSPY2025-1
项目名称: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元):11846651
最高限价(元):1184665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84665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约验收通过之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2.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合同份额占比大的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并提供联合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河道保洁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的相关内容页应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相关内容;合同相关内容页未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应另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河道保洁项目业绩】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现场会议组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7幢2层楼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暂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东方路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419132
质疑联系人:谭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419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7幢2层楼2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若楠 求丽芳 卢昌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67198122、17757554623
质疑联系人:程晨
质疑联系方式:133461502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统采分签定稿-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docx326.5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项目编号:HZGJ-XSPY2025-1采购人(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统采牵头单位)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代理机构: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7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7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1附件....................88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GJ-XSPY2025-1项目名称: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预算金额(元):11846651最高限价(元):11846651采购需求: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约验收通过之日。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合同份额占比大的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并提供联合协议;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河道保洁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的相关内容页应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相关内容;合同相关内容页未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应另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河道保洁项目业绩】,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现场会议组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7幢2层楼212室。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临浦: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pf5ThoTC6pAuIzvdpzZGrA==,https://www.xiaoshan.gov.cn/art/2025/5/22/art_1229417721_4356877.html;义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Fises1yMTaIzS1m3THIaRA==,https://www.xiaoshan.gov.cn/art/2025/5/23/art_1229417721_4357301.html;浦阳: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ljrgPUb/fzdKDl1kMhvj3Q==,https://www.xiaoshan.gov.cn/art/2025/6/12/art_1229417721_4362689.html;进化: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me7Hkh45/ySCUKtA4RhaLQ==&utm=web-micro-app-back-front.354d6ec3.0.0.10fe95304fda11f0873d298db9ff8dd8,https://www.xiaoshan.gov.cn/art/2025/6/23/art_1229417721_4364959.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暂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统采牵头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东方路13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419132质疑联系人:谭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2419573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葛云飞路99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454084质疑联系人:孔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2456011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振浦路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279023质疑联系人:孙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2279068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路1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473657质疑联系人:裘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2287041(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7幢2层楼212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若楠求丽芳卢昌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67198122、17757554623质疑联系人:程晨质疑联系方式:13346150286(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0571-82756122(汤先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十六)项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þ同意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若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已由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则不允许分包。)☐非联合体参加的,同意将“ ”分包。☐不同意分包。▲注:分包份额不得超过总包单位。投标人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无需提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分包单位必须为 中小 企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þ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前可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被视作对项目现场的了解已完全满足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的需要。有关踏勘现场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地点:/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样品递交人须提供投标人的授权书(见附件格式,法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复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 /。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 /分钟,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演示人员( 项目组人员 )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按以下方式 /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代理机构评标场所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方式三:采用视频录制方式,用U盘介质储存快递或邮寄或现场送达至代理机构(公告中列明的地址),包装要求同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可另提供一份用U盘介质储存的备份演示文件(须标明备份)。若因U盘损坏或打不开则按视为未提交。方式四:采用现场钉钉直播演示的。开标后,演示人请加钉钉号 / ,请求发送后,代理工作人员将通过好友验证。直播演示前,首先演示人进行身份信息直播核对。未派遣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人员进行直播演示讲解或未提供身份证明的,评分项不得分。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对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投标人就相应的投标产品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应考虑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防护用品费、设备设施投入使用费、防疫与消杀费用、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内容,同时为实施本项目将投入的船舶停靠码头使用费、临时垃圾堆放场地的使用费、项目部房屋使用费、临时设施的搭设、垃圾上岸清运和垃圾到指定垃圾处理场所的处理费用、船舶和起吊设备等折旧费、清理地笼箔桩等阻水障碍物及水葫芦突发事件处置等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其中,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加班费支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本项目履约验收时委托第三方检测,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响应总价中。本项目履约验收时不委托第三方检测。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本项目支持《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可参照相关规定及银行方案凭政府采购合同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请。详见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18/12/20/art_1229293109_1559514.html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投标人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请送至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7幢2层楼212室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程晨,联系电话: 17767198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采购代理服务费45383元,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开具正规普通发票。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4资格审查和信用信息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15质疑接收人及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政采云线上质疑路径: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完整附件。本项目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等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规范性、组织程序等相关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16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2 名。17履约验收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和专门机构验收两种形式,具体按照萧政办发[2014]217号文件执行。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按萧市监【2015】127号、萧市监【2019】1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如项目发布后已有新文件规定,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存在隐蔽工程的项目,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货并将实施安装前,申请进行初验收。联系电话: 0571-83587785/0571-82816012 联系地址: 萧山区通惠北路2-1号304室17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3.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撤回:(1)电子投标文件(含备份文件)无法解密的;(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备份文件无法成功导入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4.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封面再加盖单位公章(物理章)。6.严格执行预算限价,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装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不得超限额标准。(萧财国资【2019】389号)7.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8.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目前获取并在开标(开启)阶段展示投标(响应)供应商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 IP、MAC、设备硬件等信息,并对 IP、MAC 、投标手机号等信息重复的供应商进行标红。(注:投标手机号是上传投标文件时的手机号信息。每次上传记录均获取)9.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及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内容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3.2.2本项目为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的建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实质性条件详见采购需求和合同。(本项目不适用)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本项目不适用)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老师,电话: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线上询问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11.1资格文件:11.1.1供应商(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制件);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条件的承诺函;11.1.3联合协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11.1.4满足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1.1.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的提供);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若供应商(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为小微企业,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3.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如果项目分多个标项的,投标人应按所投标项提交相应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非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快递到付或包裹破损拒绝接受)。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本项目唱标顺序:先技术商务后报价(后唱标),报价技术商务同时开(先唱标)。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继续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单位,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成交)候选人撤销投标(响应)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5.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6.合同的签订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8.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0.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1.验收31.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方针,助力萧山区委、区政府把浦阳江(萧山段)创建成美丽河道,打造南部生态“大走廊”,切实做好浦阳江(萧山段)水面、滩地长效保洁工作。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浦阳江和杭甬运河保洁工作的请示》(萧农水管〔2025〕100号)、《关于区政府公文处理告知单(20250277号)的答复意见》(萧财告复〔2025〕53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统采分签模式,浦阳镇、进化镇、临浦镇和义桥镇辖区内浦阳江(萧山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四个镇合并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专业服务单位,四镇根据中标结果各自签订合同,由各镇按合同金额支付服务费用。即本项目分四个标项,分别如下:标项号标项名称采购人投标最高限价标项一浦阳江义桥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统采牵头单位) 3822498元标项二浦阳江浦阳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3407250元标项三浦阳江进化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 2481653元标项四浦阳江临浦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统采分签相关方) 2135250元二、河道保洁管理目标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宜居"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巩固河道整治和"五水共治"治理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的水生态环境,实现保洁、督查、考核全覆盖。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目标,河道滩地(公园)无垃圾、无堆积物、无违章搭建目标。3、招标范围及内容浦阳江萧山段河道水面,具体范围为金浦桥(诸暨界)至三江口段水面,与浙江省钱塘江管理中心实施的钱塘江水面保洁项目相连,河道约28.2公里;浦阳江萧山段河道滩地,上下游具体范围为金浦桥(诸暨界)至三江口段岸滩,左右岸具体范围为浦阳江防浪墙以外的堤防迎水坡(二级平台及以下的迎水坡)和外侧滩地、水面,滩地面积约425.5万平方米。各镇保洁范围及内容如下表:序号责任单位(采购人) 保洁区域范围保洁内容备注1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浦阳江义桥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三江口至积堰山段河道,长约7.95公里,滩地面积约185.2万平方米(含公园),保洁覆盖率100%。1.浦阳江萧山段河道水面日常保洁(打捞河面垃圾、杂草、浮萍等漂浮物)、水葫芦突发等应急事件处置、地笼、地网、箔桩等阻水障碍物的清除以及动物尸体打捞处置工作。不包括清理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倾倒在保洁范围内的泥浆和建筑垃圾。2.浦阳江萧山段河道滩地日常保洁,清理河滩垃圾、枯树枝、废弃秸秆和地笼、地网、箔桩等阻水物,无害化处置动物尸体,配合做好清障执法活动。不包括清理农户种植作物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倾倒在保洁范围内的泥浆和建筑垃圾。3.滩地公园内日常保洁,包括路面清扫、雕塑、垃圾桶清洁工作。如发现设施破损及时告知甲方。4.发现河道内的乱堆放、乱搭建、乱排放、随意侵占滩地、公园及在河道中排放污水等严重现象,要及时劝阻并向责任单位反映。负责制止老百姓毁绿种田行为。2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浦阳江浦阳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东至进化界,南至诸暨界、北至临浦界的浦阳段河道、滩地,长约8.3公里,滩地面积约89.8万平方米,保洁覆盖率100%。滩地内公园( 3.3万平方米)的养护服务。公园含有灌木、乔木和地被植物。拔除杂草、负责绿化植株修剪,绿化缺损补种养护、公园设施日常保养维护。3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 浦阳江进化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临浦界至金浦江、浦阳界段河道,长约6.47公里,滩地面积约79.5万平方米,保洁覆盖率100%。/4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 浦阳江临浦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义桥界至进化界、浦阳界段河道,长约5.48公里,滩地面积约71万平方米,保洁覆盖率100%。/备注:长度按折双边除以2计算。▲四、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履约验收通过的则续签次年养护合同。三年服务期内,若因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则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赔偿。五、服务要求1.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政(2020)239号】的河道保洁技术规范、保洁考核要求及标准,再结合浦阳江实际情况,每日开展保洁工作,确保保洁区域内水面干净整洁、河中无障碍,确保保洁范围滩地内无垃圾、无堆积物、无违章搭建、无阻水物,确保绿化养护区域内绿化成活率95%。2.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供应商应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保洁工作实际需求投入人力、设备,实行定员定岗,做好详细的保洁台账,建立保洁档案。3.根据杭州市农业标准《动物尸体化尸窖处理技术规范》,做好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打捞上岸的垃圾以及动物尸体,按照及时、安全、无害化的要求开展动物尸体处置工作。4.浦阳江属于钱塘江感潮区域,应每天做好不定期巡查工作和工作人员作业安全措施。供应商在台风、洪水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等特殊时期,应增加巡查次数,确保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发现突发或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5.在服务期间,如甲方要求进行保洁技术试验、安全演练等事项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支持,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设备,在保洁水域和保洁时间范围内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超出范围部分由甲方承担,按同年市场价结算。6.供应商应在每季度末将当季完成工作量进行总结,并报甲方和萧山区农业农村局。7.供应商在保洁期间,如发现侵占河道或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报告,同时配合甲方做好清障处理工作。若发生大面积漂浮物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增加人员设备投入,进行快速、有效处置。8.垃圾、打捞物分类、清运、处置8.1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要求。8.2浦阳江水平、滩地保洁的清扫垃圾、打捞垃圾可临时集中堆放,但须当日(不得超过24小时)及时清运至正规垃圾处置,清运、处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落实打捞垃圾的接收点、临时堆放场地和专用清运车辆,及时有效清运和处置,杜绝二次污染。供应商应在浦阳江自行考虑设置船舶停靠码头和临时垃圾堆放场地,甲方支持帮助供应商落实有关场地,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以便供应商能正常开展工作。8.3制订河道枯枝落叶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落实垃圾减量工作。开展河道垃圾资源化利用,满足河道垃圾“零废弃”要求,严禁就地焚烧处理,提供零废弃的技术方案和垃圾去向。动物尸体必须当天及时在合法处置点处置完毕。9.安全文明生产要求9.1供应商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台帐;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改,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9.2供应商所聘用的保洁人员应遵纪守法,做到文明规范、安全作业,统一河道保洁着装;保洁船只应按甲方及港航部门的要求设置统一标志,配备救生设施,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船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身着救生服作业;保持机动车辆、保洁三轮车等机械设备良好,设备整洁。9.3河道涌潮时间、潮水大小变化多端,作业过程中应拟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保洁安全生产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造成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全责处理。供应商应对保洁员进行安全教育,为保洁员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供应商应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打卡记录,保洁工作早晚现场照片/视频,垃圾、打捞物清运记录单、照片,垃圾、打捞物处置受理单、照片/视频等。六、过渡期▲为保证保洁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中标人在过渡期内确保人员、场地(码头、临时堆放场地)、设备设施等全部到位,并完成和原服务单位交接工作。本项目过渡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其中准备期不多于7日历天,交接期不多于3日历天。若采购进度变化导致过渡期不足10日历天的,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做好充分准备。中标人在准备期内未将项目组人员、场(码头、临时堆放场地)地、设备设施等按采购要求全部到位的,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若确定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则同时向甲方赔偿损失(原中标价和新中标价的差额【若有】)。中标人项目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按采购要求全部到位后,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未在交接期内顺利交接的,则视为主动放弃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若确定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放弃中标供应商同时向甲方赔偿损失(原中标价和新中标价的差额【若有】)。▲七、设施和人员配备要求(按要求配备设施、人员。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应根据合同份额、各自承担工作内容相应配备各自的设施、人员。)1.河道保洁按每6公里配备1艘动力保洁船,每艘机动船应配备3名人员(驾驶员1名、保洁员2名);每艘船安装定位设备。1.1动力保洁船具有船证,为船舶总吨≧10吨、能适航于B级航区的动力保洁船;[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过渡期内所配动力保洁船全部到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船只照片(体现总吨数);②“购置发票”或“租赁凭证和出租方船只购置发票(租赁期限应在服务期内。若租赁期限小于服务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续期租赁以满足养护需要的承诺书)”;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若未履行承诺视为主动放弃中标。]1.2驾驶员具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驾驶员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过渡期内所配驾驶员全部到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驾驶员);②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退休返聘的可仅提供退休证明或劳务合同;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查询结果网页页面截图(https://cyxx.msa.gov.cn/crew_qey/qry/certInit.action)或海事局相关证明。),若未履行承诺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1.3船上保洁员具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过渡期内所配船上保洁员全部到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②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退休返聘的可仅提供退休证明或劳务合同;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查询结果网页页面截图(https://cyxx.msa.gov.cn/crew_qey/qry/certInit.action)或海事局相关证明。),若未履行承诺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2.滩地保洁按每100万平方米至少配3名保洁员;公园绿化养护按每1.5万平方米配1名养护人员。3.垃圾清运车辆至少配置1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过渡期内所配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到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车辆照片;②“购置发票”或“租赁凭证和出租方车辆购置发票(租赁期限应在服务期内。若租赁期限小于服务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续期租赁以满足需要的承诺书);③车辆行驶证。),若未履行承诺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4.船舶停靠码头和临时垃圾堆放场地、管理用房由投标人自行设置。5.项目部提供24小时驻点服务,每天至少1人。项目各岗位人员配备表岗位在岗时间 在岗最低人数能力要求配备最低人数备注项目负责人周一至周五7:30-11:30,13:30-16:30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1每个镇可同1人养护管理人员周一至周五7:30-11:30,13:30-16:30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每个镇可同1人作业人员安全员兼巡查员周一至周五7:30-11:30,13:30-16:30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每个镇可同1人保洁动力船驾驶员每天不少于9小时4《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驾驶员)5保洁动力船保洁员每天不少于9小时8《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10每个镇至少2人滩地保洁员每天不少于9小时(其中一周一天同时在岗可少一人)1414 公园绿化管养员每天不少于9小时(其中一周一天可1人在岗)22仅浦阳镇各镇人员设施设备配备最低要求表序号各镇长度折成双边(公里)滩地面积(万平方米)船类型所需船只(艘)滩地保洁员船驾驶员船保洁员绿化管养员备注1义桥镇7.95185.2动力船16122浦阳镇8.389.8动力船12122滩地、绿化管理可通用。3进化镇6.4779.5动力船13124临浦镇5.4871动力船13125轮岗01 2合计425.54 14 5 102注:以上表中为最低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和投标方案自行配置设施、设备和岗位人员,满足保洁服务要求;以上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随时增配人员保证保洁服务质量。八、保洁检查考核参考《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政(2020)239号】规定对供应商实施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检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用结算依据。萧山区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日常监督检查各镇街根据萧山区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相应问题发送抄告单,抄告一次扣300元,不按抄告单及时整改的,加扣700元/次。(二)保洁考核保洁考核根据萧山区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采取镇街考核+联合考核方式。1.镇街考核(50%)镇街考核每季度集中考核一次,由各镇街自行组织。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完成。2.联合考核(50%)联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沿线属地镇集中考核。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完成。3.分值计算:考核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镇街考核占季度考核成绩的50%;联合考核占50%。4.季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季度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则予以全额结算季度服务费用;低于90分的,每少1分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用的1%;低于80(不含)分的,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用的20%。累计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不含)分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保洁管理办法有变动,则分数比例做相应调整。九、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应考虑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防护用品费、设备设施投入使用费、防疫与消杀费用、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内容,同时为实施本项目将投入的船舶停靠码头使用费、临时垃圾堆放场地的使用费、项目部房屋使用费、临时设施的搭设、垃圾上岸清运和垃圾到指定垃圾处理场所的处理费用、船舶和起吊设备等折旧费、清理地笼箔桩等阻水障碍物及水葫芦突发事件处置等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其中,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加班费支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二)合同款支付(1)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且甲方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甲方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2)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保洁服务工作满6个月后,并经甲方确认服务符合合同要求,且甲方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年合同总价款的【60%】。(3)第三次付款:项目通过年履约验收,且甲方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服务费用(根据12个月考核结果扣除考核扣款)的【100%】。(三)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约验收通过之日。(四)服务地点萧山区浦阳江。▲(五)联合体投标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和设施设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协议书为准,若联合协议书分工存在不明确事项的,则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予以明确。合同款项甲方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即发票由牵头人开具。(六)分包要求分包单位根据分包工作协议内容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和设施设备,分包份额不得超过总包单位。十、履约验收(一)履约验收的主体验收主体为采购人。(二)履约验收的时间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三)履约验收的方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每季度和履约完毕分段验收方式进行履约验收。(四)履约验收的程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般程序进行履约验收。(五)履约验收的内容1.技术部分(1)检查考核结果。(2)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服务实施方案开展保洁服务工作,提供日常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打卡,保洁工作早晚现场照片/视频,垃圾、打捞物清运记录单、照片,垃圾、打捞物处置受理单、照片/视频等)。(3)人员、设备设施配置到位情况(人员打卡记录,设备设施现场照片)。2.商务部分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结算、支付。(六)验收标准1.参考《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政(2020)239号】;2.经甲方确认的服务实施方案、合同要求。附件:杭州市萧山区(萧山段)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为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切实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营造全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水环境,现制定如下考核细则(考核总分为100分):1.水面无漂浮物(20分):河道内发现一处至少扣1分。2.河中无影响水生态景观整洁及阻水的杂草浮萍(15分):河道内发现一处杂草每2平方米扣2分。3.河中无障碍物(15分):发现一处地笼、残留施工坝、阻水严重的箔斗等障碍物扣3分。4.河道无新违章建筑物(10分):不及时报告的,发现一处扣5分。5.滩地无垃圾、杂物堆积,无构筑物(15分):发现一处扣3分。6.滩地管护完好(25分):发现乱堆放的一处至少扣5分;发现垃圾的一处至少扣5分;公园内绿化杂草面积达10平方米的扣3分,公园内设施不及时维护的扣3分;发现植株损坏达10平方米的扣2分;绿化植株杂乱不修剪整枝的至少扣2分;护岸坍塌或设施缺损不及时报告,发现一处至少扣2分。7.抄告及整改率:省、市、区抄告一次,省级每次扣10分、市级每次扣7分、区级每次扣5分;省、市媒体曝光一次扣20分;群众举报河道保洁不到位的,经查实情况严重的,每次扣5分;各级抄告单不及时整改到位和反馈结果的,每次扣5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名称分值评审因素备注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一技术部分0-851投标人组织架构0-5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组织架构(包括管理流程、权责分配、运作流程图、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的完善性进行综合评分。(分值:0/1/2/3/4/5)主观分2投标人管理制度0-6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管理制度(包括绩效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及台账模板、员工考勤制度、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廉洁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性进行综合评分,每具有一个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得1分,每具有一个基本完善有效的得0.5分,不完善或未提供的得0分,最高得6分。主观分3服务实施方案0-5针对本项目背景及投标人对浦阳江现场踏勘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实施目标、实施特点、实施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分。(分值:0/1/2/3/4/5)主观分0-5评议滩地保洁方案是否完整、契合度高、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符合相关规范、符合采购需求。(分值:0/1/2/3/4/5)主观分0-6评议水面保洁方案是否完整、契合度高、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符合相关规范、符合采购需求。(分值:0/1/2/3/4/5/6)主观分0-3评议公园管养方案是否完整、契合度高、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符合相关规范、符合采购需求。(分值:0/0.5/1/1.5/2/2.5/3)主观分0-5评议垃圾清运处置(含动物尸体)方案是否完整、契合度高、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符合相关规范、符合采购需求。(分值:0/1/2/3/4/5)主观分0-6应急保障措施:评议应急保障措施(河面、滩地保洁及安全作业应急预案、大面积漂浮物聚集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保障预案、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等)的完整性、全面性、可行性、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分值:0/1/2/3/4/5/6)主观分0-6安全措施:①评议安全生产是否目标明确,安全领导小组设置是否合理。(分值:0/0.5/1/1.5/2)②评议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性,主要负责人、各级部门、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分值:0/0.5/1/1.5/2)③评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演练计划是否切实到位。(分值:0/0.5/1/1.5/2)主观分4项目负责人0-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颁发的水利、环保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系列职称高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退休返聘的可仅提供退休证明或劳务合同)。注: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客观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河道水上保洁服务项目经验的,每具有1例得0.5分,最高得1分。若项目负责人具有钱塘江感潮区域河道水上保洁服务项目经验,另加1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的相关内容页应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相关内容;合同相关内容页未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应另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注: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客观分5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0-2①拟派项目养护管理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和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客观分0-4②项目组作业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颁发的水利、环保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系列职称中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和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客观分0-2③拟派安全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书和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客观分0-5④拟派驾驶员具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驾驶员证)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5分。[证明材料提供内河船舶船员证书和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退休返聘的可仅提供退休证明或劳务合同,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查询结果网页页面截图(https://cyxx.msa.gov.cn/crew_qey/qry/certInit.action)或海事局相关证明。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客观分0-5⑤拟派船上保洁员具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每1人得0.5分,最高得5分。证明材料提供内河船舶船员证书和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退休返聘的可仅提供退休证明或劳务合同,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查询结果网页页面截图(https://cyxx.msa.gov.cn/crew_qey/qry/certInit.action)或海事局相关证明。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客观分6拟投入设备0-9①投标人配备自有或租赁动力保洁船4艘(船舶总吨≧10吨)的得4分,每增加1艘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②投标人配备自有中型专业自动化打捞船【总吨≧16吨,配备自动打捞装卸机械装置】的得1分;③投标人配备自有或租赁大型专业自动化打捞船(总吨≧80吨,配备自动打捞装卸机械装置)的得1分。④投标人投入配备或租赁自有巡查工作艇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②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③购置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凭证和出租方船只购置发票(租赁期限应在服务期内。若租赁期限小于服务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续期租赁以满足养护需要的承诺书)】。以上船须具备在B级以上航区行驶要求。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客观分0-1投标人投入配备或租赁垃圾清运车辆的,得1分。证明材料要求提供:①车辆照片;②“购置发票”或“租赁凭证和出租方车辆购置发票(租赁期限应在服务期内。若租赁期限小于服务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续期租赁以满足需要的承诺书);③车辆行驶证。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客观分7拟合作对象0-3评议投标人拟合作的垃圾处置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置场地(接受单位)。(分值:0/0.5/1/1.5/2/2.5/3)证明材料提供拟合作单位的意向书或合作协议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意向书或合作协议书不得分。主观分8技术专利情况0-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成员任一方)具有与河道保洁工作相关的软件类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相关设施设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国家计算机著作权证书。客观分二资信部分0-5 1管理体系认证0-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认证范围含“河道或水面”保洁的,每具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上的证书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人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满足评审因素方可得分。)客观分2类似项目业绩0-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河道保洁项目业绩的,每具有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的相关内容页应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相关内容;合同相关内容页未包含体现业绩特征的,应另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满足资格条件业绩不计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客观分三报价,10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制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分值为满分。证明材料提供目录文件。4.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自独立记名打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投标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拟派团队人员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岗位。1.评标方法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报价文件开启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者,以报价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3.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3.4.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外的除外;3.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2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3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6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暂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服务项目不适用)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4.2.1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6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标项名称:标项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为浦阳镇、进化镇、临浦镇和义桥镇辖区内浦阳江(萧山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四镇统招分签。本合同服务内容为: 保洁区域范围保洁内容备注 浦阳江义桥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三江口至积堰山段河道,长约7.95公里,滩地面积约185.2万平方米(含公园),保洁覆盖率100%。1.浦阳江萧山段河道水面日常保洁(打捞河面垃圾、杂草、浮萍等漂浮物)、水葫芦突发等应急事件处置、地笼、地网、箔桩等阻水障碍物的清除以及动物尸体打捞处置工作。不包括清理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倾倒在保洁范围内的泥浆和建筑垃圾。2.浦阳江萧山段河道滩地日常保洁,清理河滩垃圾、枯树枝、废弃秸秆和地笼、地网、箔桩等阻水物,无害化处置动物尸体,配合做好清障执法活动。不包括清理农户种植作物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倾倒在保洁范围内的泥浆和建筑垃圾。3.滩地公园内日常保洁,包括路面清扫、雕塑、垃圾桶清洁工作。如发现设施破损及时告知甲方。4.发现河道内的乱堆放、乱搭建、乱排放、随意侵占滩地、公园及在河道中排放污水等严重现象,要及时劝阻并向责任单位反映。负责制止老百姓毁绿种田行为。 浦阳江浦阳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东至进化界,南至诸暨界、北至临浦界的浦阳段河道、滩地,长约8.3公里,滩地面积约89.8万平方米,保洁覆盖率100%。滩地内公园( 3.3万平方米)的养护服务。公园含有灌木、乔木和地被植物。拔除杂草、负责绿化植株修剪,绿化缺损补种养护、公园设施日常保养维护。浦阳江进化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临浦界至金浦江、浦阳界段河道,长约6.47公里,滩地面积约79.5万平方米,保洁覆盖率100%。/浦阳江临浦镇段水面、滩地保洁服务,保洁区域为义桥界至进化界、浦阳界段河道,长约5.48公里,滩地面积约71万平方米,保洁覆盖率100%。/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履约验收通过的则续签次年养护合同。三年服务期内,若因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则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赔偿。1.2.3乙方项目负责人:(填写姓名)。1.2.4河道保洁管理目标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宜居"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巩固河道整治和"五水共治"治理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的水生态环境,实现保洁、督查、考核全覆盖。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目标,河道滩地(公园)无垃圾、无堆积物、无违章搭建目标。1.2.5服务要求(1)乙方参照《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政(2020)239号】的河道保洁技术规范、保洁考核要求及标准,再结合浦阳江实际情况,每日开展保洁工作,确保保洁区域内水面干净整洁、河中无障碍,确保保洁范围滩地内无垃圾、无堆积物、无违章搭建、无阻水物,确保绿化养护区域内绿化成活率95%。(2)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应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按保洁工作实际需求投入人力、设备,实行定员定岗,做好详细的保洁台账,建立保洁档案。(3)根据杭州市农业标准《动物尸体化尸窖处理技术规范》,做好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打捞上岸的垃圾以及动物尸体,按照及时、安全、无害化的要求开展动物尸体处置工作。(4)浦阳江属于钱塘江感潮区域,应每天做好不定期巡查工作和工作人员作业安全措施。乙方在台风、洪水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等特殊时期,应增加巡查次数,确保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发现突发或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5)在服务期间,如甲方要求进行保洁技术试验、安全演练等事项时,乙方应无条件支持,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设备,在保洁水域和保洁时间范围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范围部分由甲方承担,按同年市场价结算。(6)乙方应每季度将季度完成工作量、当季度末总结报甲方和萧山区农业农村局。(7)乙方在保洁期间,如发现侵占河道或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报告,同时配合甲方做好清障处理工作。若发生大面积漂浮物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增加人员设备投入,进行快速、有效处置。(8)垃圾、打捞物分类、清运、处置1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要求。2浦阳江水平、滩地保洁的清扫垃圾、打捞垃圾可临时集中堆放,但须当日(不得超过24小时)及时清运至正规垃圾处置,清运、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落实打捞垃圾的接收点、临时堆放场地和专用清运车辆,及时有效清运和处置,杜绝二次污染。乙方应在浦阳江自行考虑设置船舶停靠码头和临时垃圾堆放场地,甲方支持帮助乙方落实有关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便乙方能正常开展工作。3制订河道枯枝落叶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落实垃圾减量工作。开展河道垃圾资源化利用,满足河道垃圾“零废弃”要求,严禁就地焚烧处理,提供零废弃的技术方案和垃圾去向。动物尸体必须当天及时在合法处置点处置完毕。(9)安全文明生产要求1乙方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台帐;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改,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乙方所聘用的保洁人员应遵纪守法,做到文明规范、安全作业,统一河道保洁着装;保洁船只应按甲方及港航部门的要求设置统一标志,配备救生设施,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船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身着救生服作业;保持机动车辆、保洁三轮车等机械设备良好,设备整洁。3河道涌潮时间、潮水大小变化多端,作业过程中应拟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保洁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责处理。乙方应对保洁员进行安全教育,为保洁员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乙方应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打卡记录,保洁工作早晚现场照片/视频,垃圾、打捞物清运记录单、照片,垃圾、打捞物处置受理单、照片/视频等。1.3价款年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5.1 合同生效且甲方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不扣回。1.5.3 预付款的担保措施:甲方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预付款详见1.5.1;(2)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保洁服务工作满6个月后,并经甲方确认服务符合合同要求,且甲方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年合同总价款的【60%】。(3)第三次付款:项目通过年履约验收,且甲方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服务费用(根据12个月考核结果扣除考核扣款)的【100%】。(若联合体中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为准,合同款项甲方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即发票由牵头人开具。)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履约验收通过的则续签次年养护合同。 三年服务期内,若因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则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赔偿。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萧山区浦阳江- 段。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现场服务。1.7.4.1/1.7.4.2/1.7.4.3/1.8.7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上所要求的服务,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履约验收,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索回全部支付的货款,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服务期间,如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标单位应第一时间向甲方说明情况。如乙方未经采购单位允许暂停保洁工作的,扣合同价2%/次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3.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或造成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同时每发生一次扣1万元违约金;若发生二次及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4.乙方无法按承诺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9.1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萧山分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成果归属甲方,无收益分成。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可暂缓付款。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及影像资料后支付全部款项。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发生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发生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5.1乙方服务期结束后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在合同履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1.履约验收的主体 验收主体为采购人。2.履约验收的时间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3.履约验收的方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每季度和履约完毕分段验收方式进行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的程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般程序进行履约验收。5.检验和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的要求,达到甲方考核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甲方及乙方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19合同份数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洁检查考核参考《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政(2020)239号】规定对乙方实施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检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用结算依据。萧山区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日常监督检查各镇街根据萧山区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相应问题发送抄告单,抄告一次扣300元,不按抄告单及时整改的,加扣700元/次。(二)保洁考核保洁考核根据萧山区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采取镇街考核+联合考核方式。1.镇街考核(50%)镇街考核每季度集中考核一次,由各镇街自行组织。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完成。2.联合考核(50%)联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沿线属地镇集中考核。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完成。3.分值计算: 考核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镇街考核占季度考核成绩的50%;联合考核占50%。4.季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季度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则予以全额结算季度服务费用;低于90分的,每少1分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用的1%;低于80(不含)分的,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用的20%。累计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不含)分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保洁管理办法有变动,则分数比例做相应调整。合同附件1:杭州市萧山区(萧山段)水面、滩地保洁考核评分细则为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切实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营造全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水环境,现制定如下考核细则(考核总分为100分):1.水面无漂浮物(20分):河道内发现一处至少扣1分。2.河中无影响水生态景观整洁及阻水的杂草浮萍(15分):河道内发现一处杂草每2平方米扣2分。3.河中无障碍物(15分):发现一处地笼、残留施工坝、阻水严重的箔斗等障碍物扣3分。4.河道无新违章建筑物(10分):不及时报告的,发现一处扣5分。5.滩地无垃圾、杂物堆积,无构筑物(15分):发现一处扣3分。6.滩地管护完好(25分):发现乱堆放的一处至少扣5分;发现垃圾的一处至少扣5分;公园内绿化杂草面积达10平方米的扣3分,公园内设施不及时维护的扣3分;发现植株损坏达10平方米的扣2分;绿化植株杂乱不修剪整枝的至少扣2分;护岸坍塌或设施缺损不及时报告,发现一处至少扣2分。7.抄告及整改率:省、市、区抄告一次,省级每次扣10分、市级每次扣7分、区级每次扣5分;省、市媒体曝光一次扣20分;群众举报河道保洁不到位的,经查实情况严重的,每次扣5分;各级抄告单不及时整改到位和反馈结果的,每次扣5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供应商(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制件)…………………………………………………………………………………(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联合协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页码)(4)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页码)(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页码)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一、供应商(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若联合体参加的指所有成员)参与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项目编号:HZGJ-XSPY2025-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非牵头人可提供加盖单位物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3、联合协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4、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A.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五、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业绩证明。(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的提供)…………………………………………………(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若联合体参加的指所有成员)参加你方组织的2025-2028年浦阳江水面滩地保洁项目【项目编号:HZGJ-XSPY2025-1】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供应商(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制件);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条件的承诺函;2.1.3联合协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2.1.4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2.1.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的提供);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若供应商(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为小微企业,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面滩地保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