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桂平市人民医院2025)



桂平市人民医院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公告 2025-08-08|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需要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为我单位提供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总院食堂的相关工作,现就“桂平市人民医院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项目需求员工人数及参考待遇:工勤人员24人,点心工人 1人,厨师4名(含1名主厨),上述人员的应发工资待遇分别为2700.00元、4000.00元、6000.00元,已包含个人社保、个人医保缴纳部分费用。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一轮报价,评分最高者成交,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评分标准,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即可)
项目要求及说明:报名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该控制价已经包含所有支出,包括货物的服务费、派遣费、人员管理费、税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二、采购内容及费用限价

序号
名称
需求人数
单位
单人服务费收取限价(人/月)

1
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
28
人/月
≤(应发工资+公司负责部分的五险费用)*11%

注:1.各单位的响应报价(即收取劳务派遣人员的服务费标准)不得高于(应发工资+公司负责部分的五险费用)*1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参与评审的资格。 2.上述需求人数仅作为参考数量,如实际工作中有变动则以实际为准。

 
三、采购单位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总院地址:广西桂平市人民西路7号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江北院区地址:桂平市江北开发区中部(金田大道中段)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式:0775-3371263
采购项目联系人:容老师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450881499379135T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证件及资质。
3. 年内无重大失信记录及重大犯罪。 
五、报名要求:
1. 报名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能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
3. 需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4. 代理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需由法人代表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公章;
5. 提供一份近3年内无最大记录犯罪及无重大失信记录的证明或保证声明函;
6. 报名时须提供附件1及附件2;
7. 提供对公账户的资料证明;
8. 以上所有资料均要加盖公章,否则属于无效证明,请报名参加院内磋商的供应商提前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要求,确认无误后再报名参加,参加磋商评审的供应商不得故意扰乱会场秩序,如有违反者,视为放弃磋商评审。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由医院磋商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携带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到采购单位进行院内磋商评审;
2. 各响应单位的报价函需要按照我院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放弃;
3. 报价一览表须连同其他资料密封在档案袋里(须加盖公章),档案袋的启封口处须用浆糊或其它粘性物粘上,保证其密封性,留现场评审时使用,响应文件及报价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放弃参与评审的资格。
七、院内磋商成交规则:
符合采购单位需求质量且综合得分最高者成交。
八、报名、评审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8月11日下午18:00(逾期将不再接收及受理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接收地址:桂平市江北开发区中部(金田大道中段)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并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
 报名邮箱:19027536510[at]163[dot]com
评审(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上午9:00分准时截标并开始评审,需要响应单位携带响应文件准时到场参与评审,迟到的不得入场参与评审。
 九、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送货期限: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十、商务要求:
1. 所有响应单位必须无条件且完全响应《附件5: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委托合同范本》的所有条款,否则其响应(投标)无效,对已签订合同的但执行过程中达不到要求的,视为违约,予以解除合同,且采购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风险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各种纠纷、诉讼等责任均由成交方承担。
2.成交方不得以无故克扣派遣去食堂工作的人员的待遇,严格按照以采购方给出的考核、出勤数据进行核实、发放待遇。
3.成交方在签完合同后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劳务派遣人员派至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采购方有权对其进行扣减服务费及单方解除合同。
4.在采购方要求的期限内将工作不积极、不胜任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退回,并及时向采购方推荐可以胜任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5.请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认真阅读商务要求后,再做报名决定。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docx
附件2:参加评审供应商承诺书.docx
附件3:评分标准.doc
附件4:报价一览表.xls
附件5: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委托合同范本.doc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报名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传 真授权代理人手 机授权代理人邮 箱备注:此表需盖公章附件2:参加评审供应商承诺书各供应商承诺:我方作为独立的公司或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评审活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存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与采购方无关。特此承诺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公司名称及签字):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1价格分供应商的服务费收取标准=(应发工资+公司负责部分的五险费用)*11%的,得10分;以上述计算方式作为基础,供应商服务费收费标准高于11%的则不得分且报价无效,供应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11%每下浮0.5%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40分未提供报价或其他不得分。40分2劳务服务方案分一档(10分):服务方案简单,进度计划相对合理、管理控制措施针对性一般、项目人员配置等内容基本满足要求。二档(15分):服务方案可行,进度计划合理、管理控制措施较好、有针对性,项目人员配置、应急预案等内容满足项目要求。三档(20分):服务方案合理细致、可行,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科学详细的进度安排;有完善、严格规范的服务过程管理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风险管理、应急预案及保密措施等方案;满足项目人员配置要求,且分工明确合理等。未提或其他不得分。20分3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分一档(7分):企业规章制度科学合理,管理措施完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二档(14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企业规章制度详细且全面,管理措施完善,对劳务派遣等管理有针对性的。未提或其他不得分。14分4售后服务方案分一档(10分):响应情况、劳务人员的补充及退回方案的完善度、管理人员配备、承诺解决管理问题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不超过7个工作日处理问题。二档(15分):响应情况、劳务人员的补充及退回方案的完善度、方案的完善度、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响应及解决问题的时效、承诺解决管理问题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0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3-5个工作日处理问题。三档(20分):响应情况、劳务人员的补充及退回方案的完善度、方案的完善度、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响应及解决问题的时效、管理团队质量、承诺解决管理问题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起8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3天以内处理问题。未提或其他不得分。20分5业绩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类似项目指人力资源或劳务服务项目,以有效的合同或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每有一份得3分,满分6分。未提或其他不得分。6分
附件4: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报价单位(盖章):

序号
名称
报价人数
单位
单人服务费收取报价(%)

1.0
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
28/人

(应发工资+公司负责部分的五险费用)* %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委托合同范本甲方(用工单位):桂平市人民医院注册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派遣单位):注册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l.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下称为“劳务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甲方(28名,具体见附件,附件1:派遣岗位及工资标准清单;附件2:考核标准)工勤人员、点心工人、厨师劳务派遣工作。派遣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1月日。2.甲方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向乙方支付费用包括劳务工资、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甲方)缴纳的费用(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按每年部门调整基数收取)及每月个人薪酬支出部分的9%派遣服务费等(如工勤人员应发工资为2700.00元,则服务费的收取为(2700.00元+公司负责部分的五险费用)*9%=每人的服务费用(含税)。3.若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约定不明或实际安排的工作超出其岗位主要工作内容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后果。若甲方非因法定事由需调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的,应由乙方与其协商同意后确定。二、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1.劳务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由甲方负责。甲方每个月月初核对上一月的劳务派遣人员异动信息表、工作考勤表及工资发放明细表发给乙方,且在每个月15日前将上一月份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转至乙方,乙方以此为依据在每个月的20日前核发劳务派遣人员上一月的工资。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2.1劳务派遣人员应发工资工勤人员2700元、点心工人4000元、厨师6000元(含个人社保、医保个人缴纳部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出勤情况计算并支付工资。2.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缴纳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即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利根据国家政策及文件依据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进行必要的调整)。2.3劳务派遣管理费用。乙方于每月20日发放上月1日至上月30日的劳务派遣人员报酬,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卡、工资条由乙方负责管理、发放(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由乙方代扣),乙方不得无故克扣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2.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包括:(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二)乙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3.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支付时间甲方应于每月的15日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乙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4.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上述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撤回劳务派遣人员;甲方还应承担逾期支付上述相关费用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乙方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索相关费用。5.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关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不得无故克扣或延迟支付。6.劳务派遣人员个人依法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依法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如以上各项费用标准遇国家法律法规及地**策变动而需作调整的,甲乙双方应相互书面通知确认,并依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7.若甲方不能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等款项,导致乙方逾期发放和缴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三、甲方的权利1.1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岗位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根据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1.2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人员,乙方应重新派遣人员补充:1.2.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的;1.2.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3次警告不改正的;1.2.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1.2.4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1.2.5劳务期未满,劳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劳务关系或擅自离岗的。2.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索赔。3.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乙方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期限,额外产生的劳务费(包括不限于加班费等)用由甲方自行支付。4.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权利;5.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6.甲方应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工资所得,依法确定其社会保险月缴纳基数,并足额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为其足额缴纳社保费。7、甲方若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单方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需提前十个工作日与乙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法,并提供相关劳务派遣人员佐证材料(如考勤、直接管理人员的书面报告情况等)如未提供相应材料仍无故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劳动仲裁或因违反劳动法对乙方造成的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8、甲方不得将劳务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四、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确保劳务派遣人员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资代发等工作。2.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3.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五、工伤事故和非因工伤病的处理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定,预防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的发生。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乙方按照流程处理。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实际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宣告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销,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对方可终止合同。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各项劳务派遣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每天1%的违约金及因款项拖欠的社保、医保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甲方逾期30天仍不付清劳务派遣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保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导致劳务派遣人员索赔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乙方接到退回通知后7日内未补充合格人员,按500元/人支付违约金。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续订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4.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有需要可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增加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的采购金额。九、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l.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敬请注意: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内容,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条款及相关附件的法律含义。(合同签章页,该页无正文)甲方:乙方:经办人:经办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