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学生公寓维修改造 房屋修缮招标公告(宁夏大学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824
项目编号: D6400000141100319
项目名称: 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4965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683769.56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房屋修缮
房屋修缮
1
本项目对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为准。
49659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49659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前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9)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8-08 12:00:00 至 2025-08-15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2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8-2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磋商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磋商,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本项目无需进行线上签到,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并按要求解密。②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③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磋商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 311870151获得帮助。④磋商报价说明:竞争性磋商共二轮报价,第一轮磋商报价为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为评审现场由磋商小组在系统内在线发起进行,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准备网络畅通的计算机,并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根据系统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由于供应商CA驱动无法正常登录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系统将默认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大学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联系方式: 0951-206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        联系方式: 0951-6198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魏泰邦        电话: 0951-206150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鑫、何晓静、马文杰        电话: 0951-6198421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8-08

[D6400000141100319-1]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幢、6幢、7幢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NXZF

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宁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8242.项目名称: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3.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319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4965900.06.最高限价(如有):4683769.56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对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为准。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前竣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4.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08-08至2025-08-15,(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电子系统平台流程操作进行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2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开启:时间:2025-08-2209:00(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磋商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磋商,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本项目无需进行线上签到,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并按要求解密。②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③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磋商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④磋商报价说明:竞争性磋商共二轮报价,第一轮磋商报价为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为评审现场由磋商小组在系统内在线发起进行,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准备网络畅通的计算机,并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根据系统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由于供应商CA驱动无法正常登录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系统将默认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大学联系人:魏泰邦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联系方式:0951-20615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鑫、何晓静、马文杰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联系方式:0951-6198421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08-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前竣工2采购人:宁夏大学联系人:魏泰邦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电话:0951-2061502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项目负责人:张鑫、何晓静、马文杰电话:0951-6198421邮箱:nxbf6198421@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4.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注:(1)供应商应将上述资质要求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供应商须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以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1.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响应无效。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4965900.0元;最高限价:4683769.56元(如有)10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2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4磋商时间:2025-08-22磋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磋商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5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按合同约定,以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后下浮20%收取。收取形式:转账方式收取时间:2025-08-2919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0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民政1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25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5日。(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残疾人企业视为中小企业,在进行报价计算时不再进行报价扣除的优惠。若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分包的,则: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按照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的要求执行。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服务)政策: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5、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2〕35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6、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文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7、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当供应商存在分公司时,应以总公司资格投标,并提供总公司相应资质材料,否则投标无效。8、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是。9、根据《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67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10.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一)电子磋商文件要求:1.电子磋商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磋商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磋商文件的制作:电子磋商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磋商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磋商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磋商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2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磋商文件,成交后向采购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磋商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磋商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磋商文件NXTF应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①本项目无需进行线上签到,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并按要求解密。②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③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磋商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6.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浏览器(IE11及以上版本)打开“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③网上开标时间:本项目无需进行线上签到,请各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④磋商文件网上解密: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发出磋商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磋商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解密。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磋商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寻求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磋商文件(NXTF)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磋商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磋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磋商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磋商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4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2.因后期采购资料存档要求,成交人在中标(成交)后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数量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与网上递交的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双面打印带供应商电子章;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说明:请投标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时注意本项目标段(包号)按照磋商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填写。4.根据资料存档要求,成交人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成交价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套(一正三副,正反打印)。5信用查询时间: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工作前。6磋商报价说明:竞争性磋商共二轮报价,第一轮磋商报价为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为评审现场由磋商小组在系统内在线发起进行,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准备网络畅通的计算机,并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根据系统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由于供应商CA驱动无法正常登录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系统将默认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无效。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3.1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4.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4.6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6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0.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1.2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2.2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2.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12.4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量、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响应保证金13.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3.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5.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6.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响应截止17.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评审19.成立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代表20.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1.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2.磋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最后报价2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23.2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3.3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6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符合性审查24.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4.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4.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4.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其他响应无效情形:因供应商CA锁更换、变更、续费或其他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系统更新、网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无效。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确定成交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9.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发出成交通知书30.1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履约验收33.1(1)验收方式:项目完工后一次性验收,供应商履约完成,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验收条件进行一次性验收。(2)验收程序:成交单位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经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采购人成立履约验收小组,组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填写验收报告。(3)验收资料要求:验收当天成交人须提供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过程资料,提供验收报告;照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资料,胶装装订。(4)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5)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相关规定及宁夏大学验收办法进行履约验收。34.招标代理费34.1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35.1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6.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7.投诉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7.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前竣工。(二)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三)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四)实施地点:宁夏大学中卫校区。(五)履约验收要求:1.验收方式:项目完工后一次性验收,供应商履约完成,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验收条件进行一次性验收。2.验收程序:成交单位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经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采购人成立履约验收小组,组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填写验收报告。3.验收资料要求:验收当天成交人须提供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过程资料,提供验收报告;照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资料,胶装装订。4.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5.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相关规定及宁夏大学验收办法进行履约验收。(六)付款方式:依据学校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二、技术部分标的清单(政府采购工程)标的名称: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详细要求:(一)工程概况宁夏大学中卫校区4#、6#、7#学生公寓位于宁夏大学中卫校园内。4#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2976㎡,框架结构,地上四层。6#、7#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4366㎡,框架结构,地上六层。本次招标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拆除重建室外门厅处台阶、坡道及地面硬化,拆除重建散水;卫生间拆除块料地面、局部块料墙面、天棚吊顶、蹲台、隔断(考虑利旧)及盥洗池,重做防水、块料地面及墙面,新做铝扣板天棚吊顶,新做大理石整体式悬空盥洗池,恢复隔断;铲除局部墙面腻子涂料面层,对局部裂缝处进行抹灰找平,对破损、起皮墙面刷腻子、面层喷涂涂料;屋面拆除重做天沟防水,落水口及雨落管;外墙面幕墙、门窗、天棚进行清洗;外墙面铲除原有墙面油漆层,新做环保防水型真石漆面层;更换纱窗、窗帘、购置成品晾衣架等。安装工程包括:卫生间内给水管道及地板辐射采暖埋地盘管、阀门、水龙头、洁具拆除及安装,整楼报废灭火器、灯具、分集水器及附属阀门拆除及安装。(二)招标范围工程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情况说明中涉及到的全部内容。(三)报价模式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说明: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四)编制依据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等相关计量规范;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202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9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下册》(2019版)、《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9版)、《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9版)、《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及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9版)、《工料机标准数据库》(2019版)、《宁夏回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1年度);4、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宁建(科)发〔2019〕5号);5、2025年《宁夏工程造价》第3期中卫市材料价格或市场价格信息;6、与造价有关的其他文件;(五)工程类别工程类别:单独装饰装修工程三类工程、安装工程三类工程;税金:9%(增值税)。(六)其他编制说明(一)暂列金额:共计入52.58万元(不含税),其中:4#学生公寓暂列金为:13.68万元(不含税),6#学生公寓暂列金为:19.55万元(不含税),7#学生公寓暂列金为:19.35万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暂列金额明细表。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9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审核内容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7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8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9质量标准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详细评审。三、评审因素和指标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评分办法序号评审项目权重分值备注1投标报价20.0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磋商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1投标报价20.0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价格为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技术思路、施工技术保障措施、施工步骤等内容。①施工方案内容科学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详细、技术设计和措施合理、思路清晰,施工技术保障性强,施工步骤表述详细科学,紧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②施工方案内容具体、完整,技术设计和措施内容表述周密,施工技术具备实际实施保障性,施工步骤表述明确,与本项目实际进行结合论述的,得4分;③施工方案内容齐全,技术设计和措施内容表述清晰,施工技术具备实际实施保障性,施工步骤表述简要,与本项目实际进行结合论述内容少的,得3分;④施工方案内容要点明确、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技术设计和措施表述简要,施工技术仅基本符合行业惯例,施工步骤表述简单,与本项目实际进行结合论述内容少的,得2分;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未提供齐全、缺项漏项多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套提升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架构、质量技术标准、质量保障人员、质量校核流程等内容。①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行业要求、质量保障专人负责且人员职责明确、质量校核流程详细完整的,得5分;②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0辑清晰、质量保障措施完整细致、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行业要求、质量保障专人负责且人员职责清晰、质量校核流程明确,得4分;③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质量保障措施齐全、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行业要求、质量保障专人负责且有人员职责内容表述、有质量校核流程的,得3分;④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质量保障措施片面、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质量校核流程表述简单的,得2分;⑤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混乱、质量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质量保障无专人负责、质量校核流程粗糙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目标等内容。①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安全管理体系构架科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管理标准严格、紧密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5分;②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措施完整,安全管理体系构架完善合理,安全管理目标清晰、安全管理标准符合行业要求,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4分;③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措施简要,安全管理体系构架表述清楚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3分;④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措施片面,安全管理体系构架仅有要点表述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2分;⑤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混乱、内容仅有简单表述,未结合本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0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在施工时实际的环境保护目标、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标准等内容。①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全面充实完整详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构架科学、措施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技术相关服务的环境保护标准,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5分;②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具体、完整、体系构建内容齐全、涉及环境保护管理内容的、并具备保障作用和一定的操作性的,得4分;③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逻辑清晰、措施简要,环境保护体系构架表述清楚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3分;④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逻辑顺畅、措施片面,环境保护体系构架仅有要点表述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2分;⑤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逻辑混乱、内容仅有简单表述,未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进度节点安排、施工进度保障措施、配套提升施工进度推进力度等内容。①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进度保障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明确的,得5分;②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保障措施完整、进度保障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清晰,得4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0③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保障措施简要、进度保障专人负责、有任务节点划分表述简要,得3分;④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保障措施片面、进度保障专人负责、有任务节点划分,得2分;⑤本项目施工进度保障措施内容逻辑混乱、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进度保障无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含糊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7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重难点保障思路、施工重难点内容分析、施工重难点技术解决措施等内容。①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逻辑缜密,重难点抓取精准、提出的解决方案具体、切实可行,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的,得5分;②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重难点抓取明确、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得4分;③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简要、内容简要、逻辑清晰,重难点抓取清晰,解决方案表述简要,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得3分;④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简单笼统、内容片面、逻辑顺畅,重难点抓取含糊,解决方案表述笼统,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少的,得2分;⑤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缺乏理论支撑、内容空洞、逻辑混乱,重难点抓取粗糙,解决方案缺失,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或存在缺项漏项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8资源配备计划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资源配备内容、资源配备计划、资源配备预期目标等内容。①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安排合理、计划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资源配备标准,配置齐全,计划内容有效性强的,得5分;②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完整的、涉及内容全面,计划内容具备操作性的,得4分;③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相关内容提供笼统,资源计划内容能够实施的,得3分;④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2分;⑤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粗糙、不具备操作性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9项目团队组织架构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项目团队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及专业技能培训的方案,并制作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情况、分工内容、管理制度等内容。①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组织结构设置合理、各岗位服务人员分工明确、人员数量充沛、关键岗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管理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齐全完善的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员工稳定措施,完整且具有可行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强,得5分;②能够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有培训管理方案的详细内容、人员数量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备专业合理且关键岗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9项目团队组织架构5.0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管理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管理措施得当的,得4分;③能够针对本项目提供基本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分工的且关键岗位人员及技术人员具备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能够定期对人员进行有效培训管理的,得3分;④能够针对本项目提供基本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分工的且关键岗位人员及技术人员具备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能够对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的,得2分;⑤方案内容不具体、人员分工不明确的,且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0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农民工稳定措施等内容。①供应商施工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安排合理、详细、完善、措施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5分;②供应商施工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内容具体、完整、涉及内容全面,保障目标明确的,得4分;③施工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表述简要、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顺利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得3分;④施工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笼统、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2分;⑤供应商施工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相关内容但无可行性的,得1分;10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5.0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1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5.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新工艺的选用、新技术与本项目的适用性、新材料与本项目的适配性等内容。①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科学、合理的应用的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贴合本项目实际操作、切实可行,承诺使用效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的,得5分;②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应用的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说明,对使用效果有预期目标的,得4分;③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应用的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说明,使用效果无预期目标的,得3分;④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应用的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内容,未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说明的,得2分;⑤供应商对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有简单表述内容,未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说明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2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0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施工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进行分析后编制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应急需求、应急处置方式、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①对本项目的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分析透彻,能够详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编制具体详实的应急预案,各项应急预案覆盖科学全面、内容充实完整、逻辑缜密、流程清晰,方案与措施衔接顺畅且可行性高的,得5分;②对本项目的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能够结合采购需求编制应急预案,各项应急预案覆盖全面、工作流程12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0细致便于操作的,得4分;③对本项目的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进行分析,各项应急预案覆盖齐全,工作流程细致便于操作的,得3分;④对本项目的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进行分析,各项应急预案表述清晰、内容简要,应急工作流程简易的,得2分;⑤应急预案缺乏理论支撑、内容空洞、逻辑混乱、工作流程无序、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且存在缺项漏项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3保修服务方案5.0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施工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提供保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修内容、保修时限、保修响应速度等方面内容。①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细致、完整,保修时限等于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迅速的,得5分;②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齐全,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符合项目情况的,得4分;③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简要,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符合项目基本情况的,得3分;④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片面,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速度慢的,得2分;⑤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粗略,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4类似业绩5.0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承担过的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为5分。注:以上类似业绩(不限行业、不限地域)须提供合同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14类似业绩5.0得分。1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6.0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的,得6分。1、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含以上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得1分。2、项目组人员配置:施工员1名,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实验(取样)员1人(按规定配齐得5分,须提供上岗证,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注:1、以上1、2项人员响应文件中须附人员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2025年内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2、以上述资料扫描件以及电子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为打分依据。3、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资料扫描件内容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所填写内容一致。如违反上述规定,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不得分,以上所列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时必须到场。16项目配套承诺函9.01.供应商提供资金专用违约承诺,承诺在本项目中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出现对供应商的资金支付的相关投诉问题,每出现一次有效投诉的,供应商须承担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经济处罚。2.供应商提供保修期违约承诺,承诺本项目保修期限内一旦出现违约问题,供应商须承担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经济处罚。3.供应商提供农民工工资拖欠违约处罚承诺,承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违约问题,供应商须承担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经济处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公寓维修改造 房屋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