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2025)
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08-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8-11 06:00:00至2025-08-18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8-22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呈祥路515号惠景园D8栋2楼开评标室1
预算金额
¥2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柏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7471698
采购单位
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兴业街5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552675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十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7471698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2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3-02001-KMSC-0035
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5.2
最高限价(万元):25.2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11 06:00至2025-08-1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8-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呈祥路515号惠景园D8栋2楼开评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兴业街519号
联系方式:0871-63552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十二楼
联系方式:0871-67471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柏老师
电 话:0871-6747169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2025-08-08(送审稿)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1)(2).docx
2025-08-08
下载
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5301212025024采购人: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期: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总则9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18第五章合同条款格式26第六章磋商办法33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3(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44(二)报价部分:50(三)商务技术部分格式:5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采购人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的委托,对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1.2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25.2万元,最高限价:¥252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贰仟元整);1.5采购需求:采购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1.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2.3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3年至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不满一年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01月至今任意0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2.7信用状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将查询结果统一提供给磋商小组;2.7特定资格要求:无。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获取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3获取文件方式:(1)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3.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开标,昆明市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旁惠景园D8栋二楼);六、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兴业街519号联系方式:17786927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十二楼联系方式:0871-674716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柏老师电话:0871-674716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2采购需求及范围详见第四章3项目要求本项目分不标段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服务地点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校内7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按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8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9响应文件分数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系统)10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优惠政策(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其报价不扣除10%后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1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产生的费用及安全风险由自身承担。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1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14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发送扫描件15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16磋商报价方式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报价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2、该报价包括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费、服装费、保洁耗品费、绿化工具费用等费用,不再额外产生其他费用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周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3、中标(成交)价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磋商小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18响应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19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0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1磋商顺序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2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25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三章总则3.1磋商范围3.1.1本次采购是为完成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的“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3.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可就本项目内容作完整报价。3.1.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1.4服务地点: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内容。3.2资金来源采购人用于该项目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将用于本项目采购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3.1具体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4磋商费用3.4.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4.2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若供应商认为必要时,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以便安排接待,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磋商文件3.5.1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总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第五章合同条款格式第六章磋商办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5.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正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认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5.3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答疑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与答疑内容有关的供应商,该答疑的内容及其它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通知都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3.5.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会以《补遗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6磋商有效期3.6.1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内容3.6.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响应文件将不会参加评审。接受磋商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3.7磋商保证金3.7.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3.8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8.1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9磋商报价3.9.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9.2磋商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3.9.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认真制作《磋商报价一览表》;3.9.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对同一个项目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9.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如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0响应文件的递交3.10.1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0.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于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和撤回。3.11开标3.11.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3.11.2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11.3开启疑义:启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启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3.12评标3.12.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3.12.2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3.12.3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3.12.4磋商程序:初审和详细评审(一)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将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文件。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5)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将保留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权利: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低于成本价报价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哄抬竞争性磋商报价的;所有技术标准,方案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讨论,未形成有效竞争的。(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第六章)(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的方案、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承诺、供应商情况、业绩等竞满足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审。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本评标办法不承诺最低磋商报价成交。(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12.5评标内容保密(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供应商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被取消,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12.6响应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个别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磋商报价或磋商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的主动澄清。(2)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①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⑤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⑥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12.7采购人的监督机构将会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3.13定标3.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原则和磋商办法推荐3个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按推荐顺序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磋商报价成交。3.13.2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磋商报价合理、服务能力满足要求以及后期保障能力最佳的供应商。3.14授予合同3.14.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3.14.2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4.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成交的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商谈和签订合同。但此项商谈,任何一方均不得谋求强制对方更改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出的实质性承诺。2.如果成交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4.3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据此理由取消向其授标,同时根据评标结果在另外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成交人。3.15质疑和投诉3.15.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3.15.2投诉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1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一、采购内容1.简要概况:(一)预算资金:252000元(该费用为年服务费,包含物业保洁绿化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费、服装费、保洁耗品费、绿化工具费用税费等费用,不再额外产生其他费用)。(二)采购数量:采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6名,具体为:1、校内保洁服务人员5名;校园公共绿化和水电管护维修人员1名;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供应商资质具体要求:(一)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二)供应商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物业管理(小学)服务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专业设备。(三)供应商具有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完整科学、切合采购方实际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三、采购合同期限一年四、项目情况一、项目基本信息物业类型:综合类小学校园物业管理座落位置: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林塘社区占地面积:校园占地面积约15771.04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24344.10平方米绿化面积:园内及停车场绿化面积约平方米费用:******/年五、委托管理项目1.学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园内操场、楼梯、过道、公共卫生间的清洁及保洁用品配备。2.学校绿化管养工作规范化、有序化,保证绿化景观符合学校要求,美化学校。包括绿化浇水管理、农药喷洒、绿化施肥、树枝修剪、除杂草。3.水电、门锁等维修。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要求(一)学校保洁范围及服务质量标准1.操场地面、台阶、栏杆、洗手台、垃圾桶、消防设施、大型玩具、水池、植物花盆、绿化带、足球场、小花园、电梯。作业频率:地面、台阶、栏杆洗手台、垃圾桶、消防设施、大型玩具、水池、植物花盆、绿化带、足球场、小花园、电梯等每天保洁不少于1次,且巡回保洁。服务质量标准:(1)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干净。(2)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蜘蛛网。(3)大型玩具表面无积尘、无污渍、光亮。(4)水池无污渍、无垃圾、无树叶,光亮整洁。(5)植物花盆无积尘,无污渍。(6)学校内场地、绿化带内无垃圾。(7)小花园休息长凳无积尘、无污渍、光亮。(8)电梯轿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9)栏杆无无积尘、无污渍。2、楼道:地面、楼道梯级、扶手、栏杆、墙面、踢脚线、消防设备、楼道门、窗、灯具、开关、垃圾桶。作业频率:(1)地面、楼梯、扶手、栏杆、墙面、垃圾桶、踢脚线、消防设备、楼道门、开关等每天保洁不少于1次且巡回保洁。(2)地面一周清洗不少于1次。服务质量标准:(1)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光亮。(2)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蜘蛛网。(3)踢脚线、消防设备、楼道门、开关、扶手、栏杆、垃圾桶等公共设施无积尘、无污渍、光亮。(4)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玻璃上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明亮。(5)窗台无积尘。3、公共卫生间:地面、墙面、大小便器、垃圾篓、洗手池、拖把池、台面、镜子、门窗、排气扇。作业频率:每天两次对卫生间全面保洁消毒,且巡回每两小时保洁。服务质量标准:(1)卫生间无异味、厕坑便具洁净无黄渍、镜面、洗手池、台面无污点,光亮;纸篓随时清理。(2)墙面、墙角无蜘蛛网。(3)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4)保洁工具与保洁用品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4.地下室和屋顶屋面。地面、楼道梯级、扶手、栏杆、墙面、踢脚线、消防设备、楼道门、窗、灯具、开关、垃圾桶。作业频率:(3)地面、楼梯、扶手、栏杆、墙面、垃圾桶、踢脚线、消防设备、楼道门、开关等每天保洁不少于1次且巡回保洁。(4)地面一周清洗不少于1次。服务质量标准:(1)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光亮。(2)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蜘蛛网。(3)踢脚线、消防设备、楼道门、开关、扶手、栏杆、垃圾桶等公共设施无积尘、无污渍、光亮。(4)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玻璃上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明亮。(5)窗台无积尘。(二)学校绿化管养绿化维护管养,校方需装自动喷灌系统,乙方做好所有绿植冬季防冻保护措施。1.乔木养护管理标准(1)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2)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3)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4)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5)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2.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1)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4)及时除杂草。(5)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3.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锄杂草。4.草坪养护管理标准(1)根据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无明显坑洼积水,无明显杂草影响景观,裸露地应及时补植/补种。(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三)日常的水电、门窗维修维护鉴于学校为新建,水电和门窗维护工作量小,由1人兼任。七、技术/服务要求★本项目共需服务人员6人,其中保洁5人、绿化(兼水电)1人。(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本项目人员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工作时间要求:所有岗位全部实行8小时在岗制,服务人员实行轮休。投标人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委托服务范围区域的需求,合理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包括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轮休人员)如遇学校特殊活动,应配合完成相应工作任务。2、投标人必须根据服务要求配备足额的服务人员,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人员编制方案,提供派驻服务人员设置情况。承诺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人员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必须按照《劳动法》关于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对派驻学校的每名服务人员购买有关保险事项,负责派出服务人员的安全。采购人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有权对服务人员服务人数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岗位人数当月结算。★3、所有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监管制度。派驻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所录用人员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等违法犯罪记录。承诺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高血压、心脏病等;思想品德端正无政治问题,心理健康,无抑郁症、精神分裂证等心理问题,上岗前每名服务员必须提供专业体检机构的健康证明材料。★4、项目对接负责人要求: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文化,能保障服务质量,具有《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保与投标单位一致,并且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及项目管理经验。承诺项目负责人未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5、保洁服务人员要求:健康证、保洁员证(若无保洁员证可提供行业培训证明或可提供企业内部培训证明或行业协会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6、绿化服务人员要求:健康证、绿化员证(若无绿化员证可提供行业培训证明或可提供企业内部培训证明或行业协会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八、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标准进行划型。第五章合同条款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项目编号: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中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乙方为(单位)提供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物业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占地面积:物业类型: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内容)三、合同期限(项目名称)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延长本合同期限,再另行签订管理服务合同。四、物业服务费用根据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经采购人同意,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确立了我们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包干制方式。五、安全责任物业管理区域内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的失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为其派驻甲方物业内的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根据其购买的工伤保险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确认乙方派出人员均与乙方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应保证乙方派出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为乙方派出人员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六、保密责任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工作保密原则,严禁对外透露甲方的相关信息,如有违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所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届满、解除或提前终止而终止,如双方没有对保密期限另行约定,则直至保密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后,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才予以解除。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双方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内容主要包括: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严格选择服务合同中子项服务专业服务企业,必须保证所有的服务队伍和服务质量符合甲方相应的要求;2、对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检查;3、对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4、对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考核;5、对安全生产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对保密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7、对主管级以上人员或重点岗位服务团队成员的变动情况进行检查;8、对是否有因管理疏忽引起的重大消防或治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9、对是否有其他违反合同服务承诺条款内容情况进行检查。七、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2、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用房。3、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4、负责保证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5、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7、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进行调换。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活动。2、遵守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需要制定或调整服务方案。4、乙方可选聘专业单位承担本物业的专项业务,但乙方不得因分包而转嫁责任。5、乙方派驻本项目的工程专业技术工种等岗位须持相应的合法有效证件上岗。6、乙方派驻的副主管级别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须保证其选派的本项目工作人员身体健康。7、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部门副主管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8、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甲方移交的相关资料、设备设施,乙方须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10、乙方有权对派出人员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处理措施。11、管理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资料。12、法律、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人员配置:九、服务质量目标要求:十、物业的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给予必要配合。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的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3、甲方应于乙方正式投入服务之日前按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足够的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面积由甲方安排。水、电、电话及网络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4、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十一、违约责任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因乙方违约导致不能正常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应按未支付费用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当年未履约部分的固定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足额赔偿。4、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当年未履约部分的固定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足额赔偿。十二、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人身财产损失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的;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附则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履行本合同需要对方知悉、协助的事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且必须发到以下接收通知的地址及联系人。任何有关地址及传真或其它信息的变更仅在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后方为有效。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对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的补充协议,以双方确定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或仲裁委员申请仲裁。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第六章磋商办法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本办法。6.2、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应当现场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封闭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6.3、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6.4、磋商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6.5、评标程序:初审和详细评审(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文件。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本评标办法不承诺最低磋商报价成交。公式:供应商的综合得分B=F1+F2其中: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审标准评审项目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审查彩色扫描件)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3年至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不满一年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审查彩色扫描件)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提供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2、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无重大违法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提供书面声明。信用状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将查询结果统一提供给磋商小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报价供应商是否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其他1、响应文件是否按要求进行编制;2、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或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或声明的;注:供应商在符合性审查环节,须上传或导入整本已签字盖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至政采云系统符合性审查章节,以便查阅。评分办法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分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二次报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1磋商报价F1评分标准(满分10分)磋商报价评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计算竞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不给予10%的扣除;,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物业服务方案(满分30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方案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保洁服务服务,②绿化管养服务,③日常水电管理维修服务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2)以上3项评审内容经评定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没有缺陷的得 30分,每缺少一项评审内容扣10分,每一项评审内容中有一处内容存在缺漏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人员配置、安置、管理、稳定等承诺;②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证措施;③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措施;④服务质量问题解决方案;⑤服务质量违约及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5个评审内容,经评定相关方案及措施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没有缺陷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评审内容扣4分,每一项评审内容中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拟派服务团队及人员配置情况(满分15分)(1)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有管理过类似项目的,每增加1个业绩加2分,最多可得 10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可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具体信息) (2)保证派遣人员稳定率为半年≥80%,服务过程中,因人员离职、病事假等出现缺编的现象,应作出相应的人员补齐承诺,提供承诺函的得5 分;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满分10分)应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全面分析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并针对安全隐患提出:①安全隐患和风险防控措施,②应急处置措施及处罚措施,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没有缺陷的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评审内容扣5分,,每一项评审内容中有一处内容存在缺漏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合理化建议(满分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自身实力向采购人提出本项目合理化建议,每提出1条合理化建议并且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的得2分,满分10分;业绩(满分5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为类似服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等,原件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备注: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独立进行分档评分,多个供应商响应情况基本一致时,可按同一档次打分。2.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2.1磋商小组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各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3.1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所有响应文件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供应商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昆明高新区清水小学物业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姓名、职务)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二、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合同履行期限为:,服务质量承诺为::2、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付款方法和条件。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5、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寄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8主营范围1、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营业执照(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六、财务报表(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八、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九、无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十、信用状况(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二)报价部分:一、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1报价小写: 元大写: 整 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承诺4项目负责人5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不是中小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但不能删除格式。(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供应商填写本表时,对企业类型填写应准确、唯一,不允许跨越式填写(如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规模类型的,不予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5)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 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但不能删除格式。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不是监狱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但不能删除格式。(三)商务技术部分格式:一、物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二、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三、拟派服务团队及人员配置情况(格式自拟)四、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格式自拟)五、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六、业绩证明材料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业主评价备注123……注:供应商须随本表提供完成的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