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印刷及出版服务招标公告(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其《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KTPCG20250807000004
2、项目名称:《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采购限价:247740元,本项目作为一个包进行采购。
5、服务期限:自项目实施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4、供应商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ingdao.gov.cn/)、青岛市城阳政务网、高家社区公开栏同时发布。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递交响应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2、供应商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登录“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3、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六、开标
开标形式:供应商远程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6层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发布的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3、因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如有询问,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
5、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下载完招标文件后,请自行前往官网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编制工具中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根据操作指引进行正确的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需缴纳平台服务费(向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详细内容请咨询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联系人:常主任
联系电话:0532-87832109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连英
联系电话:0532-87927266
2025年8月8日

相关附件:
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

城阳区红岛街道社区采购《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盖单位章)0代理机构: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项目编号:JZCS20250711000001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第八章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其《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KTPCG202508070000042、项目名称:《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3、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4、采购限价:247740元,本项目作为一个包进行采购。5、服务期限:自项目实施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4、供应商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ingdao.gov.cn/)、青岛市城阳政务网、高家社区公开栏同时发布。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递交响应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2、供应商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登录“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3、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六、开标开标形式:供应商远程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6层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发布的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3、因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4、如有询问,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5、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下载完招标文件后,请自行前往官网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编制工具中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根据操作指引进行正确的投标文件编制。《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需缴纳平台服务费(向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详细内容请咨询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单位联系人:常主任联系电话:0532-87832109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连英联系电话:0532-879272662025年8月8日《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4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自筹100%6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不接受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交纳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成交人支付,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发布的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5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16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金额:人民币2400元整(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2025年8月15日17:00前(以投标保证金的到账1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为准)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收缴单位: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电话:0532-8792726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城阳支行开户账号:532911167610508开户银行代码:3084521250763.投标保证金采用本单位银行账户汇款、转账方式缴纳。以本单位银行账户汇款、转账方式缴纳的,进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简要名称(高家社区志印刷)。18响应文件编制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工具。通过导入招标文件,根据评审项目的要求自动生成相关节点,投标人在相应的章节中编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同时,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和加密,保证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不可篡改、不可否认和安全性。19响应文件签章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pdf)并将投标内容与采购人设置的评审项进行页码匹配,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20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成交人中标后提供叁套纸质响应文件(盖章)给代理机构。21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22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采用远程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进行在线签到。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2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4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2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确定一个成交人,成交结果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ingdao.gov.cn/)、青岛市城阳政务网、高家社区公开栏公示五个工作日。27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7.1定义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2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高家社区志》印刷及出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的原件扫描件。2《印刷经营许可证》电子文档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是3声明函电子文档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详见附件)。4采购诚信承诺书电子文档采购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5保证金凭证电子文档保证金缴纳凭证6章程电子文档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或股权结构证明文件(其与营业执照标注的注册资金一致)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备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无效。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说明1.1投标人技术部分应充分体现本案技术要求、实现目标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和未来的可扩展性。1.2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人寻求书面澄清。2.服务要求2.1项目概况:2.1.12021年11月2日,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办公室、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村村修志”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高家社区根据红岛街道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村村修志”工程,现已完成共12篇约65万字,拟进行文字录入、照片扫描、图片整理、旧地图搜集、排版设计、校对、样书、印刷、办理线装书局(电子书号)等工作,印刷1150册《高家社区志》。2.1.2为做好本次服务工作,拟采购一家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协助社区进行印刷工作。2.2服务内容:2.2.1基本要求:2.2.1.1打字:根据提供12篇约65万字手写稿,进行文字录入、校对。2.2.1.2旧照片、地图搜集与整理。2.2.1.3前彩46页,设定为序、地图、政事举要、经济建设、社区建设、走访慰问、科技文化、和谐社区、名优海产、社区荣誉、目录编排等版块。2.2.1.4封面设计,按照城阳区党史研究中心统一格式。2.2.1.5采用篇、章、节、目进行排版,宋体五号字,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局的对字体字号要求。★2.2.1.6样本打印35本,进行校对、修改,反复进行20遍改稿(初审、终审)。2.2.2重点工作:★2.2.2.1成立《高家社区志》编纂委员会,编纂校对人员4人,并按打印稿进行打字校对。2.2.2.2服务方严格按照《山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青岛市地方志编纂行文规范》志书规范及体例标准进行篇目框架设计、材料组合、文稿编纂修改、统稿校对、彩页设计、正文排版等。全面把握资料内容、对应篇目、章、节、目整理。初稿统编:依据初稿编写情况,对篇目和章节目进行规范性调整,统揽全局,从体裁、分类、归属、详略、行文、体例、内容等全面进行审读、修改和补充。文体文风: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坚持述而不论的原则,寓褒贬于记事之中。叙事信实,不空发议论。行文力求严谨、准确、朴实、简练、通俗、流畅。文字、字体、标点符号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一。供应商报价为含税总报价,包含排版、设计、印刷成品、评审费、运输、衣食住行费、文史顾问、个人保险费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成交人完成社区志编排及印刷后所有与社区志有关资料,均归采购人所有,并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纸质版一致,格式: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介质:光盘2套;保存年限:20年。2.2.3排版要求及印刷标准成品:采用大16K、排版尺寸210mmx285mm,打字、排版、插图,排版工期为12天。排版设计工作:包含封面、前彩、正文并负责绘出部分效果图,及时对稿件进行修改,每次改稿后需出样本用于校对。正文四色排版、前彩页设计、校对、照片修图、调色等全过程。封面字体烫金击凸,封面设计,前公益彩页设计、排版、修图、打数码样、转PDF等工艺,达到印刷前要求。★2.2.4印刷工艺及要求尺寸要求:210mmx285mm,大16K。印刷册数1150册。环保油墨、文字正确、版面美观,符合印刷出版格式,排版设计正确率达到100%,排版之后进行校对修改,直至社区满意为止,每次样稿本数根据实际数量决定,校对质量要求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一。排版设计页码(根据实际字数确定)前彩46页,用128克铜版纸四色印刷。正文472页左右,用80克米黄书纸四色印刷。志书封面选用特种布四色印刷(烫4次),城阳区统一要求封面字体烫金击凸,工艺按设计要求进行,圆脊精装,3毫米荷兰板裱糊。前后环衬用157克特种纸,丝带、兜头布由社区选定,选用装饰纸一页,置于前菲页前。2.2.5办理线装书局或黄海数字出版社(电子书号),用15个工作日左右。2.2.6包装及运输:要求精装,标准瓦楞纸箱,专业打包带井字型打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3清单名称规格型号(主要配置、技术指标)数量《高家社区志》文字录入≥65万字图片扫描、绘图、整理图片、制作表格≥500幅排版≥472页改版≥20次样本(用于校对)≥35本前彩页、封面设计≥46页调色、打印兰纸等1套印刷正文用80克米黄书纸四色印刷、前彩用128克铜版纸四色印刷,前后环衬用157克特种纸≥472页装订、锁线、硬壳、裁切、环衬、装饰纸100克、封面用布、封面烫金4次、圆脊精装、丝带、兜头布、3毫米荷兰板1150册线装书局或黄海数字出版社(电子书号)1个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该项目工作。3.2服务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高家社区。★3.3付款方式:完成印刷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3.4合同签订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3.5服务成果验收:按照行业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书面承诺等进行验收,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3.6服务保障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具体情况及时、周到的完成相关服务。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工程,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评分标准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26分74分100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2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20。企业业绩6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2分,满分6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二项原件扫描件缺一项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响应情况12基础分为8分。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为无效投标。对项目的认识理解8对本项目理解深刻,熟悉项目现状及本项目的整体情况,对任务实施、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的得8分;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对任务实施、要求的理解把握有疏漏的,得6分;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不技术部分全面,对任务实施、要求的理解把握有偏差的,得3分;对本项目背景的认识和理解有错误,对任务实施、要求的理解描述有缺项或无此项描述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方案201.整体服务方案及布置方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情况,符合实际,针对性高,切实可行,得8分;整体服务方案及布置方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情况,大部分切合实际且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6分;整体服务方案及布置方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情况,有一定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3分;整体服务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情况,大部分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工作服务流程合理、管理措施完备的,得6分;有工作服务流程和管理措施,但存在部分缺漏,有较高可行性的,得3分;有工作服务流程合理和管理措施,但内容描述简单,缺乏可行性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公司管理细化、服务制度完备,描述详细,可行性高的,得6分;服务制度,但描述简单,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有公司管理可行、服务制度,但描述模糊不清,缺乏可行性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标准6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标准情况(审核、印刷、保密、保管、销毁等规章制度)等情况,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得6分;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标准情况(审核、印刷、保密、保管、销毁等规章制度)等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标准情况(审核、印刷、保密、保管、销毁等规章制度)等情况,描述简单,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分;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标准情况(审核、印刷、保密、保管、销毁等规章制度)等情况,描述错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措施6安全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能结合本项目环境、特点有针对性的分析安全隐患,安全控制措施周密的,得6分,安全措施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3分,控制措施描述不详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定位10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认识深刻、定位合理,有整体统筹规划,规划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善可行的,得10分;有整体统筹规划,规划内容详细具体但没有针对性的,得7分;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认识粗略,定位存在瑕疵,整体统筹规划内容有缺漏项的,得4分;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认识欠缺有错误、定位不合理、统筹规划内容严重偏离实际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保证措施6有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及服务保证措施,能做到机构健全,可以建立完整、详细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及措施明确,得6分;有项目组织机构及服务保证措施,能做到机构运行合理,可以建立清晰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及措施明确,得3分;项目组织机构及服务保证措施不合理,工作台账不清晰,工作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及措施不清晰,得1分;没有不得分。应急服务措施6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且应急服务措施描述清晰完备,能切实解决问题的,得6分;有应急服务措施,但应急服务措施没有针对性的,得3分;应急服务措施不够全面,服务面狭窄的,得1分;未提供应急服务措施的不得分。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盖章复印件)扫描件的,未在响应文件中的不得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2.4供应商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2.5在最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6.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8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详见10.2的要求。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9.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服费务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10.采购文件10.1采购文件的组成10.1.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供应商须知;(7)开标、磋商、成交;(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报监管部门批准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11.3商务文件11.3.1投标函;11.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3.5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3.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11.3.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11.3.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1.3.9采购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1.3.10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4技术文件11.4.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11.4.2服务方案;11.4.3应急服务措施;11.4.4服务响应表;11.4.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4.6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4.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1.4.8证明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3)对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1.5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12.响应报价12.1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范围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顺序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进行唱标。12.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标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3.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见供应商投标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7.1.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17.1.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7.2.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7.3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6)中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17.3.2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18.质疑18.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8.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8.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投诉1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9.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9.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9.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9.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定;19.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19.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19.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19.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9.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9.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19.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19.4.4提起投诉的日期。19.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19.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9.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6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供应商线上确认。2.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2.6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磋商小组的职责: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人;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3.7磋商小组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评标程序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4.3资格性审查;4.4符合性审查;4.5澄清有关问题;4.6磋商、比较与评价;4.7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4.8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4.9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0编写评审报告;4.11宣布评审结果。5.磋商5.1资格性审查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6.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磋商、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7.1磋商程序7.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7.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投标人在磋商内容里进行承诺。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7.2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7.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2.2磋商报价要求:磋商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磋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予以废标。7.2.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7.3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8.成交8.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8.2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5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人响应报价,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8.6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通知评审结果。9.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ingdao.gov.cn/)青岛市城阳政务网、高家社区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0.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采购限价的;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不按照规定报价、有多个报价、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10.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0.6磋商小组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7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10.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9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10.10未在阳光平台采购网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10.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或等于招标采购限价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再进入正常评标程序。14.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红岛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14.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4.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4.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5.关于成交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审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人的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的,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人,但应符合本章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承担。15.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采购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有关部门备案。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服务质量与验收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合同主要条款(参考)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3、付款方式(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各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率;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甲方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保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质保金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六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包:第包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声明函(见附件);3、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保证金凭证;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声明函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采购诚信承诺书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经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三、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五年内不得参与红岛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在青岛市城阳政务网等网站通报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3、投标函;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资格、资信证明资料;8、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9、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若有)11、商务响应表;12、采购诚信承诺书;13、采购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附件1: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使用)报价包:第包包名称:序号费用名称报价1234总计小写:大写: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及出版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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