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2025)



【招标公告】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苍南县教育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造价约19.8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室外铺装及侧石安砌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内。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③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和图纸等资料);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11:00,地点为苍南县教育局一幢107开标室(灵溪镇渎浦社区横浦村灵溪镇第十中学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12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5年8月14日下午5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
7. 其他
7.1本项目通过钉钉群直播开标,请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按次序排队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起即可入场递交投标文件),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后,现场扫指定二维码加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即可直接离开开标现场。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各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钉钉群等待开标直播,开标过程由招标人、监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
联 系 人:邵老师
电 话:13868851845

招标代理: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577-68708090

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
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8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rar

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198131.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壹佰叁拾壹元整招 标 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签字或盖章)复 核 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复核时间:编制说明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二、工程范围:工程范围为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等工作。工程名称: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第1页共1页三、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4、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5、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6、温住建发[2011]219号《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7、浙建站定(2016)40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8、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9、其他依据:国家标准图集、部省市有关造价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等;10、工程取费标准按规定取费标准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取费,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金取值为9%;11、材料单价采用2025年6月份《苍南工程造价信息》执行,若无参考同期《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同期市场价格考虑;四、其他说明:1、工程量暂定,结算按实调整2、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清单招标控制价费用表工程名称: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备注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1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198131.001668.093723.4216359.4311.1市政198131.001668.093723.4216359.43合计1981311668.093723.4216359.43【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费用表工程名称: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市政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170243.20见表10.2.2-161.1其中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16741.302措施项目费(2.1+2.2)7804.78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5679.95见表10.2.2-162.1.1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技措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3116.95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1.1+2.1.1)×10.7%2124.83见表10.2.2-20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1+2.1.1)×8.4%1668.09见表10.2.2-203其他项目费(3.1+3.2+3.3+3.4)3.1暂列金额3.1.1+3.1.2+3.1.3见表10.2.2-21|3.1.1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2其中优质工程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3其他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2暂估价3.2.1+3.2.2+3.2.3见表10.2.2-213.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见表10.2.2-233.2.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4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53.3计日工∑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213.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3.4.1+3.4.2见表10.2.2-21|3.4.1其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见表10.2.2-273.4.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见表10.2.2-274规费(1.1+2.1.1)×18.75%3723.425单列费用单列费用6税金(1+2+3+4+计税不计费+计税不计费不下浮)×9%16359.437下浮(1+2+3+4+5+6-不计税不计费不下浮-计税不计费不下浮-暂估材料)×0%其中甲供费(不计入造价)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6-7198131.00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市政,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室外场地硬化170243.2012510.807319.801040203006001沥青混凝土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机械摊铺~厚度5(cm)2.路面凿毛m22200.0073.77162294.0011022.007282.002010512008001沟盖板、井盖板、井圈1.φ700井筒检查井升高20cm以内套10294.922949.201488.8037.80304B001图案绘制沥青路面上绘制图案,具体内容由业主明确,按一项考虑项15000.005000.00本页小计170243.2012510.807319.80合计170243.2012510.807319.80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市政,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104110600100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15679.955679.95972.002599.39本页小计5679.95972.002599.39合计5679.95972.002599.39主要工日一览表工程名称:市政,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二类人工工日83.170162.0013473.54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市政,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m3111.1001246.00138430.6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工程名称:市政,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钢轮内燃压路机15t台班2.816650.661832.262钢轮内燃压路机12t台班2.816547.161540.803轮胎压路机26t台班1.408976.341374.694沥青混凝土摊铺机8t台班1.408968.901364.215沥青混凝土摊铺机15t台班0.5002707.991354.006平板拖车组40t台班1.0001245.391245.397电动空气压缩机0.6m3/min台班26.18032.13841.168手持式风动凿岩机台班26.18012.61330.139其他机械费元20.8001.0221.2210机动翻斗车1t台班0.070236.5716.56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招标代理: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苍南县教育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造价约19.8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室外铺装及侧石安砌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内。2.2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③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和图纸等资料);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11:00,地点为苍南县教育局一幢107开标室(灵溪镇渎浦社区横浦村灵溪镇第十中学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提问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12时之前。5.4答疑时间:2025年8月14日下午17时之前。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2/index.html)7.其他7.1本项目通过钉钉群直播开标,请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按次序排队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起即可入场递交投标文件),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后,现场扫指定二维码加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即可直接离开开标现场。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各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钉钉群等待开标直播,开标过程由招标人、监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8.联系方式招标人: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联系人:邵老师电话:13868851845招标代理: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邱先生电话:0577-68708090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8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联系人:邵老师联系方式:1386885184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供销社大楼3楼(玉苍路263-277号)联 系 人:邱先生电 话:0577-688820001.1.4项目名称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 1.1.5建设地点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内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预算书。1.3.2计划工期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企业要求: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3、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③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 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离☑不允许 □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2/index.html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预算书等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2025年8月14日上午12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公司2.2.2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时间:2025年8月14日下午17时之前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11:002.2.3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教育局备案后,在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2/index.html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做收到确认。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同本章前附表2.2.33.3.1投标有效期60工作日3.4.1 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39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2、提交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在温州市域内的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4、根据温政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发挥保证保险征信功能,鼓励开展工程保函保险等创新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保险凭证的方式(应为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5、对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3.5.2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项目名称: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苍南县教育局一幢107开标室(灵溪镇渎浦社区横浦村灵溪镇第十中学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11:00开标地点:苍南县教育局一幢107开标室(灵溪镇渎浦社区横浦村灵溪镇第十中学内)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2%7.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7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工程造价本工程标底造价为人民币198131元;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按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的规定,本工程税金取值为9%,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①或②,未能按要求提供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①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保险电子凭证可替代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银行保函(温州市域内的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2、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递交,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递交,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且已到账方有效,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证明电子查询打印件时可替代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及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5、本项目通过钉钉群直播开标,请投标人提前到达,按次序排队递交,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后,现场扫二维码加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即可直接离开开标现场,不得逗留。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各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钉钉群等待开标直播,开标过程由招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未在钉钉直播群线上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过程,今后不得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6、开标结束后,线上直播同时终止,各投标人可在3天内进钉钉群复看直播回放视频,3天后钉钉群解散,线上视频同步删除。7、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注:如投标单位在苍南县教育局小型基建招标项目中已有中标项目且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如再次参加投标(含本项目)时,拟派项目负责人与已中标项目仍为同一人,则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业的;(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备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中第(11)—(17)目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工程是否组织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中标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非关键部位)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1.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工程预算书;(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2/index.html)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由于文字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2/index.html)公布。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苍南县教育局备案,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2/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苍南县教育局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2.2.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3.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法人到场除外。(详见本章4.2.6规定)3.1.1.2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附件):(1)封面;(2)工程标底认同书;(3)投标函;(4)资格后审申请书;(5)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6)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提供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5)项目班组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且已到账方有效;若投标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则须提供相关证明及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的已到账有效社保证明。若拟派人员缴纳社保年限或年龄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必须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劳动合同】;7)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8)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9)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10)提供承诺书;注:1、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中的二维码须清晰且可正常扫码,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企业提供的电子证书(电子证照)予以认可,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3、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涂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单位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2/index.html)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在温州市域内的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②根据温政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发挥保证保险征信功能,鼓励开展工程保函保险等创新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保险凭证的方式(应为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5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单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3.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投标人应在标函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字样。投标文件需用封袋包装,加贴封条,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2.6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参加。(详见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4.5.开标(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开标由代理公司主持;5.2.2本工程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达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才可开标。否则应视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依法重新组织招标;5.2.3本工程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号码球的完整性;5.2.4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下浮率范围为8—12%,每0.5%为一档,包括上、下限),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5.2.5宣布各投标人的号码球序号(投标人的号码球序号以递交投标文件时签到的序号为准),同时上传投标人名单(含对应号码球序号)至钉钉群使各投标人知悉,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球(招标人在抽取前投标人已经被否决其投标或认定为无效标的,其对应号码球序号予以剔除),即为中标候选人;5.2.6由评审小组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在第二阶段评审过程中不合格的,则由招标人代表重新随机抽取一个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剔除原中标候选人的号码球)进入评审区间进行资格审查,依次类推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5.2.7记录开评标过程结果并公布评标书面报告,开标会议结束。2.5.6.评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2.6.7.定标2.7.7.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公示为二个工作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2.8.7.2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工作日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9.7.3合同协议书签定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偿还(不计息)。2.10.7.4若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协议书签定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1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认为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3)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可从中任意选择一家承包人进行议标,无投标人的,可优先在本县符合工程承包资格条件的企业内任选一家承包人进行议标。2.12.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解释权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人不得有异议。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不明确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错误提出澄清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不得有异议。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也没有明确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不得有异议。10.2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认定(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3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3)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4)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5)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6)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7)不同投标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8)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0.4招标、评标、中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3.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和4.1.2款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不良行为投标单位不得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一致,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本工程的招标工期,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盖章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明标底随机抽取法。2.评标程序2.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评标基准下浮率、入围单位确定方法;(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4)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书面询标。(5)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6)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3.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组建,负责评标活动。3.2.评标过程的保密3.2.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3.2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期间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4.1评标程序及方法:本工程采用明标底随机抽取法,分两个阶段分别进行:第一阶段为确定中标下浮率和进入评审单位,第二阶段为投标文件的审查。3.4.2.1第一阶段为:确定评审区间。第一步:投标人代表身份验证后,由招标人代表在8%—12%(包括上、下限,每0.5%为一档)的范围内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只抽取一次);第二步:宣布各投标人的号码球序号(投标人的号码球序号以递交投标文件时签到的序号为准),同时上传投标人名单(含对应号码球序号)至钉钉群使各投标人知悉,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球(招标人在抽取前投标人已经被否决其投标或认定为无效标的,其对应号码球序号予以剔除),即为中标候选人。3.4.2.2评审区间入围单位的确定确定评审区间入围单位的方法为:由评审小组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如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在第二阶段评审过程中不合格的,则由招标人重新随机抽取一个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剔除原中标候选人的号码球)进入评审区间进行资格审查,依次类推。3.4.3第二阶段为:投标文件的审查。3.4.3.1通过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1)投标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注册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且无暂扣、吊销等情况,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提供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5)项目班组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且已到账方有效;若投标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则须提供相关证明及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的已到账有效社保证明。若拟派人员缴纳社保年限或年龄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必须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劳动合同。】(7)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8)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9)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10)提供承诺书;注:1、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中的二维码须清晰且可正常扫码,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企业提供的电子证书(电子证照)予以认可,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3、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4.3.2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未通过本章3.4.3.1款资格审查条件的;2)招标文件注明需要签署和盖章而未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工程标底认同书或未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及填写错误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编制或关键内容错漏的;9)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0)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3.5中标候选人及合同价的确定3.5.1以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并通过投标文件审查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3.5.2中标合同价和中标下浮率的确定:中标合同价=标底造价×(1-中标下浮率)。招标人在下浮率范围中随机抽取的值,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3.5.3若全部投标文件评审完毕时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6合同授予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组织重新招标。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送苍南县教育局备案。3.8工程担保3.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按自动放弃论处。3.8.2若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9招标文件的备案本招标文件已经苍南县教育局备案,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办理。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本工程施工合同格式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指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预算书),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3〕373号);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温建建〔2008〕35号);4、《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6号);5、《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苍规建〔2011〕46号);6、《转发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8号);7、《关于印发〈苍南县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苍住建〔2012〕238号);8、浙建建【2018】61号文件《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9、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0、联系单及变更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苍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苍政办(2018)60号文件执行。11、项目组人员管理须严格遵守《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苍南县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9)已标价工程预算书。注:上述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果涉及合同价款事项的,如在不同合同文件中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或描述的,且时间在后签订的合同文件的计价方式如对招标人不利的,则以对招标人最有利的合同文件中的约定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明确重新约定作出修改的除外)。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文本及电子光盘;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场内外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永久性限制。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3.13.1.1.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进度计划、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督促工作,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和签认;工程结算复核签认;处理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其他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前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经具备施工条件;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达到三通一平条件,施工场地内的水、电、道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定后由发包人提供;1.(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1.(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按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技术交底;1.(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负责。1.(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13.1.2.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图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各肆套(要求计算机出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资料及电子光盘。(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适用。b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及形象进度情况。c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并承担费用。d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因承包方未及时办理等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并书面通知发包人。e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f施工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作好保护工作,由发包人承担费用。g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做好现场清洁卫生工作承担费用。h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现场作好安全警示和安全保卫工作,因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引发的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及相应的责任;施工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由承包人归档上报(竣工图须提供电子版本)。i其他:双方另行协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施工期间期间及工程移交前,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保证到位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到位履行相关职责)。项目经理到位率要达到投标工期的80%以上(按每月得30天数计算,每月到达不少于24天),累计月到位率达不到80%的,项目经理每少一天罚扣1000元人民币;当月累计不到位少于等于10天的,发包人应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约谈承包人企业负责人;当月累计不到位多于10天的,发包人应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报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应约谈承包人企业负责人并责令整改;行业监管部门约谈承包人企业负责人两次的,应上报其上级监管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行业监管部门可取消中标人1年或1年以上参加苍南县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未到位违约处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每次20000元罚扣;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每次10000元罚扣(更换人员不得低于招标要求)。项目组人员变更须严格遵守《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号)文件。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严格遵守《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号)文件。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严格遵守《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号)文件。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制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按每次10000元罚扣;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的,按每次5000元罚扣(更换人员不得低于招标要求)。项目组人员变更须严格遵守《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号)文件。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人员未到位处理。3.3.6承包人在各项列会时,项目组的五大员必须全部到位,如有缺席罚500元每次(因客观原因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除外)。(注:工程开工前的合同洽谈、工程协商及交底会议,施工过程中的例会等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的,也视为未到位,每次罚500元/人)。3.3.7所有人员更换罚款款项必须在同意批复前以现金方式提交给发包人,其他项目班组人员迟到、缺岗未到位的罚款款项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5.4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6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价款2%(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退还不计利息。其中履约担保分配如下:①工程质量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20%,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还须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1.75%的质量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包括在内)。②工期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30%,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按时竣工的责任:工期提前不奖励;每延期1天,罚人民币1000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算。工期按规定的投标工期(经发包人签证延续的工期自然延续)。③人员到位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30%,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以考勤管理为准。项目经理每月到岗天数为24天,每缺一天,每人扣款1000元;项目部其他人员到位率80%,每缺一天,每人扣款500元,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以考勤为准。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业主有权视工程具体要求增加相关工程管理人员。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20%,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发生违约,发包人一次性扣其履约担保和本工程的文明措施费,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的上述规定。3.13.1.3.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要求提出建议;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事项应事先向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有权停工整改.返工;其中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包括: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工程索赔6、开工、停工、复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3.13.1.4.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3.2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3.13.1.5.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苍住建(2012)2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责任(包括夜间施工照明,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并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苍规建[2011]46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苍住建【2012】23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执行。3.13.1.6.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7天内修改并征求承包人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7天内修改并征求承包人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第7.5.1款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从中标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令后第5日开始计算。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竣工,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每延期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尾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延期赔偿费先扣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再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如果无故拖延工期,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要求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罚款总额不超过中标总造价的1.5%,优先从本工程的工期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就因工程延期造成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向中标人提出索赔。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3.13.1.7.8.材料与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及发包人要求(有差异的,以高标准执行),为确保质量,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经其确认后方可采购。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采购;未明确的,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商和品牌,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未曾使用过,并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发包人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要求承包人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直接扣抵。①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材料价格表所明确的材料品牌、厂家在采购前30天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设备)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不得降低品质,并且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变更后材料(设备)的单价不能突破承包人投标文件所投报的材料(设备)单价。承包人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本工程所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等到货时,应有监理人及承包人就材料设备规定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等,按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和国家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③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若发包人需要应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备案。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4.1款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1、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施工前一周承包人应将各种品种样板分别装入透明的塑料袋中并将塑料袋口予以电熔密封(每一样板袋中装入盖有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样板的产品说明(原材料名称、配料比例、技术参数和施工工艺说明等必须说明的内容)。2、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3、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4、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8.1款执行。3.13.1.8.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3.13.1.9.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4.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受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实际结算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3.13.1.10.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①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根据中标价确定合同价款,今后除标后核对调整、设计变更、优质工程增加费外均不再调整,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估计风险费用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②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A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B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参考招标文件中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计价规定执行。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减量(原工程量清单10%以内),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⑤如个别项目综合单价超过市场价10%及以上的,日后其因工程量变更增加部分按招标文件对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计价要求重新组价,减少部分按中标价进行退价。⑥单条清单子目工程量差异引起的清单子目合价超过合同价的±3%时,超过(或减少)原工程量清单数量的部分,综合单价按新增项目的计价方法进行处理;或者单条清单子目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0%时,超过(或减少)原工程量清单数量的部分,增减超出合同工程量±10%的部分,综合单价按新增项目的计价方法进行处理。⑦优质工程奖励金额按照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工程结算时根据获得的优质奖项计算相应费用。⑧不论投标人是否变动暂列金额、暂估价,今后发生退价、调价等情况一律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金额计算。⑨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新增项目的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按投标人的中标造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除外)-中标造价(暂列金额除外))/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除外)×100%}下降后即为新增项目的工程结算造价。3.13.1.11.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包干风险已按要求计入投标报价中。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已在报价中进行了综合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国家及地方下达的有关定额、费率及政策性调整文件;2、材料价格;3、机械费;4、人工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施工期内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如有变动均不予以调整。如有暂定价材料、项目的,实施时按经招标人按实签证的价格进行结算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和及相关配套的省市文件(不执行合同履行期间的计价及政策文件)。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施工单位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总造价的50%,并提交应归档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待审计部门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8.5%,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建设单位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扣除保修费用后的)质量保修金。(投标单位和招标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不得移作他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承包人违约处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12.4.2条款规定程序提交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材料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材料后7天内完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在审核完毕监理人提交的材料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工程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13.1.12.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2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3.1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3.13.1.13.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7)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4)招标文件;(5)施工图纸;(6)竣工图纸;(7)预算书;(8)施工单位结算书;⑼施工签证联系单;⑽设计变更单;⑾竣工验收合格证书;⑿政府性投资工程变更审批表;⒀立项文件。14.2.2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14.2.3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伍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3.13.1.14.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1.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3.13.1.15.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1。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按通用条款12.4.4。(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项目价值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未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且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必须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若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3.13.1.16.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支付。3.13.1.17.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责任险等。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发包人应为本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监理人等,除发包人方人员外)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7款执行。3.13.1.18.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4.第五章图纸另册5.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略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附件2工程标底认同书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我公司详细研究了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编制的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的标底,标底总价198131元。我公司根据相关定额、文件和企业内部工程测算,进行了详细分析,对本工程的标底编制无任何异议。对该项目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下浮率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无任何异议。现按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司认同本工程编制的标底,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对本公司作出的承诺承担履行义务。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函苍南县金乡镇第二中学:我公司详细研究了金乡镇第二中学校园地面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并进行了周密的现场勘察。现按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本公司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工程投标书,愿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投标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由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竣工结算时均按中标下浮率执行。如能中标,我公司将及时签订并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并承诺百分之百履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包括质量、文明施工等)。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后审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复印件: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2.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提供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2.5项目班组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2.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参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且已到账方有效;若投标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则须提供相关证明及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的已到账有效社保证明,若拟派人员缴纳社保年限或年龄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必须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劳动合同。】2.7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8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2.9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2.10提供承诺书;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证明资料的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若投标时有提交资格后审更新资料,须以投标时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更新资料得到证实为前提。5.2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5.3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的权利。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的权利。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如果我方获得投标资格,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中途不会放弃投标,否则,视为违约,愿意向招标人支付投标担保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并同意从已提交的投标担保金中抵扣。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履行资格后审申请做出的承诺,包括资金、拟派往实施本项目工程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表1投标人一般状况1企业名称2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总部地址3代表处地址(使用进温企业)4电话传真联系人5注册地、注册年份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6主营范围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2、主体工程和关键部分不得分包,如果投标人拟分包,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附表2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状况投标人(盖章):1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职称: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2注册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附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3上两个年度是否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附证书复印件):4工作简历:5近 三 年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6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管理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及正在参加投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必须说明)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注册建造师都须填写此表。2、附相关证明资料。附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盖章):1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性别:年龄:职称(附证书复印件):3工作简历:4近 三 年 在 建 和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5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须填写此表2、附相关证明材料。附表4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盖章):姓名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职称上岗证书安排上岗起止时间备注1、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安全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已列入本表;2、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或投标承诺处理。注:附上述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附件4授权委托书(开标时随身携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开标、询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附: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投-1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以下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示,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不良行为公示等有关处理。1、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招投标各个阶段提供资料及证书的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2、我公司严格执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关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和规定,如不能按规定报备的同意无条件放弃中标。3、我公司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类人员A类”证书被吊销或暂扣等情况。4、我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5、我公司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我公司若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行为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被记录信用档案,接受温州市及苍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7、我公司如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行为的,以及有发生本承诺书内容行为的,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同意取消今后一年至三年内参加我市(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投-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编号:致:(招标人)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投标。本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担向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责任。本责任的条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招标文件明确约定不予退还或没收其保证金的情况。只要招标人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责任的条件,则本银行在接到招标人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额之内的任何金额,无需招标人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只需要招标人在其要求中写明所索的款额。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银行,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到本银行。银行名称(盖章):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投-3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致:(招标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鉴于(以下简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并向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且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退保。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建设工程投标的过程中,发生以下列明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保险单(单号)及《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从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二)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三)投保人弄虚作假行为;(四)中标后未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人向被保险人投标之日起或保险单(单号)载明的保险起期(年月日时)起(二者以后发生者为准),至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且投保人向被保险人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之日,最长不超过一年。保险人名称(盖章):签单日期:公司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改造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