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 苗木质量检验招标公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4123
预算金额:35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林业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董伟健
项目负责人:钟浩明

项目概况

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ZC-2025-07-001
项目名称: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林业服务
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中小企业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未被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为联合体响应,最多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签定《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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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
联系方式:020-83869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单元)
联系方式:020-87576487/gz_nanyue@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方工
电话:020-87576487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相关附件:

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磋商文件(2025080802).zip

附件:合同履约验收评价表.docx

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4123采购项目编号:NY-ZC-2025-07-001项目名称: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4123采购项目编号:NY-ZC-2025-07-0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林业服务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中小企业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未被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为联合体响应,最多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签定《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规定。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联系方式:020-838694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单元)联系方式:020-87576487/gz_nanyue@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工、方工电话:020-87576487/gz_nanyue@163.com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主要是为了保证2025年绿美广州森林质量优化提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造林作业小班进行过程督导,准确掌握2025年绿美广州森林质量优化提升中针叶林改造、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大径级森林培育、多彩森林建设、第一重山沿线景观林优化、山地造林、乡村绿化美化、新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建设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地块落地上图符合国家、省、市要求。对造林使用种苗质量和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检,保障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种苗质量。本项目属于跨年采购项目,2025年度的预算金额约150万元,2026年预算金额约200万元,具体以实际预算安排金额为准。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范围、资金安排等作调整甚至取消本项目,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供应商须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并配合采购人工作。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区域内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项目合同总价的40%,作为前期工作费用。 2.成交供应商完成过程性督导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苗木质量检验报告》,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且自收到发票及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进度款,具体支付金额以部门预算资金情况为准。 3.根据采购人工作进度及履约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所有技术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审查验收,形成最终成果。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尾款,实际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注:①每期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凭中标通知书、合同、足额有效发票、完成服务或履约验收的证明资料(预付款申请无需提供完成服务的证明资料)等经审核确认的请款资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集中支付时间为准;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②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财政支付需要的资料,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支付逾期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于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视财政部门资金计划及资金到位情况安排具体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部门资金计划及资金到位情况导致的审批迟延或支付逾期责任。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范围、资金安排等作调整甚至取消本项目,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交接工作。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后7日内。 3.履约验收方式及程序:采购人按照《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评价表》(详见附件)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响应程度及技术成果作审查。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通过审查验收后出具履约验收证明。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直至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4.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评价表》(详见附件)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响应程度及技术成果进行审查验收,通过审查验收后出具履约验收证明。 5.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如有最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则按最新执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由于本项目工作量大、专业性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及车辆、仪器设备,确保项目技术及进度满足采购人需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林业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技术人员(每个专业提供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需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①林学、②植物学、③森林资源保护及游憩、④园林等)的学科能力(以毕业证为准),或具备林业或园林类技术职称。 3.成交供应商投入的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按劳动法规要求,按时支付该项目服务员工的工资等劳动报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人员不存在劳务、劳动、雇佣或劳务派遣关系。若成交供应商与服务人员出现劳动或劳务等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相关事宜,若造成采购人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偿。若成交供应商出现未按期支付该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支付完劳动报酬或处理完劳动等纠纷为止。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作业安全,须按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设施并购买人员意外险。成交供应商人员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偿。 4.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航拍工具(无人机)不少于8台,并相应配备具有相关操作能力证明的操作人员。二、承包及报价方式,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总价,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承包。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税金、前期准备工作及前期调查、技术成果编制费及正式文本印刷税费等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代理费用,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林业服务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项1.003,500,000.003,500,000.00农、林、牧、渔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工作依据:1.《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生字〔2023〕80号);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化林本底评估的通知》(办生字〔2023〕98号);4.《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5.《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林造发〔2014〕140 号);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7.《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2083-2013);8.《绿美广州生态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9.《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5〕18号);10.《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粤林函〔2024〕219号);11.《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12.《广州市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技术指引(试行)》(2023年);1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指引》的通知(粤林函〔2025〕95 号);14.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绿化乔木种植技术指引》的通知(粤林办〔2025〕27号);15.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落实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种苗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5〕21号);16.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乡村绿化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3〕329号);17.项目的造林作业设计书。以上有关标准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的文件、标准为准。二、总体要求: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绿美广州生态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对针叶林改造、低效林改造、多彩森林建设、第一重山沿线景观林优化、山地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具体按照省林业局的核查要求进行)的总面积20%开展市级核验,对中幼林抚育、大径级森林培育、新造林抚育和2025年封山育林总面积的10%开展市级核验,对全市造林使用种苗质量和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检。项目实施过程中辅助采购人开展现场过程督导辅助服务不少于28次(其中聘请外部专家不少于8次)。将广州各区(林场)提交的造林绿化成果矢量上传至广州智慧绿化平台、国家(或省)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直至通过平台逻辑及省级审查。1.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验收核验抽取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乡村绿化美化(具体按照省林业局的核查要求进行)面积不少于20%面积(即2.65万亩),中幼林抚育、大径级森林培育、新造林抚育和2025年封山育林面积不少于10%面积(即4.18万亩),苗木抽取总数约60000株,进行实地核验。(1)核实面积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以作业小班为单位按照作业设计图实地用RTK无人机检查建设周界,利用计算机软件准确计算小班作业面积。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根据《广州市乡村绿化技术指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面积。(2)造林成活率指单位面积造林成活(保存)株数与造林总株数的百分比,采用样圆调查法(2亩以上)或全查法(2亩以下,含2亩)调查。样圆应在作业小班(地块)内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布设。样圆面积0.2亩(半径r=6.51米);样圆数量:2—100亩(含100亩)两个样圆,100亩以上三个样圆。利用数码相机拍摄小班照片存档。作业小班造林成活率:通过样圆清点的成活株数与作业设计规定种植密度计算样圆总株数的百分比。(3)造林树种指造林树种的种类,采用样圆调查法(2亩以上)或全查法(2亩以下,含2亩)调查。样圆调查时记录样圆内各树种名称、株数,估测造林地块种植树种的种类、比例。(4)林木长势根据作业小班林木高度、地径、生长旺盛程度及林木郁闭度等因子综合评价林木长势,分好(I)、中(II)、差(III)三级。林木生长旺盛,高、径在同类林木中表现良好的评为“好”;林木生长普通,高、径生长一般的评为“中”;林木生长较差、难于成活的评为“差”。(5)苗木良种率实地核验苗木是否能满足“双八十”要求(地径80毫米以上,苗高80厘米以上),苗木“两证一签一说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苗木标签、使用说明)是否齐全,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进行评估。(6)抚育实地核验是否进行了割灌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是否与作业设计一致。(7)新造林抚育包括2023年、2024年的林分优化提升新造林抚育。核验内容包括作业面积、抚育作业质量及抚育设计质量等。核实完成面积指现地核实认定的实际作业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合格完成面积指作业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抚育作业质量评价得分85分(含)以上的核实完成面积。检查作业设计中调查因子是否与现地相符,主要设计指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能正确反映实际抚育的需要,作业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文本格式是否规范等。检查是否按作业设计和技术要点作业。抚育作业质量评价指标包括割灌除草、松土扩穴、施肥、培土、补植等指标。割灌除草、松土扩穴、施肥、培土等指标按作业设计要求进行评价。新造林抚育应对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新造林进行补植。通过现场踏查,结合样行调查,检查小班亩保存株数和抚育作业质量各项指标。样行应在作业小班(地块)内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布设,清点2至3行(约30至50株)苗木,确定作业小班亩保存株数及补植株数。(8)封山育林抽取2025年6.5万亩封山育林任务的10%面积(即0.65万亩)进行核验。通过查阅资料、现地核对,根据管护人员落实、固定标志设置及森林火灾损失面积等情况确定已实施封山育林措施的面积。以每3000亩不少于1名管护人员、每5000亩不少于1块固定宣传标志的标准,折算确定落实管护人员核实面积和设置固定标志核实面积。2.对全市苗木质量进行抽检对广州市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部分项目所用苗木进行质量检查抽检,对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种苗生产供应的保障性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进行抽检(抽取苗木株数总数约60000株),要求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提供现场抽样检验苗木质量照片电子版。每个受检的区和市属林场抽检3-4个造林点1-2个苗圃,每个造林点或苗圃抽检2-4个苗批。按照各项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作业设计的要求对苗木质量实施检验,包括:(1)检查内容。①苗木生产和使用质量情况。②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③林木种子来源、种源、产地情况。④主要林木良种使用情况。⑤造林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和播种品质(苗体)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⑥种苗(或造林工程)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育苗项目中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和实施情况。⑦植物检疫情况。(2)检测项目。苗木:苗高、地径;嫁接苗的实生苗和未除萌苗比例。3.无人机航摄安排无人机飞手航拍林地现场,包括地形控制点GPS测量(约90个地形控制点),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约45架次)、相片控制点联测等内容。4.专家现场指导培训配合采购人开展现场督查工作,邀请林业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提供过程督查情况报告,预计共邀请正高级专家8次,每次邀请专家2人,提供专家往返集中地点和项目现场的交通工具、午餐等。5.开展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落地上图审核工作对各区(林场)上传至国家(省)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广州智慧绿化平台的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矢量数据进行审核,直至通过平台逻辑检查和省级审查通过。必要时协助上图单位进行矢量上图。6.造林过程督导检查核验根据《绿美广州生态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安排4-5名工作人员辅助采购人开展督查工作,包括辅助采购人对有问题的单位发送整改通知单,并撰写过程督导工作报告、无人机航拍及数据处理、成果转绘出图、过程督导核验全过程管理和内业处理及汇总。现场核查人员须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调配时间,服从采购人的随时调遣和安排。为提升造林过程督导检查核验效率,供应商需为采购方提供包括造林基础数据管理、造林现场核验情况上报、各级管理人员督办等信息化服务,并将相关数据同步至广州林长系统,用于林长制年度考核模块的造林指标自动评分使用。三、项目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委派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需求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相关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申请审批工作,依法依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项目监管,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密切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3.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成果须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和深度。4.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2)未经采购人同意而逾期送达;(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4)未通过采购人初审和终审的;(5)提交虚假材料的;(6)有其它违反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情形的。成交供应商保证其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或成果不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存在未经授权等法律瑕疵。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退还预付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采购人违约金,违约金若不足弥补采购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索赔开销、律师费、诉讼费、采取其他措施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付采购人。四、工期及成果要求:1.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力争广州市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作通过省级核验,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苗木质量检验报告》,2025年12月20日前提交《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数据审核工作报告》《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市级核验报告》《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家督导汇编》《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过程督导工作报告汇编》《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乡村绿化项目市级核验报告》文本及图件,纸质版文本一式拾份,电子版文件壹套,格式为可编辑。2.按规定把项目最终的矢量数据上传至国家(省)资源智慧管理平台的结果上图的矢量数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智慧绿化平台,直至通过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审核。如省有新要求,则按新要求进行工作。五、考核要求:本项目设置考核金,与中标供应商最后一期结算支付金额挂钩,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附件。考核金的扣减要求如下:1.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为“优良”,则无须扣减考核金。2.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为“合格”,对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部分每一分扣减考核金500元,如中标供应商最终得分为70分,则应扣减的考核金为(80-70)×500=5000元。3.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为“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采购人作复评;如复评仍为不合格,对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部分每一分扣减考核金1000元,如中标供应商最终得分为50分,则应扣减的考核金为(80-50)×1000=30000元。若尾款不足扣除的,中标供应商需另行向采购人交付。除扣除考核金外,采购人有权拒绝合同余款的支付并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2.供应商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3.该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4.供应商保证本项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或其他权利,如若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5%执行收费,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以财政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人民币33250元。 收费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款项。 收取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天河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2022 8021 5510 001 请注明事由:“NY-ZC-2025-07-001”代理服务费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1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8 其他1.参与现场电子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2.如为联合体响应,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19 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11.关于分支机构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钟经理电话:020-87576487传真:020-85265503邮箱:nanyue_gz@126.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楼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邮编:5106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8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9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为联合体响应,最多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签定《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规定。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中小企业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签署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授权委托已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作有效证明或授权。3报价要求报价没有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报价是唯一确定的。4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实质性条款(标注“★”号条 款)的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标注“★”号条款)的要求。6其他情况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对政策法规及服务内容的了解程度 (11.0分)根据供应商对政策法规及服务内容的了解程度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1)对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理解。 (2)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等。 能提供以上2项内容的,得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且不能参与第2小项的评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评审标准第1小项内容进行评审: (1)熟悉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服务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内容详细合理,完全围绕采购需求编制,得9分; (2)基本熟悉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服务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内容合理,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不了解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欠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4)无或其它情况均不得分。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21.0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组织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1)总体策划。 (2)人员配置。 (3)组织实施流程。 (4)保密管理措施等。 能提供以上4项内容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不提供不得分,且不能参与第2小项的评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评审标准第1小项内容进行评审: (1)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可行、合理,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强,人员配置优于采购需求、组织实施流程及管理措施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 (2)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人员配置满足采购需求、组织实施流程及管理措施合理,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不合理,人员配置、组织实施流程及管理措施不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4)无或其它情况均不得分。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 (9.0分)根据供应商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1)服务承诺。 (2)质量保障措施。 (3)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等。 能提供以上3项内容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且不能参与第2小项的评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评审标准第1小项内容进行评审: (1)服务承诺详细清晰,质量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能保障项目实施,得6分; (2)有提供服务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3)有提供服务承诺,但质量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不完整,未能保障项目实施,得1分; (4)无或其它情况均不得分。服务响应及相关履约保障措施 (9.0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响应及相关履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1)服务响应保障措施。 (2)专业技术支持保障措施。 (3)后期跟踪服务保障措施等。 能提供以上3项内容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且不能参与第2小项的评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评审标准第1小项内容进行评审: (1)服务响应保障措施、专业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和后期跟踪服务保障措施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保障人员、措施等到位,得6分; (2)服务响应保障措施、专业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和后期跟踪服务保障措施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保障人员、措施等到位,得3分; (3)服务响应保障措施、专业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和后期跟踪服务保障措施不合理,保障人员配备不足,得1分; (4)无或其它情况均不得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情况 (8.0分)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项得2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服务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签订时间)。类似项目指项目专业相关的核验、检查、审查等技术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法认定均不得分。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项目负责人情况 (3.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类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林业或园林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3分。需同时提供①职称证书扫描件;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如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服务团队情况 (16.0分)1.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投入的技术人员情况: (1)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学科能力(以毕业证为准),包括①林学、②植物学、③森林资源保护及游憩、④园林:每满足一个学科得1分,无或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上述技术人员具备林业或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中级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初级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注:本项最高得12分,第1、2分项可叠加计分。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同一人具备多个专业的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需同时提供①毕业证或职称证;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 2.除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外,供应商拟投入的航拍工具(无人机)操作人员情况:每提供一人得0.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需同时提供①操作能力证明;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设备配置情况 (8.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航拍工具(无人机)8台。 1.完全满足上述设备种类及数量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台扣1分,扣完为止。 2.如供应商不提供上述设备的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需加盖公章)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可完全满足上述设备种类及数量的配备要求的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第1、2分项不叠加计算。自有的需提供购置发票;租赁的需同时提供①购置发票、②租赁合同。购置发票(或行驶证)与供应商名称或出租方名称不一致的不得分,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最后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响应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记名投票表决(不得弃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项目编号:NY-ZC-2025-07-001甲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乙方:年月日注:1.本合同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实质性条款不得偏离。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万元(¥元)。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税金、前期准备工作及前期调查、技术成果编制费及正式文本印刷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额外的款项。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项目概况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主要是为了保证2025年绿美广州森林质量优化提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造林作业小班进行过程督导,准确掌握2025年绿美广州森林质量优化提升中针叶林改造、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大径级森林培育、多彩森林建设、第一重山沿线景观林优化、山地造林、乡村绿化美化、新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建设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地块落地上图符合国家、省、市要求。对造林使用种苗质量和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检,保障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种苗质量。四、工作依据1.《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生字〔2023〕80号);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化林本底评估的通知》(办生字〔2023〕98号);4.《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5.《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林造发〔2014〕140号);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7.《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2083-2013);8.《绿美广州生态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9.《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5〕18号);10.《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粤林函〔2024〕219号);11.《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12.《广州市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技术指引(试行)》(2023年);1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指引》的通知(粤林函〔2025〕95号);14.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绿化乔木种植技术指引》的通知(粤林办〔2025〕27号);15.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落实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种苗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5〕21号);16.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乡村绿化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3〕329号);17.项目的造林作业设计书。注:以上有关标准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的文件、标准为准。五、总体要求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绿美广州生态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对针叶林改造、低效林改造、多彩森林建设、第一重山沿线景观林优化、山地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具体按照省林业局的核查要求进行)的总面积20%开展市级核验,对中幼林抚育、大径级森林培育、新造林抚育和2025年封山育林总面积的10%开展市级核验,对全市造林使用种苗质量和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检。项目实施过程中辅助甲方开展现场过程督导辅助服务不少于28次(其中聘请外部专家不少于8次)。将广州各区(林场)提交的造林绿化成果矢量上传至广州智慧绿化平台、国家(或省)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直至通过平台逻辑及省级审查。1.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验收核验抽取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乡村绿化美化(具体按照省林业局的核查要求进行)面积不少于20%面积(即2.65万亩),中幼林抚育、大径级森林培育、新造林抚育和2025年封山育林面积不少于10%面积(即4.18万亩),苗木抽取总数约60000株,进行实地核验。(1)核实面积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以作业小班为单位按照作业设计图实地用RTK无人机检查建设周界,利用计算机软件准确计算小班作业面积。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根据《广州市乡村绿化技术指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面积。(2)造林成活率指单位面积造林成活(保存)株数与造林总株数的百分比,采用样圆调查法(2亩以上)或全查法(2亩以下,含2亩)调查。样圆应在作业小班(地块)内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布设。样圆面积0.2亩(半径r=6.51米);样圆数量:2—100亩(含100亩)两个样圆,100亩以上三个样圆。利用数码相机拍摄小班照片存档。作业小班造林成活率:通过样圆清点的成活株数与作业设计规定种植密度计算样圆总株数的百分比。(3)造林树种指造林树种的种类,采用样圆调查法(2亩以上)或全查法(2亩以下,含2亩)调查。样圆调查时记录样圆内各树种名称、株数,估测造林地块种植树种的种类、比例。(4)林木长势根据作业小班林木高度、地径、生长旺盛程度及林木郁闭度等因子综合评价林木长势,分好(I)、中(II)、差(III)三级。林木生长旺盛,高、径在同类林木中表现良好的评为“好”;林木生长普通,高、径生长一般的评为“中”;林木生长较差、难于成活的评为“差”。(5)苗木良种率实地核验苗木是否能满足“双八十”要求(地径80毫米以上,苗高80厘米以上),苗木“两证一签一说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苗木标签、使用说明)是否齐全,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进行评估。(6)抚育实地核验是否进行了割灌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是否与作业设计一致。(7)新造林抚育包括2023年、2024年的林分优化提升新造林抚育。核验内容包括作业面积、抚育作业质量及抚育设计质量等。核实完成面积指现地核实认定的实际作业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合格完成面积指作业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抚育作业质量评价得分85分(含)以上的核实完成面积。检查作业设计中调查因子是否与现地相符,主要设计指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能正确反映实际抚育的需要,作业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文本格式是否规范等。检查是否按作业设计和技术要点作业。抚育作业质量评价指标包括割灌除草、松土扩穴、施肥、培土、补植等指标。割灌除草、松土扩穴、施肥、培土等指标按作业设计要求进行评价。新造林抚育应对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新造林进行补植。通过现场踏查,结合样行调查,检查小班亩保存株数和抚育作业质量各项指标。样行应在作业小班(地块)内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布设,清点2至3行(约30至50株)苗木,确定作业小班亩保存株数及补植株数。(8)封山育林抽取2025年6.5万亩封山育林任务的10%面积(即0.65万亩)进行核验。通过查阅资料、现地核对,根据管护人员落实、固定标志设置及森林火灾损失面积等情况确定已实施封山育林措施的面积。以每3000亩不少于1名管护人员、每5000亩不少于1块固定宣传标志的标准,折算确定落实管护人员核实面积和设置固定标志核实面积。2.对全市苗木质量进行抽检对广州市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部分项目所用苗木进行质量检查抽检,对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种苗生产供应的保障性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进行抽检(抽取苗木株数总数约60000株),要求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提供现场抽样检验苗木质量照片电子版。每个受检的区和市属林场抽检3-4个造林点1-2个苗圃,每个造林点或苗圃抽检2-4个苗批。按照各项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作业设计的要求对苗木质量实施检验,包括:(1)检查内容。①苗木生产和使用质量情况。②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③林木种子来源、种源、产地情况。④主要林木良种使用情况。⑤造林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和播种品质(苗体)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⑥种苗(或造林工程)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育苗项目中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和实施情况。⑦植物检疫情况。(2)检测项目。苗木:苗高、地径;嫁接苗的实生苗和未除萌苗比例。3.无人机摄影安排无人机飞手航拍林地现场,包括地形控制点GPS测量(约90个地形控制点),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约45架次)、相片控制点联测等内容。4.专家现场指导培训配合甲方开展现场督查工作,邀请林业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提供过程督查情况报告,预计共邀请正高级专家8次,每次邀请专家2人,提供专家往返集中地点和项目现场的交通工具、午餐等。5.开展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落地上图审核工作对各区(林场)上传至国家(省)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广州智慧绿化平台的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矢量数据进行审核,直至通过平台逻辑检查和省级审查通过。必要时协助上图单位进行矢量上图。6.造林过程督导检查核验根据《绿美广州生态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安排4-5名工作人员辅助甲方开展督查工作,包括辅助甲方对有问题的单位发送整改通知单,并撰写过程督导工作报告、无人机航拍及数据处理、成果转绘出图、过程督导核验全过程管理和内业处理及汇总。现场核查人员须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调配时间,服从甲方的随时调遣和安排。为提升造林过程督导检查核验效率,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包括造林基础数据管理、造林现场核验情况上报、各级管理人员督办等信息化服务,并将相关数据同步至广州林长系统,用于林长制年度考核模块的造林指标自动评分使用。六、工期及成果要求1.乙方按照国家、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力争广州市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作通过省级核验,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苗木质量检验报告》,2025年12月20日前提交《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数据审核工作报告》《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市级核验报告》《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家督导汇编》《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过程督导工作报告汇编》《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乡村绿化项目市级核验报告》文本及图件,纸质版文本一式拾份,电子版文件壹套,格式为可编辑。2.按规定把项目最终的矢量数据上传至国家(省)资源智慧管理平台的结果上图的矢量数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智慧绿化平台,直至通过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审核。如省有新要求,则按新要求进行工作。七、付款方式1.第一期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前期工作费用。2.第二期合同价款:乙方完成过程性督导工作并向甲方提交《2025年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项目苗木质量检验报告》,甲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且自收到发票及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进度款,具体支付金额以部门预算资金情况为准。3.第三期合同价款:根据甲方工作进度及履约验收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所有技术成果并通过甲方审查验收,形成最终成果。乙方按要求提交请款资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及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实际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注:①每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凭中标通知书、合同、足额有效发票、完成服务或履约验收的证明资料(预付款申请无需提供完成服务的证明资料)等经审核确认的请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集中支付时间为准;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②乙方须按要求提供财政支付需要的资料,因乙方原因导致支付逾期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于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甲方视财政部门资金计划及资金到位情况安排具体费用,甲方不承担因财政部门资金计划及资金到位情况导致的审批迟延或支付逾期责任。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范围、资金安排等作调整甚至取消本项目,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交接工作。八、验收要求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乙方。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后7日内。3.履约验收方式及程序:甲方按照《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评价表》(详见附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响应程度及技术成果作审查。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通过审查验收后出具履约验收证明。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4.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评价表》(详见附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响应程度及技术成果进行审查验收,通过审查验收后出具履约验收证明。5.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如有最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则按最新执行。九、考核要求本项目设置考核金,与乙方最后一期结算支付金额挂钩,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附件。考核金的扣减要求如下:1.乙方履约验收评价为“优良”,则无须扣减考核金。2.乙方履约验收评价为“合格”,对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部分每一分扣减考核金500元,如乙方最终得分为70分,则应扣减的考核金为(80-70)×500=5000元。3.乙方履约验收评价为“不合格”,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报甲方作复评;如复评仍为不合格,对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部分每一分扣减考核金1000元,如乙方最终得分为50分,则应扣减的考核金为(80-50)×1000=30000元。若尾款不足扣除的,乙方需另行向甲方交付。除扣除考核金外,甲方有权拒绝合同余款的支付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十、项目服务要求1.乙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需求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相关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申请审批工作,依法依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2.乙方接受甲方的项目监管,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密切保持与甲方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3.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成果须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和深度。4.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2)未经甲方同意而逾期送达;(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4)未通过甲方初审和终审的;(5)提交虚假材料的;(6)有其它违反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情形的。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服务或成果不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存在未经授权等法律瑕疵。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预付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若不足弥补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索赔开销、律师费、诉讼费、采取其他措施等费用),乙方应全额赔付甲方。十一、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由于本项目工作量大、专业性强,要求乙方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及车辆、仪器设备,确保项目技术及进度满足甲方需求。1.乙方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林业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技术人员(每个专业提供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需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①林学、②植物学、③森林资源保护及游憩、④园林等)的学科能力(以毕业证为准),或具备林业或园林类技术职称。3.乙方投入的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按劳动法规要求,按时支付该项目服务员工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甲方与乙方人员不存在劳务、劳动、雇佣或劳务派遣关系。若乙方与服务人员出现劳动或劳务等纠纷,由乙方负责,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相关事宜,若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若乙方出现未按期支付该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款项,直至乙方支付完劳动报酬或处理完劳动等纠纷为止。乙方需确保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作业安全,须按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设施并购买人员意外险。乙方人员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4.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航拍工具(无人机)不少于8台,并相应配备具有相关操作能力证明的操作人员。十二、其他要求1.乙方应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2.乙方应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甲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3.该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如需使用,须经甲方同意。4.乙方保证本项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或其他权利,如若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十三、保密1.乙方须对本项目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相关敏感信息。2.乙方在工作中形成的服务对象信息及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用于任何非本项目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若出现泄露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追回项目经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十四、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交付成果,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未履行的前期工作费用,且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若不足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额偿付甲方。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若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拖欠款项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乙方若擅自将本合同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且按本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五、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八、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九、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名称:开户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行: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评价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评价项目序号服务要求评价标准标准分扣分最终得分备注服务质量1成交供应商(乙方)熟悉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并提供服务。每发现一次未及时或未按要求组织服务扣5分,扣完为止。30响应程度2按照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在服务期间应在收到采购人(甲方)的服务需求的24小时内作出回复或响应。每发现一次人员响应不到位或未经采购人(甲方)同意更换的情形,扣2分。203按照合同及采购人(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甲方)提交《**项目核验报告》等服务成果。每发现一次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技术成果,扣2分。服务成果4需提交的服务成果内容及形式须符合合同及采购人(甲方)要求。每发现一次内容或形式不符合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扣2分。30其他5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未经采购人(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及资料。若发现违反保密要求,每次扣2分。206成交供应商(乙方)的行为应符合廉政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若发现违反廉政要求,每次扣2分。最终得分(合计)履约评价(优良/合格/不合格)说明:1.服务评价满分为100分,根据各项服务要求、评价标准进行考核,采用扣分制。如无扣分,该项对应的标准分分值即该项的最终得分;如有扣分,则按该项对应的标准分分值扣除实际扣分分值后计算该项的最终得分,如实际扣分分值大于或等于该项对应的标准分分值,该项的最终得分按零分计算。最终得分80-100分时,履约评价为“优良”;最终得分60-79分时,履约评价为“合格”;最终得分60分以下则履约评价为“不合格”。2.本评价表如有修改,须征得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确认同意方可实施。评价人员:(签名)评价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4123采购项目编号:NY-ZC-2025-07-001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NY-ZC-2025-07-001],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 2 3 4 … …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25年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NY-ZC-2025-07-001]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份,随响应文件装订____份,送采购人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格式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苗木质量检验 苗木质量检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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