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空调招标公告(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2025)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10点0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HX02054
项目名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8.9万元
最高限价:198.9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等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9日09:00至2025年08月14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6。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4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询价现场。 5.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众路1309号
联系方式:0551-65972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2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8-0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8-0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4.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价一次性支付合同款。2供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5初审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分体式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注:正在履约和已完成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以证明,否则响应无效。二、货物需求(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否则响应无效)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单位)所属行业备注▲3P壁挂式空调1、变频/定频:变频2、颜色要求:白色3、符合新国标:GB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效等级:一级;4、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4.425、额定制冷量≥7300W6、额定制热量≥9770W7、额定制冷功率≤2000W8、额定制热功率≤2930W9、辅助电加热功率≥1300W10、室内机噪音≤47dB(A)11、室外机噪音≤56dB(A)12、循环风量≥1370m³/h13、电源1-220-50(PH-V-Hz)14、采用环保制冷剂,如R32等15、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上述第1-14项要求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查。442台工业包含但不限于支架、开孔、长管、插座接线等全部辅材及安装(交钥匙工程)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运输、拆旧、人工、安装调试、税费、质保、维修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并进行合理报价。编号:2025-AHHF-ZFCG-09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项目名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项目编号:2025BFFHX02054采购人: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询价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BFFHX020542.项目名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3.预算金额:198.9万元4.最高限价:198.9万元5.采购需求: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等一批,详见采购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询价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询价公告四、询价时间及地点1.询价时间:详见询价公告2.询价地点:详见询价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询价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第1页共54页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址:合肥市大众路1309号联系人:王老师话:0551-659728372.采购代理机构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话:0551-66223645、662236463.电子交易系统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话:0551-66223530、66223680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价通知书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5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3.2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4.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7.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12.1询价有效期90日历日13.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0.1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20.1报价扣除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0.3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21.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4.2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业绩承诺函;(如有)(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5.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6.1告知询价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询价现场告知27.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8.1代理费用免收29.1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1.3质疑函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任选其一):31.3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32其他内容32.1关于联合体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适用)(1)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通知书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和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2.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要求)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其他询价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32.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询价通知书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2.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32.4重要提示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2.5解释权(1)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章节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2.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32.6特别提醒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2.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7页共54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2.定义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3.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3.5若询价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第8页共54页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要求。4.资金落实情况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5.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询价通知书构成7.1询价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9页共54页7.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价通知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价通知书(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提交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响应文件,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如存在委托生产制造模式,则该产品应获得委托方作为生产者(制造商)、被委托方作为生产企业(生产厂)的CCC认证证书。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第10页共54页9.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供应商应提交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11.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询价有效期12.1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12.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第11页共54页13.响应文件的制作13.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报价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3.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在询价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5.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5.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5.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第12页共54页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6.询价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17.响应文件的评审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价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询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7.2响应文件的评审是指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7.3供应商授权代表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8.终止询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13页共54页(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9.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9.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价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0.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0.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第14页共54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0.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以其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第21.2款规定处理。20.4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2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1.1询价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询价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2.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3.保密要求23.1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第15页共54页24.成交结果公告24.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24.2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5.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告知询价结果26.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履约保证金27.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29.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第16页共54页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0.廉洁自律规定3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页共54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4.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价一次性支付合同款。2供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5初审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分体式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注:正在履约和已完成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5初审业绩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以证明,否则响应无效。二、货物需求(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否则响应无效)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单位)所属行业备注▲3P壁挂式空调1、变频/定频:变频2、颜色要求:白色3、符合新国标:GB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效等级:一级;4、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4.425、额定制冷量≥7300W6、额定制热量≥9770W7、额定制冷功率≤2000W8、额定制热功率≤2930W9、辅助电加热功率≥1300W10、室内机噪音≤47dB(A)11、室外机噪音≤56dB(A)12、循环风量≥1370m³/h13、电源1-220-50(PH-V-Hz)14、采用环保制冷剂,如R32等15、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上述第1-14项要求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查。442台工业包含但不限于支架、开孔、长管、插座接线等全部辅材及安装(交钥匙工程)第19页共54页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运输、拆旧、人工、安装调试、税费、质保、维修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并进行合理报价。第20页共54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询价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评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7.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报价符合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1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8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初审业绩符合询价通知书初审业绩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前附表”第5项11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价通知书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22页共54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项目编号:2025BFFHX02054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3页共54页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询价方式采购活动,经询价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询价通知书(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23……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第24页共54页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第25页共54页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26页共54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第27页共54页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28页共54页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29页共54页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0页共54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31页共54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年月日第32页共54页一、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45678910111213其他费用合计(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3.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第33页共54页二、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询价公告和询价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通知书,并对询价通知书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询价通知书,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4页共54页三.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询价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5页共54页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第36页共54页五、响应表5.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供货及安装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4质保期5.2技术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1234…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7页共54页六、供货安装(调试)方案(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第38页共54页七、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第39页共54页八、询价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12345……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业绩;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第40页共54页九、联合协议(本项目无需此件)联合体成员一名称:,;联合体成员二名称:,;……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报价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询价,代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响应文件编制、提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41页共54页…………签订日期:第42页共54页十、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询价,无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的(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空调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第43页共54页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设备,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应货物的“所属行业”,如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查询]。第44页共54页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询价,无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5页共54页十二、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6页共54页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询价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询价通知书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47页共54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第48页共5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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