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委托管理 餐饮服务 食堂服务委托管招标公告(益阳师范附属小学2025)



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08日

益阳师范附属小学 的食堂服务委托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赫山财采计[2025]08001

3、委托代理编号:1024461-20250807-269

4、采购项目预算:4,63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4,630,000
餐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4,63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8月08日 至2025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 在
http://jyzx.yiy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00

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2、电话:1397373773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

(2)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秋果路

(3)联系人:陈先生

(4)邮 编:413000

(5)电 话:1397373773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新韶西路288号御文雅苑9栋3楼307-312房

(3)联系人:郭先生

(4)邮 编:413000

(5)电 话:17373752500

(6)电子邮箱:3283019227@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康先生

(3)电 话:0737-4112086

(4)电子邮箱:YYSGGZYJ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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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招标文件(定稿)8.7.rar
第五章 采购需求.docx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政府采购编号:赫山财采计【2025】08001号采购代理编号:HNHKZB-2025-23采购人: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4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须知13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6四、投标20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六、中标信息公布24七、合同签订25八、政府采购政策25九、其他规定28第三章资格审查301.资格审查主体30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02.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3.资格审查结果31附表1资格审查表32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3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5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51.评标方法372.评标程序37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74.投标文件的澄清37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86.推荐中标候选人397.编写评标报告398.评标报告复核399.停止评标4010.废标40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0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6二、评分细则48第五章采购需求51第二节合同通用条款60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68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9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0一、开标一览表71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72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3四、授权委托书74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5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2六、投标函83七、分项报价85附件7-1分项报价说明85附件7-2分项报价明细表85八、采购需求响应87附件8-1响应一览表88九、合同条款偏离表89十、采购需求偏离表90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1附件11-1中小企业声明函91附件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2附件11-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93十二、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6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7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采购人名称)的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赫山财采计【2025】08001号3、委托代理编号:HNHKZB-2025-234、采购项目预算:463万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约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 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年463万元463万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证书”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证书”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737411208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0/content_1173396.html)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3、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陈先生2、电话:13973737737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2)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秋果路(3)联系人:陈先生(4)邮编:413000(5)电话:13973737737(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新韶西路288号御文雅苑9栋3楼307-312房(3)联系人:郭先生(4)邮编:410004(5)电话:17373752500(6)电子邮箱:2051199636@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联系人:康先生(3)电话:0737-4112086(4)电子邮箱:YYSGGZYJYZX@163.COM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 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是 ☑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5973709727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秋果路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15973709727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新韶西路288号御文雅苑9栋3楼307-312房联系人:郭先生电 话: 17373752500 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 ☑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index.htm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63万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日起开始计算。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第18.1款分包□允许向外分包。☑不允许向外分包。第19.1款投标文件分数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和签章,电子交易平台上传。2.若投标人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 日10时00分。2、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迎宾路)三楼A区电子屏幕)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随机抽取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 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秋果路联系人:田先生电 话:15973709727名 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新韶西路288号御文雅苑9栋3楼307-312房 联系人:郭先生电 话:17373752500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八、政府采购政策第33.8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不接受九、其他规定第35.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预付款的支付比例:/。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无第35.2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0000元。第35.3款其他规定无第35.3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3、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4、投标单位中标后,执行价格按第五章采购人需求规定实行。电子投标须知1、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对项目报名只需要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即可,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前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通过CA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开标会当天)不需要投标人到开标会现场(也可自行选定到现场进行解密)。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30分钟内为文件解密时间,因自身原因(如电脑故障、网络故障)导致无法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数字证书下载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7-41122695、去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的投标人,请先咨询0737-4112269后,再带齐所需资料前往。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人身份证明(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服务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本项目不适用)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4分包投标人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数字CA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3建议投标人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24.3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4.4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开标不再继续。(3)唱标。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开标关键数据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1款,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3.8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合同价款支付(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投标人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35.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0000元。35.3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投标人若有第二章第14.1款规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3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资格证明文件签字盖章是否响应招标文件。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结论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公开招标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如提供有中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给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投标人必需提供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不是清单内的产品,评审时不予优先采购: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规定的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规定的5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结论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分值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评审计分具体项目分值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55分报价不分10分二、评分细则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分值1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管理费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价基准,其得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成本×10。10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分值1整体供餐方案投标人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提供整体供餐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总体供餐方案、②一周营养菜谱设计③营养分析、④成本控制管理方案⑤出餐管理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15分;有缺漏项、与项目实际需求契合度不高或营养欠均衡的每处扣3分;有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15分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注:内容存在瑕疵、错误的是指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有错别字,内容不完善等。152突发情况处置方案根据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②消防及治安事件处理方案、③停水、停电、停气等设备故障处理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合理的计 9 分;有缺项或漏项的,每处扣 3 分;有瑕疵、错误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瑕疵、错误的是指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有错别字,内容不完善等。93卫生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卫生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 食品卫生、②人员及环境卫生、③垃圾处理方案、④四防措施(防蝇、防鼠、防蟑螂、 防尘)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合理的计 8 分;有缺项或漏项的,每处 扣 2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瑕疵、错误的是指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有错别字,内容不完善等。84操作规程控制方案根据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操作规程控制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 人员操作规程管理、②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管理、③食品储存及加工操作规程管理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合理的计 6 分;有缺项或漏项的,每处扣 2 分;有瑕疵、错误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瑕疵、错误的是指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有错别字,内容不完善等。65人员管理方案根据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服务团队配置及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 限于①人员计划、②人员岗位职责、③人员管理及考核制度、④人员培训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合理的计 10分;有缺项或漏项的,每处扣 2 分;有瑕疵、错误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瑕疵、错误的是指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有错别字,内容不完善等。106投诉处理方案根据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投诉处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投诉 处理制度、②投诉处理组织机构、③投诉处理流程、④整改流程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合理的计 4分;有缺项或漏项的,每处扣 1分;有瑕疵、错误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瑕疵、错误的是指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有错别字,内容不完善等。47合理化建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可从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合理可行的建议计1分,计满3分为止。3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分值1类似业绩1、投标人近三年(开标截止时间)具有学校食堂服务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的计0.5分,此小项满分2分;(需提供签订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经营的学校食堂项目中在合同期内用户满意率或满意度调查结果≥90%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此小项满分6分。(提供签订合同的扫描件及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82企业荣誉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被省级行政主管单位评为“百优食堂”的计1分被市级行政主管单位评为“优秀食堂”的每个计0.5分,最多计1分;被市级行政主管单位评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食堂”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被市级行政主管单位评为“文明单位”的计1分;被市级行政主管单位评为“优秀企业”的计1分;被行政部门评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计1分,此项满分8分(需提供政府行政机构的表彰文件或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83管理团队1、项目经理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餐饮服务经理证书及食品安全总监证书的计2分,缺项不计分。2、项目经理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3、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中级会计专业证书的计1分;4、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中式烹调师、高级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每个计2分,此小项满分8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第4项技能人才证书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查询截图,否则不计分。144检验能力1、投标人具备的大肠杆菌群检测设备、ATP 食品表面清洁度测定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均为自行购置的,计1分,缺项的不计分。2、检验实验室配备持食品检验员证专业人员计1分,相关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缺项不计分。注:提供自行购置的相关检测设备购买发票及采购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发票或采购合同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不计分。25企业认证1、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22000)计1.5分。2、获得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ISO45001)计1.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可查询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第五章采购需求第1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标的预算 (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详见采购需求3年463万元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2节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预算:总预算:463万元,最高限价:463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用餐人数进行结算),超过最高限价无效,做废标处理,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二、项目背景:为了提升学校全体师生餐饮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食堂运营效率,学校现决定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等文件精神,寻求有资质、经验丰富的餐饮服务公司承接本单位食堂服务。三、服务范围:提供学校全体师生的用餐(基本大伙含早/中两餐)需求。四、服务原则: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推行服务育人。五、服务标准及要求1、管理制度:(1)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负总责。学校建立由主管校长、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家委会代表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2)膳食委员会监督制度学校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卫生、经费收支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3)缴费陪餐制度学校每餐安排学校行政或教师代表按学生餐同样标准缴费陪同学生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陪餐记录。(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5)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发现变质或过期的食品要及时清理和销毁。食品加工要在符合条件的操作间进行,需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煮熟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为48小时以上。如提供的食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一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现三次解除合同。如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6)食品供应管理每周定期提供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7)物资管理学校对食堂物资采购、食材出入库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学校对所有采购物资进行统一管理,服务承包方每天按时领取食材,并对当天的食材妥善管理。(8)营养食谱制度推行营养食谱制度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食材供应尽量本地化。(9)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及办法,组织对学生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10)餐饮质量管理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供餐质量和价格,由膳食委员会审查。(11)检查监督管理学校制订和实施学生食堂日常监管办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掌握学生食堂供餐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在上级部门检查时,一学年内,提出书面通报整改并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第一次扣款1000元至3000元,第二次5000元,第三次直接解除合同。2、考核办法1.考核时间:每月考核、日常考核。2.考核范围和方式:采购方每月度根据食品安全与卫生、食材质量与供应稳定性、菜品质量与多样性、服务态度与效率、员工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3.考核分值:员工餐厅服务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4.考核结果应用:(1)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餐饮承包商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措施;①考核成绩≥80分,且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属于正常供餐;②考核成绩60-79分,且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甲方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③考核成绩<60分,且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扣除当季餐费金额的1%;(2)若1年内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分<60分时,且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合同终止要求。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针对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①卫生安全事故是指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火警、火灾等事故;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期间,如当月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甲方按照卫生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三级进行处罚。具体的等级界定标准如下表:级别等级界定标准处罚规定一般事故指事故一次伤害的人数在 10 人以下,但无人员死亡的卫生安全事故。扣除当月应正常结算金额的 50%,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或单方面提出合同终止要求。重大事故指事故一次伤害的人数在 50 人以下,但无人员死亡的卫生安全事故。扣除当月全部结算金额,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或单方面提出合同终止要求。特别重大指事故一次伤害的人数在 50 人以上,或造成人员死亡的卫生安全事故。直接终止合同,扣除当月全部结算金额,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如经查证当月出现卫生、安全事故属于乙方员工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所直接引起的过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其个人劳动合同,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即按卫生、安全等级酌情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3、考核要求考核内容:(1)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食堂是否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厨房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完善的防虫防鼠措施,以及是否定期进行卫生消毒。(2)菜品质量与多样性:评估提供的餐品是否营养均衡、口味适宜、品种丰富,能否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是否定期更新菜单以保持新鲜感。(3)服务态度与效率: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友好、高效,能否及时响应就餐者的需求,以及排队等候时间是否合理。(4)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审核食堂运营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等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财务记录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存在浪费现象。(5)管理制度与执行力:评估承包商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员工培训、操作流程、应急管理等方面,以及这些制度的执行效果如何。(6)员工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反馈箱或其他方式收集就餐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顾客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7)合规性与合同履行:确保承包商遵守合同条款,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水电费分担、税费处理等,以及是否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3.考核标准及评分规则:(1)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满分30分)-储存、加工、烹饪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15分)-餐厅及厨房清洁卫生,个人卫生良好(5分)-定期进行虫害控制与消毒记录完整(5分)-健康证齐全,员工培训记录(5分)(2)伙食质量与营养搭配(满分30分)-食品种类丰富,营养均衡(10分)-口味调查,员工满意度(10分)-主副食搭配合理,满足多样化需求(5分)-食材新鲜,无使用过期或劣质食材(5分)(3)服务态度与效率(满分20分)-服务人员态度友好,响应快速(10分)-打餐速度,减少员工等待时间(5分)-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反馈处理及时(5分)(4)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满分10分)-成本控制得当,无明显浪费(5分)-财务记录清晰,账目透明(5分)(5)管理制度与执行(满分10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5分)-员工培训与考核记录完整(5分)评分规则:-每一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0-满分之间的评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表示非常满意-80-89分为良好,表示比较满意-60-79分为合格,表示一般-低于60分为不合格,更换承包商。-特别注意“安全否决权”,即在食品安全、卫生等关键领域一旦发现严重违规,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论总分。-综合所有维度的得分来决定是否通过考核,或需进行哪些方面的改进。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60分以下)可实行解约条款。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有食品安全、人员培训及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具体的计划方案;(2)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委托管理,提供服务员和厨房工作人员,可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并负责员工薪酬的发放,负责水、电、燃气费用且对所有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养等,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服务工作开展的工作计划和质量、服务承诺书。(4)服务公司需负责一至六年级的送餐且派人到教室为一年级学生分中餐。(5)服务公司需负责餐后走廊的卫生清洁。第三节商务要求一、结算方法1、付款人:益阳师范附属小学;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事项合同另行约定。(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二、解决争议的方式☑向赫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1、各投标单位需要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注册,并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并完否则无法获取保证金账户。2、各投标单位需要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3、已注册成功的除外。因未注册而导致的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承包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响应及说明。注:本项目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动。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参考格式合同)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2)采购计划编号:赫山财采计【2025】08001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第二节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 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秋果路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食堂服务年限: 3 年 ,合同一年一签。地点: 采购人指定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六、投标函七、分项报价八、采购需求响应九、合同条款偏离表十、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二、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电子增信等。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投标人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取得3星信用。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5-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5-2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5-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5-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附件5-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5-2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5-3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项要求提供。附件5-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附件5-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六、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六、投标函七、分项报价八、采购需求响应九、合同条款偏离表十、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二、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分项报价附件7-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7-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具体要求说明单价(元 )备注1234......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采购需求响应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人员管理方案、突发情况处置方案、整体供餐方案、操作规程控制方案、卫生质量控制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1响应一览表响应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九、合同条款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十、采购需求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1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附件11-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附页11-5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第1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标的预算 (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详见采购需求3年463万元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2节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益阳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预算:总预算:463万元,最高限价:463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用餐人数进行结算),超过最高限价无效,做废标处理,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二、项目背景:为了提升学校全体师生餐饮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食堂运营效率,学校现决定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等文件精神,寻求有资质、经验丰富的餐饮服务公司承接本单位食堂服务。三、服务范围:提供学校全体师生的用餐(基本大伙含早/中两餐)需求。四、服务原则: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推行服务育人。五、服务标准及要求1、管理制度:(1)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负总责。学校建立由主管校长、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家委会代表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2)膳食委员会监督制度学校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卫生、经费收支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3)缴费陪餐制度学校每餐安排学校行政或教师代表按学生餐同样标准缴费陪同学生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陪餐记录。(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5)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发现变质或过期的食品要及时清理和销毁。食品加工要在符合条件的操作间进行,需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煮熟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为48小时以上。如提供的食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一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现三次解除合同。如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6)食品供应管理每周定期提供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7)物资管理学校对食堂物资采购、食材出入库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学校对所有采购物资进行统一管理,服务承包方每天按时领取食材,并对当天的食材妥善管理。(8)营养食谱制度推行营养食谱制度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食材供应尽量本地化。(9)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及办法,组织对学生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10)餐饮质量管理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供餐质量和价格,由膳食委员会审查。(11)检查监督管理学校制订和实施学生食堂日常监管办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掌握学生食堂供餐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在上级部门检查时,一学年内,提出书面通报整改并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第一次扣款1000元至3000元,第二次5000元,第三次直接解除合同。2、考核办法1.考核时间:每月考核、日常考核。2.考核范围和方式:采购方每月度根据食品安全与卫生、食材质量与供应稳定性、菜品质量与多样性、服务态度与效率、员工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3.考核分值:员工餐厅服务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4.考核结果应用:(1)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餐饮承包商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措施;①考核成绩≥80分,且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属于正常供餐;②考核成绩60-79分,且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甲方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③考核成绩<60分,且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扣除当季餐费金额的1%;(2)若1年内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分<60分时,且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合同终止要求。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针对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①卫生安全事故是指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火警、火灾等事故;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期间,如当月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甲方按照卫生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三级进行处罚。具体的等级界定标准如下表:级别等级界定标准处罚规定一般事故指事故一次伤害的人数在 10 人以下,但无人员死亡的卫生安全事故。扣除当月应正常结算金额的 50%,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或单方面提出合同终止要求。重大事故指事故一次伤害的人数在 50 人以下,但无人员死亡的卫生安全事故。扣除当月全部结算金额,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或单方面提出合同终止要求。特别重大指事故一次伤害的人数在 50 人以上,或造成人员死亡的卫生安全事故。直接终止合同,扣除当月全部结算金额,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如经查证当月出现卫生、安全事故属于乙方员工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所直接引起的过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其个人劳动合同,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即按卫生、安全等级酌情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3、考核要求考核内容:(1)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食堂是否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厨房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完善的防虫防鼠措施,以及是否定期进行卫生消毒。(2)菜品质量与多样性:评估提供的餐品是否营养均衡、口味适宜、品种丰富,能否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是否定期更新菜单以保持新鲜感。(3)服务态度与效率: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友好、高效,能否及时响应就餐者的需求,以及排队等候时间是否合理。(4)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审核食堂运营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等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财务记录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存在浪费现象。(5)管理制度与执行力:评估承包商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员工培训、操作流程、应急管理等方面,以及这些制度的执行效果如何。(6)员工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反馈箱或其他方式收集就餐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顾客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7)合规性与合同履行:确保承包商遵守合同条款,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水电费分担、税费处理等,以及是否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3.考核标准及评分规则:(1)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满分30分)-储存、加工、烹饪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15分)-餐厅及厨房清洁卫生,个人卫生良好(5分)-定期进行虫害控制与消毒记录完整(5分)-健康证齐全,员工培训记录(5分)(2)伙食质量与营养搭配(满分30分)-食品种类丰富,营养均衡(10分)-口味调查,员工满意度(10分)-主副食搭配合理,满足多样化需求(5分)-食材新鲜,无使用过期或劣质食材(5分)(3)服务态度与效率(满分20分)-服务人员态度友好,响应快速(10分)-打餐速度,减少员工等待时间(5分)-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反馈处理及时(5分)(4)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满分10分)-成本控制得当,无明显浪费(5分)-财务记录清晰,账目透明(5分)(5)管理制度与执行(满分10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5分)-员工培训与考核记录完整(5分)评分规则:-每一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0-满分之间的评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表示非常满意-80-89分为良好,表示比较满意-60-79分为合格,表示一般-低于60分为不合格,更换承包商。-特别注意“安全否决权”,即在食品安全、卫生等关键领域一旦发现严重违规,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论总分。-综合所有维度的得分来决定是否通过考核,或需进行哪些方面的改进。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60分以下)可实行解约条款。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有食品安全、人员培训及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具体的计划方案;(2)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委托管理,提供服务员和厨房工作人员,可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并负责员工薪酬的发放,负责水、电、燃气费用且对所有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养等,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服务工作开展的工作计划和质量、服务承诺书。(4)服务公司需负责一至六年级的送餐且派人到教室为一年级学生分中餐。(5)服务公司需负责餐后走廊的卫生清洁。第三节商务要求一、结算方法1、付款人:益阳师范附属小学;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事项合同另行约定。(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二、解决争议的方式☑向赫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1、各投标单位需要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注册,并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并完否则无法获取保证金账户。2、各投标单位需要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3、已注册成功的除外。因未注册而导致的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承包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响应及说明。注:本项目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委托管理 餐饮服务 食堂服务委托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