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 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招标公告(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
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2-331122-04-01-379169,并通过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会审查。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洋水库北面,起点与 S211 省道(K365+560)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走向充分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并避开永久农田,在K2+005~K2+615设置中隧道穿越山体,出隧道后,沿现状山体布线,为减少高挖方边坡及土石方开挖数量,全线共设置中桥 206m/3 座、中隧道 610m/1 座,路线终点位于古方塘水库东侧,规划中药材培育及药用康养园处,终点桩号为 K8+210,路线全长 8.210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及边坡防护工程等。项目概算投资约16427万元,工程费用约13659.53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工程按照《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5005-2014)三级林区道路双车道标准(部分兼顾公路功能),设计速度20km/h 路基宽度为7.0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路面:标准轴载 100KN;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及涵洞1/25;道路交叉标准:道路上跨三、四级公路的净空高度≥4.5m;道路上跨乡村道路(汽车通道)净空高度≥4.5m;与各种管线的交叉标准:本路线与各种管线的交叉,除应符合现行《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各有关行业规范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边坡防护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913日历天;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
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为12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9月02日。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伟标,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4.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5718394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8月1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8月18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迎晖路24号
邮政编码:321400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578-3271769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78-2789773(13735981055)
行业监督部门电话:0578-3131197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公告版.pdf
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1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2-331122-04-01-379169,并通过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会审查。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洋水库北面,起点与S211省道(K365+560)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走向充分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并避开永久农田,在K2+005~K2+615设置中隧道穿越山体,出隧道后,沿现状山体布线,为减少高挖方边坡及土石方开挖数量,全线共设置中桥206m/3座、中隧道610m/1座,路线终点位于古方塘水库东侧,规划中药材培育及药用康养园处,终点桩号为K8+210,路线全长8.210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及边坡防护工程等。项目概算投资约16427万元,工程费用约13659.53万元。2.2技术标准:本工程按照《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5005-2014)三级林区道路双车道标准(部分兼顾公路功能),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7.0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路面:标准轴载100KN;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及涵洞1/25;道路交叉标准:道路上跨三、四级公路的净空高度≥4.5m;道路上跨乡村道路(汽车通道)净空高度≥4.5m;与各种管线的交叉标准:本路线与各种管线的交叉,除应符合现行《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各有关行业规范要求。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边坡防护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4计划工期:913日历天;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为12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9月02日。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伟标,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4.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5718394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8月1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8月18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招标人定于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7.其他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8.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迎晖路24号邮政编码:321400联系人:蔡工电话:0578-3271769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邮编:323000联系人:刘工电话:0578-2789773(13735981055)行业监督部门电话:0578-3131197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1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2-331122-04-01-379169,并通过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会审查。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洋水库北面,起点与S211省道(K365+560)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走向充分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并避开永久农田,在K2+005~K2+615设置中隧道穿越山体,出隧道后,沿现状山体布线,为减少高挖方边坡及土石方开挖数量,全线共设置中桥206m/3座、中隧道610m/1座,路线终点位于古方塘水库东侧,规划中药材培育及药用康养园处,终点桩号为K8+210,路线全长8.210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及边坡防护工程等。项目概算投资约16427万元,工程费用约13659.53万元。2.2技术标准:本工程按照《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5005-2014)三级林区道路双车道标准(部分兼顾公路功能),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7.0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路面:标准轴载100KN;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及涵洞1/25;道路交叉标准:道路上跨三、四级公路的净空高度≥4.5m;道路上跨乡村道路(汽车通道)净空高度≥4.5m;与各种管线的交叉标准:本路线与各种管线的交叉,除应符合现行《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各有关行业规范要求。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边坡防护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4计划工期:913日历天;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为12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9月02日。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伟标,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4.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5718394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8月1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8月18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招标人定于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7.其他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8.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迎晖路24号邮政编码:321400联系人:蔡工电话:0578-3271769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邮编:323000联系人:刘工电话:0578-2789773(13735981055)行业监督部门电话:0578-3131197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13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八月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说明一、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册)技术规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编制。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2页目录说明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其他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一、评标、定标工作程序二、评标细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页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3.工程量计价规则(修改或增列)4.计日工说明5.其他说明6.工程量清单表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附)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一)通用技术规范(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第100章总则第300章路面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承诺函十、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合同用款估算表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5页第一卷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6页第一章招标公告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7页第一章招标公告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1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2-331122-04-01-379169,并通过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会审查。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洋水库北面,起点与S211省道(K365+560)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走向充分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并避开永久农田,在K2+005~K2+615设置中隧道穿越山体,出隧道后,沿现状山体布线,为减少高挖方边坡及土石方开挖数量,全线共设置中桥206m/3座、中隧道610m/1座,路线终点位于古方塘水库东侧,规划中药材培育及药用康养园处,终点桩号为K8+210,路线全长8.210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及边坡防护工程等。项目概算投资约16427万元,工程费用约13659.53万元。2.2技术标准:本工程按照《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5005-2014)三级林区道路双车道标准(部分兼顾公路功能),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7.0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路面:标准轴载100KN;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及涵洞1/25;道路交叉标准:道路上跨三、四级公路的净空高度≥4.5m;道路上跨乡村道路(汽车通道)净空高度≥4.5m;与各种管线的交叉标准:本路线与各种管线的交叉,除应符合现行《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各有关行业规范要求。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边坡防护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4计划工期:913日历天;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为12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8页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9月02日。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伟标,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4.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5718394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8月1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8月18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9页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招标人定于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7.其他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8.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迎晖路24号邮政编码:321400联系人:蔡工电话:0578-3271769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邮编:323000联系人:刘工电话:0578-2789773(13735981055)行业监督部门电话:0578-3131197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8日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1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1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迎晖路24号邮政编码:321400联系人:蔡工电话:0578-327176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邮编:323000联系人:刘工电话:0578-2789773(13735981055)1.1.4招标项目名称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1.1.5标段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境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具体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8年03月14日节点工期要求:/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截止时间至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期间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2)1.4.4(6)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2022年7月1日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需后附查询结果于“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1.11.1分包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为:无分包应符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交〔2024〕104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包的其他规定:/1.12偏差仅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充公告、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第2.2.1项修改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5718394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2.2项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第2.2.3项修改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变更公告(补遗书),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3.1项修改为: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时间第2.3.2项修改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变更公告(补遗书),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第2.4款修改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信函、传真、邮箱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2.4招标文件的异议内容的形式进行。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制作说明:按3.2.1项规定的方式填写完成,除按规定装入纸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另需单独形成excel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入U盘,电子文件的标识和密封、递交等要求见3.7款、4.1款。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网上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2.8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以审定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2.审定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壹亿贰仟捌佰柒拾玖万肆仟贰佰叁拾伍元整(¥:128794235.00)3.开标时从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4.投标人报价时的总价不能超过上述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为A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银行汇票、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银行账号:19810101040015907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结果文件或网站查询截图或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系统水印的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信用报告给指定工作人员并登记。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交易中心登记后,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划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有关电子证书关于使用要求的规定。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2)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从业企业查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页截图;(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如投标人为法人独资或自然人独资企业的,则体现股东名称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7)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须提供,但须提供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提供,要求的年份:____年、____年、____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扫描件):(1)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程”。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第3.7.3项细化为:(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人无须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其他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需附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均指原件的清晰的复印件(或复制件或截图)。投标人无需提供原件,但需确保复印件(或复制件或截图)内容清晰,否则由此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3.7.4项修改为: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份(U盘,内容为:整份正本投标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和excel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第3.7.5项修改为: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和封底除外)。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其他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应粘贴小标签,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密封,小标签格式如下:(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投标人:(单位全称)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第4.1款修改为: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内容为:整份正本投标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和excel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如下: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第4.2.1项修改为: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投标文件的递交间前(第2.2.2项、2.3.1项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指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第4.2.2项、4.2.3项、4.2.4项细化为: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4.1.1、4.1.2项密封和加写标记的;(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的顺序开启;(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5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的顺序开启;(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抽取系数:由业主代表现场随机抽取调整系数。(9)开标会议结束。5.2.6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在开标会上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5.2.7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按1:2比例规定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产生,并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6.3.2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的人数5名(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否7.4.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按有关规定组建。7.4.3.1是否定标核查(1)否(2)核查内容:/7.4.3.2是否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否7.4.4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召开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4.5是否面询否7.4.9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劣(3)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5中标通知第7.5款修改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通过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可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期限公告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则选择的保险公司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出具保函的保险公司级别:县(区、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保险公司。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则选择的保险公司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出具保函的融资担保公司级别:县(区、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融资担保公司。8.5.1监督部门第8.5.1款细化为: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办理。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缙云县林业局地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东门小区6幢邮编:321400电话:0578-3131197监督部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1监督部门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缙云县广电大楼邮编:321400电话:0578-33159479.2重新招标补充第9.2款: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有投标人须知第7.8.7项的情形,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资格或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3不再招标补充第9.3款:9.3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4行贿查询补充第9.4款:9.4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9.5否决投标的情形补充第9.5款:9.5否决投标的情形9.5.1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否决投标认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5.2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控制在300页以内。(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否决投标的情形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的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人员、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4)2024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2、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3、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9.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9.5.3.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且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9.5.3.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总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的。9.5.3.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9.5.3.4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5.4除本款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9.6其他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投标,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28页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状态。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29页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财务要求本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注: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0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本标段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1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采用电子证书,且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以下;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年龄60周岁以下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年龄60周岁以下。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2页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3页(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4页(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5页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4)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资格审核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加分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加分条件的。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综合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6页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4)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7页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合同用款估算表。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8页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39页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0页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1页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1.2投标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2页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3页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实程序,且经二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认定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备选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能力,原则上从招标人中产生。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7.4.2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4页(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4.3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是否需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并出具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考察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7.4.4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若未能按时完成定标的,应通过本章第7.1条规定的媒介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5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的,定标委员会应通知所有投标人进行面询。7.4.6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7.4.7定标原则(1)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合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7.4.8定标组织(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7.4.9定标要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0完成定标报告(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名单。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5页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6页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6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中标人应签署项目图纸资料和保密承诺书。7.8.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7页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其他约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8页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49页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789773,第5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 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